罗素《幸福之路》

罗素幸福观的核心:从认知到实践的通俗解读

罗素的幸福观不是随便给出的生活建议,而是建立在他的逻辑分析哲学、对人类认知规律的深刻观察之上的。他提出的“把注意力转向外部”的幸福方法,有着扎实的哲学和心理学依据。

一、理论根基:从“常识思考”到“重新认识自己”

1. 哲学基础:打破“孤立的自我”,重建与世界的联系

罗素是分析哲学的开创者之一,他的核心思路是把模糊、宏大的概念拆解开,用逻辑把它们理清楚。他用这种方法分析“幸福”和“自我”,得出了很实用的结论:

  • 别迷信“孤立的自我”:在罗素看来,传统观念里那种“躲在心里独自思考的完整自我”是个模糊的概念。很多人不幸福,就是因为太关注这个“自我”,总盯着自己的情绪、想法转圈,越想越纠结。

  • “自我”是和世界互动出来的:罗素更觉得,“自我”其实是我们的各种经历、兴趣,以及对外部世界的反应凑在一起的集合。所以,健康的“自我”不是靠“向内挖掘”找到的,而是靠和外部事物(比如爱好)、别人(比如亲情爱情)、工作的互动慢慢形成的。幸福,就是这些互动关系和谐、能带来成就感时自然产生的结果。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多培养兴趣”“好好爱别人”能让人幸福——它们不是帮你“找到自己”,而是帮你“塑造自己”。

2. 认知基础:摆脱“错误的心理执念”,建立正确的判断标准

虽然几十年后才有学者正式提出“锚定效应”(就是人会被最初的想法或标准绑住,很难客观调整),但罗素早就发现了这个规律,还给出了破解方法,这正是他的厉害之处:

  • 不幸福的根源:被“错误标准”绑住了:罗素批判的“总觉得自己有罪”“太自恋”“狂妄自大”“故作忧郁”,本质上都是人被一个错误的“心理标准”(也就是“锚点”)困住了:

    • “有罪感”的人,总用“必须道德完美”或“自己天生有罪”当标准,做什么都要对比,越比越焦虑;

    • 自恋、狂妄的人,总用“我很重要”当标准,满脑子想别人怎么看自己,根本没法客观看待自己;

    • 故作忧郁的人,总用“人生本来就痛苦”“只有我清醒别人都糊涂”当标准,主动忽略所有快乐的事。

  • 幸福的关键:换个“正确的标准”:罗素给出的办法,就是主动扔掉错误的标准,建立新的、合理的标准:

    • “多培养兴趣”:就是给自己建立多个“外部标准”(比如知识、自然、艺术),别总盯着自己的情绪,分散注意力,打破对单一负面标准的依赖;

    • “好好爱别人”:就是把标准从“希望被别人爱”改成“主动去爱别人”,通过和别人的双向互动获得价值感,代替只盯着自己的想法;

    • “尽人事,听天命”:就是明白所有标准(比如目标、期待)都可能有偏差,要根据现实情况灵活调整,别太固执,也别懒得反思。

小结:罗素的幸福论,本质上是一次“认知升级”。他结合“别迷信孤立自我”的哲学思想和对人类认知偏差的观察,指出幸福的关键不是改变世界或死磕自己的内心,而是改变我们看待世界和自己的方式——从被错误的执念困住,变成主动建立合理的判断标准,灵活调整自己。

二、实践方法:从“零散建议”到“系统的心理训练”

基于上面的理论,罗素给出的幸福方法不是零散的“小技巧”,而是一套环环相扣、能重塑认知和行为习惯的“心理训练方案”。

1. 核心逻辑:重新分配注意力,找到靠谱的价值感

  • 注意力是有限的,用错地方就会不幸福:罗素发现,人的心理能量(注意力)就那么多。不幸福的人,都把注意力过多地用在了“盯着自己”上:总纠结“我够不够好?”“别人是不是看不起我?”“世界是不是对我不公平?”。这套训练的核心,就是把注意力强行、持续地转到外部有意义的目标上。

  • 价值感别靠“自己想”,要靠“实际反馈”:通过投入兴趣、工作和爱情,我们的价值感来源会变:从“自己觉得自己有价值”,变成“实际做成的事、良好的关系、别人的正向反馈”。比如种好一片花、完成一个工作项目、帮到别人,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比瞎琢磨“我有没有价值”靠谱多了。

2. 训练的层次:从基础到进阶,一步步打破自我中心

这套训练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递进关系的,一步一步帮你摆脱对“自我”的过度关注:

  • 第一层(基础):培养兴趣——建立“心理安全区”:广泛的兴趣能给你一个“低风险、自己能掌控”的价值来源。比如阅读、养花、听音乐,当你在社交或工作中受挫时,这些兴趣能成为你的“避风港”,让你不用退回自我纠结的焦虑里。这是打破自我执念的入门练习。

  • 第二层(深化):投入工作——让能力“被看见”:有意义的工作需要更高的技能、更专注的态度和更持久的付出,能把兴趣的“随意性”变成“有规律的创造”。在工作中,你的能力会通过实际成果得到验证(比如完成项目、解决问题),这种成就感更深刻、更稳定,能帮你把注意力长期固定在外部。这是强化“向外关注”的关键一步。

  • 第三层(升华):主动去爱——实现“超越自我”:真正的爱不是“占有对方”,而是真心关心别人的幸福。这是注意力分配的最高境界——需要你暂时“忘记自己”,把别人的需求放进自己的关切里。到这一步,你就彻底打破了“自我中心”的执念,从“只关注自己的小我”变成“和别人连接的大我”。

3. 理性与热情:缺一不可的“调节器”

很多人误以为罗素只讲理性、冷冰冰的,其实不是。在他的幸福系统里,理性和热情都很重要,而且要平衡:

  • 理性是“方向盘”:它的作用是帮你识别那些错误的执念(比如“我必须完美”“世界欠我的”),避免你走偏(比如痴迷于得不到的人、疯狂竞争没用的东西)。它确保你“向外关注”的方向是正确的、有意义的。

  • 热情是“发动机”:对生活的热爱、对知识的好奇、对别人的真心,是启动和坚持这套训练的原始动力。没有热情,再理性的规划也只是空洞的流程,没法坚持下去。

  • 平衡的状态:清醒地热爱:就像开车时,发动机提供动力,方向盘控制方向。罗素想要的,就是让热情在理性的引导下尽情释放——既充满活力地生活,又不被错误的执念困住。

结论:幸福是一套“可学习的良性生活程序”

总结下来,罗素在《幸福之路》里想告诉我们的是:现代人不幸福,主要是因为被一套“错误的执念驱动的非理性思考模式”困住了。而通往幸福的路,就是主动把这套思考模式,改成“以现实和有意义的关系为标准、用理性纠正偏差、用热情驱动行动”的良性模式。

这套模式不用靠什么神秘的“顿悟”,也不用等别人的恩赐,只需要我们做到这几点:

  1. 承认自己的认知有局限,但也可以改变(我们容易被错误执念困住,但也能主动换个思路);

  2. 先行动起来(不管当下心情好不好,先去关注一件事、帮一个人、学一点东西);

  3. 用实际结果调整自己,而不是靠情绪判断(比如用“有没有做成这件事”代替“我觉得自己行不行”)。

所以,幸福真的是一种可以学会的能力,本质上是“改变认知”和“付诸行动”的结合。罗素的伟大之处,就是用清晰的逻辑告诉我们:幸福不用找什么捷径,只要我们调整看待自己和世界的方式,踏实地投入生活,就能获得一种深厚、平静又充满生机的健康状态。

疑问:生存基础的创造与稳固的过程是否可以幸福?

有人说这些都是空中楼阁,只有先解决基本的物质生存需求,个体才能有余力投入兴趣、情爱与深度工作。

正是如此,却忽略了而生存基础的创造过程,本身就是践行“向外关注”、建立初步价值感的关键起点。我们重新审视一下罗素的视角。生存基础的创造核心是通过“建设性劳动”完成:一方面,个体需主动投入能产出社会价值的劳动(如职业工作、技能服务等),这种劳动本质上是与社会需求建立连接的过程——你通过解决他人或社会的某个问题(如提供产品、完成服务、创造成果)获得物质回报,这不仅是生存资料的来源,更能让你初步体验“价值感来自外部反馈”的核心逻辑,为后续的心理训练打下认知基础。

提出这种问题,的另一方面,生存基础的稳固并非“财富积累到某一标准”的静态结果,而是一个持续的“创造-反馈-优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关注劳动本身的成果(如工作任务的完成、技能的提升),而非仅仅盯着“赚钱”这一单一目标,则容易陷入“自我与财富的绑定”,反而回归自我中心的执念。而前者确能让你在劳动中锻炼专注力、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向外关注”的习惯,从而获得幸福。

简言之,生存基础的创造过程,是幸福实践的“第一块基石”:它既是物质保障,也是“注意力向外转移”的入门实践,通过建设性劳动让个体先与社会建立基础连接,积累初步的成就感与价值感,为后续兴趣培养、深度工作投入、情爱建立提供稳定的身心状态。


第一部分

第一章 什么使人不幸

动物只要不患疾病,食物充足,就会快乐满足。人也应该如此;然而现实并非这样,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这样。假如你是不幸的,你或许就会承认,自己在这一方面并不是个例外。假如你是幸福的,请自问一下,你的朋友中有几个是幸福的。当你对自己的朋友作了一番评论之后,你就应该学会察言观色之术,使自己更善于感受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人们的各种情绪。布莱克说:

我见过的一张张脸孔,斑斑懦弱,点点愁怨。

虽然不幸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你却不难发现,它无处不在。上班时间广立繁忙街头,周末闲暇盘桓通行大道,或者良宵时光留连于歌堂舞厅,这时,请把自我从灵魂处放空,让周围的陌生人的性情—一占据你的视野。你将会发现,这些不同的群体都有着各自的烦恼。在赶着上班的人流里,你会看到焦躁不安。过度紧张、消化不良,那种除了生存斗争以外对一切缺乏兴趣的态度,对游戏娱乐兴味索然,以及对人类同伴的冷漠无情。在周末的通行大道上,你会看到男男女女,轻松悠闲;那些很有钱的人,则致力于追逐快活享乐。这种追逐完全以同样的速度开始,像长长的车队缓缓爬行。从车里根本看不见道路或是周围的景象,因为稍一旁视便会引发交通事故。所有坐在车里的人时刻都在设法超越前面的车辆,但是道路如此拥挤,以致他们徒自白费心力。如果他们的心绪由此游离开去,就像那些未握驾驶盘的人那样,一种难以名状的厌烦就会攫住他们,使他们的表情打上微微不满的印记。有时一辆满载黑人的车上会爆发出真诚的快活来,但是他们的乖戾行为又引起不满,到最后由于交通事故而落入警察手中:假日里的快乐是非法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那些欢度夜晚的人们。人人都想来此逍遥一番,这种决心之坚定,就像某人去看牙医时确保轻松镇定一样不可动摇。人们一致认为饮酒和吻抱是通向欢乐之路,于是他们开怀畅饮,根本不在乎同伴如何讨厌自己。一阵狂欢滥饮之后,他们开始泪流滂泪,埋怨自己太对不起母亲的养育之恩。酗酒给他们带来的不过是犯罪冲动的宣泄,而这在人清醒的时候,往往被理智所压抑。

这种种不幸的根源,一部分在于社会制度,一部分在于个人的心理素质——当然,后者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前者的产物。我以前曾有著述,讨论如何为促进人的幸福而对社会制度进行改造,因而在本书中我不准备讨论战争、经济剥削、恐吓教育的废除等问题。

我们文明时代的非常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寻求一种没有战争的社会制度;然而人类如此不幸,以至于相互杀戮比持久地享受生活的阳光显得更为诱人c在这种情况下,再美好的制度也是难以实现的。假如机器化大生产是为了增进那些有最大需要的人们的利益的,那么防止永久的贫困就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连富人们都是不幸的,使所有的人变富又有什么意义呢?诉诸棍棒的恐吓教育是不好的,但是如果施教者自己本就是这种热情的奴隶,他们就不可能施予其它形式的教育。然而,在此时此地,在我们这个普遍怀旧的社会里,一个人如何去获得自身的幸福?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得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这一类人身上,他们没有遭受过外来的任何巨大的痛苦。我假定他们有足够的收入,解决了温饱和起居问题;他们足够健康,有可能从事日常的各种活动。我不考虑那些巨大的灾变,如儿女尽亡、当众受辱等。这类事情确实值得讨论,而且确实重要;但它们属于与我想说的是不同的另一类事情。我的目的在于、为现代文明国家里大多数人遭受的日常不幸提供医治的处方。这类不幸使人不堪忍受,因为它没有任何明显的外在原因,它一旦到来,任何人都无法逃避。我相信,这种不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世界的错误看法、错误的伦理观、错误的生活习惯所引起的。其结果导致了对那些可能获得的事物的天然热‘惰和追求欲望的丧失,而这些事物,乃是所有幸福——不管是人类的还是动物的——所最终依赖的东西。这些事物的获得是在个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我因而提出这样一些转变方法,只要我们有一般的好运气,便能通过这些转变获得幸福。

也许对我所要提倡的哲学的介绍,最好的方式便是从我的简要自传开始。我生来并不幸福。那时候,我最喜欢听的圣歌是:“厌倦尘世,我肩头重负罪孽。”五岁时,我曾想到,如果我能活到70岁,那我到现在才捱过我全部生命的十四分之一2我觉得面前漫长的无聊生涯简直难以忍受。青春时代,我厌恶生活,一度徘徊于自杀的边缘;而我之所以终于抑制了自尽的念头,只是因为想多学些数学。现在,相反地,我热爱生活;几乎可以这么说,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对生活更加热爱了。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已经发现了我最想得到的东西,而且慢慢地得到了其中的一大部分。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成功地放弃了某些向往的目标——例如关于事物的不容置疑的知识的获得——因为实际上不可能得到它们。但是,幸福的获得,在极大的程度上却是由于消除了对自我的过分关注。像别的受过清教徒教育的人一样,我曾有反省自己的罪过、愚行和缺点的习惯。我常将自己看作——无疑还自以为公正——一个可怜的怪人。渐渐地,我学会了对我自身缺点的漠不关心;懂得了将我的注意力日益集中到外部事物上:世界的状态,知识的各个分支,我所喜爱的个人等等。的确,对外界事物的关心也有可能带来各自的痛苦:这世界可能会陷入战争,某些方面的知识有可能很难获得,朋友们可能会离我而去。然而这种痛苦不会摧毁生活的本质因素。而那些由于对自我的厌恶产生的痛苦,则往往会给生活的本质方面以灭顶之灾。每一种外在的兴趣都会激起某种活动,只要这种兴趣仍旧存在,这种活动便能完全防止人的厌倦及无聊意识的产生。相反地,对自我的兴趣,不可能导致进取性的活动。这反倒有可能促使一个人去记日记,从事心理分析,或者成为一个僧侣。然而,只有在修道院的生活常规使得僧侣忘却了自己的灵魂之后,他才会变得幸福。他由宗教获致的幸福,本来哪怕是一个清道夫也可以得到,只要他坚守岗位,一如既往。对于那些自我专注过于严重,用其它的方法治疗均无效果的不幸的人来说,通向幸福的唯一的道路就是外在修养。

自我专注有多种形式。在我们看来,有三种最普通的类型:罪人、自恋者和夸大狂。

我说“罪人”时,并不是指犯了罪过的人。我指的是那种精神专注于犯罪意识的人。这种人不停地责难自己;如果他是一个教徒的话,就把这种有罪意识解释成上帝的责难。他按照他自以为应该的那样的去想像自我,而这与他所了解的实际的自我总处在一种持续的矛盾中。如果在有意识的思维中,他老早就抛弃了他在母亲膝下时学得的那些道德信念,那么他的负罪感就应该已被埋藏于无意识深处,只在酒醉或睡眠时才浮现出来。但是这已足够使一切事物失去诱惑力了。在灵魂深处,他仍然接受了儿时所得的所有禁律。骂人是邪恶的;而首要的是,性是邪恶的。当然,他并没有禁止自己去享受所有这些快乐,但这一切在他的思想中都受到了毒化,他感到自已被这些东西拉下了堕落的深渊。他全部身心追求的一种快乐就是受到母亲的抚爱,此时所经历的快乐至今记忆犹新。然而这种快乐之门不再向他开放,他因此感到一切都无所谓了:既然总要犯罪,就干脆深陷到罪恶之中去吧。恋爱时,他仍在寻求着母性的温柔,但又不能接受这种温柔;因为母亲的形象犹在,使他对任何与自己有性关系的女人都不可能产生尊重之情。于是他失望并开始变得冷酷;而当地为自己的冷酷开始后悔时,便又开始了一轮想像中的犯罪和真诚的悔恨交替变换的过程。这就是许多表面上强硬的放荡者的心理。使他们误入歧途的,是对不可企及的目标(母亲或母亲的替代者)的追求以及童年时代受到的荒谬的伦理准则的灌输和教诲。对这些母性“贞洁”的牺牲者来说,走向幸福的第一步就是,从早年信仰和情感之中解脱出来。

自恋,在某神意义上,是习惯化了的负罪感的对立物。它包括对自我的爱慕和希望得到别人的爱慕的习惯。当然,某种程度的自恋是正常的,人们也不必为之哀叹;然而一旦这种自恋发展过头了,它就会变成一种恶习。在许多妇女、特别是富裕阶层的妇女身上,那种感受爱的能力早已干涸并被一种希望所有的男人都爱她的强烈愿望所代替。当这种女人确信某个男子爱上她时,她便觉得他对自己不再有用。同样的现象也会发生在男人身上,虽然比较少见。典型的一个例子便是小说《危险的私通晔中的主角(该书描写了大革命之前的法国几位贵族的爱情故事人当虚荣达到这种程度时,对任何他人都不再会有真正的兴趣,因而从爱情中也不可能获得丝毫满足。其它的兴趣关落得更加迅速。例如,一个自恋者被人们对大画家的崇敬所激励,他也会变成一位美术专业学生;然而,由于绘画风不过是他为达到一种目的的手段而已,因而绘画技法从来没有变成他的真正的兴趣;除了与己有关的以外,他看不到任何别的主题。结果自然是失败和失望,没有预期中的奉承,却只有一连串的奚落。同样的情况也常常发生在小说家身上,如果这位小说家总是把自己当作理想的英雄。无论何种劳动,它的真正的成功有赖于对这一劳动的对象的真正兴趣。一位接一位成功的政治家们,其最终的悲剧就在于,他们原先对社区活动以及施政方针的兴趣,逐渐为自恋情绪所取代。一个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人是不值得称道的,人们不会如他所自认为的那样去看待他。因此,如果一个人对这世界唯一所关心的只是这个世界应该对他表示崇敬,那么他往往不大可能达到这个目标。就算他达到了这个目标,他仍然不能获得完全的幸福,因为人类的本能永远不会完全地以自我为中心,自恋者只不过是对自己加以人为的限制,正如一个为负罪感所压抑的人一样。原始人可能会为自己是个优秀猎手而自豪,但是他也喜欢狩猎活动本身虚荣心,一旦超过一定的极点,便会由于自身的原因扼杀任何活动所带来的乐趣,并且不可避免地导致倦怠和厌烦。一般情况下,虚荣心的根源就在于自信心的缺乏,疗法则在于培养自尊。但是这只有通过对客观事物的兴趣,激发起一连串的成功的行动才能达到。

夸大狂与自恋者的区别在于,他希望自己声威显赫而不是可爱迷人,希望自已被人畏惧而不是被人迷恋。属于这一类型的有疯子和多数历史上的伟人。对权力的爱,就像虚荣心一样,是正常人性的一个强有力的因素,因此是可以接受的;只是在它过度膨胀或是与不充分的现实感相联系时,它才变得令人惋惜。这时,它就会使人不幸、令人愚蠢,甚至两者兼而有之。自以为头戴皇冠的疯子,在某种意义上也许是幸福的,但他的幸福不是那种任何清醒的人都会羡慕的幸福。亚历山大大帝与疯子在心理上同属一类人,哪怕他拥有实现疯狂梦想的才能,也是如此。然而,他并未能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因为随着他的战绩的扩大,他的梦想也不断膨胀,当他知道自己成了历史上最伟大的征服者时,便自封为大帝。他真的幸福么?他的嗜酒如命,他的狂躁脾气,他对女人的冷酷无情,他的自命上帝,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他并不幸福。为了开发人性中的某一部分而以牺牲所有其它部分为代价,或者把整个世界看作是为了个人自我的伟大高贵而创造出来的,这是不可能得到最终的满足的。夸大狂,一般来说,不管是精神错乱的还是精神健全的,往往是由过份羞辱受屈所致。拿破仑在求学时期曾为自卑感所折磨,因为他的同学大都是富有的贵族子弟,而他家境贫寒,靠奖学金才得以维持学业。在他后来允许那些流亡者归来时,面对昔日同学的卑颜屈膝,他才获得了满足。这真可谓至福!这种满足感进一步导致他去征服沙皇以便得到同样的满足,而这满足却把他送上了圣赫勒拿岛。由于没有人是全能的,一个被权力欲所彻底攫住的人,迟早总会碰到那些无法逾越的障碍。只有某种形式的疯狂才会阻止这种认识深入人的头脑,就像一个人权力足够大时,他可以把向他指出这一点的人监禁起来或者处以极刑。政治意识的压抑和心理分析意识中的压抑是密切相关的。不管以何种明显的方式,也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出现了心理分析上的压抑,就不可能再有真正的幸福可言。权力,当它被保持在适当的限度以内时,也许会极大地增进幸福;然而,如果把它当作生活的唯一目的,它就会给人的外部世界或者内心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

很显然,不幸的心理上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它们都有某些共同点。典型的不幸福的人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在青年时期被剥夺了一些正常的满足,于是便把这种满足看得比任何一种其他方面的满足更为重要,一生只朝着这一方面苦心寻求;他仅仅对成功、而不是对那些与此相关的活动本身,给予足够多的、不洽当的重视。然而,在今天,另外一种现象发展得极为普遍。一个人也许感到自己彻底失败了,以至于不再寻求任何形式的满足,只求消遣放松、陶然忘情。他因而成了“快乐”的爱好者。也就是说,他减少自己的活力以便使生活变得更易忍受。例如,酗酒就是一种暂时的自杀;它带来的幸福仅仅是一种消极的、暂时的忘却不幸的幸福。自恋者和夸大狂相信幸福是可能的,虽然他们为了得到它采取了错误的方式;但是寻求精神麻醉的人,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他都已失去了希望,只求默默无闻。在这种情况下,要说服他的首要之点就是告诉他:幸福是值得争取的。不幸的人,同失眠的人一样,总是对此表示自豪。也许他们的这种自豪与狐狸丢了尾巴时的感触是一样的。如果真是这样,医治的疗法便是向他们指出,怎样才能长出一条新的尾巴来。我相信,如果人们看到了通向幸福的道路,就很少会有人再去存心选择不幸之路。我当然并不否认这种人的存在,但这类人肯定为数不多,难成气候。因此我假定读者诸君都宁愿幸福而不是愿望不幸。能否帮助他认识到这种愿望,我不敢肯定;但是无论如何,这种尝试总是不会有害处的。

第二章 拜伦式的不幸

正像人类历史的许多时期一样,今天,在我们中间有许多聪明的人总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早年的热情看透,从而确信再没有什么值得为之生活下去了。持这种观点的人正在变得极为普遍。他们虽然并未得到真正的幸福,却为这不幸感到庆幸;他们将这归之于宇宙的本质,认为这是开明人士应持的唯一可取的理性态度。他们对自己的不幸的夸耀,使那些较少世故的人对其真诚表示怀疑,认为对痛苦表示欣赏的人实际上并不痛苦。这种看法过于简单。这些受难者无疑在他们的优越感和洞察力方面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这不足以弥补纯朴快乐的丧失。我个人从不认为,不快乐还有理性、优越可言。聪明的人只要情势许可,是会感到快乐的,如果他发现对宇宙的思考一旦超过了某一极点就会使人痛苦,那么,他就会转而考虑别的问题。这就是我在本章所要说明的观点。我想奉劝读者请君,无论出于何种理由,理性都不会将禁令加诸幸福;不仅如此,我还坚信,那些真心诚意地把自己的哀怨归之于自己对宇宙的看法的人,是本末倒置了。事实是,他们之所以不幸,是出于一些他们并不了解的原因,而这种不幸便使得他们去思索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里那些惹人不快的方面。

对当代美国人来说,我准备讨论的观点早已由约瑟夫·伍德·克鲁奇先生在他写的《现代性情》一书中表述过了。对我们的祖辈来说,则是拜伦的观点;对于所有时代来说,则是《布道书》一书作者的观点。克鲁奇先生说:“我们的事业是一种失败了的事业,在大自然的世界中,我们找不到自己的位置;然而我们并不因此而对成为人类感到遗憾。我们宁愿作为人死去,也不愿像动物一样地活着。”拜伦说:

这世界给予的乐趣没有一个像它带走的一般快活,当早年思绪的光芒在情感的隐隐褪色中渐渐淹没。

《布道书》的作者说:

我羡慕那些已死的人,他们比活着的人幸福多了。但是,那尚未出生,尚未看见过世上所发生的不公正的一切的,比上述两种人都幸运。

这三位悲观主义者在回顾了生活的乐趣之后都得出了忧伤抑郁的结论。克鲁奇先生生活于纽约最高层的知识分子圈里;拜伦畅游过赫勒斯滂,且有过许许多多的风流韵事。《布道者》一书的作者追逐过的快乐更是多种多样,他饮酒作乐,欣赏音乐,“凡此种种”,他建造水池,他拥有男仆女佣,甚至仆人也在他家里传宗接代。即使在这种种情况下,他的智慧也并没有离他而去。然而他将这一切,甚至他的智慧都看成一团虚化而变化,但是它不会随着争辩而有所改变。我自己也曾有过这种情绪,似乎一切都是空虚;我摆脱这种情绪,不是通过任何哲学手段,而是由某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动需要所促成。如果你的孩子病了,你会觉得不快但你不会感到一切都是空虚;你感到,孩子的康复是讲理所当然要关心的大事,而人生是否有终极价值这类问题,你根本不会去理会。一个富人可能会、而且常常会觉得一切皆空虚,不过要是他正巧丢了钱,他就会感到,下一顿饭绝不是空虚的了。这种情感来自于自然需要的太容易满足。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对一定量的生存竞争较为适应,而在占有巨大的财富却不需付出任何努力时,在他的一切奇怪念头极易得到实现时,单是生活中这一努力的缺失就使他失去了幸福的一个根本要素。一个很容易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人往往会认为,愿望的满足并不能带来幸福。如果他有点哲学思辩的气质,他便会得出结论:人生的本质就是不幸,因为拥有了自己所要的一切的人并不幸福。他忘记了,需求对象的残缺不全,正是幸福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关于情绪我只谈这些。然而,在《布道书》中,也有一些理性的探讨。江河流入大海,海却不满不溢。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陈年旧事无人追念。我讨厌在阳光下所做的一切;因为我不得不把一切留给后人。

如果把上面这些观点用现代哲学家的风格来表述的话,那很可能是这样:人永远在辛勤劳作,物质处在永恒的运动之无。我试图辩明智慧和愚昧,知识与狂妄;但是,我发现这只不过是精神的作茧自缚。智慧越多、烦恼越重;学问越博,忧患越深。他的智慧似乎令他生气,他想摆脱它,却未能成功。我在心底呐喊:“快来吧!试一试快乐,享一享幸福!”但是,看哪,这也是空虚!但智慧仍缠绕着他。我心想:“笨人的遭遇也是我的遭遇,我即使聪

明过人,又有什么益处呢v’我的答案是,不,一切都是空虚!”因此,人生对我毫无意义,太阳底下所做的一切事只地使我厌烦,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精神的作茧自缚。

对文人来说幸运的是,人们不再去读很久以前的东西了;因为一旦读了这些书,便会得出结论,说不管关于水池有人曾经发表何种议论,新的书籍的撰述必定空虚。假如我们可以表明卜布道书》的教义并不仅仅为聪明人所独有,我们就不必为后来出现的表达同样感情的词句而困扰了。在这种讨论中,我们必须区分开情绪与理智的表述。同情绪是没有必要展开争辩的,因为它会随着某一幸运的事件,或者我们身体状况的变中,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尽管后来的新事物同逝去的旧事物之间没有什么差异。一个人死去,他的后代收获他的劳动果实;河流奔向大海,但是河水却不允许呆在海里。如此周而复始、无尽期、无目的,人类和万事万物在这个循环中生生死死,没有进步发展,没有永恒的收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河流如果有智慧,就会呆在原地,止步不前。所罗门如果有智慧,就不会种植果树,而让他的儿子坐享其成。

但是如果处在另一种情绪之下,这一切看上去就会完全不同。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么?那怎么解释摩天大楼、航空飞机和政治家们的广播演说?所罗门何曾知道过这些?如果他可以通过无线电广播收听到希巴皇后从他的领地回去时对臣民们的演说,这难道不是对处身在无用的树不池塘间的他的一个安慰么?如果他拥有一个新闻剪辑机构,通过它他可以了解到报纸是如何报道他的建筑的富丽堂皇、后宫的舒适安逸、那些同他辩论的圣哲们的狼狈困窘,他还会坚持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么?也许这些东西并不能彻底治好他的悲观论调,但他至少会来用一种新的表达方式。实际上,克鲁奇先生对我们时代的抱怨之一便是:太阳底下的新事物太多了!如果不管新事物的出现还是它的消失都同样令人烦恼的话,那很难说两者都是使人绝望的真正原因。我们再来看这样一个事实:“所有的江河都奔向大海,而大海却从不满溢;江河来到它们发源之处,在那里它们又回来了。”把这当作悲观主义的根据,于是便假定这种旅行是不愉快的了。人们夏天来到疗养胜地,然后又回到他们的原来的地方。这并不能证明夏天去疗养胜地是无益之举。

如果河水具有感情的话,它们很可能会像雪莱诗中的云一样,享受着这种冒险性的循环的乐趣。至于把财物留给后代的痛苦的问题,可以从两个观点来看:从继承人的角度看,这显然并不是什么大的损失或灾难。所有的事物在自身内部不断承传这一事实也不能成为悲观论的理由。如果继之而起的是更坏的事物,那倒还可以说得过去,但是如果随之而来的事物是更美好的,那就应该是乐观论的理由了。然而,就像所罗门所认为的那样,如果继承的事物同原来的事物一模一样,我们又该如何认识它呢?这不是使整个过程都失去了意义么?当然不是,除非循环的各个阶段本身是令人痛苦悲伤的。只注视着未来,认为今天的全部意义只在于它将产生的结果,这是一种有害的习惯。没有局部性的价值,也就没有所谓的整体性的价值。生活不应被看作这样一种情节剧,剧中的男女主角经历难以想像的不幸之后,最终以圆满的结局作为补偿。我活着有我的活法,儿子继承了我,他有他的活法,他的儿子又继承了他。这一切又有什么悲剧可言?相反,如果我永生不死,那么生活的乐趣必定最终会失去吸引力。代代相继,生活将永远焕发青春活力。我在生命之火前烘暖了双手;火焰渐渐熄灭,于是我准备离去。这种态度与对死亡的愤接态度一样,是很合乎理性的。因此,如果情绪决定于理性,快乐和绝望就都有着同样的理由。《布道书》是悲剧性的,克鲁奇先生的《现代性情》一书则带有哀怨色彩。克鲁奇先生之所以哀怨,根本上是因为中世纪以及稍后一些时代所认同的事物准则都崩溃了。他说:“当今这一时代是一个不幸的时代,幽冥世界的鬼魂四处游荡;它不熟悉自己所属的世界。它面临的困境就像一个青少年遇到的困境一样,一旦离开了童年时代经历的神话世界,就不知道如何引导自己走向何方。”这一情况完全适用于一部分知识分子,这些人爱过文化教育,却对现代世界一无所知。由于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把信仰建立在情感之上,他们因而不能摆脱童年时代寻求安全保护的欲望,这种欲望是科学世界难以得到满足的。克鲁奇先生同大多数文化人一样,为这种认为科学没有实现它的诺言的思想所困扰。他当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诺言是什么,但他似乎认为,达尔文、赫肯黎等人在60年前对科学的期望,至今没有实现。我认为这完全是谬论,是这些不愿意自己的专长被人鄙视的作家、牧师们生造出来的。现今的世界上确实存在许多悲观主义者。当许多人的收入减少时,悲观主义者就会增加。克鲁奇先生是真正的美国人,而美国人的收入总的说来由于战争增加了;但是在整个欧洲大陆,知识阶层遭受过巨大的苦难,每个人都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而惶恐不安。这类社会因素对一个时代的情绪的影响,较之其对有关世界本质的理论的影响来,远远要大得多。很少有几个时代比13世纪更令人绝望了,除了皇帝和少数几个意大利贵族之外,被克鲁奇先生如此惋悼的信仰在那时几乎为所有的人所坚信。因此罗吉尔·培根①说:“我们这一时代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有着更多的罪恶统治这个世界;而罪恶与智慧是水火不相容的。让我们看看这个世界的现状,用心地思考一番,我们会发现太多的堕落和腐败;而这首先是在上的太君。……连荡纵欲使整个宫廷名誉扫地,美餐暴食位居其首。……如果这是人君的所作所为,那么其统治成员又怎样?看看那些高级教上吧:他们在怎样追金逐银,对灵魂的拯救则嗤之以鼻。……让我们想想宗教的戒规:言出必行。看看他们堕落得又有多深,一个个从自己的尊严处跌落。(修道士的)新戒规的最首要的尊严已经受到了可怕的腐蚀。整个牧师阶层都在追逐荣耀、淫荡和贪婪:无论这些牧师聚在何处,比方说在巴黎和牛津,他们之间的争三吵闹以及各种罪恶的丑闻便会传遍整个世界。……谁也不在乎自己干了什么,更不顾手段如何阴险狡诈,只要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就行。”在谈及远古时代的异教贤人时,他说:“他们的生活比起我们来,不知要好过多少倍;无论是在文明礼仪,还是对世俗社会的鄙视上。他们欢快。富足、荣耀。这一切在亚里士多德、塞内加、图里及阿维森纳、阿尔法拉比乌斯、柏拉图、苏格拉底和其他人的著述中都可以读到。这样,他们不仅得到了智慧的奥秘,而且发现了所有的知识。”罗吉尔·培根的这些观点是和他同时代的文人学土的观点一致的,他们中没有一个对自己所处的时代表示喜欢。我从来就不相信,这种悲观论调有任何形而上学的原因。原因就在于战争、贫困和暴行。

克鲁齐先生最为感伤的章节之一是关于爱的问题的。事情似乎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对爱情评价很高,而我们这些具有现代复杂意识的人则已经看穿了它。“对疑心重重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来说,爱情执行着一种功能,这种功能只有被抛弃了的上帝才会具有。面对爱情,许多甚至最为顽固不化的人,时间也变得神秘莫测了。他们发现自己面对着某种事物,这种事物唤醒了他们头脑中的独特的虔诚意识;而且他们感到,哪怕在生命的深处,都应该奉献出那不容置疑的忠诚。对他们来说,爱情就是上帝,为之不惜牺牲一切。同时,爱情应像上帝一样,它通过赋予生活以一种尚未得到解析的意义,来奖赏信仰者。我们——比起他们来——已经习惯了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但却没有习惯于一个无爱情的世界;我们只有习惯于这个无爱情的世界时,才会理解无神论究竟意味着什么。”奇怪的是,我们时代的年轻人对维多利亚时代的看法,与生活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的看法,差异竟是如此之大。我记得两位老太太,她们都是那个时期某些方面的典型人物。我从小就熟悉她们。一位是清教徒,另一位是伏尔泰门徒。前者抱怨道,关于爱情的诗歌实在太多了,而爱情其实是个没有意义的话题。后者则指出:“没有谁能够反驳我。我一再重申,破第七诫不如破第六诫那么坏,因为不管如何,这总要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行。”这两种观点同克鲁奇先生所刻划的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人的观点大异其趣。他的意见显然来自某些作家,这些作家同他们所处的环境一点儿也不合拍。最好的例子,我想莫过于罗伯特·布朗于了。然而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爱情观里有点迂腐气味。

感谢上帝,他最卑微的美安众生自夸灵魂有两面,一面对着苍天,一面显示给他心爱的女人!

这就是说,对待整个世界的唯一可能的态度便是战斗。为什么呢?因为这世界是残酷的,布朗宁会这么回答。我们则会说,因为这世界不会如你所想的那样接受你。一对夫妇可能会结成像布朗宁夫妻那样的相互敬慕的社会。不管你的劳动值得称赞与否,如果有一个人时刻陪伴着你,不停地夸奖你,那总会是一件很讨人喜欢的事儿。当布朗宁责备菲茨杰拉德竟没有胆量称赞《奥罗拉·利》一诗时,无疑他认为自己是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个真正可靠的伴侣。我不觉得这种双方的批评功能的完全缺失是值得称赞的。这与恐惧感、以及试图在遭到无情的。公正的批评时寻求庇护的欲望紧密相关。许多老单身汉会从他们自己家里获得同样的满足。我自己在维多利亚时代生活得太久,按照克鲁奇提出的标准,我是难以成为现代人了。无论如何,我绝对没有丧失对爱情的信仰,但是我所信仰的这种爱情,却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所羡慕的。这种爱充满历险并且明若观火,在它给予善的知识时,并没有把邪恶遗忘,更不去故作神圣纯洁。把这些特征归诸那种为人崇尚的爱,乃是性禁忌的结果。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深信,大多数性活动是邪恶的,于是不得不将一些夸张言词贴在他所认同的那种爱上。那时候的性饥饿比现在厉害得多,这无疑更使人夸大性活动的重要性,正如苦行僧们所做的那样。今天我们正在经历一个混乱时期,许多人抛弃了旧的准则,却还没有获得新的准则。这给他们带来了许多麻烦。由于潜意识中他们仍然信奉旧的准则,所以当这些麻烦到来时,便产生了绝望、悔恨和愤世嫉俗的心理。我不认为发生了这种情况的人是很多的,但他们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畅言无忌的人。我想,要是把今天的成功的年轻人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这种人作一比较,就会发现,比起60年前来,今天的青年享有更多的爱情幸福,对爱情价值也有更为真诚的信仰。某些人走向债世嫉俗的原因是,旧观念对无意识的压抑统治,以及理智的伦理道德的缺失,而今天人们正是据此来调节自己的行为。解决的办法不在于对过去的哀悼、怀念,而在于以一种勇敢的态度去接受现代世界的现状,下定决心,把各个阴暗角落里的、已为人所摒弃的迷信思想铲除干净。

要简略地说明人为什么重视爱情是很难的,不过我还是乐意一试。爱情之所以引人重视,首先在于——这一点虽然并不是爱情的最大价值,但却为其他一切价值所必需——它本身是快乐的源泉。

哦爱情!他们太错怪你了

说什么你的甜蜜便是忧伤,

当你结出丰硕的果实

还有什么比它更为甜蜜芬芳。

这几句诗的匿名作者并不是在给无神论寻找答案,也不是为宇宙寻找钥匙;他不过是在自我陶醉。爱情不仅是快乐之源,它的丧失也是痛苦之源。其次,爱情之所以被人称颂,还因为它能给所有最美的事物带来更高的价值,如音乐、高山日出、皓月当空的大海。一个从来没有和他喜爱的女子一起享受过好事物的人,便不能充分体会出这些事物所具有的无穷鞋力。同时,爱情还能打碎自我的坚厚外壳,因为它是一种生物本能的合作,在实现对方的本能目标时,需要双方共同的投入。在不同的时期,有过各种形式的独身主义哲学,有的高尚,有的并不那么高尚。斯多葛主义者和早期基督徒认为,个体能够实现人生的最高的善,这只要通过自己的意志就行,而不要整个人类的帮助。有些人把权力当作生活的目的,有些人则把个人享乐当作生活的目的。在一定的意义上,所有这些都是独身主义哲学,即提倡每一个单独的个人通过自己便可达到善的境界,而不一定需要或大或小的群体的努力。在我看来,所有这些观点,不管是在道德理论方面,还是在人的本能的积极表现方面,都是不对的。人的生存有赖于合作,况且大自然赋予了人——虽然尚有不足之处——这种本能器官,通过它,合作所需要的友谊才能产生。爱情是导致合作的首要的和最为普通的形式;那种曾经用心体验过爱情的人,是不会满足于这种哲学的,即主张勿需所爱的人的合作也能达到最高的善的境界的哲学。在这一方面,父母情感甚至更为强烈,但父母情感至多不过是父母之间的爱情结晶。我不谎称最高形式的爱情是普遍的,但我可以肯定,最高形式的爱所揭示的价值一定还未为人知晓,怀疑论也并未触及这一价值,虽然那些怀疑论者无此能力,但他们却错误地把自己的无能归之于怀疑主义。

喜爱是永恒的火焰,

在;、灵里永远燃烧;

从不倦意,从不熄灭,从不冷却,

从不对自己厌恶烦恼。

下面我来谈谈克鲁奇先生对于悲剧的看法。他坚持认为,易卜生的《群鬼》比莎士比亚的《阵尔王》要逊色得多,对此我完全同意。“再强的表现力,再伟大的语言天赋,也不能将易卜生变成莎士比亚。后者用以创作出他的作品的原材料——他的人类尊严观念,他对人类情感重要性的意识,他对人类生活的广阔性的洞察——这一切没有也不会存在于易卜生那儿,因为它们即使在地的同时代人那儿没有也不可能存在。随着世纪的交替,神低、人类和自然都令人莫名其妙地缩小了。这不是因为现代艺术的现实主义信念促使我们寻找平庸的人们,而是因为人类的平庸通过某一过程加到了我们头上,正是这同一过程,导致了我们的想像力据以证明自身的现实主义艺术理论的发展。”毫无疑问,旧式的专以描写五公贵族及其悲哀的悲剧不再适合于我们的时代了。当我们试图以同样的方式去对待无名之辈的悲哀时,效果当然就不一样了。然而,其原因并不在于我们对生活的看法的倒退落后,正相反,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不再把某些个人看作伟人,似乎只有他们才拥有悲剧激情,其他所有的人则只勤劳苦作,以便产生出少数人的伟大崇高来。莎士比亚说过:

乞丐死的时候,天上不会有慧星出现;

君王之死,苍天也为之感念。

在莎士比亚生活的时代,这种观点即使不完全被人信崇,至少表白了一种实际上很普遍的、为莎士比亚本人从心底里认

同的看法。因此诗人辛纳之死的喜剧性的,而凯撒、布鲁国和卡修斯的死则是悲剧性的。对我们来说,个体之死已失去了普遍的意义,因为我们已经有了一种不仅体现于外部形式中,而且深入了我们的信念之中的观念。因此,今日的大悲剧不是与个人、而是与社会密切相关的。以恩斯特·托勒的剧本《大众与人》为例,我并不认为它比得上历史上最辉煌时期产生的最优秀的作品,但是我确信它是经得起比较的;它是崇高的、深造的、实际的,它关注英雄行为,正如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的,“用怜悯和恐怖净化读者的心灵”。由于旧的技巧、旧的传统必须被人抛弃;但又不能代之以平庸之物,因而像《大众与人》这种现代悲剧的例子还是很少见的。要写悲剧,作者必须有悲剧的情怀。要有悲剧的情怀,他就必须意识到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仅用自己的心灵,还得用自己的生命和激情去体验。克鲁奇先生在他的书中不断地谈到绝望,人们不禁为他对悲惨世界的英雄式的接受所感动;但是他的悲惨世界乃是基于这一事实,即面对新的刺激,他和大多数文人还没有学会如何去感知旧的情感。刺激当然存在,但不在文人圈子里。文人小圈子与社会生活之间没有重要的接触,而人的情感要想有一种严肃的深度,要使悲剧情感和真正的幸福感得以产生的话,这种接触是必不可少的。对那些才华横溢但又迷们困惑、无所适从的年轻人,我的告诫是:“放弃创作的企图,相反地,尽量一字不写。走进大千世界;去做一个海盗、一个

波罗之王、一个苏维埃俄罗斯的劳工吧;去寻找这样一种生活,去找到这样一种存在方式,让基本的体力需要的满足占据你的全副精力吧。”我并非向一切人,而只是向那些患有克鲁奇先生所诊断出的疾病的人,推荐这一实践课程。我相信,经过几年这样的生活,这位以前的知识分子就会发现,不管他如何努力遏制自己,也不能阻止自己不去写作了。这时,他就不会觉得自己的写作毫无意义了。

第三章 竞争

如果你随便问一个美国人,或是一个英国商人,在他的生活中,什么是对快乐的最大的妨碍?他会说:“生存竞争。”他这话是肺腑之言,他相信确是这样。在某种意义上,这话是对的;但从另一层意义、而且是更重要的意义上来看,事情未必这样。当然,生存竞争是确实存在的。如果我们是不幸的,我们就得去为生存而斗争。例如,康拉德小说中的主人公福尔克就得如此。在一艘被遗弃的船上,他是仅存的两个拥有武器的人之一;除了对方,已经别无泄物聊以弃饥了。当这两人吃完了原先一起分享的最后一点食物后,一场真正的生存斗争开始了。福尔克赢了,但是从此以后,他却成了一位素食主义者。这并不是商人们所声称的“生存竞争”。这一词语对于商人来说,只不过是他们用以赋予实质上琐碎的事以重要性,随手拈来的不精确的表述c试问一下,他们这一生活阶层的人中,有几个是死于饥饿的?再试问一下,在他的朋友破产以后,会发生什么情况。谁都明白,一个破产商人,在物质享受方面,比起一个从来还设富裕到有可能破产的人来,条件要好得多。所以,人们平常说的生存竞争,实际上是追求成功的竞争。他们在竞争中感到可怕的,不是第二天早晨起来能否吃到早饭,而是他们将不能战胜自己的对手。

令人奇怪的是,人们似乎很少认识到,他们并没有处于一架无法摆脱的机器的支配下,而是处于一架踏车上;他们没有注意到是踏车未能把他们送到一个更高的地方去,所以依然处于原来的位置。当然,我这里所指的实际是那些获得成功的大商人,他们已经有了相当可观的收入,只要他们愿意,就能依赖这些收入生活下去。但是,在他们看来,这样做是不光彩的,就像面对敌人临阵退却。如果你;司起他们,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何种公益事业时,他们在对紧张生活中那些广告的陈词滥调寻思苦索一番之后,依然哑口无言.

试想一下这种人的生活吧。我们假定,他有一套华丽的住宅。一位美丽的妻子以及可爱的孩子们。清晨,当所有的家人尚在梦中,他一觉醒来,急急忙忙地赶往办公室。那儿他的职责就是展示自己作为一个大经理的风度才干;他下颚紧绷,说话明快果断,旨在给除公务员以外的每个人留下一幅精明强干。谨慎持重的印象。他口授信函,和许多要人通话联系,研究市场行情,然后与某位正在或试图与他办交易的人共进午餐。下午,一样的事情继续进行。精疲力尽地回到家里,又赶着换好衣装去赴晚宴。餐桌上,他和另一些同样疲劳的男士还得在女宾面前装作快活高兴的样子,而这些女宾还丝毫没有倦意。谁也说不准还要过几个小时,这个可怜的忙人才能摆脱这种场面。直到最后,他才得以入睡,让绷紧的神经得以松弛几个小时。

这些人的工作日就像是一场百米赛跑,但是这场赛跑的唯一目标却是坟墓。那种适合于百米赛跑的全神贯注,在这儿最终达到了极点。他对自己的儿女有什么了解?平时地呆在办公室里,星期天则在高尔夫球场度过。他对妻子了解多少?当他清晨离开她时,她仍在睡梦中,整个晚上,他和妻子出席社交活动,这种场合里是不可能进行亲密交谈的。他在男人中也许没有一个真实可信的朋友,尽管他可能会有许多故作亲密的朋友。春华秋实,他只有在它们对市场带来影响时才有所感觉。他或许足迹遍布许多国家,但眼神中却流露出倦怠之情。对他来说,书籍毫无用处,音乐是故弄玄虚。时光花等,他变得越来越孤独;他的全副心思专注到生意事业上,业余生活变得枯燥无味。在欧洲,我见过一个这种类型的中年美国佬,他正和妻子女儿一起旅行。显然是妻儿们劝这个可怜虫该度个假期了,该让女儿们有个机会来看看欧洲。母亲和女儿们兴奋地围着他,向他指点每一处令人惊奇有趣的景象。这位一家之长呢,则显得疲惫不堪、心绪烦乱。此时此刻还在担心办公室里业务进展如何,棒球场上比赛情况怎样。最后他的一家子女人们全对他失去了希望,认为男人们全是跳力斯人。她们从未想过,他正是她们的贪欲的牺牲品;确切地说,在一个欧洲旁观者眼里,他实在同殉夫自焚的寡妇不相上下。或许十有八九,这个寡妇为了贞法、名誉和教规律令,是自愿自焚献身的。商人的天命和荣誉感促使他去挣更多的钱;因此,像印度寡妇一样,他是非常惬意去接受痛苦折磨的。如果这个美国商人要想使自己幸福,首先他得改变自己的信念。只要他在追求成功的同时,还完全相信男人的职责就是追求成功,否则就是一个可怜虫;只要他的生活依然如此紧张、如此令人焦躁不安,他就不可能得到幸福。以投资为例。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会选择利润率百分之八的风险投资,而不要百分之四的安全投资。结果是,金钱不断地丧失,人则为之担忧烦恼不已。就我来说,我希望从金钱中得到安逸快活的闲暇时光。但是典型的现代人,他们希望得到的则是再多的用以炫耀自己的金钱,以便胜过同自己地位一般的人们。美国的社会等级是不确定的,且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因而所有的势利意识,较之那些社会等级固定的地方,更显得波动不已。而且尽管金钱本身很难使人声名显赫,但要达到声名显赫,没有金钱也不行。再者,一个人挣钱多少成了公认的衡量智商水平的尺度。大款一定是个聪明人,反之,穷光蛋就肯定不怎么聪明,没有人愿意被人看成傻瓜,于是,当市场处于不景气局面时,一个人便会像年轻人在考场上一样惶惶不安。

我认为应该承认,破产所带来的真正的,虽则是非理性的恐惧感常常会进入商人的焦虑意识里。阿诺德·贝奈特笔下的克莱汉格,无论他变得多么富有,却总在担心自己会死在工场里。我毫不怀疑地相信,那些在童年时饱受贫穷折磨的人,常常为一种担心自己的孩子遭受同样的命运的恐惧所困扰;他们还常常产生这种想法,即很难积聚百万钱财来抵挡这一灾难。在创业者一代中,这种恐惧很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对于从来不知一贫如洗为何物的人来说,则很可能没有什么影响。不管怎样,他们只是问题中一个较小的例外而已。

问题的根子在于,人们过分地强调竞争的成功,以至于把它变成幸福的主要源泉。我不否认,成功意识更容易使人热爱生活。比方说,一个在整个青年时期一直默默无闻的画家,一旦他的才华得到公认,他多半会变得快乐幸福起来。我也不否认,在一定的意义上,金钱能大大地助于增进幸福;而一旦超出这种意义,事情就不一样了。总之,我坚信,成功只能是幸福的构成因素之一,如果不惜以牺牲所有其他一切因素以得到它,那么这个代价实在是太昂贵了。

问题的根源在于流行于商界的那种生活哲学。客观地讲,在欧洲,仍然存在着一些享有崇高声誉的职业。在有些国家,贵族阶层依然存在。在欧洲,除了少数几个小国之外,那些需要学问的职业,如陆军和海军都受到极大的尊敬。的确,不管一个人的职业是什么,成功中总有竞争的因素。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为人们所尊重的不仅仅是成功,还有那优异的表现。不管其形式如何,成功都得依赖于这种表现。一个科学工作者也许会去挣钱,也许不会。如果他去挣钱,他不会因此受到更多的尊敬。看到一位著名的将领或舰队司令生活清苦,没有人会感到惊奇。在这种情况下,从某种意义上说,贫穷还真是一种荣誉呢。由于以上这些原因,在欧洲,真正完全为了金钱的竞争仅限于部分职业内,而且它们大多影响不大,也不是最受尊敬的。在美国,情况正好相反。根据他们的标准,军队在国民生活中的作用是很小的,影响也不大;至干说到那些需要学问的职业,外界没有人能知道一个医生懂得多少医学知识,或是一位律师是否确实精通法律,因而判断他们成就大小的简便方法,便是根据他们的收入以及生活标准。说到教授,他们不过是商人的雇工,同那些古老的国家相比,他们受到的尊敬要少多了。这一切的后果是:在美国,专家紧随在商人后边,亦步亦趋,而不是像在欧洲那样自成一家。因此,在整个成功者阶层,没有什么东西有这种功能,它能减少那些完全是为了金钱成功的竞争。

美国的儿童从小就知道这是唯一重要的事情,如果哪一项教育里没有金钱的价值,他们就不愿意为此下功夫。教育曾经被公认为是一种欣赏和享受能力的训练——我指的是对那些更为高雅的事物的欣赏享受,这对从来没受过教育的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在18世纪,对文学、绘画和音乐的鉴赏情趣,是“绅士”的标志之一。今日我们也许不同意他们的爱好,但至少这是的的确确存在的。现在有钱人则是另一种类型。他从不读书。如果为了扩大自己的声望,他试图建立起一个艺术画廊,那么对于绘画作品的选择他得依靠专家去做;他从中得到的快乐不是对这些作品的欣赏。而是因阻止别的有钱人拥有这些绘画作品而产生的一种快乐。至于音乐,如果他正好是个犹太人的话,他也许真有点欣赏力;否则,就像在其他艺术方面一样,他也没有任何修养。这一切的后果是,他根本不知道如何打发闲暇时光。他变得越来越富,因而挣钱也越来越容易,最后,一天里只要花五分钟,他挣的钱就多得叫他都不知如何去花了。于是这可怜虫反而因为自己的成功无所适从。只要成功本身被当作生活的唯一目的,其结果必然如此。除非一个人懂得获得成功如何去应付它,否则,成功的获得必然使他成为厌烦的猎获品。

心理的竞争习惯很容易侵入本来不属于它的领域。以读书为例。读一本书,往往出于两种动机:一、因为你欣赏它;二、因为你可以借此炫耀一番。在美国,小姐们每个月读(或者看起来读)几本书成了一件常事;有的读完了,有的只读了第一章,有的只看评论,但是谁都把书摆在书桌上。然而她们不读名著。从来没有哪一个月读书俱乐部推荐过《哈姆雷特》或者粹尔王》;也从来没有哪一个月似乎有必要让大家知道但丁的名字。因此,人们只读那些完全是平庸之作的现代作品,而从来不读名家名著。这也是竞争带来的一方面的影响,虽然这并不全是坏事——如果让我们刚提到的那些小姐自己去挑选的话,她们读的书比那些文学大师向她们推荐的还要庸俗低劣,更不必提什么名著了。

现代生活中对于竞争的过分强调,同文明准则的普遍堕落是有关的,这种情况开始于奥古斯都时代之后的罗马帝国。男男女女们已显得没有能力欣赏那些志趣更为高尚的娱乐了。例如,一般的谈话艺术在十八世纪的法国沙龙里已发展得臻于完善了,四十年前依然为人们所继承。这是一门非常精致的艺术,为了某种几乎是转瞬即逝的事物,将人的最高潜能发挥到极致。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还有谁关心这等闲事?十年前,中国的这门艺术还很繁盛,不过在我看来,从那时起,国民党人的如传教土般的狂热早已把它一扫而空了。美好的文学知识在受过教育的人当中很普及,可是今天只有少数几个教授才对此通晓。所有高雅的娱乐都被抛弃了。春天里,几个美国学生带我到他们的校园边上的树林里散步,那里鲜花灿烂,可是我的向导中没有一个能叫出哪伯是其中一种花的名称。这样的知识有什么用?它又不能给任何人带来收入。

问题并不仅仅在于个人方面,个人在他孤立的情况下也不能防止它。问题在于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生活哲学,按照这种哲学的看法,生活就是一种奋斗,一场斗争,在这场斗争中,荣誉属于胜利者。这种观点导致了对意志力培养的过分强调,而这是以牺牲各种感觉和才智为代价的。也许,这么说我们是本末倒置了。清教徒中的道德家们在现代总是强调意志的作用,虽然他们本来想强调的是信仰。也许清教主义时代产生了一种这样的人,他们过度发展了意志,却强行压抑了自己的感觉和才智,因而他们把竞争哲学当成最适合自然的哲学。不管怎样,这些现代恐龙,像他们的史前原型一样,他们的巨大的成功就在于不要智慧而要权力。这种成功使得他们到处被人模仿,结果成了世界各地白人的榜样;在今后几百年里,这种情况也许会日盛一日,不过,那些不随时尚的人尽可放心,因为远古恐龙最终并未赢得胜利,它们互相残杀,结果让聪明的旁观者占据了他们的王国。我们的现代恐龙正在毁灭自己。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每次婚姻,都只生下两个不到的子女。在这一点上,他们从清数徒那地承袭下来的过于狂热的哲学就显得与世界不怎么适应了。那些对生活感到如此缺乏乐趣,以至于不再关心生儿育女的问题的人,是在生物上注定要灭亡的。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被更为快活幸福的新一代人所替代。

把竞争看作生活中的主要事情,这种观点太残酷、太顽固,使人的肌肉太紧张,使人的意志太集中,以至于如果将它当作人生的基础的话,连一二代人都难以延续。经过这样的一段时间,它一定会引起神经疲劳,各种形式的逃避,对快乐的追求同对工作的追求一样紧张艰难——因为松驰宽裕已经不可能了——最后,因为不育症,导致整个家族消亡。不仅工作受到竞争哲学的毒害,休息也一样深受其害。那种安逸闲适、神经松驰的悠闲生活也令人感到厌烦无聊。这一切必然导致连续的加速运转,其自然的结局便是吸毒和崩溃。治疗之方无他,就是承认在一种平衡的生活中,理智的、安适的快乐享受是必要的。

第四章 厌烦与兴奋

厌烦作为人类行为的一个要素,在我看来,未受到应有的足够重视。我相信,在整个历史时期。它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量,今天更是如此。厌烦似乎是唯有人类才具有的情绪。被关起来的动物确实也会变得躁动不安、上窜下跳、呵欠不断,但从性质上说,我不认为它们的体验可与人类的厌烦相比。大部分时间里它们是在警惕敌方、寻找食物,或者两者兼有;有时它们是在求偶,有时则在设法保持温暖。但是,即使是在它们不快乐时,我认为它们也不是厌烦所致。也许类人猿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与我们相似;但是我从来没和它们一起生活过,因而没有机会做这一实验。厌烦的本质之一是:把目前状况同别的、更易于被人接受的、顽强地进入到人的想像中的状况相比。厌烦的另一本质是:人的官能不能长期地陷于繁忙紧张状态。从企图夺走你的生命的敌人那地逃跑,我想是不愉快的,但决不是令人厌烦的。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人是不会感到厌烦的。除非他有那种近乎超人的勇气。同样地,没有人会在上院的初次演讲时呵欠连天,除了已故的德文郡公爵之外——他却因此而受到贵族的尊敬。从根本上说,厌烦是一种受到挫折的欲望,这种欲望的对象不一定是令人快乐的,但肯定是那些使得厌烦的牺牲者知道这一天不同于另一天的事情。一言以蔽之,厌烦的对立面,不是快乐,而是兴奋。

对于兴奋的追求欲望常常扎根于人的心灵之中,特别是男性之中。我认为,这种欲望在狩猎时代,比起以后的各个时代来,更容易获得满足。狩猎是令人兴奋的,战争是令人兴奋的,求爱是令人兴奋的。一个野蛮人会在一个女人身边正躺着她的丈夫时设法和她通好,哪怕他清楚地知道,只要这个丈夫醒来,自己就是死路一条。这种情境,我想是不会令人生厌的。然而,随着农业时代的来临,生活开始变得枯燥无味了(当然,贵族是个例外,因为他们处在且一直处在狩猎时代)。我们听到过许多关于机械劳动单调乏味的抱怨,不过我想,比较起来,采用旧的耕作方法的劳动才是最沉闷单调的。真的,同大多数慈善家的观点相反,我认为,机器时代大大减少了全世界人们的厌烦的总量。在雇佣劳动者方面,工作时间里他并不孤独,晚上地可以在各种娱乐活动中度过时光,这些在旧式的乡村却是根本不可能的。再看看在中下层阶级的生活中发生的变化吧。以前,晚饭过后,当妻子和女儿把一切收拾停当,大家便团团围坐,开始所谓的“大团圆”的快乐时光。这意味着家长去睡觉,妻子忙编织,女儿们要么盼望早日死去,要么梦游江巴克图。她们不许看书,不许离开屋子;因为当时通行的做法是,在这个时候,父亲对她们讲话,她们都应为之快乐万分。要是运气不错,她们最后也结了婚,于是便转而折磨自己的孩子,让她们的青春年华同自己所经历过的一样,在沉闷无趣中流逝。要是运气不好,她们便做老处女,或者最后当个老奶奶的女佣人——这种命运正像野蛮人给予牺牲者身上的命运一样,令人害怕。在我们评价百年前的世界时,别忘记这一厌倦的重负。历史越往前,厌烦的压力也越重。试想一下中世纪农村的冬天,那单调的生活吧。人们不会读书写字,黑暗中只有蜡烛给了他们微弱的光明,柴火的烟雾弥漫着唯一的屋子,室内依然寒冷如冰。屋外,道路实际上不能通行,因此几乎看不到来自邻近村庄的行人。一定是这类厌烦产生了搜捕巫者的风俗,这种风俗后来成了晚上唯一有点生气的活动。

我们比我们的祖先更少厌烦,但却更怕厌烦。我们开始知道,或者说开始相信,厌烦不是人的自然命运的一部分,它可以通过兴奋的足够强烈的追求而得以避免。女孩们现在大多已经自己谋生。多半是由于这能够使她们在晚上去寻求兴奋刺激,去躲避她们的祖母辈当年不得不忍受的“大团圆”的时光。在美国,现在人人都可住到城里去;那些买不起汽车的人,至少有了一辆摩托车,可以骑着去看电影。而且家家有了收音机。青年男女们约会比以前方便多了,家庭女佣们每星期至少可以有一次令人振奋的聚会,而这足以使简·奥斯汀的女主人公在整本小说里长久期待了。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兴奋的追求也变得越来越迫切。那些有条件的人不停地从一处转往另一处,走到哪里,就把兴奋带到哪里;他们狂歌劲舞、开怀畅饮。但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们总是期望着在一个新的地方享受更多的快乐。那些必须靠挣钱才能养活自己的人,只好在工作中忍受厌烦的折磨,那些有足够的钱可以不工作的人,便把完全摆脱厌烦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高尚的理想,我决无低毁之意。不过我担心,这种理想,与其它的理想一样,比起理想主义的想像来,是一种更难获得的东西。与欢快的前一天晚上相比,早晨总是令人厌烦的。人会有中年,甚至晚年。20岁时人们以为30岁生命将会结束。我已经58了,不可能再持这种观点。把人的生命当作货币资本来花费也许是不明智的。一定量的厌烦也许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摆脱厌烦的愿望是很自然的。实际上,各个民族只要一有机会,都会表露出这一愿望。当野蛮人第一次从白人那里尝到酒的滋味时,他们至少找到了一种摆脱单调乏味的生活的良方,因此,除非政府干涉,否则他们便会酷配大醉,一死方休。战争、屠杀以及迫害等,都是企图摆脱厌烦的一些方式,甚至与邻居吵一架也比无所事事要强。所以说,对于道德家来说,厌烦是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因为人类的恶行中,至少有一半是由于对厌烦的恐惧引起的。

然而,厌烦不应被看作是完全邪恶的。厌烦有两种,一种是挫折型,一种是呆滞型。挫折型是由于缺乏毒品引起的,呆滞型则是由于缺少活动引起的。我不否认毒品对人的生活有一定的作用。例如,一个明智的医生有时开的药方里就有鸦片,而且我想这种情况比禁烟主义者想像的要多得多。但是迷恋毒品,甚至不加约束地让自己的本能冲动失去控制,是决不应该的。那种在人习惯了吸毒后才能适应的厌烦,在戒除了这种习惯后,我认为时间是唯一的疗方。用于解决吸毒问题的方法,在一定限度里,也适用于对付各种兴奋。兴奋过于充足的生活会使人精疲力尽,在这种生活里,人需要连续不断的强烈刺激,才能产生颤栗狂喜,而这种颤栗狂喜往往被人当作是快乐的主要因素。一个习惯于过度兴奋的人,就像一个对胡椒粉过份爱好的人一样,对足以使别人窒息的一定份量的胡椒粉,他甚至不能品尝出一丝味道来。为了避免过度的兴奋,一定量的厌烦是不可缺少的;过度的兴奋不仅有害于健康,而且会使对各种快乐的欣赏能力变得脆弱,使得广泛的机体满足为兴奋所代替,智慧被机灵所代替,美感被惊诧所代替。我并不完全反对兴奋。一定的兴奋对身心是有益的,但是,同一切事物一样,问题在数量上。数量太少会引起人强烈的渴望,数量太多则使人疲惫不堪。因此,要使生活变得幸福,一定量的厌烦忍受力是必要的。这一点从小就应该告诉年轻人。。一切伟大的著作都有令人生厌的章节,一切伟人的生活都有无聊乏味的时候。试想一下,一个现代的美国出版商,面前摆着刚刚到手的《旧约全书》书稿。不难想像这时他会发表什么样的评论来,比如说《创世纪》吧。“老天爷!先生”,他会这么说,“这一章太不够味儿了。面对那么一大串人名——而且几乎没作什么介绍——可别指望我们的读者会发生兴趣。我承认,你的故事开头不错,所以开始时我的印象还相当好,不过你也说得太多了。把篇幅好好地削一削,把要点留下来,把水份给我挤掉,再把手稿带来见我。”现代的出版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现代的读者对厌烦感到恐惧。对于孔子的《论语》,伊斯兰教的姑兰经》,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所有那些被当作畅销书的圣贤之书,他都会持这种看法。不独圣贤之书,所有的精彩的小说也都有令人乏味生厌的章节。要是一部小说从头至尾,每一页都是扣人心弦的话,那它肯定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伟人的生平,除了某些光彩夺目的时刻以外,也总有不那么绚丽夺目的时光。苏格拉底可以日复一日地享受着复会的快乐,而当他喝下去的毒酒开始发作时他也一定会从自己的高谈阔论中得到一定的满足;但是他的一生,大半时间还是默默无闻地和克珊西比一起生活,或许只有在傍晚散步时,才会遇见几个朋友。康德据说在他的一生中,从来没有到过何尼斯堡以外十英里的地方。达尔文,在地周游世界以后,全部的余生都在他自己家里度过。马克思,掀起了几次革命之后,则决定在不列颠博物馆里消磨掉他的余生。总之,可以发现,平静的生活是伟人的特征之一,他们的快乐,在旁观者看来,不是那种令人兴奋的快乐。没有坚持不懈的劳动,任何伟大的成就都是不可能的;这种劳动如此令人全神贯注,如此艰辛,以至于使人不再有精力去参加那些更紧张刺激的娱乐活动,除了加入到假日里恢复体力消除疲劳的娱乐活动,如攀登阿尔卑斯山之外。

忍受一种或多或少单调的生活的能力,是一种应在童年时代就培养起来的能力。现代的父母在这方面是有相当责任的,他们给孩子们提供了过多的消极的娱乐活动,如电影、精美的食品等。他们丝毫没有认识到,除了一些很少的例外,过一种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对于孩子的重要性。童年的快乐,主要应该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从自己生活的环境中去获得。那种一方面令人兴奋,一方面又不需要付出体力代价的娱乐活动,如看戏等,越少越好。从根本上说,这种兴奋犹如毒品,兴奋愈多,追求兴奋的欲望也愈强,但是,在兴奋期内身体的消极被动状态是违反人的本性的。一个小孩就像一棵幼苗一样,只有让他不受干扰、总在一攸土地生长时,才发育得最好。太多的旅行,太多的形形色色的感性东西,对青少年并没有好处,因为这会使得他们长大以后缺少忍受寂寞生活的能力,而唯有寂寞才能使人有所创造。我当然不是说寂寞生活本身有什么好处,我的意思是说,只有伴以一定程度的寂寞,某些美好的东西才有可能被人获得。以华兹华斯的诗《序曲》为例c对于某些读者来说明显不过的是,华兹华斯的思想和感情是富有价值的;然而对于那些老于世故的城市青年来说,这一切都不可感受。一个孩子或青年人,在他具有一个严肃而富于创造性的目标时,他就会心甘情愿地忍受巨大的厌烦,因为他发现这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一个孩子过着放荡不羁。享受奢华的生活,他的脑中就不会自然地产生这类创造性目标,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脑袋中想来想去的,总是下一次快活享乐,而不是遥不可期的成功。由于这些原因,不能忍受厌烦的一代将是一代小人,这样的一代人使自己不适当地脱离开缓慢的自然发展,在他们身上任何一种生命的冲动亦将渐渐消亡,如同花瓶中被折断的花儿凋谢枯萎。

我不喜欢玄乎隐秘的语言,但是如果我在这儿不用听起来有点诗意的而不是科学的语言,我就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观点。不管我们怎样认为,我们总是大地的造物,就像动植物一样,我们的生命是大地的一部分,我们也从它那儿汲取乳汁。大地生命的节奏是缓慢的。对它来说,秋冬同春夏一样重要,休息同运动一样重要。儿童比成人更应该同大地生命的起伏节奏保持某种联系。经过无数世代的更替,人和躯体已经适应了这种节奏,基督教的复活节就体现了这一节奏适应。我见过一个两岁的孩子,他一直生活在伦敦,有一回他第一次被带到绿意葱定的乡村去散步。这时正是冬季,一切都是湿滚滚的,道路泥泞难行。在成人看来,这一切并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但是这孩子的眼里却闪现出惊喜的神采,他在潮湿的土地上跪了下去,把脸理在青草里,嘴里发出欢快的呼呀叫声。他所体验的欢乐是原始的、素朴的和巨大的。这种得到满足的机体需要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可以说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人,其精神很少是健全的。有许多种快乐,它本身和大地的生命没有联系。例如说赌博吧。这类快乐一旦终止,人就会感到无聊和不满,渴望着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这种快乐带给我们的感受是不能叫做幸福的。另一方面,那些把我们与大地的生命紧紧连在一起的快乐里,则有着能使人得到极大满足的东西,这种东西即使停止了,它们带来的幸福仍然长驻不去,尽管比起那些更易使人兴奋的放荡胡闹来,它的强烈程度要低些。这中间的差别,在我看来,存在于从最简单的职业到文明程度最高的职业的全部范围内。刚才我提到的那个两岁的孩子就表现了与大地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最为原始的可能形式。但是在更高的形式上,同样的事情可以在诗歌中发现。使得莎士比亚的抒情诗超乎一般的东西,就是那种充满了字里行间的。使两岁的孩童拥抱草地的同一种欢乐。请读一读“听、听,云雀”,或者“来到金黄的沙滩上”;你会发现,那两岁的孩子只能以口齿不清的叫喊表露出来的情感,在这些诗里以更为文明的形式表达了出来。请再考虑一下爱情和纯粹性爱之间的区别。爱情是一种使我们整个的存在得以复苏新生、光彩焕发的体验,恰像植物久旱逢甘霖一样。没有爱情的性交,全然没有这种体验。在这种暂时的满足停止之后,随之而来的是疲倦。厌恶如生命空虚的意识。爱情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没有爱情的性爱却不属于它。

现代城市居民所遭受的一种非同一般的厌烦,与他们同大地生命的分离密切相关,它使得生命变得炽热、肮脏而又饥渴,就像沙漠中的朝圣一样。在那些富裕得使自己可以选择生活方式的人中,他们遭受的那些难以忍受的厌烦,正像它看上去显得很荒谬一样,是他们对厌烦的惧怕。为了逃避挫折型的厌烦,他们反而陷入了另一种更为严重的厌烦之中。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肯定是一种平静安逸的生活,因为只有在平静的环境里,真正的快乐才能得以存在。

第五章 疲劳

疲劳有多种形式,其中一些比另一些对于幸福的妨碍更为严重。单纯体力上的疲劳,假使它并未过度的话,倒往往会成为幸福的原因之一。它使人睡眠充足、胃口大开,倍增假日里可能有的玩乐游戏的劲头。然而一旦它过度的话,它就会变成一种极大的危害。除了那些高度发达的地区,贫困地区的农民妇女往往由于过度劳累,刚到30岁便已是佝偻老姐。在英国工业革命的初期,儿童的生长发育受到相当的压制,甚至常常因过度劳累而过早夭折。这种情况在工业革命刚刚开始的中国和日本也不难发现,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于美国南部各州。体力劳动,一旦超过了某一限度,便会对人造成残酷的折磨,而且常常使得生活本身变得不堪忍受。然而,在现代世界的一些最发达的地区,由于工业生产劳动条件的改善,体力疲劳已大大减轻。在这些地区,神经疲劳却变成了最严重的问题。这种疲劳,令人惊讶的是,最常见于那些富裕阶层,比起那些商人和脑力劳动来说,雇佣工人身上要少见得多。

如何摆脱神经疲劳,在现代生活中成了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首先,城市劳动者在全部工作时间内,甚至在上下班时间里,都被噪音所包围。虽然他确实学会了对大部分噪音有意识地不去注意,但潜意识中竭力去避开这些噪音所造成的紧张,反而使人更为疲惫。另一种我们并未意识到的疲劳是陌生者的连续不断地出现。人的自然本能,与别的动物一样,也习惯于对同类的每一位陌生者进行观察探究,以便决定用友好的还是用敌对的方式去对待他。这种本能在人们乘坐高峰期的地铁时受到了限制,这种限制的结果是,他们对每一位陌生者,对这些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被迫挤在一处的陌生者产生了一种普遍的、扩散性的愤怒。赶早班火车也得急急忙忙,而这又引起消化不良。等到赶到办公室,一天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这位职员的神经已经紧张劳累,从而把整个人类看成可恶的东西,他的雇主也带着这种情绪赶到办公室,对雇员身上的这种疲劳和厌恶置请不理。雇员由于怕被解雇,不得已装出温顺恭敬的样子,但是这种不自然的行为只会进一步加剧神经的紧张。要是允许雇员们一个星期有一次机会去捏捏雇主的鼻子,或是用其它方式表示对他的真实看法,他们紧张的神经也许会得到放松;但是从雇主的角度来说,他也有自己的烦恼,因而这样做并没有解决他的问题。雇员怕的是解雇,雇主怕的是破产。确实,有些雇主已经足够富裕,根本用不着为此担忧。但是在他们取得这样的地位之前,他们一般都经过了多年艰苦顽强的奋斗,在这时,他们一定要时时警惕、关注着世界各地行情的变化,不断地设法击败敌手。这一切的结果是,当真正的成功来临之时,这个人的神经已经崩溃了,他已经如此习惯于焦虑状况,以至于在需要消除这种焦虑时,他仍不能摆脱它。是的,富人也有一些儿子,但是他们也多半给自己把来焦虑,而且这类焦虑同如果不是出身富家时可能遭受的焦虑几乎一样。他们聚众赌博,因而招致与父辈相同的烦恼;他们很少睡觉,通宵达旦寻欢作乐,弄垮了自己的身体。等到一切平静下来,他们也与自己的父亲一样,已经没有力气去享受幸福了。不管是出于自愿,还是出于选择或需要,大多数现代人过的都是这种神经高度紧张的生活,这种生活如此使人困乏,以至于没有酒精的刺激。他们就不能享受生活的乐趣。

对这些愚蠢的有钱人,我不想多加赘述。还是让我们来看看那些为了生存而不得不付出艰辛劳动的普通人,看看他们身上的更为常见的疲劳吧。在很大的程度上,这种情况下的疲劳往往是由焦虑引起的,这种焦虑可以通过一种更为积极的生活哲学以及一定的心理控制而加以避免。大多数人对自己的思想缺乏控制能力——我的意思是说,面对那些自己一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的问题,他们往往不能阻止自己去想它们。深夜里,男人们上床睡觉,在他们本应该去好好恢复体力以便应付明天的问题时,却依然在床上翻来覆去、苦思冥想,为工作上的事情操心虚神。实际上,他们这时对这些问题是无能为力的,他们这样地苦思冥想,并不是找出一个明天可行的方案来,而只不过是一种半精神错乱的状态所致。这种状态正是失眠症所伴有的思维紊乱。黎明来临,半夜里的那种精神迷乱依然紧紧缠绕着他们,迷糊了他们的判断力;他们的脾气变得更加急躁,对每一个困难障碍他们都感到非常恼怒。聪明的人只是在有某种明确的目标时才会去考虑那些问题,平时则考虑别的事情,甚或,如果是晚间,他们就干脆什么也不去想。我并不是主张在遇到大的危机——譬如说破产——时,或者一个丈夫有理由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时,除了极少数的偶然的冷酷心灵外,由于没有解放的办法,就可以推卸自己的责任。当然,对少数头脑特别清醒的人来说,也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是,对于日常生活中碰到的一些麻烦,除了那些必须立刻处理的以外,可以把它们暂时搁置起来。在对大脑的思维进行系统的训练以后,人就能获得更多的幸福,又能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而不是不适当地、无间歇地去思考。在要作出一个困难而又劳人心神的决定时,一旦有关的数据信息收集齐全,就应该马上加以最充分的考虑并作出决定;一旦决定作出,除非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不要去随便加以修正,没有什么比犹豫不决更使人劳心费神,更无成效了。

通过认识到那些引起焦虑的事物的非重要性可以消除大部分忧虑。一生中我曾经作过多次演讲,开始时,每一位听众都使我恐惧万分,神经是如此紧张,以至于我讲得极不成功。我非常害怕这种情景,以至于常常在演讲之前,恨不得自己的腿被跌断。演讲结束后,往往因过度紧张而感到精疲力尽。后来,我渐渐地教会了自己。不管说得成功与否,都没什么大的关系,事情无论怎样糟糕,地球依然在运转。后来我发现,我对演讲的成功与否担心越少,演说得越好,神经的紧张随之渐渐减少到零了。许多种神经疲劳可以用这种方法来治疗。我们的行为并不如我们认为的那样重要,成功或失败归根结底关系不大。再大的痛苦都可以忍受克服,那些似乎使人的幸福一去不复返的困难,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渐渐消失,以至于到后来人们都很难回忆起当时的困难有多么巨大了。除了这些以自我为中心的考虑,更为重要的是要记住,个人的自我并不是整个世界的最大的一部分。一个能够自我超越于自己的思想和希望的人,也能够在日常生活的困境中为自己找到安静闲适之地,而这对彻底的利己主义者来说是不可能的。

所谓的神经卫生学并没有得到多少的研究和重视。工业心理学确实已经对疲劳作了细致的调查研究,并且通过详实的调查数据证实了:如果你在一段足够长的时间内连续地做一件事,最终你将会变得相当劳累——这种结果其实不需要许多科学知识也能猜得出来。尽管有一些疲劳研究是针对学校的孩子们的,但它的主要目标还是针对肌体的疲劳的。然而,这些研究,谁也没有触及到关键的问题。对于人来说,在现代生活中,情绪上的疲劳一直是主要的形式。纯粹脑力上的疲劳,同纯粹肌体上的疲劳一样,通过睡眼就能得到补偿。无论谁从事了大量的不需要情绪卷入其中的脑力劳动以后——例如,繁琐复杂的计算——都能在每天的结束通过睡眠消除日间带来的疲劳。工作过度带来的危害远不止这一点,而是某种形式的烦恼和焦虑。情绪性疲劳的麻烦在于,它能扰乱人的休息。一个人越是变得疲乏,他发现疲乏越难消除。这濒临神经崩溃的症状之一就是,认为自己的工作太重要了,哪怕是一天假期都会带来不可收拾的局面。如果我是一位医生,对那些把自己的工作看得很重要的病人,我开的药方将是:休假!看起来似乎是由工作引起的神经崩溃现象,实际上,就我所知的任何一个病例来看,乃是由于一些情绪上的困境所致,面对这些困境,病人往往试图通过工作来加以逃避。他之所以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工作,是因为,如果他这样做,他将无以驱散解脱蔡绕他心头的不幸感,无论这种不幸是怎样的。当然,在他的麻烦是面临破产的时候,他的工作就与他的焦虑,直接地联在一起了,然而即使如此,这种焦虑也往往会促使他去长久地工作,这种长久的工作会模糊了他的判断力,结果破产比他工作少时反而来得更快。在任何情况下,是情绪性困境而不是工作,导致神经的崩溃。

焦虑心理决不是简单的东西。我早已讨论过心理自律的问题,这种心理自律主要是指在恰当的时候思考问题的习惯。这种习惯极端重要,首先是因为它能使人以最少的脑力付出完成日常工作;其次是因为它是治疗失眠症的良方;最后是因为它提高了决策的效率和能力。然而这种方法并没有触及到潜意识或者无意识的东西。当问题变得相当严重时,任何方法如果不能深入到人的意识层次之下,便不能产生什么作用。关于无意识对意识的作用问题,心理学家已经进行了许多研究,但是有关意识对无意识的作用,这方面的研究就少得多了。后者在心理卫生学上是一个极端重要的课题,如果要使理性的信念作用于无意识领域,就必须认识了解这一作用。这一点对于焦虑问题来说特别重要。一个人对自己说,即使这种不幸发生也没有什么可怕,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只要这种焦虑仍然停留在意识信念里,这种自慰术在夜深人静难以入眠时就不会起作用,也不能防止恶梦的出现。我个人认为,如果给有意识的思维注入足够多的活力和强度,它就能深入到无意识之中去。大多数的无意识的东西是由本来高度情绪化的有意识思维组成的,只不过现在它们被深埋下去了。这种深埋过程有可能有目的地加以实现,这样我们就可以利用无意识思维做许多事情。例如,我发现,如果我不得不去写作某一较为困难的题目,最好的办法是,在几个小时或几天里,集中注意力——我所能够达到的最集中的注意力——予以认真思考,在这段时间结束时,即发出指令,比方说,要求这一工作转到地下进行。过了几个月后,我有意识地回到这个题目,发现这一工作已经完成。在我发现这种方法以前,我习惯于在以后的几个月内,由于工作没有进展而忧虑不止,但是我并没有因为忧虑担心而使问题得以解决,反而将这几个月的时间浪费了。现在呢,我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从事其他工作了。在解决焦虑问题上,也可以运用在许多方面与此类似的过程。当受到某种不幸事件的威胁时,先审慎地、有意识地思考一下,在可能发生的事情中,什么东西最糟糕的?在对这种可能的不幸作了表面的考察之后,给自己一个坚强的理由相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有什么极端可怕的灾难。这类理由总是存在的,因为,说到底,我们个人碰到的任何事情都并没有什么普遍的重要意义。在你对最坏的可能性作了长久的持续的审视,并且怀着确信对自己说:“嗯,毕竟这问题并不是那么严重紧要。”之后,你会发现,你的焦虑已经消减到一种最小的程度。重复几次这一过程也许是必要的,但是到最后,如果你面对最坏的可能性也没有退缩逃避,你就会发现,你的焦虑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振奋激昂的情绪。

这种方法也是避免恐惧心理的更为普通的方法的一部分。焦虑是恐惧的一种形式,所有的恐惧形式都导致疲劳。一个人,如果他学会了不再恐惧,就会发现日常生活中的疲劳大大减少了。现在,在我们不希望危险发生的地方,恐惧便以其最有害的形式悄然降临。恐惧的情绪时而袭入我们的头脑;恐惧的对象每个人都会不同,但几乎所有的人都有某种潜在的恐惧。有的人怕得癌症,有的人担心经济上破产,第三个人担心自己不光彩的隐私被人发现,第四个人受着猜忌的怀疑心理的折磨,第五个人则在夜晚时想到儿时听到的地狱之火的故事可能是真的,而辗转反侧,思绪察绕,挥之不去。也许以上这些人用的是一种错误的对付恐惧的方法。无论何时恐惧进入了他们的头脑,他们都试图去想别的东西,试图用娱乐、工作或其他方式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这种不敢坦然面对现实的做法反而加剧了各种形式的恐惧。转移自己思考目标的做法是由于对于鬼怪幽灵的恐惧引起的,人由此转移了自己注视的目光。正确的对付它的恐惧的方法是去理智地、平静地、全神贯注地思考,直到这种恐惧完全不再陌生。最后,熟悉削弱了恐怖可怕,整个对象因此变得令人厌烦,我们的思想由此而转移开去;但不是像以前那样由意志的作用引起,而纯粹是由于对该事物的厌恶所致,当你发现自己喜欢对任何事物都苦思冥想时,别担心。对付最好办法是,用比自己平时更认真的态度进行更深入的思考,直至最后它失去了令人恐惧的特征。

现代道德中最为缺少的东西便是对付恐惧的方法态度。确实,人在体魄上的勇敢,尤其是战争中的勇敢是社会对男人的期望。但是社会却并不期望他们具有其他方面的勇气,也不希望女子具备任何勇气。一个勇敢的女人如果她希望男人喜欢她,就不得不把这种勇敢掩藏起来。一个男人除了在身体上受到攻击时应表示勇敢以外,如果在其他方面也有这种表示,便会被当成坏毛病。例如,对公众舆论的冷漠态度,就被认为是一种挑衅,公众便会尽其所能对哪个敢于败坏公共权威的人予以惩罚。所有这些都与正常的情况相反。所有形式的勇气,不管是在男人身上还是女人身上,都应该像体魄上的勇气在战士身上一样,得到颂扬。年轻男人身上普遍具有的体魄方面的勇气就证明了,公众舆论可以激发并培养勇气。勇气越大,忧怨就越少,疲劳也就因之更为减弱,因为男男女女现在所遭受的神经疲劳的绝大部分,无论是意识层次的还是无意识层次的,都是由恐惧引起的。

疲劳的最为常见的原因是对兴奋的爱好。一个人如果把闲暇时间用于睡眠,他便会身体健康,但是他的工作却烦闷单调,他觉得在自由支配的时间里有一种娱乐放松的需要。问题在于,最容易获得的、表面看来最吸引人的娱乐活动,多半是一种消磨神经的活动。追求兴奋的欲望,过了某一极点后,就成了或是扭曲的本质或是某种本性不足的标志。在以前的幸福婚姻中,大多数男人并没有兴奋的需要,但在现代世界,婚姻常常被推迟如此长的时间,以至于当最终经济条件具备时,兴奋却变成了一种习惯,它只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抑制。如果舆论允许男子在21岁便结婚,而又不需负担如现代婚姻所要求的沉重的经济负担,那么很多人就决不会再去寻求与自己的工作一样使人疲劳的娱乐活动了。然而提倡这么做是被认为不道德的,这或许从林德森法官的命运就可以看出来。尽管他长期从事这一光荣的职业,却因为试图使青年人不再遭受由于他们的兄长的固执偏狭而导致的不幸,他因此受到了谴责。不过这一问题现在我打算不再谈下去了,因为这属于忌妒这一大题目下,这将在下一章中集中讨论。

对于单个人而言,他们不能改变他们生活干其下的法律和制度,因而很难对付那些专制的道德家们制造的、并极力维持的局面。但是,认识到使人兴奋的娱乐并非通向幸福之路,却是很有意义的,虽然人们会认为由于使人更满足的欢乐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而除非通过兴奋的刺激,否则生活就会变得令人难以忍受。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谨慎的人唯一能够做到的是约束自己,不允许自己去寻求那种有损健康、影响工作的过份而又使人疲劳的快乐。治疗年轻人的烦恼的最根本的方法在于改变公众的道德观念。同时,年轻人也应该认识到,他最后总要结婚的,如果他的生活方式使得幸福的婚姻成为不可能的话,那将是不明智的,而神经的紧张和对更为文雅高尚的娱乐方式的能力缺乏,很容易造成这种生活方式。

神经疲劳的最为糟糕的特征之一,就是它是人和外部世界之间的一道障碍。可以说,它使人得到的印象模糊不清,悄无声息。这个人不再去注意周围的人,除非被某些小骗术和怪腐习气所激怒。从食物中或者从阳光中,他得不到任何乐趣,但却倾向于对少数几件事物表示强烈关注,而对其他一切视若无睹。这种精神状态使人坐立不安,以至于疲劳不断增加,到最后不得不求助于药物治疗。从根本上说,这一切都是对我们前一章谈到过的,与大地失去了联系的惩罚。但在今天城市人口大量集中的情况下,我们到底能与大地保持多大的联系,绝对不是一件能轻易看得明白的事。不过,这里我们又再次发现自己处于重大的社会问题的边缘上,但这类问题我不准备在这本小册子里加以讨论。

第六章 嫉妒

使人不幸福的最主要的潜在原因,除了忧虑之外,下一个也许就是忌妒了。忌妒,可以说是人类最普遍的、最根深蒂固的一种情感。我们可以很明显地从还不满一岁的幼儿那里发现这种心理,因而这种心理必须引起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充分的重视。对一个孩子表示些微的偏爱.而对另一位稍有冷落,这立即就会被后一个孩子觉察出来,并引起憎恨。一个家庭里如果有几个孩子,做父母的就必须对每个孩子都绝对公平、始终一贯。但是儿童表露自己的忌妒和猜忌(忌妒的一种特殊形式)情感,比大人们更加直截公开一些。这种情绪在成年人那儿和在孩子们那儿一样普遍。就以女佣为例吧。我记得当我家的一位已婚的女佣人怀孕时,我们便让她别提重物了,这么一来,哪个女佣都不愿提重物了,结果凡是需要拎的重物,都得我们自己动手。忌妒是民主的基础。赫拉克利特①曾经宣称,以弗所②的公民们都应该被吊死,因为他们说过:“我们当中谁也不许出人头地。”希腊城邦国家的民主运动,几乎完全是由这种热情激起的。现代民主的兴起也是这样。确实有一种理想主义的理论认为,民主是政府组织的最好形式。我也认为这种理论是正确的。但是在实际的政治活动中,理想主义的理论并不足以引起巨大的变革,当巨大的变革发生时,那些为之辩护的理论总是对于情感倾向的伪装,并且推动民主理论的情感倾向毫无疑问的是忌妒感。让我们读一读罗兰夫人的回忆录吧,她常常以忠于人民的高贵妇人的形象出现。你会发现,使她成为热情的民主分子的,是这么一种体验,那次她偶然去访问一座贵族别墅,结果被人带到了仆人的房间。

在普通的体面妇女中,忌妒起着一种相当大的作用。如果你正坐在地铁中,一位打扮入时的妇女正巧沿着车厢走过,这时请看其他妇女的眼光吧。你会看见,每一个女人,除了那几个打扮更为入时的女人以外,都会用带着恶意的眼光看她,会绞尽脑汁地想法贬损她。对流言蜚语的爱好就是这种普遍的恶意的表现;只要是有关别的女人的坏话,即便没有丝毫根据,也会马上被人相信。一种高尚的道德也起着同样的作用:那些有机会去触犯这一道德的人被人忌妒,并且对他们的恶行的惩罚被认为是一种美德。这种特殊形式的美德是对忌妒的一种奖掖。

然而,同样的情况确确实实也可以在男人中间看到,不同之处在于,女人把所有其他的女人都看作自己的竞争对手,而男人一般只对那些与自己同一个职业的男人有这种情感。读者们,你们是否也曾如此冒失,以至于在一位艺术家面前称赞另一位艺术家?你是否曾经在一位政治家面前称赞与他同属一个党派的另一位政治家?你是否曾经在一位埃及学家面前称赞另一位埃及学家?如果你这么说过,那么十有八九,你会引起那种猜忌情感的爆发。在莱布尼茨和惠更斯②的通信中,有一部分信对传闻的牛顿患精神病一事表示悲叹。他们互相写道:“无与伦比的天才牛顿先生竟然失去理智,变得糊涂起来,这岂不令人伤感?”这两位著名的人土,在一封接一封的信中,显然是在幸灾乐祸同时掉下几滴鳄鱼泪来。事实上,他们所假心假意为之哀叹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只不过是牛顿的少数古怪行为引起了这样一些谣言。

在通常的人性的所有特点中,忌妒是一种最不幸的情绪。不仅忌妒者希望别人不幸,只要不受惩罚,他就会付之行动,而且他自己也因忌妒而遭受不幸。他不是从自己的所有物中引出快乐,而是从别人的所有物中引出痛苦。只要能力允许,他就会设法剥夺别人的优点长处,仿佛这样干就能使他自己得到这些优点长处。如果这种情感任其泛滥,它就会对任何美德。甚至对最有用的特殊技巧的运用造成致命的伤害。为什么一个医生应该坐汽车去看他的病人,而工人只能走路上班?为什么科学研究者可以在一间温暖的房子里度过他的时光,而别人都得面对大自然的狂风暴雨?为什么一个具有重大价值的非凡才能的人,就可以免去他日常繁杂的家务劳动?对这些问题,忌妒缄口不语。不过,幸运的是,人性中有一种补偿性的情感,即羡慕情感。无论谁,如果他想增进自己的幸福,就必须增加羡慕情感、消除忌妒情感。

有什么方法可以治疗忌妒呢?对于圣人来说,药方就是无私精神,尽管即使在圣人的身上,对于其他圣人的忌妒也并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举个例子来说吧,我怀疑圣西门·斯提来特一旦知道还有一个圣人能够在一条更窄的不柱上站得更为长久,他是否会觉得通体畅快。不过,别去说那些圣人吧。对于普通的饮食男女来说,治疗忌妒的唯一方法就是幸福;但麻烦的是,忌妒本身乃是幸福的一大障碍。我认为,人在此时遭受的不幸极大地刺激了忌妒心的形成。一个孩子发现自己的兄姐比自己更受人喜爱,便形成了忌妒的习惯。一旦走入社会,他就去寻找那些以自己作为牺牲对象的不公正现象,只要这类现象一发生,他就立即觉察出来;如果没有发生,他也会想像出它们的存在来。这种人必然是不幸福的,变得被朋友们所民弃,因为他们不可能时刻提醒自己,以免做出那种被假想的微小过失来。开始时,他认为没有人喜欢自己,后来他用自己的行为证实了自己的看法。儿童时代的另一个不幸是,孩子虽有父母却得不到父母的疼爱,这也会导致相同的结果。在自己家里虽然没有受到过分庞爱的兄弟姐妹,但孩子会发现别人家的小孩比起自己来,受到了更多的父母之爱。这会引起他忌恨别的孩子,仇恨自己的父母;长大以后,他便会认为自己成了依希玛利。有几种幸福是八八天生的自然权利,要是被剥夺了这些幸福,人人都必然变得乖戾暴躁。

但是忌妒的人也许会说:“告诉我幸福是治疗忌妒的良方有什么好处?只要我继续有忌妒心,我就不能找到幸福;你们却告诉我,在我找到幸福之前,我是不会抛弃忌妒心的。”但是现实生活永远不会有如此强的逻辑性。仅仅认识到某人自身的忌妒心的原因,就是在治疗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比较性思维习惯是一个致命的弱点。当任何快乐的事情发生时,都应该去尽情地享受,不要停下来想:同别人可能会碰到的事情比较起来,自己的事情并不怎么叫人快乐。“是的,”忌妒的人往往会说,“今天的天气多么灿烂,春意盎然,鸟儿在尽‘情地歌唱,鲜花在烂漫地盛开。但我知道,西西里的春天更要美丽一千倍,赫利孔丛林中的鸟儿歌唱得更清脆动听,沙伦的玫瑰比我家花城的玫瑰盛开得更鲜艳妩媚。”经他这么一想,阳光失去了光芒,鸟儿的歌声变成了无聊的嘈杂,鲜花似乎都不值得一看。对生活中其他方面的快乐他也采取同样的态度。“是的”,他会自言自语,“我心中的姑娘是可爱的,我爱她,她也爱我,但是希巴女王一定可爱美丽得多!唉,要是我有所罗门工那样的机会该多好呀/所有这些比较都是毫无意义的。愚蠢之极的!不管是把希巴女王还是隔壁邻居当作自己不满的原因,两者都是无益的。对于聪明人来说,他绝不会因为别人拥有自己没有的东西,就停止享受自己已有的东西。事实上,忌妒是一种缺陷,部分是道德上的,部分是智力上的,它永远看不见事物本身,而只看见事物之间的关系。让我打个比方吧。我挣的工资已经足够我花费了。我应该满足了,但这时我又听说,某个一点也不比我高明的人,挣的工资却是我的两倍。如果我是一个忌妒的人,霎时,我对自己拥有的东西的满足感便消失了,我深深地陷入一种不公正感之中。治疗这一切的有效办法是心理修养,即使自己不去想无益的事情的习惯。说到底,又有什么比幸福更值得忌妒?要是我能治好自己的忌妒心,我就能获得幸福,从而变得被别人忌妒。那个挣的工资比我高两倍的人,毫无疑问他也被同样的心思困扰着,因为另一个人反过来比他挣的工资还多两倍。这种情况可以无限递进。如果你渴望荣耀,你可能会忌妒拿破仑,但拿破仑忌妒凯撒,凯撒忌妒亚历山大,而亚历山大,我敢说,忌妒海克力斯”而后者根本就不曾存在过!因而仅仅通过成功的获得,你不能摆脱忌妒心,因为在历史上或在传说中,总有一些人比你更为成功。你可以通过享受自己得到的快乐,通过去做自己必须要做的事,通过避免将自己与想像中的、可能是相当虚假的、比自己更加幸运的人相比较,来摆脱忌妒心。

不必要的谦虚与忌妒有着相当大的关系。谦虚往往被认为是一种美德;但是在我看来,我很怀疑,谦虚在其更为极端的形式上是否仍值得如此看待。谦虚的人需要一连串的安抚保证,而且常常不敢去尝试他们本来有能力去完成的任务。谦虚的人相信自己比不上那些与自已经常相处的人。因此他们容易产生忌妒心,并由忌妒心导致不幸和敌意。就我来说,我认为,抚养一个孩子,让他知道自己是个好孩子非常重要。我不相信哪一只孔雀会去忌妒另一只孔雀的羽尾,因为每一只孔雀都认为自己的羽尾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结果是,孔雀成了和平温顺的鸟类。试想一下,如果一只孔雀被告知,对自己评价很高是一种邪恶的行为,那它会变得多么不幸啊!每当他看见别的孔雀开屏时,他就会自言自语:“我可不能去想我的羽尾去它的更漂亮,因为这样想是骄傲自满。但是,唉!我多么希望自己更漂亮些!那只丑鸟大自以为漂亮了!我扯下它几把羽毛怎样?这样我就不用再害怕与它相比了。”或许他会去没个陷饼,去证明那只孔雀行为不端、邪恶可恨。于是它会在头领会议上谴责那只孔雀。渐渐地,他会立下这样一个规定:凡是羽尾特别漂亮的孔雀几乎总是邪恶的,孔雀王国中那位聪明过人的统治者就会选出那只仅有几根秃羽的孔雀当头领。在这一规定被接受后,他就会处死所有最美丽的孔雀,到最后,真正光彩夺目的尾羽将会变成只在腰陇的记忆里才存在的东西。这就是忌妒假冒道德获得的胜利。但是当每一只孔雀都认为自己比其他的同类更漂亮时,就没有这种压抑的必要了。每一只雄孔雀都想在这一竞争中赢得第一名,并且由于它们尊重自己的雌性伴侣,所以都会认为自己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

当然,忌妒是与竞争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对自己认为毫无希望达到的幸运是不会忌妒的。在那个社会等级森严固定的时代,最下等的阶层是不会去忌妒上等阶层的,因为贫富之间的界限被认为是由上帝指定的。乞丐不会忌妒百万富翁,即使他们会忌妒那些比自己更为成功的乞丐。现代世界中社会地位的变动不居,以及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平等学说,极大地拓展了忌妒的范围。在现在看来,这是一种邪恶,但是为了达到一种更为公正的社会制度,这种邪恶必须忍受。当对不平等进行一种理性的思考时,除非它们是基于一种应得价值的高度,否则便会被视为不公正。一旦这种不平等被视为不公正,除了把它消除,对由此引起的忌妒是没有其他解决办法的。我们的时K因此是一个忌妒心起着奇特作用的时代。穷人忌妒富人,穷国忌妒富国,女人忌妒男人,坚守贞操的女人忌妒那些虽然不守贞操、却并未因此遭受惩罚的女人。一方面,忌妒的确是不同阶层、民族、国家、性别之间公正关系的主要推动力;但在另一同样确实的方面,这种作为忌妒结果的公正很可能是一种极坏的公正,因为这种公正与其说是增加了不幸者的快乐,毋宁说减少了幸运者的欢乐。在个人生活中起着严重破坏作用的热情在公共生活中起着同样的作用。因此别以为从忌妒这样的邪恶情感中会产生出什么好的结果。那些出于理想主义的原因,希望在我们的社会制度中实现深刻的变革,或希望社会公正得到极大发展的人,必须去寻求其他的力量——而不是忌妒心——来促进这些变革的发生。

所有的坏事情都是互相联系的,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成为另一个的原因。疲劳尤其是引起忌妒心的一个经常的原因。当一个人对自己要去做的步感到力不从心时,地便产生一种普遍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一旦过于充分,便会以一种对那些工作较为轻松的人的忌妒的形式出现。因此,减少人的疲劳乃是减少忌妒心的方法之一。但是最为重要的贫倩在于,寻得一种能使自己的本能得到满足的稳定的生活。许多看起来是纯粹职业上的忌妒实际上有一种性方面的根源。一个在婚姻或子女抚养方面较为幸福的人,是不怎么会因为别人更富裕、事业更成功而去忌妒的;只要他自己有足够的钱,能够以自己的方式抚养孩子,他就再无所求。人类幸福的本质是很简单的,简单到连那些老于世故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所缺少的是什么。我们前面曾经提到过的那些对每一个打扮入时的女人都忌妒的女入,她们的本能生活肯定不会幸福。在英语国家中,尤其是在这些国家的妇女中,本能生活幸福的人是很少的。在这一点上,文明似乎走上了歧途。要减少忌妒心理,必须找出能弥补这种状况的办法来;如果找不到这种办法,那么我们的文明就会在仇恨的泛滥中濒临毁灭的危险。从前,人们只忌妒自己的邻居,因为他们对其他人一无所知。现在,通过教育和新闻传播等手段,人们对社会中各个等级的人都有了相当的了解,尽管并不一定认识这些等级中的个人。通过电影,他们了解了富人的生活;通过报纸,他们知道了别的的民族和国家的种种不足;通过宣传,他们得知了与自己肤色不同的种族中人们的凶残行为,黄种人仇视白种人,白种人憎恨黑种人,等等。你也许会说,这一切仇恨都是由宣传煽动起来的,但是这只是一种表面的解释。为什么宣传激起人们的仇恨心理比激发人们的友善感情更易成功?原因很清楚,因为现代文明造就的人的灵魂更倾向于仇恨而不是友善。因为他感到不满,所以趋向于仇恨;因为他常常地,甚或无意识地感到自己失去了人生的意义,所以他感到不是自己、而是别人,得到了大自然给予人的欢快幸福。现在人在生活中享受到的快乐,在总体上肯定要比原始社会时多得多,但对可能快乐的追求也就更为强烈。不管在什么时候,你只要带孩子到动物园去,就不难发现类人猿的眼睛里,在它们没有表演体操动作或是嗑坚果时,会显出一种使人惊讶的紧张和悲哀。我们几乎可以想像出它们感到它们自己是应该成为人的,可是没有发现成为人的秘密。在进化的道路上,它们迷失了方向;它们的堂兄妹们赶了上来,它们被抛在了后面。与这种紧张、怨怒的情绪似乎也进入了文明人的灵魂。他知道几乎就在自己的掌握中,有一种比自己更为优越的事物。但他不知道到何处去寻找它,或如何去寻找它。绝望之中,他向自己的同伴发泄怨怒,但是同伴和他一样感到失落和不幸。我们已经在进化的道路上达到了一个阶段,但又不是最后一个阶段。我们必须迅速穿越过去,因为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大多数的人就会在路上死去,其他人则会在疑惑和恐惧中迷失方向。因此,尽管忌妒是邪恶的,它的影响也是可怕的,但它并不完全是个魔鬼。它一方面是英雄式的痛苦的表现,这种痛苦是在茫茫黑夜中艰苦跋涉者的痛苦,是那些走向更好的安息之处、甚或死亡和毁灭之处的人的痛苦。要在这绝望之中寻觅出一条正确的道路,文明人必须象开阔自己的视野一样,开阔自己的心胸。他必须学会超越自我,并因而获得普遍的自由。

第七章 负罪感

说到负罪感,我们已经在第一章中作了一些片断性的讨论,不过现在我们需要作进一步的更充分的探讨,因为它是成年人生活不幸福的一种最重要的潜在心理原因。

传统宗教的犯罪。动理说,没有一个现代心理学家会予以接受。据说,尤其在新教徒看来,每当个人受到诱惑作出罪恶的行为时,良心便会萌发出来,而在他犯下这一罪过之后,他有可能经历两种痛苦的感受,一种叫作后悔,那是没有用处的;另一种叫作停悔,这可以消除他的罪过。在新教国家里,甚至许多已经不再信教的人,在一段时间里仍然继续接受那些多少有些变化的正统的犯罪现。在如今的时代里,部分由于心理分析的发明,情况则起了相反的变化:不仅非正统的人拒绝接受旧的犯罪现,甚至许多自诩为正统的人也采取了同样的态度。良心不再是神秘了,而在过去,正因为它神秘,所以还可以称它是上帝的声音。我们知道,在世界各地,良心所禁止的行为是各不相同的,从大的范围来看,它和各地的部落习俗是相一致的。那么,当一个人的良心刺激他时,实际究竟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实际上,“良心”一词包含着好几层不同的意思,其中最简单的含义就是指担心被发现的恐惧。你呢,读者诸君,我相信过着一种完全光明磊落的生活;然而你如果问问别人,如果你问的这人有些事一旦被人发现就会受到惩罚,那你就会发现,在马上有可能被发现时,他就忏悔自己的罪过。我并不是说这种做法也适用干那些惯犯,因为他们把坐牢看作必不可少的职业冒险;但是这对受人尊敬的初犯都是适用的。例如一位在一阵紧张矛盾中贪污的银行经理,或一位在激情的驱使下作出了越轨行为的牧师。这种人,在他们的罪行很难被人发现时,会把它忘掉,但是在这些罪行被发现、或者极有可能被人发现时,他们希望自己仍然保有品行的高贵,这时,他们就会感到自己罪恶的严重性。与这种想活密切相连的是担心自已被逐出群体的恐惧。一个人玩牌时做了手脚,或者未能偿还以信誉作保的赌债,一旦这些被人揭发出来,他本身便没有理由来对大家的裁决表示反对了。在这一点上,他不像宗教改革者。无政府主义者、革命家等人。后者坚定地相信,不管他们眼下的命运如何,未来是属于他们的;现在他们受的折磨,将来一定会变成荣誉和补偿。尽管他们受到人们的普遍敌视,他们并不感到自己有罪。但是一个完全接受和认同了社会道德准则的人,在他的行为与这些准则背道而驰,因而失去其社会地位时,会感受到极大的不幸,而对这一灾难的恐惧,或者灾难降临时的痛苦感受,会轻易地使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有罪的。

但是负责感的最主要的形式还潜伏在更深处。负罪感的根源在于无意识层次,而且它不会由于对别人的反对意见的恐惧而显露于意识层次。在意识层次,有些行为即使没有丝毫经得起反思的原因,也被标示为罪恶。当一个人作出这些行动时,他感到不适,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希望自己成为一个能够摆脱自己所相信的那种罪恶的人。他只对那些他认为心灵纯洁的人表示道德上的钦眼。他多少有些悔恨地认识到自己不可能成为一”圣人。确实是这样,他那关于神圣的信念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他在生活中总带着一种负罪感,觉得这世界最美好的一切都与自己无缘,对自己来说,生命中最光辉的时刻不过是去作伤感的忏悔的时候。

实际上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他六岁前从母亲或保姆那里受到的道德教育。在这之前他已经明白了,骂人是邪恶的,除了使用那种女人腔的语言,不应该讲别的话;只有坏蛋才喝酒;吸烟和最高尚的品德是不相容的。他知道了一个人应该从不撒谎。而首先他知道了任何一种对性的兴趣都是令人厌恶的。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他母亲的看法,相信这一切都是造物主的旨意。对他来说,生活中最快乐的事情是得到母亲的抚爱,如果母亲淡漠疏忽的话,就是得到保姆的抚爱,而且这些抗爱,只有在他没有作出罪恶的举止、没有违犯道德律令时;才能到享受到。因此,他慢慢学会了把模模糊糊觉得可怕的事情同他母亲或保姆所反对的行为连在一起。等到他渐渐长大,他忘记了这一道德准则来自何处,以前对冒犯这一准则的惩罚是什么。但是,他并没有抛弃这一准则,更没有消除这种念头:如果违反了这一准则,就会遇到可怕的事情。

婴儿期的道德教育大多缺乏理性基础,因而很难适用于普通人的普通行为。例如,一个讲所谓的“粗话”的人,从理性的观点看,就不一定比不讲粗话的人更坏。但是实际上,任何一个想像为圣人的人都会认为禁止骂人是极重要的。然而从理性的角度看来,这是很愚蠢的。同样的情况还有饮酒和吸烟。谈到饮酒,南方一些国家并不存在这个观念,因为人人皆知上帝和他的门徒是喝酒的——这种想法还真有点不敬呢。至于说到吸烟,人们更易采取一种反对的立场,因为所有的大圣人根本不知香烟为何物,在这一点上任何理性的争辩都是不可能的。认为圣人们都不会去吸烟的观点是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即说到底,圣人仍是不会为了快活享乐而去做某件事的。一股道德中的这一禁欲主义因素几乎渗入了人的无意识之中,而且以各种方式起作用,使得我们的道德准则缺乏理性。在理性的道德中,只要不给别人也不给自己带来痛苦,那么给任何人,哪怕是给自己带来快乐都是应予赞许的。如果我们抛弃了禁欲主义,那么,一个会享受各种美好事物而又不带消极后果的人,就是一个理想的道德高尚的人_我们再来看说谎。我不否认世界上谎言太多这一事实,如果大家能多讲真话,那对我们会更有好处。但是我确实否认,而且我认为每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否认,说谎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正当的这一看法。有一次我在乡间散步,一只已经精疲力尽的狐狸仍然拼命地向前跑着。几分钟以后,我碰到猎人,他们问我有没有看见那只狐狸,我说看见过;他们又问我,它朝哪个方向逃走了,我指了另一条路。我想要是我讲了真话,我不会因此而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早期的道德教育对于性观念是一种危害。如果一个孩子由严厉的父母亲或保姆加以传统的教育,那么等到六岁时,他已经牢固地树立了犯罪和性器官的联系的观念,这一切在他以后的生活中很难完全摆脱掉。当然,这一观念又受到俄狄浦斯情结①的强化,因为儿童期最爱戴的女入是不可能与他发生任何自由的性关系的。其结果是,许多成年男子便认为女人因为性而堕落,因而他们对自己的妻子,除非她对性交表示厌恶,是不会尊重她的。但是一个男子要是他的妻子对性生活态度冷淡,他又会受本能驱使,到其它地方寻求本能的满足。然而即使他一时得到了本能的满足,这一满足也会受到负罪感的侵害,因而他不可能从与任何一个女入的关系中(无论是婚姻关系中还是婚外关系中)得到幸福。对于女人来说,如果她同样受过所谓“贞洁一方面的严厉的教育,也会发生类似的情况。她在与其丈夫的性关系中,本能地采取退缩态度,害怕从性行为中得到任何快乐满足。当然,比起50年前,女人在今天的这种情况要少得多了。我应指出,目前在受过教育的人中,男人比女人在性生活方面,更多地受到负罪感的压抑和毒害。

对儿童的传统性教育带来的危害,现在人们对之已经开始有了较为广泛的认识,不过在公众权威方面还做得远远不够。正确的方法很简单:在一个小孩还没有进入青春期以前,不要向他或她进行任何性道德教育,更不要向他们灌输这样的思想,即在自然的身体机能中,有些东西是令人厌恶的这种思想。随着需要向他们进行这方面的伦理教育的时间的到来,这种教育也要注意符合理性,在谈及的每一点上都要有充分明确的根据。不过,在这本书里,我不准备谈教育问题,而主要想探讨一下对于引起非理性的负罪感的不明智教育,成年人怎样才能尽可能减少它的消极影响。

同前几章我们的讨论过的一样,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使无意识接受那些统治意识思维的理性信仰。人不应该受情绪操纵,一时相信此物,另一时又相信波物,没有定见。在人的有意识的意志由于疲劳、疾病、饮酒或其他一些原因而减弱时,负罪感显得更为突出。这时人的感觉(除非由酗酒引起的以外)可以看作是更高的自我显示。“魔鬼生了病,一样成圣人。”但若以为比起人的强健时刻来,人在虚弱的时刻具有更深刻的洞察力,那就是荒谬的了。人在虚弱的时候,确实很难抵制地时受到的教育的暗示,但这却不意味着,在成年人的身体器官得到充分发展时,这类暗示就一定比那些信仰更占上风。相反,在一个人心力充沛的时候,运用自己的全部理智而得到的那些信仰,应该成为他任何时候都不加以拒绝的准绳。消除此时的无意识暗示是可能的,我们甚至可以用正确的方法来改变无意识的内容。不管在什么时候,在你开始对某一行为感到后悔,而你的理智又告诉你它并不是邪恶的时候,你就应该反思一下产生这些后悔感的起因,使自己明白这一切为什么是荒唐的。让你自己的有意识的信仰明显突出,让它们在你的无意识里刻下深深的印象,使它们足以对付你在儿童时期母亲或保姆留给你的那些印象。不要满足于理性时刻与非理性时刻的交替作用。认真审查非理性意识,决不屈服于它,决不让它左右你自己。无论何时,在它将愚昧的思想或感情注入你的意识层次时,就把这一切彻底排开,审视并拒绝它。不要让自己一半被理智,一半被儿时的愚昧所制约,结果使自己变成一个左右摇摆不定的生物。对那些控制着你儿童期发展的那些人,不要因为对他们的记忆印象不恭而感到害怕。他们在那时对你来说可能显得强大无比、智慧无朋,这只是因为你那时还软弱、愚昧,现在你已经摆脱了软弱和愚昧,你应该重新审视他。们表面的力量和智慧,考察他们是否仍然值得尊敬,而这种尊敬本来是由于习惯使然,你才向他们表示出来的。你应该严肃地拷问自己,传统给予年轻人的那种道德教育,是否能使这世界变得更美好。清思考一下,那些真正的迷信思想有多少进入了传统的、有道德的人的性格中;再想一想,所有那些假想的道德危险由那些非常愚蠢的律令所防范时,一个成年人所面临的真正的危险,实际上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一般人受到诱惑的那些真正有害的行为究竟是什么?商业行为中那些未受到惩罚的欺诈行为,对雇员的横蛮粗暴态度,对妻子儿女的残暴行为,对竞争对手的恶毒攻击,以及政治冲突中的残忍行为——这些才是那些声望颇高的公民所犯下的真正有害的行为。通过这些可耻的作为,一个人在他生活的周围圈子里撒播着痛苦,向着毁灭人类的路上跨进了一步。但是这一切并没有使他在生病时,感到自己成了一个失去了神灵保佑的人见人恨的恶人,也没有使他在恶梦中看见自己的母亲那斥责的眼光。为什么他的潜意识中的道德与理智相差这么远呢?这是因为抚育他的人所信仰的道德观念是愚不可及的;是因为这不是来自于个人对社会承担的义务责任的研究;是因为这是由那些非理性清规戒律杂乱拼凑而成的;还因为其中包含着一些来自于困扰着垂死的罗马帝国的精神病中的病态因素。从名义上说,我们的道德观念由牧师和受奴役的女人形成。现在该是让在正常生活中发挥着正常作用的人们开始学会抵制这一病态的、荒唐的信念的时候了。

但是,如果这种抵制要取得成功,要使个人获得幸福,使一个人在生活中奉行不变的准则,那么,他就需要更深刻地思考和感受他的理智告诉他的一切。大多数人在他们表面匕放弃了儿时的迷信思想时,常会认为一切都完成了。他们没有认识到,这些迷信思想仍然潜伏在心灵底处。当一个理性的信念来临时,需要对它进行认真的思考,观察它的后果,寻找出自己头脑里可能存在的与这一新的信念不一致的任何其他信念,并且当负罪感日渐强烈时,正如它时常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别把它当作一种启示和向着更为高级事物的召唤,而应该把它当作一种疾病,一个弱点,当然,除非它是由理性的道德观念所谴责的行为引起的。我并不主张,人可以不要道德观念;我只是说,人不需要迷信的道德观念,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但是即使一个人违犯了他自己的理性准则,我也怀疑负罪感是否就是一种使人走向更美好的生活方式的最佳途径。在负罪感中有那么一种卑鄙的、缺乏自尊的成分。通过放弃自己的尊严是不可能使人走上正确的道路的。理性的人会把自己的不良行为同别人的不良行为一样对待,看作一定环境下的行为后果。这些不良行为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加以避免,一是充分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不良性,二是在可能的条件下,避开引起这类行为的环境条件。

实际上,负罪感是一种十分无益的情感,而远远不是美好生活的一种成因。它使人不幸,造成人们的自卑感。正因为不幸福,他便可以向别人提出过份的要求,这样做又妨碍他去享受人际关系中的那种幸福。正因为自卑,他就会对那些比自己优越的人表示敌意。他发现对别人羡慕是困难的,而忌妒却是容易的。他将变成一个到处不受欢迎的人,发现自己越来越孤独。一种对待他人的大方豁达态度不仅给他人带来快乐,也是持这一态度的人的快乐的巨大源泉,因为它使他受到普遍的喜爱和欢迎。但是对于那些被负罪感所困扰的人来说这种态度是极不可能的。它是人的自信和自我依靠的结果;它需要一种人的心理整合,通过这种整合,我的意思是说,人性、意识、潜意识、以及无意识等各个层次的心理因素共同协调作用,而不是处于无休止的争斗中。要取得这样一种和谐,在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明智的教育来达到,但是在教育本身并不明智的时候,要做到这一点就更加困难了。这是一种心理分析学家尝试了的过程,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情况下,病人自己就可以做到这一点,除了在非常严重的情况下,需要专家来帮助。别说这种话:“我没有时间去从事这种心理劳动,我的生活忙于应付各种事务,我不得不让我的无意识去随意作祟。”当一个人的人格分裂的时候,没有什么比它更加减少人的幸福和效率了。把时间花在使自己的人格各部分之间产生协调,是值得的。我并不是说,一个人应该每天抽出一个小时来检查自己。我认为这决不是最佳办法,因为这样做会强化人的自我关注,而自我关注本来就是需要治疗的疾病之一,因为和谐健全的人格是直接外向型的。我的主张是,一个人应该将它的心思重点放在他所理性地信仰的东西上,而决不允许相反的、非理性的信仰不受到质问就进入自己的头脑,甚或控制自己,不管时间如何短都不行。这是一个在人受到引诱回返到婴儿期状态时,同自我展开推理的问题,如果这种推理足够集中,其过程是非常短的。因而所用的时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存在着一种对于理性的厌恶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我在这里所说的一切就会显得毫不相干,毫无意义了。有一种观点认为,理性,如果任其自由地活动,就会扼杀一切深层次的情感。在我看来,这种观点主要是由于对理性在生活中的作用的完全错误的认识引起的。激发情感并不是理性的任务,尽管它的部分作用可能是去发现某些足以防止给人的幸福造成妨碍的情感产生的方法。找出最大限度地减少仇恨感和忌妒心的方法,无疑是理性心理学的任务之一。但是如果认为在减少这些情感的同时,也减少了理性并未加以否定的这些情感的力量,那时错误的。对于热烈的爱情、父母情爱、友谊、仁爱、对科学和艺术的献身精神等,理性是决不会加以压制减弱的。理性的人会很乐意自己具有以上任何一种,或是所有这些情感,而决不会去削弱这些情感的力量,因为所有这些情感都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是既给自己又给他人带来幸福的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在这类情感中,完全没有非理性的因素,而许多非理性的人所具有的情感则是最脆弱的。从来不需要担心,一个人会因为自己变得充满了理性而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单调烦闷、枯燥无味。恰恰相反,由于理性主要是由内在的和谐构成的,因而有理性的人,在观察世界、运用自己的力量达到外部目标时,比起那些一直饱受内心冲突、良心折磨的人来,要自由得多了。没有什么比把自己禁铜封闭起来更使人呆板迟钝了,也没有什么比把自己的注意力和能量转向外部世界,更能使人兴高采烈了。

我们传统的道德观是不恰当地以自我为中心的,犯罪意识也是这一不明智的对于自我的关注的一部分。对于那些从来没有越过由这一错误的道德观引起的主观感受的人,理性是一种毫无必要的东西。但是对于那些曾经一度患有这种疾病的人,理性就是一剂必需的、有效的良药。况且,也许这种疾病还真是人类精神发展的一个必然的阶段呢。我倾向于认为,由于理性之助,超越了这一阶段的人,比起那些从来没有患过这种疾病,也没有经过治疗的人来,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我们的时代厌恶理性,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这一事实,即没有把理性的运用看作是一种最基本的方法。一个自我分裂的人寻找兴奋和快乐,他之所以需要强烈的热情,并不是出于健全的理性,而是因为这能使他暂时地忘却了自己,在短时内中止痛苦的思维。对他来说,任何情感都是一种麻醉,既然他不相信最根本的幸福,那么只有以麻醉的形式,所有的痛苦才能得到摆脱。但是,这是一种老毛病的症状。哪儿没有了这种毛病,哪儿来自人体官能的最大幸福就会得到最大的实现。在心灵处于最活跃的时刻,在极少有事物被遗忘时,人才能经历最强烈的快乐。这一点确实是幸福的最好的试金石。基于无论哪一种麻醉形式的幸福都是虚假的、难以令人满足的。真正能令人满足的幸福总是伴随着人体官能的充分活跃,以及对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一世界的充分的认识。

第八章 虐待狂

在其极端的形式上,虐待狂被认为是一种精神病。有些人幻想别人试图杀害他,监禁他,或者给他以其它一些严重的侵害。希望保护自己以免遭受想像中的迫害者的伤害的愿望,常常使得他们采取一些暴力行为,因而这些人必须受到自由人的限制。同其他的精神病一样,这种情况不过是对于那种在一般认为正常的人当中也并不少见的态度的夸张。我并不想去讨论它的极端形式,这是精神病学家的事。我希望考察的只是一些温和的形式,因为它们是不幸的一种极为常见的原因。并且因为它们还没有发展到产生明确的精神病症状,只要患者能够正确诊断自己的问题,认识到其根源在于他自身,而不在于假想中的他人的敌视和恶意,这种病就可以通过患者自己来治好。

我们都很熟悉这种人(不管是男是女),根据他自己的叙述,他永远是别人志思负义、冷酷阴险、背信弃义的牺牲品。这种人往往受到极大的欢迎,并且从那些相识不久的人那儿得到温和的同情。一般说来,他讲的每一件事,如果单独来看,是没有什么不可信的。他抱怨的那种恶意的对待有时确实会碰上。但最后引起听者怀疑的是,他的运气怎么会这么坏,居然然会碰上这么多的坏人恶棍。根据概率理论,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各种人,在他们的一生中受到的恶遇应该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根据他自己所说,他总在他生活的周围环境中四处遭受不公正的待遇,那么原因很可能就在他自己身上,他或者总要想像着那些他实际并未遭受的侵害,或者总以一些无意识的言行激起别人难以遏制的愤怒。经验丰富的人因此便会对他受到周围人的虐待的说法表示怀疑。他们的怀疑由于缺乏同情心,又进一步使这个不幸的人坚持人人都在反对自己的想法;而实际上,这个问题是很难解决的,因为同情心的表示和同情心的缺乏都会加剧这一问题。有虐待狂倾向的入,一旦他发现一个恶运放年被人相信,便会添油加醋,肆意渲扬,到后来弄得使人简直难以相信;另一方面,如果他发现别人不相信自己的话,他便把这当作人们对他冷酷无情的又一个性证。这种疾病只有通过理解,通过把这种理解传达给患者,才能得到治疗。我写本章的目的是想指出一些一般的反省方法,通过采用这些方法,个人可以诊断出自己身上有多少虐待狂因素(几乎所有的人都受到或大或小的影响),在发现之后加以消除。这是获得幸福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如果我们认为人人都在虐待自己,是不可能感到幸福的。

非理性的最常见的形式之一是,几乎人人都有一种对待恶意的流言蜚语态度。很少有人不说一些相识的人的闲话,乃至一些朋友的闲话,但是一旦人们听到任何对自己不满的话时,便会义愤填膺、怒不可遏。似乎他们从未想过,人家会在背后议论自己,正像他们自己也总在背后议论人家一样。这是一种比较轻微的非理性形式,但是如果这种形式进一步发展,便会导致虐待任。我们希望所有的他人都象我们对待自己一样,对我们抱着温和的爱和深深的尊重。我们没有想到过,我们不能期望别人对我们的评价,能比我们对他人的评价更高;而我们之所以想不到一点,是因为,我们总觉得自己的优点伟大而显著,而别人的优点,如果真有的话,也只有非常宽厚的人才能发现。当你听到有人在背后说你闲话,你会记起自己曾有九十几次忍住没有说出对他的最公正、最恰当的批评,而忘记了在这第一百次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你说出了自以为是的对他的看法。你难道认为,这就是你自己对长时间克制的报偿么?然而从对方的角度看来,你的行为同你眼中的他的行为如出一辙。你那么多次没有讲过他什么,他并不知道,他只知道第一百次那回你讲出的话。如果我们都具有能够一眼看透别人心思的神奇的魔力,我想,第一个影响也许是积极的,因为一个没有朋友的世界是不可忍受的,我们应该懂得相互去爱,而不需要用一层幻想的面纱遮住自己,声称自己原来就没有把对方看得完美无缺。我们知道我们的朋友是有缺点的,但总体上说还是可以接受的、值得喜爱的。然而,当我们发现他们也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我们时,就觉得不可忍受。我们希望他们把我们当成与众不同的、毫无瑕疵的人。当我们不得不被迫承认自己的缺点时,我们把这看得过于严重。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也不要因为自己有点缺点就不必要地感到烦恼。

虐待狂的根子始终在于对自我价值的过分夸大。我呢,我们会说,是一个剧作家;对于每一个毫无偏见的人来说,我是现时代最优秀的剧作家,这点是再明显不过的了。然而,出于某些原因,我的作品很少上演;即使上演了,也并不怎么成功。这种奇怪的现象如何解释?显然,是那些经理、演员和评论家们出于某种原因联合起来反对我。这一理由,对我来说当然是千真万确的;我拒绝向那些戏剧界的巨头们屈膝下跪;我没有阿腴奉承那些评论家们;我的剧本反映的是切实的真理,这对于那些攻击真理的人来说当然是不能容忍的。这样,我的卓越天资、非凡才能得不到承认,凋谢了。

还有一种发明家,他从来没有能够请别人来检验他的发明成果;工厂主不愿意考虑任何发明革新,照旧组织生产;那几个发明家,继续保存着他们的小团体,抵挡住了那些尚未得到公认的天才侵入;知识界,则奇怪得很,不是把人家的手稿弄丢了,就是原封不动地把它退还;那些人们向他提出请求的人,不知何故,就是纹丝不动。这种现象该怎样解释呢?显然,社会上存在着那么一些关系密切的人,他们只想在他们自己中间分享发明的成果;那些不属于他们这一小圈子里的人,他的意见当然不会被听取。

还有那么一种人,他根据存在的事实产生一种真正的悲哀,但却仅仅依据自己的体验作出概括,并得出结论说,他的不幸说明了世间一切问题。他发现了,比方说,一些为了政府的利益而被封锁起来的秘密警察的丑闻。他几乎找不到任何宣传机构公布这一发现,而那些看起来灵魂最为高贵的人,则对改正使他满腔愤怒的这类错误不屑一顾,拒绝染指其中。事情就算象他说的那样吧。但是他的挫折使他产生了这么一种印象,即一切有权势的人都在极力掩盖遮蔽这些丑恶,因为他们的权势是靠这些丑恶建立起来的。以上这类问题确实不易解决,因为他的看法里确实有部分真理。邓些他个人接触到的事情,很自然地,比起那些地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的更多的事情来,给了他更为深刻的印象。这给了他一种不真实的比例感,使得他对可能是偶然的而不是典型的事实给予不恰当的过分关注。

虐待狂的另一种比较常见的牺牲者是某一类慈善家,他老是违背人们的意愿去为他们做好事,而当人们并没有向他表示感激之情时,便感到可怕、不可理解。我们行善的动机很少象我们自己想像的那么纯洁。热爱权力是阴险的,这种爱好有许多伪装形式,它并组是我们从自己做的、自以为对别人有益的事情中获得的快乐的源泉。然而,常见的是,这里又掺进了另一因素。为别人“做好事”常常意味着剥夺了他们的某些快乐,如饮酒、赌博、消闲等。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一种较为社会化的道德观的典型特征,即对那些处于犯罪情况下的人的忌妒,那些罪恶我们是为了保持朋友们对我们的尊敬不得不尽量不犯的。再打个比方说,那些提议制定禁烟法的人(这类法律在美国的许多州存在,或曾经存在过),显然是不抽烟的,对他们来说,别人从吸烟中享受到的乐趣乃是他们的痛苦的源泉。如果他们希望那些以前是烟鬼的人选派代表来向他们表示感谢,感谢他们帮自己戒除了这一恶习,他们反而很可能感到失望。于是他们会开始这么想,他们把自己的一切都贡献给了公共利益,那些最应该对他们的善行表示感激的人,反而好象对这一点毫无认识。

人们以前常常在家庭主妇身上发现这种情形,她们对那些女仆的道德负有保护的责任。但是现在,仆佣问题已经变得如此尖锐,以至于这种对公仆的关心体贴变得极为少见了。

在上层政治界里,也存在着这种情况。政治家们逐渐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为了自己可以去达到那些崇高的目标,他们放弃了舒服的享受,登上了公共生活的舞台,最后却发现人民竟然如此忘恩负义,以至于转而反对起他来了,他百思不得其解。他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工作除了眼务公众的动机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动机;也没有想过会是那些管理公共事务的快乐激发了他的活力。在大会讲台上和党内报刊上发表的言辞,在他看来似乎就代表了真理,他把党人的雄辩言论错当成真正的动机分析。在憎恨与失望之中,这个世界从他身边隐退了、堕落了,他也从这个世界中退隐开去,为自己曾经想去承担的为公众服务这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而遗憾万分。

以上这些例子,说明了四条普遍的原则,如果这些原则的真实性得到充分认识,它们将是预防虐待狂症状的有效手段。第一条是:记住你的动机并不是始终象你想像的那样绝对无私公正。第二条是:切勿过高估计自己的优点。第三条是:不要指望别人会同你一洋对你那么感兴趣。第四条是:不要假想大多数人会存心盯着你,专门想来迫害你。下面我对这四条原则依次稍加说明。

对于慈善家和行政官员来说,对自己的动机持怀疑态度特别重要。他们对这世界或其一部分应该如何发展,有着一套独立的见解和设想,他们觉得如果自己的设想得到了实现,他们就会给人类或某一范围内的人们带来恩惠。然而,他们并未充分认识到,受到他们的行为影响的那些人也有同样的权力保留自己对世界发展的看法。一个担任官职的人常常非常自信地认为,自己的设想是正确的,任何别的相反的设想都是错误的。然而,主观判断并不能证明客观的无误。此外,他的信念也许只不过是一层烟幕,遮掩了他在考虑以他为真正的中。动的变革时得到的快乐。除了对权力的喜好之外,还有一种动机,即虚荣心,在这类情况下也起着很大的作用。那些代表议会的品行高洁的理想主义者——这一点上,我是经验之谈——为那些选民的冷言嘲讽感到极为震惊,因为他们认为他只不过在追求一种荣耀。一种在名字后面写上“M·P’(议员)字眼的荣耀!在竞选结束之后,如果他有时间静下来想一想,他会发现或许这些尖刻的选民是对的。理想主义给简单的动机披上奇怪的伪装,因此某些讥刺嘲讽的冲击并没有对热心公益者造成什么妨碍。传统道德观所灌输的利地主义,人性是很难达到的;那些把这种美德看作荣耀的人却经常想像自己已经实现了这一高不可攀的理想。绝大多数、乃至最为高贵的人物的行为都有一种自私的动机,这并不是一件值得遗憾的事,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人类就不可能生存下去。一个人,如果把全部时间都用在如何使别人吃饱饭上,而忘记自己的饮食,那是要死亡的。当然,他之所以吸取营养,也许仅仅是为了给自己提供必需的能量以便重新投入到反对邪恶的斗争中去,但是,令人怀疑的是,怀着这种动机吃下去的食物能否得到充分的消化,因为唾液的分泌会因此而得不到充分的刺激。所以一个人吃东西,最好是出于对食物的喜欢爱好,而不是把花在吃饭上的时间仅仅当作受到为公众利益服务的欲望的激励而已。

饮食上的情况也适用于所有其他情况。任何需要完成的事情,只有在某种热情的激励下才能做得好;但是如果没有某种自私的动机,这种热情也很难产生。从这种观点出发,我认为在自私性的动机里,应该包括生物上与人有关的动机,例如保护妻儿免受敌人攻击的动机。这种程度的利他主义是正常人性的一部分,但是传统道德所灌输的利地主义却在此之外,而且实际上高不可及。因此,那些希望人们对自己的完美道德品行有一个很高的评价的人,应该认识到:他们自以为已经企及的那种高度的无私,实际上并未真正达到,所以,这种对高洁无私的努力追求与某种形式的自我欺骗结合起来后,很容易就会导致虐待狂的形成。

四条原则中的第二条,即不要过高估计自己的优点,我们已经在前面的讨论中,从道德方面作了分析说明。然而,除了道德品质以外,其他方面的优点,我们对之也不宜估计过高。那位创作从未成功过的剧作家,应该平心静气地想一想,是否这些剧本都写得不好;他不应该认为这一结论不可靠而拒绝承认。如果事实确是如此,他就应该象归纳论哲学家那样,坦荡轻松地接受它。历史上确实有过这种情况,即某人的成绩优点得不到别人的承认,但是比起世所公认的缺点来,前一种现象远远要少得多。如果某人是时代暂时还未予承认的天才,那么,他只有不顾别人是否承认,坚持在自己的道路上走下去才是很正确的。另一方面,如果他是一个毫无天赋,为虚荣心所驱使的人,他最好不要再坚持下去。如果一个人为了创作未被承认的作品的冲动而苦恼不安时,那是无法断定他究竟是属于前者,还是属于后者的。如果你属于前一类,那么你坚持创作就会有一种英雄色彩;如果你属于后一类,就不免有点荒唐可笑了。另外还有一种测定法,在你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而你的朋友们却对此表示怀疑时,不妨试一下,虽然这种方法可能不完全有效,但的确有一定的价值。方法是这样的:你是否出于为表达某种思想和情感的强烈冲动而去创作?尚或仅仅为获得人们的青睐的欲望所激励?在真正的艺术家那儿,希望获得人们的青睐的强烈愿望一般也存在,但那时次要的,这就是说,真正的艺术家首先希望的是去创作出某一件艺术作品,然后再希望这件作品能受到别人的欢迎和赞赏,但是即使这种欢迎和赞赏并没有出现,他也不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艺术创作风格。另一方面,那种以渴望得到欢迎作为首要动机的人,内心里并没有一种作出某种特别的艺术表现的强烈冲动,因此,对于他来说,从事另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工作,也无所谓。这种人如果未能通过艺术而赢得人们的青睐,最好就此放弃它。更一般地说来,无论你在生活中从事何种工作,如果你发现别人对你的能力评价没有象自己评价的那么高,请不要太自信一定是他们错了。如果你真的这样认为,过不了多久,你就会陷入一种幻想中,以为有一种阴谋在阻止承认自己的成就,这种幻想往往成为生活不幸的源泉。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并不象早先希望的那么了不起,一时间可能会使人感到更加痛苦,但是这种痛苦是有终止的时候的,过了这一时刻,幸福的生活就变得可能了。

我们的第三个原则是,不要对别人期望过高。以前,疾病缠身的母亲常常希望自己的女儿中至少有一个能彻底牺牲她自己来陪伴她,甚至不顾女儿即将结婚。这一对于他入的利他主义的期望,是有悻于理性原则的,因为利他主义的损失,比起利己主义者的所得来,要大得多。在和别人、尤其是与自己最亲近的人交往时,极端关键的,而我们往往又难以记住的是:他们是从他们自己的角度对待生活的,被关连的是他们的自我,而不是从你的角度、从关连你的自我的角度来对待生活的。不应该期望任何人为了别人的生活而改变他自己的生活方向。有时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的感情如此强烈,以至于认为作出极大的牺牲也是值得的。但是如果这种牺牲并不值得,那就应该不去付出这种代价,因为没有人会因此而受到嘉奖。人们对别人的行为的抱怨,不过是对自身的过分膨胀的。贪婪无比的自我,作出的本能的具有利已倾向的合理反应而已。

我们曾经提到的第四条原则是:要认识到,别人考虑你的时间总比你自己花的时间要少一些。神经错乱的虐待狂总是想像出,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夜以继日地企图去捉弄那些神经病人,但事实上,他们都有自己的职业和爱好。同样地,神经较为健全的虐待狂则认为一切行动都与自己有关,而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存在。当然,这种想法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的伟人,这或许是真的。英国政府曾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其行动主要是为了遏制拿破仑。但是一个小人物以为人们一直在关注着他,那他就显得有点精神不正常了。例如,你在一次宴会上作了一场演说,第二天,报纸上登出了其他几位演说者的照片,可是上面没有你的照片,这该怎么解释?很明显,并不是其他演说者比你显赫重要,肯定是报纸的编辑得到了命令,有意把你略去。他们怎么会竟然发出这种命令?显然是因为他们怕你,因为你的地位更显赫。如此这般一想,你的照片漏登这件事不仅不是一种轻侮怠慢,反而是一种变相恭维。但是这种自我欺骗是不可能导致真正的幸福的。在你心底里,你很清楚事实与此正相反对。为了尽量掩饰这一切,你还会作出越来越多的离奇假设来,到后来,强迫自己相信这一切的紧张心情变得极其强烈。而且,由于这些假话里包含了认为自己成了普遍敌视的对象的信念,它们便只能起到一种保护自尊感的作用,因为它们使你产生极端痛苦的情感,使你感到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以自我欺骗为基础的满足是不牢固’的,不管事实令人多么难受,最好还是坚决地勇敢地面对它,逐渐适应它,在此基础上,再重新构筑自己的生活。

第九章 舆论恐惧症

除非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对世界的看法在总体上被与他们有社会关系的人,尤其是那些与他们共同生活的人所接受,否则就很少有人会生活得幸福。这是现代社会的特色之一。在这个社会中,人们被分成各种等级,这些等级在道德观上以及信仰上都存在着深刻的差别。这种状况开始于宗教改革运动,或许有人会说,始于更早一些的文艺复兴运动;自此以后,分化更为显著。新教教徒和天主教徒,不仅在神学上,而且在许多更加具体的事情上都有着分歧。贵族所允许从事的各种活动,资产阶级却是不能容忍的,还有那些自由主义都和自由思想家,他们是不承认宗教仪式的礼拜的。今天,在整个欧洲大陆,社会主义者和其他人之间,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几乎在所有日常生活方面,都存在着深刻的差别。在英语国家,分歧也是多种多样。在一些阶层,艺术是一种享受;而在另一些阶层,艺术却是一种邪恶,只要这些艺术是现代的。在一些阶层,对帝国的忠诚是最高的道德;在另一些阶层,它被看作一种恶行;而在第三阶层,它甚至是一种愚昧。保守者认为通奸是极其邪恶的罪行,但是现在却有许多人认为这即使不值得赞扬,也是可以原谅的。在天主教里,离婚是绝对禁止的;但是许多非天主教徒则把离婚当作一种必要的对婚姻生活的缓解手段。

由于上述这一切观念上的分歧,一个具有一定兴趣和信念的人,当他生活于某一社群中时,会发现自己实际上成了一个被拒绝的人;而在另一社群中,则又作为一个完全正常的人而被认同。许许多多的不幸,特别是那些青年人的不幸,就是由此产生的。一个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接受了一些流行的观念,却发现在自己生活环境中,这些观念是被诅咒的东西。于是这个青年很容易产生这种想法,即把自己熟悉的唯一环境当作整个世界的全部。他们很难相信,在另一个地方的另一个社群中,自己因为害怕被人认作大逆不道而不敢表露出来的观点会被当成普通常识而接受。由于对世界的无知,人们经历了太多不必要的痛苦,有时只在青年时期,而不少人整个人生都是如此,这种孤立无援不仅是痛苦的源泉,而且也使人在面对敌对环境时,为了保持精神的独立性,消耗浪费了大量的能量。这种孤立无援十有八九会产生使人不敢深入探究这种新思想并进而追溯它的逻辑结论的胆怯心理。一个人不应该长期处于这样的处境中,因为不管是疲劳、还是对于新思想的探求的胆怯,都是对于幸福的极大妨碍。勃朗特①姐妹在她们的书出版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与她们意气相投的人。这一点并没有影响到艾米莉,她勇敢而气质高贵;但却影响到了夏洛特,尽管她才华横溢,但她的世界观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家庭教师的水平。布莱克像艾米莉·勃朗特一样,生活在一个心灵极为孤独的环境中,也正象她一样,他的坚强足以抵挡环境的消极影响,因为他从不怀疑自己是对的,对手是错的。他对于公众舆论的态度从下面几行诗中可以看出来:

我曾经知道的唯一的人

他差点没使我呕吐恶心

是富斯利:身兼土耳其人与犹太人的双重身份。

因此,亲爱的基督朋友,你将如何面对他们?

但是很少有人在自己的内心生活中拥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几乎对所有人来说,同情的环境都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对于多数人来说,他们所处的环境是富有同情心的。这种环境把流行的偏见灌注到青年人的头脑中,使他们本能地同到处都能接触到的信仰、习惯相适应。但是对于少数人,其中几乎包括了全部具有聪明才智、艺术才华的人来说,这种默认态度是难以认同的。例如,一个人生长于某一乡村小镇,在年纪很轻时就发现自已被一种敌对态度所笼罩,这种态度对一切有益身心发展的东西都加以敌视。如果他想读一些严肃正经的书,其他的孩子会瞧不起他,而老师则告诉他这些书籍是乱人心神的。如果他对艺术感兴趣,他的同伴们会认为他没有男人气概,而长辈们则认为他品行不佳。不管他向往的职业如何受人尊敬,只要在他生活的圈子里是很少见的,别人就会说他想出人头地,甚至会说,他父亲的老行当才真正适合他。要是他稍微流露出一点苗头,企图批评父母的宗教信仰或政治倾向,他很可能会遇L大麻烦。由于这种种原因,青春期,对于那些具有独特才华的大多数青年男女来说,都是一个不幸的时期。对那些显得更为普通的伙伴来说,这一时期却是一个高兴快乐的时期,但是对于他们自己来说,他们则希望学到一些正经严肃的东西,然而,在他们偶然地出生的特定社会阶层中,不管在长辈那儿,还是在同辈人那儿,这种东西都是遍寻不着的。

当这些年轻人上了大学,他们可能会找到志趣相投者,并一起度过几年幸福时光。大学毕业后,如果他们非常幸运,就可能会找到一份在其中能寻到志趣相投的朋友、伴侣的工作。一个有才华的人,在伦敦、纽约一类的大城市中,一般都能找到一群志趣相投的人,在那里他不必故作虚伪约束自己。不过如果他的工诈迫使他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尤其是这种工作要求他对普通的人表示出尊敬恭顺,比方说,一位医生或律师,他或许就会发现自己整整一生,都不得不在自己天天见面的人跟前隐瞒自己的真正兴趣和信念。在美国,由于土地辽阔,这种情况尤为普遍。在那些极为偏僻的地方,不管东南西北,都有那么一些孤独的人,他们从书本上得知,在别的地方他们不再会感到孤寂,可是他们没有机会去那儿生活,结果只是希望能有机会同人作一次志趣相投的交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比布莱克和艾米莉·勃朗特的气质稍显脆弱的人来说,真正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如果要使幸福成为可能,就必须找到某种方法,使舆论的独断专横得以减轻,或得以消除,只有这样,那些有才华的少数人才能相互了解,并从各自的社会交往活动中找到乐趣。

在很多情况下,不必要的怯弱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有的人对舆论不置一顾;有的人则对之恐惧万分,因为对他们来说,舆论总是一种独断专横的东西。狗在人害怕时而不是对它表示蔑视时,叫得更凶,也更会咬人,人类社会也同样有这种特点。要是你害怕这个社会,你等于给了别人捕获你的机会,而要是你对它不屑一顾,它就会开始怀疑自己的力量,因而倾向于对你放之任之。当然,我并无意提倡极端的蔑视挑衅的态度。如果你在肯辛顿①持有在俄罗斯很流行的观点,或是相反,你就必须为这一后果负责。我想说的,不是这些极端的形式,而是那些相对温和的有悻于传统习俗的过失行为,如穿着不合潮流,不加入某一教派组织,不读某些智慧之书等。这类过失,如果不是意带挑衅,而是轻松随便、漫不经心地自发做出的行为结果,即使在最为保守的社会中也是会得到容忍的。这些行为也许会变成与精神狂乱症类似的行为,对于另一些人来说是不可原谅的行为,对他来说就是可接受的。这主要是一种善意与友好态度的问题。保守着对人们与传统决裂感到愤怒,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决裂是对他们自己的批评。如果一个不保守传统的人能够以友好的态度向他们,甚至向最愚蠢的人说清楚,他并不打算去批评他们,那么他们是会宽恕他的。

但是,对于那些兴趣观点完全不可能得到大众同情的人来说,这种躲避非难指责的办法是毫无用处的。这种缺乏同情的状况使得他们内心不快,并采取一种挑衅的态度,即使表面上他们恭顺服从或尽力避免任何尖锐的冲突。因此,那些和自己的阶层群体的传统习惯不谐调不一致的人,往往显得很刺人,不安宁,缺乏广泛的幽默感。同样这些人,如果让他们处于另一个别人不因其观点不同而责怪他们的群体中,他们就会彻底改变个性特征;使他们从原来的严肃、怯弱和谦恭转变为愉快、轻松、自信;从顽固不化、刚愎自用转变为平易近人;从以自我为中心转变为善于社交、性格外向。

因此,只要有可能,那些发现自己与周围环境不相适应的年轻人,在选择自己的职业时,应该努力选择一种能给他们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提供机会的工作,哪怕这种选择会给自己的收入带来很大的损失。他们常常很少知道这样做是可行的,因为他们对世界的了解非常偏狭,并且极易想像,他们在这里已经习惯了的这种偏见,全世界到处都有。在这方面,老一辈的人可以给年轻人很多指导,因为这需要相当多的社会阅历。

在如今的心理分析时代,人们很习惯于假定,任何一个年轻人,他之所以与他的周边环境不相谐调,是因为某种程度的心理紊乱。我认为这完全是错误的。举例来说,有个年轻人,他的父母认为进化论是邪恶的,在这种情况下,使他失去父母的同情的唯一原因只是知识问题。不错,一个人与周边环境不相和谐一致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并不一定总是值得花一切代价去加以避免。当这一环境充满了愚昧,偏见和残忍时,与它的不和谐反而是一种优点。从某种程度上看,几乎所有的环境下都会产生上述情况。伽俐略和开普勒有过“危险的思想”(在日本是这么说的),我们时代最有才华的人也是如此。以为社会意识应该变得如此强大,如此发展,以至于使得那些叛逆者对由他们的思想所激怒的社会普遍敌视态度表示恐惧,是不可取的。真正可取的是:找到一些方法,使得这种敌视态度尽可能得到减弱,尽可能失去其影响。

在今天,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于青年人那儿。如果一个人处在了合适的职业和合适的环境中,他很可能会摆脱社会的迫害;但是在他还年轻的时候,在他的优点还没有经过考验的时候,他往往处于那些无知者的掌握中。这些无知者自以为能够对那些一无所知的事情作出判断,但是,当他们知道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竟然比自己这些阅历广泛、经验丰富的人懂得还要多时,不禁怒从心起。许多最后摆脱了这些无知者的独断专横的年轻人,经过长期的艰苦抗争和精神压抑后,感到痛苦失望,精神大受挫折。有这么一种颇为轻松的说法,似乎天才注定会成功,根据这种观点,对年轻人的能力的迫害就不会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充分的理由接受这种说法。这种说法就像那种说杀人者必露马脚的观点一样。很显然,我们知道的所有的杀人者都是已经被发现了的;但是谁知道到底还有多少杀人者没有被人发现?同样,我们听到的那些天才都是在战胜重重困难之后才获得成功的,但是没有理由说,许多天才并不是在青年时期夭折消失的。进一步说,这并不仅仅是有关天才的问题,还是有关于对社会同样需要的才能的问题。而且这不仅仅是个出头冒尖的问题,也是一个既出头冒尖,又不令人失望,不过分损耗能力的问题。如此看来,年轻人的成长道路不宜规定得太死板刻薄。

老年人应该尊重青年人的愿望,这是可取的;年轻人如果也应该尊重老年人的愿望,这就不可取了。原因很简单,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考虑的实际上只有年轻人的生活,而并没有老年人的生活。如果青年人企图去干涉长辈的生活,如反对丧偶的父母再婚,这与长辈企图去干涉青年人的生活一样是不对的。无论老人还是青年,一旦他们到了不惑理智之年,都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如果必要的话,还有犯错误的权利。如果告诫年轻人在任何大事上都唯老一辈之命是从,这是错误的。例如,你作为一个青年人,很想学习舞台表演,但是你的父母都表示反对,其理由是表演不光彩或是社会地位低下,被人瞧不起。他们也许会施加种种压力迫使你放弃这一想法;他们说你过不了几年肯定会反悔的;他们会举出一连串的事例试图说明,某些年轻人因为轻率地作出自己的选择,最终落得个不幸的下场。他们认为舞台演出并不适合你,这当然可能是对的,因为你可能没有表演天赋、音色不佳。如果真是如此,过不了多久,你就会从演员身上发现这一点,这时,你还有足够的时间选择另一种职业。父母的意见不应该成为你自己放弃努力的主要理由。如果任凭他们怎么劝诫,你仍然坚持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们就会很快地转变想法,而且这一转变往往比你或他们自己料想的还要来得快些。另一方面,如果你听到那些内行的人不赞同你的想法,那就该当别论了,因为对于初学者来说,这种内行的意见往往是值得听取的。

我觉得,一般说来,人们对除了专家之外的他人的意见太关注了,而且事无巨细都是这样。在不受饥饿、不进监狱这类事上,我们当然应该尊敬公众的意见,但是除此以外,在任何事上都对那种不必要的独断专横意见表示自愿屈从,这就很可能从多方面影响到人的幸福。以消费为例。许多人花钱的方式同他们自己的兴趣爱好大异其趣,这往往只是由于他们出于这种想法,即以为要赢得邻居的尊敬,办法只有看自己能否拥有一辆漂亮的小汽车,能否办得起盛大的宴席。其实,任何一个有钱买得起汽车的人,如果他宁愿徒步走路,或者用这批钱建造一个图书馆,比起他像太人那么去做的来,最终会受到人们更大的尊敬。当然,我们不必有意去嘲弄舆论,这样将被置身于一种更加混乱的情况之中。但是对它采取真诚的公允的冷淡态度,就会成为幸福的力量和源泉。一个由这样的人们组成的社会,他们对传统习俗没有过分的谦卑和顺从,这比起人人行动划一的社会来说,显得更加丰富多彩。当所有的人的个性都得到了发展,各种类型的特征都得以保留,这就使我们值得去会见各色新人,因为他们不是我们已经见过的人的复制品而已。这曾经是贵族阶层的一个待权,他们被自己的出身所决定,允许自己作出怪癌无常的行为。在现代世界,我们正在失去这种社会自由的基础,因此很有必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整齐划一的危险。我并不主张人们应该有意去做作出什么怪僻行为来,因为这同保守一样是毫无意义的。我只是说,人应该顺乎自然,只要他的自发的兴趣爱好不是反社会的,就应该让他自然地表现出来。

在现代世界,由于交通的快捷便利,人们比以前更少依赖于地理意义上的近邻了c那些拥有汽车的人能够把任何一个生活于20英里内的人当作邻居。因此,他们比起早先来,在选择他们的伙伴上,有着更大的权力c在一个人口密集的地区,一个人如果在方圆20英里内都找不到兴趣相投的朋友,那一定是很不幸的。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地带,一个人应该熟悉自己的隔壁邻居的观念已经消失,但是在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这种观念现在已经显很愚昧了,因为在社会交往中已经没有必要依靠近邻了。现代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喜好,而不仅仅根据地理位置来选择朋友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幸福,随着志趣。见解方面相同的人们的交往,已经增进了不少。有理由期望,社会交往会越来越沿着这一方向向前发展,并且有理由相信,通过这种方式,现在尚在困扰着许多不墨守陈规的人们的孤独,必将逐渐减少,以至于最后消失。无疑地,这一定会增进人们的幸福。但是这对现在那些通过任意摆布人们来得到快乐的保守分子来说,这样做无疑会减少其虐待狂的快乐。然而,我不认为,这是一种我们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以便加以存留的快乐。

舆论恐惧症,像其他形式的恐惧一样,是压抑性的,并对人的成长造成妨碍。如果这种恐惧感仍然很强烈的话,就很难取得任何伟大成就;并且根本不可能取得那种构成真正的幸福的精神自由,因为幸福的本质在于,我们的生话方式是出于自己心底的冲动,而不是出于偶然性的兴致以及那些偶然成为我们的邻居、甚至于亲友的愿望,对近邻的恐惧无疑比过去少了,但是现在又有了一种新的恐惧。即对报纸的恐惧。这同中世纪的搜捕行巫者一样令人可怕。当报纸刻意把一个也许根本无害的人当作替死鬼时,其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幸运的是,绝大多数人通过他们的湮没无闻摆脱了这一命运,但是随着宣传手段的日益改进和完善,这种新的社会迫害形式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这对于作为它的牺牲品的个人来说,绝不是一件只靠轻蔑鄙视就能解决的界情。我认为应该制订出一套比现存的诽谤罪更为严厉的法律来,不管人们如何看待新闻自由的原则,任何使无辜者的生活难以忍受的事情都应该予以禁止;即使他们的言行是偶然作出的,也不允许恶意地宣扬公开而使他们蒙受名誉上的损失。然而,医治这种恶行的唯一方法是,提高公众的宽容度。而提高宽容度的最好的方法又是,使这样一种人的数量大大增加,他们享受着真正的幸福,因此不会对自己的同伴进行痛苦的折磨以便从中获得快乐。

第十章 幸福是可能的吗

前面我们已经对不幸福的人作了充分的讨论,现在我们开始讨论有关幸福的人这一饶有趣味的话题。从我的一些朋友的言论和著作中,我几乎就要得出下面的结论了:幸福,在现代世界,已经是不可能的了。然而,通过反思,到外国旅行以及和我的花匠聊天,我发现这种观点被驱散得无影无踪了。在前面的章节中,我已论述了我的那些朋友的不幸;在本章,我想考察一下在我的一生中所遇到的那些幸福的人。

幸福有两种,当然,这中间还有许多层次。我说的这两类,也可以被称作现实的和幻想的,或肉体的和精神的,或情感的和理智的。当然,在这些不同的名称中选择一种恰当的名称,这主要视论点而定,在这儿,我不打算证明任何论点,而仅仅打算去描述。也许描述这两种幸福的差异的最简单方法是:一类幸福是对所有的人都敞开胸怀,另一类幸福则对能读会写的人情有独钟。当我还是个小孩子时,我认识一个掘井工,在他身上充满了幸福。他身材极为高大,肌肉极为发达,但是既不会读又不会写。当他在1885年得到一张国会选票时,他才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有这么一个机构存在,他的幸福并不来自于知识,也不是基于对自然法则、物种完善、公共设施公有权。安息日会的最终胜利,或知识分子认为的人生乐趣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信条,而只是基于躯体的活力,足够的劳作和对石块这类并非难以逾越的障碍的征服。我那位花匠的幸福也是与他同种类型的,他一年四季与野兔作战,他说起这些小动物,就像伦敦警察厅提起布尔什维克分子一样;他认为它们行事诡秘,诡计多端,凶恶残忍,只有同样的精明伶俐的对手才能和它们作一较量。正像那些聚集在凡尔哈拉大厅里的英雄4门,他们每天都在追捕一头野猪,这头野猪每天晚上被他们杀死,可是第二天早上又奇怪地复生了。我的花匠也能捕杀其死敌,而并不担忧第二天那死故重新复生。那花匠虽然已经有70多岁的年纪了,可地从不停息,为了干活,他还得每天骑车跑上16英里的山路,但欢乐之泉是取用不尽的,那源头恰恰来自“那些兔意子们”。

你也许会说,像我们这类读书人,是体验不到这种单纯的快乐的;如果我们对兔子这般小的动物发动战争,我们能从中体味出什么快乐来呢?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实在肤浅。一头兔子要比黄热病杆菌大得多,但一个拥有知识的人尚且能够从与后者的搏斗中得到快乐。从情感的内容这一方面说,那些受过最高教育的人的快乐,与我的花匠的体验到的快乐并无不同;教育造成的差异仅仅是快乐的形式不同而已。成功的快乐需要困难跟随,即使在最后这种困难得以克服,但它必须使得成功在开始时没有把握。这也许就是别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乃是幸福的源泉之一的原因了。那种自我评价偏低的人不断地为自己的成功感到惊奇,反之,那种自我评价过高的人则往往为自己的失败感到惊奇。前一种惊奇是令人高兴的,后一种则令人沮丧。因而明智的做法是既不无端地自负,也不自卑,得连进取。动都没了。

在那些受过更高级的教育的社会成员当中,现在最幸福的要数科学家了。他们中间许多最杰出的人在情感上是纯朴的,他们能够从自己的工作中获得一种满足,这种满足是如此深刻,以至于吃饭、结婚对他们来说都是乐不可言的了,艺术家们和文人学士将其婚姻生活中的愁眉苦脸当成是礼仪上的需要,而科学家则往往能充分地享受这古老的天伦之乐,其原因在于,他们智力中的较高部分完全被自己的工作所占用,而不允许侵入到自己无能从事的领域,在他们的工作中,他们感到幸福,因为在如今的时代科学发展迅速,力大无比;因为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既不被他们自己也不被外人所怀疑。因此,他们没有必要拥有复杂的情感,因为简朴的情感已经遇不到阻力了。复杂的情感象河水上的泡沫;平缓流动的河水遇上障碍便产生泡沫。只要生机勃勃的水流没有受阻,那么它便不会泛起小小的浪花,粗心的人则往往对其蕴藏的力量视而不见了。

在科学家的生活中,幸福的全部条件都得到了实现。他有一种能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的活动,他获得的成就,不管是对他自己来说,还是对那些甚至有时并不理解他们的普通大众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在这一点上,他比艺术家幸运。当公众不能理解一幅画或一首诗歌时,他们的结论往往是:这是一幅糟糕的画或这是一首糟糕的诗。当他们不能理解相对论时,他们都下结论说(这倒在理),他们受的教育不够。结果便是:爱因斯坦受到景仰,而画家却在阁楼中饥肠键限,爱因斯坦是幸福的,而画家则是不幸福的。以一贯的我行我素来对抗公众的怀疑态度,在这种生活中,很少有人是真正幸福的,除非他们能自己关在一个排外的小圈子内,忘记外面的冷漠世界。而科学家,由于除了同事,其他的人都器重自己,因而不需要小圈子。相反,艺术家则处于要么选择被人鄙视,要么做卑鄙无赖的人的痛苦不堪的处境之中。如果这位艺术家具有惊人的才华,那么他必定会招致非此即彼的厄运:如果他施展了自己的才华,结局便是前者;如果他深藏不露,结局便是后者。当然事情并非永远如此。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时期,那时优秀的艺术家们,甚至在他们年纪尚轻时,便为人们所尊重。于勒二世①虽说可能对米开朗基罗是不公平的,但他从不贬低米开朗基罗的绘画才能。现代的百万富翁,他可以给才华耗尽的老艺术家万贯钱财,但他绝不会认为,艺术家所从事的活动,与他的一样重要,也许这些情况与下述事实有关,即:一般而论,艺术家比科学家更不幸福些。

我认为,必须承认以下事实:在西方国家,许多知识阶层中的年轻人,由于发现没有合适的职业适合自己的才能,从而越来越感到不幸,然而,这种情况并不见于东方国家。现在,世界其它地方的年轻人大概都不如苏联的知识青年们那么幸福,苏联的年轻人要去建立一个崭新的世界,因而相应地具有一种热诚的信仰,老年人有的被处死了,有的被饿死了,有的被放逐了,有的被清除了,这样,他们便不能强迫年轻人在要么行凶为恶,要么无所事事之间作出唯一的选择,就象在所有的西方国家里一样。对有教养的西方人来说,苏联青年的信仰也许是无情的,可是对于信仰,他们除此之外还能提出什么异议呢?这些青年人确实在建立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符合人们意愿的世界,这世界一旦建成,它几乎毫无疑问将使普通的苏联人比起革命前来要幸福得多。这一世界,也许并不适合于有文化的西方知识分子居住,但他们也并不非得去那里生活才行。因而,无论从哪一个实际的角度来判断,苏联青年的信仰是持之有据的,除了基于理论的种什批评之外,对这一信仰进行的谴责——说它是非人道主义的——实在是毫无道理。

在印度、中国和日本,外部的政治环境扰乱了青年知识分子的幸福,但不存在像西方国家那样的内部障碍。许多活动对于年轻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如果这种活动能够取得成功,那么青年人便会感到幸福。他们觉得自己在国家以及民族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有着日思夜盼的目标——虽说这种目标的实现面临着重重困难,但并不是无法实现的;而西方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在日常生活中,常表现出玩世不恭的态度,这种态度乃是安逸和软弱的揉合物,软弱使人感到一切忙碌劳作都是不值得的,安逸则使这一痛苦的感受变得可以容忍。在整个东方;大学生们能希望对公众舆论有很大的影响,而这在西方都是不可能的。不过,东方大学生发财的机会比西方大学生要少得多。正因为既不软弱又不安逸,他才成为一个改革家或革命者,而不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改革家或革命者的幸福有赖于公共事业,哪怕在面临死神的时候,他或许比那些玩世不恭的人享受的幸福还多,还实在。我记得有一个年轻的中国人,他来我校作客,并打算回去在反动势力的区域内建立一所与我校相似的学校。虽然这样做的结果也许会是他的脑袋落地,但他是那般平静和幸福,以至于我也不得不暗自称羡。

然而,我并不是主张,只有这些平凡的幸福才是可能的。实际上,只有少数人才能拥有它们,因为它们需要一种极不寻常的能力和广博的兴趣。并不是只有杰出的科学家才能从自己的工作中获得乐趣,也并不是只有大政治家才能从其鼓吹的事业中获得愉悦。工作的乐趣对所有具备特殊才能的人都是敞开的,只要他能够从自己的技能的适用中获得满足,而不是要求全世界的赞誉就行。我曾经认识一位少年时双腿便残废的男子,在后来的漫长岁月里,他非常宁静、幸福。他之所以会有这么幸福,是因为他创作了一部长达五卷的关于玫瑰花枯萎病的专著。在我眼里,他是这方面的第一流专家。我无缘结识一大批贝壳学家,但是从认识他们的人那儿,我知道研究贝壳确实给那些乐此不疲的人带来了幸福。我还认识一位世界上最优秀的排字工,他是所有那些有志于创新字体的人的榜样。但是,那些有声望的人对他的尊重所给予他的快乐,远不及他运用自己的技巧时获得的真正的快乐——这一快乐与优秀的舞蹈家从跳舞之中获得的快乐大体相当。我也认识另外一些排字能手,他们能排数学字体,景教手稿,楔形文字,或任何冷僻和困难的文稿。我并没有去专门研究和考察这些人的私生活是否幸福,但我相信,在工作时间里,他们建设性的本能是得到了充分的满足的。

人们习惯于认为,在我们的机器时代,技术性工作所提供的快乐比过去的手工时代更少了。我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确实,今天,技术工人从事着与吸引着中世纪行会的活动迎然不同的工作,但是在机器经济中,他仍然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地位。那些制造科学仪器和精密机器的人,那些设计师,那些飞机工程师,司机以及其他许多人,从事的仍然是一种几乎可以让技能得到无限发展的职业。就我以往的观察,在相对落后的地区,农业工人和农民并不如汽车或火车司机幸福,在自己土地上耕作的农民,时而犁地,时而播种,时而收获,这种工作确实丰富多彩,但这得看老天爷的险色行事,而且这些农民也确信这一点。但是,对于制造现代机械的人来说,他能意识到自己的力量,他能感到人类是自然的主人,而不是奴隶。当然,对于那些仅仅看管机器的人来说,这种工作是极端乏味的,因为他们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操作,很少有变化。而且工作越乏味,他们就越有可能让机器来操纵。机器生产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确远未达到这一阶段——在于建成这样一种体制:机器从事一切乏味的工作,人类则从事变化多端和创造性的工作。在这样的世界上,比起农业时代来说,工作将变得不再乏味,不再令人压抑。在开始从事农业的时候,人类便习惯于枯燥无味的生活,以便摆脱饥饿的威胁。当人们依靠狩猎能获得食物的时候,工作便成了一种乐趣。关于这一点,人们不难从富人们仍以这些祖先的职业为乐事的现象中找到证明。但是,自从引入了农业生产方式以后,人类便进入了毫无生趣,忧郁沉闷和疯狂愚蠢的漫长时期,直到今天,我们才凭借机器的有益的操作得到了解放,感伤主义者当然可以大谈什么与泥土的亲密关系,哈代笔下的世故农民的老辣智慧等,但是每个乡村青年的愿望之一,便是要摆脱甘心忍受风雨旱涝的奴役、寂寞长夜的境地。他们到城里找活干,因为工厂和电影院里的气氛是实在的,亲切的。一般人的幸福的基本成分,包含着友谊与合作,人们能从工业中,而不是农业中更多地得到它们。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对事业信仰是幸福的源泉之一。我并不仅仅只考虑革命家,社会主义者,民族主义者,以及其他的受压迫国家中的诸如此类的人,我还考虑到了许多更为卑微的信仰。我认识的那些相信英格兰是十个失传部落的后裔的人,几乎总是幸福的,而那些相信英格兰只是埃弗雷姆和马纳塞部落①的人,也会感到同样地幸福。可是,我并不希望读者对此产生信仰,因为我不会去鼓吹任何对于我来说是基于虚假信仰之上的幸福,出于同样原因,我也不会去怂恿读者相信,人应该仅仅依靠喜好生活,虽然在我看来,这一信仰总能给人带来美满的幸福,但是要想发现一些并不是异想天开的事情也是容易的,并且那些对此事真正感兴趣的人们,则在闲暇时光也拥有了一种满足,立足以排解人生空虚的感受。

与献身平凡事业相近的是沉溺于某一爱好,在活着的最杰出的的数学家当中,有一位将他的时间平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数学,一部分致力于集邮。我想当他在前一部分中没有取得进展时,后一部分也许就能够起到一种安慰作用。当然,证明数学理论中的命题的困难,并不是集邮能够解决的,邮票也不是能被收集的唯一物品,试想,古老的瓷器,鼻烟盒,罗马硬币,箭簇以及石器所展示的境界,该使你多么欣喜若狂,心旷神信?但是,我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对这些纯朴的平凡的快乐不置可否。虽然在小时候体验过它们,但后来出于某种原因,我们都认为它们与人的成熟不相干,这实在是大错特错。我认为,任何对他人不造成危害的幸福和快乐都应得到珍惜。就我而言,我收集河流:我从顺伏尔加河而下中,从逆扬子江而上中获得快乐,并且一直为没有见过亚马逊河和奥里诺科河②而遗憾万分。这些情感是极为纯朴的,但是我并不为这些感情而羞怯惭愧。让我们再看一下棒球迷的亢奋的快乐吧。这些棒球迷们热情而又贪婪地的眼光注视着手中的报纸,电台正在转播那扣人心弦的场面。我认识一位美国第一流的文学家,他的作品以前给我的印象是极端忧郁的,但是自从我们见过第一次面后,结果就不一样了,记得当时电台正在报道一场生死攸关的棒球赛的结局,这位文学家忘了我,忘了文学,忘了世俗生活中的一切烦恼,他高兴得狂叫起来,因为他所钟爱的球队赢得了胜利。从此以后,我在读他的作品的时候,从书中人物的不幸中再也感受不到那种压抑的感觉了。

然而,狂热和爱好,在许多情况下,也许是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不是根本的幸福之源,而只是对现实的逃避,只是对某些极端痛苦的、难以面对的时刻的忘却。根本的幸福最有赖于对人和物的友善的关怀。

对人的友善的关怀是情感的一种形式,但不是那种贪婪的、掠夺的和非得有回报的形式。后者极有可能是不幸的源泉。能够带来幸福的那种形式是:喜爱观察人们,并从其独特的个性中发现乐趣,而不是希望获得控制他们的权力或者使他们对自己极端崇拜。如果一个人抱着这种态度对待他人,那么他便找到了幸福之源,并且成了别人友爱的对象;他与别人的关系,无论密切还是疏远,都会给他的兴趣和感情带来满足;他不会由于别人的忘恩负义而郁郁寡欢,因为他本来就不图回报,也将很少得到这种回报。在另一个人心里感到怒不可遏。暴跳如雷的特性,在他那儿,反而成了乐趣的来源,他平心静气地对待这些特性。别人苦苦奋斗才能获得的成就,在他则是举手之劳,不费吹灰之力。他幸福,所以他将是个愉快的伙伴,而这反过来又给他自己增添了许多幸福。但是,这一切必须出自内心,源自诚意,它绝不能产生了源自责任感的自我牺.牲的想法。在工作中,它却是糟糕的;人们只希望彼此喜欢,而不想忍耐、顺从。自然而然地、不耗心计地喜欢很多人,也许就是个人幸福的最大源泉。

在前面一段文章中,我还谈到了所谓的对物的友善的关怀。这一说法也许听起来有点勉强;也许应当说对物的友善感是不可能的。尽管如此,在地质学家对石块和考古学家对遗址所具有的兴趣中,还是存在着与友善类似的东西的,这兴趣也应当成为我们对待个人和社会的态度的一个因素,人们不可能对敌对的而不是友善的事物感兴趣。一个人因为讨厌蜘蛛,为了住到它们较少光顾的地方,也许会收集有关蜘蛛习性的资料。但是这种兴趣决不会产生像地质学家从石块中获得的那种快乐,虽然对无生命的东西所表现出来的兴趣,不如对待自己的同胞的友善态度在日常幸福的成份中那么有价值,但是它仍然是很重要的。世界广差无垠,而我们自身的力量却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幸福都局限于自身之内,那么不向生活索取更多的东西就是很困难的,而贪求的结果,一定会使你连应该得到的那一份也落空。一个人,如果能凭藉一些真正的兴趣,例如曲伦特会议①或星辰史等,而忘却自己的烦恼,那么当他漫步回到一个无关个人的世界时,一定会发现自己觅得了平衡与宁静,使他能用最好的方法去对付自己的烦恼,同时得到真正的、哪怕是短暂的幸福。

幸福的秘诀在干:使你的兴趣尽量广泛,使你对那些自己感兴趣的人和物尽量友善,而不是敌视。

这里我对幸福的种种可能性作了初步的探讨,以下章节将作进一步的讨论,并对如何摆脱忧郁的心清提出一些建议。

第十一章 热情

在本章内,我打算就我认为是幸福者最普遍、最显著的标志,即热情,展开讨论。

也许理解热情意味着什么的最佳途径是,观察人们坐下来吃饭时的各种不同的行为,对干一部分人来说,吃饭仅仅是一件厌烦的事情;不管食物如何精美,他们总是提不起兴致,他们吃过山珍海味,或许餐餐如此。直到饥饿变成一种令人不可忍受的感情,他们是永不知道挨饿的滋味的。但即使在这时,他们仍然把吃饭仅仅看作每天都要重复的刻板之事,这种事情只不过由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作了规定。像所有其它事情一样,吃饭令人厌烦,但抱怨是没有用处的,因为没有别的事情比它更少让人心烦。接下来的一部分人是病人,他们吃饭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因为医生告诉他们,为了恢复健康,进补些营养品是必需的。还有一部分人则是美食家们,进餐前,他们怀着厚望,结果发现没有一道菜烧得是够格的。还有一种感谷之徒,他们俄鬼般地扑向食物,暴饮暴食,并且长得太胖,爱打呼略。最后还有一种人,他们进餐前食欲旺盛,对眼前的食物心满意足,直吃到饱嗝连天,他们才会停下来。在人生的宴席前,人们对生命所奉献的好东西也有着相同的态度。幸福的人对应于最后一种进餐者。热情与生活的关系,正如饥饿与食物的关系。厌食者对应于苦行者,警谷之徒与骄奢淫逸者呼应,而美食家则对应于爱挑剔者,后者将生活的一半乐趣指责为缺乏美感。令人惊讶的是,也许除了暨谷之徒外,所有这些类型的人都看不起具有良好胃口的人,反而认为自己是优越的。因为饥饿所以进食,或者因为生活绚丽多彩,乐趣无穷所以热爱生活,这对他们来说似乎俗不可耐,他们从自己的幻想的高峰俯瞰那些他们认为头脑简单的人,对他们予以鄙视。我个人并不赞同这一观点。对于我来说,从着魔状态中解脱出来意味着一种弊病,这种弊病,确实在某种环境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出来,但是不管如何,当它产生时,应该尽早地给以医治,而不应该把它作为智慧的更高形式。如果某人喜欢革每,而另一个则不喜欢,那么后者优越在什么地方呢?这里不存在草毒是否好坏的纯粹抽象以及非个人的证明,爱吃的人说它们味道好极了,不爱吃的人则说它们味同嚼蜡。然而,爱吃草毒的人比不爱吃草毒的人多了一种快乐,就这点而言,前者的生活就多了乐趣,他更完美地适应了另一个人也得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在这个小例子中是真实的东西,在更为重大的事情里也同样是真实的。爱欣赏足球赛的人在这一方面就胜过不欣赏的人,而爱好读书的人则远胜于讨厌书本的人,因为,比起欣赏足球赛,读书带来的快乐机会要多得多。一个人的兴趣越广泛,他拥有的快乐机会就越多,而受命运之神操纵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因为即使失去了某一种兴趣,他仍然可以转向另一种。生命是短暂的,我们不可能事事都感兴趣,但对尽可能多的事物感兴趣总是一极好事,这些事物能令我们的岁月变得充实圆满。我们都容易患内省者的弊病,世界向他呈现出万千姿态,他却把自己的思想专注于内心的空虚。我们千万别把内省青的忧郁看得过高。

从前有两台制造香肠的机器,专门用来将猪肉转制成最鲜美的香肠,其中一台机器一直保持着对猪肉的热情,从而生产了无数的香肠;另一台则说:“猪肉与我何干?我自己的工作远比任何猪肉有趣和神奇得多。”它拒绝了猪肉,并把工作转向研究自己的内部构造,而一旦天然食物被剥夺,它的内部便停止了运转,它越是研究,这内部对它来说似乎越发地空虚和愚蠢,所有那些进行过美妙运转的部件都纹丝不动了。它不明白,这些机器部件究竟能干什么。这第二台制肠机就像是失去热情的人,而第一台则像是对生活保持着热情的人。心灵也是一部奇异的机器,它能以最令人惊奇的方式把它获得的材料结合起来,但是如果缺乏了来自外部世界的材料,它便会变得软弱无力。心灵与制肠机的区别是:由于事件只有通过我们对它们发生兴趣才有可能成为我们的经验,因此心灵必须自己为自己获取材料;如果事件不能激发我们的兴趣,我们便不会去利用它们。因而一个注意力向内的人会觉得一切都不值得他去关注,一个注意力向外的人,在他偶然审视自己的灵魂时,则会发现那些极其丰富、有趣的各类成份被解析和重组成了美妙的,富有教益的形式。

热情的形式是数不胜数的。人们也许会记得,歇洛克·福尔摩斯有一次偶然发现了一顶躺在大街中央的帽子,他把它捡了起来。经过一番打量,他说,这顶帽子的主人因为酗酒而毁了自己的前程,他的妻子也不再像从前那样爱恋他了。如此普通的物品都能引起他的极大的兴趣,因而对于他这种人来说,生活将永远不可能是无聊乏味的。在乡间野外的散步途中,有多少不同的东西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某个人或许会对鸟儿感兴趣,另一个则关心草不,还有的人留心地质地貌,也有的人注意农事庄稼等等。如果你有兴致,那么上述其中任何一项都会是有趣的,其它的也一样。一个人,只要对其中的一种感兴趣,就比不感兴趣的人更好地适应了这个世界。

同样地,不同的人对待自己的同类,态度的差异何其惊人!在一次长途火车旅行中,一个人会对同车的旅客视而不见,而另一个则会对他们进行归纳,分析他们的性格,并对他们的状况作出相当准确的判断,甚至他也许会了解到其中几个人的个人隐私。人们在弄清别人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差异,也同样地反映在人们对别人的感觉之中。有些人总是发现所有的人都让自己受不了,而有些人则会很快地、很容易地对那些与自己接触的人产生友好的感情,除非有某些明显的理由,他们才会产生别种感情。再以旅行为例:有一些人将游遍好几个国家,但他们总住在最好的旅馆,吃着与在家中吃的东西一样的食物,约见那些在家中见到的同样的富翁,谈的话题也与他们在自豪餐桌上谈的相同。这些人一旦回家,他们唯一的感受只是为结束了昂贵旅行的烦恼而感到如释重负。而另外一些人,不管走到哪里,他们都在寻找那些独特的东西,并结识当地的典型人物,观察任何有历史或社会意义的东西,品尝当地的食物,学习当地的风俗和语言,回家时给冬夜带去一大雅新的快乐欢愉。

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的人比那些没有热情的人更加优越。即使那些不愉快的经验对那些热爱生活的人来说也有益处。我为见过一群中国人和一处西西里村庄而感到高兴,虽然我不能说当时的心清是极为愉快的。爱冒险的人喜欢诸如船只失事、兵变、地震、大火灾等所有这类不愉快的经历,只要它们不危及其健康。举地震这个例子来说,他们会惊呼:“地震原来如此!”由于这是一桩新鲜事,增加了他们对世界的了解,因而他们为此感到高兴。如果认为这些人不受命运的摆布,这并不是正确的,因为如果他们失去了健康,很可能在同时,也会失去热情,——但也并非一定如此。我曾经认识一些长年累月受尽折磨的人,但直到临死的最后一刻,他们仍对生命保持着热情。有些疾病能摧毁人的热情,有些则不一定。我不知道生物化学家现在能否区分这两类疾病,也许当生物化学取得了更大的进展以后,我们都会有机会服用那些能确保我们对一切感兴趣的药片。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们还得依赖对生活的常识性观察,以便判断哪些因素使得一部分人对一切均感兴趣,而使另一部分人对一切全无兴趣。

热情有时是一般化的,有时是专门化的。它有时也许会变得极端专门化。鲍洛的读者也许还记得那位失去了可爱的妻子,曾因此一度感到生活无聊之极的《拉大格罗晔中的人物。但他开始迷上了菜罐和条箱上的中文说明,通过一个法籍中国人在语法方面的帮助,并因之学会了中文之后,他渐渐地能够阅读这些标志了。这样,他在生活中获得了一种新的乐趣,虽然他从没有把习得的中国知识用于其它目的。我曾经认识一些人,他们专心致志地致力干搜寻一切有关诺斯替教②的旁门左道的东西;还有一些人,他们的主要乐趣便是整理。校正霍布斯③的手稿和其著作的早期版本。想事先知道一个人将会对什么感兴趣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过大多教人都能对这件事或那件事怀有浓厚的兴趣,一旦这种兴趣被引发出来,那么他们的生活就会从单调、沉闷中解脱出来。但是,比起对生活的一般热情来,非常专门的兴趣,作为幸福的源泉,是不会令人感到满意的,因为它很难填补一个人所有的时光,并且总面临着这样一种危险:他也许会在某一天全部理解那个已经成为他的爱好的特殊事物,因此感到兴味索然。

读者们也许还记得在我们列举的不同进餐者当中,包括了我并不打算赞赏的蓬谷之徒。读者们也许会认为,我们前此赞不绝口的充满热情的人,与婆餐之徒并无界线分明的不同。现在,我们得开始对这两种类型加以明确的区分了。

众所周知,古代人把谦逊看作一种美德。在浪漫主义思潮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这种观点被许多人遗弃了,而支配一切的激情得到了赞美,哪怕这种激情是毁灭性的、反社会的,正象拜伦式的英雄们所具有的一样。然而,古人显然是对的,在完美的生活中,各种不同的活动之间必须保持着一定的平衡,任何一种活动都不能被推至极端,以至于其它活动都开展不了。塑谷之徒放弃其它一切快乐,只追求食欲的满足,这样他们的生活中总的幸福便减少了许多,不仅吃喝的快乐会犯这种过度的毛病,其它的快乐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约瑟芬皇后在服装方面就是一个暨谷之徒。起初,拿破仑虽然对之颇有微词,但还是为她付帐,最后,拿破仑不得不告诉她必须学会节制,他以后只能为她付合理帐单。当约瑟芬收到一张帐单时,首先是感到不知所措,但她很快地想出了一条计策。她找军事大臣,要求从军事款中间为她付清这笔帐。军事大臣惧怕皇后革去自己的军职,所以只好照办不误,结果法国因此失去了热那亚。有些书便是这么说的,虽然在此我不想证明这故事的真实性。不管这故事是真实的,还是夸张的,但它足以向我们表明,一个有条件嗜好服装的女人,她会走得多远!嗜酒任和慕男狂便是同类中的最好例子。这些事情的根源是相当清楚的,我们所有不同的爱好和愿望必须适合于生活的总框架,如果它们要成为幸福的源泉,它们就得与健康的要求相一致,与我们钟爱的人的情感相一致,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相一致。有些强烈的爱好能使人无止境地沉溺于其中而不至于超过限度,有些则不然。试以一个爱下棋的人为例。如果这个人是一个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单身汉,那么他不必限制这一强烈的爱好。但如果他有妻有几,又无自立的能力,那么他肯定会对此加以限制。即使嗜酒狂和委谷之徒没有社会的约束,从注重自身利益的角度看来,他们也是不明智的,因为他们的嗜好与人的健康的要求背道而驰,短暂的快乐只能留下无尽的痛苦。任何不同的嗜好,如果不让它成为痛苦的根源的话,就必须让它处于由某些特定的东西所构成的框架之内,这些特定的东西就是:健康;对自身才能的总看法;有支付必需品的足够收入;最根本的社会义务,如抚养妻儿老小;等等。一个人,如果为了下棋便牺牲了上述种种特定之物,从根本上说,便和嗜酒狂一样糟糕。但我们对这样的棋迷并没有严加责备,其唯一的原因可能是:这样的人并不多见,而且只有才智超群的人才可能会迷恋如此高深的智力娱乐。希腊节制的准则实际上可被运用于这些事情上,这种准则认为,一个白天干活时也想到晚上的棋盘的棋迷是幸运的,但是,一个为了整天下棋而搁下工作的棋迷便是无节制的表现。据书记载,在托尔斯泰年轻的灵魂未得再生的时候,他因为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而被授予陆军十字勋章。但是到颂奖那一天,他却沉迷于一盘棋,竟然决定不会出席授奖仪式。在这件事上,我们很难说托尔斯泰有什么过错,因为对他来说,他是否获得陆军勋章实在是无关紧要的。不过如果一个小人物这么做,那或许就是一件傻不可言的事了。

作为对前面提出的准则的限定,那就应该承认,有些行为被看得如此高尚,以至于为它们牺牲所有的一切都是合理的了。一个人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哪怕遗下的妻子儿女们身无分文、无以度日,也是不受谴责的。人们也不会指责因期望某项重大科学或发明而埋头干实验,而使全家困苦不堪的人——条件是他最后取得了成功。但是,如果他没有从他期望的发现或发明中得到成功的话,大家会把他说成是一个怪人。这看上去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这种事业中,没有谁能事先知道成功和失败。在基督纪元的第一个干年内,一个追求圣徒式的生活而抛下家庭不管的人备受人们的称赞,虽然时至今日,人们觉得他还应该给家里准备点什么。

我想,在感餐之徒与胃口健全者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深层次的心理差距。一个过分发展了单一欲望的人,往往具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烦恼,他时刻在寻求躲避无法摆脱的恐惧。这种情形在嗜酒狂那儿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人喝酒是为了遗忘,如果他们的生活中不存在幽灵般的恐惧,他们是不会以为烂醉如泥比神志清醒更令人快乐的。正如传说中的一位中国人所言:“要么滴酒不沾,要么一醉方休。”这正是嗜好的过度和单一的典型。在这种嗜好中,被追求的不是乐趣,而是忘却。然而,以酗酒的方式获得的忘却,与发挥合乎需要的才能所获得的忘却是截然不同的。鲍洛那位自学中文的朋友,也是为了摆脱丧妻的悲痛而去寻求忘却,不过他的忘却却得自于一种毫无害处的活动。不仅如此,这项活动还丰富了他的智慧和见识。除了这种形式的躲避之外,其它的各种形式都不值得提倡。那些通过酗酒、赌博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无益的快乐来忘却的人,往往事与愿违。确实,还有种种中间的情形。如果一个疯狂的人感到生活无聊之极,他上飞机或山顶去冒险,对此我们又能说什么呢?如果他的冒险是为了某个公共利益目标,我们应该敬佩他;但如果并非如此,我们就不得不把他看得略胜于赌徒和酒鬼了。

真正的热情,不是那种实际上寻求忘却的热情,而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除非它被种种不幸给扼杀了。小孩子们对他们看到的和听到的任何事情都充满兴趣;世界对他们来说充满了新奇;他们不停地以热烈的情感追求着知识,当然,这种知识不是那种学者式的知识,而是那种对引起他们注意的事物的熟悉过程。只要身体健康,小动物即使长大了,也会保持着这种热情。一只被关在陌生房子里的猫是不会躺下休息的,除非它嗅遍了房子的每个角落也没有闻到一丝毫老鼠气味。一个从来没有遭受过重大挫折的人,将保持着对外部世界的天生兴趣;而只要他保持这一兴趣,他就会发现生活充满了快乐,如果他的自由没有受到不适当的限制的话。在文明社会中,热情的丧失大部分是由于自由受到了限制,而自由是我们生活方式的重要因素。原始人一旦感到饥饿,便会去打猎充饥,这当然是受着直接的冲动的摆布。一个每天早上按时上班的人,在根本上也受同样的冲动的驱使,这一冲动即为了生存的需要。不过在后者的情形中,这一冲动不是直接的,也不是当下就会产生作用的,它是间接地通过抽象词语、信念和意志发生作用的。当一个人去上早班的时候,他并不感到饥饿,因为他刚吃完早饭,他仅仅知道饥饿会再度光临,只有工作才是解救这一未来饥饿的手段。冲动是毫无规律的,而文明社会中的习惯是有规律的。在原始人那儿,甚至集体的活动(如果确实有这种活动的话)都是自发的和冲动的。当部落要去作战时,锣鼓声便振起军威、激起斗志,激励着全体成员从事必要的活动。而现代冲动则不能这么对待。当一列火车必须于某一时刻启动时,人们不能用土著人的音乐来激励服务员、驾驶员和信号工。他们必须做着各自的工作,仅仅因为这些工作必须有人做;也就是说,他们的动机是间接的,他们对活动本身没有产生任何冲。动,而仅仅着眼于活动的报酬。大部分社会生活都存在着同样的弊端。人们相互交谈,并不是出于任何交谈的愿望,而只是为了从合作中获得原先期待的最后的益处。在生活中,文明人的冲动时刻面临着束缚:一个人偶然感到欣喜,他不能在大街上手舞足蹈;而当他感到悲哀时,他又不能坐在台阶上哭泣流泪,以免妨碍行人交通。年轻时,他的自由在学校受到限制;成年时,他的自由又在工作时;司内遭到约束。所有这些,由于不断的束缚会产生疲乏和厌倦,因而都使得热情无法维系。尽管如此,如果不对自发的冲动加以某种程度的约束,一个文明社会便不可能存在,因为自发的冲动仅仅造成最简单的社会合作,而不能产生那些现代经济组织所要求的高度复杂的合作。为了排除这些抑止热情的障碍,一个人需要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或者,如果他幸运的话,拥有一种他感兴趣的工作。从统计数据来看,所有的文明国家在过去的一百年中其健康状况都得到了稳步改善,但个人的精力是否如此,则难以定论。不过,我怀疑现在的健康者的体力是否与以前的一样强壮。由于这个问题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个社会问题,因而我不准备在此对它作深入的探究,然而它也有个人的或心理的一面;对于后者,我们已在有关疲劳的章节中作了探讨。有些人不顾文明生活的种种障碍,拼命地维持着自己的热情,而有一些人,只有当他们从耗费了大量精力的内心冲突中挣脱出来后,他们才能做到这一点。热情比起必要的工作来,需要更为充分的精力,并且这又反过来要求心理机器的平稳运转。对此,我将在以后的章节中加以更多的讨论。

在女子那儿,虽说现在比以前要好一些,但在很大的程度上,她们的热情被一种错误的自尊观念极大地削弱了。人们往往认为,女子对男子抱一种明显的兴趣是可恶的,在公众面前表现出太多的活力也不怎么受人欢迎。为了学会不对男人感兴趣,她们常常学会了不对任何东西感兴趣,或者除了某种正当的行为外,不对任何其它行为感兴趣。教导一种对生活采取消极和回避的态度,无疑是在灌输某种对热情有害无益的东西,无疑是鼓励某种对自身的专注,这种自我专注是极讲体面的女子的特征,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女子尤其如此。他们对普通人感兴趣的体育活动漠不关心,对政治不闻不问。对男子,她们抱着一种一本正经的态度,对女人,则在暗中抱着敌视的态度。她们深信自己比其他女人更加体面和规矩。她们自我炫耀说,她们独善其身,也就是说,她们对同胞的冷漠无情,在她们看来,倒成了一种美德。当然,人们不能为此而指责她们,因为她们也仅仅是在接受与女人相关的长期承袭下来的道德说教。但是,作为压抑制度的令人同情的牺牲品,她们并没有能够认识到那种制度的罪恶性,对这种女人来说,所有的不慷慨是美德,所有的慷慨反而是罪恶。在她们自己的社交圈内,她们从事着那种扼杀快乐的活动,在政治舞台上,她们则偏爱压迫性的法规。令人欣慰的是,这种人正在变得越来越少见,但比起那些生活在解放了的圈子里的人所主张的目标来,差距还很大。如果有人怀疑这一说法,我建议他去几幢供出租的房屋那儿找个住处,并在找房的过程中,留心一下那些女房东,他便会发现,那些女人具有一种女性美德意识,这种意识从根本上包含着对生活的热情的无情摧残。他会发现,这一切的结果是心胸狭窄,气度偏狭。合理的男子美德和合理的女子美德之间没有什么差别,至少没有传统所说的那种差别。对于女人正如对于男人一样,热情是幸福和健康的奥秘所在。

第十二章 爱

缺乏热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感到自己不被人爱,相反,觉得自已被人爱的感觉比其它任何东西都更能提高人的热情。一个人感到自己不被人爱有多种原因。他也许认为自己是个可怕的人,因而没有一个人会喜欢;他也许从孩提时代起便不得不习惯于得到比其他孩子更少的爱;或者事实上他就是一个谁也不爱的人。但是在最后这种情况下,其原因很可能在于早期不幸引起的自信心的缺乏。感到自己不被人爱的人会因此而采取不同的态度。为了赢得别人的喜爱,他也许会不遗余力,做出种种出人意料的亲呢举动。在这种情况下,他很可能不会成功,因为这种亲眼举动的动机很容易被对方识破,而人类天性却偏偏容易将爱给予那些对此要求最低的人。因此,那种试图通过乐善好施的行为追逐爱的人,最终会因人们的忘恩负义而生幻灭之感。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试图去购买的爱,其价值远远大于他给予的物质恩惠,因为实际上两者的价格是不平等的,他反而以这种错觉作为自己行动的基础。另一个人,也发现自己不受欢迎,也许就会对世界报复,通过挑起战争和革命,或者通过运用犀利的笔杆,像斯威夫特一样。这是一种对厄运的英勇反击,它的性格要如此坚强,以至于可以与整个世界作对。极少有人具备如此高强的本领。绝大多数的人,不论男女,如果感到自己不被人爱,只能陷入怯弱的失望之中,仅仅在偶然的一丝羡慕和怨恨之中叹吁一番,于是这些人的生活变得极端的自私自利,爱的缺失使他们缺乏一种安全感,而本能地回避这一感觉,结果造成了他们任凭习惯来左右自己的生活。对于那些使自己成为单调生活的奴隶的人来说,他们的行为大多由对冷酷的外在世界的恐惧所激起,他们以为如果他们沿着早已走过的路走下去,就能避免撞上这个世界。

比起那些在生活中总感到不安全的人来,那些带着安全感面对生活的人要幸福得多,只要这种安全感没有给他们带来灾难。在绝大多数的,虽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安全感本身有助于一个人逃脱危险,而另一个人也许会屈从于它。如果你要走过一块狭窄的不板,而底下是万丈深渊,如果你这时害怕了,反而比你不怕时更容易失足。生活之路也是如此。一个无所畏惧的人当然也会遭遇到突发的灾难,但在经过了一番艰苦的拼搏之后,他可能会安全无恙,毫毛本损,而另一个人则可能在荆棘之中暗自悲伤。不言而喻,这种有益的自信心具有无数的形式,有的人对高山充满信心,有的人对大海不屑一顾,也有人在蓝天上翱翔自如。然而对生活的一般自信,更多地来自人们需要多少爱就接受多少爱的习惯。我打算在本章讨论的就是这一作为热情之源的心理习惯。

是接受的爱,而不是给予的爱,才产生了这一安全感——虽然它主要来自于相互的爱。严格说来,不仅爱,而且敬仰也有同样的效果。一些职业本身就能够保证人们的敬仰,因而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如演员、牧师、演说家和政治家,越来越依赖于别人的喝彩。当他们从大众那儿获得了池们应得的那份赞誉,他们的生活充满了热情,否则,他们便会感到不快。甚至独处一隅、自我封闭起来。大众的热情对于他们来说,犹如少数人的盛情厚意之于别人。父母喜欢孩子,而孩子则将他们的爱当作自然法则来接受。虽然这种爱对于孩子的幸福至关重要,但他并不看重它。他想像着大千世界,想像着他的历程中的冒险,想着他长大后将碰上的奇遇。不过,总有这么一种感觉存在于所有这些对外界关注的背后,这种感觉是:一旦灾难临头,父母就会尽其爱心来保护他。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一个缺乏父母之爱的孩子,很可能胆小怯弱,不爱冒险,他总感到惧怕,不敢再以欢快的心情去探究外部世界。这样的孩子可能在令人吃惊的小小年纪里就开始了对生与死、人类的命运等问题沉思默想。他变得性格内向,郁郁寡欢,以至于最后便从一种哲学或神学中寻求虚假的慰藉。世界是个乱哄哄的场所,包含着快乐之事,也包含着许多出自偶然的不愉快之事。试图为它勾画出一个理性的框架或模式的愿望,从根本上说,乃是一种惧怕的结果,实际上就是一种广场恐怖症或说对开阔场地的惧怕,在四周是墙的书斋里,胆怯的学生感到很安全。如果他能够使自己相信外部世界也是同样地安全,那么当他不得不走上大街时,他就会感到实在、安全。而如果他以前得到更多的爱,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惧怕外部世界了,也不会非得去创造一个只存在于他的信念中的理想世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爱都具有这种促进冒险精神的作用。被给予的爱本身必须是坚强的而非懦弱的,希望对方优越多于希望对方安全,虽然决不是彻底不顾安全。一个胆小的母亲或保姆,她总是告诫孩子们要警惕灾祸,她总认为所有的狗都咬人,所有的母牛都是公牛。这么做会使孩子们产生与她自己一样的胆怯心理,会使他们感到,除非她近在咫尺,否则他们就不会安全。对一个占有欲过度膨胀的母亲来说,孩子的这种感觉也许使她高兴,因为她希望孩子依赖自己,而不希望看到孩子有自立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她的孩子在以后的岁月里会愈来愈糟,远甚于他没有得到半点爱的结局。早期形成的心理习惯往往会延续到生命的结束。有不少人在恋爱时,就开始寻找一处远离尘嚣的所在,在那儿,他们自信能让别人羡慕、称赞,而事实上他们并不可爱,也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家是躲避现实的避难所:正是在家里,他们不再有各种恐惧和胆怯的心理,而尽享天伦之乐,他们想从妻子那儿得到以前在不明智的母亲身上可以得到的东西,但是当妻子把他们看成大孩子时;他们又会惊诧莫名。

要给最完美的爱下个定义,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很显然,其中包括了某种保护性的成分。对于我们钟爱的人的损害,我们不会无动于衷的。然而,我认为,对不幸的担忧,相对于给予不幸的同情,在爱中所起的作用应该越小越好。为他人的担忧仅仅略胜于为我们自身的担忧,而且这种担忧不过是对占有欲的蔽护。通过激起别人对自己的担忧,人们希望能获得对他们的更为彻底的控制。当然,这就是男人为什么喜欢胆怯的女子的原因之一,因为通过保护她们,他们就拥有了她们。要表示多少份量的焦虑挂念才不会使受惠者受害,取决于受害者的性格:坚强而富于冒险精神的人能够忍受大量的关心而不受其害,反之,j个懦弱的人应该让他不要奢望这种关心。

接受的爱有两种功能,至今我们还只谈及了安全这一种,但在成人的生活中,还有一种更为本质的生物性的爱,即亲本性。不能激发性爱,对任何为男子或女子而言,都是极为不幸的厄运,因为这剥夺了生活赋予他或她的最大的乐趣。这一剥夺迟早会挫伤他们的热情,造成性格的内倾。但是很常见的是,在孩提时代由不幸造成的性格缺陷往往又成了日后求爱失败的原因。比起女子来,男子在这点上更真实,因为总的来说,女子往往爱慕男子的性格,而男子则追求女子的外貌。就这点而言,我们就不得不承认男子不及女子,因为大体说来,男子在女子身上所发现的那些可爱的品质,远不如女子在男子身上发现的可爱本质那样值得去追求。不过,我不敢肯定,获得完美的性格比获得漂亮的外表容易。但不管怎样,女子更懂得、并且更加乐意遵循获得漂亮外表的必需的步骤,而男子对于追求完美性格的步骤也不象女子那么了解。

我们至此已经论述了以人为对象的爱,我现在想谈谈那种给予之爱。它同样有两种,一种也许是生活热情的最重要的表现;另一种则是恐惧感的表现。前者在我看来是值得称道的,而后者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安慰剂而已。如果你在晴朗的天气里,沿着一条风景如画的堤岸乘船航行,你会赞美堤岸并且为之陶醉。这种陶醉完全是一种源自外部的快乐,它与你自己的任何渴求毫无关系。另一方面,如果你的船只失事了,你拼命游向堤岸,这时,你就对它产生了一种新的爱:它意味着浪涛之中的安然无恙,美丑变得无关宏旨。对于船只安然无恙的人的感情来说越美好的爱,对于船只失事的人的感情来说则越糟糕。第一种爱仅仅在一个人安全时才有可能,或者说无论如何,这种爱对困扰他的危险视若无睹,相反,后一种爱比其它‘情况下的爱更加主观和自私,因为被爱老的价值这时仅在于其提供的援助,而不是其内在的品质。但我并不认为这种爱在主活中没有合法的地位,事实上,几乎一切真实的爱都是上述两者的混合物,而且只要这种爱确实消除了不安全感,它便会使人再次对世界感兴趣,而当危险临近、惧怕滋生的时候,这一兴趣却被掩盖了。不过,在承认这种爱在生活中的地位的同时,我们必须坚持认为,这种爱远不如第一种爱,因为它基于恶魔般的恐惧感,也因为它更加自私。在完美的爱的沐浴下,一个人应该期盼崭新的欢乐,而不是逃避旧日的不幸。

完美之爱给彼此以生命的活力;在爱中,每个人都愉快地接受爱,又自然而然地奉献爱;由于这种相互幸福的存在,每个人便会觉得世界其乐无穷。但在一种并不少见的爱中,一个人汲取着他人的生命之精华,接受别人的奉献出的爱却毫无回报。有些生命力极强的人就属于这一类型,他们从一个又一个牺牲品那儿榨取生命,使自己壮实起来、得意非凡,而那些他们赖以生存的人则日见消瘦、颓废、意气沉沉。这类人把别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而从不认为他们是目的本身。在某一时刻,或许他们认为自己是爱那些人的,但从根本上说,他们对那些人毫无兴致,而只关心能鼓动其活动的、也许是毫无人格的刺激物。不言而喻,这是由他们本性中的某种缺陷造成的。但要对此作出诊断或医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通常是与极大的野心相伴随的一种特征。我认为,这种特征源自于这么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对什么使人幸福具有极其片面的认识。彼此真正关怀的爱是真正的幸福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它不仅是彼此幸福的手段,也是共同幸福的接合点。一个人,无论他在事业上的成就有多大,如果他把自己封闭在铁墙之内而无法扩展这种彼此关怀的爱,那么他便失去了生活的最大快乐。将爱排斥于自身之外的念头,一般来说是某种愤怒或对人类仇恨的结果,这种愤怒和仇恨产生的原因不外乎青年时代的不幸遭遇,或成年生活中的不公正待遇,或其它任何导致迫害狂的因素。过分膨胀的自我好比一座监狱,如果你想享受充分的生活乐趣,就必须从中逃脱出去。拥有真正的爱是逃脱自我樊篱的标志之一。仅仅接受别人的爱是不够的,还应该把这接受到的爱释放出去,给予别人以爱。只有当这二者平等时,爱才能发挥它最佳的作用。

对相互之爱的发展的任何阻碍,不管是心理的还是社会的,都是极端邪恶的。世界曾经受到了、并正在受着这种阻碍。人们迟迟不表示钦佩,生怕用错了地方;迟迟不奉献爱心,生怕自己将来会遭到他们向之表示爱的人或者苛刻的社会的责难。谨小慎微,假借着道德的名义或者普遍智慧的名义,风行世上,结果在爱被关注的地方,慷慨风范与冒险精神隆若寒蝉。所有这一切都极易造成懦弱或对人类的仇视,因为很多人活了一辈子,还不知道什么才是自己真正的、根本的需要,而且十有八、九丧失了以快乐和宽广的胸怀对待世界所不可或缺的条件。读者诸君千万别以为,那些没有道德的人在这方面比有道德的人好。在性关系中,几乎没有什么能被称为真正的爱了;而常见的是,其中往往有着一种根本上的敌视冲突。他或她,每个人都要隐匿起自己的秘密,都在极力保存住根本上的孤独和彼此间的距离,因而,这种性关系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在这种生活中,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我并不是说应该小心地避免性关系,因为在达到这一目的的必要步骤中,可能有机会产生一种更有价值、更深刻的爱。但我确实认为,只有那种毫无保留的、双方的人格共同升华的性关系,才有着真正的价值。在各种谨小慎微之中,对爱的过分小心或许是真正的幸福的最大敌人。

第十三章 家庭

在前人传给我们的全部制度中,没有什么比今天的家庭更为混乱和越轨了。本来,父母对孩子的爱和孩子对父母的爱应该是幸福的最大源泉之一,但在今日的现实社会里,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在90%的情况下倒成了双方不幸的根源,在99%的情况下成了双方之一的不幸的根源。这种家庭关系未能给人们以基本的满足,是我们的时代不幸的最深刻的一种原因。如果成人想与自己的孩子保持一种轻松愉快的关系,或者给他们一种幸福的生活,他就必须对如何当好父母亲的问题深思一番,然后明智地付诸行动。家庭问题太大了,以至于无法全部展开讨论;在本章中,我们只能涉及与我们目前的话题相关的部分,即对幸福的追求。并且即使是这小小的部分,我们也只能将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即将它的改善限制在个人的能力范围以内,而不造成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动。

当然,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制,因为在我们的时代,家庭不幸的原因是种类最多的,诸如心理的、经济的、社会的、一教育的以及政治的等等,不一而足。以社会上的富裕阶层来说,使女人感到做母亲是件比以前沉重得多的负担的原因有两种。这两种原因是,一方面,对单身女子的职业的开放;另一方面,家庭佣人服务的衰落。以前,女人是因为不可忍受未婚女的生活条件才被迫出嫁的。那时,未婚女人不得不呆在家里,在经济上先是依靠父母,继而是依靠某个并非自愿的兄弟。她没有工作可以打发时光,在室外也没有自由可以享受c 她既无机会也无意愿去作性的探险,她深信婚外的性行为都是可恶的。如果她不顾一切阻挠,被某一诡计多端的花花公子所诱惑而失去贞操的话,她的处境就会变得极为可怜。小说《威克菲牧师传晔极为真切地描绘了这一情景:

能掩饰罪孽的唯一途径/就是隐藏羞耻,不为众人所知,/能使情夫忏悔/并心中哀痛的方法——唯有一死。

现代未婚女性在这种情况下用不着考虑死的必要性。如果她受过好的教育,她可以毫不困难地过上舒适的生活,并因而可以毋需看父母脸色行事。由于父母对女地丧失了经济权力,他们便不大敢从道德上对女儿表示反对。去责备一个不愿意被人责备的人,当然是没有多大用处的。所以,现今职业阶层中的未婚女性,只要她的智商和容貌不低于一般的人,在她还不想要孩子之前,尽可以享受完全舒适的生活。不过一旦生儿育女的欲望占了上风,她就非得结婚不可,而且几乎必然会因此失去工作,她的生活就不再会象她已经习惯的那样舒适了,因为丈夫的收入很可能比她原先挣的还少,何况这时,这收入不象以前那样只需养活一个单身女子,而要养活一个家庭了。她以前尝尽了独立生活的甜头,现在她发现为了每笔必需的开支,她都要向另一个人要,这实在有伤自尊心。正是由于这类原因,她才会犹豫再三,不敢冒冒尖尖地做起母亲来。

一个不顾一切地、断然地当起了母亲的女人,会发现她自己与前几代女人不同,面临着一种全新的、可怕的问题,即难以找到称心如意的家庭仆佣。这一问题的结果是,她忙于家务事,被迫去从事那些与其能力和所受的教育全然不相称的琐碎活儿,或者,如果她不用亲自动手的活,她也会因为呵责那些懒惰的佣人而坏了情绪。为了照顾孩子的身体,如果她花精力去了解这种事,她会发现,要是不狠心去冒极大的危险,就根本不可能把孩子交给保姆,甚至象清洁与卫生这些最简单的事,除非有钱雇请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佣人,也不能由别人来做。一个被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搞得心神疲惫的女人,如果她没有因此而丧失其扭力和大半的聪明,那么她实在是太幸运了,因为如果这个女人常常仅仅忙于亲自操持家务的话,就会变得令丈夫厌恶,令孩子嫌弃。丈夫傍晚下班回来,听着整天呼叨着烦恼事,会对老婆腻烦,而如果一句嗲叨话也听不到,又以为老婆是个糊涂虫。至于她和孩子们的关系,她为了他们做出的种种牺牲那么清晰地印在脑海里,以至于她几乎必然会向他们提出过分的要求。同时,由于关心琐碎家务事而形成的习惯,使她遇事大惊小怪,心胸狭窄。这是她不得不承受的种种不公正待遇中最为严重的遭遇:为家辛苦操劳,结果反而失却了一家之爱;要是她不问家务,保持着快活与柔顺,他们或许还会爱着她。

这些问题实质上属于经济问题,另一几乎同洋令人烦恼的问题也属于同一性质。我指的是由于大城市的人口密集而造成的种种困难。

在中世纪,城镇象今天的乡村一样开阔,孩子们现在还唱着这首歌谣:

保罗塔尖一棵树,

苹果密得民不入,

伦敦城里小娃娃,

拿着长模来敲下。

翻着篱笆赶紧逃,

一直跑到伦敦桥。

圣保罗教堂的塔尖已荡然无存,它和伦敦桥之间的篱笆也早已消失。伦敦城里的小孩子们能够享受到这首歌谣所描绘的那种快乐,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但大多数人还住在乡下,这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那时,城镇并不很大;从城内很容易就到了乡村,在城里也很容易就可以发现紧挨着住宅区的公园。但是现在,美国的城市居民人数远远多于乡村。在美国,这一情形尚不严重,但城市人口也正在迅猛增加,像伦敦、纽约这样的占地极为辽阔的大城市,出城需要很长的时间。居住在城市里的居民们常常不得不满足于拥有一套公寓,当然,这公寓不沾一丝泥土气息。收入低下的居民则只能满足于极为狭小的空间。如果他们有小孩子,公寓里的生活就会变得困难起来。没有房子供给孩子们玩耍,也没有房子供父母避开孩子们的吵闹。从而工薪阶层的人越来越倾向于居住在城市郊区。这从孩子们的观点看来当然是极为惬意的事,但却给成人的生活平添了不少辛苦,从而大大削弱了他在家里的作用。

不过我不愿讨论如此广泛的经济问题,因为它们在我们关心的话题之外,这个话题简单说来就是:个人在此时此境能够做些什么,才能找到幸福?当我们谈及现今存在于父母与孩子之;司的关系中的心理困境时,我们便接近了这一话题,而这些心理困境实际上是民主所造成的各种问题之一。过去,社会上存在着主人和奴隶:主人决定应该做什么,而且总的说来,主人还是喜欢自己的奴隶的,因为奴隶给予他们幸福。奴隶们可能憎恨自己的主人,但这并不像民主理论所推测的那样普遍。然而就算他们憎恨主人,主人对此也一无所知,因而不管怎样主人总是幸福的。自从民主理论被广泛接受,所有这一切都改变了:一贯驯服的奴隶不再驯服了,一贯对自己的权利毫不怀疑的主人也变得犹移不定。在双方之间,冲突发生了,不幸也随之而来。我并不是说,所有这些观点都旨在反对民主制度.因为这些问题中的困境实在是任何重大的转型时期都无法避免的。但抹杀这一事实也肯定是毫无益处的,即:当转型在继续,它使得世界充满不幸。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的变化,是民主思想广泛传播的典型例证之一。父母不再肯定自己拥有针对孩子们的特权,孩子们也不再感到自己有义务对父母表示尊敬。服从的美德以前是毋庸置疑的,现在它不再流行了,而且理当如此。精神分析学使得受过教育的父母惊慌失措,生怕在不知不觉中对孩子造成伤害。如果他们亲吻孩子,这可能造成恋母情结;假如不亲吻,又可能引起孩子们的嫉妒。如果做父母的命令孩子们去做什么事,可能产生负罪感;假如不命令,孩子又会架上不受父母欢迎的习惯。当他们看见婴儿吮吸大拇指时,他们得出无数可怕的解释,但又茫然不知所措不知如何去阻止他c一向威严的父母,现在变得软弱无能、焦虑不安,内心充满了惶惑犹疑。古老而纯朴的欢乐一去不复返了。而且由于单身女子的新型自由,女子在决定做母亲的时候,要比以前作出更大的牺牲。在这些情形之下,谨小慎微的母亲对孩子要求太少,而唐突莽撞的母亲又要求太多。前者抑制着自己的本能的爱而变得羞羞答答;后者却想在孩子们身上补偿自己忍痛舍弃的快乐。在前者的情况下,孩子的爱没有得到满足;在后者的情况下,孩子的爱又受到过度的刺激。总之两者都不存在那种唯有完美无缺的家庭才能提供的朴实无华的幸福。

考虑到这诸多困境,生育率的下降还会使谁感到惊讶?人口生育率的下降已经普遍地达到这个幅度,以至于人口已显示出萎缩的迹象。然而在富裕阶层,这一幅度早已超过了,这不仅在某一个国家如此,而且实际上已遍及了全部高度文明的国家。关于富裕阶层的生育率,没有多少统计资料可供援引,但从L文提及的吉恩·爱林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引用两条事实。1919年至1922年期间,斯德哥尔摩的职业妇女的生育率只占全部妇女的生育率的三分之一。1896至1913年期间,美国惠斯莱大学的4000毕业生生育的孩子总数约为3000,可是如果为了阻止人口的实际萎缩,必得8000孩子才行,而且没有一个夭折的。无可置疑,白人的丈明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特征,就是人们吸收这种文明的程度,与其生育率成反比。最文明的人生育率最低,最不文明的人生育率最高,两者之间还有一条列等级。现今的两方国家中,最聪明的那部分人正在渐渐死去,过不了几年,整个西方民族在数量上将会减少,除非由文明程度较低的地区的移民来补充。而一旦移民接收了该国的文明,他们也将逐渐减少。很明显,具有这种特征的文明是极不稳定的。除非它能不断增加自己的人口数,否则立迟早有一天会彻底消亡,让位于另外一些文明,在这些文明中,做父母的冲动保存了足够的力量,以阻止人口减少。

在所有的西方国家,官方的道学家们试图通过规劝和柔情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他们宣称,每对夫妇都应该按照上帝的意愿生育孩子,不管这些孩子是否拥有健康和幸福。另一方面,身为男性的教士们妄谈母性圣洁的快乐,谎称一个全是瘦骨嶙峋、贫困交加的大家庭是什么幸福之源。政府也加入到这个规劝行列,说什么相当数量的炮灰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人用于毁灭,所有这些精良的武器又有什么用?奇怪得很,一个做父母的即使承认这些主张能用于别人,但是一旦要用到自己身上时便充耳不闻了。教士和爱国主义者的心理学完全是错误的。教上只有在用地狱之火来吓唬人们并见有效时才会取得成功,但现在相信这种威吓的人已经不多了。任何威吓,如果力度不够,那么它根本不可能左右人们的最为隐秘的行为。至于政府的言论,确实太残酷无情了。人们或许会同意让别人去充当地灰,但决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也充作此用。这样,政府能采取的唯一对策,便只有尽量使穷人处于愚昧之中了。但是根据统计数据表明的,这种努力,除在一些西方最落后的地方外,是完全行不通的。即使真的存在什么公共责任,也很少会有人出于这种责任感而生儿育女。他们之所以生孩子,或者是因为相信孩子会给他们带来新的乐趣,或者是因为对如何避免孩子出世一无所知。后种情形至今仍较普遍,但在慢慢减少。政府也好,教会也罢,不管它们采取什么行动,都阻止不了这种人口萎缩的势头。因此,白人如果想要继续延种续族,就必须使做父母这件事能重新给人带来幸福。

当一个人只考虑人类天性而不管现实环境时,我想,身为父母显然在心理上能够享受到生活必须赋予的最伟大和最持久的幸福。这一点,毫无疑问,对于女入比对于男人来说更为真实;对于男人也比许多现代人所设想的要更为真实。这已经被过去的全部文献所公认,赫古巴对孩子的关心远远超过对文夫的关心,麦克狄夫对女儿也比对妻子更照顾一些。在《旧约》里,男女双方都热衷于传宗接代;在中国和日本,这一精神至今仍很活跃。有人认为这种欲望来自祖先崇拜,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即祖先崇拜乃是人类重视宗族延续的表现。与我们前已提及的职业妇女截然不同,人的生育的冲动一定非常强烈,否则决不会有人愿意作出必要的牺牲以满足这一冲动。在我个人看来,做父母的幸福大于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幸福。我相信,当环境诱使男人或女人放弃这种幸福,必定留下一种非常深刻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这又引起一种不满和倦怠,其原因往往不为人知。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想要幸福,特别在青春流逝之后,一个人必须觉得自己并不是孤独的,生命也不会马上枯竭,自己是生命之河的一部分,发源于最初的细胞,流向那遥远而神秘的未来。作为一种意识到了的情感,若用固有的词语来表达的话,它确实是极其文明而富于智慧的世界观;但是,如果作为一种模糊的本能的情感,它就是原始的、自然的,与高度的文明大相庭径。一个能够获得伟大而非凡成就的人,自然会名垂青史,并能够以其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的需要。但是那些才华平庸的人们,却只有借孩子们来聊以自慰了。凡是让生育的冲动萎缩的人,已经把自己与生命之河分离,并因而冒着生命枯竭的危险。对他们来说,除了那些特别超脱的人,死亡意味着一切终结。他们身后的世界不再关心他们,并且正因如此,他们的所为在他们看来是琐碎的和次要的。对于众多儿女绕膝的人来说,如果他出于一种自然的情感而挚爱他们,未来至关重要,至少在他有生之年是如此。这种感觉不仅出于道义或想像,也出于自然和本能。一个人,如果他能够把自己的兴趣伸展到个人生活之外,很可能会将这种兴趣伸展到更远的地方。像亚伯拉罕那样,当他想到自己的后代将去承受福祉时,他感到非常满足,即使这种承受许多代人之后才会实现。通过这种感觉,他才摆脱了那种差点况灭他所有的情感的空虚感。

当然,家庭的基础建立在这一事实之上,即父母对他们自己的孩子有一种特殊的爱,这种爱与他们相互之间的爱不同,也与他们对别人家孩子的爱不同。确实,有些父母亲很少或根本不爱自己的孩子;同样确实的是,有些女人对别人家的孩子的爱,与对自己家的孩子的爱,同样强烈。尽管如此,务实是明摆着的: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孩子,而不是任一别人的一种特殊情感,这一情感是我们的动物祖先的遗传物。在这方面,我认为弗洛伊德似乎没有充分考虑到性的生物因素,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他视察了一头雌性动物如何对待其幼F,就会发现它对幼仔的行为,与对性关系上的雄性伙伴的行为截然两洋。这种差别也存在于人类之中,不过略有不同和不那么显著罢了。如果这种特殊的爱并不存在、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会是无关乎幸福的了,因为只要把孩子交给专家抚养,就万事大吉了。然而现实地讲,只要身为父母者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他们对孩子的这种特殊的爱,不仅对孩子,而且对他们本身都具有重大的价值。对孩子而言,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看中了你的睦力,假如优点和隧力不再存在,朋友和情人也许会悄然离去。但在患难中,父母都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不管是在病中,还是在蒙受耻辱时,如果他们的确是好的父母亲的话,他们就会仍然本能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当别人称赞我们,我们会感到高兴,但大多数的人这时内心会有一种并不可靠的感觉。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节实,因而我们感到他们比谁都值得信赖。在顺境当中,这也许无关紧要;但在逆境中,它就会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安慰和庇护。

在所有的人类交往关系中,确保某一团体的幸福是较为容易的,但要确保每个人的幸福则极为困难。狱卒可能以看守囚犯为乐;雇主也许以威胁雇员为乐;统治者往往以压制臣民为乐;而古板的父亲可能会以棍棒教子为乐。不过,这都是单方面的快乐;在另一方,这是难以接受的。我们感到这些单方面的快乐不会令人满意,因而相信真正好的人际关系应该使双方都感到满意。这特别适用于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双方满意的结果只能是,父母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快乐,孩子在父母那儿受的罪也比以往的少。找不认为真有什么理由,认为父母不该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快乐,虽然现在的确如此。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理由,认为父母不该为孩子增添更多的幸福。但正如现代社会所追求的所有平等关系一样,这需要某种相当的敏感和温柔,以及对他人个性人格的相当的尊重。凡此种种,却不为日常生活的好斗性所倡导。让我们考虑身为父母的幸福,首先从其生物本质上考虑,其次考虑当父母以尊重他人人格的平等态度对待自己的孩子时,所能获得的快乐。

身为父母之幸福的最初根源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存在着一种自身肉体的某部分获得了新的外表的感觉,这使生命能在其他部分灭亡之后延续下去,而这部分又反过来以相同的方式赋予其部分肉体以另一种外表,这样就确保了血脉的永生。另一方面是权力欲和柔情心的混合使新的生命无依无靠,于是父母便有满足他的需求的冲动,这种冲动不仅满足了父母对孩子的本能的爱,也满足了父母的权力欲。只要你认为婴儿还需要照顾,那么你对他的爱便不是无私的,因为这种爱只不过源于对自身脆弱天性的保护。但在很早的阶段,父母亲的权力欲与孩子自身的各种欲望之间就开始了冲突,因为尽管摆布孩子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天经地义的,但如果孩子能尽早学会独立自主,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这件好事却会使那些迷恋自身权力欲的父母深感不快。有些做父母的,从来不知道会发生这种冲突,一旦冲突发生,他们的情绪便会大受影响。在他们看来,这种冲突使身为父母的幸福荡然无存。他们对孩子关怀备至,之后又因发现孩子变得完全不合自己的期望而义愤填膺。他们希望他成为一名军人,而他偏偏成了一位和平的鼓吹者;或者象托尔斯泰那样,他的父母常希望他成为一个和平使者,他却参加了黑色百人团。然而苦恼并非完全来自后来的发展。如果你去喂一个已经会自己动手的小孩,那么你就将权力欲的满足置于小孩的幸福之上了,虽然你本意是想减少他的麻烦。如果你使他清晰地认识到危险,那么这多半是由于你想他一直仰仗你。如果你向他直截表示自己的情感并期图回报,那么你是想用情感去控制他。父母的占有欲会使孩子走上五花八门的歧路,除非他们十分小心或者心地纯洁。如今的父母,对这一危险了然于心,他们有时根本失掉了面对孩子的信心。这样对孩子来说,其父母的帮助远不及他们犯些自然的错误那么有益,因为让孩子最担心的事莫过于大人缺乏决断和自信。因而,心地纯洁更优于谨慎小心。真心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更甚于希望孩子被自己控制的父母,根本不需要那些教导什么该做,什么又不该做的心理分析教科书,他们仅凭冲动行事。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将会自始至终协调一致,既不使孩子感到反感又不使父母感到失落。但是这需要父母亲从一开始就尊重孩子的人格——这种尊重并不是一种原则上的尊重,不管这个原则是道德上的,还是认识上的。这一尊重应当作为某种近似神秘的信仰而加以深刻的体会,以完全摒弃占有和压迫的欲望。当然,这种态度并不是只在对待孩子时才是值得称道的;对待婚姻,对待友谊,如能这样,当然也应予以称赞,虽然在友谊中并不怎么困难。在美好的世界里,它将渗透在人类社会的政治关系之中,虽然这是一种极为遥远的希望,我们无须望眼欲穿。虽说人们普遍需要这种关怀,但尤以孩子为甚,因为他们无依无靠,因为他们软弱可欺。

让我们回到本书的正题吧。现代人要获得身为父母的快乐,必须深深地感到上述那种对孩子的尊重,因为只有这样,父母才不会由于权力欲受到压抑而反生愤怒,”也不会为孩子获得了自由独立而大失所望。具有这种态度的父母,他们所得到的快乐,比起专制的父母在其权力鼎盛时期所得到的来,要多得多。因为经过了温柔的洗礼,这种爱清除了一切专制的倾向,它能给人一种更美妙、更亲切、更能神奇地将日常生活的粗俗点化成纯金式的欢乐,而一个想在这摇摇晃晃的世界上竭力维持其地位的人,却不可能得到这种快乐。

当我把父母之爱看得很重要时,我并没有得出这种结论(人们往往会有这种结论):做父母的应当尽可能地为孩子多做些事情。过去,除了在女人当中代代相传的极不科学的零星育地法以外,人们对如何爱护孩子一无所知。在这样的年代里,为孩子尽力而为的习俗倒也是一件好事。现在,许多育儿之事,只有那些曾经悉心钻研过这一课题的人才能做得好。而且,儿童教育只有成为大学课程中所谓的“教育学”的一部分,才被大众所承认。人们不指望母亲教儿子学微积分,不管她多么爱他,因为在知识学习方面,人们一致认为孩子从专家那里去学比从外行的母亲那里学要好得多。但在儿童教育的其上许多领域内,由于所需的经验尚未得到认可,公认的东西就极其少了。有些事情本来由母亲做比较好,但是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事情由别人做更好。如果这一点为大众普遍认同,那么做母亲的就可以减少许多烦心的操劳了,因为这本来就不是她的专长。一个懂得某种职业技术的女子,即使在做了母亲之后,也应该继续自由地发挥其专长,这不仅对她本人,而且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益无害的。在怀孕后期和哺乳期内,她或许不能这么做,但婴儿出生九个月后,他就不应该还是阻止母亲从事职业工作的障碍。一旦社会过分苛求母亲,要她为孩子作出不合情理的牺牲时,这母亲如果不象圣徒那样非同一般,就会希望从孩子身上得到某种补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凡是习俗称作自我牺牲的母亲,往往对孩子极端自私,因为尽管做父母可以比人生其它部分更加重要,但如果把它看作人生的全部,就会导致人的不满,而不满的父母很可能会从感情上掌握住孩子。所以为了子女和母亲双方的利益,做母亲的最好别放弃所有其它的兴趣和事业。如果她有育儿的天赋,并有抚育孩子的充分的知识,那么她的才干应该被用于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她应该专职地抚育一班孩子,这当中也可包括她自己的孩子。只要达到了政府的最低要求,父母们应该有权发表意见,如孩子该如何教养,条件是被指定的人有资格担任这一工作。但是要求所有母亲都去做个别女人才能做得好的工作,就是不对的了。面对孩子手忙脚乱、无能为力的母亲并不少见,她们应该毫不迟疑地将孩子托付给有这方面的能力又受过必要训练的女子去教养。没有什么天赋的本能会教女人如何抚养孩子,并且过分的牵挂往往是占有欲的伪装。许多孩子就是被那些既无知又敏感的母亲搞得心理失常。人们历来认为,父亲不可能会懂得如何抚养孩子,但孩子们爱自己的父亲与爱自己的母亲并无不同。如果女人的生活能摆脱不必要的奴役而孩子能被允许受惠于日益增多的、与他们的身心健康有关的科学知识,那么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将来一定会越来越像现在父亲与孩子的关系。

第十四章 工作

工作应该被看作是幸福的源泉,还是不幸的源泉,尚是一个不能确定的问题。确实有很多工作是非常单调沉闷的,工作太重也总是令人痛苦的。然而,在我看来,假使工作在数量上并不过多的话,即使是单调的工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比无所事事要好。按照劳动的性质和劳动者的能力来说,工作确实可以分为各种不同层次,从仅仅是沉闷的放松到最深刻的快乐。很多人都得从事的许多种工作本身并没有多大乐趣,但即使是这种工作也包含着某种极大好处。首先,一个人无需决定什么,工作便可以让他消磨掉一天中的好多时间。有许多人,当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时,竟然想不出什么够快乐的事值得一做。不管他们决定做什么,他们总感到一定有其它某种更快乐的事可做,这使他们非常苦恼。能够自觉而明智地充实空闲时间是文明的最后产物,但是目前还很少有人能达到这个程度。另外,进行选择本身也是很烦人的。除了特别富于创造性的人以外,很多人都喜欢由别人告诉他一天中的每个小时该做些什么,只要这命令不是太令人不快。许多有闲的富人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烦闷,似乎这是免干苦役的代价一样,有时他们可以在非洲追捕猛兽,或者乘飞机环游世界,从中找到轻松的感觉。但这种感觉的数量是有限的,特别在青春逝去以后。因此之故,许多聪明的富翁简直象穷人一样没日没夜地工作,而有钱的女人,大多忙于难以计数的琐碎小事,似乎她们追求的东西是极端重要的。

因而,工作首先是作为一种解除烦闷的手段而被人们称道的。一个人在从事必要的、但不怎么有趣的工作时,也会感到烦闷,但这种烦闷比较起他整天无所事事所感到的烦闷来,就不值一提了。除此以外,工作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它使得节假日格外充实愉快。假使一个人并无必要拼命工作以至于损及体力的话,他很可能比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能够在空闲时间里找到更多的热情。

大多数有报酬的工作和部分无报酬的工作所具有的第二个好处是:它给人获取成功和展露雄心的机会。在许多工作中,衡量成功的尺度是收入,而且只要资本主义社会继续存在下,这就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对那种最好的工作,这一尺度才失去其天然的适用性。人们想增加自己收入的愿望,其实就是想获得成功的愿望,想以较多的收入来获得舒适心清的愿望。无论工作本身是多么索然无味,如果它能成为获得声誉的手段,它就会变得可以忍受,不管这声誉是世界性的,还是自己的小圈子里的。目的的持续是幸福长久的最基本的因素之一,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主要是在工作过程当中实现的。在这方面,那些终生忙于家务活的女人,比起男子或在外工作的女人来,要不幸得多。家庭的妇女没有工资收入,没有改善自身生活的手段,她之所以受到丈夫的青睐,之所以被他看得重要,不是由于她的家务活(他对此几乎熟视无睹),而是由于其它的方面。当然,这一点并不适用于那些十分能干、能够把房间和花园整修得非常漂亮,以至于引起邻居的嫉妒的家庭妇女。但是这种妇女相对来说太少了,而且她们中的大多数人,从家庭劳动中所获得的乐趣,远不如其它工作给予男人和职业妇女的快乐。

很多工作能给予人们消磨时间和施展哪怕是最微小的抱负的快乐,这一快乐能使从事单调工作的人比无所事事的人幸福得多。但是,当工作充满了乐趣时,它所能给予的满足比仅仅是逃避烦闷的工作所带来的满足,要大得多。多少有些趣味的工作可作一个从上到下的排列。我将从趣味平平的工作开始讲起,到那些值得一个伟人倾其一生的工作为止。

使工作变得有趣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技能的运用,二是建设性。

每一个获得了某种特殊技能的人,往往乐于运用这种技能,直到它变得不再特殊或者他不再能提高它。这种行为的动机早在儿童时代就已产生:一个能够倒立的男孩,是不愿意用脚立地的。许多工作给人的乐趣,与技巧游戏给人的乐趣不同。律师或政治家的工作,如同打桥牌一样,一定包含了妙不可言的乐趣,当然,这不但包括技能的运用,也包括高明对手的明争暗斗。不过,即使没有这种竞争的因素,仅仅是这些绝技的施展就足以令人乐不可支了。一个能在飞机上表演特技的人,哪怕冒着生命的危险,也会在表演中获得极大的快乐。我猜想,一个干练的外科医生,虽然其工作环境令人不快,但仍然能从其极为成功的手术中获得满足。这种乐趣还可以来自许多并不显眼的劳动,不过强度略差一点。我甚至听说管道工人也喜欢他们的工作,虽然我无线结识他们。只要习得的技术能不断地变化或不断地得到完善,一切技术性的工作都会是令人愉快的。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那么一旦这件技术变得完美无缺,它便不再能给人带来乐趣c一个万米跑运动员,一旦过了破其纪录的年龄,就再也不会感到这赛跑还有什么乐趣。幸好在相当多的工作中,新的情况需要新的技能和技术,于是一个人便可以不断地、不同程度地对此加以完善。在象政治之类的技术性工作中,工作者的最佳年龄大概在60一70岁之间,因为这类职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见闻广博、阅历丰富。因此,成功的政治家们在70岁时一般比同龄人更幸福些。在这方面,唯一可以与他们相媲美的是那在企业家们。

然而,最佳的工作还有另外一个要素,它比起技能的运用来。,是幸福之源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这便是建设性。在一些工作中,虽然并不是绝大多数,当事情完成的时候,会留下某种纪念碑似的东西,我们可以用下述标准来区分建设和破坏的差别。在建设中。事情的原初状态相对来说是杂乱无章的,而其终极状态则体现了一种意图和目的;在破坏中,情况正好相反:事情的原初状态体现了一忡意图和目的,而终极状态则显得杂乱无章,也就是说,破坏者的整个意图在于造成一种不体现某个目的的事物状态。这个标准可用于最简单、最显著的例子,即房屋的建造和破坏。在建造一幢房屋的过程中,谁也不能肯定那些建材在拆毁之后会是个什么样子。作为建设之前的破坏诚然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在此它是整个建设的一部分。但常见的情况往往是,一个人从事着旨在破坏的活动,而根本没想过随之而来的建设。这种人往往有意隐瞒真实的想法,标榜自己之所以破旧是为了立新。然而如果这真是一个借口,人们要想戳穿它是不难的,你只需问他接下来建造什么就行。面对这一请问,他必定会含糊其词。心虚乏力的,而对于前此的破坏,他却说得头头是道、神采飞扬。不少革命之徒。好战分子和其它暴力鼓吹者,都是如此。他们往往在并不自觉的情况下,被仇恨所驱使;他们所厌恶的破坏实际上是自己的目的;对于继此之后的问题,他们很少关心。现在我不敢否认,在破坏性工作中,如同在建设性工作中一样,也存在着一定的快乐。这是一种更为狂暴的、同时更为短暂的快乐,然而它却不能给人以深深的满足,因为在那种结局中,几乎没有什么使人高兴的东西。你杀死自己的对手,他一死,你也无事可干;如此一来,因胜利而获得的快意满足便很快地消逝了。相反,当建设工作一旦完成,人们会久久地凝望着它,欣喜不已;而且这件工作并非完美无缺,因而不会使人们无事可干。最令人满意的计划,应该是那种能够使人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永不到头的计划。从这一方面来看,建设无疑比破坏更是幸福之源。这样说也许更为恰当:那些从建设中寻找到的乐趣,比那些从破坏中找到的乐趣,要更为浓厚持久,因为一旦你内心充满了仇恨,你就不能像别人一样在建设中轻而易举地获得快乐。

而且,几乎没有别的东西能像一件建设性劳动一样,更易于治好仇恨的恶习。

从一种伟大的建设性事业的成功中获得的满足,是生活能够提供的最大快乐,虽然不幸的是,在它的最高的形式上,它只为那些才华超群的人所独有。在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中,一个人所获得的成就感是谁也剥夺不了的幸福,除非这项工作最终被证明是低劣的。这类幸福具有多种不同的形式。一个人依靠灌溉规划而使荒地长出绿草,他这时获得的快乐便是最明确的一种。创建一个组织也许是件极为重要的工作,在混乱中确立起秩序的工作的也不例外。少数政治家就为此奉献了毕生的精力。在当代,列宁便是一个典型的榜样。常见的例子是科学家和艺术家。莎士比亚对自己的诗曾作过这样的评价:“只要人们还活着,眼睛还能看,这诗便不会死去。”这种想法当然会使他在不幸中感到宽慰和满足。在他的十四行诗里,莎士比亚强调说,对朋友的思念使他和生活重归于好;但我不得不怀疑,比起那位朋友本身来,这些写给朋友的十四行诗,在促成他与生活和好这一点上,可能更为重要。大艺术家和大科学家做的工作本身就使人愉快,因而当他们进行这种劳动时,他们便能获得可敬者的敬重,它给予他们最基本的权力。他们是有充分的根据标榜自己的出类拔草的。人们会以为,这种种因素结合起来一定足以使任何人都幸福,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例如,米开朗基罗在内心里并不是一个幸福的人,他声称(我敢肯定这不是真诚的)如果不是非得还清那些穷亲戚们的债不可,他绝不会费什么心思去创作艺术品的。创作伟大艺术作品的力量往往——虽然并不总是——与气质上的抑郁联系在一起,这种抑郁是如此之强烈,要是艺术家不能从其工作中获得快乐的话,他一定会被逼上自杀的道路。因而我们不能说,最伟大的作品能使人幸福;我们只能说,它能减轻人的不幸。然而,科学家比艺术家气质上的抑郁要少得多,而且大体上说,那些在科学上作出重大发现的人往往是幸福的,他们的幸福的最初本原就是工作。

在今日的知识界中,不幸的原因之一是,许多人,特别是那些从事文化工作的人,找不到独立运用自己的才能的机会,而只得受雇于由庸人、外行把持的富有公司,被迫制作那些荒诞无聊的东西。如果你去问英国或美国的记者,他们是否相信他们为之奔走的报纸政策,我相信,你会发现只有少数人会相信,其余的人都是为生计所迫,才将自己的技能出卖给自己认为有害无益的事业的。这样的工作不能给人带来任何的满足,并且当它勉为其难地从事这种工作时,他会使自己变得如此玩世不恭,以至于他从任何事物中都不再能够获得完全的满足,我不能指责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因为舍此他们便会挨饿,而挨饿是不好受的。不过我还是认为,只要有可能从事一项能满足一个人的建设性本能冲动的工作而无冻馁之虞,那么他最好还是为了自己的幸福去做这种劳动。没有了自尊,便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而对自己的工作引以为耻的人是没有自尊可言的。

在现实生活中,建设性劳动的快乐是少数人所特有的享受,然而这少数人数并不少。任何人,只要他是自己工作的主人,他便能感到这一点,其他所有的认为自己工作有益且需要相当技巧的人均有同感。培养令人满意的孩子是一件能给人以极大快乐的。但又是艰难的、富于建设性的劳动。凡是取得这方面成就的女性都觉得,由于她辛勤操持的结果.世界才包含了某些有价值的东西,要不是她的劳作,世界就不会有那些东西。

在如何从总体上看待自己的生活这一问题上,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差异。对于一些人来说,把生活看作一个整体是很自然的做法,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是幸福的关键。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生活是一连串并不相关的事件,其间缺乏统一性,其运动也没有方向。我认为前者比后者更易获得幸福,因为前者能够逐渐地为自己营造一个环境,从中他们能够获得满足和自尊,而后者会被命运之风一会儿刮到东、一会儿刮到西,永远找不到一个落脚点。把生活著作一个整体的习惯,不仅是智慧的,而且也是真正道德的重要部分,是应被教育极力倡导的内容之一。始终一贯的目标并不足以使生活幸福,但它是幸福生活的一个几乎不可或缺的条件。而始终一贯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工作之中。

第十五章 非个人兴趣

在本章内,我不打算考察那些生活赖以建立的巨大兴趣,而想探讨那些充实空闲时间、并给人在严肃的事务之后以娱乐的次要兴趣。一般人的生活的主要内容,乃是妻儿、工作和经济状况。即使他有婚外恋,这种恋情也不会使他弹思竭虑,而一旦这种恋情对他的家庭生活造成影响,他就会为之坐立不安了。此外,我认为与工作紧密相关的兴趣并非闲情逸致。例如科学家,他必须紧紧关注着自己的研究领域的进展。在这个领域的研究中,一旦遇到与之密切相关的东西,他的感情便是热烈而鲜明的,然而,如果他创览一下非本行的科学研究,他的心情就大不相同了:不用专家的眼光,不再挑剔,没有偏见。即使他必须紧随作者的思想,他的阅读仍然是一种放松,因为这与他的职责毫不相干。即使他对这本书很有兴趣,这种兴趣还是一种闲情逸致,因为它不能被转移到与自己领域相关的书上去。我在本书中正是想探讨这类处于人们生活的主要活动之外的兴趣。

抑郁、疲劳、神经紧张的原因之一是,不能对与自己生活无关的东西产生兴趣。结果便是,清醒的头脑不停地思考着某些问题,其中也许还有着焦虑和担忧的成分。除了睡眠以外清醒的头脑永不停歇,而让下意识中的思想慢慢地孕育其智慧,结果是容易兴奋,、缺乏洞察力,烦躁易忽,以及丢失平衡感。所有这些既是疲劳的原因,又是疲劳的结果。当一个人感到疲乏,他对外界的兴趣使渐渐丧失,这种表现导致原已获得的宽慰的丧失,结果他变得更加疲乏。这一恶性循环很容易使人的精神彻底崩溃。对外界的兴趣之所以轻松,是因为它们不需要有任何实际行动。作出决定和付诸实践,都是十分容易令人疲倦的,特别是仓促之间而又没有下意识帮助的时候。凡是那些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必须先“睡上一觉”的人,真是聪明之极。不过,下意识活动不仅在睡眠中发生作用,也在清醒的头脑用在别处时发生作用。那些工作一完成便能将它忘记并在第二天来临时不再想起它的人,比那种在工作前后一直为之操心劳神的人,能更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同时,如果一个人除了工作之外还有多种兴趣,那么要想在应该忘记工作的时候忘记它,并不是一件难事;但那些没有其它兴趣的人,则并不容易做到这一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兴趣绝不能再次运用那已让整天工作搞得疲惫不堪的官能,也不该需要意志和决断力参与其中,不该象赌博那样涉及经济因素,而且它们一般也不可使人过度兴奋,造成感情衰减,使意识和下意识都不得安宁。

许多娱乐活动都具备以上这些条件。看比赛。上戏院、打高尔夫球,从这一方面来看都是无可厚非的。对一个嗜书如命的人来说,读些与自己职业无关的书,不失为一件好事。不管有多少烦恼,它们都不应该占去你全部的清醒时间,而为之苦思冥索。

男人和女人在这方面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总的来说,男人比女人更容易忘记自己的工作。对于操持家务的女人,这当然是很自然的,因为她们的工作地点是不变的,而男人离开工作岗位后便可以获得一种新情绪。不过要是我没说错的话,那么在家庭以外工作的女人,在这方面和男人的差别,几乎同在家工作的女人别无二致,她们感到很难对无实用价值的东西感兴趣,她们的目标控制着她们的思想和行动,她们难得迷恋完全不费心思的闲情逸致。我并不否认有例外,因为此处我指的是一般的。例如,在一所没有男人在场的女子学校里,女教员们的晚间话题总离不开自己的工作,而在男子学校里,情况汇然不同。这一特点表明女人比男人更真诚,但我不认为这种真诚在日后的漫长岁月里会提高工作的质量。相反,它往往会使人的视野变得狭窄,导致狂热。

除了具有重要的放松功能外,所有的非个人兴趣还具有其它多种用处。首先,它有助于人保持一定的比例感。一个人很容易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上、自己的社交圈中,或者自己的一种工作上去,以至于忘记了,在全部人类活动中这仅仅是沧海一粟,世界上有多少事情并不因我们的所作所为受到丝毫的影响。一个人为什么要记住这些?你也许会问。答案是多个的。首先,一个人应该有一幅与自己的必要活动相一致的真实的世界图景。人主在世,时日不长,在这生命的短暂年代里,一个人需要对这个奇特的星球及其在宇宙中的位置,了解一切他应该知道的东西。忽略自己求知的机会,不管这机会多么欠缺,就像是上了戏院而不听戏一样。世界充满了悲喜剧,英雄业绩层出不穷,怪事迭出,令人称奇。那些对世界赋予的壮观景象缺乏兴趣的人,无疑是放弃了人生赋予的特权和优待。因而比例感乃是十分有价值的,有时它也能起一种安慰作用。对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小小角落,对于我们生死之间的一刹那,我们都容易变得过分激动,过分紧张,过分看重。这种对我们自身重要性的过分激动和过高估价,是没有一点益处的。虽然它有时的确能使我们更加勤奋工作,但却不能使我们工作更出色。意在为善的少量工作>远胜于意在为恶的大量工作,虽然狂热生活的鼓吹者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对自己的工作过分关注的人总面临着陷入狂热的危险。这时人们为了一两件要事而忘了其余的一切,并且认为在追求这一两件大事的时候,对其它事情的附带性损害是无关紧要的。对于这种狂热心理,最好的预防莫过于对人的生命及其宇宙中的地位具有广泛的概念。将这些联系起来应当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除了这种特殊的作用之外它本身就具有重大的价值。

现代高等教育的缺陷之一,是变得太侧重于某些技能的培训,而没有教会人们用客观的眼光去看待世界,以便极大地拓展人类思维和心灵的空间,举例说,你全副身。动地参与到政治斗争中去,并且拼命工作以便为自己的党派赢得胜利。这当然不失为一件好事。然而在斗争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某种机会,它使你觉得运用了某些在世界上增加仇恨、暴力和猜疑的方法,就能取得胜利。比如,你发现了取得胜利的最佳途径是去欺辱他国。如果你心中的视野仅仅局限于当前利益,或者你已经接受了效率至上的学说,你就会采取这种令人起疑的手段。依赖这些手段,目前你可能取得计划中的胜利,而未来的结局很可能是一败涂地。反之,如果你头脑中装满了人类的过去,人类从野蛮状态进化出来的缓慢而片面的过程,以及与天文年龄相比之下人类的短暂的存在——如果,我想,这些思想已经变成了你的习惯性感受,那么你将认识到,你所从事的暂时的斗争,其重要性决不至于值得我们去冒如此之大的危险,以至于有可能重新退回到我们奋斗至今才得以慢慢伸出头来的黑暗中去。同时,你还能承受住眼下的失败,因为你知道失败只是暂时的,这样你就不愿使用那些卑鄙无耻的武器了。在你当下的活动之上,你应当具有某些虽然遥不可及,但却会渐渐清晰起来的目标,在这些目标中,你不是孤独的个人,而是引导人类走向文明生活的大军中的一员。如果你拥有了这神看法,那么某种伟大的幸福便会永远伴随着你,而不管你个人的命运如何。生命将变成与历代伟人共享的圣餐,而个人的死亡只不过是首小小的插曲。

如果我有权按照我的意愿去开展高等教育的话,我将废除陈旧的正统宗教——它只迎合少数最不聪明、最厌恶进步的青年的胃口——建立一种很难再被称作宗教的东西,因为它只注重已知的事实。我将尽量让青年人清楚地了解过去,清楚地认识到人类的未来很可能比她的过去更为长久,深深地意识到我们所居住的地球之渺小,意识到这星球上的生活实在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在摆明这些强调个人之渺小的事实的同时,我还将摆出另一组第实,使青年人从内心里感受到个人可以达到的那种伟大,认识到在这广安无垠的宇宙中,我们还不曾了解另有什么同等价值的东西,很久以前,斯宾诺莎就已阐述过人类的制限和自由,但地阐述用的形式和语言使得一般人——除了哲学专业的学生以外——对他的思想难以领悟。这里,我试图论述的主题思想和他说过的,并无两样。

一个人一旦懂得了——不管多么短暂,多么简略——使灵魂变得伟大的东西之后,如果仍然卑鄙偏狭,自私自利,仍然为渺小的不幸所困扰,仍然惧怕命运的安排,那他决不会是幸福的。凡是具备伟大灵魂的人,其心胸都是开阔的,能让宇宙间八面来风自由吹入。在人类受到的限制范围内,他将尽可能本真地认识自己。生命和世界;在意识到人类生命的短暂易逝和微不足道的同时,他意识到已知的宇宙所具有的一切价值都凝聚在个人的心中。而且他知道,心灵反映出整个世界的人,在某种意义上,和世界一样伟大。一旦摆脱了任凭命运操纵的恐惧感,他就可以体验到某种深沉的快乐,在经历外部生活的一切沧桑之后,在灵魂深处,他仍然是个幸福的人。

不谈这些涉及面极广的话题,让我们回到更切近的题目上来,这个题目就是非个人兴趣的价值问题。另外一种观点也能使这些兴趣有助于增进人的幸福。哪怕是在最幸运的生活中,事情有时也会变糟。除了单身汉,很少有人不曾和自己的妻子吵过架;很少有父母不曾为自己的孩子的疾病而忧心冲仲;很少有商人不曾遇到过经济难关;也很少有专业人员不曾面对过失败。在这种时候,能把自己的兴趣转向忧虑事情以外的品质,是一种极好的品质。在这种时候,即除了忧虑之外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便去下棋,有人去读侦探小说,有人迷恋上普通天文学,还有的人去阅读关于巴比伦发掘情况的材料。这四种人的行为都是明智的。反之,那些不以消遣来分散心思,任凭焦虑紧紧攫住自己的人,其行为是不明智的,一旦需要采取行动的时刻来临,他却再也无力应付了。类似的观点也可以用于某些无法弥补的创伤,如至亲至爱者的死亡。在这种时候,使自己沉浸在悲痛之中,并无什么好处。悲痛是不可避免的,也在意料之中,但我们应尽可能地将之减轻到最小的程度。旨在从不幸中提取最后一滴悲伤的做法,只不过是一种感伤情绪。我当然并不否认一个人可能让悲伤压垮,痛不欲生,但我仍然相信每个人都应尽其所能地逃避这种厄运;应该寻求消遣,以便分散心思,而不管这种消遣如何琐碎,只要它没有害处或使人堕落就行。在我看来,所谓有害的或使人堕落的消遣是包括了酗酒或服用毒品的,它们以毁灭(至少暂时地)思想为目的。恰当的做法不是去毁灭思想,而是将它引入新的渠道,或至少是一条远离当前不幸的渠道,然而,如果一个人的生活向来只沉溺于极少数的兴趣,而这少数的兴趣现在又充满了悲伤,那么他就很难转移其思想。厄运降临而能承受,明智的方法莫过于在快乐的时候便去培养相当广泛的兴趣,使心灵能找到一处宁静的所在,在此它能唤起别的联想和思绪,而不是那些使现在难以忍受的痛苦的联想和思绪。

一个富于活力与热情的人,一定能通过一次次新的兴趣,通过一种并不把世界看得过于狭小,以至于使人难逃厄运的世界观,战胜所有的不幸。让一次或数次的失败就击倒,这不能被认为是多愁善感而加以赞美,而应被看作缺乏活力而给予惋惜。我们全部的情感都受死神的主宰,它随时可以夺走我们所爱的人的生命。因此,我们的生活范围不应该变得如此狭窄。以至于把我们生活的全部意义和理想,听凭偶然性的摆布。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一个追求幸福的人,应该在生活赖以建立的主要兴趣之外,明智地拥有一系列附加性的兴趣。

第十六章 努力与放弃

中庸之道是一种乏味的学说,记得我年轻时就曾轻蔑而愤慨地拒绝过它,因为那时我崇拜英雄式的极端主义。然而,真理并不总是有趣的,虽然并无多少别的依据能够证明它们中庸之道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它也许是一种乏味的学说,但在许多事实中,它却是真理。

必须保持中庸之道的原因之一,乃是考虑到保持努力与放弃的平衡的需要。两者都有极端的提倡科。提倡放弃说的是一些圣徒和神秘之义者;提倡努力说的是效率专家和强壮的基督徒。这两个对立的学派各有部分真理,然而并不是全部真理。在本章内,我想尽量找出一种平衡。还是先从努力这方面入手吧。

除了极个别的情况以外,幸福不象成熟的果子,仅仅靠着幸运环境的作用就能掉进你的嘴里。这便是为什么我叫本书《征服幸福晔的缘故》。由于这世界充满了如此之多的、有些可以避免、有些却不可避免的厄运,还有如此之多的疾病和心理症结,如些之多的斗争、贫穷和仇恨,所以,一个人要想成为幸福的人,就必须找到一些方法来对付这人人都会碰上的诸多不幸。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幸福来得不费吹灰之力。一个性‘情温和的男人,继承了一大批财产,而又身体健康、爱好简单,他便可以舒适地在生活的殿堂漫步,全然不知人们乱哄哄地在忙些什么。一个从来就好逸恶劳的漂亮女性,如果偶然嫁给了一个富有的丈夫而无须她操劳,并且如果婚后她不怕渐渐发胖,在生儿育女方面又有好的运气,那她同样地可以享受一种懒散的幸福。但这种情形实在少见。大多数人并不富裕,许多人生性并不随和,或有着不安的情绪,使他们不能忍受宁静而有节律的枯燥生活。而健康的福气并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婚姻更不是幸福之源。基于这种种原因,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的幸福必须是一种追求、而不是上帝的恩赐,而在这一追求中,内部努力和外部努力都具有很大的作用。内部努力可能包含了必要的放弃,因此,目前我们只讨论外部努力。

任何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必须工作才能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强调努力这一点了。印度拓钵增确实不必努力便可生存,他只要捧出他的钵益来接受信徒的施舍就行。然而在西方国家,当局并不赞同这种获得收入的方式。同时,西方的气候也使得这种方式缺少乐趣,因为这儿不比炎热而干燥的国度:无论如何,在冬天,几乎没有人会如比之懒,以至于宁可去外面游荡,也不愿意在有暖气的的房间里工作。所以,单是放弃在西方并不是一条走向幸福之路。

对于西方国家中的绝大部分人来说,仅仅温饱的生活不足以带来幸福,因为他们还需要有成功的感觉。在某些职业中,例如科学研究中,那些并无丰厚收入的人可以获得这种感觉,但在大部分职业中,收入成了成功的尺度。在这一点上,我们触及到了一种事实,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上,只有少数人才能取得耀眼的成功,所以,适度的放弃是必要的和可接受的。

在婚姻中,努力可以是必要的,也可以是不必要的,这要看不同的情形而定。在那些某一性别的人居于少数的地方,例如男人在英国和女人在澳大利亚,这个性别的人一般无须努力,便可以如愿以偿地结婚。不过,如果这一性别的人居于多数,那情形就会相反了。谁要是研究一下妇女杂志上的广告,就不难发现,在女子占多数的地方,如果她们中的某人想要结婚,就得花费较大的力气和心思。在男人占多数的地方,他们为达到结婚的目的,往往采用更加直截了当的方法,如采用手枪。这很自然,因为大多数男人是经常处于文明的边缘的。如果有一场瘟疫只让男人幸免而使他们在英国成为多数,我真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办,他们也许又会回复过去的殷勤而又豪爽的风度。

花费在成功地哺育孩子上的努力是如此之明显,以至于没人会否认它的。信奉放弃主义以及被误解了的所谓“精神至上”的生活观的国家,其儿童死亡率是极高的。不依靠世俗的职业,就不可能获得药物、卫生、无菌操作、合适的食物这些东西。这些东西能够使人获得应付物质环境的能量和智慧。凡是将物质看成幻象的人,也往往无视灰尘的存在,结果导致了孩子的死亡。

更一般地讲来,有人也许会认为,只要人的天生欲望不曾治灭,那么菜种权力欲就是每个人的正常而又合法的目标。人希望获得何种权力依赖于他的主导热情。有的人想要控制别人行为的权力;有的人企求控制别人思想的权力;有的人希冀控制别人情感的权力。有的人希望改变物质环境,有的人想通过掌握知识来获得权力的感觉。每一件世俗工作都包含了某种权力欲,除非它仅仅以发财为目的。一个因目睹人类的悲惨命运而纯粹为他人感到悲痛的人,他的痛苦是真诚的,将渴望能减轻人类的痛苦。对权力完全冷漠的人,只能是那些对同胞毫无感情的人。因此,对某种形式的权力欲,当它成为某些人的部分品质时,应该加以承认,因为这些人能建立一个更为美好的社会。任何形式的权力欲,如果它并未遭受挫折的话,总是包括了相关形式的努力。这在西方人的思想中,也许是在老调重弹,但是在西方国家,现在与所谓的“东方智慧”者眉来眼去的人并不在少数,而东方人却正在抛弃它。对上述这些西方人来说,我们以上所说的一切都是成问题的。如果真是如此,老调也是值得重弹的了。

然而,放弃在征服幸福的过程中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这种作用比努力所起的作用并不逊色。虽然聪明的人不愿意在可以防止的不幸面前坐视不管,但他不愿意在不可避免的灾难上徒费时间和精力,而且即使这些灾难本身是可以战胜的,但只要它们会引起时间和精力的过分消耗,以致妨碍他追求更为重大的目标,那么他也宁愿屈服,许多人为了一点不顺心的小事便会焦虑不安或者过分恼怒,这样就空耗了不少有用的精力。一个人即使在追求真正重要的目标时,也不应该陷得太深,使可能出现失败的想法长久地困扰着自己,威胁心灵之平静安宁。基督教告诫人们尊从上帝的意志,即使那些不接受这一说教的人,也应该在自己的活动中贯穿着某种信仰。在实际工作中,效率与我们对这一工作的感情并不谐调。说实在的,感情有时倒是效率的绊脚石。恰当的态度应该是:尽力而为,把得失留给命运去安排。放弃有两种形式,一种来自于绝望感,一种来自于倔强的希望。前者是不好的,后者是好的。一个遭受了彻底失败而对重大成就失去了希望的人,可能学会绝望的放弃。如果他真的学会了这种放弃,他便会抛开所有的重要活动,并用宗教教义或者用感到上帝的存在才是人生的真正目标这种学说来掩饰自己的绝望。然而无论他用何种伪装来隐藏内心的失败感,归根到底他是无用的和不幸福的。而将放弃建立在倔强的希望之上的人,则做得完全不一样。倔强的希望一定是伟大而非个人的。无论我做什么,我可能死亡、可能生病、可能被对手击败;或者可能发现自己走了一条愚不可没、永无结果的道路…一、·不管情形如何,纯粹个人的希望是无法避免破灭的命运的,然而如果个人的希望只是人类的伟大希望的一部分,那么个人希望的破灭就不会是彻底的失败。一个希望伟大发现的科学家可能会失败.或因头部被击而不得不放弃工作,但如果他由衷地希望科学进步,而不仅仅希望个人有什么贡献,那么他便术会象那些纯粹为了研究而研究的人,对之感到绝望。一个人为了极迫切的革新而辛勤工作,结果却发现自己所有的努力全被战争夷平,或者发现在他有生之年自己为之艰苦奋斗的东西不会出现但他不必为此而陷入彻底的绝望之中,只要他关切的是人类的命运,而不仅仅是自己能否参与其中。

上面所说的放弃都是最难做到的。另外还有一些放荒做起来要容易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次要的目标受到了牵制、而人生的大目标仍然展示了成功的前景。例如,一个从事重要工作的人,如果由于婚姻的不幸而心神不定,那么他就是不能在应该放弃的地方放弃;如果他的工作确实吸引人,他就应该将这类偶然的麻烦当作是潮湿的天气一样,谁要是对这种种令人讨厌的的小事大作丈章,那真是愚不可及。

有些人不能忍受那些小麻烦,而它们,如果我们任其自生的话,构成了生活的绝大部分。如果这些人误了火车,他们会雷霆大发;如果饭煮坏了,他们会怒火冲天;如果火炉漏烟,他们会陷入绝望;如果洗衣店设有及时送还衣物,他们会发誓要对整个工业体系进行报复。这些人在小麻烦上所浪费的精力,如果用得其所,足够聪明的话,足可以建成或毁灭一个帝国。明智的人则不会注意到女仆没有拂去灰尘,厨子没有煮好土豆,扫帚没有扫去烟垢。我并不是说他即使有时间,对之也不采取办法加以补救。我只是说他不动感情地对待它们。焦虑、烦躁、恼怒,都是没有用处的办法。那些强烈地感到这些情绪的人,也许会说他们无法克制这类情绪,而我也不知道,除了前已述及的那一根本的放弃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克制它们。集中精力于实现伟大的、非个人的希望,不仅能使一个人承受住个人工作中的失败、或婚姻生活的不幸,而且也使他在误了火车或将雨伞掉在泥沼中时不再烦躁不安。如果他生性暴躁,那么除此办法以外,我也无能为力。

一个从焦虑的王国中解放出来的人,将发现生活远比自己成天伤脉动气的时候愉快轻松。熟人们的怪癌,原来使他想哭,现在只觉得有趣。当某人第347次讲述火地岛上那位主教的轶事时,他以留神次数的的纪录自娱,而不想以自己对故事一无所获的借口去转移对方的话题。在他匆匆忙忙赶早班火车的时候,鞋带断了,他只是短短地咕唯一声,之后便想到在广素无垠的宇宙中,这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毕竟没有大不了的重要性。他正在向人求婚,一个令人生厌的邻居突然来访,求婚被打断,这时他想到所有的人都可能遇上这一不幸——当然亚当不在此例,不过他也有自己的烦恼。依靠奇特的比喻和怪异的类比,人们可以无限地从小小的不幸中找到慰藉。在我看来,文明社会中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有自己的一幅肖像画,一旦有什么东西要来亵赎这幅画时,主人便会恼怒起来。对这种恼怒的最好的治疗方法是:不要只有一幅图画,而要将之扩展成一个画廊,遇到什么情形便挑选什么图画。如果这些肖像画中有一些是可笑的,那最好不过了,因为那种整天把自己看成悲剧中高尚的英雄的人,其实是不明智的。然而这样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应该把自己当作喜剧中的小丑,因为这更令人反胃。审时度势地选择合适的角色需要一点机智。当然,如果你能完全忘却自我,而不扮演任何角色,那确实令人称羡c然而,如果扮演角色已成了第二天性,那么你应想到你是在演出全部的节目,所以要避免单调。

许多充满活力的人认为,哪怕是最轻微的放弃、最雅致的幽默,都将消耗他们借以工作的精力,同时,正如他们相信的那样,损及他们借以取得成功的决断力。这些人,在我看来,他们是不对的。那种值得一做的工作,即使那些在工作的重要性上,或者在完成工作的难易程度上并未自我欺骗的人,也可以顺利地完成。而那些只有靠了自我欺骗才能工作的人,最好在开始工作前先学会如何接受真理,然后才继续其工作,因为靠骗人的鬼话来支撑的需要,或迟或早会使他们的工作变得有害无益。既然有害,就不如干脆什么也不做了。世上一半的有益的工作,是在与有害的工作作斗争的。把少量的时间用于学会鉴别事实,这不是浪费,因为以后所做的事便不大可能是有害的,而那些需要自我的一贯膨胀来刺激其精力的人,他们做的工作就不同了。在面对自我的真相时,虽然开始时会有一定的痛苦,但最终却给予你一种保护——实在是唯一可能的保护——使你免遭自欺者常有的失望和幻灭感。没有什么比天天试图相信越来越变得不可信的东西更令人疲倦了,如果长此以往,那就是更令人恼怒的了。放弃这一努力,乃是获得可靠而又持久的幸福的必要条件。

第十七章 幸福的人

幸福,正如前已揭示的那样,部分依靠外界环境,部分依靠个人自身。在本书内,我们考察了依靠个人自身的那部分,并且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与个人自身相关的范围内,幸福的诀窍是十分简单的。许多人——我想前已提及的克罗齐先生也应包括在内——认为,如果没有一种多少带有宗教色彩的信仰,那么幸福是不可能的。许多自己并不幸福的人认为,他们的忧伤有着复杂而高度理智化的原因。我不相信这些是幸福或不幸的真正根源,我认为它们只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一个快乐的人通常会信仰快乐的东西,而一个不快乐的人则往往采用不快乐的信仰,两者都将自己的幸福或不幸归因于各自的信仰,而真正的因果关系都截然相反。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某些东西是不可缺少的,但这些东西也很简单:衣食往行、健康、爱情、成功的工作和来自同伴们的尊敬。对某些人说,为人父母也是很必需的。在缺少这些东西时,只有不平常的人才有可能获得幸福,但如果一个人并不缺少这些东西,或通过一番并不大的努力能够获得它们,但他仍然感到不幸福时,那他肯定有着某种心理上的失调。如果这种失调非常严重,他就应该找精神病医生去治疗,但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地妥善地安排好各种事务,那么这种失调仅仅依靠自身就能治好。在外界环境不是绝对地多灾多难的地方,只要一个人的热情和兴趣向外而不是向内发展,他就应该能够获得幸福。因此,在教育中或在调整自我以适应环境的企图中,我们的努力方向应该是,极力避克自私自利的欲望,尽量获得那些阻止我们的思想永远专注于自我的情感和兴趣。大多数人在监狱里是不会感到幸福的,这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将我们紧锁在自身情感内的做法,何尝又不是在建造一所更加糟糕的监狱呢?在这类情感中,最常见的有。恐惧、妒忌、负罪感、自传和孤芳自赏。在这些情感中,我们的欲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对外界没有真正的兴趣,仅仅担心它在某方面会伤害我们或不能满足我们的自我需要。人们极不情愿承认事实,急切地想躲进暖和的谎言长袍里,主要原因当然是恐惧感。然而现实的荆棘撕破了长袍,寒冷刺骨的风从撕开处长驱直入,这时已经习惯7温暖舒适的人,比一个从一开始就很苦磨练自己的人,要遭受更多的痛苦。况且,那些自欺者往往心里也知道他们在欺骗自己,他们整天恐惧多疑,生怕某些不利的事情会迫使他们艰难地面对现实。

以自我为中心的情感的最大缺陷之一是,它们很少使生活丰富多彩。一个只爱自己的人,当然不会由于爱的杂乱而受人指责,但到最后他必然会感到烦闷之极,因为他热爱的对象永远没有变化。一个受着负罪感折磨的人,必然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整个广大无垠的宇宙中,最重要的东西,在他看来,莫过于自己的品性高洁。某种形式的传统宗教,其最大的缺憾在于鼓励了这一特殊的自我专注。

一个幸福的人,以客观的态度安身立命,他具有自由的爱和广泛的兴趣,凭着这些爱和兴趣,同时凭着它们使他成为他人的爱和兴趣的对象,他获得了幸福。能成为被爱的对象,固然是幸福的一大源泉,然而索取爱的人并不就真的能够得到爱。广义说来,得到爱的人正是给予爱的人。不过,如果象为了利息而放债那样,一个人在精打细算之后才给别人以爱,这是无益的,因为有算计的爱不是真诚的,得到爱的人也不会感到它是真诚的。

那么,一个被囚于自身之内因而感到不幸的人,又该怎么办了?只要他继续念叨着自己不幸的原因,他就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因而跳不出这一恶性的循环。如果他要跳出来,他就得借助于真实的兴趣,而不是指望那些被当作药物一般接受的做作的兴趣。虽然困难确实存在,但如果他能正确地诊断自己的问题所在,他能够做的还是很多的。例如,如果他的问题在于意识或无意识中的负罪感,那么,他首先可以使自己的意识明白,他没有理由感到自己罪孽深重,然后按照我们前几章指出过的方法,把合理的信念深植于无意识之中,同时使自己关注于属于中性的活动。如果他成功地消除了负罪感,那么真正客观的兴趣是会自然而然地产生的。如果他的问题在于自怜,那么他首先可以让自己明白.在他周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幸,然后再用上述方法去解决这一问题。如果他的问题在于恐惧感,那么让他做一些有助于培养勇气的练习。自古以来,战场上的勇敢就被认为是一种美德,而且对于男孩和男青年的训练,主要是培养那种视打仗如此戏的品格。然而道德的勇气和智慧的胆略却不曾引起人们同样的重视,虽然这些品质,也有自己的培养方法。每天你至少得承认一个令你痛苦的真理,你会发现这与童子军的日课一样有益。你得学会去如此感受:即使你在道德上、才华上远不如你的朋友们(当然事实并非如此),人生依旧值得体验。这种练习,如果能持续几年,最终必定能使你坦然地面对事实,并且在你这样做时,使你从大范围的恐惧中解脱出来。

当你战胜了自我专注的毛病,至于以后能有什么样的客观兴趣,那只能是你的天性和外界环境的自然而然的结果,你就不必为此徒费心神了。不要一开始就对自己说:“如果我能迷上集邮,我准会幸福。”并因而开始收集邮票,因为你结果也许会发现集邮并无多大乐趣。只有真正让你感兴趣的东西才会对你有益,不过,一旦你学会了不再以自我为中心时,真正客观的兴趣就会产生,对此你完全可以相信。

在很大的程度上,幸福的生活就是快乐的生活。职业道德家们太偏重于自我党制,因而他们把重点放错了地方。有意识的自我党制,使一个人变得专注于自我,并清楚地知道他所作的牺牲,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在当前的目标上,他往往失败;在最后的目标上,他几乎总会落空。人们需要的并不是自我克制,而是那种外向型的兴趣,后者能产生自发的、不做作的行为——这种行为在一个专注于追求自身修养的人那儿,是只有依靠有意识的自我党制才能做到的。在这本书中,我似乎是作为一个享乐主义者在写作,也就是说,我认为幸福便是快乐,但真正的享乐主义者所提倡的行为,与清醒的道德家所提倡的行为,在总体上并没什么不同。不过,道德家往往——当然并非总是——重视行为,而轻视心理状态。其实,不同行为的效果之所以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乃是因为行为者当时的心理状态不同。如果你看见一个孩子即将被淹死,但你凭着救援的直接冲动去救他,那么等你从水中出来时,你的道德并没有受到半点损害。然而如果你对自己说:“去救援一个无助的人是美德的一部分,我想做一个有美德的人,所以我必须去救这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事后的你比事前的你,只能是更坏。在这个极端的例子里能够适用的东西,同样适用于许多其它较不明显的事情。

在我与传统的道德家们提倡的人生态度之间,存在着另一种更加微妙的差别。例如,传统道德家往往会说,爱情不应该是自私的。在一定的意义上,这是对的,也就是说,爱情的自私不应超过一定的限度。然而,毫无疑问的是,爱应该具有这种性质,即一个人能从成功的爱情中获得幸福。如果一名男子向一名女子求婚,理由是他真诚地希望她幸福,同时认为她能给他带来自我克制的理想机遇,那么在我看来,那女子能否定全满意是成问题的。毋庸置疑,我们应该希望自己所爱的人幸福,但不应该用它取代我们自己的幸福。实际上,一旦我们对他人或身外之物产生了真正兴趣时,那么自我克制学说所包含的自我与他人的对立使立刻化为乌有。由于有了这种兴趣,人才会感到自己是生命之流的一部分,而不象台球自身只是一个坚硬的实体,除了互相碰撞以外,不再与其它台球发生任何关系。所有的不幸都基于某种分裂或不和谐: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不和谐,导致自我的分裂;由于自我和社会的连结要靠客观兴趣和爱的力量,一旦缺乏这种力量,又会导致自我和社会的不和谐。一个人,如果他是幸福的,就决不会遭受这两种分裂所带来的痛苦;他的人格既不分裂来对抗自我,也不分裂来排斥世界。这样的人觉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自由地享受着它给予的壮丽景象和快乐的时光;他不被死亡的念头所困扰,因为他感到他与后继者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鸿沟。

将自我完全自然地融化于生命之流中去吧,美妙无穷的幸福在向你招手!


第二部分 悠闲颂

第二部分 悠闲颂

第一章 序言

本书由一些关于在政治冲突中容易为人忽视的社会问题的随笔组成。它着重干思想领域中过多的组织形式和行动中过度的艰难。它解释了我不能趋同于共产主义或法西斯主义的原由,以及我对这两者共同具有的不能苟同的地方。它坚持知识的重要性不仅包含直接而实际的功用,而且包含它促进心灵的深入思考习惯。因而,功用只能在现今大量被标为“无用的”知识中间发现。本书也讨论了建筑与各种社会问题之间的关系,尤其是青少年的福利问题和妇女的地位问题。

从政治进一步延伸下去,本书讨论了西方文明的性质和人类毁于昆虫的可能性,最后讨论了灵魂的本质。贯穿这些随笔的总的主题,是世界正处在一种偏执的困境中,然而这种偏执即使错误也是一种不失可敬之处的信念。然而,我们这个如此错综复杂的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是沉着的思考,需要随时对教条提出疑问,需要以。动灵的自由去公正地对待调然相异的观点。

至于本书的其它几篇随笔,有些是新写的,有些已在杂志上发表过,承蒙编辑的恩许,此处再次印出。“悠闲颂”和“现代迈达斯”刊于《哈普》杂志;“法西斯主义的家世”以一个不同的标题载于英国的《政治季刊》和美国的《大西洋月用;“教育与规纪”刊载于《新政治家与国家》。我也必须感谢彼得·斯宾在建议与讨论许多题材中,所给予的帮助。一、悠闲颂

像大多数同代人那样,我受过这句谚语的教诲:“恶魔总捉弄懒汉”。作为一个循规蹈矩的孩子,我深信所受的一切教诲,并具有一种促使我勤恳工作至今的良心。这种良心虽然支配着我的行动,但我的观念与过去却有天壤之别。我想在当今世界上工作过于繁重,工作即美德这一信念导致了极大的危害,现代工业国家需要宣扬的东西与历来所宣扬的截然不同。大家都知道一个到那不勒斯旅行的人的故事,当他看到12个乞丐躺着晒太阳时(这是发生在墨索里尼时代之前),想施舍一个里拉给其中最懒的一个。当场11个名丐一跃而起求对,于是,他把里拉给了第12个。这位旅行者所作所为当然无可厚非。在那些享用不到地中海阳光的国家,悠闲非同小可,需要大加广泛宣传方能开此先河。我希望基督教青年会的领袖们读了以下篇章后,开展一场运动,劝导善良的年轻人无所事事。倘若如此,我总算不会虚度此生。

在陈述我的懒惰主张之前,我必需排除一种无法接受的看法。当一个人已经可以维持生活所需,他仍筹划着从事某项日常的工作,如教员或打字员,人们就会告诉他(她):这样做等于从他人口中夺走饮食,因而是不义之举。如果这一论点可以成立,那我们只消游手好闲就可能饱食终日了。这样说的人忘记了一个事实:一个人所赚来的通常供他花费,而其消费之行为又为别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只要一个人不断将其收入用于消费,那他为别人提供糊口之食的数量就与他从别人口里夺得的数量一般多。如此看来,真正的罪人是节俭者。就像众所周知的法国农民那样,假如他把节约下来的钱放进袜筒里,显而易见这钱并不提供就业的可能;如果他这钱用来投资,情况就不会如此简单,结果也将完全不同。

最通常的一种做法是把节约下来的钱贷给政府。鉴于大多数文明国家的政府,公共开支的大部分是用于偿还旧日战争负债或用来备战这一事实,贷款给政府的人就与莎士比亚描写的雇佣凶手的歹徒同属一类。这种人节省而换来的结果,不过是把他贷给国家之款项用来增强这个国家的武力而已。如果他花掉这些钱,即使是用来酗酒或赌博,显然也要好得多。

但是,人们会这样告诉我,如把节余的钱投资于工商企业,情况就完全不同。如果这样的企业有所成就,生产出有用的东西,这一说法就无懈可击了。然而,今天没有人能否认多数企业是失败了。那就是说,大量人力原本可以用来生产供人享用的东西,却消耗于制造机器上,待造出机器后就闲置一边,毫无用处。因而,把节省的钱投资于走向破产的公司的人既害己又坑人。如果他把钱花在诸如宴请他的朋友这种事情上,他们(就如我们希望的)将欢欣快乐,而凡领受他的钱的人,如屠夫、面包师傅和贩卖私酒的也会如此效仿。但如果他把钱(让我们假定)用在某地铺设电车轨道,而这个地方并不需要,那他就把大量劳力浪费在不能给任何人带来快乐的场所。然而当他因投资失败而穷困潦倒时,人们会把他看成是一个不该遭遇不幸的牺牲者,而对那种挥金如土、博施广济的人,他又会被被鄙视为迂腐与轻薄的人。

上述的一切只是引子。我想郑重表明的是:把工作视为美德的信条在现代世界酿成大量危害,通向幸福与繁荣之路在于有计划地缩减工作。

首先,什么是工作?工作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相对地改变地面上的或接近地面的物体的状况而成为他物;第二种是告诉别人去做。前一种工作人们不喜欢做,报酬更是微薄;后一种是人们所乐意且报酬优厚的工作。第二种工作的范围可以无限扩展:不仅有发号施令的人,而且有一般指点着该发什么号令的人。常有这样的情况,两个有组织的团体同时提出两种对立意见,这就是所谓的政治,这类工作所需要的技能不是与所提意见相关的某种专门知识,而是能文善辩之才,即宣传鼓动的才干。

除美洲外,在欧洲各国另有第三种人,他们比上述两种人更受人敬佩。这种人由于拥有土地,能向别人收取租税,让他们获得生存和工作的特权。这些土地所有者是懒散的人,因而,人们也许以为我会颂赞他们。很可惜,他们的懒散只是由他人的勤劳带来的;他们向往安乐悠闲的欲望历史上确实是人们对劳动全部信仰的根源。他们最不愿意的事就是别人步其后尘。

自文明之初直到工业革命前,一般来说,一个人辛苦劳作所生产的东西,除维持自身和家庭的生存所需外,所剩无几,即使他的妻子也像他一样拼命工作,他的孩子稍大一些也成了附加的劳动力,也不会有多少剩余。在维持权简单的生活所需之外的微小节余,并不为生产者所拥有,而被那些武士和僧侣们侵吞。遇到饥荒没有剩余之时,武士和僧侣却依然像平时那样索取,其后果只能是迫使许多劳动者饿死。这种制度在俄国持续到1917年为止,而在东方各国直至今日仍有存留;在英国,虽有工业革命兴起,但在拿破仑战争时期这种制度仍全盛不衰,直到一百年前新的工厂主阶级得势时为止。在美国,这一制度随着大革命而告终,而南方一直持续到南北战争。一种制度延续长久,而且直到新近才得以结束,很自然地会在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们当然可以认为人类孜孜不倦工作的愿望很大程度上源于这种制度。然而适用干前工业化社会的并不适用于现代世界。现代技术则可以使闲暇在一定限度内不为少数特权阶级所专有,而均等地分属于整个社会。努力工作是奴隶的道德,现代世界不需要奴隶制度。

很明显,在原始公社里,农民享有自由,他们不愿意把生产上的一点结余分给以此为生的武士和僧侣,因而或者少生产点或者多消费点。起初他们纯被强制去从事生产,并奉献出结余。但是逐渐地,发现了能够诱使大多数人接受一种道德观,这种道德使他们相信辛勤劳作乃是他们的义务,即使拿出生产所得的一部分去供养那些闲散之八,也应毫无怨言。依靠这一方法,所需的强制份量得以减弱,政府的费用也缩减了。时至今日,如果有人提出国王的收入不应比一个工人多,99%的英国工人都会感到震惊。从历史上来说,义务这一概念是掌权者用以诱使人们为他们的主人的利益而生存,而不是为自身利益而生存的一种方式。当然掌权者也在自欺欺人,他们尽力使自己确信,他们的利益同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不过有时这也是真的,例如:雅典奴隶主利用一部分闲暇,对文明事业作出了永久的贡献。如在不公正的经济体制下,这是办不到的。对于文明来说,闲暇是不可或缺的,过去少数人的闲暇只能靠大多数的劳动来给予。而多数人的劳动之所以是可贵的,并非因为劳动本身有多好,而是因为闲暇是有益的。随着现代技术的进步,把闲暇公平地分配给大家已成为可能,而无损于文明的发展。

现代技术使得每个人为维持生活所需付出的劳力有可能大大缩减。在战争期间这是显而易见的。那时所有在军队服役的男人,所有从事军火生产、侦探活动、战争宣传工作或在政府中从事有关战争事务的男男女女,全都撤离生产岗位。尽管如此,协约国方面一般劳动者的总的物质福利水平却高于战前或战争开始后。这一事实的重要性为财政状况所掩盖:债务似乎显示着未来可以供养现在。然而,这自然是不可能的;画饼不能充饥。战争确实说明了依靠科学的生产组织,只需现代全世界的一小部分工作能力,就能维持全人类过上美好舒适的生活。战争期间为使得人们从事战斗和制造军需品所产生的科学组织,战后如果能继续保持的话,那将每个工作日缩减为4小时,一切都还会是很好的。恰恰相反,战后,先前那种混乱的状态恢复了,那些受支配而工作的人又得劳累终日,其他人则因失业而忍饥挨饿。这是为什么?因为工作是一种义务,一个人的工资收入不是以他的生产量来衡量,而是以表现其勤劳的品性来衡量。

这就是今天在完全不同于当初的情况下实施的奴隶制道德。难怪其结果已是悲惨至极。我们举个例子说明:假定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人数从事铁针生产。比如说每天工作8/j’时,他们所生产的铁针足以满足世界上的需要。有人发明了新技术,这样同样的人数可生产两倍的铁钉。但全世界并木需用这么多的铁钉:即使铁价一降再降,销路也不会更好。在一个明智的世界中,所有经营铁钉的人都会把8小时工作改为4/J’时,这样其他一切就可照常运行。但在现实世界中,人们认为这样做会导致混乱,就仍坚持工作8小时,于是铁钉生产过剩,有的工厂主破产,一大半从事铁针生产的工人丢了工作。结果,空出的闲暇时间同上面所提的另一种情况正相同,但有一半的人完全空闲着,另一半人却工作过度。这样看来,不可避免的闲暇必定造成四处的悲惨景象,而不是成为普遍幸福的源泉。试想还有什么比这更愚蠢呢?

穷人也应有闲暇,这种观念一直为富人所害怕。在19世纪初的英国,男人一般每天工作15/h时;儿童通常工作12/h时,有时干15小时c如有爱管闲事的人提出,一天工作时间太长,人们会对他说:工作能防止成年人酗酒,防止儿童做坏事。当我还是孩子时,在工人取得选举权后不久,按照法律他们也有一般公民享有的假期,这件事却引起上流社会极大的愤慨。我记得曾听到一位年老的公爵夫人说:“穷人要假日做什么?他们只应该工作。”今天的人虽然不像过去那么直言不讳,但这种看法仍很顽固,这也正是许多经济纠纷的根源。

我们现在抛开迷信,坦率地考虑一下工作的伦理。每个人的生活必需消费一定数量的人类劳动产品。我们不妨假定劳动总体上是令人讨厌的,那么,某个人的消耗多于他的产出便是不公道的。当然,一个人可以提供服务,而不是从事商品生产,例如医务人员;但他也应做出一定的贡献以抵偿他吃住方面的消费。在此限度内,必须承认工作的义务性,但仅仅以此为限。

在现代所有社会中,除苏联外,很多人逃避起码的工作责任,那种靠继承遗产的和找有钱的配偶的人俯拾皆是,对此我不想多加评论。我并不以为这些逍遥自在的人与那些说工人们应过度劳动或挨饿的人一样有害。

假设具有某种真正适当的合理组织,普通工人每天工作4小时就可养家糊口,也不会有失业现象。这种想法使富人们十分震惊,因为他们确信穷人不懂如何利用这么多的闲暇时间。在美国,有些人虽然早已富有,但仍然经常长时间地工作;很自然,这些人认定空闲是对失业者的严厉惩罚,对于给有工资收入的人以闲暇的想法他们是极为愤愤不平的;事实上,即使他们的儿子有所空闲也会遭到谴责。颇为奇怪的是,他们期望其子努力工作以致受教育的时间也没有,但对其妻。其女无所事事却毫不在意。对悠闲自得欣羡不已的势利眼光,在贵族社会男女两性都有,而在财阀统治的社会中只限于妇女;但是,这并不表明它就更合乎常理。

必须承认,明智地利用空暇时间是文明与教育的成果。一个人一辈子习惯于长时间劳作,一旦空下来,定会深感厌烦。但一个人如没有充分的闲暇,就和许多美好的事物无缘。今日已没有任何理由剥夺多数人应享有的这种权利;只有一种往往是替人受苦的愚昧的禁欲主义迫使我们疲于奔命,而现在已毫无必要了。

在支配俄国政府新的信条中,虽有许多与西方传统教义完全调异的东西,但还有些是一成未变的。统治阶层,特别是那些从事教育宣传的人,关于劳动高尚的说法同世界上统治阶级一贯提倡的所谓“老实贫民”的说法几乎一样。勤劳、节制。甘心为长远利益而长时间工作的意愿,甚至对权威的服从等,所有这一切都重新出现;而且,权威仍然代替着宇宙主宰的意志,只是如今更换了新名——辩证唯物主义。

俄国无产阶级取得的胜利,同其他一些国家女权主义者的胜利具有某些共同之处。长期以来,男子承认女子的崇高的圣洁性,并宣扬圣洁性的权力更值得追求,以此来安慰女子的自卑感。女权主义者终于决定要二者兼得,因为她们中;司的先导者完全相信男人所说的美德之可贵,却无法相信政治权力是无用的这样的话。在俄国,对于体力劳动也有类似的情况。以往富人及其奉承者发表“可敬的劳苦工作”的赞美之词,颂扬简朴的生活,宣扬一种教条:穷人比富人更易进入天堂。总之,他们尽力使体力劳动者确认改变物体在空间的位置的工作是特别高尚的,这就同男人竭力让女人相信他们之所以特别高尚在于她们性别上的奴役一样。在俄国,所有关于体力劳动之高尚的说教,使得体力劳动者比其他任何人更受尊重。复兴这一信条的目的同过去不一样:从本质上说,他们所做的是鼓动工人们投入特殊的任务。体力劳动成为摆在青年人面前的理想,而且是所有道德教育的基础。

就目前看来,这样做可能是有好处的。一个大国,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有待开发,且是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进行开发。在这种情况下,艰苦的工作是必要的,且会产生很好的效果。然而,当达到不必长时间工作就能使每个人舒适地生活之时,那又将如何呢?

在西方,对待这个问题的方式是各种各样的。我们并不企图去实现经济上的公正,因而生产总量的大部分流入那些根本不从事劳动的少数人手里。由于对产品生产缺乏集中统一的控制,生产出来的东西有许多是社会所不需要的。由于一部分工人被迫过度工作,这样很多劳力因没有工作而闲在一旁。当所有这些方法证明不适用时,只好诉诸战争:促使一些人去制造烈性炸药,另一些人去引爆,好像是刚发现烟火的孩子。我们千方百计地综合运用这些方法以维持这样的观念,那就是一般平民百姓注定要从事大量繁重的体力劳动。

在俄国,由于经济匕已较为公平合理,产品生产有了集中统一管理,对这个问题应有不同的解决方式。一旦能够满足全体人民的生活需要和基本的舒适程度,那么合理解决这个问题就归结为逐步地缩短工作时间,在各个阶段,允许人民运用表决权决定:是增加闲暇时间还是生产更多的产品。然而,既然把艰苦工作视为高尚的品德,这就很难看出怎样才能达到多通少劳的天堂。看来他们更可行的办法是,不断地寻求新的方式,以此使当前的闲暇奉献于未来的生产。最近我读到一些俄国工程师提出的一条巧妙的计划,建议筑一道横跨喀拉海的堤坝,以使白令海与西伯利亚北方海岸变暖。这确实是令人钦佩的计划,但可惜的是,在北冰洋的冰天雪地中,当劳动显示出它的美德时,无产阶级的幸福将推迟一代人。这类事情如果真的实行,那是把艰苦工作的美德本身作为目的,而不是作为达到不再需要这样工作的境地的一种手段。

人类的生存虽然需要一定数量的体力劳动,但它显然不是人生的目的之一。倘若如此,我们就该把每个筑路工人看作高于莎士比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误入歧途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必须使人感到知足,这一点致使几千年来富人一直宣扬劳动的高尚,而使他们自身却一直使之保持卑贱的境况;二是对机器生产新的兴趣使得我们为自身在地球上作出了惊人灵巧的变化而欣慰。然而这两个动机都不能使从事实际劳动的工人感兴趣。如果你询问他认为什么是生活中最美好的,看来他不会说:“我喜爱体力劳动,因为它使我体会到我在实践人类最高尚的事业,因为我乐于想像人类对其所居住的行星能改造到什么程度。诚然我的身体需要休息,我必须尽量满足这个需要,但每当天色破晓,我能重新投入乐在其中的艰苦工作。”我以前从未听到工人们这样说过,他们理所当然地把工作视为谋生的一种必要手段,而他们所能享用的无论什么样的乐趣都只能从空闲的时光中得到。

也许有人会说,空闲时间少是工人们所乐意的,可是他们如果在一天24小时中只工作4小时,就不懂得如何安排其余时间了。在现代世界中如果这一说法是正确的,那便是对我们文明的谴责;其实即使在过去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以前人们有时间休息放松,而现在由于讲究效率,对此就有了一定的限制。现代人认为做任何事都另有目的,并非为事情本身而做。例如,那些严肃的人总是指责爱好看电影的人,说这会教唆青年人做坏事。但是与电影相关的所有工作又受到尊敬,因为这是一项工作,而且带来收益。这种认为赚钱是有价值的活动的观念使得世间万物是非颠倒。那些供给我们肉和面包的屠夫和面包师是值得称赞的,因为他们是在赚钱;而你如享用他们供给的食物,除非纯粹为了给工作增添力气,否则你也是微不足道的。一般说来,人们都认为,赚钱是善行,而花钱是恶的。其实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就如同一个人认定钥匙是好的,而锁孔是坏的那样的想法一样荒谬。劳动产品的价值必须完全依照产品消费后带来的益处去衡量。在我们社会里,个人为私利而工作;而他工作的社会目的在于他所生产的得以消费。生产的个人与社会目的上的区别,在这个营利是勤劳的动力的世界上,人们很难清醒地考虑问题。我们过多地考虑生产,而对消费考虑太少。其结果之一就是对享受和起码的幸福漠不关心,而且对生产不是以它能给消费者带来的乐趣为准则而进行评判。

我提出把每个工作日缩减为4小时,并不意味着主张所有余暇时间都必须花在纯粹的无聊事情上。我的意思是每天工作4小时就可以满足一个人的生活所需和基本的舒适生活,其余时间可以自行安排。教育应比现在长足发展,教育的一部分目的是要教给人如何善于利用空暇时间,这样说来,4小时工作制是这样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主要不是指那类被认作“高级趣味”的事。乡村舞蹈,除了偏远地区外,已经绝迹,但促使这种娱乐方式得以发展的必仍存在于人类的天性中。城市居民的娱乐方式基本已变成消极的,如看电影、看足球赛、听广播等等。这是由于人们的活动精力已全被一天的繁重工作所耗尽;如果人们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他们仍会重新享受积极参与娱乐活动所带来的快乐。

在过去,有闲阶级的人很少,大量的人是劳动阶级。有闲阶级享有的种种权利,是没有社会正义上的根据的;因而必然出现压迫、冷漠以及制造各种谬论,以维护其特权。这些事实大大地减弱了有闲阶级的优势,然而尽管有这类缺陷,它却为我们所说的绝大部分文明有所贡献。例如艺术的培养,科学的发现,写书,阐发哲学和提出文雅的社会礼仪等,甚至被压迫阶级的解放也常常发动于上述文明的事业。没有有闲阶级,人类决不能摆脱野蛮阶段。

但是,世袭有闲阶级不承担义务,特别是浪费时光。这个阶级的成员没有一人经受过艰辛,而就其一个阶级整体来说才智也不高。这个阶级本可以产生像达尔文那样的人,但结果出现同达尔父相反的成千六万乡绅,他们除了猎狐和惩罚偷狩者外,不去想任何更有意义的事。现在的大学以较为系统的方式提供了以前有闲阶级偶然地且作为副产品所提供的东西。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仍有某些缺点。大学生活与外界世界过干不同,使得那些生活在学院环境的人并不理会普通人的急难和问题;再说,他们发表意见的方式往往不适当,本应能影响民众的,结果却失去了力量。另一个缺点是,由于大学学习是条条框框的,这就是可能打击想从事独创性研究的人。因此,大学虽有它的好处,但对学院外的文明的利益却不能给予充分的维护;而在院墙之外的人们忙忙碌碌,无暇顾及非功利的事情。

在每天工作不超4小时的世界中,每一位具有科学好奇心的人都能全心投入,每一个画家都能从容地去作画,力求画艺精湛,而不必挨饿受冻。青年作家要依赖经济上的独立方可创作不朽之作,他们往往不得不用刺激性的低劣作品去吸引人的注意,以求糊口;等到经济好转时,往往已丧失了才气和能力。在专业工作中,对经济或管理方面有兴趣的人,到那时将能发挥其观点而无学究气,这种学究气使得大学里的经济学家经常脱离实际。医生也将有时间研究医药的进展,教师也不必煞费苦心地沿用固定的方法去讲授他们在年轻时所学的东西,因那些东西随着时间的变迁,可能已被证明是不成立的了。

总之,在这样的世界中,拥有的将是幸福和愉快的人生,而不再是忧郁低沉的状况。必要的适当工作就可愉快地欢度闲暇时光,而不致使人疲惫不堪。由于人们闲暇时不劳累,他们需要的将不只是那些消极平淡的娱乐,至少1%的人将利用其业务以外的时间从事一些有关公共事务的重要事情;由于人们的生活不依靠这些事情,池们的创造力将不受妨碍,而且将不再固守老一代学者的陈规。闲暇的长处不只是表现在这些特殊的情况之中。普通入由干生活过得舒畅,将变得更富仁慈,更少有害人之心,更少对别人怀疑猜忌。好战的心理将消失,这部分是出自上述原因,部分还由于战争会给全体人员带来过度和繁重的工作。在所有的道德品质中,善良的本性是世界上最需要的;但善良的本性乃是悠闲和安逸的结果,而不是来自艰苦奋斗的人生。现代的生产方式让我们有可能得到悠闲和安逸,然而,我们舍此而不取,以致一部分人劳累过度,另一部分人忍饥挨饿。我们至今还像在没有机器的时代一样,耗尽了力气;在此事上,我们一直愚蠢至极,但决没有永远做傻瓜的理由。二.“无用的”知识

英国一位靠出卖朋友而声名大噪的人——弗兰西斯·培根曾说:“知识就是力量。”这无疑是一句成熟的经验总结。托马斯·布朗爵士曾想弄清希腊神话中的海妖究竟唱什么歌,然而即使他确实清楚了,也不能帮他从一个地方长官提升为国家的高级行政长官。培根心目中的知识是指我们所说的科学知识。在强调科学的重要性时,他陈腐地承继阿拉伯和中世纪早期的传统,把知识看作主要由占星学、炼金术和药物学组成,这些都是科学的分支。一位精通这些学科的学者就是获得魔术般力量的人。11世纪初,教皇西尔维斯特Th世除了读些书外,并没有别的理由,就被普遍地看作是一个与魔鬼结盟的魔术师。普罗斯帕罗,在莎士比亚的时代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几个世纪以来却代表着人们普遍接受的学者的概念,至今就其法力而言是人们所关注的。培根相信——正确地说,就如现在我们所知道的——科学能够提供比从前巫师任何幻梦还更有力的魔术师的魔杖。

培根在世时,英国的文艺复兴达到高峰,它包含一种对功利主义的知识概念的反抗。希腊人之熟悉荷马,有如我们熟悉音乐厅的歌曲,由于他们欣赏荷马,而不觉得是在忙于追求学问。但16世纪的人若不首先具备相当的语言学知识,就不能着手研究荷马。他们敬佩希腊人,并且又不愿意置身在他们的欢乐之外;因此在读那些古典著作时,他们总在仿效希腊人。在文艺复兴时,学习是生活乐趣的一部分,如同饮酒或性爱一佯。不仅对文学是这样,对那些较严肃的学科来说也是如此。人们都知道霍布斯首次接触欧几里德几何学的故事:一次他偶然翻开书,读到毕达哥拉斯定理,他大声叫道:“上帝,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回头继续读它的证明,直至读到公理时,他才信服了。没有人会怀疑,对霍布斯来说,这一时刻如同耽迷酒色,然而想到几何学在测量土地中的效用,这种情绪被纯化了。

确实,文艺复兴发现了古典语言与神学相关的实际用途。新感受到的古典拉丁文的最初成果之一,就是不再相信编造的教皇教条和康士坦丁的捐赠。在拉丁文圣经和希腊译文圣经之间出现的偏差,使得希腊文和希伯来文成为新教神学家准备争论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希腊与罗马的共和主义被用来证明清教徒与斯图亚特王朝、耶稣会会员与那些不再忠顺于教皇的君主之间的对抗是合理的。但所有这一切都是路德以前在意大利将近一个世纪自由发展的古典学术之复兴的结果,而不是其原由。文艺复兴的主要动机是精神上的欢愉,是复兴在艺术和思维中曾经出现过、但后来由于无知和迷信蒙住了我们的心灵而失落的那种丰富而自由的精神。

人们发现,希腊人专注的问题不纯粹是文学和艺术,像哲学、几何学和天文学这些学科也受到关注。因此,这些学科是很受人尊重的,但其他学科更容易的产生问题。医学确实由于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名声而高贵起来;但在中间阶段它似乎仅限存在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之间,且同巫术纠缠在一起。因而出现诸如巴拉塞尔士如此暧昧声名的人。化学的境况更糟,而且在18世纪之前很少受到重视。

这样就带来有关希腊文和拉丁文的知识,连同对几何学或许还有天文学的一知半解被看作是一个高尚绅士有文化教养的条件。希腊人轻视几何学的实际应用,只在他们衰败时,他们才发现以占星学伪饰的天文学的用途。16和17世纪主要是以希腊人的公正态度去研究数学,那些由于同巫术联结在一起而贬低了自身价值的科学相对说受到忽略。贯穿整个18世纪的是更广博和更实用的知识观念的逐渐变迁。就在这个世纪末,这一观念由于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机器增长的影响而加速形成。法国大革命给绅士式的文化以沉重打击,而机器增长为非绅士式的技艺的应用提供了新的和令人惊讶的广阔空间。过去的150年中,人们对“无用的”知识的价值产生愈来愈强烈地质疑,而且他们逐步相信,唯一有价值的知识是可应用于部分社会经济生活的知识。

在法国和英国这样具有传统教育制度的国度,关干知识的功利主义的观点,只是在某些方面盛行。例如它们的大学虽然有中文教授,会读中文古典作品,而对开创现代中国的孙逸仙的著作并不熟悉。也有些人知道古代史,因为记叙古代史的作者的文体是高雅的,这就是指止于亚历山大在希腊和尼禄在罗马的历史,但他们拒绝去了解后来更为重要的历史,因为记叙后来历史的作者文笔太拙劣了。即使在法国和英国,这种古老的传统也濒临消逝,而在俄国和美国这种新兴的国家,这一现象是完全过时了。例如在美国,教育委员会指出有1500个单词是大多数人用于商业交往的,因此他们提议在学校课程中所有其他单词要避免使用。美国人发明的基础英语走得更远,把必备的字数减化为800个单词。把语言看作具有某种美学价值的概念正在消失,而且人们逐渐会把单词的唯一目的视为传递实用信息。在俄国,追求实用的目的比美国更为明确:教育部门所传授的都是服务于教育或政府的某种明确的目的。逃避这种目标的唯一方式是由神学提供的:宗教圣经必须由某些人从德文原本进行研读,又有少数教授必须研究哲学,以便为辩证唯物主义辩护,抑制资产阶级形而上学家的批评。但由于已比较稳固地建立了正统模式,即使这点微窄的逃路也将被封闭。

无论何处,知识渐渐被看作是自身无益的东西,也不是开拓整体人生的博大仁慈襟怀之工具,而被看作只是工艺技巧的一要素而已。这是科学技术和军事需要而带来的较大的社会一体化的一部分。当今比以往存在着更为紧密的政治和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因此迫使个人生活要迎合其同胞所认可有用的方式需承受的社会压力也比以往更大。教育制度,除了那些专为富人设置的,或者像在美国自古以来保存下来的惯例外,不允许

自作主张去支配经费,而必须服务于传授技艺和灌输忠诚等有用目的,以使国家满意。这正是导向建立义务兵役制、童子军、政治党派组织和靠新闻媒体散布政治情绪此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现在比过去更了解我们的同胞,如果是有美德的人,我们更想为他们行善,而且无论如何也使他们为我们行善。我们不想有谁过着懒惰逸乐的生活,无论他过的这种生活

多么高贵文雅。我们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做些有益于伟大事业的事情(无论这种事业可能是怎样的);有许多坏人愈来愈反对这种事业,我们应该加以制止。因此我们没有闲心去获取任何知识,除非我们认为是重要的,于我们有益而值得为之奋斗的知识。对于狭隘的功利主义教育观,有许多话可说。在开始谋生之前,人们没有时间去事事都学,无疑“有用的”知识是最有用的。它建立了当代世界。没有它,我们就没有机器、摩托车、铁路、飞机;进一步说,我们就不会有现代的广告和宣传事业。现代知识已带来人们普遍健康状况的大大改善,与此同时也发现了如何使用毒气去毁灭大城市的方法。周以往比起来,我们今日世界最明显的特点在于“有用的”知识。迄今没有一个社会充分拥有这类知识,但不可置疑,教育必会不断增进它。

同样必须承认许多传统文化教育是愚蠢的。儿童花很多年的功夫去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法,而终究既不能也不想(除了一小部分之外)去读希腊文或拉丁文著作。从各方面考察,现代语言和历史比拉丁文和希腊文更可取。它们不仅更有用,而且能在更少的时间内给予更多的文化知识。对于一个15世纪的意大利人来说,由于事实上每一点都值得阅读,如不用他自己的语言,就要用希腊文或拉丁文,这些语文都是文化入门必不可少的关键。但此后,各种现代语文的伟大文学作品出现了,文明的进展如此迅速,使得古代知识在解释当今问题上,比起现代国家和关于这些国家的最近历史的知识更少用。知识复兴时值得赞扬的古典教师的观点,逐渐变得过分狭窄,因为这种观点忽视了15世纪来世界的变更。因而可以说,不仅是历史和现代语言,连科学在正确的指导下也对丈化有所贡献。从而,教育除了直接的实用目的外,还应有其他目的,不必为传统课程辩护。当我们对实用和文化这两方面作充分的考虑时,会发现这两者并不像它们的狂热拥护者所认为的那样不相容。

然而,除了文化和直接效用能被联结起来的情况外,还有对技术效用并无种益的各种不同的间接效用。我认为现代世界的某些最坏状况,能够通过这种知识的巨大鼓舞和减少无情地追求纯粹职业能力而得以改善。

当自觉的行动完全集中于某一确定的目的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最终的结果是伴随某种精神上的混乱而失却平衡。战争期间,控制德国政策的人犯错误,例如,由于发动潜水艇战使美国站到同盟国一边,任何人稍微了解就可看出其中之不明智,但他们由于精神上专注于一点,又缺乏冷静的考虑,以致未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样的事也会在那些把长期紧张状态加诸于自发冲动而费力工作的人群中发生。日本帝国主义者、俄国共产主义者和德国纳粹分子都曾出现过或现在仍存有这种紧张狂热,这就是由于在他们的精神世界中为完成某种任务而过度紧张,当狂热分子设想着任务重要得可实施时,其结果可能辉煌一时;但在多数的情况下,狭隘的眼界会使某种有力的抵制力量混灭,或者使得所有这样的力量遭到惩罚与非难,如同是魔鬼的行为。成年人像儿童一样需要娱乐,这就是说,在现时的享乐之外还需要毫无目的的活动时间。但如果娱乐要合乎自的,就必须在工作之余去寻求快乐和兴趣。

现代城市居民的娱乐方式愈来愈趋向消极的和集体的,而且也趋于懒散地观看他人的技艺活动。无可怀疑,此种娱乐方式比没有要好,但是总不如那些受过教育而具有的与工作无关的广泛的智力兴趣。由于机器生产改善了人们的经济状况,人们的闲暇增多了。除了那些有充分的智力活动和兴趣的人外,闲暇往往使人厌倦。由此,闲人要想过得愉快,必须受教育,必须提高自己的心灵涵养和接受具有直接实用性的技术知识的教育。

在探求知识中,文化素养若被融化而获得成效,必能构成人们思想和欲望的特性,并使它们至少有一部分同广阔的非个人的事情相连,而不是仅仅同个人直接的重要事情关联。当人们凭借知识而获得某种能力时,他会以有益于社会的方式运用这种能力,这是完全可以想像的。狭隘的功利主义教育忽视了人的理想训练与技术训练的同等必要性。未经训练的人性中存在着许多野蛮因素,它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或轻或重地表现出来。如小学生中欺辱新生,或戏弄那些穿着特别的人。很多妇女(还有不少男人)背后说长道短,令人烦恼。西班牙人喜欢斗牛,美国人喜欢打猎和射击。同样残酷的冲动以更严重的形式展现在德国对犹太人的残杀和俄国对富农的迫害。所有的帝国主义为残酷的冲动提供了机会,而在战争中则变成神圣的国民天职之最高典型。

现在必须承认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时也是残忍的,但我认为他们比起那些心灵未经开化的人,较少如此。行凶斗殴的人在学校里学习很少能达到中等水准。当一件私设公堂的事情发生时,其魁首几乎都是些无知的人。这并不因为精神教养能激发积极的人道主义情感,尽管也可能如此;相反地这是由于它所带来的是除了虐待他人之外没有其余兴趣,除了支配他人外没有其他自尊之来源。最为人们普遍向往的两件事情就是权力和颂扬。一般说来,无知的人只能诉诸粗野的方式来获得这两者,包括体力上的征服。文化教养提供给人的是很少有害的权力形式和较多使自己受到称赞的有价值的方式。对于改变这个世界来说,伽利略所做的比任何君王要多,而他的力量远远胜过那些迫害他的人。因而,他也无需反过来成为一个迫害者。

也许“无用的”知识最重要的优点是能促动心灵沉思的习惯。现在世界上有许多人遇事过分轻率,不仅行动之前没有经过周密考虑,而且对有的行动从智谋上加以考虑也难以进行。在这个问题已,人们以各种奇异的方式表现出他们的偏见。靡菲斯特对年轻的学生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是常青的。人们引证这句话时,都以为它似乎是歌德的格言,当作他认为魔鬼会对一个大学生说此话似的。哈姆雷特被看作“思而不行”的严肃告诫者,然而没有人认为奥赛罗是“行而不思”的告诫者。柏格森之类的教授对一般人持着势利眼,极力贬低哲学,说什么生命至少就像一队骑兵冲锋,就我看来,我认为当行动是出于对宇宙和人类命运的深刻了解,而不是出于野蛮的浪漫冲动而失衡的自我肯定时,它是最好的。在思想上而不是在行动上去寻求愉快的习惯,是对抗愚昧无知和过度权力欲的一种保护措施,是在不幸中保持镇定、在忧虑中保持平静的一种方法。禁闭于自我的生命可能迟早会变得痛苦不堪;只有透过宽广而较少的烦闷的亮窗,生命之中较为悲惨的部分才能变得坚韧。

心灵的沉思习惯具有遍及从最浅薄到最高深之处的优点。例如从挨跳蚤咬、火车误点或与贸易同行争吵等这些小苦恼开始。这样的烦事似乎很不值得做出英雄主义行为的反应,或者像对待人类暂时病害一样无可奈何,然而它们对人的影响却破坏了许多人的善良习性和生活乐趣。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从一些奇特的知识中找到不少安慰,这类知识与这种现时的苦恼有着确实或空想的关系;即使没有这种安慰,也能从人们的思想中当下消除这种苦恼。当我们受到气得脸色发白的人攻击时,想想笛卡尔《论情感》中题为“为何那些气得脸发白的人比那些脸发红的人更为可怕”的一章,就会感到欣慰。当一个人对于寻求国际合作之困难感到不耐烦时,如果他正好想起已故的路易九世在参与十字军圣战前,与《天方夜谭》中作为世界半数邪恶的黑暗源泉“山岳老人”结成同盟时,这种情绪就会消失。当资本家的贪婪成为压制时,人们可能从对布鲁特斯的追忆里得到突然的安慰。这位共和主义美德的典范,以利率40%贷款给一个城邦,而当它无法付出利息时,他竟雇佣一支私人军队将该城包围。

奇妙的学习不仅能减少不愉快的事,而且,能使事情变得更愉快。我喜爱挑杏,是因为我知道它们早在汉朝时就首先在中国培育起来了,后经卡尼斯边王扣押的中国人质传入印度,不知何故又传入波斯,公元一世纪时到达罗马帝国;“杏”这个字与“早熟”一字同出于拉丁文,因为杏成熟较早,而字首A是由错误的语源学而误加上去的。所有这些都使得这种水果品尝起来益为甘美。

约在100年前,一些好心的博爱之士创立社会团体,以“传播有用的知识”为目的,这样一来人们不再欣赏“无用的”知识之美味了。有一天我偶然翻开柏领的《忧郁症的解剖学》,当时我正受到那种情绪的威胁;我了解到有一种“忧郁的质料”,但有人认为它可能是由四种体液产生的,“盖伦认为它可能仅由三种体液(除去粘液之外)产生的,瓦勒利奥斯和米兰德坚决持此意见,佛席斯和蒙塔尔特斯也这样认为。他们说:‘名的如何变成黑的呢?”尽管有这种无法回答的主张,但有如柏领告诉我们的,撒克逊的海克力斯·卡丹·圭安奴鲁斯和劳伦秀斯却持相反的意见。受到这种历史性回顾的安慰,无论是由四种或三种体液引起的,我的忧郁被驱散了。对于过度热情的治疗,我想指出比上述古代争论过程更为有效的一些方法。

虽然文化上初浅的快乐足以解除实际生活中的一般苦恼,而沉思更为重要的功用则关乎生命的灾难、死亡、痛苦、残忍以及国家民族陷入不必要的悲惨状况。独断的宗教已不能再带来慰藉,为了使生活不趋于黑暗、枯燥,不致充满肤浅的自我肯定,必须寻求某种可以代替的东西。现今世界充斥着以自我为中心的愤怒群体,其中没有一个能具备全人类的整体眼光,每个群体都于可文明毁灭,而不愿作丝毫的让步。对于这种偏狭,任何专门教育都不能提供解救的办法。因为它属于个人心理上的问题,解毒良方应求之于历史学、生物学、天文学以及一切无碍自尊心、相反能让个人以合适的眼光看待自己的那些学科。需要的不是这样或那样的特殊的片断知识,而是足以激发整体人生目的概念之知识:艺术与历史,对英雄人物生活之了解,以及对人类在宇宙中极其偶然而短暂的地位的了解——所有这些都同人类特有的自做心情相联系,即经验与理解的能力。崇高的感情和透彻的思考力。从广阔的认知能力和无私的感情结合中最易产生出智慧来。

在所有时代,人生充满着苦痛,在我们今天较前两个世纪人生苦痛更甚。为了逃避痛楚,驱使人产走向卑琐,走向自欺,走向创造出大量超个体的神秘事情。然而,这些短暂的慰藉只不过是增加长期受苦的源泉。个人与公众的不幸只能靠意志与智力的交互作用来控制:在意志方面是拒绝回避不幸或接纳一项不切实际的解决方案,在智力方面是认识它,如果能补救则寻求补救的办法;如果不能补救则根据对它的关系的看法,将它视为不可避免的而接受它,并且记住那些存在于它之外的其他地区、其他时代和星空的深远之处,使得它变得可以忍受。三、建筑与社会问题

建筑,从最早的时代起,就有两个目的:一方面是纯粹功利主义的,即提供温暖和保护;另一方面是政治性的,即以层层巨石表现出来的荣耀的方式,强加某种观念。前一个目的,作为穷人的居所,已很足够;但天神的庙宇和帝王的宫殿,其设计要激发地上趋附者们对天上权力的敬畏。在少数情况下,颂扬的不是个别的君王而是群体:雅典的卫城和罗马的主神庙显示出那些高高在上的城市的赫赫威耀,以教诲臣民和盟友。在公共建筑中,当然要考虑美学价值;后来,富豪和皇帝的宫殿也要求建造华丽,但农民的茅舍或城市无产者摇摇欲坠的住房,就不能将此作为目的。

在中世纪,尽管社会结构有较大的复杂性,建筑中的艺术动机同样受到限制。实际上,大人物的城堡更是如此,因为其设计目的出于军事抵御,如果展现美观,那纯属偶然。中世纪最好的建筑物,领先的不是封建制度,而是教会和商业。大教堂展示了上帝和主教们的荣耀。英国和落后国家间的羊毛贸易,直使英国国王和勃民第的伯爵俯首听命,这种交易虽在英国许多市场上不无勃勃生机,但更多的是在弗兰德壮观的布业馆和市政大厦体现着傲气。只有在意大利,这个现代富豪统治的发源地,商业建筑才达到了完美。威尼斯,这个大海的“新娘”,使十字军流连忘返,使联合起来的基督教世界的君主们五体投地,在行政长官和商业王子的宫殿中创造了庄严美的新模式。不像北方的乡村贵族,威尼斯和热那亚的城市权贵们不需要孤单和防御,他们毗邓而居,把这两座城市装扮得让走马观花的游人看每样东西都一目了然,光彩夺目,美仑美免。尤其在威尼斯,隐藏肮脏是很容易的:贫民窟都隐蔽在曲径幽巷之间,不可能被坐在耶据船上的人们见到。富豪统治阶级从未达到如此全面而完美的成功。

在中世纪,教会不但建造大教堂,还建造另一类与我们当今需要更为相关的建筑:修道院、神学院和大学。这些建筑都根据共产制的形式,为了一种和平的社会生活而设计。在这些建筑物中,个人的每样东西都是朴素和简单的,属于公共的则都是华丽和宽敞的。一个僧侣只要一间结实和简朴的密室就心满意足;厅堂、礼拜堂和餐室的异常华美却显示出团体的尊贵。在英国,庙宇和修道院保存至今,主要供游客观赏,但在牛津和剑桥的大学,依然是国民生活的一部分,保持着中世纪共有制之美。

随着文艺复兴传播到北方,法国和英国粗俗的贵族们便着手策划,以求获得意大利富人们的那种光辉。美第奇家族把一些女地嫁给国王、诗人。画家,阿尔卑斯山北部的建筑家效仿佛罗伦萨的模式,贵族们以乡村住宅取代了城堡,显示出优雅和文明的贵族阶级新的安全感,而不必担心外来的袭击。但这种安全感被法国大革命破坏了,从此建筑的传统风格失去了活力。在旧权力苛延残喘的地方,它们也一息尚存,这在拿破仑对罗浮宫的增建部分中可以看出;但这些增建部分有一种庸俗的华丽气,显示着不安全感。他似乎竭力想忘掉他母亲用蹩脚的法语不断给他的教诲:“上天给予的就是珍贵的。”

在19世纪,分别由于机器生产和民主的个人主义,有两种典型的建筑式样:一方面是带烟囱的工厂,另一方面是一排排工人阶级家庭居住的小屋。工厂代表工业化带来的经济组织,小屋代表社会的分散性,这是个人主义的人们的理想。在地租昂贵的地方,却建造巨大的建筑物,它们只是一种建筑的而不是社会的统一性;它们都是些办公室、公寓和旅店的街区,其中的居民不能形成像一所寺院里僧侣们那样的群体,而是尽可能地力图保持自己的独立。在英国,在地价不太高的地方,一户一房的原则一直保持着。当人们乘坐火车行近伦敦成任何一个北方大城市的时候,经过的尽是布满这等住房的无尽头的街道,这儿每座房屋就是个人生活的中心。公共生活根据各地方的特点,由办公室、工厂或矿山设置。家庭以外的社交生活,如果建筑上能提供这种可能,全是经济性的,非经济性的社会交往只能求之于家庭里进行,或者干脆没有。倘若一代人的社会理想可由其建筑的审美质量上判断出来,那最近的100年代表了人类触及的最低点。

在工厂和一排排小屋之间,表明现代生活一种奇怪的不协调。当生产逐渐变得关系到大规模社会群体的时候,我们对政治和经济领域以外的每件事总的看法,却有越来越个人化的倾向。不但在艺术和文化上如此,这里崇拜自我表现导致对每一种传统和墨守成规的反抗,而且——也许是对过度拥挤的反作用——也反映在普通男子与许多普通妇女的日常生活中。必须有社会生活,这就产生了行业的组织;但在家里,每个家庭只求独处,“保证自我”c 妇女们说,她们的丈夫则乐意她们坐守家中,等待一家之主的归来。妻子们能够承受这些感情,甚至愿意要单独的小房子,单独的小厨房,单独做辛苦的家务,当孩子离开学校后照顾好他们。工作是艰辛的,生活是单调的,妇女在自己的屋里简直像个囚犯。然而,无论这一切使得她的神经紧张,她宁愿过一种更为社会化的生活,因为分离孤单需奉献她的自尊。

选择这一建筑形式是和妇女的状况相关联的。尽管倡导男女平等和妇女的选举权,妻子的地位,在工薪阶层中,较之过去一直没有什么变更。妻子仍然依靠她丈夫的收入,虽努力工作,仍无工资可得。作为家庭主妇,她喜欢有个家来操持。想有施展个人创造精神的空间,这是人之常情,对她来说,除了在居家之中,别无出路。从丈夫这方面来说,则非常乐意看到他的妻子为他工作,在经济上依赖他。况且,他的妻子和他的屋子更能使他喜好财产的本性得以满足,其他不同形式的建筑是不可能实现这一点的。由于夫妇间的独占意识,丈夫与妻子即便任何时候都希望过一种更广泛的社会生活,可是每人又都乐于看到对方最好没有接触异性的机会,以免出现“第三者”。为此,尽管他们的生活面狭窄,妇女不必要地勤劳终日,谁也不奢望有其社会生存不同的组织形式。

如果婚后妇女一无例外地走出家门,工作谋生,这是一条准则的话,所有这些会有所变化。在职业阶层中,已有不少独立工作去挣钱的已婚妇女,一些大城镇提供了方便,使她们得到想要的东西。这类妇女需要的是服务型的公寓或是一个公共厨房,以解饮食之忧,还需一个托儿所,在上班时间内照看孩子们。从传统的观点看,人们认为一个必需在外工作的已婚妇女是会很悔恨的,工作一天结束回来,如还有许多家庭主妇所要做的工作等着她做j她很可能严重过度工作。但是如果能有建筑上的合适形式,妇女们可从大部分的家务和照顾孩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对她们自己、她们的丈夫和孩子都有好处。由此看来,职业工作代替妻子和母亲的传统义务,一定受益无穷。每一个旧式妻子的丈夫,用一个星期去试试接替他妻子的事务,对此一定会深信不疑。

妻子以工资为生的工作决不是现代型的,因为它是不计酬报的,但事实上其中许多部分是不必要的,其余的大部分可分配给不同的专业人员。但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对建筑进行变革。问题在于确保具有和中世纪寺院同样共有化的有利条件,但不是独身生活;那就是说,必须有设施来满足孩子们的需要。

每一个工人阶级的家庭都是自给自足,无论是一座单独房屋的形式还是一幢公寓大楼中几个房间的形式,在目前这样的制度下,让我们首先考虑一下不必要的不利之处吧。

最严重的弊端落在孩子们的身上。在学龄前,他们得到的阳光和空气少得可怜;他们的食物是由一个贫穷、无知、忙碌的母亲供应的,她无法给成人做一种饭菜,而给孩子们做另一种饭菜;当孩子们的母亲做饭与做家务时,他们常常妨碍她,结果使她厌烦之极,把孩子们挨打一顿,也许随后再拖拖哄哄他们;他们从没有自由、空间、环境,在其中他们的自然活动是无害的。这些状况,综合起来,很容易使他们生佝偻病、神经过敏、感情压抑。

作为母亲的弊端也是极为严重的。她不得不把保姆、厨师和女仆的事务集于一身,而其中任何一种她都未受过训练;做起这些事情她几乎不可避免地很笨拙;她总是精疲力尽,孩子们对她是一个烦忧而不是快乐的源泉;她的丈夫停下了工作,就无所事事,可她从来没有空闲;结果,几乎不可避免地,地变得容易发怒,心胸狭窄、满暖妒忌。

对男人来说,不利的情况较少,因为他较少在家。但当他在家的时候,他不大可能会欣赏妻子的牢骚和孩子们的恶行;很可能,当他应该责难建筑的时候而责怪起他的妻子来,晦气的后果则随着他祖鲁的程度而异。

当然,我并不是说会普遍发生这类事情,但我要说,当不发生的时候,在母亲身上必需有异常份量的自我约束、智慧和体力。很显然,一种要求人类罕见品质的制度只能在罕见的情况中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制度的弊病,不能因在少数的事例中未曾出现而不予承认c

一下子要解决这些麻烦,唯一需要的就是把共有化的因素引入建筑中去。单独的小屋,每幢楼有自己厨房的公寓都应拆除。在原地再建造一座座高楼,这些建筑群围着一个四方的中央广场,南部一侧要低些,让阳光照进来。要有一个公共的厨房,一个宽敞的食堂,还有供娱乐、集会及放映电影的礼堂。中央广场应有一所托儿所,建筑方式应考虑不让孩子们容易受伤害或碰伤易碎的物件:不要有台阶,不要有明火,不要有触摸得到的生火炉子c盆子、杯子和碟子应以不碎的材料做成,一般来说,应最大限度地避免那些需要向孩子们说“不行”的东西。天气好,托儿所应在室外活动;天气坏,除非天气最糟的时候,应在一边透进空气的房间里。孩子们的餐饮应在托儿所里,既便宜,又比他们的母亲做的更有营养。从他们断奶后直到入学前,早饭一直吃到最后一餐后,应该都在托儿所里,在那里,他们有自己娱乐的机会,但要有最小量的管理以保证他们的安全。

孩子们的收获会是巨大的。空气、阳光、空间和美食有益于他们的健康;大多数靠工资谋生的人,早年时通常是在大人们的牢骚和禁斥声中生活的,现在孩子们自由了,从这样的气氛中逃脱出来,这对他们的性格很有益处。自由活动,对一个幼童来说,只允许在一个特殊构造的环境中安全地开展,这在托儿所里几乎不受限制,最终冒险精神和体力训练能自然地得到发展,就像小动物那样。经常禁止小孩的活动是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不知足和胆小怕事的很源,但只要他们生活在成人的环境中,这是完全不可避免的;所以,托儿所既有益于他们的性格,也有益于他们的健康。

对妇女来说,同样有着巨大的有利条件。等到她们的孩子断奶,她们可以全日地把孩子托付给在照料幼孩上经过专业训练的妇女。她们不会有买菜、做菜以及洗刷的事务。像她们的丈夫那样:她们早上出外工作,晚上回到家里;她们有工作的时候,也有闲暇的时辰,不必忙个不停。她们可以在清早和晚间看到她们的孩子,一日不见,分外亲切,而不是整日地伤透脑筋。母亲和孩子们整天在一起,很难有多余的精力再和他们玩耍;一般来说,父亲和孩子们玩耍的时间要比母亲多得多。假如孩子一刻不停地纠缠着大人,即使是最疼爱孩子的大人,也会感到厌倦。但是母亲和孩子一天分开,晚上相聚,比整天厮守在一起要亲热得多。孩子们身体上是疲劳的,但精神上是平静的,在托儿所受到妇女们同等的照顾后,他们将更喜爱母亲的爱抚。家庭生活中留存着美好的东西,烦恼和有伤感情的事却没有了。

男人和妇女同样可逃脱在狭小难堪的房屋的限制,进入宽大的、建筑上可能和大学礼堂一样华美的公共房间。美丽和空间不再是富人们的特权。由于关闭在斗室中而产生的家庭纠葛常常使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这种情况已不复存在了c

所有这些都是建筑变革的结果。

一百多年前,罗伯特·欧文的“合作四合房”遭到很多人的讥笑,而它是让雇佣劳动者获得团体生活之有利条件的尝试。虽然在那种极度贫困的时代,这一设想似乎太早,但其中许多部分现在看来,倒是可行和合乎需要的。在新拉纳克,他自己可以根据非常开明的原则建立一个托儿所。然而那里的特殊环境使他被误导了,把他的“四合房”看作生产单位,而不是仅仅居住的场所。工业化的潮流从一开始就太看重生产,而忽视消费和日常生活;这是强调利润的后果,它只和生产挂钩。其结果就是。工厂日益科学化、分工走向最大限度的极点,而家庭依旧是非科学化的,把最零散的劳动堆积到超负荷的母亲头上。这是谋利动机至高无上的自然结果;而最杂乱。最无组织、根本不能让人满意的人类活动部门就是那些从中得不到经济利润的部门。

可是,必须承认,对于我一直在提议的这种建筑变革,最有力的阻碍来自雇佣劳动者自身的心理。尽管吵闹喧嚷,人们总是喜欢其“家”安全独立,在这里,他们的自尊心和占有欲才能满足。独身的共有化的生活,像在寺院里面,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婚姻和家庭才导致孤立的本性。我不认为独家烹饪,除非在个别场合使用煤气灶外,在满足这种本性方面是确实必要的;我相信一间备有自己家具的个人房间,对于习惯于此的人们已经足矣。但要改变积司总是困难的。然而,妇女对于独立的愿望可能逐渐引导她们走出家门去谋生。这样,反过来可能使我们去考虑这样一种制度,对于她们看来是合乎需求的。目前,男女平等主义在雇佣劳动者阶层的妇女中间,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但如不是法西斯的劣行,它是可能得以增强的。也许到时候这种动机可以导致妇女偏好共有化的烹饪和托儿所。期待变革的愿望不是来自男子。靠工资生存的男子,即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很少能看到他们妻子地位改变的必要性。

当失业仍是一种严重的祸害,当不了解经济原则仍普遍存留的时候,已婚妇女的就业当然会遭到反对,好像就是她们抢走了那些失业者的饭碗。由此,已婚妇女的问题和失业问题联系起来,如没有非常发达的社会主义,这或许是很难解决的。不过,无论如何,我一直加以倡导的“合作四合房”的建造必将到来,大规模地、而且作为巨大的社会主义运动的组成部分,因为单纯的利润动机决不能使其实现。从而,只要对于利润的欲望支配着经济活动,孩子们的健康和品质以及主妇们的神经仍需深受其苦,这种动机使得有些事情可以做到,有些则不能;在无法做到的事情中间,就有工薪阶层的妻子和子女的福利,再有——看上去似乎是更像乌托邦式的——美化郊区。但尽管我们认为郊区的丑陋是理所当然,犹如3月的风和11月的雾那样,事实上,它并不是同样不可避免的。如果它们由市政的而不是私人的企业建设,有预先设计的街道,在大学院落那样的房屋,它们再不能赏心悦目就没有理由。丑陋,与烦恼和贫困一样,是我们变成私人利润动机的奴隶所付出的一部份代价。四、现代迈迪斯

从小就阅读霍桑《丹格伍德童话》的人,对于迈达斯王和“点金术”的故事都是熟悉的。这位国王,由于爱金成性,天神就赐给他一种物质,凡他手触之物,立刻变为黄金。起先,他是快乐无比,但当他发现他想要吃的东西,还未吞进嘴里,就变成坚硬的金块,他就开始为之犯愁了;而当他吻他女儿的一刻,女儿顿时僵然不动,他也目瞪口呆,于是他哀求天神收回这一赐予。从此,他认识到黄金并非唯一有价值的东西。

这是个简单的故事。但人们发现,要吸取其中教训,实是难乎其难。当西班牙人在16世纪攫取秘鲁黄金的时候,他们认为有必要把黄金保留在自己手里,就设置种种障碍,阻止这种贵金属的出口。结果是,只在西班牙整个国土内提高黄金价格,而在实物方面并未使西班牙比以前变得更加富裕。一个人的自尊也许可以得到满足,如果他觉得较以前有双倍的的钱,但假如一块钱只能购买以前所能买到的一半的实物,那么这种利益完全是抽象的,并无法让他拥有更多的食物、饮食或者更好的房屋或者任何其他实质性好处。英国人和荷兰人的实力比不上西班牙人,只能满足于今日的美国东部,这是一个为人轻视的地区,因为这里没有黄金。但作为一处财富之源,这一地区证明比新世界出产黄金的地方是不可限度地丰饶,在伊丽莎白时代,所有国家都曾趋之若鹜。

作为历史事实,这已是常识,可一旦应用到目前各种问题上,各国政府不免糊涂起来。常常把经济问题看颠倒了,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厉害。从这方面看,战争结束时发生的事情,其荒谬程度,真让人难以相信各国政府中的要员不是从疯人院里出来的。他们要惩罚德国,而历来习惯的方式就是索取赔偿。因此,他们便要索取赔偿,这也未尝不可。但他们要德国付出的数额比德国所有的黄金,或者说全世界所有的黄金都要大得多。为此,毫无疑问,德国人除了以实物偿付外,别无他法:他们只能拿出实物,否则什么也没有。

在这时候,政府突然想到他们有这样的惯例:以一国的出口超过进口来衡量国家的繁荣。一国出口多于进口,这是贸易顺差,否则就是逆差。但若向德国索要的赔偿黄金超过它的支付能力,他们断定是德国和协约国在贸易上会有顺差,而协约国则是逆差。他们发现这会刺激德国的出口贸易,无意间替它做了一件美事,这使他们大吃一惊。对于这个一般的主张,还有其他更为专门的理由。德国能生产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协约国不能生产的,况且德国竞争的威胁到处为人所不满。英国人不要德国的煤,因为他们自己的煤矿工业很不景气。法国人不要德国的钢铁制品,因为他们有新近获得的洛林矿砂,可增加自己的钢铁产量,等等。所以,协约国在决心要德国赔偿以此来惩罚时,同样做出决定,不让以某种特定的方式付赔。

对于这种难堪的局面,他们竟想出了一个错乱的解决办法。他们决定借给德国它所需付出的全部款项。结果协约国是这么说的:“我们不能让你免除赔偿,因为那是对你邪恶的一种公正的处罚;另一方面,我们不能让你赔付,因为这会毁坏我们的工业;为此我们愿意借给你钱,你以后要归还全部贷款。这样,维持了原则,却无损于我们自身。至于你们的损害,我们希望那是日后的事了。”

然而,显而易见,这只能是援兵之计。借款给德国的贷方需要他们的利息,而关于付息一事,与偿付赔款一样,同样遇到了两难。德国人木能以黄金付息,而协约国不希望他们以实物来偿付。因此又不得不借给他们付息的钱。显然,人们迟早会厌倦这种游戏的。当人们把钱借给一个国家,因一无所获而感到厌倦时,这个国家的信誉也就可想而知了。到此境地,对于应得的款项,人们开始索要实际的支付了。然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对于德国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于是破产接二连三,首先起于德国,然后是破产的德国人的层层债主。结果是大规模的萧条、苦难、饥饿、毁灭,以至一系列世人遭受的灾祸。

我并不是说德国的赔偿是我们诸多困境的唯一原因。协约国欠美国的债也有影响,所有的债务,私人的或是公共的,在较低的程度上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借方和贷方被一个高高的关税壁垒分隔了。因而用实物来偿付是很难的。德国的赔偿,即使决不是困境的全部来源,却是一个思想混乱最明显的事例,这一混乱使得处理这样的困境束手无策。

思想的混乱给我们带来了不幸,而这一混乱恰恰是消费者与生产者立场间的混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消费者与一个在竞争体制下的生产者立场间的混乱。当索取赔偿的时候,协约国把自己看做消费者:他们把德国人当作临时的奴隶,替他们效劳,他们则无需劳动,可以消费德国人生产的东西。而在凡尔赛和约签订之后,他们突然想起自己也是生产者,他们索取的德国实物的大量涌进会摧毁他们的工业。他们开始搔头皮,茫然失措,即便他们会聚一道(称之为国际会议),也无济于事。事实很简单:世上的统治阶级太无知和愚蠢了,他们无法想通这样的问题;而且太骄傲了,不肯向可以助其一臂之力的人们请教。

为简化我们的问题,我们设定协约国之一是由一个人组成的、住在一个荒岛上的鲁滨逊。德国人遵守凡尔赛和约,务必要无偿地给他提供所有的生活必需品。但如果他像列强们那样作为,他定会说:“不,不要把煤给我带来,因为它会毁坏我的拾柴工业;不要带来面包,因为它会破坏我的农业和我的虽是原始而巧妙的研磨设备;不要送来衣服,因为我有一个兽皮制衣的初创工业。如果给我送来黄金,我并不介意,因为这不会对我有损害;我会把它放在一个山洞里,它是一无用处的。但是我无论如何可不愿接受可以利用的任何形式的赔偿物。”假定我们想像中的鲁滨逊是这样说的,我们就会认为孤寂已经夺走了他的才智。但这确实是所有主要国家向德国说的话。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个人,发了神经病,大家就以为这显示了出工业方面的聪明才智。

鲁滨逊和一个整体的国家间唯一相关的不同之处,就是鲁滨逊明智地安排他的时间,而国家并不这样。如果一个人不费什么就得到他的衣服,他就不花时间去做衣服了。但各国认为它们应当生产它们所需要的每种东西,除非有某种自然障碍,如气候。假如国家有理智的话,它们会遵照国际协定,安排国家该生产什么,而不试图生产多干自己所能生产的东西。没有人尝试去做他自己的衣服、鞋、食物、房屋等等;他很清楚,假如他这么做,只能满足于一个很低的生活水准。但是各国还未明晓分工的原则。如果他们明白,本可以让德国偿付某些各类的实物,自己则不必去生产这些实物了。从工作队伍退出来的那些人,可以用公共资金教给他们另一种行当。不过这需要生产的组织化,这同商业中的正统观念正是相反的。

对于黄金的迷信真是坚固得令人难以理解,不仅在那些从迷信受益的人身上,而且也在让迷信带来不幸的人身上。1931年秋天,当法国人迫使英国人放弃金本位时,他们料想是在害英国人,而英国人大多数也待相同意见。一种羞耻之感、有如国耻,席卷英国。然而所有最高明的经济学家一直主张放弃金本位,后来的经验证明他们是对的。实际管理银行的人是如此无知,使得不列颠政府被迫做出有利于英国的事情,而只有法国的不友好使英国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在所有素称有益的职业中,最荒唐的是黄金开采了。黄金从南非的地下挖掘出来,非常谨慎地防止被盗和意外,运至伦敦、巴黎或纽约,到那里再放到地下,保存到银行的金库里。这与留在南非的地下并无两样。只要认为它们偶尔才使用,它们也许在银行的储备上有所效用,但一旦实施政策,决不让它们低于某个最小数额,那这难物品就等于不存在了。如果我说我要储蓄100镑,以作未雨绸缎,我会是个聪明人。但假如我说,无论我贫困到如何地步,我决不花费这100镑,那样它就不是我财产中的有效部分,这等于我可以把它扔掉。假使在任何情况下不动用它们,有关银行储备的状况确实就是如此。国家信誉的任何部分仍然依据实际的黄金,当然这仅仅是野蛮状态的一种残余。一国之内的私人交易,黄金使用已经消失。战争前,小额交易还使用黄金,但战争后成长起来的人们,很少一睹金币的风貌了。然而由于某种稀奇古怪的谎言,人们仍然认为,每个人财政上的稳定性依靠国家中央银行的黄金储备。战争期间,潜水艇运送黄金变得异常危险时,这样的奇谈走得更远。在南非开采出来的黄金,人们认定有的运到美国,有的运到英国,有的运到法国,但实际上它们都留在南非。为什么不把这个奇谈说得更离奇些,说黄金已被开采,而仍安然地躺在地下呢?

从理论上说,黄金的好处在于为防止政府的不诚实提供一种保护。如果有办法迫使各国政府在危机中守住黄金不放,那就很好,但事实上每当适合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他们就弃之不顾了。所有参与这场战争的欧洲国家都使它们的货币贬值,以此就抵消了他们一部分债款。德国和奥地利以通货膨胀的方法抵偿了他们的全部内债。法国把法郎降到以前价值的1/5,从而赖掉了以法郎计算的4/5的政府公债。英镑只值以前的3/4左右,俄国人坦白地声称他们将拒偿债款,不过大家认为这行为恶劣:体面的赖债需要一定的礼节。

事实就是,政府像其他人那样,如果有利可图,就偿付债款,否则就听之任之。一种纯粹合法的保证,例如金本位,在紧张的时候一无是处,在其他时候则毫无必要。就私人而言,只要他很想再贷款而且能够借得,就以为诚实是有益的,但当他信誉毁坏时,他可能认为最好是逃债了。一个政府对待自己的国民和对待其他国家,持着木同的态度。它自己的国民受其左右,所以对待他们无诚实可言,除了要求再向他们借款。战后的德国,当国内负债毫无希望的时候,它就是让货币贬值,这样消除全部的内债。但外债则是另一回事了。当俄国人拒付其它国家的债务时,不得不面对整个文明世界的战争,并夹杂着一种凶猛而敌对的宣传。多数国家并不是处于面临这类事情的境地,所以对于外债就谨慎行事。就是这一点,而非金本位,在贷款给各国政府的时候提供了安全。这种安全是糟糕的,但要直到成立一个国际政府才能做得更好。

经济交易依靠武装力量的程度往往是不能实现的。财富的占有权一部分是以商业技巧取得的,但这样的技巧只有在陆军或海军威力的框架里才有可能。正是使用武装力量,纽约被荷兰人从印第安人那里夺过来,从荷兰人那里落进英国人手里,又被美国人从英国人手里夺回。当在美国发现石油时,它属于美国人民;但当石油在某一个不太强大的国家中发现的时候,它的主权或这或那会为列强们所获得。达到这一目的过程往往是隐蔽的,但在其幕后,却隐藏着战争的威胁,双方能够奉行谈判,正是这种潜在威胁的缘故。

石油现象同样可以应用到货币和债务里去。当货币贬值或拒付债款有利于政府时,它就这么做了。诚然,一些国家费力地宣扬偿付一国债务道德上的重要性,仅仅因为它们是债权国。它们让债务国听从于它们,是因为它们的实力,而木是因为它们道德上的说服力。故此,只有一种方法去获得稳定的货币,那就是要有一个实际的而非形式上的单独的国际政府,它具备独有有效的武装力量。这样的政府会关注一种稳定的货币,而且能够发行一种有稳定购买力的货币,和实物的均值保持一致。这是一种唯一的真正的稳定性,而黄金并不具备。在紧张的时候,即使最强大的国家也不会坚持以黄金为准。因而,从任何一方面看,认为黄金可成为一种稳定货币的主张都是虚妄的。

某些自认精明的现实主义者反复告诉我说,生意人想的总是致富。观察之余,我却深信这些向我提出这种定论的人,远非是现实主义者,而是感情用事的理想主义者,他们对于生活其中的世界上明显的事实却熟视无睹。假如生意人真的更想自己致富而宁愿他人受窘,这个世界很快会变成天堂。金融和货币给出了一个极好的例子。从总体上说,商业社会有一个稳定的货币和信誉上的安全感,对它显然是普遍有利的,要获得这两种迫切需求的东西,显而易见,世界上必须只有一个中央银行,且只有一种货币。它应该是一种纸币,并将之管理得使其平均价值尽可能地保持稳定。这样一种货币不需要依据黄金储备,而是依靠国际政府的信誉。这个政府独一的中央银行就是其金融机构。所有这些,连孩子们都会明白。然而生意人却没有加以拥护。为什么?就是因为国家主义,就是说,他们要使外国人贫穷,更急于让自己富起来。

另一个原因是生产者的心理。金钱的用处仅仅在于可以购买实物,这是老生常谈,然而很少人从感情上及理智上确信这一常识。在几乎每次交易中,卖者比买者更为得意。如果你买一双鞋子,推销术的全部设置移过来在你身上启用,销售鞋子的人感到他好像赢得了一次小小的胜利。另一方面,你并不自言自语:“好了,总算处理了那些不净的纸条,它们既不能吃,又不能当衣服穿,却换来了一双美丽的新鞋。”同销售一比,我们把购买看做无关紧要。唯一的例外是在供应受到限制的情况。一个买进一幅古代名画家作品的人比出售的人更为欣喜;但当这位古代画家活着的时候,无疑他售画要比他的主顾买画更为高兴。我们所以宁愿售出而不愿购入,心理上的原因是我们宁要才能,而不要欢乐。这不是一个普遍的特性:铺张浪费,在短促的生命中尽情享乐。但这倒是一种特色:生机勃勃,成功在望,在竞争的时代这一代人赋予了崭新的风格。当大部分财产是来自继承的时候,生产者的心理比不上现在的位置。就是那一生产者的心理,使人对于售出比购入更为急切,导致各国政府卷入那种可笑的图谋,想创造这样一个每个国家都售出而无国家购入的世界。

经济关系与其他大多数关系不同,这一情况使得生产者的心理复杂化了。假如你生产和销售商品,有两种人对你特别重要,那就是你的竞争者和你的主顾。对你有害的是你的竞争者,而你的主顾对你有益。你的竞争者一目了然,且为数较少,而你的主顾分散四方,且大都是不相识的。所以,你倾向于意识到你的竞争者更甚于你的主顾们。在你自己的群体里情形也许并非如此,但在涉及国外团体的场合,事情几乎都是这样,因此在我们的眼里国外团体被认为有害于我们自己的经济利益。保护关税的信条,其源即出于此。外国被看作生产上的竞争者而不是潜在的主顾,因此人们宁愿失去外国的市场以回避外国的竞争。从前一个小镇上有个屠夫,被其他屠夫弄得怒火冲天,因为他们抢走了他的顾客。为了加害于他们,他促动镇上的人们相信素食主义,但令他吃惊的是,结果他自己也深受其害了。此人的愚蠢似乎难以置信,然而比起所有的强国来,他的愚蠢也不算什么。人们都看到对外贸易使其他国家富起来,于是他们就筑起关税壁垒未破坏外贸。所有人都吃惊地发现他们害了竞争者,同样也害了自己。没有一个人记得贸易是互动的,外国买东西给我们的国家,同样也直接或;司接地向我们购买东西。他们想不起这些事情,其原因就是对于外国的憎恨已使他们没有清醒的头脑去考虑与外贸相关的问题了。

在不列颠,自战争结束以来,贫富之间的冲突一直是党派分裂的基因,并使得工业家不懂得货币的各种问题。由于财政代表财富,富人们踉在银行家和金融家的后面成为了一种潮流,但事实上银行家的利益和工业家的利益是针锋相对的:资金紧缩对银行家适合,却损害了英国的工业。我毫不怀疑,假如以工资为生的人没有选举权的话,战后的英国政治一定会包含金融家和工业家之间激烈的争斗。而过去则是金融家和工业家联合起来,以对付雇佣劳动者,工业家支持了金融家,却把国家带到毁灭的边缘。最后由于金融家被法国人击败而得到了挽救。

在整个世界,不仅在不列颠,在最近几年内,财政的利益一直和全体公众的利益相背离。这种状态自身不可能改变。如果处理财政仅仅考虑金融家的利益,而不顾对其余人的后果,一个现代社会是不可能繁荣的。假如确是如此,那么听任金融家不顾一切地去追逐私利,就是不明智的。办一个博物馆,也许可以照顾到馆长的利益,当有人向他提出一个合理价格的时候,让他有权出售馆中的物件。在某些活动中让私人受益的动机,从总体上看,可以促进普遍利益,可有些活动并非如此。不论过去是怎样的状况,当今金融肯定是属于后一类的。其结果就是日益需要政府对金融的干预。有必要把金融和工业组成一个整体来考虑,目标在于充分重视整体的受益,而不是单独照顾金融界的利益。当两者各自独立的时候,金融比工业更强有力,但工业的利益比金融的利益更符合全社会的利益。世界被金融过份的权力引入如此困境,其缘由即在此。

在少数人获得支配多数人权力的地方,某种迷信一直帮了他们的忙,这种迷信使大多数人俯首贴耳。古埃及的祭司发现预言回蚀的方法,一见到日蚀,就阻战心惊;从此他们就可以勒索礼品和权力,否则他们便得不到这些。帝王被认作“天平’,当克伦威尔割掉查理一世的头颅,人们认为他犯了亵渎之罪。在我们时代,金融家依靠的是对黄金迷信式的敬拜。当百姓一听到黄金储备、纸币发行、通货膨胀、紧缩通货、通货再膨胀和其他这样的行话的时候,就会惊颤得目瞪口呆。他觉得准能侃侃而谈这类事情,一定聪明绝顶,对人家告诉他的那些事情,他也木敢加以询问。他没有认识到在现代的交易中黄金实在只扮演一个小小的角色,可要解释它的功用的话,他就木知所措了。他模糊地感觉到如果他的国家有了大量的黄金,可能比较安全,因此当黄金储备增加时,他就心安理得,而当储备减少时,他就犯愁。

广大民众方面愚味地崇敬这种情况,恰恰是金融家所需要的,这是为了不被民主政治所束缚。当然,他在与舆论打交道中有许多其他有利的条件。腰缠万贯的人能够向大学捐款,从而确保学术上的看法中最有影响的部分屈从于他。高踞财阀统治之首,他自然是所有那些在政治思想上恐惧共产主义的人的领袖。经济权力在握,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向各国布施繁荣或毁灭。但我却怀疑,如无迷信之助,任何一种武器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威力。引人注目的一个事实是,对于一个男子、女子和孩子,经济学尽管重要,它在中等学校里却从来不教,甚至在大学也只有少数人学习。况且,这少数人学习这门学科,并木像在没有政治利益危机时那样地学习。只有少数几个机构,讲授这门学科时不带财阀的偏见,但这太少了;一般而言,教授这门学科只是让经济现状增辉。我想,所有这些都和这一事实相关联,即:迷信和神秘对于金融权力在握的人们是有用的。

财政,像战争一样,有这样的一个心患:几乎所有那些具有技术才能的人有着与全社会利益相反的偏见。当裁军会议举行之际,海军和陆军的专家们成了裁军的主要障碍。并非那些人不诚实,而他们习惯性的成见阻碍着他们以正当的观点去看待关于武装的一些问题。同样的事情可以确切地应用到财政上面。几乎没有人懂得其详情细节,除了那些从目前的制度中谋求赚钱的人,他们当然不可能持有完全不偏木倚的观点。如果要对这样的事态加以补救,必须使世界上的平民阶级意识到财政的重要,去寻找简化财政原理的方法,以使它们能够为人们广泛理解。必须承认,这并非易事,但我不相信这是不可能的。在我们的时代,民主主义获得成功的障碍之一是现代世界的复杂性,它使普通男子和妇女对政治问题形成一种明智的看法,或甚至决定什么专家的判断应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都日益困难。解决这种困扰的方法就是改善教育,寻找比目前流行的更易让人理解的解释社会结构的途径。每一个相信有效的民主主义的人一定会赞成这种变革,但是也许民主主义的信仰者已不复存在,除了退罗和蒙古的偏远地区。

法西斯主义的家世

当我们把当今时代和什么如说)乔治一世的时代相比,就会意识到智力气象的深刻变化,接着是政治风气的相应变化。从一定意义上说,两百年前的观念可称为“理性的”,我们时代最具特性的可称之为“反理性的”。然而,我运用这些词,并没有蕴含着对一种倾向的完全接受或者对另一种倾向的完全拒斥。而且,必须记住政治事件经常从早期的思想中获得其合理性:一种理论的传扬和其实际效应之间,往往有一段相当大的间隔。1860的英国政治是受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思想支配的;现今的德国政治是费希特在1807年提出的理论的实现;1917年来俄国的政治体现了《共产党宣言》的信条,而这要追溯到1848年。所以,要理解当代,必须回溯到相当早的时候。

一种广泛流传的政治学说,通常有两种非常不同的原因。一方面,有学识上的先辈们:人们提出的理论,通过发展或反响,是从以前的理论中生长起来的;另一方面,经济的和政治状况使人们倾向于接受照顾到某种情绪的观点。正如经常发生的那样,如果忽视了学识上的先辈们,这些无法单独给出一个完满的解释。在关系到我们的这个特殊事例中,战后世界的各部分早有某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这就使得这些部分与在早期创设的某种一般性哲学保持一致。我建议首先去考虑这一哲学,然后再触及它在目前得以普及的理由。

对理性的反抗始于对推理的反抗。在18世纪的上半叶,正当牛顿统治着人们思想的时候,有一种信念流传很广,认为通向知识的途径只是对简单的、普遍定律的发现,由此结论可以演绎推论法得出。许多人忘记了,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根据的是一个世纪的细心观察,他们还想像一般规则是可以在自然的启发下发现的,就有了自然宗教、自然法律、自然道德,如此等等。他们认为这些学科只是步欧几里得之后尘,从自明的公理中得出的证据确凿的结论。这种观点的政治结果就是美国和法国革命期间所宣扬的人权学说。

理性的圣殿看来正接近完工的紧要关头,却埋下一枚地雷,终于把这座大厦炸到了半空。埋下这枚地雷的人就是大卫·休漠。他干1939年发表的《人性论》有一个副标题:“在精神科学中运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这就说明了他的整个意图,但他只完成了一半。他的意图是以观察和归纳代替从有名无实的自明公理中得出的演绎。以其思想倾向而言,他完完全全是一个理性主义者,虽然他是属于培根的而不是亚里士多德的变体。但以他学识上的诚实,他的敏锐的几乎没有例证的综合,引导他得出某些破坏性的结论:归纳法是一种缺乏正当逻辑的习惯,相信因果论并不优于迷信。依此,必然有这样的结论:科学和神学一起,被放逐到虚妄的希望和荒谬的迷信的地狱里去。

在休漠那里,理性主义和怀疑主义和平地处在一起。怀疑主义仅供研究,在实际生活的事务中却被忘却。而且,实际生活要尽可能地受科学的方法所支配,可是科学却为其怀疑主义所责难。这样的妥协,一个人只能是一半哲学家、一半是深港世故者才有可能;这里还有一种贵族托利党主义的味道,从而把初学者和涉世未深者拒之门外。一般来说,世人都拒绝全部接受他的学说。他的追随者们拒斥了他的怀疑主义,他的德国反对者则强调它仅仅是科学和理性的视野不可避免的结果。这样,作为他的学说的后果,英国哲学成了表面性的,德国哲学则变成反理性的——每一种情况都出于对无法忍受的不可知论的恐惧。欧洲思想从来没有恢复它从前的专心致志;在休漠的所有的后继者中间,心智健全意味着肤浅,深刻则意味着某种程度的疯狂。在最近关于哲学适用于星子物理学的讨论中,休漠引发的!日争论仍在进行。

德国异军突起的哲学始于康德,而且是作为休漠的反应而发端的。康德决意相信因果关系、上帝、不朽、道德法则,等等,但他发觉体漠的哲学使所有这些变得困难起来。为此,他在“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之间作了区分。“纯粹”理性关系到可以证明的事物,但为数很少;“实践”理性关系到德行所需的事物,这就很多了。当然,非常明显,“纯粹”理性仅仅是理性而已,而“实践”理性却是一种偏见。这样,康德把那些被认为不属于理论推理领域的东西,又带回到哲学中来,这些东西自经院哲学兴起以来,已从各个学派被驱逐出去。

从我们的观点看,甚至比康德更为重要的,是其直接继承者费希特,他从哲学过渡到政治,开创了后来发展为民族社会主义的运动。但在谈论他之前,还要多谈一下“理论”这一概念。

由于无法找到东西抗衡作漠,“理性”不再被认为是绝对的东西,稍有偏离,就以理论上的理由受到指责。然而,这里有一个差别,而且是一个重要的差别,存在于(比如说)哲学上的激进派和像早期宗教狂那样的心态之间。如果我们把前一种心态称为理智的,后一种为无理智的,那么很清楚,在近代,非理性一直在滋长着。

我认为,我们在实际中所指的理性可用三个特性来加以界定。首先,它依靠说服而木是强力;其次,它寻求以运用的人所确信的完全有效的论点进行说教;第三,在形成意见中,它尽可能使用观察和归纳,而少用直觉。这些规则的第一项可以免除进入宗教法庭;第二项不会采用英国战争所宣扬的方法,对此希特勒大为颂扬,缘由是宣扬“必须根据它所要掌握的群众数目,人数越多越要浅显易懂”;第三项不许使用这样一个大前提,像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提到密西西比时所使用的那样,‘宇宙之神有意让这片大流域隶属一个国家。”这对他和他的听众来说,是木言而喻的,但是对此存有疑虑的人,却不容易明白。

依照这样的界定,信赖理性要设想一个人和他的听众之间具有某种利益和观点的一致。确实,庞特太太想在她的鸭子身上做试验,她唤道:“来吃一刀吧,因为你们的肚子要填满,我的顾客们也要吃饱”;但是一般来说,诉诸理性对于我们想要吞并的人们,被看作是无效的。相信食荤的人们,不会试图去找出对一头绵羊看来是正确的论点,尼采也不会试图去说服他称之为“粗俗和笨拙的”乌合之众。马克思也不会试图去得到资本家的支持。正如这些事例所表明的,当权力毫无疑问地局限于寡头政治的时候,诉诸理性是比较容易的。在18世纪的美国,只有贵族和他的朋友们的意见是重要的,这些意见通常能够以理性的形式展现给其他贵族们。随着政治选民人数越来越多,成分也更复杂,诉诸理性就更为困难,因为为人所普遍承认从而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变得更少了。当这样的可能找不到的时候,人们迫木得已依靠自己的直觉;由于集团不同,直觉各异,依靠直觉势必导致冲突和强权政治。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理性的反抗,在历史上是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早期的佛教是有理性的;它以后的形式,以及在印度取而代之的印度教则不然。在古希腊,俄耳浦斯神秘教理派是对荷马式的理性的反抗。从苏格拉底到马可·奥勒留,古代世界的一些杰出人物,大体上是理性的;在马可·奥勒留之后,甚至保守的新柏拉图主义者都是满腹的迷信。除了在伊斯兰教世界,主张理性在11世纪前一直受到了冷落;在那以后,通过经院哲学、文艺复兴以及科学,这些主张日益取得了优势。有一次反应出现于卢梭和威斯莱,但受制于19世纪科学和机器的胜利。在60年代,对理性的信仰达了顶峰:从那之后,它已逐渐减弱,而且现在还在减弱。从希腊文明之初以来,理性主义和反理性主义一直共存在一起,当一方看来很可能完全取得支配地位的时候,总是由于一个反应,导致了它的对立面的一次新的爆发。

现代对理性的反抗,从某一极其重要的角度看,不同于其先行者的大部分反抗。从俄耳浦斯神秘教理派起,以往的目标通常是拯救——一种包含善良和幸福的概念,而且照例以艰难的自我克制的方式来实行。我们时代的反理性主义者,其目标不在于拯救,而在于权力。因而他们发展了一种与基督教和佛教相对立的伦理,而且,由于他们的支配欲,他们必然卷入政治。在作家中间,其家谱是弗希特·卡莱尔、马志尼、尼采——还有诸如特列希克、罗德雅德·吉卜林、豪斯斯·张伯伦。柏格森那样的支持者。作为这一运动的反对派,边沁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可视为一个党派的两翼:两者都是世界主义的,都是民主主义的,都诉诸经济上的自身利益。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手段,而不在目的,可是在希特勒那里(到目前为止)达到高潮的新运动,在目的方面与两者都不同,甚至和基督教文明的传统也有所差异。

包括几乎所有从反理性主义中产生的法西斯主义者,作为政治家所追求的目的,已由尼采说得得清楚了。在有意识反对基督教及功利主义者中,他拒斥边沁关于幸福和“绝大多数”的学说。“人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人类只不过是实验的材料。”他提出的目的是超乎个人的伟大:“目的就是要达到那种无穷的伟大能量,以此作为未来人的模型,通过训练,并通过几百万粗俗和笨拙之辈的消失,它看到由此产生的不为所动的苦难,如此能量是前所未有的。”应该说,这一目的的概念本身不能被认作是反理性的,因为目的的各种问题不适于理性辩论的检验。我们可以不喜欢——我本人就是——但我们不能反驳它,就像尼采也无法证明它那样。不过,它同反理性主义有着自然的联系,因为理解性需要公正,而伟人的迷信常以这句话作为其小前提:“我是一位伟大的人物。”

法西斯主义赖以滋长的思想学派的创立者们都有某种共同的特性。他们在意志里寻求好处,而不是在情感或认知中,他们珍视权力甚于幸福;他们宁要权力,不要辩解;宁要战争,不要和平;宁要寡头政治,不要民主主义;宁要宣传鼓动,不要科学的公正无私。他们鼓吹严肃的斯巴达形式,反对基督教的形式;这就是说,他们把严肃精神看作获得奴役他人的手段,而不是作为一种自我修炼,以助于培养美德,以求在另一个世界中获得幸福。后来的人们浸透了流行的达尔文主义,把生存竞争作为高等物种的根源:不过它是人种之间的竞争,而不是像自由竞争的倡导者们所提议的那样,是个人之间的竞争。娱乐和知识被当作目的,在他们看来,都是消极的东西。他们用荣耀代替娱乐,他们所要求的都是正确的,这句自夸的大青就是知识。在费希特、卡莱尔和马克思那里,这些学说还用一件传统道德术语的外衣封裹起来;在尼采身上,它们第一次赤裸裸地、毫无羞耻地露面了。

费希特实际上是发起这个运动的始祖,然而他却没有享有这份应得的荣誉。他开始是作为一个抽象的形而上学家的,即使在那时已显示出某种专横、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他的整个哲学是从这样一个问题发展而来的:“我就是我”,关于这点,他说道:“自我随心所欲,它存在,是由于这个唯一的随心所欲;它是行为的动因和结果,是活跃的也是能动性产生的东西;我存在表示着一种行动。自我存在,因为它随心所欲。’”

根据这一理论,自我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它要存在。现在它显示为非自我也是存在的,因为自我要它存在;但这样产生出来的一个非自我,决不变成对于自我是真正外在的东西,因为自我可以自主地处置它。路易十四说,“朕即国家”;费希特说,“宇宙即我”。海涅把康德与罗伯斯庇尔作了比较,说道:“同我们德国人一比,你们法国人还是温驯的。”

确实,费希特随后加以了解释:当他说“我”的时候,他意指“上帝”;但是读者还是对此半信半疑。

耶拿一战,费希特只好逃离柏林,他开始想到,他以前实在过于卖力,把那个非自我放在拿破仑的形象上。1807年他一回来,就发表了他著名的《对德国民族的讲话》,在讲话里,一个完整的民族主义纲领第一次出台了。他首先解释道,德国人优于所有其他的现代人,因为只有他有一种纯粹的语言。(俄国人、土耳其人、中国人、爱斯基摩人和霍屯督人虽有纯粹的语言,但他们在费希特的历史书里却未被提及。)德国语言的纯粹性使得德国人具有深刻性;他得出结论,“具有特性和作为德国人无疑就是一回事。”但如果德国人的性格中还遗留着外来的不良影响,如果德国民族能够作为一个整体行动的话,那必需有一种新型教育,它将“把德国人形成一个法人团体”。他说的新型教育“必须基本上由此组成,那就是它彻底摧毁自由意志”。他又说,意志“是人的根底。”

除了绝对不可回避的之外,木需要有对外的商业。要有普遍的军事服役;每个人被迫去作战,不是为了物质的福利,不是为了自由,不是为了保护宪法,而是处于“一种高高在上的吞噬一切的爱国主义火焰”的激励下,“它把民族合成一团,生生不息,为此,思想高尚的人愿意奉献自己,而卑微者本来只是为着他人而生存的,也必须效法,牺牲自己。”

这一纲领,把“高尚”者作为人类的目的,把“卑微”者当作无权要求自身利益的人,这是现代对民主主义攻击的本质。基督教教导说,每个人有一个不朽的灵魂,依此看来,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人权”只是基督教教义的发展。功利主义,即使它拒绝给个人以绝对的“权利”,却对一个人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等同视之;这样,它和自然权利的教义一样,也达到了民主主义。但费希特,有点像政治上的加尔文,挑出某些人作为选民,而把所有其他人拒之门外,当作无足轻重之辈。

当然,困难在于去知道谁是选民。在普遍接受费希特学说的世界里,每个人认为他是“高尚”的,他要加入一定的派别,这里的人大致和他接近,看来可以分享他的崇高。这些人也许是他的民族,如同在费希特的事例中;或者是他的阶层,如同一个在无产阶级的共产党员中;或者是他的家属,如同拿破仑的情况。“高尚”是没有客观标准的,除了在战争中获胜;因此战争是这一信条的必然后果。

卡莱尔的人生观主要是源自费希特,费希特对他的观念构成唯一的最强烈的影响。但是他添加了后来学派的某些有特性的东西:一种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对无产者的关心,其中对工业化和暴发户确实是不喜欢的。卡莱尔手段高超,甚至骗过了恩格斯,在1844年写的论英国工人阶级的书里,恩格斯以溢美之辞提及了他。由此看来,在国家社会主义中由于社会的表象许多人被欺骗,我们就木必诧异了。

事实上,卡莱尔还有他的一些受骗者。他的“英雄崇拜”听起来很高昂;他说,我们不需要被选举出来的议会,但需要“英雄国王及一个非英雄的整体世界”。要理解这句话,必须研究一下翻成事实的译文。在《过去和现在》中,卡莱尔把12世纪修道院院长萨姆森作为一个典型;但是不信任那一代著名人物的人,只需读一下《布莱克隆特的约斯林编年史》,就会发现这位修道院院长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流氓,集专横暴虐的地主和阴谋狡诈的恶棍干一身。卡莱尔的其他英雄们至少同样是令人无法接受的。克伦威尔在爱尔兰的大屠杀促动他作了这样的评论:“但是在奥利弗(即克伦威尔——译者注)的时代,依我说,‘仍然有对于上帝审判的信仰;在奥利弗的时代,还没有废除死刑’,让雅克①的博爱主义言语,在这个世界上,香水里仍然满是罪恶……只是在晚近衰败的世代中……才能不分好坏,把善与恶合成一种到处管用的独特的糖浆……在我们土地上大有效果。”在他的其他大多数英雄中间,诸如弗雷德里克大帝、法朗西亚博士和爱尔总督,只需指出他们的共性就是嗜血成性这一点就足够了。

那些仍然认为卡莱尔在某种意义上或多或少是自由的人,应该读读他在《过去与现在》中关于民主的篇章。其中大部分是对征服者威廉的颂扬,并带有为他的时代里农奴们所喜悦的农民生活的描写。然后便是对自由的定义:“你可以说,一个人的真正自由,包含他发现或被迫去发现正当的道路,并走下去”。他接着陈述道。民主“意味着发觉任何英雄统治你后的失望,并且甘愿忍受对他们的需要。”文章以雄辩的预示式的语言作了这样的论述而收尾:当民主政治要运作其全过程的时候,仍将保留的问题是“对由你真正的君王把持的政府所发现的问题”。在所有这些中,是否有为希特勒所不能认可的言语吗?

马志尼是一位比卡莱尔温和的人,在英雄崇拜上,他是不赞同卡莱尔的。他崇拜的对象,不是个别的伟大人物,而是国家;他把意大利放在最高的位置,除了爱尔兰外,他允许每个欧洲国家扮演一个角色。可是,像卡莱尔那样,他确信义务应当置于幸福之上,甚于置于群体幸福之上。他认为对每个人的良心会启示正当的东西,唯一需要的就是每个人遵从他自己心里所感觉到的道德法则。他从未认识到,不同的人在所承担的道德法则上会有本质的不同,或者说他真正要求的,就是要别人依照自己的启示行动。他把道德法则置于民主主义之上,说:“假如多数人的简单投票明显违背最高的道德准则,它就不能组成主权……假如人民的意志阐明并应用道德法则,它就是神圣的;假如它和法则分离,仅仅显示其任性,则即无用也无力。”这也是墨索里尼的看法。

此后只有一个重要的因素被加进这个学派的教义中去,名为对“种族”的假达尔文主义的信仰。(费希特把德国人的优越性作为一个语言的问题,而不是生物学的遗传问题。)尼采和他的继承者不同,他不是一个民族主义者或者一个反闪米特人者。他把这一学说只应用干不同的个人之间:他希望不适应者不得繁衍,而且盼望以养狗专家的方法培殖一个超人的种族,他们有一切的权力,而人类的其他人只为他们的利益而生存。但是,后来持类似看法的作者们一直在试图证明,所有的优秀人物都和他们自己的种族有关。爱尔兰的教授们著书证明荷马是爱尔兰人;法国的人类学家从考古学上得出证据,是凯尔特族而不是条顿族,成为北欧文明的源泉;豪斯顿·张伯伦最后主张但丁是德国人,而基督不是犹太人。在英印混血人中,一直很普遍看重种族,从他们那里,帝国主义的英国通过罗得雅德·吉卜林的中介,也深受其影响。但是反闪米特人的成份在英国一直木很突出,虽然在德国替主找到了一个虚假的历史根据,其主要责任归于英国人豪斯顿·张伯伦,自从中世纪以来,它在德国一直存留看。

关于种族,如果不涉及政治的话,那说它没有什么政治上的重要性可言就足够了。人们也许认为,在各种族之间存在着遗传的智力差异;但如实来说,我们还不知道这些差异究竟是什么。在一个成年人身上,环境的影响掩盖了遗传的影响。此外,不同欧洲人之间的种族差异比白色、黄色和黑色人种之间的差异更不明确;这里没有显著的身体上的特性,以此可以把不同的现代欧洲各国的成员的确定地区分开来,因为他们都是产生于一个不同血统的混合体。提到智力的优越性,每一个文明民族都可提出一个言之成理的主张,这只能证明所有的主张都是无效的。犹太人可能比不上德国人,但德国人同样可能比不上犹太人。把假达尔文主义的怪论引到整个问题中来,是完全不科学的。无论我们对以后可以知道些什么,在当今我们没有任何说得过去的理由愿意鼓动一个种族去践踏另一个种族。

从费希特起,这一运动完全是一种煽动自高自大的权力欲的方式,它所依靠的是他们炫耀的信念,此外没有什么会得到他们的欢心。费希特需要一种教义,使他感到自己优于拿破仑;卡莱尔和尼采由于体弱,便在想像的世界里寻求补偿;罗得雅德·吉卜林时代的英帝国主义耻辱于失去了工业优势;而我们时代的希特勒主义者的疯狂是一张神秘的斗篷,在其中,德国人的自我躲离了凡尔赛寒冷的狂风,保持了自身的温暖。当一个人的自负心受到致命伤害的时候,他的思想决不会健全,而那些有意羞辱国家的人,如果这个国家变成一个疯子的国家,可要心存感激了。

普遍接受前面论及的非理性的、甚至反理性的教义的理由,我是这样得出来的。在大多数时代。有各种各样的预言家宣扬形形色色的教义,但是成为通俗的教义必须特别诉诸当时环境产生的情绪。现代非理性主义者有代表性的教义,就我们所看到的,就是:强调意志,反对思想和感情;美化强力;相信命题的直觉“判断”,反对观察和归纳的检验。这种心态是那些有一种控制诸如飞机等现代机械习惯的人们的自然反应,他们的权力已不如从前,但是无法找到任何合理的根据,以恢复他们从前的优势。工业化和战争,在给予机械性权力的习惯的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和政治权力的大转移,因而使一大批人陷于独断专横、一意孤行的情绪里去。法西斯主义由此滋生。

把1930年的世界与1820年的世界相比,我们发现这部分人的权力增强了:大工业家、靠工资为生的人、妇女、异教徒和犹太人(我所说的“异教徒”,是指其宗教不同于他们国家正统宗教的人)。与此对应的是这方面的人失去了权势:君主。贵族、教士、下层的中等阶级,以及与女性作对的男性。大工业家虽比以前任何时候强大,但觉得自己很不安稳,这是由于社会主义的威胁,特别是出于对莫斯科的恐惧。战争的受益者——陆军上将、海军上将、飞行员和军火工厂——处于同等境地:强大一时,却受到瘟疫般的布尔什维克与和平主义者的威胁。已被击败的几部分人——国王、贵族、小店王,因气质原因成为宗教宽容的反对派,以及叹惜男权主义时代一去不返的男人——看来退出历史舞台已成定局。人们认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使他们在现代世界无立足之地。自然他们心怀不满,集中在一起,人数也不少。尼采的哲学在。动理上正适应他们的精神需要,于是,工业家和军国主义者极其精明地利用这种哲学把这几部分被击败的人结合成一个团体,除了工业和战争外,这一团体对每件事都采取中世纪式的反动行为。关干工业和战争,在技术方面什么都要现代的,但并不是分享不到和平后的权力和成果,而使得社会主义对于当前的权贵成了危险之物。

这样,纳粹哲学中的非理性因素,从政治上说,是由于需要获得那几部分不再有“存在理由”的人们的支持,至于比较健全的成分,则归结于工业家和军国主义者们。前面的成分是“非理性的”,因为小店主要实现他们的希望简直是不可能的,而幻想的信念是他们失落中唯一的避难所;相反,工业家和军国主义者的希望,以法西斯主义的途径倒可能得以实现,以其他方式则根本达不到。他们的希望只能通过毁灭文明获得实现,这一事实,不是使他们成为非理性的,而只是穷凶极恶的。在运动中这类人形成了智力上最强而道德上最差的成分;其余的人被荣耀、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的幻像槁得眼花缘乱,对他们切身的利益一无所知,在晕眩的情绪中,任他们自己为人所利用,其目的根本不是自己的。这就是纳粹主义的精神病理学。

我说过支持法西斯主义的工业家和军国主义者是健全的,但他们的纯洁性仅仅是相对而言的。疯神相信,依靠纳粹运动,他既可以杀死社会主义,还可大大增加他的市场。可是,看来没有理由认为他是对的,如同没有理由认为他的前辈们在1914年是正确的那样。他把德国人的自信和国家主义感情煽动到一个危险的程度,而不成功的战争成了最为可能的出路,这都是必要的。即使最初的巨大成功也不会带来最后的胜利;现在,正像20年前那样,德国政府忘记了美国。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总体看来是反对纳粹的,虽然它一直被指望支持反动势力——我指的是有组织的宗教。在纳粹那里达到顶峰的这个运动的哲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新教的合乎逻辑的发展。费希特和卡莱尔的说教是加尔艾派式的,而马志尼,终身反对罗马,对于个人良心的毫无瑕疵有一种彻底的路德式的信念。尼采热诚地确信个人的价值,认为英雄不应屈服于权力;在这一点上他发展了新教的反抗精神。人们可能会期望新教教会欢迎纳粹运动,在一定程度他们的确如此。但是,在所有那些新教教义和天主教教义共有的要素中,它发现自身是被这一新哲学所反对的。尼采是极力地反基督教的,而豪斯顿·张伯伦则给出一种印象,说基督教是一种卑微者的迷信,它产生于勒旺地区混种的世界主义者们中间,否定谦卑,否定人爱他的邻居,否定温顺者的权利,这些都是和福音的教诲相背离的;而反闪米特主义,一旦成为既是理论上的又是实践的,就不容易和一个犹太根源的宗教和好一致。由于这些原因,纳粹主义和基督教就很难结为朋友,它们的对抗可以带来纳粹的覆灭,这不是不可能的。

这里还有另一个理由,不论在德国或在别处,为什么现代对无理性的崇拜是同基督教的任何传统方式不相容的。从犹太教得到启发,基督教采用了真理的概念,以及与此相关的忠诚的美德。这个概念和美德存留在“诚实的怀疑”里,正如所有基督教的美德保存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由思想家们中间那样。但逐渐地,怀疑主义和大力宣扬的影响使发现真理看来是毫无希望了,而对于坚持谎言却是有利的。理智上的正直就这样被破坏了。希特勒在解释纳粹纲领的时候,说道:

“民族国家将把科学看做一种增强民族自豪感的手段。不仅世界历史,而且文明的历史,必须从这一观点来教导。发明者应该显示出伟大,不仅仅是作为一位发明家,甚至更多的是一位国人。对于任何一个伟大事迹的敬佩必须和自豪感结合起来,因为有幸做出这样事迹的人是我们自由国家中的一个成员。我们必须从德国历史上一大批伟大的人物里选出最伟大的,以给印象深刻的方式放在青年人的面前,从而让他们成为不可动摇的国家主义感情的支柱。”

作为真理的慨念,真理的探求已经在希特勒的意念中完全消失了,甚至不为了反对它而争辩一下。就我们所知,相对论竟然被当作是糟糕的,因为它是由犹太人发明的。宗教法庭拒斥了伽利略的学说,因为它被认作是不真实的;但希特勒却以政治为由接受或排斥学说,根本没有真理或谬误的概念。阐发这一观点的可怜的威廉·詹姆土,一看到它这样为人所利用,也会感到心慌,不过一旦客观真理的概念被抛弃了:很清楚,“我将相信什么?”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就如我在1907年所写的,既不用科学的方法,也不用神学的方法,“只能诉诸武力和大军队的裁判”。凡是建立在与理性反抗的基础上的国家,因此一定会发现自身处于冲突之中,不但和学问相冲突,而且和各教派相冲突,只是任何真正的基督徒还存活下来。

导致对理性反抗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许多能干和精力旺盛的人除了嗜好权力,别无出路,因此变成破坏性的力量。从前,小国给予很多人政治权力,小商人给更多人以经济实力。现在人口密集,生活在郊区,工作在大城市中。乘火车进入伦敦,所经之处,城效小屋连成一片,绵延不绝,居住在这里的家庭与工人阶级之间根本没有休戚相关感情;家庭里男人不参加当地的事务,因为他整体在外,屈从于雇主的各种条令;他的创造力的唯一表现方式只是周末在他的后园里种植而已。在政治上,他嫉忌工人阶级所做的一切事情。然而,虽然他感到困窘,势利观念阻碍他采取社会主义和联合主义的方式。他所在的郊区也许和古代一座名城一样地人口稠密,但这里集体生活是很枯燥的,而且他没有时间参与,更不觉兴趣。对于这样一个人,如果他有足够的精神表示不满,那法西斯运动将作为一种他的用场而出现。

政治中理性的衰退是两个因素的产物:一方面,有一些阶级和一些类型的个人,这个世界不能给他们提供任何机会,但他们在社会主义中也找不到什么希望,因为他们不是依靠工资为生的人;另一方面,有一些能干和有权势的人,他们的利益和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背道而驰,所以,他们保持影响力的最好方法就是鼓动各式各样的歇斯底里。反对共产主义,惧怕外国的武装力量,憎恨外国的竞争,就是最重要的怪物。我并不是说有理性的不会有这些情绪;我是说无理性的人惯于对实际的问题不能加以明智的思考。世界上最需要的两种东西是社会主义与和平,但两者都违反我们这个时代中最有权力者的利益。采用一些方法,使人入圈套,让它们看起来好像违反大多数人的利益,这并不难,而最简易的方法就是发动集体的歇斯底里。社会主义与和平的危险越大,就有更多政府要败坏它们国民的精神生活;目前的经济困境越深,受害者越愿意上当受骗,抛弃理性的清醒,趋从那骗人的鬼话。

1848年以来一直在加重的国家主义的狂热,是非理性崇拜的一种形式。一种普遍真理的观念被抛弃了:有英国人的真理、法国人的真理、德国人的真理、门的内哥罗人的真理以及对摩纳哥公国的真理。同样,有雇佣劳动者的真理和资本家的真理。在这些不同的“真理”之;司,如果理性的说服陷于绝望,那么唯一可能的出路就是战争和疯狂的唇舌战。在解决站污了这个世界的国家与阶级之间的深刻冲突之前,很难期望人类回复到心灵的理性习惯。困难在于,无理性流行了这么久远,我们一些困扰的解决只能得之于偶然;由于理性是非个人的,使得普遍的合作成为可能,而无理性既然是代表个人激情的,使得斗争不可避免c正因如此,具有理性,在诉诸一个普遍的和非个人的真理标准的意义上说,对于人类的福利有着极大的重要性,不仅是在其广为流传的时代,且更甚于此者,在那些比较不幸的时代,在那些时候,它为人所鄙视与拒斥,被认为是空洞的幻梦,在意见不合的地方,也无厮杀之力。六、社会主义问题

当前,绝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是卡尔·马克思的信徒,他们从马克思那里取来一种信念,认为社会主义引发的唯一可能的政治力量是被剥夺了的无产阶级对生产方式所有者的愤怒。作为不可避免的反应,那些非无产阶级者,极少例外地认定社会主义是某种应加以抵制的东西;当他们听到那些视已为敌的人大肆宣扬阶级战争时,他们很自然地在自己大权仍在握时发动战争。法西斯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反击,而且是一种强有力的反击。只要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宣扬自己,必然激起非常强烈的反感,以致它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日渐变得更加不可行了。当然,在任何情况下,它可以导致富裕阶层的对立,但这种对立并不那么强烈,也不那么广泛。

就我而言,尽管我像最热诚的马克思主义者那样确信社会主义,但我并不把社会主义当作无产阶级报复的福音,甚至不把它当作寻求经济公正的主要手段。我主要把它作为对机器生产的调整,这种生产为常识思考之所需,也是为增加不仅是无产阶级,而且人类极少数人以外所有人的幸福。如果现在不诉诸暴力冲突就不能认识到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得归因于其提倡者的暴力信念。不过,我依然抱着几丝希望,一种更加理智的支持可以缓解冲突,并使一种较少灾难性的转变成为可能。

首先,我们来对社会主义作一界走。这一界定必须包括两个部分:经济和政治。经济部分包含国家对最高经济权力的掌握,这种掌握在最低限度上涉及土地与矿藏、金融、银行、信贷以及外贸。政治部分要求最高政治权力应是民主的。马克思本人,实际上1918年前的所有社会主义者,都会毫无疑问他同意这一界说。但是,自从布尔什维克解散了俄罗斯立宪会议以后,出现了一种不同的信条,根据这一信条,社会主义政府通过革命获得成功以后,只有其最激进的支持者才能拥有政治权力。现在当然必须承认,内战结束后,被推翻的阶级不可能马上得到其公民权,但是只要这种状况存在,就不可能马上建立社会主义。一个已经实施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社会主义政府如不获得足够广泛的支持,从而使民主政府成为可能,它就没有完成任务。我们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就会清楚地看到民主的必要性。一个东方的君主可以颁布法令,声明其领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资源均归他所有,然而,这么做不是在建立一种社会主义体制;刚果的列奥波尔二世的统治也不能接受为效仿典范。除非实行全面的控制,为了自身的富裕除外,否则就没有任何理由期望国家去经营经济企业,由此,剥削只是获得一种新形式而已。由此,民主必须被接受为社会主义体制界定的一部分。

关于定义中的经济部分,需要作一些深入的阐述,因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私人企业,有些人认为它同社会主义不批容,另一些人则持相反意见。创业者是否应被允许在向国家租来的土地上搭建自己的一间小木屋?当然应该,但这并不意味着私人可在纽约建造摩天大楼。同样地,人们可以借朋友一先令,但一个金融家则不可以把1000万英镑借给一家公司或一个外国政府。这只是个程度问题,且极易调节。因为大宗交易需要履行各种各样的法律手续,而小生意没有这么复杂。一旦这种种手续势在必行,国家就有机会行使其控制权。再举一例:在经济学意义上珠宝不是资本,因为它不是生产的手段,然而事实是,一个拥有钻石的人可以卖出钻石以买进股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他仍然可以拥有钻石,但他不能再卖出钻石去买股票,因为那时再没有可以购买的股票了。法律上不必对私人财富加以禁止,应禁止的只是私人投资,这样,由于不再有人收取利息,除了尚留存少量合理的私人财产外,私人财产将逐渐消失。对于他人的经济控制不应掌握在个人手中,但不由经济权力授予的私人财产可以存在。

社会主义体制中可以期望的长处——假如无需一场摧毁性的革命战争就能实现社会主义——是多方面的,并且绝不局限在以工资为生的这一阶层之中。我无法确信在长期艰辛的阶级冲突中,社会主义政党的胜利能够带来这些好处的所有或任何部分,这种冲突只能惹发脾性,上升到残酷的军事形式,在死亡、放逐、监禁的苦役中浪费许多可贵的专家的才智,而最终给得胜的政府带来的是只是精神上的茅屋。我所主张的社会主义优点都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即依赖说服达成其实现,即使必须使用武力,也应仅限于对付一小撮不满分子之内。我这样被说服过,如果社会主义的宣传方式带着少一些的憎恨与苦难,不是诉诸嫉忌而是诉诸对经济组织的明显需要,那么其说服任务就会容易得多,而对武力的需求也会相应地减少。我反对诉诸武力,除了在通过说服后对已经合法建立起来的事物的保护中,因为:()它可能发定可危;(2)斗争必须是灾难性地破坏的;(3)在顽强的斗争之后,胜利者有可能已经忘记了他们最初的对象,而代之以某种完全不同的、可能就是一种军事上的暴政。所以,我预先设定,成功的社会主义的条件,是对大多数人的和平说服,让他们接受其信条。

我将引证支持社会主义的九种论点,其中没有一种是新的,也不尽是同等重要。这种列举可以无限止地延伸下去,但我认为这九种论点足以显示的不仅仅是某一阶级的信条。

(一)谋利动机

利润,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学范畴,其含义只有在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明晰起来。然而,它的起源也许可以在鲁滨逊·克鲁索和他的忠仆“星期五”的关系中初露端倪。我们假设,秋天到了,鲁滨逊用他的长枪控制了岛上所有食物的供给。这样,他的地位就驱使星期五为来年的丰收而劳作准备,倘若星期五能维持生计而所有的剩余就归属其雇主。在这一契约下,鲁滨逊所得的收入可被视为其资本的利息,而他所有的资本只是几件工具和一些贮存的食物。然而利润,如同它在更加文明的条件下表现的那样,涉及更大的交换环境。例如,一个棉布生产者并不仅仅为自己和家庭制造棉花;棉布不是唯一需要的,他得卖出自己的大量产品以满足他的其他需求。但是,在能够生产棉布前,他必须购买其他东西:棉花、机器。劳动力。他的利润由他购买这些东西付出的钱与他从产出中获得的钱之间的差异所组成。但是,假如他本人管理自己的工厂,我们就必须扣掉一个雇来的做同样工作的经理的工资支出;那就是说,制造商的利润由他的总收入扣减假定的经理的工资所得构成。在大规模的商业企业中,股东不介入事务管理,他们的所得就是企业的利润。那些拥有货币资金的人在预期利润的促动下竞相投资,因此,预期利润是新企业开办和旧企业扩张的决定性动机。当前体制的捍卫者认为,预期利润在整体上的将会导向以所需数量生产所需商品。在某种程度上,过去这是真实的,但现在不再如此了。

这是现代生产的复杂性的结果。假如我是一个旧式的乡村皮匠,邻居送来他们需要修补的鞋子,我知道我的劳动产出会合乎需要;但假如我是一个大规模的鞋子制造商,使用昂贵的机器,我就要估计我将能销售多少双鞋子,而这种估计又很容易出错。另外一个制造商有更先进的机器设备,因而有能力以更便宜的价格销售鞋子;或者我从前的顾客可能已贫困起来,不得不延用鞋子;或者款式可能更新,人们需求的鞋子我不能生产,倘若任何一种情况降临到我头上,我不仅停止赢利,我的机器也闲置一旁,我的雇员则得失业。制造机器花去的劳动不再转换成有用商品的生产,完全像把沙子扔进海里那样徒劳。被迫弃业的那些人不再生产任何满足人们需求的东西,整个团体贫困到了为使这些失业者免于饥饿而穷尽一切的地步。他们没有了工资,依赖失业救济度日,花费自然比以前大大减少,因此失业也在那些生产他们以前购买商品的人中间出现。由此,原先我关干能以某种利润销售一定数目的鞋子的错误估计产生了不断增大的失业圈,而相伴而生的是需求圈日渐缩小。而我,紧紧地同昂贵的机器束缚在一起,这些机器几乎吸取了我所有的资本和信贷;这样,我要迅速地从制鞋业转向其他更加繁荣的行业就不可能了。

或者举一个投机性强的行业:造船业。一次世界大战以及此后的一个阶段,所需船舶数量极大。由于没有人知道战争将持续多久,也不能知晓核动力船的底细,人们就苦心经营准备;建造前所未有数量的船只。到了1920年,战争的损失有了补偿,船舶的需要因海商贸易的衰弱急剧地跌落下来。几乎所有的船厂濒于瘫痪,绝大多数雇员被迫丢弃了工作。并不能说他们理应遭遇这一不幸,因为是政府发疯地催促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建造船只。但是,在我们的私营企业体制下,政府毫无义务去帮助那些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不可避免地,贫困蔓延了。钢的需求减少了,钢铁工业因此而蒙难。对澳大利亚和阿根廷肉类的需求也减少了,因为失业者不得不满足于节俭。结果是,澳大利亚和阿根廷以其肉类交易为目标的制造业的需求也减少了,如此往复无穷。

当前谋利动机的挫折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商品的短缺。某些种类的商品能以低价大量生产,而不是因为价格低廉而紧缩生产,这是常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最经济的生产模式是在全世界范围内由一家工厂生产一类型的商品。然而,由于这种生产状态形成缓慢,事实上是许多厂家生产同一种商品。他们都很清楚,假如自己在世界上单独经营某种商品,那么就能向每一个人提供自己的商品,由此而获取巨额利润。但事实上竞争者大有人在,每个人都留有一手。因而没有人获取稳定的利润。这就产生了经济帝国主义,因为营利的唯一可能性在于独家控制大规模的市场。与此同时,弱小的竞争者破产失败,而这些破产的厂家规模愈大,倒闭时出现的转让也愈大。竞争引起同类产品的大量生产,结果这些商品难以获利销售;而削减商品供应则没有及时进行,因为大量昂贵的机器设备的存在,使得一年赔本生产也比根本不生产的灾难性损失更少。

所有这些混乱和转让均起因于放任现代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受私人利润动机的支配。

在资本主义国家,决定某种产品是否由某家公司生产的核算就是那家公司的核算,而不是社团的核算。我们以一个虚构的例子来解释其中的差异。假设某人——亨利·福特先生——找到一种成本十分低廉而无人能与之竞争的汽车生产方法,结果所有其他汽车生产公司纷纷破产。为了得出社团新的廉价汽车的费用,人们必须在福特先生本该付出的费用上加上所有隶属其他公司、但现在已无所作为的工厂的适当比例,以及培养和教育那些先前受雇于其他公司、但现在失业的工人和管理人员们的费用比例(有些失业者会在福特先生那里获得工作,但可能不是全部,因为新的生产过程成本小,因而所需的劳力较少)。社团也可以有其他费用支出——劳工争议、罢工、暴乱。额外的警务、审判及监禁。一旦把这些项目考虑到成本核算中去,就会容易发现,社团对新车承担的费用一开始就比旧车的费用大得多。这时,社团承担的费用决定着什么在社会上是有益,而个体制造商担负的费用,在我们的体制中,决定着所发生的事。

至于社会主义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我将在后大加以解释。

(二)悠闲的可能性

由于有了机器生产,现在仅需比以往少得多的工作就可以维持人类舒适生活的一般标准。一些认真的作者认为,一天工作一小时就够了,但这一估计也许没有充分考虑亚洲的状况。从安稳的方面看,我认为一部分成年人一天工作四小时就足以生产通情达理的人们所想望的物质享受。

然而,当前由于谋利动机的作用,悠闲的分配难以公正:有些人劳作过度,有些人无事可做。其结果是:对于雇主说,雇佣劳动者的价值取决于其劳动量,只要工作时间木超过七或八小时,雇主就认为劳动量对工作日长短是相称的。另一方面,假如工资高,雇员就愿意延长时间,而工资较低,就希望工作日缩短。这样,较长的工作日适合于双方,其结果,使那些失业者遭受饥饿,或由社会当局以公共基金去照顾他们。

(三)经济的不稳定

在当今世界的状况中,还许有许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上,而且,大多数没有落到这一境地的人们被一种完全是合理的恐惧所缠绕:他们时刻都可能沉沦困境。雇佣劳动者始终有失业的危险;长期雇员明白他们的公司可能倒闭或必须削减人员;商人,甚至那些被称为巨富的人,知道他们丢失所有的钱财不是不可能的。为了自己的子女的教育做出巨大牺牲后,他们发现具有孩子们所获技艺的那些人已不再有往日的用武之地。如果他们是律师,他们发现人们已付不起求之法律的费用,尽管一些不公正仍未纠正;如果他们是医主,他们发现原先有利可图的疑难病症的病人已不再有钱治病,许多真正的患者不得不摒弃许多必需的医治。人们发现受过大学教育的男男女女在商店里站柜台,这样可以把他们从贫困中救助出来,但要以原来受雇于此的那些人为代价。在所有阶层中,从最低层到最高层,经济恐惧在白天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在晚上作同祟干人们的梦境,使他们为工作担忧,为闲暇心烦。我想,这一常见的恐慌是遍布文明世界大部分地区的疯狂情绪的主要原因。

经济稳定比其他任何可以设想的改变更有助于增加文明社会的幸福,除了防范战争之外。劳动——在合乎社会需要的程度上——应该成为所有健康成人的法律义务,但是,他们的收入应建立在他们的劳动意志上,并且由于某种原因他们的服务暂时不需要时,其收入也不应中断。例如,一位医务工作者应该得到一份工资收入,这份收入只在他死后才应中止,尽管在某个年龄后不能期望他再工作。他应确保自己孩子的良好教育。倘若社会的健康水准改善到不再需要所有职业医生的直接医疗服务,他们中的有些人应被任用到医学研究、调查卫生状况或促进更科学的饮食中去。我想,不容置疑,大多数医务工作者在这种制度下将会感到比他们当前所处的环境要幸福得多,即便有少数获得突出成就的人的报酬可能会有所降低。

谋求巨富并不是工作的必要刺激。目前,大多数人工作不是为了致富,而是为了避免饥饿。一个邮递员并不期望比他人更为富裕,一个士兵或海员亦不奢望在为自己国家的服务中发大财。确实,有一些人——这些人能量过人,举足轻重——对他们来说,钱财上的巨大收获是他们的主导动机。有些人与人为善,有些人则损害他人;有些人做出或应用某种有用的发明,另一些操纵着股票交易或是堕落的政客。然而他们所谋求的主要是成功,金钱不外是其象征。假如只能在其他形式中获得成功,比如荣誉或重要的管理职位,他们仍将具有足够的动力,且可能发现比现在他们所做的更必要以有益于社会的方式去工作。对财富本身的欲望,相对于对于成功的欲望,并不是一种对社会有用的动机,与过度饮食之欲望相比,有之而无不及。因此,一种社会制度不给这种欲望以出路,并不是不好的。另一方面,一种制度消除了不稳定,也就基本消除了现代生活的歇斯底里。

(四)无业富民

雇佣劳动者中间失业的苦痛是普遍认同的。他们自己的受苦,他们对社会劳动的丧失,以及长期找不到工作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这些都是迫切的问题,不必对此多加叙述。

.无业富民是一种不同形式的祸害。世界满是懒散之辈,其中大多数为妇女,她们缺少教育,拥有大量钱财,而自信心十足。由于拥有财富,她们就能够为自己的享乐启用他人大量的劳动。尽管她们很少有真正的文化修养,却是艺术的老主顾,而除非是一种低劣的艺术,否则就不可能取悦她们。无一是处驱使她们矫饰造作、多愁善感,也就导致对热情的真诚的唾弃,并且对文化施加一种令人悲痛的影响。特别是在美国,男人赚钱大都忙得不亦乐乎,因而文化基本上由那些独钟自己丈夫拥有发财艺术的女人所控制。有些人坚持说,较之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更加青睐艺术;但我认为,他们只是铭记以往的贵族阶层而忘记了现在的富豪统治。

无业富民的存在还有其他不幸的后果。尽管在更为重要的工业里,现代的倾向是为数不多的大企业,而不是众多的小公司,不过这一规则还有许多例外。例如,考虑一下伦敦有关多余的小商店的数量。在贵妇人购买商品的地区,到处是数不清的商店,这些商店通常由俄国的伯爵夫人经营,每一家都声称自己的商品比其他各家的都要精致高雅。她们的顾客从一家商店转到另一家商店,使本来只需几分钟的小事却花费了好几个小时。店员的劳动和顾客的时间同样给浪费了。更为糟糕的是,许多人的生计成了徒有。富豪的消费能力使他们中间的大批人沦为附庸,而财富对于他们仍是遥不可及,他们也担心如果无业富民不来购买他们的商品,他们的生计也就没有指望了。所有这些人依赖于愚蠢之流不可抵御的消费能力,他们在道德、精神和艺术上蒙受着苦痛。

(五)教育

当前的高等教育,虽不是全部,仍主要局限于富裕家庭的孩子。确实,时有劳动人民的儿女通过获得奖学金进入大学,但一般来说,他们在学习期间不得不拼命工作,结果精疲力竭,无法实现他们的夙愿。我们这种体制的结果是能力的巨大浪费:一个雇佣劳动者的J[女可能在教学、音乐或科学上具有第一流的水准,但他(她)不太可能有机会一展自己的才智。而且,至少在英国,教育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受到势利的侵袭:在各私立小学,每一分钟的学校生活都在向学生灌输阶层意识。而且,由于教育主要受到国家控制,它必须维护其地位,因此必须尽可能地阻塞年轻人的激进能力,防止他们产生“危险的思想”。必须承认,所有这些在任何不稳定的政体下是不可避免的,而在俄国,较之英国或美国,情况更为严重。但是,在社会主义政体能够及时变为十足稳定而不畏批判的同时,如今这要在资本主义政体发生则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一种工人根本得不到教育的奴隶国家的建立。因此,不改变经济体制,也就不能期望当前教育的各种弊端能够得以救治了。

(六)妇女的解放和儿童的幸福

近来,尽管在提高妇女地位匕已做了不少工作,但大多数妇女在经济上仍依赖他们的丈夫。从各方面看,这种依附比雇佣劳动者对雇主的依附更加糟糕。雇员可以丢弃他的工作,但对一个妻子,这就很难了;而且,无论她工作如何艰辛,料理家务,却不能要求分文报酬。只要还存在这状况,就不能说妻子有任何与丈夫达到经济平等的资本。没有社会主义的建立,难以看到这种局面能有任何改观。国家应该承担孩子的养育费用,而不应由男人承担,而已婚妇女,除了哺乳期和怀孕后期外,应该在家庭外的工作中谋生。这就要求某种结构上的变革,以及为婴儿建立托儿所。对于儿童,同样对于他们的母亲,这将是一种巨大的福利,因为孩子们需要空间、光线和饮食的环境,而这条件在一个雇佣劳动者的家庭里是难以具备的,但可由托儿所并不昂贵地提供。

没有彻底的社会主义,妻子地位和孩子抚养的这种改善也是可能的,也已经在各地小规模地、非完整的实施。但是,除了把它当作社会总的经济改革的一部分,否则就不能充分地。完整地开展下去。

(七)艺术

在介绍社会主义时,我已谈过建筑中可望的改进。以前,绘画随附与装饰着广大的建筑,并且可能在由我们邻居不断的恐惧所引发的悲惨退缩而转向对共有的美的渴求中重视光彩。现代电影艺术有着广阔的可能性,而一旦制片商的动机商业化,这些可能性就无法得以发展;事实上,许多人的观点认为,苏联已近乎实现这些可能性。文学如何遭受商业动机的折磨,每位作家都知道:几乎所有富有生命力的创作触犯某一群体,因此销售发行量自然降低。对于作家来说,不根据自己的忠诚之心去衡量自己的成就是很困难的,而在低劣的作品获取巨额金钱酬报时,要求作家们要有非同寻常的坚定人格去创作优秀的作品,却甘守清贫。

(八)无利可图的公共事业

文明政府伊始,人们已经认识到有一些事情应该给以处理,但不能在谋利动机的支配下缺少计划性的处理。这些事情中最为重要的是战争:甚至那些认定国家企业效率低下的人也建议不应把国防事业交给私人承包商。然而,社会当局发现有必要承担起其他许多事情,比如道路、港口。灯塔、城市公园等等。公共健康是过去一百年中成长起来的一个非常巨大的社会化活动部门。起初,放任主义的激进附庸者们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是现实的意见压倒了一切。假如一直恪守私人企业的理论,那么所有类型的发现新方式都将成为可能。一位遭受苦痛的男人也许去祈求一位宣传官员,这位官员可能发函给铁路公司、剧院等单位,通知说这个男人打算死在他们的区域,除非给他的遗编一大笔钱财。但是,毫无疑问,隔离不应留给自由捐助,因为其利益是公众的,而其损失是个人的c

公共事业日益增长的数量和复杂性已经成为过去一个世纪的典型特征之一。其中最大部分是教育。在政府实行普遍教育以前,早有各种动机,去组建类似现在的中小学和大学。有源自中世纪的宗教教育机构,有由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倡导者创建的世俗学校,如法兰西学院,也有专为贫困者设立的慈善学校。其中没有一种是为赢利而开办的。然而,为了获利而创办的学校也有:道瑟鲍尔学校和萨尔姆学校就是例子。现在仍有这种为着获利的学校,尽管教育当局的存在防止了他们去仿效道瑟鲍尔学校,他们仍可能依靠富贵阶层的名声,而不顾高标准的学术成就。总之,谋利动机对教育影响较小,但即是微小的影响也危害了教育。

即使社会当局没有实际去实施各项工作,他们也感到有必要对这些工作加以控制。道路照明可由一家私人公司承担,但是,不管是否有利可图,这工作必须去做。房屋可由私人企业建造,但其建造应受法规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普遍认识到需要一个更加严格的规范。统一的城市规划,如大火之后克里斯多夫·莱恩爵上所设计的伦敦城,也许可以消除贫民区和市郊的污秽丑陋现象,使现代化的城市展现出美丽、健康。宜人的景象。这一例子说明了另一种反对我们这个高度变化的世界中存在私人企业的主张。作为单元考虑的区域太大,甚至最大的富豪也难以应付。例如,伦敦必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虑,因为大量的市民生活和工作分隔两地。许多重要的问题,如圣·劳伦斯水路系统,涉及横跨两个国家不同地区的广泛利益;在这些情况下。仅仅靠一个政府是无法完全解决问题的。人员。货物和动力的传送比以往容易得多,结果是,一些小地方就比马是最快的交通工具的年代里所拥有的自足更少了。发电站显示出其重要性。假如落到私人手中,就可能出现一种新形式的暴政,不亚于中世纪城堡中巨商的残酷行为。很明显,如果发电站毫无顾忌地充分利用其垄断利益,离不开发电站的社会就不能获得最基本的经济稳定。货物运输又导致对铁路的依赖;人的交通也部分回复到对公路的依赖。铁路和汽车已使城镇的隔绝不复存在,飞机也在对国家地域产生同样的作用。通过这些方式,随着各种发明的进展,越来越大的区域,越来越多的社会控制,正逐渐成为大势所趋的方向。

(九)战争

我现在说说对于社会主义最后一种而且是最有力的观点,即防止战争的需要。我不想在战争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上浪费时间,因为这两点已被大家所认同。我将集中讨论两个问题:门)当前,战争的危险同资本主义相距多远?(2)社会主义的建立将使战争相去多远?

战争是一种古老的形式,并不是由资本主义最初带来的,尽管其原因始终主要是经济。过去,战争有两种主要来源:君主的个人野心与强有力的部落或民族的扩张冒险精神。如七年战争这一冲突显示了这两种特征:欧洲的王朝冲突,以及美国和印度的民族冲突。罗马人的征服主要起因于部分将军和士兵的直接财富动机。游牧民族,如阿拉伯人、匈奴人和蒙古人,由于原先的牧地出现了短缺而多次试着去征服他人。在所有时代,除了君主可以强加其意志的时期(如中国和后期罗马帝国的情况),战争一直在这样的事实的推动下展开:生气勃勃的男人确信胜利,以战争为乐趣,而其勇气和力量又必然得到他们的女性的敬仰。尽管战争已远离它的原始面貌,这些古老的动机依然存留,对此那些希望战争终止的人们必须铭记在心。只有全球性的社会主义才能为防止战争提供完全的保护,但是,如同我要表明的那样,主要文明国家的社会主义将极大地减少战争的可能性。

在文明国家一部分人中,依然存在着战争的冒险性冲动。然而,产生渴求和平的动机比以往几个世纪的任何时候都更强烈。痛苦的经验告诉人们,最近的战争甚至也没有给胜利者带来繁荣发达。他们认识到,下一次战争可能会在百姓中引发一场生命的灾难,其广度为任何时代所不能相比,其强度也在三十年战争后才具有,而且这种灾难将可能不会局限于一方。他们担心各主要城市惨遭破坏,整个国家的文明消失殆尽。尤其是英国,已经意识到自己多年免遭侵略的境况。所有这些思考已在大不列颠产发了一种对于和平的热烈向往。而在其他大多数国家也有着同样的情感,虽然可能不那么强烈。

尽管存在这些情况,为什么还有一种边急的战争危险?当然,其基本原因出自凡尔赛条约的苛刻条件,随后是德国军国主义的发展。但是,新的战争可能只是产生一份比1919年的和约更加苛刻的协议;而导致失败者更加恶毒的反应。永久的和平不可能来自无休止的对抗,只有消除了国家间敌对的根源,才能实现。当前,这些原因主要存在于某些事情的经济利益上,因此,只有通过一种根本的经济重建,才能消除这些根源。

关于社会主义消除我们一直在思考的其他邪恶的方式,还有一些需要说明。

为了替代工业中的主导动机——谋求利润,将出现政府的计划。尽管政府可能错误地估算,其可能性比私人企业要小,因为它具有更为完整的知识基础。当橡胶的价格高涨时,每个人都会去种橡胶树,其结果是,几年以后,价格暴跌,因而也就有必要达成协议,以限制橡胶的产量。中央权力掌握所有这些数据,能够防止这种错误估算。不过,一些意外的因素,就如新发明,也许会使最为细致的估算出现差错。在这种情况下,在整体上就会仍可以通过逐步地向新生产过程的转移来获得。关于失业者,社会主义有可能采取措施,而这些措施现在尚无实施的可能。由于害怕失业,雇主和雇员间又存在相互的怀疑。当一种工业衰弱,而另一种工业强大起来时,可把年轻人抽离衰退的工业,放到强盛的工业中给以锻炼培养。大多数失业可以通过缩短劳动时间来加以防范。当一个人没有工作可做时,他的工资应分文不少,因为他的报酬是根据他的劳动意志支付的。如果必须强制劳动,那要通过刑法,而不是通过经济制裁。

在舒适和悠闲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将由那些做出计划的人执行,这些人最终是一般的大众。如果每人每天工作4小时,其产生的舒适要比每人每天工作5小时更少。人们也许期待技术的改进,一方面将提供更多的舒适,另一方面将提供更多的闲暇。

经济的不稳定将不再存在(除非仍有战争的危险),因为,只要一个人不是罪犯,他就能得到一份工资,而孩子的费用将由国家承担。妻子将不再依附于丈夫,儿童也不再国家长的缺陷而大大受苦。人与人之间不再有经济上的依赖,只有个人对国家的依靠。

如果社会主义存在于某些文明国家,而不在其他国家,那么仍有战争的可能,这种体制的优越性也不能充分地实现。但是我认为,这可以完全确信:每一个采纳社会主义的国家将不会在军事上恣意扩张,他们真正关心的只是防止其他国家的侵略。一旦社会主义盛行于整个文明世界,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动机将不再可能有足够的力量去战胜追求和平的理由。

我重复一下,社会主义并不仅仅是无产阶级的信条。通过防止经济不稳定。可以估算,它可以增加所有人的幸福,除了一小部分最富裕的人以外;正如我坚定地相信那样,如果它能防止第一流的战争,将为全世界增加无法衡量的福利——某些工业巨头无视使其观点无法立足的经济上的异议,坚持通过另一次大战他们可以谋取暴利的信条,这是妄自尊大者精神不健全的幻想。

(九).西方文明

首先,什么是文明?我认为,它的首要特征是远虑。这确实是人类有别于兽类、成人有别于儿童的主要区别。但是,远虑具有程度之分,我们可以根据一个国家或一个时代表现出来的远虑程度来确定其文明程度的差异。远虑还可以进行近乎准确的衡量:我并不认为一个社会的平均远虑程度与利益程度成反比,尽管有人支持这种观点。但是我们可以说任何行为中的远虑程度可由三个因素给以衡量:目前的痛苦、未来的欢乐。以及两者的间隔长度。那就是说,目前的痛苦除以未来的欢乐,再乘以两者的间隔时间所得到的就是远虑。个人的远虑与集体的远虑有差别。在一个贵族或富豪统治的国家,有人遭受目前的痛苦,而有人享受着未来的欢乐,这使得集体远虑更为容易些。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业主义所有典型的工作都表明了高度的集体远虑:那些建造铁路、码头、轮船的人们所做之事的益处只在数年之后才得以回报。

确实,现代社会中没有一个人能比古埃及人在尸体防腐中所显现的有更多的远虑,他们这样做是希冀若干万年后死者的复活。这使我们想到文明的另一个基本要素,即知识。建立在迷信基础上的远虑不能说是完美的文明,尽管它也许可为真正文明的成长带来必需的。动灵习性。比如,清教徒将欢乐延伸至来生的习惯,无疑地促进了工业主义所必须具备的资本积累。由此,我们可以把文明定义为:申帕帕申军方冬的丁破车活方式。

如果我们回溯西方文明的起源,可以发现,它从埃及和巴比伦得来的东西,在主体上已成为所有文明的共同特征,而不是西方独有的。西方别具一格的特性始于希腊人,他们创立了演绎推理方法和几何科学。他们的其他成就,或者不太明显,或者在中世纪销声匿迹。在文学艺术领域,或许他们曾经辉煌一时,但与其他古老的国家相比,并没有什么调异之处。在实验科学中,他们产生了几个人,特别是阿基米德,他率先运用了现代方法,但这些人没能成功地建立一个学派或一种传统。希腊人对文明所作出的一个杰出贡献就是演绎推理和纳数学。

可是,希腊人是政治上的无能者,要没有罗马人的行政能力,他们对文明的贡献早已付之东流。罗马人发现发如何借助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来管理罗马帝国政府的运转。在以往帝国中,任何事情都依赖于君主的威力,但在罗马帝国可能为执政官所害,可能被拍卖转移,政府机构对此没有更多干涉——其反响之小,事实上,就如现在大选中表现的那样。看来罗马人开创了献身于非个人化国家的美德,意在抑制对统治者个人的效忠。希腊人确实高谈爱国主义,但他们的政府官员腐败逐项,几乎所有人在当政的某一时期都接受了波斯的贿赂。奉献于国家的罗马人观念已在西方成为产生一个稳定政府的基本要素。

在现代社会以前,完整的西方文明还有一个必要的因素,那就是政府同后来成为基督教的宗教间的独特关系。基督教的起源完全是非政治化的,因为罗马帝国的成长只是作为那些失却民族的和个人的自由的人们的一种尉藉,并且它继承了犹太教世界上的统治者的道德谴责态度。在君士坦丁之前的岁月里,基督教发展为一种组织,使教徒对之的虔诚远甚于对国家的忠心。罗马衰亡后,教会以一种独有的综合方式保留了那些在犹太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文明中证明是最为重要的东西。从犹太教的道德激情中萌发了基督教的伦理戒律;从希腊人对演绎推理的热爱中孕育出了神学;从罗马帝国主义和法理学的典范中诞生了教会的中央集权政府和教会法。

不过,通过这样那样的途径而达到的政治上的凝聚成了西方文明区别于其他地区文明的明显标志。这主要归因于爱国主义,尽管它植根于犹太人的排外主义和罗马的效忠帝国思想,它在现代得到了发展,始于英国抵抗西班牙舰队,并在莎士比亚那里找到了最初的文学表述。自从宗教纷争结束之后,主要根据基于爱国主义的政治凝聚一直在西方稳步增强,并且目前仍在迅速地发展。从这方面看,日本已证明是最聪慧的学生。旧日本王室愚蠢而凶恶的封建贵族,无异于玫瑰战争时期肆虐英国的贵族老爷们。但是借助运载基督教传教士的船只被运到日本的火器和火药,幕府奠定了国内的和平;并从1868年起,通过教育和神道的手段,日本政府成功地建立了一个与西方国家一样不屈不挠、团结一致的国家。

现代世界中社会的凝聚力,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战争艺术的变更,自从火药发明以来,所有这些变化已倾向增强政府的权势。这一过程可能绵延不止,但一种新的因素使其复杂化了:由于武装力量越来越依赖于产业工人,政府也就越有必要去寻求广大民众的支持。这是属于宣传手法的问题,可以认为,在不远的将来政府能在这一方面取得迅速的进展。

欧洲过去四百年的历史是一部兴盛与衰亡的历史:以天主教教会为代表的旧综合方法的消亡和尚大成熟丰满、但建立在爱国主义和科学之上的新综合方法的兴盛。不能认为科学的文明移植于没有我们先辈的地区能够具备我们这样的特性。科学移植于基督教和民生产生的效果,与移植于崇拜祖先和至高无上的君主政体产生的效果完全不同。我们敬畏基督教尊重每个人,而这是一种科学对立完全中立的感情。科学本身并不向我们提供任何道德观念,而且也很难确定哪些观念会取代我们头脑中的传统观念,传统膻变缓慢,我们的道德观念主要还停留于前工业社会的水平;但是,不能期望这一情况会延续下去。人们将逐步萌发与自然习惯融汇一致的思想,他们的理想也不会同他们的工业技术难以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速度已大大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在最近150年中世界所发生的变化远甚于先前4000年走过的路程。倘如彼得大帝有可能和汉漠拉比交谈一番,他们肯定相互心领神会;但是,他们都已无法理解一个现代金融巨头或工业巨头。这是一个怪异的事实,现代社会中种种新思想几乎都源自科学技术领域。只是在晚近,科学通过打破迷信的伦理信仰的任格,才开始促进新的道德观念的成长c凡是传统模式迫使人们受苦的地方(如禁止堕胎),一个比较善良的伦理观念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结果是,那些允许知识影响他们伦理观的人们就被无知的信奉者视为邢端。然而,像我们这样依赖科学的文明,能否在将来成功地禁止假大地增加人类幸福的各种知识形式,正是值得怀疑的。

事实是,我们的传统观念既像个人神圣的观念那样纯粹是个体性的,又适应比现代世界中那些重要的社团小得多的群体。现代技术对社会生活最突出的影响之一,是在一个更大的程度上把许多人的活动组织到大群体中。这样,一个人的活动就时常与他所属的那个群体合作或冲突,而对与他关系十分疏远的那些人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家庭这样的小群体,其重要性正日渐消失,只有一个大群体,即民族或国家,才能给予传统道德观的考虑。其结果,我们时代有影响力的宗教只要不是纯粹传统的,就会含有爱国主义的成分。百姓们甘愿为爱国主义贡献自己的生命,并且感到这种道德约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而对他们来说,反叛自然是不可能的了。

看来,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自由主义整个时期中颇有代表性的个人自由运动,由工业主义导致的高度组织化而中断,这不是不可能的。社会对个体施加的压力可能以一种新的样式变得异常强大,就如在野蛮社团中。而各民族可能更以集体成就为荣,而轻视个人的业绩。这在美国已成为现实:人们为摩天大楼、火车站、大桥感到8豪,却把诗人、艺术家和科学家放在一边。苏联政府同样如此看待问题。尽管两个国家仍存在着对于个人英雄的欲望:在苏联,个人显赫当属列宁;在美国,应归运动员、拳击手和电影明星。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英雄们或是死者或是小人之辈,目前各种英明的事情,自然不与杰出个人的名字联在一起。

集体努力是否能比个人努力创造富有价值的事物,而这种文明是否具有最高的质量,思索这些问题是很有趣的。我想这些问题一时是很难有答案的。在艺术和学术领域,集体合作可能比过去个人的努力获得更大的成就;在科学领域,已有把研究工作与实验室结合起来,而不是单独搞研究的趋势;而如果这一趋势能够得到人们更多的注意,就很可能有益于科学事业的进展,因为它将促进合作。然而,如果任何重要的工作,不管它属于何种类型,都纳入集体合作的模式,那肯定会在某种程度上减弱个人的作用:他不再能够像长期以来天才人物表现出来的十足自信。基督教伦理道德讨论了这个问题,但在相反的意义上,它只是讨论了假想中的问题。一般认为,由基督教提倡利他主义和邻里友爱,它就是反个人主义的。然而,这是一个心理学上的错误。基督教诉诸个体灵魂,强调个人拯救。一个人为他的邻居做事,他做的缘由,完全是因为他该去做,而不是因为他在本能上是一个较大群体中的一员。在本源上,甚至在本质上,基督教是非政治的甚至非家庭性的,并由此而趋向使个体能比自然造就的自己更为自足自立。过去,家庭的作用在于抑制这种个人主义,如今家庭日趋衰弱,不再像以前那样扼制人们的本能。家庭的失去,正是民族的获得。很明显,民族所寻求的正是在工业世界中难以找到生存空间的生物本能。然而,从安定的方面考虑,民族是一个过于狭小的单位。人们可以希望自己的生物本能适用于全人类,但这在心理学上是不能成立的,除非整个人类受到某种严酷的来自外在的危险的威胁,如新的疾病或全球性饥谨。由于这类灾难实属少见,我看不出有什么引发全球性政府的心理机制,除非某个民族或民族集团征服这个世界。这在自然过程的发展中看来是不太可能的,也许在往后的一二百年时间内可能出现这种状况。在西方文明中,就如目前的状态,科学和工业技术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比集中所有传统因素后的作用强大得多。然而不能认为这些新事物对人类生活的影响已达到顶峰。现在的交通工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但是它们并没有达到无可指摘的程度。人类发展中可与工业主义发展相媲美的最近一次的事件,是农业文明。农业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才在地球上得以普遍推广,并且伴随它的扩展,一种思想体系和生活方式出现了。农业的生活方式仍未完全征服这个世界的贵族阶层。就像我们的狩猎规则所表明的那样,他们顽固的保守主义,很大程度上仍停留于狩猎阶段。同样,我们可以看到,农业观点将在落后的国家和落后的阶层延续许多时代。

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西方文明的显著特征,也不是西方文明在东方所孕育的特点。在美国,人们甚至发现农业中带有工业的思想成份,因为美国本上没有农耕作业。在苏联和中国,政府具有工业思想观念,但是,必须让为数极大的无知农民满意。可是,在这一点上,有必要铭记:一个不会读写的群体,比像人们在西欧或美国看到的群体,更容易随政府的作为而转变。通过文化普及和开展正常的宣传,国家能够带领新兴的一代去鄙视长辈,其程度可以使美国最时髦的青年大为震惊,由此可在一代人中发生一种深刻的精神变迁。这一过程在苏联已全面展开,在中国刚刚开始。由此,可以指望这两个国家产生一种摆脱那些捆绑西方发展的传统因素的工业思想。

西方文明已经发生了变化,并正伴随着一种许多入缅怀过去、痛感生活在一个越来越异己的世界的情绪,在变化着。但是,目前的状况只是使所有这些因素更加明晰。无论如何,这些因素从罗马时期就已出现,并一直延续到今天,它们一直是欧洲区别于印度和中国的标志。欧洲与东方,强盛时代之区别,表现在活力、偏狭和抽象力上。在文学艺术领域,希腊可说是高高在上了,但是,他们相对于中国来说,只是个程度问题。对于活力和偏狭我已说得很多了;但对于偏狭,有必要再说一些,因为欧洲的这一特征一直比许多人所理解的要顽固得多。

确实,希腊人比其后继者较少地陷入这一恶习。可是,他们毕竟把苏格拉底处死;而柏拉图尽管敬仰苏格拉底,竟然主张国家应参与他本人也认为是虚伪的宗教活动,而且,谁有怀疑,一律杀害。儒家、道家和佛教徒是不认同这种希特勒式的教义的。柏拉图绅士式的温雅并非是欧洲人的典型特性;欧洲向来好战狡诈,谈不上温恭谦让。西方文明的这一显著特征在普鲁塔克在对以阿基米德发明的机械装置保卫叙拉古的描述中得到了不少刻划。

迫害的一个来源,即民主嫉妒,在希腊是充分展露了。阿里斯台底斯因其公正之盛名而遭受放逐。以弗所的赫拉克赖脱不是一个民主派人士,他呼吁:“以弗所的所有人还是绞死自己为好,把城邦留给那些初出茅庐的小字辈们,既然他们驱逐了当中最出色的人物莫德拉斯,说‘我们中间不允许存有最好的人,如有这种人物,让他到其他地方的人中间去行善吧。”’我们时代中许多令人痛惜的特点在希腊人那里早已存在。他们有法西斯主义,民族主义、军国主义、共产主义、有老板,还有腐化的官员:他们有好战的行为和宗教迫害。他们有良好的个体,但我们也有;由此,就如现在一样,一个相当数量的精英个人遭受放逐、囚禁或处死。希腊文明在这一点上确实真正凌驾于我们的文明之上,那就是警察的无能,这使得一大部分清白的人得以逃脱。

从君士坦丁到基督教,首次为欧洲有别于亚洲的那些迫害动冲提供了充分显露的机会。在过去的150年中,自由主义确实有过短暂的停滞,但是,现在这些白人正回复到基督教徒从犹太人那里学来的神学偏狭中去。犹太人首创了这么一种观念,认为只有一种宗教可以说是真实的,但他们并没有试图让整个世界信奉这一宗教,因而他们仅仅迫害犹太人自己。基督教徒以为一种特有的新发现承传了犹太人的信仰,他们加进了罗马人谋求统治全球的欲望和希腊人膜拜玄妙的风气。这种掺合产生了这个世界上前所未有的、迫害至深的宗教。在日本和中国,佛教为人平和地接受,并且被允许与神道和儒教共同生存;在穆斯林世界,只要基督教徒和犹太人献出财物,就不会遭到任何干涉;但是,在整个基督教世界,处死已是对最小的偏离正统的通常处罚了。

对于那些不喜欢法西斯主义偏执的人,我没有什么异议,除非他们认为偏执背离了欧洲的传统。我们中那些在政府的正统观念残酷迫害下感到感到窒息的人本可以在欧洲的以往大多数时期生活得比在现代苏联或德国更好。如果通过魔法,我们被转送入过去的时空,我们是否会发现斯巴达对于那些现代国家是一种进步?我们是否会像喜欢16世纪的欧洲人那样生活在不信巫术即置于死地的社会中?我们是否能容忍早期的新英格兰,抑或崇拜皮萨罗对印加帝国的处置?我们是否会欣赏在1世纪内使10万女巫遭受火刑的文艺复兴德国?我们是否会喜欢波士顿先导牧师把马萨诸塞的地震归罪于避雷针的亵渎这样一个18世纪的美国?在19世纪,我们是否会在罗马教皇庇护9世以人类对低级动物拥有某种职责是一种邪念为由,而拒绝为防止施暴动物协会做一二件小事时去同情他?无论欧洲如何聪明,我总担心,它一直是非常可怕的,除了1848一1949年这一短暂的时期。不幸的是,现在欧洲人正回复到原有的情形中去。

(十)论青年大儒主义

任何访问过西方世界的大学的人都有一种感触,今日的知识青年,其愤世嫉俗程度已是昔日所望尘莫及。苏联、印度。中国或日本并不这样;在捷斯洛伐克、南斯兰夫和波兰,我相信根本不存在这种状况;在德国,这种状况也未必很普遍,而在美国、法国和美国,这确是知识青年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征。

对于老于世故的西方青年,所有这种激情似乎有欠成熟。他坚信,世事一经公正分析就被看穿了,“皓月之下,再无醒目之事。”当然,老一辈还是有许多理由对此说教一番。我认为这些理由都未触及事物的根本,在其他情形中,年轻人背逆于老一辈的说教,树立他们自己的信条。假如当今东方青年以愤世嫉俗去逆反世态,其中必有某种特殊理由。青年入不仅难以相信所闻所见,看来也不会相信其他任何东西。这是一种奇怪的状况,值得研究。看我们首先逐一列举一些旧的观念,看看它们为何不再激发老一辈的忠诚。我们可以阐述这些观念。宗教、国家、进步、美、真理。在青年人的眼中,这些观念存在什么问题呢?

宗教。这里问题所在,部分是理智的,部分是社会的。就理智的理由而言,现在像托马斯附奎那般的有智之士热烈地皈依宗教信仰的人实在很少。大多数现代人的上帝含糊不清,趋向退化成一种生命之力或一种“非我们所属、执行公义的权力”。甚至信徒们越来越把他们信托的另一世界转向更关注这个世界中宗教的效用;他们确信上帝是改善这一世界的一种有益的假设,却不能同样地相信这一世界是为上帝的荣耀而被创造的。他们让上帝从属于尘世生活的需要,就会怀疑自己信仰自己的真诚。看来,他们认为上帝,像安息日那样,是为人们设置的。不能接受教会作为近代理想主义的基础也有社会性的缘由,教会在其捐献中已紧紧地同财产保护维系在一起。而且,他们与一种强迫性的伦理相关联,谴责了青年人毫无危害的许多乐趣,导致了大量在怀疑者看来无需那股残酷的苦痛。我了解热诚的青年们诚心诚意地接受基督的教诲;而他们发现自己与正统的基督教无法协调、也不与奔世者和宗教迫害的受害者为伍,好似战斗的无神论者。

国家。在许多时候和场所,爱国主义已成为一种激情昂扬、令人心眼的信条。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费希特的德国。马志尼时代的意大利是如此;波兰、中国及外蒙古现在依然如此。在西方国家,它依然异常强大:控制着政治、社会支出、军备等。但是,明智的青年不能将之作为充分的理想观念而接受;他们看到爱国主义对于受压迫民族确实是极好无比的,而受压迫民族一旦获得自由,先前英雄的民族主义就变成压迫性的了。波兰人,这个自玛丽亚·特丽萨“挥泪攫取”领地、对理想主义曾满怀同情的民族,却在乌克兰以自己的自由实行了压迫。爱尔兰受不列颠的文明折磨历时800余年,后又以其自由立法禁止出版许多佳作。波兰人杀害乌克兰人,爱尔兰人恣虐文学艺术,这景象使民族主义即使对于弱小的国家,看来也是一种多少不太合适的理想。如果关涉一个强大的国家,其中争议更是强烈。对于捍卫其统治者背叛的理想中侥幸免遭杀害的人来说,凡尔赛和约并非十分鼓舞人心。那些在战争中声称自己为消灭战争不懈努力的人,结果都是各自的国度里成了鼓武主义的先导者。这些事实使所有明智的青年人清醒地看到,爱国主义是我们时代的主要祸源,如不能有所缓解,它必将置文明于死地。

进步。这是一种19世纪的理想,对于通晓世故的青年,它带着太多实用色彩。可测算的进步必须表现在微不足道的事物中,比如所生产的汽车和所消费的花生的数量。真正有意义的事物是不可度量的,而不能迎合吹捧者的方式。而且,许多现代发明趋向愚弄人们。我可以举出像收音机、步话机、毒气等例子。莎士比亚以诗的风格衡量了一个时代的杰出成就,但这种衡量方式已过时了。

美。关于美,有些东西听起来是老调的了,尽管难以说明其中的缘由。假如指责一代现代画家在寻求美,他一定会愤愤不平。如今大多数艺术家都似乎由于对世界的某种不满而激发灵感,由此,他们宁可经受刺痛,而不愿平静地满足。再说,许多种美需要人们认真悉心的态度,不是一个明智的现代人可能做到的。一个小城邦,如雅典或佛罗伦萨,有一个突出的公民,必自感高大无比。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人类是创造的目的,他的城市展出了人类的极致,而他自身又处于自己城市的巅峰。在这种情形里,埃斯库罗斯和但丁可以一味地品尝自己的欢欣与悲苦。他们感到,个人的情感非同小可,悲剧经历完全值得展现在不朽的诗篇中。然而,现代人,一旦不幸降临,便把自己作为一个统计学上的整体里的一分子而加以考虑;在他们面前,昨日与明日成了充满磕磕碰碰的凄凉行列。人本身多少有点像乖戾造作的动物,在漫漫的寂静中一出现简短的插曲,他们就会大惊小怪,叫个不停。“人类除了天然的需要外,要是没有其他享受,那和畜类有什么分别,”李尔王这样说过,这一观念驱使他疯癫,是因为它和当时社会格格不入。现代人对这个道理已很熟悉,却使他们只关注琐屑之事了。

真理。以往真理是绝对的、永恒的、超人的。我自己年轻时接受了这一观点,非虚度青春去寻找真理。但一大群敌人纷至沓来,极力扼杀真理:实用主义、行为主义、心理主义、相对物理学。伽利略和宗教法庭之所以针锋相对,无非是争论是地球绕太阳转还是太阳绕地球转。双方都认可这两种意见在思维方式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他们的一致之处其实就是双方的误解所在:分歧只是语言的表达问题。过去,崇拜真理是可能的;实际上,虔诚的崇拜显示在人类自我牺牲的践行中。但要崇拜纯属人类的和相对的真理却是困难重重。根据爱丁顿的分析,引力定理是一种测量的近便模式。它并不比其它观点更为确切,就像米制并不比英尺和码更为准确一样。

自然和自然法则隐藏在夜慕里;

上帝说:“随牛顿去吧。”测量还可方便些。

这种态度似乎少了点正气。当斯宾诺莎相信某件事时,他总想着自己在享用上帝的神明之爱。现代人,或同马克思一道,相信自己受经济动机的支配,或同弗洛依德一样,相信在对指数方程或红海区域动物分布的信仰背后潜藏着某种性欲动机。无论哪种境况,现代人都无法获致斯宾诺莎的次悦。

假如这一诊断正确的话,治疗现代犬儒主义就不能仅仅通过说教。仅仅向青年灌输一些这样的思想,并不比他们的长辈那些陈腐的开导高明多少。开导只有当知识分子找到可以充分体现他们创造力的事业,这一治疗才会有效。我看不到任何处方,除了迪斯累利提供的那份古方:“教育我们的主子c”但它应该是一种更加切实的教育,而不是目前对无产阶级或贵族阶级惯用的那种教育,它必须是一种多少考虑真正文化价值的教育,而不是那种只是生产诸多商品而没人有时间去享用的带着功利主义的欲望的教育。一个人除非了解某些人体知识,否则就不许他行医,而一位金融家,除了只是关心银行核算外,即使对自己商业活动的各种影响连一点知识都没有,也还可以自由地操作经营。如果不通过经济学和希腊诗歌考试不能进行股票交易,如果政治家们必须掌握完备的历史和现代小说知识,这个世界会是多么赏心悦目!想像一下一位工业巨头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时的情景:“如果你用小麦筑一个角落,这将对德国诗歌产生什么影响?”现代世界中的因果关系在细节分辨上,比以往更为深远复杂,其原因在于大量的组织机构的不断增加;但支配这些机构的那些人都是根本不懂自己行为后果的无知者。拉伯雷匿名出版他的著作,只是担心失去他的大学职位。现代的拉伯雷决不会写这样的书,因为他意识到匿名终究会被高明的大众手段给戳穿。世界上的统治者一直是愚蠢的,但是,过去的权力较之今日就小得多了。因此,与过去比照,今日寻找某种途径去确保统治者们具备学识与理智就更为重要了。这个问题不能解决吗?我并不这样认为,但我将谨慎行之。

(十一).人与昆虫

在战争和战争谣言里,当“裁军”建议及互不侵犯条约以空前的灾难威胁着人类的时候,另外一种冲突,甚至更为严重,较少得到人们应有的的注意——我指的是人与昆虫的冲突。我们习惯于做万物之主,我们不再有机会像穴居人那样惧怕狮虎、野象、野猪。除了互相对抗外,我们感到自己是安全的。但是,大动物虽不再威胁我们的生存,仍有些小动物咄咄逼人。在历史的长河中,这颗行星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向小动物让步的状态。若干世纪前,恐龙遍布于沼泽与森林。除了自相残害外,无所忧惧,坚信自己王国的绝对优势。然而,它们最终消逝了,让位给微小的动物——老鼠、刺狠以及与田鼠不相上下的小动物等等。恐龙何以灭绝尚无解说,但据估计是由于其脑容量太小,而且过度生长多角状的进攻性武器。无论如何,生命并没有沿习它们的样式而进展。成了兽王之后,哺乳动物便开始壮大其体形。但陆地上最大的哺乳动物——巨象也已灭绝,其他大动物也变得稀少了,只剩下人类及所驯养的动物。尽管人类的身材并不见大,但以其才智成功地为大众找到了赖以生存的食物。倘若没有小动物——昆虫和微生物,他是绝对安全的。昆虫最根本的优势是其数量。小小的一片丛林可以滋生如全人类数量的蚂蚁。另外一个优势在于我们的食物成熟前,它们就进行侵占。许多原本在一个相对小的区域内生存的有害昆虫,被人类无意地带到新的环境当中,结果是又给这些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旅行对昆虫及微生物是有利的。黄热病以前仅存于西非,但在贩卖奴隶中传到了西部欧洲。当前,由于非洲的开放,这种病又穿越非洲大陆逐渐向东蔓延。一旦传到东海岸,印度和中国这两个可以包括世界一半人口的国家就几乎难免遭受其害。昏睡病是非洲一种有着更大危害的疾病,目前它也逐渐地扩展蔓延。

有幸的是,科学发现了许多控制昆虫的方法。大多数昆虫受制于寄生虫,这些寄生虫杀害了无数昆虫,而幸存的那些昆虫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而且昆虫学家正致力研究和繁养这种寄生虫。有关他们的研究,官方的报道令人振奋;报道中满是这样的话语:“他应千里达种植者之邀去巴西了,以寻找甘蔗蝗虫的克星。”人们也许可以说,在这一对抗中蝗虫不会有胜利的可能。不幸的是,只要战争不断,所有科学知识都具有两重性。如,刚去世的哈勃教授发明了一种固氮方法。他的目的是增加土地的肥沃,但德国政府却以它去生产高含量的炸药,并在最近因哈勃教授要肥料不要炸弹而把他逐出国门。在下一次大战中,双方的科学家将向对方的农作物施放害虫。即使和平到来,也将证明不可能消灭害虫。如果人类的争斗在恼怒之下动用昆虫和微生物,就像面临另一次大战时他们必定会做的那样,那么昆虫将成为唯一的最高战胜者,这木是不可能的。也许,从宇宙观来看,这不必加以追悔;但是,作为人类的一分子,我只能为自己的同类对天长叹。

(+二)、教与规纪

任何严肃的教育理论必须由两部分组成:生活目标的概念以及心理动力学的知识,如精神变化的规则。在生活目标上持不同态度的人不可能希望在教育上达成一致。纵观西方文明,教育机构受制于两种伦理观念:基督教和民主主义。一旦加以认真考虑,这两种观念就互相不相容,正如德国明显表现出来的那样。我认为,在其相异之处,基督教更可取,而在其相通之处,两者都是错的。我所代之为教育目的的是文明,这一术语,就我所指,含有部分地属于个体、部分地属于社会的定义。在个体方面,它含智力和道德品质:智力品质指某种最低限度的一般知识、自身的职业技能,以及事实论说的习惯;道德品质指公正、仁慈和基本的自制能力。我要加上一种品质,既木属道德,也不属智力,但也许是生理学上的:热情与生活的乐趣。在社会中,文明要求尊重法律、人与人之间的公正。不以卷入持久地伤害人类共一部分为目的以及对于目的的手段之智力上的适应。

假如这些成为教育的目的,问题就在于心理科学思考如何才能实现这些目的,特别是何种程度的自由才有可能证明是最有效的。

关于教育中的自由问题,目前主要有三种思想派别,其差异部分在于目的,部分在于心理学理论。有些人说,尽管孩子们可能怎样顽皮,他们应该是完全自由的;也有些人说,不管孩子们是如何听话,他们应该完全服从管教;另有些人说,孩子们应该是自由的,而有了自由,他们还应该始终好好听话。这最后的一部分人比应有的还大得多;像成年人那样,孩子们假如是完全自由的,他们不会是尽善尽美的。自由确保道德完善的信念是卢梭主义的残余,并不适用于对动物和孩子的研究。持有这一信念的人认为,教育不应有任何绝对的目的,而应仅仅提供一种适合自发性发展的环境。我不能赞同这一派别,在我看来,它过分个人主义了,过分地漠视知识的重要性。我们生活在需要合作的社会中,期望着自发的冲动能产生所有必要的合作有点乌托邦气息。在有限的区域里生存着大量的人口,这只有归因于科学技术才是可能的;因此,教育必须传递这些基本的又必不可少的思想。那些允许充分自由的教育者是这样一些人:他们把自己的成功寄托在某种程度的仁慈。自制以及所有冲动无所羁绊的地方几乎不能萌发的熟练智力;因此,如果他们的方法不加以调整的话,他们的长处就不能长存。从社会的立场看,教育必须是某种比单纯的成长机会更加积极的东西。当然,它必须提供这种机会,但它也必须一种为儿童的精神和道德素质,这种素质不能完全由他们自行获得。

赞成教育中应有很大程度自由的观点并不是来自人的自然慈善,而是来自权势对承受者和施行者的影响。那些屈服于权势的人变得唯唯暗暗,要么反叛木羁,两种态度均有缺陷。

驯服者在这思想和行动上都失去了开创精神;而且,由受挫的情绪生发的怒气倾向于在欺凌弱小者中寻找发泄的出口。这就是为什么暴君体制是自身延续着的:一个人从他父亲那里所受罪由他强加于自己的儿子;让他记忆犹新的中学里所受的耻辱,在他成为帝国元首时被传到了“国人”身上。这样,一种过分强调权力的教育使学生变为可怕的暴君,在言行上都无力主张和容忍创新。对教育者产生的影响更是糟糕:他们倾向成为施虐狂式的训纪者,乐于引发恐惧,别无他求。由于这些人是知识的代表,学生所获得的便是知识的恐惧,这在英国的上层社会中被认为人类本性的一部分,但确实是权势教育颇有理由憎恨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尽管反叛可能是必要的,但其存在难以成理。而且,有许多反叛方式,而只有极小部分是明智的。伽利略是一位反叛者且又是明智的;平面地球理论的信奉者同样是反叛者,但是愚蠢的。认为反对权势在本质上是优点,不从习俗的观念必然正确,这种倾向是很危险的:砸坏灯杆或否认莎士比亚的诗人地位,根本达不到什么有用的目的。然而这种过分的反叛经常是过多的权势对富有朝气的学生压制的结果。一旦反叛者为教育者,他们时常鼓励学生蔑视权势,而与此同时他们又力图为学生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尽管这两个目的难以相容。

我们所需要的,既不是驯服,也不是反叛,而是良善的性情以及对人对新思想的友好态度。这些品质部分地归于自然原因,这方面旧式的教育者注意得大少;但更多地归因于举足轻重的冲动受到挫折后,困顿的感觉需求的自由。假如年轻人要成为友善的的成人,在多数情况下,有必要让他们感到自己的环境是友善的。这就要求对孩子的重要欲望要有同情心,而不只是有利用他为某种抽象的目的奋斗的企图,如为了上帝的荣耀和祖国的伟大。在教育中,应该努力使学生感到值得去了解所教的东西——至少在这些知识是真实的情况下。一旦学生自觉合作,其学习就能事半功倍。所有这些理由有力地阐明了高度自由的意义。

然而,这一观点很容易走过场。儿童在避免奴性时沾上贵族的恶习,这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考虑别人,不仅是在大事上,而且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中,是文明的一个基本因素,没有它,社会生活将不堪忍受。我指的不只是那些礼貌形式,如说“请”和“谢谢”;正统的言行举止在野蛮人中发展得最充分,但随着文化的每一次前进就慢慢消失了。我是指自愿参加一定要的必要工作,在一些免于麻烦的小事之处要自制克己。给孩子一种全能的意识,或者一种成人之存在只是服务于年轻人的快乐的信念,都不是人们所乐于见到的。那些赞成存在懒散之客的人,如果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毫无工作意识、没有孜孜追求的习惯,他们都将自食其果。

另外,自由的拥护者过分轻视了其危害性。在没有成人介入的儿童团体中,较强者为暴力者,并且很可能比成人暴君更为残忍。假如两个二三岁的孩子在一起自己玩耍,几次打架之后他们就发现谁是胜者,而另一个孩子就成了奴隶。在孩子较多的地方,有一二个人获得完全的支配权,其他人的自由比成人出面干涉保护弱小者时他们拥有的要更少。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为别人着想并不是自发的,而必须给予教养,而除了运用权力,它是很难教会的。这也许就是反对成人退出教育的最重要观点。

我认为教育者还没有解决把自由的合适形式与必要的道德训练结合在一起的问题。必须承认,在孩子上学前,正当的解决方法常常给家长弄糟了。正如心理分析学家从他们临床实践中得出的结论,苦苦众生都是疯人,以致现代学校里的领导们在同家长们所娇宠的学生的接触中,都倾向论断说所有的儿童都是“费力的”,而所有的家长则愚蠢至极。那些因家长的暴君式教育而被逼得野蛮的儿童(它经常带有一种焦虑的情绪),或多或少需要一段完全自由的时间,才能去毫无猜疑地看待成人。但是,那些在家里得到悉心照料的儿童在细小之处也能忍受指使,只要他们感到是在自己认为是重要的方式中得到帮助。那些喜爱孩子、不因陪伴他们而陷入一种精力耗竭状态的成人,能够在规约上获得巨大的成功,而不使他们的学生中止以友善的感情对待他们。

我认为现代教育家倾向于过分重视不干预儿童生活这种消极的品性,而过分轻视乐于陪伴他们的积极作用。如果你以许多人喜欢马和狗的方式去对待孩子.他们就会很容易对你的建议作出反应,并且接受禁令,也许带有和善的抱怨,但绝无怨恨。把儿童看作是有价值的社会发展的领导,或——毫无差别地——作为权力冲动的出口,包含着这些态度的溺爱形式是没有用处的。如果你认为孩子将为你的党派获得一票或为国王。祖国指定的思想而对他产生的兴趣,对于这种态度,没有一个孩子会感激的。令人愉悦的兴趣,蕴含在孩子面前自发的快乐之中,不带任何隐秘的目的。具有这种品质的教师将很少需要去干涉儿童的自由,但一旦需要,也有能力去做,却不导致心理上的损害。

不幸的是,工作繁重的老师对儿童要保持一种本能的喜欢是完全不可能的;他们对儿童的感觉肯定无异于出名的糕点师的徒弟对待蛋糕那样。我认为教育不应是一个人的全部职业:教育工作者一天至多工作两小时,其余时间应该离开儿童。青年人的社会是令人疲乏的,尤其当没有严格约束的时候。疲乏最终产生颁燥,而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把老师教过的而让他们去相信的理论放在一旁。必要的友善是不能单靠自制来维持的。但只要它存在,就不必事先为如何处理“淘气的”儿童去制定各种纪律,因为冲动可能导向正当的决定,而假如儿童感到你喜欢他,几乎所有的决定就是正确的了。无论怎样明智,没有一种规约可以成为感情和策略的替代物。十一、斯多富主义

借着现代心理学的方法,许多过去(极不成功地)靠着纯粹道德法则去对付的教育问题,现在能以更为间接、但也更为科学的方法解决了。现在可能有一种倾向,特别是在那些孤陋寡闻的心理分析倡导者中间,那就是认为不再需要任何斯多葛式的自制了。我并不持这种看法,在本文中我就要考虑一下自制必要性的几种情况,在年轻人中养成自制的一些方法及培养自制能力时应避免的危险。

我们先从面对斯多葛主义最困难和最本质的问题,即死亡问题开始讨论。试图克服对于死亡的恐惧有种种方式。我们可以鄙视它,可以不提起它,而且当发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受到困扰时,尽力将思想转到另外的方向上去。这是威尔斯在《时间机器》中所说的轻薄之士的方法。而我们可以采用正相反的方式,即不断冥想人类生命之短促,以期望从这种领会中产生对人生轻蔑之情感;这正是查理五世退位后在其修道院里采用的方法。剑桥大学的一位同学更为极端,竟与房间里的棺木同寝,还常常走到学校的草地上,用锄具将小虫铲成两半,同时说:“哈,你还没有抓住我。”还有第三种更为人们广泛采用的方法,就是说服自己和他人,去相信死亡并非毁灭,而是进入新的更加美好生活的途径。上述这三种方法,以各种不同的比例混搅在一起,成为在多数人用来对付死亡这一令人不快之事的办法。

然而,对于这些方法的任何一种,都有反对的意见。企图去考虑那种容易引起感情波动的事,就如弗洛依德学派所揭示的有关性的问题,那肯定是不会成功的,而且会引起种种不愿意有的心理变态。儿童时期当然可以从某种生动的形式,在早期的生活里避开对死亡的了解。至于这种事是否会发生,这是个侥幸的问题。如果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一个死了,那就无法阻止儿童在情绪上对于死亡的感触。即使很幸运,儿童早年时对死亡一事并无什么明显的印象,但迟早必然会有的;当一个人对某事没有思想准备时,一旦此事发生了,很可能造成心理上严重失衡。因此,我们必须寻求确立某种对待死亡的态度,而不是仅仅蔑视它。

总是不断地想着死亡问题,至少同样是有害的。过于专一地思虑任何一个问题都是错误,特别是当我们的思考不能付诸行动时更是如此。当然,我们可以设法延迟自己的死亡,而且在一定限度内,每个正常人都可这样做。但我们不能最终免干一死;因此,沉思死亡是一个无益的主题。而且,它会减弱人们对于他人和其他事物的兴趣,唯有对外界事物的兴趣才能保持人们精神上的健康。对于死亡的恐惧会使人感到他是外在力量的奴隶,而从奴隶的心态中是不能产生好结果的。如果一个人通过沉思可以真正医治他对死亡的恐惧心理,那他就不再思考这一问题;只要他的思想为此沉迷,就证明他并未克服恐惧。因此,这个方法并不比其他方法更好。

死亡是通向更加美好生活的途径,这一信念从逻辑上说应阻止人对死亡的任何恐惧感觉。但对于医学界来说,值得庆幸的是,除少数例外,事实上并不能产生如此效果。人们并没有发现,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的人,就比那些认为死后一切皆完结的人,对疾病更少害怕,或在同困难的斗争中有更多的勇气。已故的麦尔士(英国诗人、散文家)常常谈起在饭桌上他问起一个人死时的想法。那个人总想避开这个问题,但在逼迫之下,只好回答说:“噢,嗯,我认为我将享受永远的祝福,但我希望你不要谈这个不愉快的话题。”这种明显矛盾的理由,当然是由于对大多数人来说,宗教信仰只存在于思想意识领域之中,而对于局限在非意识的物质领域就无法承担了。如果想成功地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就必须靠那种能影响整体行为,而不只是通常所说的属于思维意识的那部分行为的方法。在少数情况下,宗教能产生这种结果,但对大多数人却并非如此,除了行为主义者的理由之外,导致失败还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是不管强烈的自信如何,仍然存在着某种怀疑,而且这种怀疑本身是以对怀疑论不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是如果对来世的信仰没有根据时,他们势必增强而不是减弱对死亡的恐惧,所以那些不把来世看作绝对确定的人只能增加恐惧的情绪。

那么,为使年轻人能适应这存在着死亡的世界,我们该有何作为呢?我们必须达到三个相互极难协合的目标。(1)我们必须使他们不要感觉到死亡是我不愿谈论或不鼓励他们思考的问题。如果我们让他们有了这样的感觉,那他们就会得出结论:这里面一定是有趣、神秘的,这样他们就会想得更多。就这点来说,也适用于现代关于性教育的观点。(2)如果我们能够的话,我们必须阻止他们总想着死亡的事情;对此专注如同专一于色情文学那样,存在着同样的反对意见,那就是它会弱化人的才能,妨碍人的全面发展,以致会引起本人和他人所不满意的行为。(3)我们不要指望仅仅通过思想意识就能给任何人创造出对待死亡问题的满意态度;更为特殊地,善良的行为并不是靠着想要表明死亡比其他情况更不可怕的信念而做出,只要这种信念(通常如此)尚未渗透到意识之中。

为了使这些不同的目标富有成效,我们必须根据儿童和青年的经验,采取稍稍不同的方法。如果没有一个与某儿童密切相关的人死去,那他就很容易把死亡看作是普通的事,不会引起大的情感上的触动。只要死亡是抽象的、非个人的,应以通常的语气提及它,而不要当作什么可怕的事。如果一个孩子问:“我会死吗?”你应回答:“是的,但在很大时间内也许不会死。”阻止对死亡的神秘感是很重要的。应把它看作同玩具坏了属同一范畴的事。但是,在孩子们幼小时,确实需要尽可能地使死亡看来是很遥远的事。

当与儿童关系密切的人死了,情况就不同了。例如,假定这个孩子失去了一个哥哥。父母都会很哀痛,而且尽管他们可能不想让这个孩子知道他们是如何悲痛,而使他感觉到他们遭受了某事件,这是可取而且必要的。自然的情感是极其重要的,儿童应该体会到他长者的这种情感。况且,如果父母以超人的努力,在儿童面前遮掩他们内心的悲痛,那儿童就可能认为:“如果我死了,他们也会不在乎的。”这样的想法会导致各种病态的发展。因此,尽管在儿童后期(在早期这种感觉不会太深)因这种事而引起的打击是有害的,但如果发生了,我们也不必过于抑制。这个问题既不必加以回避,也不必过多注意;应尽可能不带任何过于明显的意图去做些以引起新兴趣的事情,特别是引起新的情感。我认为孩子对于某个人怀有深厚感情,并不是偶尔的错误在某件事上的标记。如果父母中有一个是冷酷的,孩子就会把这样的感情倾注于另一个人,而如果父母都对他不好,他的感情可能就会倾向他的老师。一般来说,这正是恐惧的结果:因为他所爱的人只能是给他带来安全感的人。在孩童时期,这一感情并不是健全的。当儿童所爱之人死去,可能危及到儿童的生命。即使在各方面看来都很正常,但后来的爱中会充满着惧怕。丈夫(或妻子)和孩子将为过度的忧虑所煎熬,只要他们只为自己活着,就会被认为是无情的。因此,父母不应以自身作为这种感情的对象而感到高兴。如果孩子一般有和睦的生活环境,而且很幸福,那在失去某一亲人时他就会毫无困难地克服他的苦痛。假使存在成长和幸福的正常条件,就应使追求生命与希望的动机得以充分发展。

但是。在青年时期中,如果生活较为满意,对于死亡需要有更为积极的态度。成年人应更少想到死亡问题,无论关于他自己或者是他所热爱的人,这不是因为老想这个问题是无益的,且不能真的有所收获,而是因为成年人有了更广泛的兴趣与活动面,从而使他有意地把思想转移到其他问题上。当他想到死亡时,最好以一种坚韧的斯多葛主义,从容而又镇静地加以思考,而不要试图去减低其重要性,而对于能够超越它则应感到一种骄傲。对于任何其他恐怖的事情,这个原则也一样:对于让我们感到惧怕的事情,唯一可能的处理办法是加以冷静的思考。人们应该对自己说:“是的,好吧,这是可能发失的,但那又怎么样呢?”在战争中牺牲这样的情况,人们就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因为他们坚信无论自己或亲人为战争捐躯是值得的。类似这样的情感方式在任何时代都可见到。任何时代,人们都会感觉到他死了,或者他的妻子、孩子死了,也不会从此终止世上的所有乐趣。如果在成年中这一态度是真实、深刻的,那么在青年期中,年轻人应为豁达的激情所鼓动,并以此去建设其生活与事业。青年是豁达的时期,应利用这一时期养成豁达的习惯方式。这一点能通过父亲或教师的影响来实现。在一个较好的家庭中,母亲经常是这一角色的担当者,但就现在的一般情况看来,妇女的生活使她们眼界狭隘、缺乏智力,因此无法胜任我心目中的这份工作。同一理由,青年(男性和女性)一般应在他们的教师中寻找这样的人物,直到新一代具有广泛兴趣的妇女成长起来。

斯多葛主义在生活中的地位在近代有点被低估了,特别是在那些进步的教育家中。当不幸威胁我们时,有两种对付办法:我们可以尽力避开这种不幸,或者决心坚韧地与之作斗争。前一种方法如果能在没有怯懦的情况下获得成功,当然是值得敬佩的;但后一种方法对不准备成为恐惧之奴隶的人来说,迟早是不可少的。这种态度构成了斯多葛主义。对一个教育者来说,最大的困难是:在向青年灌输斯多葛主义时,为虐待径开了方便之门。过去,纪律观念很严厉,从而教育成了残忍冲动的途径。最低限度地保留必要的纪律原则,而不致于扩展到使儿童感到受苦为乐事,这是否可能呢?墨守成规的人当然会否认他们感到这样的快乐。大家都知道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做父亲的举棍打他的儿子时说:“孩子,我打你,我比你更难受。”对此他的孩子回答说:“父亲,那你愿意换过来让我替你这样做吗?”撒级尔·巴特勒在《众生之路》中曾以使现代心理学的任何学生都认可的方式,描写过严厉的双亲虐待狂式的快乐。那么,我们对此做些什么呢?

对死亡的恐惧,只是最好以斯多葛主义去对待的诸多事情之一。此外还有对贫困的恐惧,对肉体痛苦的恐惧,富贵人家妇女一般对生育子女的恐惧。所有这些恐惧是怯懦而且多少有点可卑的。但是,如果我们限制说,人们不该注意这些事,那我们同样也会限制说,对于消除厄运来说,什么也不必做。过去,人们认为妇女分娩时不应使用麻醉药;在日本,这一看法一直延续到今天。男医生认定麻醉药是有害的;这种意见并无理由,它无疑是由无意识的虐待狂引起的。但是分娩的痛苦愈减轻,富妇们甘愿忍受的意志也就愈弱;她们的勇气比对勇气的需要消失得更快。显而易见,这里有一种平衡。要使整个人生过得舒适、愉快,是木可能的,因此人类必须具有一种应付逆境的态度;但我们必须力求尽可能地少鼓动残忍性。

任何一个与儿童相处的人会很快明白,过多的同情是错误的。当然,太少的同情更是错误的,在这方面就像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走极端都是不好的。一个总是受到传爱的孩子,稍有不如意的小事就会哭个木停;而通常成年人养成的自制,只是通过这样的知识达到的:大惊小怪也不能得到同情。儿童很容易认识到,一位有时稍微严肃点的成年人对他们是最好的;他们的本能会告诉他们自己是否为人所喜欢,从那些他们感到是慈爱的且希望他们正常发展的人那里,他们能忍受任何的严厉。因此在理论上这种方案是简单的:让教育者为明智的爱所促动,他们就会做出正确的事。但是,事实上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疲惫、苦恼、忧虑、焦躁缠绕着父母亲和教师,但有一种教育理论是危险的,那就是允许成年人为了儿童的最终幸福,把这些情绪发泄到儿童的身上。木过,理论如果是正确的,它必须为人所接受,而把这些危险展现到双亲和教师的良知面前,以便做出尽可能的事来加以抵御。

现在我们可以把上述讨论加以综合而得出结论。就一部分儿童来说,对于生活中的痛苦、不幸的知识,即不必给予回避,又不要强迫他们知道。当环境使痛苦无法避免时,它必然降临;但是当说到痛苦的事情时,应该抱以正常的和冷静的态度,除非是家中死了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掩饰悲痛是不自然的。成年人应该在自己的行为中表现出某种欢愉的勇气,而年轻人会不知不觉地从他们的榜样中汲取这种勇气。在青年时期,应该把大量的非个人化的乐趣呈现在青年面前,教育应以赋予青年为自身以外的目的而活着的观念为指导(通过启发暗示,而不是通过明显的规劝)。当不幸来临时,应通过想起还有许多他们活着为之奋斗的事情,而让他们学会忍受这种不幸;但他们不能沉湎于可能的不幸中,即使为了做好准备去应付它们。那些以与青年人打交道为职业的人必须有所收敛,不要企图从教育纪律的必要因素中获得虐待狂式的快乐;教育中实施纪律的动机必须始终为了品德和智力的发展。就智力来说,也需要纪律,没有它决不能达到准确性。但智力方面的纪律是另外的问题,不属于本文论述的范围之内。

我还有一句话要说,这就是来自内心要求的纪律是最好的。为使这一点成为可能,必须使儿童和青年具有完成某件难事的志向,并愿为之竭尽全力。这种志向通常是受周围某人的启示而产生的;这样,甚至自律最后也要依靠一种教育上的鼓励。

(十三)、何谓灵魂

近来科学进展中最令人心痛的情形之一,就是每一项发展都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实际上懂得的要比原以为的少。当我年轻时我们都知道,或自认为知道,人是由肉体和灵魂组成的;肉体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之中,而灵魂仅存在于时间。人死后灵魂是否继续存在,这是个看法各异的问题,但灵魂之存在,则被视为是不容置疑的。至于肉体,常人认为它的存在是不证自明的,从事科学的人也认为如此,但哲学家却倾向逐一加以剖析,通常把它简约为一些观念,这些观念存在于有着肉身的人和其他偶然注意他的任何人的心灵中。然而,哲学家并没有受到认真的看待,而科学舒适地停留在物质主义上,即使它是掌握在十分正统的科学家手中也是如此。

当下这些良好的陈旧的朴素思想已不复存在:物理学家使我们确信不存在物质这种东西,而心理学家向我们证实没有心灵这种东西存在。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谁曾听见皮匠说过根本没有皮靴这类玩意,或者听过裁缝宣称所有人实际上都是裸体的?然而较之物理学家和某些心理学家所做的,这无甚怪异之处。先从。动理学家说起,他们中有些人试图把任何看来是精神上的活动归之于肉体的行为。然而,要把精神活动归为物理行为,确是困难重重。我并不认为我们能断言这些困难能否被逾越。我们所能说的,在物理学本身的基础上,由此称为我们肉体的实际上是一种精妙的科学构造,而不对应于任何生理实在。现在所谓的唯物主义者由此发现自己处于一种怪异的位置,因为当他在某种程度上成功地将心灵的活动归为肉体的活动时,他无法解释清楚这一事实:肉体本身只是心灵构造的随意概念。我们发现自己在在这样的圆圈中不断地循环:心灵是肉体的体现,而肉体是心灵的创造。显然这不能完全正确,而我们必须寻找某种既非心灵也非肉体,且产发这两者的东西。

首先从肉体说起。普通人认为物体是必然存在的,因为它们对于感官是显而易见的。可以怀疑其他任何东西,而你所能触摸的任何事物则是真实确定的;这是常人的形而上学。这样确实没错,但物理学家走上前来,指出你从不碰触任何东西:即使你把自己的头撞在石墙上,你并未真正触到它。当你认为你触到了一样东西,那是有某种电子和质子,它构成了肉体的一部分,并受到你认为触摸到的东西中某种电子和质子的吸引和排斥,但并无实际的接触。你肉体里的电子和质子由于靠近其他电子和质子,产生了电干扰的颤动,并通过你的神经把这一电干扰传送到大脑;大脑中产生的效应导致你的接触感觉,通过适当的实验,可使这种感觉产生巨大的假象,然而,电子和质子本身只是一种原始的近似值,是把一连串波或各种各样事件的统计概率集合入神经束的一种方法。这样物质完全成了幽灵,根本不能用作击打心灵的合适棍棒。运动着的物质曾经看来是毫无疑问的,结果变成了一种与物理学家的需要格格不入的概念。

不过,现代科学并没有灵魂或心灵作为实体的存在给以证明;实际上不相信其存在的理由,与不相信物质存在的理由是同样的。心灵和物质有些像争夺王冠的狮子和独角兽;争斗的结局并不在谁胜谁负,却发现双方只是纹章的发明而已。世界由事件构成,而不是历时长久、性质不断变化的事物。事件可以通过他们随机的关系集成群体。如果随机关系属于一类,所产生的事件集合就可以称之为物体;如果随机关系属于另一类型,其事件集合就可称为心灵。一个人大脑中出现的任何事件属于两种类型的集合;从属于此类型的一个集合考虑,它是他大脑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属于另一类型的集合考虑,它是他心灵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样看来,心灵和物质只是组织事件的约定方法。没有理由去假设心灵或物质的任何一点是不朽的。人们认为太阳正以每分钟几百万吨的速度失去物质。心灵最本质的特征是记忆,也没有理由假设一个人死后其记忆依然存留。实际上相反的想法倒是理由充足,因为记忆显然与某种形式的大脑结构联结在一起,并且由于这一结构在人死后即衰亡,认为记忆必然会停止也就很有说服力了。尽管不能认为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是正确的,而从情感上说,世界与假定唯物主义的正确性时的情况是完全同样的。我认为唯物主义的反对者一直为两种主要的欲望所驱使:首先是证明心灵是永恒的,其次是证明宇宙中终极的力量是精神而不是躯体。就这两方面来说,我认为唯物主义是正确的。确实,我们的欲望在地球表面上拥有相当大的力量;假如人类没有利用这颗行星的大部分土地来获取食物和财富,其面貌将大大不同。但是我们的力量是极其有限的。目前对于太阳或月亮甚至于地球的内部我们都无所作为,而设定我们力不能及的地区所发生的一切具有某些精神因素,理由并不微弱。那就是说,统观一切,没有理由认为除地球表面以外的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是因为某人如此希望的缘故。由于我们在地球表面上的力量,完全依赖于地球从太阳那里吸收的能量之供应,我们实际上必需依赖于太阳,而一旦太阳冷却下来,我们就几乎不能实现任何希望。断言科学在未来将获得什么成就当然是轻率之举。我们可以学会延长人的生存,超出现在的可能水准,但是,在现代物理学中如有某种真理,尤其是热力学第二定律,那我们就不能希冀人类的永恒存在。有些人也许会发觉这一结论过于悲观;但是,如果我们对自己诚实无欺,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几百年以后所要发生的事情,对此时此地的我们根本没有任何极其巨大的情感兴趣。科学,在减少我们对宇宙的潜妄的同时,也大大地增加了我们在这个星体上的幸福。那就是为什么神学家令人悚然,而科学在整体上得以宽容的缘故。

第二章 怎样才能自由和幸福

一、东方人和西方人的幸福观念

大家都知道威尔士写的《时间机器》。在该书中,机器的主人在时间上能作过去和未来的旅行,能洞察自己的过去与未来的景象。但人们却总是意识不到在今天不通过周游世界也能获得威尔士设想的许多好处。一个欧洲人,如果他到过纽约和芝加哥,他就等于看到了未来,因为假如欧洲能够平安地度过这段经济危机,它将要走向的未来大概就是现在纽约和芝加哥的样子。另一方面,如果这个欧洲人来到亚洲,他看见的就是欧洲的过去。我听说,在印度能看见中世纪的情形;在中国能看见18世纪的情形。如果乔治·华盛顿能够返回到今天的地球上来,看见自己创建的国家,将会极度地困惑不解,但对英国他的惊讶也许会小一些,对法国将更小些;除非他去中国,否则就找不到真正回家的感觉。当他的亡魂在中国游荡时,他会第一次看见仍旧信仰“生命、自由加幸福的追求”的人们,看见如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的人们一样以同样的态度对待这些事情的人们。而且我想,不用很长时间,他就会成为中华民国的大总统。

西方文明包括南美洲文明,除俄国以外的欧洲文明以及英国的自治领土的文明。在西方文明中美国居于领先地位,一切使西方区别于东方的特征在美国最为显著、最为进步。我们习惯于把进步看作是公认的东西:总要毫不迟疑地假定过去一百年间发生的变化肯定是趋向于变好,而且日后的变化也会确定无疑地趋向于更好。在欧洲大陆,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它所造成的后果给这种自负的信念以沉重打击,人们回过头去把1914年以前看作是黄金时代,而且认为大概在几个世纪以内也不会回到那一时代。在英国,对于这种乐观主义的冲击要小一些,在美国那就更小。对于我们这些习惯于把进步看作公认的概念的人来说,访问中国之类的国家,也许是特别有益的,因为这个国家仍然停留在我们150年前的那种情形中,因此看了这个国家我们就会们心自问,把他们的情形同我们现在的情形加以比较,我们是否有了什么真正的进步?

正如人人皆知的那样,中国文明是建立在早于耶稣500年就已经盛极一时的孔子学说之上的。孔子像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一样,不相信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进步的;相反,他相信在远古时,统治者是贤明的,人们的幸福所达到的程度,是衰落的今天徒自称羡而又难以企及的。这种看法当然是荒谬的。但它实际所产生的影响则是,它使孔子像其他的古代导师一样,志在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维持一种最好的水平,而木是总去争取新的成功。在这一点上,孔子比任何古今之人都要成功。时到今日,他的人品一直铭刻在中国文明当中。在孔子生活的年代,中国的领土只占它现在的一小部分,而且分裂为许多相互谋战的诸侯国。在最近的300多年时间里,他们建成了现在版图上的中国,而且领土之广大,人口之众多,直到最近50年存在的任何国家都望尘莫及。中国尽管遭受过野蛮民族的入侵——即蒙古和满洲人建立的王朝的统治,还有或长或短时期的混乱和内战,但孔子的思想体系以及与之有关的艺术、文学和教化的生活方式却得以保存下来。只是到了我们今天,由于同西方以及西方化了的日本思想相接触,这一思想体系才开始衰落下来。

一个具有如此坚韧能力和久存不灭的思想体系必定有它的伟大价值,而且必定是值得我们重视并加以研究的。它并非一种像我们所理解的宗教一词那样含义的宗教,因为它不是同超自然的或神秘的信仰连结在一起的。它纯属于一种伦理体系。但它作为一种伦理学并不像基督教的伦理学那样,它并不使得一般的人感到太高,以至于实行不了。孔子的学说本质上很与存在于欧洲十八世纪的“绅士”的陈旧观念类似。我只要引证孔子说过的一句话就足以说明这一点。

“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正如任何一个道德说教者必定做的那样,孔子也讲了许多关于义务和德行等等问题,但他决不强迫人们去做有悼于自然和自然感情的事。下述谈话可以说明这一点: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予证之。’ZLI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孔子在一切事情中都是执其两端,取乎中庸的,即使在德行上,也是如此。他不认为我们应该以善报恶。有一次人家问他:“你觉得以善报恶的准则怎么样?”他回答说:。’‘那么,你对于善该如何报答呢?所以你还不如以不正直报不正直,以善报善。”以善报恶的道德准则来自于与孔子同时代的中国道家思想,后者更类似于基督教学说。道家创始人老子(他被认为比孔子年长一代)说:‘对于行善的人我是善的;对于不善的人我也是善的,其目的不外乎使他们向善。对于诚实的人我以诚待之,对于不诚实的人我也以诚待之,其目的不外乎使他们也能变得诚实。即使某个人不对,怎么能说抛弃他是对的呢?要以仁慈来回报别人对我的伤害。”老子还有些话同马太福音中耶稣登山时对众人说的那些话有些极为相似之处。如,老子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被看作是国家的圣人的不是老子而是孔子,这正是中国的特殊之所在。虽然道教得以保存了下来,但它主要作为一种法术在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人中流传。它的学说,在那些有着丰富的统治经验的皇帝看来,是渺不可及的,而孔子的学说显然可以被看作一种减缓社会矛盾、巩固统治秩序的工具。老子宣扬一种清静无为的学说,例如他说:“放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但中国的统治者自然喜欢孔子的自制、仁爱和礼让这些道德准则,如果能够把它们同更加重要的善结合起来,就会是一个明智的统治者最希望的结果。在中国,决不会象现在所有白种人的国家中那样,两种伦理体系并存,一种是理论上的,另一种是实践上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中国人都是按照他们自己的理论去生活,而是说他们都有如此行动的希望,而且对别人也有着同样的希望。然而,在信仰基督教伦理学的国家中,其伦理理论的很大一部分对于这个罪恶四溢的国度来说,人们普遍认为是太好了,以至于根本不能达到。

事实上我们有两种并存的道德:一是虽然人们加以宣扬但却不付诸实践的,二是人们付诸实践但口头上很少宣扬的。基督教象摩门教之外的一切宗教一样,起源于该死的亚洲。在最初的几百年中,它同样强调个人至上主义和具有亚洲神秘主义色彩的来世说。依此看来,不抵抗主义就是可以理解的了。但是一旦基督教成了强大的欧洲君主的名义上的宗教时,他们发现必须对其教义作出修改,有的原文不能按字面意思来理解,有的原文,如“把君主所有的东西归之于君主”,则受到他们的极大欢迎。今天,在工业制度的竞争的影响下,只要稍微涉及到一点不抵抗主义,人们都会投之以鄙弃,对于所有的人,人们都希望他们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

实际上,对于我们来说,强有力的道德就是以奋斗获取物质上的成功;这种道德适用于国家,同时也适用于个人。除此以外,一切对我们来说似乎都是软弱和愚不可及的。

中国人既不采纳我们理论上的伦理学,也不采纳我们实践上的伦理学。在理论上,他们也承认在有些情况下采用斗争手段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上,他们则认为这些情况很少出现;而我们认为正相反,在理论上没有什么情况能够被认为采用斗争手段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上这些情况则十分常见。中国人虽然有时有战争,但他们并不是一个好战的民族,对于战争中或事业上的胜利者,他们并不过于称羡。根据他们的传统,他们称羡的是学问而非别的什么3其次,与学问常常相关的是对文雅和礼貌的称羡。过去,中国把行政职位授于那些在考试的竞争中的获胜者。因为在过去的两千年里,在中国并不存在世袭的贵族——孔子家族算是唯一的例外,他的每代族长都袭有爵位——所以,学问就享有在封建时的欧洲世袭的显赫贵族一样的尊荣,而且这种尊荣如此令人尊敬,以至于连学问这个名字本身也成了一种尊荣。但是,中国古代的所谓学问其义是很狭窄的,它只包括对中国古典及其公认的注释的绝对无批判的研究。受西方的影响,中国人才开始学会了地理学、经济学、地质学、化学等等比以前的道德说教更为实用的学问,年轻的中国人——即受过欧洲一整套教育的学生——都承认现代文明的价值,因而也许很难再对古老的传统特一种足够尊敬的态度。但大多数现代人,除少数例外,仍然保留着中庸、谦让和敦厚的气质。再经过几十年的西方比和受日本影响,这些品质是否还能保存下来,也许是值得怀疑的。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中国和西方的主要差别,我会说大体看来,中国人的目标是享乐,而我们的目标是权力。我们喜欢的是支配他人的权力以及支配自然的权力。为了前者,我们建成了强大的国家,为了后者,我们创立了科学。中国人对这些事,显得懒惰而又温顺。当然,说他们懒,这只在一定的意义上才是真的。他们不是像俄国人那样的懒惰,也就是说,他们为了生活是愿意努力工作的。在劳动时雇主就会发现他们非常勤劳。然而他们也不愿意像美国人和西欧人那样,仅仅由于不工作也会感到厌烦,也不是由于要满足自己的好动感才投入工作。只要生活的需要得到满足,他们就不再想通过艰苦的工作来改善生活,依此为生已足够。他们在闲时的娱乐能力是很强的——看戏、聊天、鉴赏古玩或在优美的环境中信步游荡。在我们看来,这种消磨一生时光的方式,有点过于轻松乏味;我们更尊重那些整天往办公室跑的人,哪怕他们在办公室中的所作所为是为害非浅的也罢。

居留于东方的白种人也许会受到腐化的影响,但我必须承认,自从我认识中国以后,我就大体上把懒惰看作是人们所能造就的最好的品质之一。虽然我们可以靠努力做好某些事情,但人们难免会提出疑问,从各方面来考虑,我们做成的这些事情是否真有价值。在机器制造方面,我们表现出来的技艺已经是相当惊人的了。这些技艺一方面用于制造轮船、汽车、电话以及其他在紧张工作中奢侈豪华的种种工具,而另一部分,则用于制造枪炮、毒气及作战飞机,以便从事大规模的相互残杀。我们已经拥有了最好的管理和税务制度,部分用于教育、卫生以及其他有益的事,其余部分则用于战争。在今日的美国,国家收入的大部分是用于过去和未来的战争,只有剩余的一点才用于有益的事业。而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其国家收入的开支比例情况比美国更加糟糕c我们也已经拥有了从未如此完善过的警察制度,其职能部分在于侦破和防止犯罪,但部分却用于监禁所有抱有新的积极政治理想的人。在中国,直到最近还未有过这类事情。他们的工业太无能了,既不能生产汽车,又不能生产炸弹;他们的国家太无能了,既不能教育自己的国民,又不能杀害别国的国民;他们的警察太无能了,既不能捕捉盗贼,也不能捕捉布尔什维克。其结果是,同任何白种人的国家相比,中国确确实实存在着全体的自由和普遍的幸福,而且除了极少数人以外,大部分的人都很贫穷——从这一点来看不能不令人惊奇。

如果把普通中国人的实际眼光与普通西方人的眼光加以对比,人们便立刻可以发现两点显著的差别:第一,中国人并不称赞活动性,除非这种活动是为了某个有益的目的,第二,他们并不认为道德就是要抑制自己的冲动和干涉别人的冲动。第一点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了,第二点也许是同样重要的。著名外籍中国学者基尔主教授在吉尔福特讲演讯子学说和它的敌对者》时,在其讲演的结尾讲道,在中国阻碍基督教教义传播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原罪说。正统基督教的传统学说——直到最近,远东的大多数基督教传教士仍在宣传——是说,所有的人生来就带着罪恶,这种罪恶应该受到永久的惩罚。如果说只有白种人才会有这种罪恶,中国人也许不难接受这种学说;但当他们听说自己的父母甚至祖宗正在地狱中遭受折磨,他们就会怒不可遏。孔子曾经说过,人是生而性善的,如果他们变坏了,那是由于坏人的教唆和恶习的影响。这种与传统西方正统教义的差别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看法。

在我们中间,那些被人当成是道德的先知的人,是那些抛弃了自己的日常快乐和用干涉别人的快乐来寻求补偿的人。在我们的德行观念中,有一种适合于闲事佬的活动范围:除非某人把自己变成了大多数人所讨厌的人,否则我们就不认为他能成为一个特别好的人。这一态度起源于原罪慨念。这种概念不仅引导人们去干涉别人的自由,而且使人变成伪君子,因为大多数人都很难真正达到这些传统的道德标准。在中国,情况可不是这样。在那里,道德教化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人,作为一个人,对父母要孝敬,对子女要慈爱,对穷亲戚要慷慨,对一切人都要礼貌。这些都不是很难实行的义务,而是大多数人实际上已实行了的。从大体上说,中国人的这些道德准则,比起我们西方大多数人想做而实际做不到的道德准则来说,要更好一些。

没有原罪观念造成的另一个结果是,比起西方人来,东方人更愿意把自己的不同见解诉诸证据和理由。但在我们西方人中,不同见解很快就成了“原则性”问题:每一方都说对方是罪恶的,而且每一方稍有让步就等于参与了对方的邪恶活动。这就使我们中间发生的争论总是激烈的,并极易导致武力解决争端。在中国,虽然也有爱动武的军人,但没人会悉心地聆听他们的主张,就连士兵都是如此。他们的战争几乎是不流血的,因而它造成的危害也比据我们所知的西方较激烈的任何战争要小得多。包括民政管理人员在内的中国大多数人,都在努力地做着自己的事情,似乎那些当官的和当兵的不存在一样。日常生活中的争论,常常靠某个第三者来加以调停。谦让,由于为了顾全双方的面子,常被人们当成是必要的原则。顾全面子,虽然其中有些做法使外国人哑然失笑,却是中国人最宝贵的社会风俗,它使得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比西方人更少残酷性。

中国的思想体系有一个而且仅有的一个缺点是,它不能帮助中国对抗穷兵黜武的国家。如果整个世界都象中国,整个世界就会幸福;但是只要其他国家崇尚武力,那么已不再闭关自守的中国人,如果要保持自己国家的独立完整,将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去模仿我们的罪恶行径。别让我们再把这种模仿当作是一种进步,从而自吹自擂了吧。二、怎样才敢自由和幸福女士们、先生们:

今晚我准备和你们讨论一个既朴实又易懂的题目——《怎样才能自由和幸福》。不知我能否教给你们一个方法,就象烹调书上所讲的烹调法一样,这是你们每个人都能运用的。值此我在美国最后一次发表演讲之际,我很想谈谈几件我所深信不疑并认为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当然,这是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的。在我前几次演讲中,我是没有多少机会来谈论这些事情的。

也许你们这儿有一些人,当然,其他地方也有许多人,将指出我的问题“怎样才能自由和幸福”的全部答案,一言以蔽之,就是“获得高收入!(笑声)我想这是一个大家公认的答案。如果这个答案是我提出来的,那么我将赢得不在这儿的每一个人的赞许。(笑声)但是,我认为,过分夸大金钱、收入在带来幸福方面的作用是一种错误。在我一生当中,我认识许多有钱人,可我实在想不起他们中间有哪一位显得自由或者幸福。我也认识许多极其贫困的人,他们同样不自由、不幸福。但介于二者之间,你会发现最自由、最幸福的一群。巨富和赤贫都不能带来幸福。

对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是:你们谈的是幸福的外部条件——当然,一个人必须得有足够的食物、生活必需品以及为照顾孩子所需要的一切,而我却想着重谈谈幸福的思想条件,即实现幸福的内在条件。一旦你拥有了这些,你差不多真正拥有了幸福的主要条件。在此之外,你只是徒添烦恼和忧愁。因此,我认为巨富并非答案。我应当说,在你们国家,就商品生产这一重要问题而言,你们已很好地解决了获得幸福的外部条件。如果生产的产品被公平地分配,理所当然,这将是对幸福的一个真正贡献。你们的这个问题(公平分配)具有双重性质。它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为一个更大的集团捍卫你们至高无上的生产利益。另一方面,它也是一个心理学问题:学会如何从我们工业时代所创造的物质条件中获得好处。我认为这是我们现代人最不成功之处一在心理学方面,在利用我们所创造的机会方面。我想这有许多原因。

我把这部分地归因于腐朽的清教主义的影响。全盛时期的清教主义曾经是充塞人们头脑和引导人们走向幸福的一种人生观。但今天的人们并不赞同清教徒似的生活方式;虽然也许不太明显,但是他们仍然保留了与清教主义有关的一些原则。首先,他们有某种道德观,也就是,喜欢找机会挑剔别人的毛病,总以为遵守某些行为规则非常重要。有一些遗传下来的清规戒律,人们没有考虑它们但它们仍然有影响,因为它们一直存在。这些并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从清教主义传统中幸存下来的是轻视幸福——不是轻视快乐,是轻视幸福!在那些叛逆者们中间,你们会发现他们有许多要求快乐的愿望,但是相对于快乐,他们则很少要求实现幸福。这已经表明了我们的快乐观和幸福观。

很长一段时间,清教主义现力图使人们相信享乐是一个低级的东西。由于这种信念,那些高尚的人便不大喜欢创造更好的享乐形式,如艺术形式等。因此,享乐便如同清教徒们所说的那样低级。这种错误观念还存在。经历过清教主义时期的各民族,象你们民族和我们民族,便不能获得幸福甚至不能获得快乐——不是那些浅薄的快乐。这很可能是真实情况。仅仅是哪些不顾清教主义控制而又毫无价值的享乐形式存在下来了。我想这也许就是无论清教主义在哪儿,它都对艺术非常有害的主要原因。因为艺术毕竟是一种追求,也许是对享乐的一种最崇高、最完美的追求。如果你认为享乐不道德,则艺术也不道德。这是一件我们得归因于清教主义的事情。

另一件我们得归因于清教主义的事情便是工作观念。我在美国花了许多时间宣扬悠闲。年青时我便下定决心不能仅仅因为我没有实践一种主义而不去宣扬它。我不能实践悠闲主义,因为宣扬它需要占去我很多时间。(笑声)我不是从字面上的意义来指悠闲的,因为大多数人,尤其是我们绝大多数白人不喜欢坐在太阳下无所事事;我们乐意忙一点。我所说的悠闲明显指的便是不在你们正式职业工作之内的事情或者活动。在这种教条的影响下,清教主义迫使我们在我们最重要的信仰当中保留了工作是我们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观点。无论如何,这都适应于我们人类的绝大部分:我们所从事的一切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便是在我们的事业上取得进展,创造一笔能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财富,反过来,他们创造一笔能留给他们子孙后代的更多财富。全部事业取代了在天国中生活,而在以往的清教主义时期,我们为升入天堂而极力放弃今生的快乐。

天国消失了,但以留下一大笔财富给子孙后代为人生目标的观念还没有消失。以此为目标的人生很象以另一种目标——为了将来的利益而放弃现在的欢乐的人生。我认为,我们所保留的这一旧清教主义观念,在它的现代形式上并非一个非常好的东西。在以往的日子里,这一旧观念包含有某种辉煌的思想,但在现代形式上它却并非我们应该特别钦佩的事情。为了这一旧观念,我们确实放弃了能使我们生活文明、自由和幸福的一切东西。

顺便我告诉你们我在欧洲大陆游历时经常注意到的一些事情,那儿有许多漂亮的艺术品。我曾经看到一位美国中年商人,由于离开了办公室而被他的妻子和女儿拖回来,这简直讨厌得令人无法容忍。如果人们有更广泛的兴趣而不只是埋头于工作,这样岂不更好?如果我们有一种我们本应该有的良好的社会体制,那么我们再也不必一天工作四小时以上了(掌声)。我非常高兴从你们这儿得到了响应。但是当我对美国其他一些听众说这句话时,他们感到一阵恐慌,他们对我说:“其它二十个小时我们究竟该做什么呢?”从那以后,我觉得这一福音非常需要加以宣扬。

让一个人尽力戴上一个视野狭小的眼罩,这样他便只能沿着一条小径奔跑,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是败坏这个人的形象,因为每个想看其结果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情。发育不全的人口数在增长,他们享受不到友谊的乐趣、艺术的乐趣,也享受不到使人生充满意义的那些事情的乐趣。因为,毕竟终生拼命敛财并非真正是每个人的目标。

我并不想向任何人建议享乐,单纯享乐本身就是一个目标。我认为享乐并非目标。我的确以为清教道德的主要内容是强调以牺牲幸福为代价的享乐。因为那种低级的享乐很容易便可获得,它们很少受官方道德的审查制度所控制。当然,我们都了解这种情形,即不遵守他那个时代的官方道德的普通人便不能这样做:寻求本身既最无意义又最无价值的那些生活方式。那将一直是只能宣扬而实际上行不通的道德的主要内容。

我认为中国人表现出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因为他们有能够实行的官方道德。而我们西方却选择了相反的方案。我们对自称的极其崇高的道德而感到洋洋得意,并认为我们无需去实行它、我认为,如果我们想拥有一种真正的道德,如果我们想拥有一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丰富多彩、更自由、更幸福的人生观,那它决不是压抑性的观点,它决不是以禁止或抑制为基础的观点;它必须是一种以我们所爱而非所恨的东西为基础的观点。有许多种情感指引着我们的人生,大概你们可以将它们分成压抑性情感和开放性情感。压抑性的情感包括残忍、恐惧和嫉妒等。开放性的情感则包括诸如希望、对艺术的热爱、创造性冲动、爱情、求知欲和仁慈等等。这些开放性情感使我们的生活更多姿多彩而不是单调乏味。我认为真正道德的本质在于以开放性情感为动力的生活而不是以压抑性情感为动力的生活。

恐怕我的演讲会导致一个非常革命性的结论,我并不奢望每个人都赞同这个结论。可能会有许多人认为我的结论不能为大家所接受。比如说爱和嫉妒便是这样。(前者是开放性情感,后者是压抑性情感。)如果对我们的传统道德进行一番心理分析,你将不得不承认嫉妒在传统道德里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正是嫉妒导致了传统道德的产生。我个人认为,道德不大可能是这样产生的,嫉妒最不可能是道德的垠源。我想从那些积极的情感中产生的道德似乎更有可能比从那些消极的情感中产生的道德要好一些;施于自由之上的种种限制应源于对他人的慈爱和友善,而不是源于纯属于压抑性情感的嫉妒。如果运用了这条原则,它必将更好地促进人们性格的发展,并有助于塑造身心更健康的人,一个从人类传统道德的残忍本性的限制中解脱出来的人。

残忍性是传统道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每个道德家从其道德中所获得的部分满足便是该道德给了他施予别人痛苦的理由。我们都知道许多人以惩罚别人为乐。曾有一位首相专程从君士坦丁堡赶到安提那,并在那儿花了八小时欣赏其正在遭受折磨的敌人。我认为这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爱好应归因于人们的自然情感受到压抑而他们的创造性冲动也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自由发挥的机会。

我无法确知这是否真的是人类非常残忍的基础。我不由得不这样认为:世上大量残忍的事例皆根源于一种不自觉的嫉妒。这种情感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如果你们有良好的和合适的机会去表现它时,它当然会非常流行。

不知我能否准确地向你们传达一种就我看来能使人们过上最幸福的生活的方法。在《新约圣经·四福音书》中我找到了能表达我意思的东西——不是我们经常引用的正文,而是像这样一些话:“别去想你将吃什么或喝什么,也别去想你将拿什么来穿。”如果你的生活遵循这条原则的话,顺便说一下,不要对这条原则象讨论禁酒法案那样进行讨论,那么你会发现生活多么有趣。有一种自由,一种无忧无虑的态度,一旦你获得了它,它会使你超然物外,无琐细烦恼缠身。这一原则的要旨便是摒弃恐惧,恐惧存在于人的灵魂深处;恐惧是大多数宗教之源;恐惧也是大多数道德规则之源;恐惧是我们的本能;恐惧风行于我们年青人之中;恐惧也是世界上一切罪恶之源。一旦你消除了恐惧,你便有了绝对的自由。当然,大家都知道远古时代的那种原始迷信。那时候,无论男女老少都义无反顾地献身于上帝。今天我们看来,这种迷信是愚昧而荒唐的,但我们自己的迷信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一线光明。现在,我不想说没有什么大灾难能降临我们头上。我想说的是,对可能降临到我们头上的灾难的恐惧比灾难本身更有害。无忧无虑地面对生活,无所畏惧地面对灾难要比终日唯唯诺诺、小心谨慎、殚精竭虑、负担沉重要好得多。不要直到寿终正寝时也没有享受到一刻生活的乐趣。

我认为,我们都希望我们的生活是开朗的和富于创造性的,并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希望以冲动作为我们生活的基础;这里的冲动不是指任何短暂的、稍纵即逝的冲动,而是指支配我们生活的那些主要动力或冲动。有些人有巨大的艺术创作冲动,另外一些人具有科学创作冲动,还有一些人具有这种那种创造性冲动或热情。如果你们否认这些冲动,而假定它们并没有侵犯别人的自由的话,那么你们就阻碍了自身的进步。例如,我认识许多社会主义者和许多以为最保守的报纸撰稿度日的人。这些人可能获得生活的乐趣,但我相信,他们不可能获得生活的幸福。幸福绝不会垂青于这些人,即摒弃了生活的一种基本动力的人。

我也应该准确地谈谈私人感情方面的此类问题。只要有一种强烈的感情,那么违背了这种感情的人,无论男人或女人都将遭受同样的伤害——这种伤害类似于对贵重物品的内部破坏,所有的诗人都这么说。由于这些话是诗词里的话,因此我们能接受,因为我们并不会严肃地对待诗词,但如果这些话在散文里出现或在公共场合出现,我们就会觉得这些话太可怕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允许每个人在私下谈论一些事情,而在公共场合则不允许他们说。我认为现在是我们在公开场合和私下都能谈论一些同样的事情的时候了(掌声)。华尔待·魏特曼在表扬动物时说:“它们既不会不满的咕喀也不会努力改造它们的环境——它们虽不体面却也无忧无虑。”应该说,我对此深有同感。他表达了我的意思——过着开朗生活的入该如何以一种友善的方式生活,他们该如何避免残忍,避免产生那种阻挠别人干他们想干的事情的欲望。

我认为把这种思想铭记于心非常重要:任何虚假的道德都意味着增加残忍。当然,我们不能像华尔特·魏特曼所说的动物那样生活,因为人类有先见之明和记忆力,有了先见之明,他就必须得全面地组织自己的生活。这正是我们产生迷信的地方。但千万不要以为,我们就不需要纪律了,大家知道没有一定的纪律,人人都依自己的意志行事那也是达不到目的的。我们的确需要纪律,这纪律应当源于我们的自觉,源于我们对自身需要的了解,以及对我们希望获得的事物的感情。没有纪律就干不成大事。有时我并木完全同意某些现代教育理论家的观点,因为我觉得他们低估了纪律所起的作用。但是你们生活中的纪律决定于你们自身的愿望和需要,而不是由社会或权威强加给你们的。

权威来自于古人和老人。与自由青年同盟的某一成员谈话时,我想在我的有生之年,我绝不会显得非常尊敬地和他谈话,因为老人,尽管人们以为他们睿智,但他们并不一定是睿智的。年青时,我们学了不少东西,年老时我们也忘掉了不少。30岁时我们处于巅峰状态中;在30岁时我们的记忆率和遗忘率相同,我们学多少就忘多少(笑声)。30以后,我们开始忘的比学的快;所以,如果确实需要权威的话,那么就应该是由30岁的人所组成的委员会。总之,我认为在那些并不对他人产生直接影响的事情上,没有权威我们可能会做得更好。

当然,如果你要杀人,那是你的事情,但跟被杀之人也有莫大关系。所以,当有人阻止你杀人时,你便不能反对他。但对一些纯属私人的事情,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来发表意见则是十分荒唐的。在生活的私人关系方面,社会无论如何也不应参与——因为这是个人的事情。不过,儿童的幸福则是一件全社会都应该关心的事情。目前对这个问题关心得还不够。关于孩子们,你们希望有足够的关心,但不要太多;你们希望他们健康并受教育。这些都是国家应该关心的事情。目前,国家注意到一些事情,对其它一些事情则还没有顾及到。所有这些事情都是国家应当注意的问题。但是在与儿童幸福无关的其它领域,我认为,任何干预都是不恰当的——政府无论如何都没有权利干涉这些事情。现在,我不想仅仅只谈论这个问题,因为这种相同的事情还可应用到许多其它方面。首先,在生活的审美方面便可运用它。在工业文明的社会中,我们从清教主义中,从基督教教义中继承了一种功利主义的人生观,一种信仰,即我们活动的目的的不是为了活动本身,也不是为了活动过程,而是为了一种远景目标。我们根据事物的用途来判断事物好坏,而不是根据其真正价值来判断。这样就丧失了生活中的审美情趣,因为任何事物的美都在于事物本身而不是其用途。

我承认功利主义的地位,但我不能接受用功利主义的态度来评判艺术事物。我发现我们似乎已丧失了许多东西,不仅在艺术领域(这点已被公认),而且在人际关系和友谊方面,我们也丧失了我们曾有的重要的内在品质。人们喜欢通过一个人的行为去评判这个人,其实一个人的行为与他的内在品质有很大区别。所以你会发现,一个人成了名以后,每个人都知道他的话了不起;然而在他年轻时,在他还未成为名人之前,他也许说过更重要的话却不为人所注意。一个人言论的精华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尽管他不甚著名,反过来也一样。

在私人关系方面,我们都太忙,以致我们没有时间与他人交流值得交流的感情;我们没有时间表示我们的同情,没有时间体会这些使人际关系颇具键力的东西。因为我们都非常忙,我们不忙时却又累了。(笑声)在你们国家,如果产品平均分配的话,那么平均每人拥有的比人们为了幸福所需要的数量要多些,很可能只需少量的劳动便可维持生活,这些劳动对于维持生活足够了;你们然后可以培养和发展有助于实现幸福的一些事情。这样,你便获得自由了。如果一个人必须成天周旋于他不喜欢的事情里面,他就没有自由;这跟踏车陆时惩罚囚犯踩踏用的)一样可怕。我们不能总是做我们高兴平的事情,但大部分时间我们能做到。我认为在先进的工业国中,最渴盼的事情可能是追求一种个人幸福的更好理想。甚至比经济和政治重建更为重要的便是实现那些真正有助于人们幸福的事情。

如果我们的生活更幸福一些的活,那么我们不会急于打仗了。我认为,在你们可能称之为“生存意志”的现代社会中看到这一奇怪的弱点是一件相当令人吃惊的事情。有“工作意志”,但没有“生存意志”;你们不会感到大规模的毁灭前景是令人无法忍受的;你们不会感觉到人们为了消除战争的威胁而不惜牺牲金钱和权力;他们并不想真的消灭战争。一个幸福的国家不会为了那无聊的战争事业和无聊的可能的胜利而去牺牲生命。健康和幸福(鼓掌)。这是因为我们的生命具有集体性而很少个人性。我们,就象我们现在这样,被人类文明的机械模型塑造得越来越彼此相似。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受到大众性情感所左右,而个体性情感的作用则越来越少。在这种意义上,个人作出了某种牺牲。个人牺牲的那部分生活并非他极度喜爱的生活。

我们想像我们需要各种各样东西,诸如权力和财富,这并非幸福之源。你将觉得幸福的真正源泉在《新约·四福音书》中已有了确切地描写。我说的是刚才我所引用的关于不要考虑明天的事情的那番话。如果你有一个你所爱的人,你所爱的孩子,如果你有任何一件你真正关心的事情,那么这些便是你生命意义之源,这样你们便能团结大量生活息息相关的人们。但是如果你以国家为重——“这就是我,我是国家的一员,我希望我的国家富强”——那么你就在破坏个性。你也变得暴虐,因为国家是否强大取决于对人民的统治和是否设法去统治邻国。

个性是最重要的。可能你会认为一个社会主义者说这种话非常奇怪。我相信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必须交付于社会主义组织。但我相信个性重要是因为我认为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最不重要。只要你没有足够的物质条件来维持生活,那么物质利益是最重要的——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由于存在可怕的贫穷,以致于物质利益是最重要的。但现在通过技术性生产,我们完全可以消灭贫困和解决人们流离失所的问题。因为我们是十足的笨蛋(笑声和掌声入当你想像你将有一个消灭了贫困的世界,你将会明白物质利益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你必定会迁入一个社会主义共同体,如果这个共同体一天多工作一小时每个成员就多一辆汽车的话。在这样的共同体中,精神产品更为重要,精神产品比共同体中的任何其他东西都更有价值。共同体将给你分配日常食物和布置日常任务。在你闲暇之余,你能从事其他工作,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去踢足球、看电影或做诸如此类事情。

人们有时间我:你怎么能保证人们会利用好他们的闲暇时间?我不想作这个保证。当你们提出这个问题时,你们依然受不适当的道德的支配,受集体向个人施加过多压力的思维定势的支配。只要闲暇时间没有被用来对他人造成损害,那都是个人的事情。所以我认为在精神世界我们需要个人主义。只是在物质世界,我们才需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人而现在,在精神世界,我们有“社会主义”,在物质世界(领域)我们却是个人主义。(笑声和掌声)

你们将思考什么和你们如何驾驭自己的情感,这被认为是政府应加以解决的问题;但是你们是否有足够的东西吃则不是政府的事情——在这里,神圣的自由原则流行起来了。不过它正好被置于错误的位置。我和你们谈的实际上也就是所有伟大宗教领袖曾说过的话即人们的灵魂是一个重要的东西。这是需要我们学习的最伟大的事情。它就是你自身的灵魂,你自己的思想,你自己的理解和你自己的认同感;只要你有足够的东西来维持生活,那些外表的生活装饰则不重要。我们之所以不懂得这一简单真理是因为竞争意识已深入我们的骨髓里了。

我一直和你们谈得相当随便,但我所指的都是极其生动的事情,是一种真正的解放——从整个世界、整个宇宙获得解放,这样无论你们发生什么事情,你们都不再担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也好象不再重要。任何人,无论男人或女人,其灵魂深处都有一种激情,一旦拥有了它,你就不会再在乎充斥于我们生活中的各种琐事。你们就能这样生活——自由地、开朗地生活!你们将发现,一旦你们不再有“伯”字,你就能与他人更亲密地相处,你们能在不同程度上享受到友谊的乐趣。整个世界因而会更有趣、更生动,因而也更有价值。无论曾经体验过这种激情的人是谁,他都知道它比通过其它方式得到的东西要好得多。这是一个古老的秘密——所有的老师都教过但牧师们却将它忘记了;它就是与这个世界密切联系的秘密,而不要筑一道坚硬的自我之墙以致你看不到墙以外的精彩世界。道德家们总以为“我是多么道德啊!”,实际上他与其它人一样也是个自我主义者。在一个不道德的世界中,你无法获得自由和幸福的生活,它只能存在于已抛弃了恐惧的世界,因为忍受一点伤害是值得的——它来自于对有比避免伤害更有利的事情这一事实的认识——这就是一种人类与世界的紧密融洽关系;一种炽烈的爱,也就是一种灼热的、强烈的象是个人的然而却也是属于大众的情感。如果你能获得这一切,你就懂得了幸福生活的真谛。三.如果我们想幸免于这个黑暗时代

我们有很多理由去担心西方文明——如果不是整个世界的话——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经历一个巨大的悲哀、不幸与痛苦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如果我们不谨慎地牢记它们,我们现在正试图保存的东西将随着辛酸、贫穷与混乱而被人遗忘。勇气。希望与毫不动摇的信仰,如果我们试图从这一黑暗时代脱身出来且精神不致受伤的话,就是非常必要的东西。在真正的危险降临我们之前,很有必要去集中我们的思想、调整我们的希望,并把我们的理想深深地扎根于我们的心灵深处。

这种威胁到西方世界的灾难在历史上并不是第一次。罗马帝国的衰败就是其一,在那时就象在现在一样,各种不同的失望情绪、逃跑情绪和顽固的信仰,在时代的精英人物的著作中不时地得到反映。基督教会就是从这一危机中生长出来的,并且最终成为了新的文明的核心。许多异教徒,其思想是高尚的,其抱负也是值得称赞的,然而他们缺乏推动力量。

普罗提诺这位新相拉图主义的创始人,是这一时期是杰出的异教徙。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曾希望在世界事务中起一定作用,并因此伴随罗马帝王远征波斯,但是罗马士兵杀害了这位皇帝并决定返回家乡。普罗提诺使尽了浑身解数,方才平安到家,从此决定做一些实际的事情。

他躲进书斋,陷入了沉思,并且写出了一部部美文华章。在这些书中,他赞美这永恒的世界和这世界的静静思索。这种哲学,不管其本身如何值得称赞,都不能给帝国遭受的苦痛提供医治的良方。

我认为,普罗提诺在他提醒人们注意思考永恒世办这一点上是正确的,然而在把这种思考当作美好生活的基本成份这一点上却是错误的。沉思,如果它要变得完整和有意义的话,必须与实践连结起来。它必须激起行动,使实际的政治目标受人尊崇。当它被深藏干隐居地的时候,它仅仅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

代表了罗马文明的最后繁荣的波爱修,对于我们的时代来说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他终生献身于公众管理事业,企图教化哥特人的一位国王,结果招致了灾难,被叛死刑。在狱中,他编辑修订了他的伟大著作:《哲学的慰藉人在该书中,他以一种奇迹般的乐观的理性态度——就仿佛他仍是一位强有力的执政官似的——表明了自己的沉思的快乐,对美好世界的欣喜以及对人类的希望,因为人类,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仍未将他遗弃。在整个黑暗时期,他的著作被人传诵着,并且一直流传到古代世界的最终纯粹化了的遗产——一个更为幸福的时代。

我们时代的圣人们有着同样如此行动的义务。巩固那些使我们的时代变得伟大的成就、希望和理想,乃是他们对后代的不可推辞的责任——率直诚恳地研究它们,以使它们象黑暗中的灯塔一样,放射出夺目的光芒。

人类生活的两个极为木同的概念正在互相斗争,以便夺取对这个世界的统治权。在西方我们看到个体生活对于人的重要性。对于我们来说,一个伟大的社会是由许多个体组成的,这些个体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获得各自的幸福、自由、创造性。我们从不认为个体应该相类似。我们相信,社会的一曲交响乐,各种不同的演员各自起着不同的作用,各自拥有不同的表演器具,并且其和谐来自于一种有意识的共同目的。我们相信,每个人都应该有他自己的自豪之处。他应该具有他自己的良知和目的,除非已经显示出会给他人带来伤害性后果,否则他便应该自由地发展这些良知,达到这些目的。我们极为重视消除痛苦和贫困,也重视知识的增长以及美和艺术的创造。对于我们来说,政府只是一种便利性工具,而非崇拜的对象。

俄国政府有着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目的概念。个体被认为是不重要的,是可以牺牲掉的。只有政府才是重要的,才是神圣的,其自身具有一种利益,这种利益并非由个体利益所组成。这一看法是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继承过来的,它从根本上是与基督教伦理相对立的,在西方,这种基督教伦理不仅被基督教徒所接受,也被自由思想家们所接受。在苏联的社会中,人的尊严等于零。

人们常常认为,在那个体现了政府的伟大性的精神似的存在物面前屈膝下跪、卑躬屈节,是正确而恰当的。当某人背叛了他最亲密的朋友,并且作为对朋友的瞬间轻率行为的惩罚,他还使他陷入一种对西伯利亚集中营的神秘恐惧之中时;当一位学生,由于他的教师的灌输教导,使他的父母被判死刑时;当一个有着超人的勇气,并同邪恶势力作过英勇斗争的人,被严刑拷打、被无理审讯,并且最终木得不无奈何地承认自己触犯过反对当局的莫洛克式①的权力的罪行时,不管是背叛还是坦白都未能给作恶者带来任何意义上的羞愧,难道会是因为他未曾眼膺于他自己的神性?

正是这一概念,我们必须与之斗争。在我看来,并且在大多数赞赏西方立场的人看来,这一概念,如果得以流布的话,将会把生活赋予的一切价值全部清除,除了大难大堆的卑屈动物之外,什么也没留下。我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更大的或者深刻的理由说我们不必与之斗争。但是,如果我们要想赢得胜利——不仅在战场上,而且在人的心中和他的持有的传统中——我们就必须先擦亮自己的眼睛,纯洁自己的心灵,弄清楚我们的价值所在,同时,我们必须象波爱修那样,增强自己应对灾难性威胁的勇气。

当俄国过分低估个体的价值时,在我们西方,却有一些过分提高独立个人的独立性的人。任何人的自我都不能被禁闭于花岗岩墙之中;其界限应该是半透明的。智慧的首要步骤,正如在道德中一样,乃是尽可能地打开自我之窗口。许多人发现,把他们的孩子包括进他们的意愿中,并不存在什么困难。在稍许弱小些的程度上,他们还包括了自己的朋友,在危急的时刻甚至也包括了自己的国家。很多人觉得,损害他们国家的东西也损害了他们。在1940年,我知道许多在美国生活得很好,但却遭受了亡国之痛的法国人,其痛苦之状宛苦遭受了截肢之痛。但这还没有将我们的同情心增强到足够容纳我们自己国家的程度。如果世界永远充满了和平,我们就有必要学会以一种与我们现在对待我们自己的同胞的同样的同情态度,容纳进我们全部的人类。并且,如果我们想在艰难时刻保持平静与理智,我们的头脑要是能包含进过去与未来的所有时代,这将是极有助益的。

对于我们的价值概念来说,再也没有比思考一下人类从他的蒙昧而艰难的起步逐渐进化到现在的优越地位,更令人清醒明白了。人当他第一次出现时,乃是一个数目稀少而被追猎的动物,他不如鹿儿轻巧,不如猴儿敏捷,无法抗拒野兽的侵袭,没有抗拒雨水和寒冷的温暖皮毛,没有稳定的食物以供采集;他没有武器,没有驯兽,没有农业。

他唯一拥有的优势——智力——给了他安全。他学会了使用火、弓箭、语言、驯兽以及最终才学会的农业。他学会了在团体中的合作,学会了建造巨大的宫殿和金字塔,学会了开垦四方的世界,并且最终学会了对付疾病与贫穷。他研究星象,发明了几何学,并且学会了以机器代替必要的体力劳动。其中许多重大进步乃是最近的事,并且仍然只限于西方国家。

过去的日子里,许多孩子夭折在摇篮里,成年人的死亡率也是很高的,并且在每个国家,人口的绝大部分还是忍受着可伯的贫困的折磨。现在,某些国家已经成功地保护住了绝大部分婴儿的生命,极大地降低了成年人的死亡率,并且几乎消除了可怕的贫困。其他国家,即那些疾病和贫困猖狐的国家,通过采用同样的方法,可望达到同样的发达水平。因而,人类还有新的希望。

除非邪恶现象的根源得到理解,否则我们是别指望认识到这种希望的。但我仍必须强调这一希望。现代人是他又己的命运之神。他之所以遭受这些遭受,是因为他愚蠢或怯懦,而不是因为这是天命注定的。人只有抓住了近在手边的武器,他才可能获得幸福。

我们这些西方世界的人,面对共产主义的恶意批评,显得过于谦卑、过于保守。自从生命出现以来,在一个相当漫长的时期里,进化机制就包含了残酷的折磨、无止境的生存抗争。以及在大多数情况下的最终的饥饿死亡。这是动物王国的天然法则,并且直到最近的几个世纪里,也是人类的天然法则。如今,某些国家最终发现了摆脱可怕的贫困的途径:发现了防止末成年人死亡所带来的痛苦、忧伤和无谓的浪费的途径;还发现了用智慧和爱心代替自然的盲目无情的途径。

已经有了这些发现的国家是人类未来的托管人。他们必须充满对新生活方式的勇气,必须使自己保持清醒,不被半开化文明的口号,搞得茫然无措、神情紧张。我们有权力希望,这全是理性的,能够被详细证明的,和能够用统计数据加以陈述的。如果我们让自己由于那些非理性的梦魔丧失了这些希望,那就是对人类的背叛。

如果我们前面是艰难岁月,当这岁月久驻不走,我们必须牢记人类的漫长进化史,这段历史是混乱退步交错的历史,但它的结果总是重新恢复进步的运动。斯宾诺莎是最聪明的人之一,他曾经严格遵守他的智慧的教学生活,主张人应该把过去的事情看作是“永恒的一个方面”。那些懂得如此看待的人将会发现,痛苦的现在比起不如此看待来要容易忍受得多。他们将把它看作是过眼烟云——一个已被解开的结,一条已被跨越的河。自己弄伤了自己的孩子哭得眼泪滂论,似乎世界除了悲伤再也没有其它什么,这是因为他的心灵仅仅限于当前。从斯宾诺莎那儿学得了智慧的人能够把哪怕是不幸的时刻也看作是人类历程的短暂起伏。并且人类本身,从他的蒙昧起源到它的未知结局,也只木过是宇宙历程的短暂插曲。

我们对于其他地方发生的事并不知晓,但要说宇宙包含的东西,再也没什么比我们的好,这却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随着智慧的增长,我们的思想获得了一个在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都更为宽广的视野。婴儿以分为单位生活,少年以天为单位生活,本能的成人以年为单位生活。富于历史感的人以世纪为单位生活。斯宾诺莎使得我们既不以分、天、年为单位,也木以世纪为单位,而是以永恒为单位生活。学会了这一方法的人将发现,它驱散了不幸的虚幻因素,阻止了随可怕的灾难而来的疯狂倾向。斯宾诺莎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仍在向他的房东讲述着风趣的故事。他曾写道:“聪明人考虑死亡比任何东西都少”,并且他一直恪守这一箴言到生命的结束。

我并不是说聪明人应该冷漠无情——恰恰相反,他应该比那尚未摆脱个人焦虑的人更加热爱友情、仁慈和同情。在他与其他人之间他的自我不是一堵墙。他将像佛阳一样后天下之乐而乐。他会感到痛苦——比起自我主义者来,这是一种更加宽广和深沉的痛苦——但他不会发现这种痛苦不可忍受。他不会受这种痛苦的驱使以至于创造出一系列舒心宽情的好故事,保证再也不会有其它的不幸发生。他不会丧失冷静和自制能力。正如米尔顿的撒旦,他会说:

灵善守其位,在其中天堂就是地狱,地狱就是天堂

首要的是,他会牢记,每一代人都是后世子孙的精神和道德精华的托管人,这些精华乃是人类世世代代逐渐积累而成的。忘记人类的荣耀是很容易的。当李尔王濒临疯狂边缘时,他遇到了假装痴癫、只穿一条毛毯的艾德加。李尔王当即说教道:“别扭扭捏捏。除了象你这样的贫穷、赤裸以及双脚叉立,人再也没有什么。”

这只是真理的一半,另一半被哈姆雷特说了出来:

“人是一件多么完美的作品!理性是如此崇高!能力是多么无限!行列与行进是多么快速,多么值得羡慕!行动多象天使!智慧正如神灵!”

苏联人卑躬屈膝,不惜背叛自己的朋友和家人以便延缓一下被屠杀的命运,是很难适合于哈姆雷特的话的,但哈姆雷特的话却适合于他们。这适合于我们每一个人。我们中的任何人都能拓宽自己的心灵、释放自己的想象力以及撒播自己的爱心和仁慈。并且只有这样做的人才会最终受人尊敬。东方崇信佛陀,西方崇信基督。他们两人都把爱说成是智慧的谜宫。基督的俗世生活年代与泰伯琉斯帝王是同时的,后者把一生用于残暴和淫逸。泰伯琉斯拥有力量和权力;在他的生活中千千万万的人对他毕恭毕敬。但历史学家们却忘记了他。

即使在有生之年默默无闻,但只要生活得高贵,他就不用担心自己白向世间走一回。从他的生命中放射出某种光辉,这光辉照耀着他的朋友,邻人前进的路程——也许永不熄灭。我发现现在有许多人,总被一种无能的感觉所压抑,并且感到在庞大的现代社会面前个人所能做的实在是微不足道。这是错误的。个人,如果他能对人类充满爱心、保持宽广的视野、富于勇气和坚韧,就大有作为。

按照地质年代计算,人类在地球上第一次出现到现在还只是一瞬间的事,文明从首创到如今也只是眨眼之间的事。虽然有些人危言耸听,但我们的种类很可能不会完全自动消失。人类既然还能继续存在下去,我们也就可以相当肯定地说,不管他一时遭受些什么,也不管什么样的光彩被遮蔽,他迟早会重新出现,也许在一段时间的精神休眠后变得更加强劲,更加富有活力。宇宙广漠无垠,人类只是它的并不重要的一颗行星上的些微点缀,但我们越认识到自己在宇宙力量面前的短暂和无能,就越能为人类已经取得的成就而感到震惊。

正是这些可能的人类成就才是我们最终的忠诚所在,并且正是由于这一想法,我们喧嚣的世纪中那些短暂的挫折才变得可以容忍。许多智慧尚待学习,而且如果它们只有通过不幸才能习得,我们就必须以我们最大的坚韧毅力努力去容忍这些不幸。但如果我们马上就能够获得这些智慧,不幸就是不必要的,人类的未来也许就会比过去任何时代都更加幸福甜美。四、没有恐惧的生活

曾经使我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是,由于一度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的恐惧,人类并未从新的科技中得到益处,这些科技,如果被明智地加以运用的话,本可以给人带来幸福。恐惧使人在人类行为的三大领域内变得极不明智,这三大领域就是:对待自然的领域,对待他人的领域,对待自我的领域。在本文中,我希望考察一下如果我们摆脱了古代恐惧的统治,我们的世界如何变得更加美好的各种方式。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开两种恐惧,一是作为一种情感的恐惧;二是作为一种知识的对危险的理性把握。当危险确实存在时,如果对此毫无所知,那将是十分愚蠢的;但是靠恐惧而不是靠理性把握,则很难有效地应付危险的情况。恐惧是我们与动物共有的反应。它是本能的、突然的。有时它起着自我保护的作用,但有时它却起着与此截然相反的作用。没有被恐惧感攫住的人,能够极为明智地发现何种行动能够清除危险。恐惧经常妨碍人们承认他们实际上正在面临着的危险,从而使得他们提不起理智本该提起的警惕。有时,这一情况采取了极为荒唐的形式,例如,对死亡的恐惧有时居然使死者忘了立下遗嘱。明了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否则的话,人们倒有可能误认为,反对恐惧就意味着反对对真实危险的明确认识。

不同的危险需要不同的应对方式。由于大自然的物理事实的存在,人类不得不屈服于许多限制。这些限制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在此程度上人们必须接受这一事实。另一方面,从我们与他人或者与我们自己的关系中也会产生一些妨碍美好生活的因素,这些因素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没有必要的。由于憎恨或恶意,人们互相之间产生的痛苦是根本不可避免的。从一种负罪感中,人们也为自己造成了无法逃脱的苦难。由于这一原因,对付不同的罪恶的方法也是极不相同的。

大自然强加给人的限制包括食物的限制、原材料的限制以及死亡的生理事实三个方面。但这些都木是绝对的。通过更多的劳动,人们有可能生产出更多的食物;通过更先进的科学技术,人们可以节约原材料或者利用新的、过去曾被认为毫无用处的材料。死亡可以因治疗和科学的养生术而推迟。但是在这三个方面,虽然我们不能精确地确定限制的界线,限制总还是存在的。再多的药都不会使人长生不老。如果人类连立足的地方都不够,再好的科学都提供不了充足的食物,大自然强加于我们头上的这些限制,我们必须科学地加以认识,以便我们在面对它们时,能采取一种导致最少苦难的态度。关于食物问题,解决的方式只能是计划生育。至于原材料问题,答案一半在于更为先进的科学技术,一半在于国际性合作,以便防止浪费和保证合理分配。死亡的推迟是医学上的事,但是推迟的意向倒是一个心理学问题,对此我将在以后再展开讨论。

过去,大自然强加给人的限制常被人以一种迷信的方式加以对待,世上有神灵,也有魔鬼,还有能唤起邪恶精神的巫师;并且如果他们没有得到满足,他们将引来恶劣天气。时至今日,大主教们还认为干旱和洪涝可以通过祈祷去消除。迷信所要求的各种方式往往助长了邪恶势力。在中世纪,当瘟疫流行时,人们却被召集到教堂里作祈祷;这当然为病毒扩散提供了理想的途径。这些邪恶行为,如果它们真能被根除的话,那也只能由科学来根除。在寻找根除的手段时,促使人们承认罪恶与知识的科学态度本身也有一定的两面性。世界上现在依然还有许多罪恶,它们中最可怕的也许就算人口过剩了。由此可知,大部分哪怕是最发达的国家从总体上说,也是缺乏科学精神的。

对他人的恐惧,就我们已知的角度看来,常常是极为顽固的病症,也就是说我们总以为世上有一些人,只要他们做得到,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伤害我们。然而就算这是真的,在通常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靠恐惧来阻止那些对我们有恶意的人伤害我们。如果你曾经豢养过一只狗,而这只狗有着追逐羊群的嗜好,你就会发现,即使它在羊群静安不动时会显得温文尔雅,但只要羊群开始跑向远处,它就再也不能抗拒诱惑。在这方面,我们中的许多人象狗,也有许多人象羊。我曾经看到过一次在一只丹麦种大狗和一只只有三周大的小猫之间的纯粹心理遭遇战。小猫停在老地方,口中发出呼喀呼啃的怒吼,全身毛发直立。那只丹麦种大狗头脑中想的是什么,我并不知道,但它的行动似乎表明他认为小猫有一种超自然的保护力。在一阵作腔作势之后,它把自己的尾巴夹在两腿之间,然后转身溜走。如果你具有这只小猫般的勇气,面对一连串的攻击,你将会有效地保护好自己,否则的话,你将蒙受这种攻击造成的苦难。但是,这种行为常常只是动物才能做到的,而我更加关注那些只有人才能作出的行为。世上许多攻击都是由于恐惧引起的。我们之所以对自己的邻居发怒吼,只因为害怕他攻击我们:他之所以对我们发出怒吼,原因也只不过如此。试图通过友善的表示以免被人攻击,这是并不少见的情况。这也是非抵抗主义学说的真理成份。对于这种学说,如果它采取的是一种纯粹理论的和绝对的形式,那我是不同意的,但它确实包含了相当大的实践智慧成分,虽然大多教的人并不如此认为。我认为,每一个并不显示攻击性意向的人,能够在消除他人具有的一些攻击性意向方面,做一些事情。即使是行为方式的外在准则在这方面也会有着良好的影响。然而,一旦非攻击性深深地扎根于人的性格之中,它的影响就会比它仅仅从传统准则中产生出来所达到的影响大得多。

不管什么时候,一旦日夜担心的危险真的来临,强烈的恐惧笼罩我们时,需要做的往往有两种不同的事情:一种是,造就一种坚毅品格,使得我们能平静地面对可能到来的不幸;另一种是,按照一种能使危险得以消除的方式改良社会制度。例如,这种方式就可以被用于对付贫困的恐惧,这种恐惧在所有竞争的国家中非常普遍,并且很深蒂固。绝大多数看起来无论怎么都是健全的人,却对金钱有着一种完全是非理性的态度。总有那么一些人,虽然他们很愿意开大额支票,却不肯放弃使用散钱付账,而宁愿受到那些还没有闹翻的传者的冷眼。有一类恐惧,即使在大量彻底的成功之后,仍然难以消除。要防止这类恐惧,需要做的往往有三种不同的事情。第一种是纯粹斯多葛式的方法,这种方法劝慰人,要他平静坦然地面对不幸,哪怕不幸真的降临,也不要使它们占去自己过多的心神。另一种方法是告诉他,他很可能不会受到贫穷的威胁;温和一点的话,这可以通过经济学观点来作论证;极端一点的话,则可以通过精神疗法来进行。最后一种方法则是政治性的方法,它通过政治手段去对付整个贫穷问题,使它不再成为一个不幸的问题。不论情况如何,我们都应该追随所有以上这些方法。在确实是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斯多葛式的方法也木妨一试,但是,即使一个人有面对不幸的坚强勇气,如果能够避开不幸,那当然更好。很明显,当恐惧达到一种可怕的程度时,它往往产生于那种真实的不幸并不少见的社会里。因而,那种仅与个人有关的方法虽然也能显示出它应有的效用,但却无法代替那种通过政治手段彻底消除罪恶的方法。认识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有些人对勇气抱有如此大的热情,以至于往往为有机会锻炼这种勇气而欣喜莫名。这是荒唐的。你也许会钦佩一个忍受了长期的疾病之痛苦折磨而毫无怨言的人,但如果他能享有更为健康的体魄,这显然好得多。你也许会敬仰在战争中英勇牺牲的烈士,但如果他没有牺牲,事情会好得多,在这一点上,斯多葛派难免会受到责难,因为他们过分看重了忍耐,以至于使得残酷看起来也是一种善,因为对于那些他们认为是最高的善的东西来说,残酷是达到这种善的必要的手段。人们往往习惯于赞赏穷人们的高度的忍耐力,但这已是在他们获得选举权之前的事了。

在个人生活中,个人在面对社会时往往充满了恐惧,这种现象在英国格外普遍。人们拼命压制自己,不让自己过于草率而受到伤害。他们尽其所能地把感情专注于自我身上。不管他们喜不喜欢,只要他们无意于自私地欺骗你,他们就会严格地按照你的方式行事。他们死板教条、软弱胆小、消极被动。他们身被一层特制的盔甲,以便把吓坏了的孩子们隐藏起来。结果是,社会交往变得繁琐沉闷,友谊在他们的生活中无踪无影,爱情也变成了它本该具有的东西的灰色阴影。人们喜欢引证布朗宁的一段句子:

感谢上帝,是你创造了这难以伺服的家伙

化自诩心灵有两面,一面面对俗世生活

一面向他心爱的女人炫耀。

我并不是一位心理分析专家,但我想,如果我真是的话,我就能讨论一下布朗于的这种感激之情了。他用以面对世俗生活的那一面心灵乃是这样的:他感到他能开辟这块生活的荒原,而用不着害怕受到伤害;在其中没有嘲弄奚落,也没有导致痛苦的知识。其心灵的另一面,即向他心爱的女人炫耀的那一面,包含了全部的虚荣、自负和夸夸其谈,一旦面对同一个俱乐部里的男人时,他就再也不敢炫耀了。后一面同前一面一样,都是恐惧的结果,因为前一面阻止任何新鲜气息进入到他的自我框架中,除非互相吹捧,这心灵是谁也不允许进入其中的。外部世界是苍白黯淡的,内部世界则是固步自封的。这并不是人际关系所应有的状况,人际关系应该是自由的、自发的。虚荣心应该少一点,嫉妒心应该淡一点。固步自封的习惯不仅很容易使自我欺骗暗中滋生,而且,由于把大量的精力浪费在纯粹消极的自我形象的保护上,因而极大地减少了用于好的方面的精力。这种习惯还有一个更大的缺陷,这就是,它使人更倾心于掩盖起自己的友谊冲动,因为一旦这种冲动被人发觉,就会使他们感到自己非常脆弱。短时的单调沉闷以及长期的思想僵化,就是这种社会性恐惧的统治结果。

我并没有把无恐惧的世界想象成为一个无政府主义的世界,在某个方向,它是自由的,而这个方向正是现在所限制的方向。在另一个方向,现在有着自由,却正是它试图加以立法的方向。以后,将有一些法律来调整食物供应和原材料分配。而首要的是,将有一部专门用来阻止战争的法律。我还想,除非在教育的过程中人们注入了某种东西,否则,一个没有过分的无政府状态的自由社会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只有当人的属性受到关注时,才会有科学的道德准则存在,这一准则就是:一种试图弄清事实真相,并在弄清事实真相后坦然予以承认的习惯,如今的世界充满了各种感伤主义者,他们在发现不利的事实时,仅仅简单地拒绝承认了事。思维的这种习惯能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因为不利的事实,在它们还没有被人认识的时候,往往有着更为不利的影响。知识准则即主动承认事实的意愿,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达到。当自然力量确实存在时,对之不予承认当然是极为愚蠢的,而这样的自我评价则更是理智的丧失。

由于物质属性的作用,某些只有教育才能造成的习惯,对于我们的生存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我不相信一个在毫无约束的情况下长大的孩子会刷牙,确实,一个从小不识害虫为何物的孩子,是不会懂得清洁的重要性的。健康的保持需要物质上的一定的节制,而这种节制,孩子们仅仅通过事后的告诫,是很难懂得的。我认为一定量的节制在教育中是必要的,这木仅仅是为了健康的原因,而且还在于它能造成那些人们对之争议极少的社会行为习惯。我们不会在吃饭时抢走邻居的饭碗,原因就在于我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告知了不要这样做。在我们长大成熟的很久以前,这种习惯就深深地刻在了我们脑海里,以至于我们不再能够意识到它。准时吃饭,虽然是一件很乏味的事情,但却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极大地减少了用在吃饭上的时间和精力。基于以上这些原因,我认为习惯的养成必须成为早期教育的关键部分。一些现代教育工作者也许给教育带来了更大得多的自由,然而,还有一种自由,也是教育工作应该加以保护的——虽然它现在还未如此实行,这一自由就是我讲的情感自由。保护情感自由的原因有多重:一方面,对情感的过分限制容易使人麻木不仁,并且导致活力的丧失;另一方面,不容许发泄的情感容易变坏,它会寻找一个较之原来被禁止的发泄出口更有害的发泄出口。还有第三种原因,这就是,无论何处,只要一个社会被紧紧地捆绑在传统准则上,许多其实并没有害处的情感也会被认为不可取。因此,我认为,虽然考虑到科学事实,考虑到某些没有了它们社会生活就会变得困难的习惯,节制是必要的,但是在教育中,对于情感的节制却是越少越好。首要的是,千万别有这种企图,即引起表达一种很可能是虚假的情感的企图。

过去的教育工作者大相信原罪说了,以至于总认为,孩子们应该被教育成某种与自然状态截然不同的人。这种教育的极端例子,要算圣·奥古斯都关于他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的叙述了。拉丁文,他说,他是在母亲的膝下毫无困难地学会的,当然,最后他掌握得很好。希腊文,他是从一位非常严厉的男教师那儿学会的,这位老师动则打人,苛刻之极,结果——他告诉我们——他从来没有学好它。尽管如此,他还是认为那位男教师教他的方法好,因为——他说——这种方法治好了他的“有害的欢乐”。这一番叙述是教育工作所持观点的再好不过的对立面了。一位教育工作者看待孩子,应该像一位园艺师看待草木一样,他所做的,就是如何给以适当的土壤和适度的水份,使它们得以成长。如果你的玫瑰花没开放,你不会想到去鞭挞它;而且试图找出在对待它的过程中到底出了什么错。如果你的孩子没有成功,你应该象对待玫瑰花那样去对待他。除了极个别的情况外,这里需要的是一种积极的态度,而非一种消极的态度。重要的东西是孩子做了什么,而不是孩子没做什么。并且他们所做的,如果确实还有一定的价值的话,必须是他们自身活力的自发表现。如果你拿定了主意,你可以为孩子们准备一种军事生活,告诉他们在听到命令时,全部在同样的时刻做同样的事情。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孩子们将会在挫折感中长大,变得发育不全,对世界充满了很深蒂固的愤怒和仇恨——毫无疑问,如果他们想成为一名被雇来杀人的士兵,这种情感就是十分有用钢;然而,如果他想成为一名和平世界的幸福公民,这种情感就不再是有用的东西。

第三章 导言

在表明某个社会所具有的特征的时候,不论这个社会是古代的或现代的,总要求助于两个极其重要而又相互关联的要素:一个是经济的制度,另一个是家庭的制度。现代有两派极有影响力的思想,一派认为万事皆起源于经济,另一派则主张万事均发端于家庭或性。前一派以马克思为代表,后一派以弗洛伊德为代表。我本人不附和任何一派,因为经济与性二者间的彼此关联,从因果关系来考察,似乎并不能表明一方明显优于另一方。举个例子来说,毫无疑问,工业革命已经给予并将继续给予性道德以重大的影响,然而相反,正是清教徒的性德行,成为引发工业革命的虽是局部的、但却是必要的原因。我并不打算将经济的因素或性的因素置于首位,事实上,此二者不能被明显地分开。经济之于获取食物,是有根本的关联的,但在人类社会中,仅为获取食物这种个人利益才需要食物的情况,是罕见的;他是为了家庭生活才需要食物,因此,当家庭制度发生变化时,经济的动因也会随之变化。如果像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描绘那样,国家从父母们身边带走他们的孩子并将其抚养成人,那么,不仅人寿保险、而且绝大多数各种各样的私人储蓄,也差不多都得停止,这是显然的;换言之,如果国家承担了父亲们本该承担的抚养义务,那么事实上,国家就会成为唯一的资本主义者,彻底的共产主义者主张一种言论,认为国家如果成为唯一的资本主义者,那么,家庭——就我们所熟知的那种家庭,是不能存在的。即使这话显得有些离谱,但还是不能否定存在于私有财产和家庭之间的密切的关系。由于这种关系是相互的,因此,我们不能说哪一个是因,哪一个是果。

可以发现,社会中的性道德是由几个阶段组成的。最初,有集中载明于法律中的明定的制度,例如,有些国家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另一些国家法律制规定多夫多妻制。后来,法律不加干预,而公共舆情具有了决断力。最后一阶段,在实践上——倘若不是在理论上,听凭个人自己去决断。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并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没有过任何一个时代,曾用理性的考虑以决定性伦理和性制度的,只有苏维埃俄国是例外。我并木是说苏俄的制度在这方面是完美无缺的,我只是指苏俄的制度不是迷信和传统观念的结果,而其他国家在各个时代,至少在部分程度上,它们的制度是迷信和传统观念的产物。从一般的快乐和幸福观点出发,来决定什么样道德是最好的,是一个极端复杂的问题,其答案要依着许多情况而定。工业化取得进展的社会较之原始时代的农业社会,其性道德是不会相同的。医学和卫生状况良好的地方,死亡率大大降低,比起瘟疫疾病流行以致大量死亡人口难以增长的地方,性道德也是不相同的。或许是由于我们的知识增长的缘故,我们能够指出,适宜于某种气候条件的最好的性道德,和适宜于另一种气候条件的最好的性道德,是如何的不同,以及在一种饮食习惯下的性道德,和在另一种饮食习惯下的性道德,又是如何的木同。

一种性伦理影响所及,有极其不同的种类——个人的、夫妇的、家庭的、国家的,以及国际的。在这众多方面中的某一方面有良好影响的,在另一些方面大有可能影响恶劣。在我们能够决定我们所能想到的某种制度是木偏不倚之前,需要—一研究这诸多方面。先就纯粹的个人来说——这是心理分析所关注的影响。在这一方面我们所要顾及到的,不仅应是为一种法规所训导规范的成人行为,就是教导人们遵从法规的早期教育也不应忽视,在这一领域内,像众所周知的那样,早期禁忌的影响也许是奇怪的、无直接关系的。在本问题的这一部分,我们关注个人幸福的水准。我们所研究的问题的第二步,发生于我们关注男女关系的时候。很显然,有些性关系比其他性关系更有价值。大多数人会同意,含有更多精神成份的性关系,比起纯粹肉欲的性关系要更好些。的确,那个由诗人传达给文明男女的普遍意识的观点认为,与事双方的人格愈是发挥作用,双方的爱情也就愈有价值。诗人还教导人们,爱情越强烈,就要愈珍惜爱情;然而,这是一种很值得商讨的说法。大多数具有现代意识的人一致认为,爱情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因为根据这个原则——而不是根据别的原则,譬如一夫多妻制就不能被认为是一种理想的制度。本问题的这一部分,自始至终都必须研究婚姻和婚姻之外的性关系,因为无论实行哪一种婚姻制度,婚外的性关系总是随着婚姻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的。

接着,我们将讨论家庭问题。在不同的时代和地域都存在着木同类型的家庭集团,但是父系的家庭占据着很大的优势,而且父系的一夫一妻制家庭,逐渐比一夫多妻制的家庭更为盛行。自从公元前以来,西方文明中所存在的性伦理的最初因子,竟规范了那种程度的女性德行,即要求女性的贞操,以致没有她,父系即无从确定,因为无从确定谁是真正的父亲,因而父系的家庭也就不能确立。基督教坚持男子需要贞操而男子木予反对的原因,在于女性被要求保持贞操之外,还由于发自内心的禁欲主义,加以在最近,由于妇女的解放,女性的妒嫉心愈强,从而增加了要求男子禁欲的动因的力量。不过,这种

禁欲的因子只是暂时的,因为假如我们透过表象来判断,妇女们宁愿有一种制度,允许男女双方都能获得自由,而不愿意有一种制度,将那种自古至今只有妇女们受到的种种限制强加在男人身上。

但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又有不同种类。婚姻的决定,或取决于双方自己,或取决于双方父母。在一些国家,新娘是买来的;在另一些国家,如法国,新郎是购买的。至于离婚,也有种种情况。信奉天主教的国家绝对不允许离婚,而依照旧中国的法律,哪怕妻子仪犯有饶舌的小过,丈夫也可把她休掉。性关系的恒久性与近似恒久性,发生在动物之中与发生在人类之中的是相同的,为了延续种类,雄性的积极参与对于抚育幼仔是必要的。例如鸟类,它们不得不持续孵蛋以保持蛋的温暖,并且不得不在白天花费很多时间去觅取食物。对于许多种鸟而言,一只鸟做两类事是不可能的,所以雄鸟的合作是必需的。

因此。大多数鸟类堪称德行的模范。在人类之中,父亲的通力合作对于后嗣的繁衍具有生物学上的极大益处,尤其是动乱的年代和在变动不居的群体中。但是随着现代文明的日益进步,父亲所扮演的角色也日益为国家所取代,我们因而有理由认为父亲不久将不再具有生物学意义上的益处,无论如何,这在赚取工资的阶级中是势所必然的。假使这件事真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发生了,我们可以料定,传统的道德观一定会彻底崩溃,因为再也没有任何理由去说明,为什么母亲们一定要她们的孩子有确定无疑的父系。柏拉图希望我们能更进一步,即不仅由国家取代父亲,而且由国家取代母亲。我个人并不是十分称赏这种理想国的人,也并木因为孤儿养育院令人兴奋的印象而热情赞扬这项计划。不过,经济力量的强有力推动将使这项计划在若干程度上被采用,这倒不是不可能的。禁欲的因子只是暂时的,因为假如我们透过表象来判断,妇女们宁愿有一种制度,允许男女双方都能获得自由,而不愿意有一种制度,将那种自古至今只有妇女们受到的种种限制强加在$雷今天十g③@W、……,。一。、……,;……;.’对于这两件事,不曾纯粹根据真相来处置它,因为如此,两者的实行本来很可以发生效力的,结果却不是这样。对于前者,歇斯底里他禁止贩卖妇女为娼的运动,虽得以通过法律加以确定,然而专门藉此营业的累犯,仍可从容规避法律,反而给了他们敲诈百姓的机会。关于后者,那种认为花柳病患者是咎由自取、应得报应的说法,阻碍了在纯粹医学领域对最有效方法的采用,而将花柳病视为可耻的一般态度又使花柳病患者讳疾忌医,因而得不到及时适当的治疗。

再者,我们将接着讨论人口问题。这本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需要从各个方面加以考察。诸如母亲的健康问题,儿童的健康问题,以及大家庭小家庭对于儿童品性在心理上的影响问题。这些都可以称之为卫生方面的问题。于是又有经济方面的问题,既有个人的也有公众的,这就是一个家庭里或社会里每个人的财富与家庭的规模或社会的人口出生率相关联的问题。而与这个问题密切关联的是牵涉到国际间的政治与世界和平可能性的人口生殖的问题。最后还有优生的问题,因社会各区域人口出生率死亡率不同,因而改良或减少其族系。不能根据某种固定不变的理由为一种性伦理辩护,或对其非难,除非将上面列举的各种观点—一细加考察。改革者或保守派是一样的,他们都习惯于研究问题的某一方面或最多两个方面。能够找出私人态度和政治观点间有什么关联,尤其罕见。然而要指出两者中这一个观点要比那一个观点重要,也是完全做不到的。所以我们不能预先保证一种制度在私人观点上是好的;以政治观点来看也是好的,或者依政治观点看是好的,在私人观点上也是好的。我个人的信念是,在大多数时代、大多数地方,难以言喻的心理的力量,会导致人们采用带有大可不必的残忍色彩的制度,就是在当今最文明的民族中,其情形依然如此。我还确信,医学和卫生条件的进步,能使性伦理方面发生变化,即私人和公众双方观点都认为是好的,同时,前文已经述及,国家在教育方面增加的任务,会逐渐使父亲减少自有史以来那样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批评时下流行的伦理观时,有两项任务:一方面要根除常常潜存于我们意识中的迷信成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考虑到那些全新的因素,这些因素表明过去时代的智慧曾经愚蠢地替代了现时代的智慧。

为了获得对现存制度的透视,我将首先研究以前存在的或现在仍然存在于不甚文明开化的人群中的制度。我将标明流行于现代西方文明中的制度的特征,最后再研究这种制度应该给予修正的地方,且研究希望这样的修正能够得以施行的理由。

第四章 母权的社会

结婚的风俗,总是三个因素的混合物,可以统称为本能的、经济的、宗教的因素。我并非意指这三个因素能严格地区分开,比它们在其它方面更能分得清楚些。星期日商店停止营业的习俗,本创始于宗教,但现在却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事件,许多与性有关系的法律和风俗也是如此。一种开始于宗教之中的有用的风俗,在宗教的基础土崩瓦解之后,每每因为它的有用性而得以沿袭。存在于宗教和本能之间的区别,也是难以辨清的。强烈支配人类行为的宗教,通常总包含有一些本能的基础。但是宗教之所以与众不同,是由于传统习俗历来重要,并且由于那种事实,本能可以做得到的各种行为,宗教宁愿选择其中的几种而蔑视其它各种。例如,爱和妒嫉都是两种本能的情绪,然而宗教却指令道,妒嫉是一种有价值的情绪,社会应该予以支持,而爱情充其量是可以不必计较的。

性关系中的本能成份,要远少于我们平常的想象。这本书的目的,除却为了表明目前问题的需要而外,绝不会涉及人类学。但人类学对于我们的目的却十分重要,即表明许多我们认为与本能相反的习行,实际上能继续行之很久,而不与人们的本能相冲突。比如,处女正式地甚至有时是公开地由僧侣破其贞操,曾经是一种普遍的风俗,不但野蛮人这样做,有些相当文明的民族也是如此。在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里,人们坚持认为破贞是新郎的特权,但到近代,无论如何,大多数基督教徒总是把他们厌恶宗教破贞那种风俗的心理,认定是本能的厌恶,有的地方还有把自己的妻子拿出来待客,作为一种表示尊敬的礼貌;要是现在的欧洲人看来,他们会本能地讨厌这种风俗,然而这种风俗流行甚广。一夫多妻制是另一种习俗,孤陋寡闻的白种人觉得这违背人性。窒息婴儿或许更违反人性;但事实显示,只要这种行为具有经济上的利益,人们就毫不迟疑地作出。实际上,就人类而言,本能是非常含糊不清的,且很容易使其不遵守自然的发展程序而误入歧途。这种情形,在野蛮社会和文明社会均如出一辙。事实上,“本能”这个词,难以做一个适当的字眼,以应用于像人类性行为那样难以确定的事情上。就严格的心理学意义来说,只有婴儿时代吸取母乳的动作,可以在本能的范畴内称为独一无二的动作。

我不清楚野蛮人怎么样,只是文明人必须去学习如何进行性行为。有些结婚多年的夫妇去向医生请教怎样才能生儿育女,一经查问,才知道这些夫妇不懂得如何性交,像这样的情况并非罕见。因此,在最严格的意义上说,性行为并不是本能的,尽管人们对性的行为有天然的倾向,没有它,人们的情欲就得不到满足。是的,我们不能在其它动物中找出可以加之于人类的确切的行为模型,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本能就被某种有所不同的东西取代了,在人类之中我们观察到的,起初是一种不满足,这种不满足引起了或多或少有些随意而不完善的举动,但是偶然地渐渐有些达到一种能使人满足,并情愿不断重复去做的行动。那种可以称之为本能的行为,就不像那种由于冲动而学习的活动那么圆满,而能够使人感觉满意的活动,却往往不是事先能够确定的。不过,如果我们在相反的习惯未养成之前就学好了某种动作。而此动作对于人类又是非常有益的,那么,按照常规,生物学意义上最有益的活动,就会产生最令人满意的满足感。

理解了一切文明的现代社会都是建立在父系家庭的基础之上,同时理解了女性的贞操也完全是为了父系家庭成为可能,那么重要的是要进一步考察是什么自然的冲动,使父系的家庭得以产生。弄清这个问题,决不像头脑简单、反应迟钝的人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母亲对于如孩子的感情,是不难以被理解的,因为母亲和孩子间存在着一种肉体上的结,无论怎样,这个结也得以延续到断乳的时候。而父亲之于儿女们生理上的关系,则是假定的、间接的、推论的:这种关系之所以得以维持,是与对于妻子贞德的信任密切关联的,因此是由于心理的因素造成了这种关系,而非真正本能的因素在作用。如果人们认为父亲的情感一定是对他自己的孩子发生的话,那么至少,父亲与儿女的关系必如以上所述。但是,事实绝非如此。密克罗尼西亚人并不清楚人类是有父亲的,但是有如那些父亲们知道哪个是他们自己孩子的地方一样,密克罗尼西亚人中的父亲们也很喜欢自己的孩子,至少这种喜爱和上述地方一样。马林诺夫斯基所写关于左特罗布里安德群岛居民生活的书,在研究父系生活的心理学方面大放光彩。尤其是其中的三本书——《野蛮社会中的性与压抑》(Sex and RePre。ion insavagesod-etg)、《原始心理状态中的父亲》(The Father in Primitive Psy-chOOgy),(密克罗尼西亚西北部野蛮人的性生活》(The Sexual Life of S。ages in North—West Melanesi)——对于我们理解父系的复杂情感,尤其不可缺少。事实上,有两个完全清晰的理由可以引起父亲对孩子的兴趣:他可以因为他相信那个孩子是他自己的而对那个孩子产生兴趣,也可以因为他知道那是他妻子的孩子因而产生兴趣。第二种情形只有在不知道父亲有传宗接代义务的地方才发生。

左特罗布里安德群岛人不知道孩子有父亲的事实,又毫无疑问他由马林诺夫斯基确认了。譬如,他发现一个人外出航海一年多,当他返回时,发现他的妻子有了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他显得很高兴,全然不能领会欧洲人给他的暗示,因而不会怀疑他妻子的贞操。马氏还发现,一个养有优良种猪的男子,竟把所有的雄猪都闭割了,全然不懂这样会使他们的猪种退化。岛上人都认为神灵会踢给孩子并把他们塞进母亲的腹中。他们认为贞女是不能怀孕的,但是他们又想象处女膜构成了生理上的障碍,妨碍了神灵的活动。未婚男女过着一种完全自由恋爱的生活,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未婚的女子很少怀孕。更可奇怪的是,尽管依照当地的生活哲理,虽然他们的所作所为都不必对怀孕负任何责任,但一旦怀孕了,他们认为这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迟早一个女孩子会渐渐厌倦变化不定的生活而和人结婚。她走出家门,住在她丈夫的村子里,但是她和她的子女仍旧被算作她原来所在村子里的人。不能认为她的丈夫和其子女们有血缘上的关系,其家庭谱系只能根据女方追溯出来。别的地方由父亲执掌的管教孩子的那种权威,在特罗布里安德群岛,全被授予毋舅了。但是,这里又出现了非常奇怪的复杂情形,兄弟姐妹之间被严厉禁止接近,以至在长大成人之后,兄弟姐妹之间绝不能容许在一起谈任何有关性的话题,不管这个话题与性有多少牵涉。因此,毋舅们拥有管束孩子的绝对权威,但除了子女们离开母亲家中的时候,也很难得能见到这些孩子。这种令人称羡的制度是别处所无的,它使儿女们获得了亲情,而免受管束之苦。父亲和他的孩子们在一起杂耍,对他们亲近友善,但没有权利去责罚他们;毋舅们虽有管教子女们的权利,但由于没有机会在一起,他们又没有当场监督的权利。

那些岛上的居民既认为孩子与他们母亲的丈夫没有血缘关系,却又觉得孩子们像他们母亲的丈夫而不像他们母亲的兄弟姐妹,这也真够奇怪的。如果表明某某兄弟姐妹相像,或某某母子相像,的确,这是极坏的不礼貌做法。即使这种相像达到酷似的程度,也要激烈地加以否认。根据马林诺夫斯基的说法,父亲所以喜爱他的孩子,是由于受了孩子们更像父亲而不

像母亲的这种信念的激励。他发现,岛上居民的父子关系,通常要比文明人中的父子关系更为融洽和亲近。而且——这是可以被相信的——他没有发现有俄狄普斯情绪的征象。

马林诺夫斯基虽然极尽其辩论的能事,但还是发现,要说服他那些岛上的朋友们相信的确有父系这么一回事,是完全不可能的。他们认为这是传教士们发明出来的愚蠢的故事。基督教是一种承认父统的宗教,它不能使那般认识不到父系存在的人们在情绪上或知识上明悉基督教教义。“上帝是父亲”的信念,恐怕有必要让位于“上帝是母舅”这种说法了。但这又没一_有表明任何正确的意思,因为父亲的身份意味着权力与爱情兼而得之,然而在密克罗尼西亚,母舅们只拥有权力而没有爱情,而父亲们又只有爱情而没有权力。人是上帝的孩子的观念,是不能灌输到特罗布里安德群岛上居民们的头脑中去的,因为他们从未想到过某个人是某个男性的孩子。所以,传教士{II在继续宣讲他们的教义之前,首先将不得不处理这种哲理上的事实。人们可以从马林诺夫斯基的叙述中得出结论,如果传教士们的初步工作没有取得成效的话,是绝对不能继续他们的福音传布工作的。

我想在这一点上马林诺夫斯基肯定是对的——他声称,如果一个人在其妻子怀孕和分娩的时候,始终在其妻子的身边,那么在孩子出生的时候,他会有一种本能的趋势,去喜欢自己 的孩子,他并断言,这是父亲对孩子产生感情的基础。他说:“父亲对于孩子的感情,最初显得几乎完全缺乏生物学上的基础,其实是可以被证明深植于自然的天赋和有机体的需要之中的。”他认为,假如在妻子怀孕的时候,他并没有陪伴在身边,则他在起初不会有喜爱小孩的天性,不过,假如习俗和社会伦理要求他陪伴母亲和小孩,那么这种天性就会发展起来,就像他在妻子怀孕期间一直陪伴在侧所产生的天性一样。在所有重要的人类关系上,凡属符合人类需要的行为,如果凭借本能的强力尚不能企及的话,社会就要借助它的道德力量强制施行,在这些野蛮社会中也是如此。风俗责令母亲们的丈夫在孩子年幼的时候照料和保护他们,既然按照惯例,这种风俗切合人的本能习性,那么施行起来也就没有什么困难了。

马林诺夫斯基所诉求的本能概念——用以解释密克罗尼西亚人中父亲对于孩子的亲近态度,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比他在书中这几页所举出的还要普遍些。我想,男人和女人都存在一种趋势,会倾向于亲近他或她所照料的任何孩子。即使在起初的情形下,只是因为习俗、惯例或工资使得一个成人照顾一个孩子,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具有照顾的事实,亲情就会滋长壮大。如果这个孩子是自己钟爱的女人所生,毫无疑问,这种亲情就会更加强固。由此我们不难明了为什么这些野蛮人对他妻子的儿女表现出如此之大的虔诚,并且这也可以视作文明人给予他们孩子亲情的一个重大因素。马林诺夫斯基声称——想找出理由去反驳他的观点是困难的——一切人类都必须经历特罗布里安德群岛现在所经历的阶段,因为在某个地方肯定有一段不承认父系的时期。凡是包括雄性在内的动物家庭,必有和这相似的基础,他们不可能是任何其它的基础。只是在人类社会,在父亲身份的事被人们知晓之后,父亲的情感才显出我们现在熟知的这个样子。

第五章 父系的社会

当生理学意义上的父系事实得以承认,一种非常新型的因素就进入了父方的感觉中,这种因素差不多到处都导致了父系社会的产生。父亲一旦认识到孩子——正如《圣经》所说的,是他的“种子”,他对于孩子的情感由于两个因素而变得更为强烈:其一是对权力的喜爱,其二是希望自己在死后生命能因孩子得以延续。一个人造就他的后代,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造就他自身,孩子们的生命实际上就是自己生命的延长。他的宏伟抱负不会在坟墓中宣告终结,而是能够由于后代们的事业得以扩展和实现。譬如,当阿伯拉罕被告知,他的子嗣们将占据加南的时候,他将是何等地心满意足。在母系社会中,家庭的生活目标由于妇女们的能力而木得不受到限制,由于妇女们不能从事战争,母系家庭的生活目标自然要比父系家庭生活目标的要少得多。所以,人们一定会设想,父系身份的发现,使得人类社会更具竞争性,更富有活力,更有动力,也更加局促紧迫,而这一切在母系社会则不那么明显突出。除了这种有些臆断的情形之外,还有一种新的而且极为重要的理由,要求妻子们保持她们的贞操。在嫉妒之中,存在纯粹的本能因素,它木像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有力。在父系社会中,妒嫉所以极其强劲有力,是由于担心后嗣淆乱的假冒。这可以从以下的事实中得到验证,一个厌倦自己妻子的男人,会充满激情地专注于他的情妇,但当他发现妻子与别人有染,又发现了争夺自己情妇的情敌时,对于前一种情况,他的嫉妒心会更强。一个搞生的孩子,是一个自我的延长,他对于孩子的亲情乃是自我主义的表现形式。从另一面说,如果这孩子非嫡生的,那么和这个孩子并无生物学意义上联系的父亲,就会陷入因蒙蔽而对孩子瞎操心的田地。因此,父亲身份的发现,导致了妇女的屈从,即妇女仅仅成为保持她们贞操的工具——这种屈从开始是肉体的,后来又变成精神的,这种状况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了极致。由于妇女的屈从,在大部分文明社会,夫妻之间也就没有了真诚的友情;夫妇间的关系,一方面是彼此谦让的,一方面是忠于本分的。男子对自己所有的重大思想和目标守口如瓶,因为担心妻子知道了自己富有活力的思想,会导致她的背叛行为。在大多数文明社会里,妇女几乎被拒绝拥有外部世界和参与事务的经验。她们被人为地愚化而变得枯燥乏味。从柏拉图的谈话中,人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即相拉图和他的朋友们都把男人视为真挚爱情的唯一的正当对象。当注意到一切他们感兴趣的事情都完全封锁于雅典那些体面的妇人这种情况时,人们就不会对柏拉图的这种观念感到惊讶了。同样的情形一直流行于晚近的中国,以及波斯诗歌最盛时代的波斯,还有许多其它的时代和地方。作为男女之间关系的爱情,因为要确定孩子一定是摘生的愿望,而遭到毁灭。并且不仅仅是爱情,就是妇女能够为文明所做的全部贡献,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受到了阻碍。

经济的制度,自然会随着辩认子嗣的方法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母系社会中,一个人是母舅们的继承者;在父系的社会中,一个人则是他父亲的继承人。在父系社会里的父子间关系,比较存在于母系社会中任何男性间的关系,都要紧密。因为就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人们自然而然地归之于父亲的那些职责,在母系社会中,被分解为父亲和母舅们共同承担的职责——即亲情和照顾来自于父亲,而权力和财富则来自于母舅们。所以,父系的家庭比较处于原始状态下的家庭,是一种具有更多合作关系的组织体,这是很清楚的。

看来,似乎只是由于父系家庭制度才导致男人希望他们的新妇保持童贞。只要是母系制度存在的地方,年轻妇女和年轻男子一样,可以任意纵欲,但一当说服妇女们婚姻之外的性交行为是一种邪恶变成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的时候,纵欲就不再是可容忍的了。

父亲们既已知晓他们的存在是事实,他们就继续在处处把这一点推向极致。人类的文明史,主要是一部父权渐渐衰落的历史,在大部分文明国家中,恰恰在开始历史记录之先,父权即已达到它的顶峰。祖先崇拜一直延续到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和日本,这似乎是早期文明都曾有过的普遍特征。父亲对于他的孩子有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扩展至许多事情中——例如在罗马,父亲对子女操有生杀之权。甚至在非常文明的地方,以及在许多国家,女儿和儿子没有父亲的同意即不能结婚,并且通常由他们的父亲决定他们应该和谁结婚。妇女一生中,没有这样一个时期,她可以在任何程度上独立地生存,她先要服从父亲的意志,后来又要服从丈夫的意志。与此同时一个年老的妇人可以在家庭中行使迹近暴君的权威,她的儿子和她的儿媳与她生活在一起,她的媳妇要完全服从她。中国直到今日,仍可听说年轻已婚妇女由于不堪其公婆虐待而被迫自杀。这些在中国看到的现象,是直至最近时期前,遍及欧亚两洲所共有的普遍现象。当基督说他的来到是为了能让儿子反抗父亲、媳妇反抗公婆,他正是想到在远东仍然存在这样的家庭。在最初情形下,父亲们借助他们占优势的力量且已获得的权威,由于宗教而更为强固,这种情况,从大部分已经表现出的形态来看,可以被解释为上帝是站在政府方面的这~信念使然。祖先崇拜,或诸如此类的情况,流行甚广。我们已经明了,基督教的宗教教义,是满怀对父权思想的尊重的。君权统治和贵族政治的社会组织以及继承制度,处处都是以父权为基础的。在早期,经济的动因维系着这种制度。人们从《圣经》的创世纪中知道,人是多么希望有众多的子孙,以及当他们有众多子孙的时候,对他们是多么有利。儿子繁多的利益,犹如牛羊繁多的利益。那就是为什么在那个时代耶和华要求人们要增加著衍的原因。

但是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境况也在变化,因此曾在~个时期宗教用以劝诱人的自私自利的训诫,也渐渐令人生厌。罗马繁荣昌盛之后,富庶人家再也不能有大家庭了。此后罗马全盛时代的几个世纪中,不管道德家们如何劝诫,旧贵族的家庭只是不断地衰落。那时候道德家劝诫的苍白无力,一如今日。离婚容易且常见;上流社会中的妇女达到了和她们的男人差不多平等的地位,家长的权威一天比一天衰弱。这种进展,在许多方面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情况,只是它被局限在上流社会里,那种富裕程度不足以由此获得利益的人,只能对此感到震惊。比较起我们今天的文明,古代的文明由于被局限于占人口很小一部分比重的人们中,而遭受折磨。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它在延续过程中不能稳固,并使它最终屈从于来自底层的迷信的强烈冲击。基督教和野蛮人的侵入,摧毁了希腊罗马的理想制度。当父系的制度存留下去的时候,甚至起初在它最有力量的时候,和罗马的贵族制度相比较,它不得木使自身适应于一种新的因素,即基督教关于性的观念以及发端于基督教的灵魂和救世教义的个人主义。没有一种基督教的社会,如同远东古代的文明,是如此坦率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并且,基督教社会的个人主义渐渐影响了奉教国的政治制度,而基督教通过不死的许诺降低了人们对传宗接代的兴趣,这种传宗接代比较以前的状况,是大大减弱了。今天人们的希望和抱负,与创世纪中人们的希望和抱负已完全不同了。他们宁愿因自己在国家的地位而成就伟大的事业,而不愿把实现理想的希望寄托在子嗣的身上。这也是为什么传统的道德与宗教不像从前那样有影响力的原因之一。然而,这种变化本身事实上就是基督教教旨的组成部分。要弄清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就必须考察宗教影响人们婚姻观念和家庭的过程。

第六章 生殖器崇拜,禁欲主义与罪恶

自从父系的事实被首次发现以来,性就一直成为宗教上极有趣的事情。这只是人们意料之中的事,因为宗教总是自命关心一切神秘和重要的事务。在农业和畜牧时代的初期,谷物。牛羊或妇女的生产多多益善,这对一个男子是极其重要的。谷物木见得总繁茂,性交不见得常怀孕。于是人们就求助于宗教和巫术,以期所希望的能如愿以偿。根据交感巫术(SymPa-theticmsgic)的一般原理,认为促进人类繁衍,就能够促进土壤肥沃;在许多原始社会里,人类本身能够繁衍茂盛这件事,也是被各种各样的宗教和巫术的仪式所推进。在古埃及,似乎在母系时代结束前农业就已经兴起了,宗教中的性因素起先并不是和男性性器官有关,而是和女性性器官有关,他们认为,女阴的形状可用一种贝壳来表示,于是就认为这种贝壳具有魔术般的力量,就把它作货币来使用。但是,这个阶段终于过去了,在后来的埃及,像在大多数古代文明之中一样,宗教中的性因素就采取了男性生殖器崇拜的样式。有一个简单而很好的记载,说明这类最典型的事实。这个记载见诸罗伯特·布芮福特(RObert Brdiault)所著《文明中的性》(Sex in Civiization)一个章节的叙述中。他写道:

农业的节日,尤其是那些与播种和收获有关的节日,都表明了在世界上每个地方每个时代都存在着性放纵的普遍现象,节日本身就是最为放纵的日子。……

阿尔及利亚(Algeria)的农业居民,痛恨对他们妇人的连行进行任何程度的限制,其根据是,一切强化性道德的企图都足以妨碍他们在农业事务上的成功。雅典的播种宴会(Thesmophoria),以一种具体而微的方式,保存了那种促进生育的巫术的原初特征。妇女们手擎象征男子生殖器的标志物,口里说着偎亵的语言。撒特纳拉节(The Saturnalia)是罗马的播种宴会,也有肆情放纵的成份,后来成了南欧的狂欢节(the Carnival),在节日之中,象征男子生殖器的标志物也是不可少的。这和在苏斯(a。U幻和达荷美(Dahomey)流行的没有多少区别,一直到近时代,这都是一个显著的特征。

世界上许多地方,月亮(被当作阴性)一直被认为是所有孩子真正的父亲。当然,这种观点与对月亮的崇拜有关。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冲突,并非与我们现在的问题直接相关,它存在于祭扫太阳的僧侣和祭扫月亮的僧侣之间,以及阴历和阳历之间。在各个时代的宗教中,历法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英国直到18世纪,俄国直到1917年革命,因为觉得格里高利历(the Gmp。rian Calandar)是天主教的,所以一直施行着不精确的历法。与上述情况相似,那种非常不准确的阴历由于崇拜月亮的僧侣们的提倡,而到处都在使用着,因而阳历取代阴历的步伐就非常迟缓,且只是局部的。在埃及,两种历法的冲突在一个时期竟成为内战的导因。人们可以想象到这与文法上关于月亮属性的争论有关联,时至今日德语中还把月亮当作阳性的。太阳崇拜和月亮崇拜都在基督教中留下了它的印记,因为基督的诞生发生于冬至那一天,而他的复活又发生在复活节后月圆的那一天。虽然说原始时代的文明具有理性,有些草率,然而对于这样的结论——太阳崇拜对于月亮崇拜的胜利——无论发生在什么地方,是由于太阳比起月亮对于谷物收成有更大影响力的事实,是难以反对的。所以罗马的狂欢节日通常要在春天举行。

男性生殖器崇拜的形形色色的因素,在古代所有异教之中都存在过,且为古代基督教的著作家提供了锐利的武器。但是不管他们论战的结果如何,男性生殖器崇拜的痕迹与整个中世纪相始终,最后,只有基督教新教取得了成功,即把这痕迹彻底清除。

在法兰德斯(Flanders),在法国,崇拜男性生殖器的圣徒不是不常见的,如布芮坦尼(Brittany)的圣基奥斯(St.Giles),安乔(Anou)的圣来尼(St.

Rene),波格斯(Bounge)的圣格来隆中(St.Greluchon)、圣勒格劳(St.Regnaud)、圣亚诺(St.Arnaud)都是。法国南部最爱欢迎的圣佛庭(St.Foutin),他被认为曾做过里昂第一任主教。当他在恩伯润(Embrun)的圣龛被新教徒捣毁的时候,这位圣徒的弥足珍贵的生殖器,被人从废虚中抢救出来,崇拜他的圣徒,习惯于洒酒于他的生殖器上,然后再饮用,当作医治木孕症与阳滚的灵丹妙药,由于祭的酒太多,生殖器竟被染成红色。圣妓是古代流行甚广的另一种制度。在一些地方,通常一些有体面的妇女去寺庙,或和僧侣们性交,或和一个临时的陌生人性交。在另一些情况下,女僧本人就是圣妓。所有这类风俗之兴起,或许是试图沐浴神思,妇女能多生育,或者是依仗交感巫术,促使谷物能够丰收。

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是在探讨宗教中赞成性的因素;但是,很早以来,反对性的因素就和赞成性的因素并列存在。直至最后,凡是基督教和佛教盛行之地,反对宗教中含有性因素的人,终于击败了对手,获得了完全的胜利。威斯特马克(Westermark)举出很多他称之为奇怪观念的事例,“这种奇怪性观念认为结婚如同一般性关系一样,是不洁和有罪的事”。

在世界上还有很大不同的地方,即基督教和佛教未曾影响到的非常偏远的地方,曾有过要求男女僧侣坚守童身的禁令。在犹太教中,爱辛尼斯教派(the Essenes)把一切性交看成是不洁行为。甚至在古代极其憎恨基督教的社会中,这种观点也找到了它的立足之处。罗马帝国的确有一种倾向禁欲主义的趋势。在已经开化的希腊和罗马,享乐主义迹近消灭,苦修主义则起而代之。基督教伪经内的许多章节表明对待妇女差不多是僧侣一样的态度,和更古老的旧约书中充满了关于妇女生育的文字大木相同。新相拉图学派几乎和基督教徒一样提倡禁欲主义。物质是罪恶的信条由波斯传入西方,同时也带来了一切性交都是不洁行为的信念。这种观念纵使没有走向极端,也已成为教会的信条,但是我希望在下一章中将讨论教会。在一定的情况下,非常明显的是,人们被弓!向自动地对性产生恐怖,一旦这种恐怖心理产生了,就会产生一种自然的冲动,这就像更为常见的性的诱惑而使人产生冲动一样。假如我们想判断什么样的性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性的需求,就有必要考虑到对性的恐怖心理,而且要在生物学上懂得它。

首先应该说明,求助信念作为这种态度的泉源是无用的。这种信念,最初一定是被某种情绪所激起;一旦这种信念得以确立,它们就可以使这种情绪永恒持续下去。这是真的,否则无论如何,可使和这种情绪一致的行为继续下去,但是它们几乎不可能是反对性的态度的首要原因。这种反对性的态度的两个主要原因,我应该说,是嫉妒和性疲劳。不论何处,嫉妒心只要被惹起,即使它只是很轻微的,性行为对我们而言似乎就显得令人厌恶了,而引起性行为的欲望也似乎令人生厌了。纯粹为本能驱使的男人,如果他能够为所欲为,他会希望所有的妇女都爱他,且只爱他一个人;假如那些妇女又爱上了其他男人,这会在他的内心激起某种情绪,他会因这种情绪轻易地援用道德的是非标准去谴责别人。当这个女人是他妻子的时候,情况尤其如此。例如,在莎士比亚的著作中可以发现,人们不希望他们的妻子是多情善感的。根据莎士比亚的观点,理想的妇女是这样一个人:她应该从义务感出发,屈从于她丈夫的拥抱,但是她不会想到拥有一个情人,因为性本来对于她就是不洁的,只是由于道德上的法则要求它应该这样,所以它仅仅只是被忍受着。为本能驱使的丈夫,当他发现妻子背叛他时,会对她和她的情夫充满了憎恶,而且易于断言性是兽性的东西。倘若由于纵欲过度或年高而机能衰退,他尤其如此。在大多数社会中,既然老年人比起青年人更有势力,那么自然而然地,关于性事务的公正正确的意见,就不应该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的意见了。

性的疲劳,是由于文明而导致的现象。在动物之中,它是全然未被意识到的,在未开化的人们中,它是罕有发生的。在一夫一妻制的情况下,除了轻微程度存在外,它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大多数人只是因为有了新奇的刺激,才会有生理上的过度行为。假如女人能自由拒绝男人的求欢,性的疲乏也不会发生,因为女人和雌性动物一样,在每一次性交之先,总是需要男人先向她们表达爱意,并且在男人们的激情充分勃发之前,是木愿意给予她们的恩惠的。由于文明的出现,妇女的这种纯粹本能的感觉和行为就少有了。最足以削弱这种感觉和行为的是经济的因素。在谋生方面,已婚的妇女和娼妓是一样的,她们都要凭借性惯力的手段,所以,即使她们的本能不怂恿她们这样去做,她们也得屈从。这就大大降低了求爱所起到的作用,这种作用是一种天然防止性疲劳的东西。因此,未受到相当严厉的伦理约束的人,易于放纵自己而纵欲过度,最终便产生了疲劳的厌倦之情,自然会走向禁欲主义。

嫉妒和性的疲劳交相发生的地方——它们是经常交相出现的——反对性激情的力量就会变得非常强大。我想,这正是在放纵淫荡的社会里,禁欲主义能够成长壮大的主要原因。

然而,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的禁欲主义,也有其它的缘由。委身事神的男女僧侣,或许是认为他们已和诸神结婚,因此被迫木得不戒绝一切和世人的性交。他们自然认为这是非常圣洁的,因此圣洁和禁欲就成为可以相提并论的事。直到我们今天的天主教教会里,女僧都认为自己是基督的新人。这正是她们认为和人性交是一种罪恶的众多原因中的一个原因。

我猜想,在古代世界的稍后时期,所以渐渐滋长了禁欲主义,除了我们已经探讨过的原因之外,一定还有更多尚不清楚的原因,有时候,生活似乎是惬意的,这时人们是雄壮活泼的,这种尘世中生存的乐趣,足以令人满意。又有的时候,人们显得厌倦,这个世界和它的乐趣不能令人满意,这个时候,人们求助于精神上的安慰或未来的生命,以弥补这个尘世生活的自然的空虚。试将歌中歌(Sofig of Song)的所罗门与传道书(Ecclesiastes)中的所罗门比较一下,一个代表着古代世界的鼎盛时期,另一个代表着古代世界的没落时期,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我不敢自诩知道。或许那是极为简单的生理原因,如僵硬机械的都市生活代替了活泼积极的旷野生活;或许由于苦修派信徒的肝脏淤滞;或许由于传道书的作者没有充分实践它的思想,就认为四大皆空。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毫无疑问,

诸如此类的任何一种情绪,都极易导致性罪恶感。或许我们业已提及的原因以及其它种种原因,促成了古代后期几个世纪普遍的性厌倦心理,在这种厌倦之中,禁欲主义就是一种表征。不幸的是,正是在这个没落和不健全的时期,形成了基督教的伦理。后来的强壮的人们,不得不竭尽全力遵循那些病态的。厌倦的、幻觉的人们的价值观而生活,而这些人已对生物学意义上的价值和人类生命的持续繁衍完全失去了感悟。然而,这是下一章要探讨的问题。

第七章 基督教伦理

威斯特马克说:“婚姻是植根于家庭之中的,而不是家庭植根于婚姻中。”在基督降临之前,这个观点是不言而喻的真理,但是自从基督降生之后,这就变成了一个需要着重阐述的重要观点。在基督教中,尤其特别的是圣保罗所引入的一种全新的婚姻观,他认为婚姻的存在本来不是为了生儿育女,而是为了防止好淫的罪恶。

圣保罗关于婚姻的观点,明白无误地在第一次给哥林多人使徒书(The Finst F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中提出。哥林多的基督徒们——人们可以推测到——竟采用一种奇怪的做法,要和他们的后母发生非法的关系(第一次给哥林多人的使徒书第5编第1页),圣保罗觉得这种情况需要特别加以处置。他提出的观点如下(第一次给哥林多人的使徒书第7编第1~9页):

1.这是关系到你们在来信中所论及的事的:男子最好不要去接触女性。

2.但是,为了避免好建事件的发生,应使每个男子都有妻子,并使每个妇女都有其丈夫。

3.使每一个丈夫对其妻子表现出应有的亲爱之情,同样地,使每一位妻子对其丈夫也表现应有的亲爱之情。

4.妻子没有权力支配自己的身体,那是她丈夫的;丈夫没有权力支配自己的身体,那是他妻子的。

5.除非某一时期彼此同意,你们决不可互相欺瞒,这样你们才可全心身地斋戒和祷告;你们再来聚会,这样恶魔才不至于因你们纵欲而引诱你们。

6.但是我说这些,是基于允诺,而不是一种命令。

7.因为我希望每个人甚至能像我一样。但是每个人都有上帝赐予的正当权力,这个人可以采取这种态度,而另一个人可以采取那种态度。

8.因此我要对未婚者和寡妇们说,如果他们能像我一样循规蹈矩,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9.但若他们不能自持,就去结婚罢;因为结婚总比为欲火煎熬为好。

可以看出,圣保罗在这段文字中没有一处提到孩子:婚姻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目的,在他看来,这全然不重要。这是自然的,因为他想象基督的第二次降临行将发生,世界已到了它的末日。在基督再次降临时,人类被分为绵羊和山羊两类,唯一真正重要的事,是要在那时发现自己在绵羊群中。圣保罗主张,即使是婚姻之中的性交,也对灵魂的得救有妨碍(第一次给哥林多人的使徒书第8编节32~34页)。不过,已婚的人们是可以得救的,但是奸淫却是极大的罪恶,不知悔改的好淫者一定会发现自己在山羊群里。我记得一次医生教我如何戒烟,他说,如果烟癌上来了,吸些酸性饮料,就容易戒烟了。圣保罗劝人们结婚,就是这个意思。他没有料想到,结婚的快乐和奸淫的快乐是如此一样,他认为结婚可使意志薄弱的人免受诱惑;他在顷刻间没有想到结婚也许会有某种积极的好处,也没有想到夫妻之间的亲情也可以是美好如愿的事,他对家庭丝毫不感兴趣。奸淫这一概念占据他思想的中心位置,所以,他的性伦理的全部设计都和好建有关。这就像某人主张烘烤面包的唯一理由是为了杜绝人们偷窃糕饼一样。圣保罗不愿告诉我们,为什么他把奸淫看得这么坏。人们自会怀疑,他在抛弃了摩西法律之后,就可毫无顾忌地吃猪肉了①。他希望表明,他在吃了猪肉之后,其道德观仍然和遵奉正教的犹太人一样。或许在被禁吃猪肉的长时间内,犹太人似乎认为猪肉之美味犹如奸淫,因此,圣保罗在他的信条中格外需要强调节欲的因素。

一切奸淫皆有罪,这在基督教教义中是一件新奇的事,《旧约》像文明早期的大多数法典一样,是禁止通奸的,但它所谓的通奸,是指与已婚的妇女性交来说的。这对于那些用心读过《旧约》的人,都是很明白的。例如,当阿伯拉罕带着莎拉去埃及的时候,他告诉埃及国王,莎拉是他妹妹,国王相信了他的话,就把她纳入后宫。当国王终于发现莎拉是阿伯拉罕妻子的时候,国王惊恐地发现自己无意中犯下了罪孽,于是责备阿伯拉罕没有告诉他实情。这是古代通常的法典,一个已婚妇女在婚外和人性交,被认为是一种罪恶,但是一个男人也不会被谴责,除非他和妻子之外的女人性交,当他和别人性交时,就被认为是犯了侵害所有权的罪行。在基督教看来,一切婚姻之外的性交都是不道德的,就如同上文中我们从圣保罗的观点中看到的那样,这些都是基于一种观点,即认为一切性交——甚至在婚姻之内的,都是可憎的。这种观点有悻于生物学上的事实,对于那些清醒明智的人来说,只能把它视为一种病态和错乱。基督教的伦理包含了这种观点,使得基督教在其全部历史上,成为一种使人们精神失常并形成不健全人生观的力量。

早期的基督教会注重并夸大了圣保罗的观点,独身主义被认为是神圣的,当恶魔在他们的头脑中灌满了淫欲的念头时,他们便隐遁沙漠,与恶魔格斗。

教会攻击淋浴的习惯,其根据是,任何使得身体更具诱惑力的事,都会导向罪恶。不清洁受到了称赞,神圣的气氛愈来愈弥漫开来。圣保技(St.Paula)说:“身体和服饰的清洁,就是灵魂的不清洁”。①虱子被称为上帝的珍珠,周身布满虱子,是一位圣洁的人必不可少的特征。

圣阿伯拉罕是一个改变信仰后活了50年的隐士,然而,从皈依之时起,就顽固地拒绝洗脸或洗脚。据说他是一位非常美貌的男子,并且他的传记作者有些奇异地评论说:“他的脸上反映出他灵魂的纯洁”。圣阿蒙永远没有看过自己的裸体。一个有名的贞女,名叫西尔维亚,尽管已经60岁了,并且尽管她的不良习惯已导致患病,但她烙守教规,执意拒绝洗涤身上除手指以外的任何部分。圣欧丰诺西斯加入一个有130位女尼的修道院,这些女尼是从不洗浴的,且一提及洗浴,个个颤栗不已。一位隐士一次猜想他受到恶魔迷惑的捉弄,因为他看见一个裸体的生物从眼前溜过,遁入了沙漠,那个裸体的生物由于积垢和多年的暴露,已成了黑色了,只有白头发还迎风飘荡。用拒绝洗浴的办法赎罪的——前后经过47年,是埃及的圣玛丽,她曾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僧人们即使偶不遵从这种习惯,就要遭到严厉的斥责。僧长亚历山大不无悲哀地缅怀过去:“我们的先辈从不洗澡,而我们却经常去公共浴室”。据说沙漠上有一个寺庙,僧人fll忍受着缺乏饮用水的痛苦。但在僧长萧多西土的祷告声中,一条大河出现了。不久,一些僧人经不过充沛水源的诱惑,背叛了古老的教规,竟说动了这位僧长去河中洗浴。他们洗过一次,仅仅就这一次,僧人们分享着用

①见(人类婚姻史)tHistorvof Human Marriaue)第151页以后。——原往河水洗浴的快乐,然而正在这时,河水停止了流动。祈祷、哭泣和竞戒都失去了效力。一个深刻的和需要耐心的信念,尽管极其伟大,但是它给人类婚姻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基督教神父们无数的著述中,曾有两三篇描绘这种制度的美好文字;但一般说来,要找出比他们对待婚姻更粗暴更讨厌的态度来,实在是困难的。大自然为了补救死亡的残酷而设计的两性关系——这个关系,如同瑞典博物学家力勒阿斯所表明的,可以扩及花之世界内的关系,始终被认为是亚当堕落的结果,而婚姻呢,几乎只被从最低级的层面上加以认识。因结婚而产生的温存的爱情,以及由家庭生活所培养起的美好的圣洁品性,几乎被绝对地忽略不计了。禁欲主义的目的,在于引导人们过着童贞的生活,作为其必然结果,是将家庭看作一件低劣的事情。为繁衍人种起见,也是为了防范人们犯下更大的罪过,结婚因此被认为是必要的,也被认为是正当的。但仍被当作一种堕落的状况看待,并且对于这种堕落,一切愿意过真正圣洁生活的人是可以避免的。“用童贞之斧砍掉婚姻之树”,这是圣吉罗姆强有力的箴言,也是一位圣徒的目的。假使他也同意和赞扬结婚,那仅仅是因为结婚可以产生贞洁而已。甚至这种婚姻的结合已经形成了,禁欲的情绪仍然保持着它的芒刺。我们已经看到,这种禁欲主义怎样把家庭生活的其它关系弄得苦不堪言。其中,其所谓最圣洁的部分,使家庭生活遭受十倍的痛苦。无论何时,任何强烈的宗情狂热压向丈夫或妻子,它的第一个影响是使他们幸福的结合成为不可能。更宗教化的伴侣,立刻希望他们过着彼此隔离的禁欲生活,或在最低程度,如果无法实现形式上的分离二也希望婚姻中过着一种极不自然的隔离生活。在神父们的劝告著作中,在圣徒们的轶闻奇事中,这种观念充斥其中,占据了巨大的篇幅。凡有这部分文学知识的人,对此一定是熟悉的。因此——只需要举出少数例子即可——圣尼洛斯在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的时候,忽然为流行的禁欲主义所迷惑,钦羡不已,痛哭流涕之后,他的妻子不得不同意和他分居。圣阿蒙在新婚之夜,向着新娘大声演说婚后状况之罪恶,结果,他们一致同意立刻分居。圣米兰尼亚在她丈夫不同意的时候,竟长期努力地和不厌其烦地恳求她丈夫允许她不再同寝。圣阿伯拉罕在他结婚的那天晚上,竟然逃离了他的妻子。根据一些稍后的轶闻,圣阿丽克斯也有类似之举。但许多年后,他从耶路撒冷返回他父亲的宅中,他的妻子还在那里为被抛弃而悲哀,请求能将她收容,作为发慈悲让她寄居,她住在那里,被人鄙视,无人认识,无人知道,直到死去。①

然而,天主教会却始终不像圣保罗和底伯特那般隐士不顾及生物学上的意义。从圣保罗的观点中,人们可以推测结婚仅仅被认为多少有些可供发泄性欲的合法渠道。从他的言论中,人们不会认为他对节制生育有任何的反对意见。相反,人们可以推测,在怀孕和分娩的时候,禁欲是很危险的。基督教会则持不同的观点。在基督教正教的信条中,婚姻有两个目的:其一是圣保罗所承认的,其二是为了生儿育女。结果就使得性道德比圣保罗制定的性道德还要难。性交不但在婚姻之内才算合法,甚至于夫妇之间的性交,其目的不在于造成怀孕也要算是一种罪恶。实际上,依照天主教会的信条,希望生育合法的后代,这是证明性交为合法的唯一因素。但是,不管伴随着性交会产生何等残忍的事件,这一因素总可以证明它是合法的。假使妻子厌恶性交,假使她死于又一次的怀孕,假使那孩子可能是有病的或是弱智的,假使没有足够的金钱防止极端不幸的事发生,那么,只要丈夫是希望得到一个孩子,就不能判定丈夫坚持要与妻子性交的权利是不正当的。

天主教关于这一点的信条,是有两点根据的:一方面,根据我们在圣保罗的观点中已经发现的禁欲主义;另一方面,是基于这样的观点,即既然每个人的灵魂都能得救,那么给这个世界带来尽可能多的灵魂,就是一件好事。因为某些我们未能懂得的原因,他们竟然没有考虑到人也同样可以犯罪这样的事实,这似乎是一件极其相关的事。例如,天主教徒用他们政治上的影响力阻止新教徒节制生育,然而他们肯定又主张,那些因为他们的政治行动而得以生存的新教徒的孩子们,其绝大多数要在下一个世界里遭受永久的痛苦。这就使得他们的行为似乎显得有些不人道了,但是毫无疑问,这些都不是凡夫俗子能够希望懂得的奥秘。

在天主教教义中,把生育孩子作为婚姻目的的认识,只是一个部分。它竭力想得出一种推断,好认定不为生育子女的性交是一种罪恶,它决没有深思远虑地想到婚姻会因为不育而解体。无论一个男人多么强烈地希望得到孩子,如果凑巧他的妻子患有不育症,按照基督教的伦理,他就丝毫没有补救的办法。事实只能是,婚姻的积极目的——也就是为了生育子女,只能发挥一种极其次要的作用,其主要目的,仍然和圣保罗一致,还是为了防止好淫的罪恶。防止好淫仍然是这一阶段的中心思想,婚姻仍然基本上被当作一种代替好建的办法,不过只比奸淫稍好一点罢了。

天主教教义把婚姻说成是一种圣礼,试图以此掩盖他们关于婚姻的卑劣观点。他们信条的实际效果,就是他们由此可以推论,婚姻是不能被解散的。不论配偶中任何一个做出什么事,如果其中有一个变成癫痴病人或染上花柳病,或成为一个积习难改的酒徒,或公开和夫妇外的另一个人同居,二人的关系仍然是神圣的,尽管在某种情况下二人的分居可以被允许,再婚的权利却是不能被允许的。当然,这在许多情况下会造成许多不幸,但是既然这种不幸是上帝的意志,它就应该被忍耐了。

和这种极端严厉的理论相伴而行的,天主教总是对它认为是邪恶的事给予一定程度的容忍。天主教会承认不能期望一般的人类品性遵从它的戒条,但是如果犯罪者承认他的过失且表示忏悔,那么他的奸淫罪恶即可被赦免。这种实际的容忍,是增加牧师们权力的手段,因为只有他们有权宣布赦罪,并且如果得不到赦免,好淫的罪恶只能永远遭受上天的惩罚。

新教的观点则有所不同,它在理论上虽不甚严厉,但在实践中则有过之无不及。路德深为“结婚总比为欲火所煎熬为护’这句话所感动,并且爱上了一位女尼。他推论说,虽然他以前曾表示坚守独身主义,但他和那位女尼有结婚的权力,否则,情欲之火的力量将把他引向犯罪的深渊。于是新教抛弃了对独身主义的颂扬,而这曾经是天主教的特征,并且,凡是在新教富有活力的地方,它都被取消;将婚姻作为一种圣礼的教条,因而容许某些情况的离婚。但是新教对于奸淫的震怒较之天主教要更严厉些,他们给予好淫道德上的谴责要更强烈。天主教料想到会有一些罪恶发生,并予为之谋,安排了一些处置的办法。新教则不然,取消犯罪者通过忏海而赎罪的办法,使他们所处的位置比起在天主教中的位置更没有希望。在现代的美国,人们可以看到两个方面大异其趣的态度,离婚是非常容易的,而对通奸的惩罚则比大部分天主教国家远为严厉。

很显然,基督教伦理在天主教和新教两种形式下的整个制度,都需要重新检验,并且在检验的时候,要尽可能避免我{IJ中的大多数由于早年受基督教教育而形成的偏见。特别在孩童时代,木断重申、反复他断言,会在大多数人中产生一种牢固的信仰,以至这种信仰牢固地支配了他们的潜意识,我们中的许多人认为已经摆脱了正教的羁绊,而实际上,我们仍在不知不觉地接受它的信条的支配。他们必须坦诚地反躬自问,为什么天主教谴责所有的通好?我们认为这种谴责有充分的理由吗?假如天主教的理由不能确立,还有没有别的理由,能使我们对于性道德得出同样的结论?早期教会的态度是,性行为根本是不纯洁的,不过在满足某些初步的条件后,性行为的实施是应该被原谅的。这种态度应该被视作一种纯粹的迷信;导致其采取这种态度的理由,大概是上章中所说过的反性的心理造成的,也就是说,最初抱此种态度的人一定是患了身体或心理.k的疾病,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并不能证明它不见得不是荒谬的。的确,由于人类中大多数人的愚钝,一个传播甚广的信息很有可能是荒谬的,而不是明智的。皮卢群岛的居民相信,穿鼻孔是获得永久幸运的必要条件之一;欧洲人相信在诵读某些词句时以水灌顶,可以获得更好地幸福。皮卢人的信念是一种迷信;而欧洲人的信念则成为我们神圣信仰中的真理之一。

边沁曾制作了~个人类行为的动因表,在三条子行的栏目内,按照人们赞扬、责备或态度中立的三种情况,给每一个人类愿望命名。比如,一栏中写“婆餐”,我们就会在下一栏中发现相反的语句“喜欢社交场合聚餐的快乐。”又如,我们在赞扬的一栏中写着“公共精神”,而在下栏中,则写着“怨恨”。我忠告任何想把伦理问题搞清楚的人,不妨去模仿边沁的做法。差不多凡含有责罚意义的词,其同义词中都含有称赞的意思,我们认识到这个事实后,应该学会使用不含褒贬意义的字眼。“通奸”和“奸淫”都是含有强烈的要受道德谴责的字眼,以致它们一旦被应用就很难被清晰地思考过。同时,另外一些字眼被那些好色的作家使用着,他们期望以此败坏我们的道德:这类作家爱说“风流”或说“不受法律约束的恋爱”。两类名词都意在引起偏见。如果我们愿意不带感情色彩去思考,两种字眼我们都必须同样地避免。不幸地,这样又会不可避免地伤害我们的文体。赞扬的字眼和谴责的字眼都富有感性色彩并令人发生兴趣。读者可以被带入到某种境界中去,用小小的技巧就可以将读者引入他们原意去的方向上去。但是,我们愿意诉诸理性,因此我们必须使用晦暗的中立的词句,如“婚外的性关系”之类。但是这种要求也许过于苛刻,因为毕竟是在讨论非常强烈地涉及情感的事,如果我们完全将情感排除出我们的作品中,那我们就不能表示我们正在讨论的问题的性质。关于一切性行为,他们或是根据当事者的观点来描绘,或是根据局外嫉妒者的观点来描绘,各自走向了极端。我们自己所做的事是“风流”,其他人所做的事是“奸淫”。所以我们必须记住那些带有感情色彩的术语,并且我们会偶或用之;但是我们必须吝惜用这些词句,并且最主要的,我们必须使我们自己在使用中立的和科学准确的词句时感到满意。

由于重在强调性道德,基督教伦理不可避免地做了许多贬低妇女地位的事。道德家既然是男子,妇女似乎就是诱惑者了;如果道德家们是妇女,男人就要担当诱惑者的名声了。既然妇女是诱惑男人的人,就应该剥夺她们诱惑男人的机会了,其结果是,有身份的妇女们受到了种种限制而不能自由,而那些无尊贵身份而被视为罪孽深重的妇女,就受到7极为无礼的对待。只是在现当代,妇女才重新获得了她们在罗马帝国时代享有的自由度。我们知道,父系的制度曾做了许多奴化妇女的事,不过其中有很多恰在基督教兴起之前得到了解放。在君士坦丁之后,借口保护她们免遭罪恶,妇女的权利又遭剥夺。只是由于现代社会罪恶的概念淡化,妇女才又开始重新获得她们的自由。

基督教神父们的著述中,是充满了对妇女的辱骂文字的。妇女意味着地狱之门,可以称为人类一切罪恶之母。一想到自己是一个女人,她就应该羞愧。由于她带来了对这个世界的诅咒,她就应该在不断忏悔中度日。她应该对自己的服饰羞愧,因为那是她堕落的纪念品。她尤其应该愧疚于她的美丽,因为那是恶魔的最有力的工具。肉体之美,的确永远是宗教非难的目标,即使从前曾给予了某个特殊的例外:因为可以看到,在中世纪,主教们的身体之美常常见诸于他们的墓志铭中。在6世纪,由于认为妇女不洁,某省评议会竟禁止她们用赤裸的双手接受圣餐。总是有人不断声称,她们必须处于从属的地位。

出于同样的歧视和偏见,关于财产和继承权的法律也被改变,只是由于法国大革命的自由思想家们,女子才恢复了她们的继承权。

第八章 浪漫的爱

随着基督教和野蛮人的胜利,男女之间的关系就沦落到了兽性的境地,这是古代世界的许多世纪中所未闻的。古代世界是邪恶的,而木是兽性的。在黑暗时代,宗教和野蛮联合促使了生命中性方面的堕落。婚姻之内,妻子没有权利;婚姻之外,由于一切都是罪恶,所以对于木文明男性天生的兽性,也没办法制止。中世纪的不道德流行甚广,使人厌恶,主教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题与他们自己的女儿同居,大主教提拔他们宠幸的男僧占据邻近的主教地位。虽然牧师们的独身主义信仰与日俱增,但实际上并不能与这些戒条保持一致。教皇格利高里七世曾竭力促使牧师们遣散他们的妻妾,但到阿伯兰德那么晚的年代,他认为娶海丽斯,虽然容易招致非议,但还是可以的。只是到了将近13世纪的时候,牧师们的独身主义才得严厉施行。当然,牧师们仍然和妇女们保持着非法的关系,纵使由于他们自己认为这种关系是不道德和不纯结的而不能给予这种关系任何的尊严和美化。由于对性抱着禁欲主义态度,教会也不可能做任何事件使爱的概念添光溢彩,只有靠普通人去做这~切。

这丝毫不值得奇怪,一旦破坏了他们的誓言且开始生活于他们认为是习惯性罪恶的生活之中,教士们在道德上会很快清向比俗人道德水准远为低下的境地。我们不必借重于那些绝无仅有的堕落事例,像教皇约翰二十三世在他犯了许多其它的罪行的同时,又犯下了乱伦罪和通奸罪。或像坎特伯雷的圣奥古斯丁的寺长那样,在1171年他被查出,在一个村子里就有17个私生子;或像西班牙一个寺长圣皮拉约,他在1130年被证实,蓄有不下70个的外妾;或像莱格的主教享利三世,在1724年他因有65个私生子而被革职。但是我们否认市议会和教会的作家们所举出的一连串的证据,他们会协力列举那些比简单的蓄妾还要大的罪恶。据说,假如牧师们真娶了老婆,如果他们知道这是非法的,这将意味着他们忠贞的失败。尽管如此,重婚与随意的偶合在他们中仍很普遍。中世纪的作家大量记载了这类事件,叙述尼院像娼家一样,尼院内发生多起杀死婴孩的事,以及牧师们惯于流行的乱伦行为,以至于不得木再三公布严厉的法令,不准他们与自己的母亲和姐妹同居。基督教的重大使命之一就在于从这个世界上根本铲除不合伦常的爱,但是这种不合伦常的爱,仍然多次被人言及存在于各种寺院中;在宗教改革的不久前,对这种乱伦之爱的抱怨骤然兴起,并要求启用专为奸淫者设置的忏悔室。①

在整个中世纪,教会的传统习俗和条顿族贵族政体的传统习俗之间,存在一种奇怪的分野。每一种传统都对文明做出了贡献,不过这种贡献是完全不同的。教会所贡献的,是学问、哲学、教规以及基督徒的统一观点——这一切都是古代地中海文明所传递下来的传统的结果。俗人所贡献的,是普通的法律,世俗政府的统治形式,侠客,诗歌和传奇小说,其中特别与我们有关系的,是浪漫的爱情。

要说在中世纪前没有浪漫爱情,这是不正确的,只是在中世纪,它才成为大家普遍认识的一种情绪。浪漫之爱的基本要素是,认为被爱者即使很难被占有,也是弥足珍贵的。所以这就使得求爱者极尽各种努力,费尽心机要赢得被爱者的爱情,或用诗歌或用歌曲,或用武艺,或用其他任何可以想到的办法以博得被爱的女子的垂青。这位女子具有极强的珍视自我价值的信念,她难以受想得到她的那种心理的影响,我想,如果一个男子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个女子的爱,那他对她就很难引起一种浪漫的感情。就中世纪所表现的而言,起初,浪漫的爱情,并非发生在那些与男子们有着合法或非法的性关系的女子身上,而是发生在那些有着高贵身份的女子身上,而道德和习俗方面的阻碍又将男子们的浪漫之爱和这些女子隔离开来。教会曾经彻底地完成了这样的任务。它竟使人们认为性是天然不纯洁的东西,以致于对于一位女子不可能产生任何诗意的感觉,除非她被认为是不可能得到的。因此,即使认为爱情是美丽的,它也只能纯粹是精神的。现在的人很难想象中世纪诗人般的爱人的心理状态。诗人般的爱人,专意于精神上的奉献而不能有任何押呢的愿望,这在现代人看来就非常奇怪了,所以现代人倾向于把这种爱情更多地看作是一种文学上的时尚。毫无疑问,中世纪文学上的表现方式的确是受到了时尚的支配。但是,但丁对于贝阿特利齐(Beatrice)的爱,像在“新生”那一章所表现的,就绝非仅仅是一种时尚了。相反,我要说,那种爱慕之情已然超出了大多数现代人所能理解的范畴。中世纪高尚的人们认为尘世的生活是一种罪恶,我们人类的本能在他们看来是腐败和罪恶产生的根源;他们憎恨肉体和肉体的欲望,他们认为纯洁的快乐只存在于一种超凡脱俗的沉思冥想中,这种沉思冥想绝对不能沾染任何性的成份。在爱的范围内,这种观点就不能不产生我们在但丁那里看到的对于爱情的态度。一位深深爱着并尊重一位女子的男子,绝不能产生与她性交的念头,因为性交对于他多少是有些不纯洁的;因此他的爱情只能以诗意和想象的形式存在,自然而然,这种爱情就充满了象征的色彩了。这种观念对于文学创作的影响是值得称赞的,这在后来爱情诗的逐渐兴起中可以看出来,这个时期从胖特烈二世的王朝时始,并沿续至文艺复兴时代而达到鼎盛时期。

据我所知,中世纪后期最好的爱情记述之一,是记录在惠曾佳的神世纪的没落》(1924年)这本书里。

在20世纪的时候,他说,佛罗伦萨的抒情诗人们将未满足的愿望置于爱情的诗意概念的中心,这就对文明史上的重大转折发生了影响。古代也歌咏爱情的痛苦,但除非是为了表现快乐的期待和悲哀的挫折,古代绝不会怀想到这些痛苦。皮拉穆土和吉士伯以及华莱士和布罗克里的感人之处,在于他们悲剧性的结局,以及在于已经享受到的快乐又令人伤心地丧失。另一方面,宫廷诗词以愿望本身作主要的动机,所以用否定的见解创造爱情的概念。而新诗人的理想,木必抛却一切与肉体之欲有关的部分,又能够包涵一切种类道德上的期望。因此,现在的爱情已臻此境界,一切道德和文化都已繁盛其中。由于他的爱情,宫廷的情人就变成纯洁的和有德操的。直到13世纪的末期,但丁和他的朋友们对于爱情所持的忧伤温情的格调才告终止。他们对于爱情的一大贡献,就是赋予爱情以虔诚神圣的色彩。与此同时,又形成了另一种极端,意大利的诗歌又渐渐回复到表现不甚明朗的色欲的路子上去。比特拉克①的诗歌就分化为精神化的爱情和古典形式的更为自然艳丽的爱情两种。不久,产生宫廷式爱情的人为制度被抛弃了,它的精制的特别之处不会再复活,正在这时,早已潜在于宫廷概念中的文艺复兴的柏拉图学派,产生了精神取向的新式爱情诗歌形式。

然而,在法国的勃民第,其发展过程就汇平不同于意大利的情形了,因为法国贵族的爱情理想完全为玫瑰花的传奇所支配,它是描写武士爱情的,但并不坚持爱情是永远木可以如愿的。其实、它是反对教会信条的一个剧烈的转变,并且也是有力量的异教徒们关于人生爱情的正当主张。

上等阶级的智力和道德观点都浸淫于艺术之中,在历史上,它们的存在依然是相当例外的事实。没有其它时期,文化的理想和爱情的理想混合至如此的程度。恰如经院派哲学代表中古时期融合各种哲学思想于一炉的伟大精神,宫廷恋爱的学说在不太高的范围内,也想包括关于高尚生活的一切的。玫瑰花传奇并没有毁坏这个制度:它只是修订了它的倾向,丰富了它的内容。①

这时期是一个极其粗鄙的时期,但是玫瑰花传奇所倡导的那种爱情,虽然在牧师们看来是无德行的,但却是优美的、豪爽的、优雅的。当然,这种观点只能适用于贵族阶级;他们不但应该有闲暇功夫,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宗教的羁绊。表现爱情动因至上的比武为教会所憎恶,但教会没有力量抑制它们;同样地,教会也不能压制武士爱情的制度。在我们今天的民主时代,我们容易忘记贵族制度的各个时代给这个世界带来的好处。的确,如果没有武侠传奇小说所开辟的道路,文艺复兴是不可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功的。

在文艺复兴时代,由于强烈反对异教徒的结果,爱情虽然仍保存着诗意,但通常不再是纯粹精神的了。文艺复兴对于中世纪习俗的态度,可以唐吉河德和他的情妇杜尔西尼亚(DUI -cinea)的故事里看到,不过中世纪的传统习俗并木是没有影响了。西德尼的阿斯特罗夫和司脱拉①就是充满这种影响的。莎士比亚给威忌先生的短诗也大受其影响。总之,文艺复兴时代富有特色的爱情诗是令人愉悦的和直率的。

当这些塞冷的夜晚冻死我时

不要在床上讥笑我

有一位伊丽莎白时代的诗人写过这样的诗句。这一点必须承认,即这种情感是坦率直诚的和洒脱不羁的,并且绝非仅仅是精神上的。然而,文艺复兴会从中世纪的纯粹精神的爱情中学到求爱的本领。塞姆贝林因为不会做自己的爱情诗而被人嘲笑,因此不得不雇佣一个贫穷的文人做“听吧,百灵鸟”那首诗——人们都会说,那是一首名诗。不可思议的是,中世纪之前虽然有许多关于爱情的诗,但却很少有直接求爱的诗。中国有诗描绘一个女子因丈夫远离而独守空门的闺怨,印度有充满神秘意味的诗,但是人们推断既然男子们只需极少的努力就可得到他们钟爱的女子,他们就不必借助音乐或诗歌向女子们求爱了。从艺术的观点来看,如太容易接近实在有些可惜;希望出现的事是,女子应该难以接近,而又不应该不能接近。自从文艺复兴以来,这种情况多少一直存在着。其困难之处部分是外表的,部分是内在的,内在的难处,是由于对习惯道德信条的顾忌。

浪漫的爱情,在浪漫主义运动兴起的时候,达到了它的极致,人们或许将雪莱作为它的主要提倡者。雪莱在堕入爱河的时候,当然会充满一种优雅的热情和想象的念头,它们自然会在雪莱的诗中表现出来。自然地,他认为产生这些结果的情绪完全是好的,并且他不明白为什么爱情应该受到节制。然而,他的理论是建立在不良的心理之上的。他之所以写诗,是因为他的愿望受到了阻碍。如果那位高尚而又不幸的妇人爱米利·维维阿尼不被送往一个修道院里去,他不会感到必须写那首《哀彼丁》的诗。如果简·约翰威廉不是一位很有德行的太太,他就永远不会写那首名叫徊忆》的诗。那些为他所痛诉的社会上的障碍,恰好是促使他做了佳作的刺激物的基本部分。存在于雪莱身上的那种浪漫的爱情,全都依赖于那种缺乏稳定性的平衡状态,在这种状态里,习惯势力的阻碍依然存在,但并非绝对不能超越的;假设这些障碍很顽固,或者假使它们不存在,浪漫的爱情均不可能繁盛起来。试以中国的制度作为极端的例子:在这种制度下,男人除非自己的妻子,永远不能遇见有身份的女子,在他感到自己的妻子不合意的时候,他去逛妓院;他的妻子是别人给他选择的,不到结婚那一天,他甚至不认识她;于是所有他的性关系,就被完全隔离于浪漫爱情之外,他从来没有机会去追求爱情,并促使他写作爱情的诗歌。反之,在完全自由的国家里,他完全可以借助他的大献殷勤获得很好的成功,可以写出非常优美的爱情诗,他甚至可以不必借助他最好的想象力去在这些方面获得胜利。所以爱情诗全凭习俗和自由间某种微妙的平衡,两者间任何一方打破了这种平衡,爱情诗就很难达到最佳的境界。

然而,爱情诗不是爱情的唯一目的,即使浪漫的爱情在没有得到充分的艺术表现的情况下,它也会兴盛起来。我相信,浪漫的爱情是生命肯定会提供的最强烈快乐的源泉。用热情想象和温存构筑的彼此爱恋的男女之间关系,其中某些东西具有无法估量的价值,对此视而不见,乃是人类之大不幸。我认为重要的是,社会制度应该允许这种快乐存在,尽管这仅仅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生活的主要目的。

在完全现代化了的时代,也就是说,自从大约是法国大革命的时期以来,兴起了这样的观念,即认为婚姻应该是浪漫爱情的结果。大多数现代人——无论如何,也是在说笑语的国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们毫不清楚,在不久之前,浪漫的爱情是一场革命性的变革。一百年前的小说和戏剧,主要是描写青年一代为了建立新型的婚姻基础而进行的斗争。这种斗争是为了反对传统的父母之命的婚姻模式。究竟他们的努力是否如同改革者们所期望的那么好,也许值得怀疑。这儿应该提及玛拉普洛普的规则了,她认为爱情和厌恶都会被婚姻所消蚀,最好在开始时就要有点厌恶感。当人们还在没有交换性知识而结婚,并且处于浪漫的爱情左右之下时,每一方都确曾幻想另一方都拥有更为完善的道德,并且怀抱婚姻将是一种久远幸福的幻想。特别是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一个妇女长期被教化为性无知和纯洁的,因此而不能将性饥渴与志趣相投区分开来,那么她尤其容易陷于此类的幻想。在美国,将婚姻视为罗曼蒂克的观点,尤其比任何其他地方严重,法律和风俗都以未婚女子的梦想为基础,结果离婚现象很普遍,幸福的婚姻非常罕见。婚姻是远比两个人相伴的快乐更为严肃的大事;它是一种制度,由于它生儿育女的事实,形成了社会一部分中亲密无间的组织,它所具有的重要性的拓展,要远在夫妇间个人感情之上。这或许是好的——我认为这是好的——浪漫的爱情应该是形成婚姻的动机,但是应该懂得,那种能够使婚姻维持幸福并完成它的社会目的的爱情,并不是浪漫的,而是更为亲密、更富亲情和现实性的。在浪漫的爱情中,被爱者并未将这些精确地加以认识,相反,他们是雾中看花,不识庐山真面目。毫无疑问,如果某类女子拥有某类丈夫,她可能在结婚之后仍被笼罩在这种雾樟里,要在婚姻中维持浪漫的爱情,她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即她必须避免和其丈夫任何真正亲热的举动,并且对于她内心深处的思想和感情,就像某种程度上对于她肉体上的私处一样,也要保持具有女面狮身女妖般的神秘。然而,如此的处心积虑、矫揉造作,使婚姻不可能达到它最好的境界,这种境界全仗不混杂虚幻成份的真挚亲密的感情为基础。而且那种以浪漫的爱情为婚姻根本的观点,是太无秩序了,并且和圣保罗的观点一样——尽管在相反的意义上,它同样忘记了生儿育女是赋予婚姻重要性的因素。要不是为生儿育女的需要,就完全用不着与性有关的制度,但是一当孩子问题介入,如果丈夫和妻子还有~丝责任心或任何对于他们后代的关爱之心的话,人们就不得不认识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就不再是婚姻的最重要部分了。

第九章 妇女的解放

当今性道德的状况每况愈下,主要是由于两个原因造成的,第~个是避孕药剂的发明,第二个是妇女的解放。前一个原因我将在以后讨论,后一个原因是本章的主题。

妇女的解放是民主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运动开始于法国大革命时期,如同我们所知的,这一时期改变了继承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有利于做女儿的。沃尔斯托尼克利弗特所著的《妇女权利的证明》(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197),是引起了法国大革命而又为法国大革命所推动的那些观念的产物。从她那个时代直到今天,男女平等的要求一再被人们重申,并不断地被人们强调和取得成功。尔的《妇女的屈从》是一本非常具有说服力和理由充足的书,它对于紧接着他的后一代中那些有思想的人们产生了重大影响。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它的信奉者。并且早在60年代早期,我的母亲常常发表演说,支持妇女应具有选举权。她是如此地热衷于女权主义,在生我的时候,竟请一个叫做安德生的第一个女医生来接生。在当时,安德生不被允许做一个有资格的职业医生,而只能是一个获得证书的产科医生。当时男女平等的权利,只限于上等和中等阶级,所以没有太大的政治影响。每年众议院都有给予妇女选举权的议案,虽然总是得到伯克先生和彼克先生的大力鼓吹和支持,但在当时总是没有任何机会获得通过成为法律。但是,那时中产阶级的男女权利平等的倡导者,在其自身范围内可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就是已婚妇女的财产权利条例获得了通过(1882)。直到这一条例通过之前,无论已婚妇女拥有什么样的财产,它们都在她丈夫的控制之下,即使表面上有丈夫不得动用资本的条例。此后妇女在政治方面的运动历史为时甚近,并且广为人知,无须赘述。不过,最值得注意的是最文明国家的妇女已经非常迅速地获得了政治上的权利,鉴于在其过程中人们观念的巨大变化,其速度之快是过去无法比拟的。奴隶制度的废除或多或少是相似的,但是奴隶制度毕竟不存在于现代的欧洲各国,并且奴隶制度之对于任何人不像男女关系那样密切。

我想,这种突发性变化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民主理论的直接影响,民主理论的影响使得不可能对妇女的要求找到任何合乎逻辑的答案;另一方面它不断地使得大量妇女在家庭之外谋取生计,她们每天的舒适生活不必仰仗她们的父母或丈夫。自然,这种情形在战争期间达到了它的极致,那些通常由男子们担负的工作中的很大一部分,不得木由妇女们去从事。战前,反对给予妇女选举权的一般理由之一是,妇女理应是和平主义的拥护者。在战争期间,她们给了这种反对意见以一个有力的回击,因为妇女们也参与了流血的工作,因而她们被给予了选举权。对于那些理想主义的先驱们,他们想象妇女们将会提高政治上的道德风格,这种结果或许令他们失望,他们奋斗所得到的东西反而破坏了他们的理想,这似乎是理想主义者们的命运。当然,妇女的权利事实上并不依靠任何妇女在道德上或其他方面比男子优越的信念;这仅仅取决于她们也是人类一分子的应该享有的权利,或者凭借服膺民主精神的一般主张。但是就像一个被压迫的阶级或国家要求它的权利时一样,通过声称妇女们拥有特别的优点,倡导者们企求强化这种主张,并且这些特别的优点又通常属于道德秩序方面的。

但是,妇女们政治上的解放,只和我们的论题有间接的关系;她们在社会中的解放,才是事关婚姻和道德的重要方面。在东方早期直至今天,妇女的道德之所以有保障是由于她们与社会处于隔绝状态。它未曾试图使她们内心保持自制,而是处心积虑地使她们远离可以造成罪恶的机会。在西方,绝木肯采用这种办法,而是有身份的妇女自幼年时起,就被教育成对婚外性交抱有一种恐怖心理。这种教育的办法愈是完备,则外部的防护愈是松驰。那些尽力撤除外部防护的人,相信内心的防护足以济事。譬如,他们认为青年女子出入由人陪伴是不必要的,因为一个美貌的女子既然在良好的教养中长大,就不应该屈从于年轻男子的进攻,无论有多少可以使她们屈从的理由。在我年轻的时候,那些有身份的妇女通常表示,大部分妇女是不喜欢性交的,只是因为是婚姻之内的性交,所以只得忍受这种义务;抱着这种态度,在性方面她们愿意给她们的女儿多~些自由,她们女儿享有这些自由不免有些危险,但她们也不惜一冒。结果与所预期的有所不同,至于已婚妇女和未婚妇女之间也存在不同。维多利亚时代的妇女和现在的许多妇女仍然囚禁在精神的牢狱里。这种牢狱既然为潜意识的戒律所构成,在意识上就不大明显。一旦这种戒律崩溃——这通常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中——埋在矫枉过正大山底下的本能欲望的意识就会重新显露出来。这对于性道德,不但在某个国家里或一个阶级里,并且在一切文明国家里或一切阶级里,正在发挥着革命性的影响。

自开始时起,男女平等的要求不但与政治事务有关,而且与性道德有关。沃尔斯托尼克利弗特女士(Mary Wolf-stonecraft)的态度是完全现代派的,但是后来提倡妇女权利的人们在这方面却不效仿她的态度。相反,总的来说他们是极严厉的道德家,他们希望把以前仅仅由妇女加以忍受的任浩强加在男人们身上。但是,甚至从1914年以来,那些没有做更多理论思考的年轻妇女已经采取了另一种态度。战争对于人们情绪上的激荡,无疑是造成这种新态度的原因,但不管怎样,不久之后这种局面总会发生。过去形成女性德行的因素,主要是害怕炼狱之火,以及对怀孕的恐惧。前者因科学上正统理论的衰微而改变,后者则因避孕药具的发明而不成问题。有时,传统的道德通过习俗和精神上的惯性力量得以维持,而战争的爆发动摇并瓦解了这些屏障。现在那些主张男女平等的人不再像30年前那些有此主张的人们,急于要去惩办男人们的“罪行”,他们宁愿那些可以赋予男人们的权利也同样赋予妇女。他们的先辈寻求对于男女双方在道德约束上的平等,而他们则寻求对于男女双方在道德自由上的平等。

这种运动的整个过程,可以说是方兴未艾,它将如何发展下去,尚难以断定。它的附和者和实践者,都还处于极其幼稚的阶段。他们在有权势有身份的人们之中,还绝少拥护者。这种运动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们所知晓,无论何时,都会遭到警察、法律、教会和他们父母的反对,但是青年人一般会善意地隐匿这种运动的事实,以免这种事实为那些会因此而引起痛苦的人们所感知。像林德赛那样的作家,公开声张这种运动的事实,在老人们看来,是对青年人的低毁,尽管年青人对这种低毁未曾察觉。

这类情形当然是很不稳定的。下面两件事哪个会先发生,尚是个疑问:即老年人意识到了这些事实,将会着手剥夺青年人新近获得的自由,还是等这些获得自由的年轻人长大了,取得了令人尊敬的重要地位,从而给予这种新道德以权威的认可。可以假定,一些国家中我们看到这样一种结果,而在另一些国家,我们又看到了那样一种结果。在意大利,木道德和任何其他事情一样,都是政府的特权,但又试图竭力去强化和实现“德疗’。在俄国,情况却确实与此相反,因为政府是站在新道德一边的。在德国的新教徒区域内,自由可望赢得胜利,而在天主教徒的区域内,自由可否获得胜利,就很值得怀疑了。在法兰西,几乎很难动摇其由来已久的法国式传统,不道德在这种传统中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容忍,但是超过一定限度就不行了。英国和美国情况如何,我就不敢妄言了。

但是,让我们稍作停顿去研究妇女应与男子平等的要求,其逻辑上的内涵指什么。从不可忆及的年代起,即使不仅在理论上,也是在实践中,允许男子可以在性方面恣意妄为。人们并不期望男子在婚前或婚后应该是一个严格的守贞者,男子的不贞行为如果不为妻子或邻里所知,这就不被看作是很严重的事。这种制度所以能够实行,是由于娼妓造成。但是,娼妓是现代人护卫的制度,并且很少有人会想到女子应和男子一样,取得同样的权利,因此设立男娟以满足那些像她们的丈夫一样,虽表面上颇有德行,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的妇女们的要求。然而在最近这些年代的婚姻中,确实有很少一部分男子一直到同和地处于同一阶层的女子建立家庭时,仍然保持着贞操。如果未婚男子可以不必保持贞洁,那么根据男子权利平等的法则,未婚女子也可声称她们不必保持贞洁。在道德家们看来,这种情形无疑是值得憎恶的,每一个拘泥于传统习俗的道德家,他殚精竭虑的结果,将会看到他在实践中实际上是在执行两种不同的标准,也就是说,他们在认为性道德对于妇女尤为紧要的同时,却没有以同样的标准去要求男子。最好是主张他在伦理上的理论,也要求男子洛守贞操。但对此也有明显的反驳理由,即既然男子们能够很容易秘密地施行他们的罪行,这种要求就难以强加于男子。因此拘泥于传统习俗的道德家们就违背了他们意愿,不仅仅与男女平等的观念相抵触,而且抱着这样一种见解,以为年轻人和与其同一层次的女孩性交,还不如与娼妓性交为好,而且不问事实上他和这个女子——即使不是如娼妓——的关系,是否是金钱的,或者是出于爱情的。两情相悦的。自然,道德家们没有料想到他们所提倡的这种不可能得到遵从的道德所带来的后果,他们认为,只要他们不提倡娼妓,他们即可不负娼妓是由他们的道德信条所导致的责任。然而这不过是人所共知的那种事实的另一种阐明,即我们时代的职业道德家们是一群够不上平均智力水平的人。

就上述情形而言,很明显,只要许多男子因为经济的原因而觉得早婚为不可能,同时许多女子又完全不能结婚,那么,根据男女平等的法则,就要求放松对于妇女贞操的传统标准,如果容许男子在婚前可以性交(事实L他们正是这样),那么也应该允许女子在婚前可以性交。在所有那些女子过剩的国家,使由于数目过剩而不得结婚的女子完全不能享受性的体验,那是一件显然有失公允的事。毫无疑问,那些妇女运动的前驱者们,在其思想观念中是不会这样认为的,但是他们的现代追随者对此看得更为透彻,因此任何反对这样观点的人必然要面对这样的事实,即那些反对男女平等原则的人,是不赞成以公平正义来对待女人的。

由这种新旧道德的问题,生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争论之点。如果女孩子的贞洁和妻子的忠贞不再需要,那么就有必要提出维护家庭制度的新方法,或者赞成家庭解体,或者提议只有在婚后才能生儿育女,并且一切婚姻之外的性交都必须使用避孕药具,以避免生养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可以学到宽容妻子的情人,犹如东方人对于太监的态度一样,但是这样规划的困难之处在于,要求我们在合理性之外,还要更多地相信避孕药具有效果和妻子的忠贞;不过这样的困难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另外适合新道德的可供选择的办法是,使得作为重要社会制度的父权趋于衰微,而由国家取代父亲的职责。在特殊情况下,一个男子确认某个孩子是他的,并且喜爱他的孩子,自然,他也许会心甘情愿地去做现在的父亲们通常去做的事,给予他的孩子和妻子以经济上的扶持;但他木会因为法律的强制而被迫这样做。的确,在国家取代父亲的职责时,所有的孩子都被置于不知其生父的私生子的位置,所不同之处在于国家将这种情形视为一种平常的情形,只是比较今天,国家要多些养育儿童的麻烦。

另一方面,如果一定要恢复旧道德,一些事情就是重要的;其中有些已经实践过了,但是经验显示仅仅靠这些是不能发生效力的。首要的是,女子的教育应该使她们愚蠢、迷信和无知,这个条件在那些教会支配的学校里已经实现了;第二个要件是,对所有传播与性目的有关信息的书籍执行严格的审查制度,这个条件业已在英美两国实现,因为法律中的检查制度既未变更,警察就会加倍热情地执行这种检查制度。不过,这些条件既然已经存在,就明显地显得不充分了。唯一使人称.如意的事是,女子被禁止在家庭之外谋生;除非由她们的母亲或姑婶陪伴着,绝对不许出门一步,无人陪伴而独自出门跳舞的习惯要坚决戒绝。一个50岁以下的未婚妇女,拥有私车是非法的。或许聪明的办法是,所有未婚的妇女,每月都由警察局的医生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失贞的,送她去悔过所去。当然,避孕药具的使用应该被禁止。和未婚妇女谈话时怀疑《圣经》上关于永劫不复的教义,是非法的。这些措施,如果强制推行100年或100年以上,或许可以做一些可以遏制正在兴起的不道德的潮流。但是,我想,为了避免某些滥用职权的危险,非常有必要将所有的警察和男性医务人员阉割。鉴于男性品性中固有的腐败劣根性,进一步实行这样的政策,或许是聪明之举。我在想,最好是奉劝道德家们去提议,所有的男性应该被阀割,只有牧师可以例外。①

可以看出,无论我们采取何种措施,总会存在困难,总会有反对意见的。如果我们任凭新道德自行发展下去,它必然会比现在的状况走得更远,并且会引起几乎是我们仍然预料得到的困难。在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试图在现代社会中强制推行那些只是在过去年代才能实行的限制,我们势必会制订出一些不可能办得到的规则,因为人类的本性会立刻反叛这些规则的。这一点是明了的,所以无论有多少危险和困难,我们都必须意在让这个世界继续前进而不是倒退。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一种真正的新道德,我的意思是,我们仍然需要承认责任和义务,即使这种责任和义务已和过去所承认的责任和义务大不相同,只要所有的道德家满足于他们自身规劝人们回到远如杜杜乌②那种制度里去,他们就不能在使新自由道德化方面有所作为,或者是不能指出伴随着新自由而应有的新义务。我认为新制度比起旧制度一点也木能多地屈从于冲动的支配,而使人们恣意妄为,我只是认为抑制冲动的时机和实行抑制的动机,要与过去有所不同。实际上,性道德的整个问题,需要重新思考一番。下一章意在就此任务尽绵薄之力,尽管它可能显得浅陋。

第十章 性知识的禁忌

在企图建立一种新型性道德的时候,我们应该反躬自问的第一个问题,不是男女间的性关系该如何规范,而是与性有关的事实,人为地使男人、妇女和孩子们无知,是不是就好?我将这一问题置于首位的理由是,如我将在本章说服读者的一样——对此类事实无知,于个人是极其有害的,因此,任何一个制度,其永远执行这样的愚民政策,都是不应该的。我必须说,性道德应该向受到良好启迪的人“推荐”它自己,不可在需要性道德的时候仍然去依仗无知。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的一部分,尽管它并未被政府或警察所奉行,但从理智的角度,它似乎是毋庸置疑的。那个法则是,正确的行为——除却一些罕见的事件外——永远不能被无知所怂动或因他人明知事理而遭阻止。如果某甲希望共乙以某种对甲有利而对乙不利的方式行事,那么让乙对于那些可以暴露甲真正利益所在的事实一无所知,这或许有利于甲,当然是确切无疑的。这类事件在股票交易所尽人皆知,不过以高水准的道德要求来衡量,这一般被认为非高尚之举。政府行为的一大部分都是隐瞒事实的——譬如,每个政府都想隐瞒战败的消息,因为战败的消息可能会导致政府倒台。自然,倾覆政府尽管通常是为了国家利益,但对政府总是不利的。对于性事件的缄默,虽与此有根本的区别,但是它的来源,至少来说,是出于同样的动机。最初只是将妇女置于无知的境地,希望她们的无知有助于维持男子的统治。渐渐地,妇女们也赞同无知是妇女德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并且部分是由于她们的影响,人们觉得孩童和年轻人——无论男女,应该对性问题尽量无知。在这个阶段,希望人们对于性问题尽量无知就并不是男性想要支配女性的动机,而是一种非理性的禁忌了。下面一段是摘自曼彻斯特卫报1929年4月25日的报导,可作为我对这一问题的论证材料:

美国自由党人听到法庭审判丹尼特夫人的结果,

大为震惊,昨天布鲁克林的联邦陪审员发现她犯有投

递偎亵文字罪。丹尼特夫人是一本受到高度赞扬且广

为流行的小册子的作者,她用严肃的文字给予少年儿

童初步的性知识。她正面临着一场判决,可能会被判

5年徒刑或被处以1000美元的罚金,或二者并处。

丹尼特夫人是一位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她有两个成年的儿子,11年前,她写这本书原是要教导他们的。这本书的内容原来是刊登在一本医学杂志上,后来应编辑人员的要求再次以小册子重印出版。这本小册子曾得到许多有名望的医师、牧师、社会学家的称许,并由青年男子和青年女子两会发行了数万册。这本IYff子被布诺克斯维列市的各个学校采用,该市是纽约市郊一个趋奉时尚的地方。审判时,来自新英格兰的联邦法官布洛斯置上述一切事实于不顾,拒绝任何等候作证的著名教育家和医生出庭,并且木允许陪审员让著名作家为丹尼特夫人作品做签名担保。所谓公开审判,不过是对布鲁克林的年迈的已婚男子高声朗读那本小册子,这些陪审员之所以被选中,是因为他们从未读过孟镇或葛理斯的任何作品,那是原告起诉时采用的一种证据。

纽约世界报的观点似乎显然是正确的,它认为,如果丹尼特夫人的著作不允许流行,那么,对于美国的青年,坦率地。诚实地对于性行为给予陈述就没有希望了。这件案子将向高级法院上诉,大众正以极具兴趣的心情等待它的最终判决。

这件案子发生在美国,但也许同样可看作发生在英国,因为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实际上是相同的。由此可以看出,传播性知识给年青人的人;如果他被控告了,即使有专家出来替他证明性知识对青年是有益的,法律还是不会允许的。从上面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知道,凡是这类案子,原告可以公然要求陪审员应该完全由那些无知的男子组成,他们从未读过能使他们理性地审判这类案子的任何书籍。法律直接宣布,孩子和年轻人一定不能知道与性有关的事实,至于他们知道了这些事实是好是坏,那就无关紧要了。不过,我们现在不是站在法庭中,并且本书也不是为小孩子写的,因此,关于蒙蔽孩子的传统做法是否合适,我们应该能够辩论。

为孩子们开设的传统课程中,父母和老师们能够做到的是,尽最大的可能使孩子们对性一无所知。在过了幼年之后,他们从未见过父母亲赤裸裸的样子。假如房子中的居室足够,他们也不会看到异性的兄弟或姐妹赤裸着身体,他们被告诫,绝不可触及他们的性器官或谈论他们的性器官。同是涉及性的问题,他们总是听到大人用惊恐的语调说道“不许!不许!”他只被告知,孩子是鸟衔来的,或在栗树下掉出来的。迟早他们会从别的儿童那里学到这些东西,并且或多或少都经过了他们的篡改,他们诡秘地讲述所听到的~切,并且由于父母亲告诫的结果,因此把这些东西看作是“肮脏”的。父母们既然如此费尽心机地隐瞒儿童,他们就推想父母亲之间必有肮脏的行为,因而自感羞愧。因此,他们发现,他们原本仰望可以给他们引导和教诲的人,原来是在处心积虑地欺骗他们。他们对干父母的态度,对于婚姻的态度,以及对于异性的态度,就这样无可挽回地被毒化了。凡是受这种习俗教育长大的人,很少有人能够正确地对待性和婚姻的。他们的教育教导他们,父母和老师们的欺骗和撒谎即为道德;性关系,甚至是婚姻之内的性关系,多少是令人憎恶的,人们在繁衍种族的时候,男人们是在屈服于他们的兽性,女人们则是在履行痛苦的义务。这种态度使得婚姻对于男人和女人都成为一件不能令人满意的事,而人的本能既不能满足,就只能变成外表披着道德幌子的残酷。

正统的道德家关于性知识问题的观点,我推想可以公允地表述如下:

性冲动是一种孔武有力的冲动,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自身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在幼年时期,它的表现形式是希望触摸和玩弄身体上的某些部分;在后来的儿童时期,其表现形式是好奇心和喜欢说“肮脏”的话语,在少年时代,它就表现出更为成熟的形态。毫无疑问,对性的错误行为是由于性的观念引起的,这种观念认为将青少年引上德行之路的最好途经,是使他们完全专注于与性毫无关系的事情上,因此,决不能告诉青少.年任何与性有关系的事情;并要尽量阻止他们谈论性,成人们一定要装作世界上似乎没有性那样的东西。使用这些方法,可以使一个女孩一直无知到她的新婚之夜为止,在那时,为事实所惊骇的她将会产生一种十足的道德家们认为妇女应该持有的道德观。对男孩子而言,事情就显得更加难办。因为我们不能奢望男孩子在十八九岁之后对性还是一无所知。对付他们的正确方法是,告诉他们手淫一定会引癫疯,和娼妓性交是会生出花柳病的。这两种说法都是木真实的,他们是在扯谎,因为他们是为维护所谓的道德着想。男孩子还应该被教诲,无论何种情形下都木能谈及与性有关的话题,甚至在婚姻之内也是如此。这也可以增加这种可能性,当他结婚的时候,他能使他的妻子对性产生憎恶的心理,因此可以防止她和别人通好的危险。婚姻之外的性交是罪恶;婚姻之内的性交不是罪恶,因为它是繁衍人类的需要,但是它是一种令人不快的义务,强加于人类身上,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堕落,并且要以病人忍受医生手术前痛苦的精神去忍受。不幸的是,除非引起巨大的痛苦,性交通常总是和快感相联系,但是充分的道德关注却可以阻止这种联系,无论如何,这对于女性是可以做到的。在廉价的出版物内,叙述妻子能够并且应该从性交中得到快乐,这在英国被认为是违法的。我自己就曾听说过,一本小册子被拿到法庭作为证据之一,它被指控犯了猖亵罪。上述关干性的观点,就是法律条文、教会教义以及对青年的守旧教育者们对于性的态度的依据。

在考察这种对于性的态度的影响之前,我想说几句话,以说明它在其他方面造成的后果。在我看来,它的首先的和最严重的后果,是束缚了青年们对于科学的好奇心。聪明的孩子希望了解这个世界的每一件事物;他们会问及火车、汽车和飞机的问题,以及是什么造成降雨和什么造就了孩子。对于孩子们而言所有这些好奇心确实都是一样的;他只是沿着巴甫洛夫所称的“它是什么?”的一种反应,这是一切科学知识的源泉。在儿童求知欲望正盛的时候,如果这种求知欲望在某些方面被视为坏现象,那么他基于对于科学好奇心的整个冲动,就受到了挫伤。起初,他不知道哪一种好奇心是许可的,哪一种好奇心是不许可的;如果问及小孩是怎么来的是坏的,那么,就儿童能够说的,问及飞机是怎样制造的问题也同样是坏的了。无论如何,他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认为对科学上的好奇心总是一个危险的冲动,肯定不允许他随便表明这种好奇心的。在努力获得对事物的认识之前,他一定会焦急地寻问这个知识是善良的或邪恶的问题。而且,既然性的好奇心在其萎缩以前通常都是很强烈的,小孩在心中就会推理说,凡是他想弄清楚的知识都是坏的,而唯一可以称之为善良的知识——例如九九乘法表,是没有人愿意得到的。对知识的追求是所有健康儿童自发的冲动之一,在这样被毁坏之后,儿童就被人为地弄成笼头笨脑的。我并不想否认一般而言妇女总要比男人愚笨的说法,我想这大概是由于她们年轻的时候,对性知识的追求受到了有力的阻止之过。

除了这种对于智力的破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有更为严重的道德上的摧残。每个和儿童亲近的人都会发现——如同弗洛伊德表明的那样,鸟和栗树的说法,通常是不可信的。孩子们因此会推断父母们易于对他们说谎。如果他们在一件事上说了谎,那么他们也可以在另一件事上说谎。于是父母亲道德上和智力上的权威都被破坏了。并且,既然父母在与性有关的问题上撒了谎,孩子就会推断,对于许多类似的问题,父母们也许也撒了谎。他们相互大谈这类问题,并且很可能导致他们秘密地手淫。他们就这样养成了欺骗和隐瞒的习惯,同时,由于父母亲的恐吓,他们在生活中就充满了恐怖的心理。心理分析表明,在形成手淫的不良习惯方面,父母和保姆的恐吓是造成神经错乱的常见原因,这一点不但在儿童时代是这样,即在成人生活中也是如此。

在对付青少年时传统习俗对于性的态度,其结果是使得人们愚钝、自欺、胆怯,并胁迫为数不少的占很大比重的人们变成癫狂或类似癫狂的人。

凡是对付年轻人的聪明的人们,都在一定程度k承认这种事实。不过法律和法律的执行者们还不知道这种事实,本章开头所引用的那个案子就是明显的证据。因此现在的情况是,每一个对付孩子们的见多识广的人,不得不在以下两者中做出抉择,即要么冲破法律的禁烟,要么仍然将孩子们置于这种法律之下,继续遭受道德上和智力上的损害。法律是难以改变的,因为大部分年迈者性情非常乖戾,他们相信性是邪恶的、淫秽的,却又相信,必须以这种心理方能得到性的快乐。我担心没有改变这种情况的希望了,除非等到这些年迈的或中年的人们死完为止。

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是在探讨性范围之外的传统习俗所造成的恶果。现在我们要讨论更明确地带有性内涵的问题。毫无疑问,道德家的目的之一,意在使人们不要迷恋性,这种迷恋的确是现在非常频繁的事。一位伊顿大学的前任校长最近断言,学生们的谈话总是要么愚钝的,要么是很亵的,不过他所接触过的这些学生都是在习俗氛围最为浓厚的氛围中陶冶长大的。人为地将性神秘化,就极大增强了青年人对性问题的好奇心。如果成人之对待性的问题,和对待其它问题~样,对儿童有问必答,并且对于儿童希望懂得的一切尽量给以知识,那么儿童就不会对性抱有猥亵的观念,因为这种观念完全是由于他们相信有些问题不该提及才得以形成。对性的好奇心和对于其它问题的好奇心一样,当其得以满足时会自行消减。因此,防止青年人迷恋于性的最好办法,是他们对性想知道多少就告诉他们多少。

在谈论这一切时,我不讨论先天因素,而是以经验为讨论的根据。在我所办学校的儿童之中,我所观察得到的——在我看来,结果表明,儿童的狼亵是成人矫枉过正的结果,这种观点是正确的。我对于自己的两个孩子(一个七岁男孩,一个九岁女孩)从未教过她们性之于排泄有什么特别之处,并且直到现在,我都是尽最大的可能使他们不至于对什么是正当什么是不正当的,怀有成见。他们对于孩子是从哪里来的问题表现出一种自然的和健康的兴趣,但是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兴趣没有对发动机和铁路的兴趣大。不管大人在场不在场,他们也从不表明想谈论这类问题。至于学校里的其它儿童,我们发现,如果他们是在二岁或三、四岁时进入我们学校的,他们就发展得如同我们的孩子一样;不过他们大多数是在六岁或七岁的时候入校的,已经受过教导,认为一切与性器官有关的问题都是不正当的。他们发现在校内谈论此类事情能用谈论其它事情一样的语调,大为惊讶,过了些日子,他们感受到精神解放的快感,大谈他们以前认为不正当的话题。但看到大人毫不禁止这类谈话,他们也就渐渐厌倦了这类话题,并且头脑几乎变得和那些从未受到所谓“什么是正当的”教育的儿童一样纯洁。现在如果新入校的儿童想谈及自己认为是木正当的话题,他们只是显得厌烦了。因为对这个问题施放了新鲜空气,它也就被消除了毒素;而它处在黑暗场所所滋生的病菌也被消除了。我不信还有别的什么办法,能使这帮儿童对于他们认为不正当的事情,能够获得如此健全而正当的态度。

这个问题有另一面,我认为,那些想性不沾染上基督教的道德家所强加的那种污秽的人们,还没有充分意识到。性的问题,天然地和排泄的过程相关联,但如果这种过程被认为可憎,这种憎恶的一部分就会在心理上牵涉到性。因此,在应付儿童的时候,切不可教给他们对于排泄过程过于嫌弃。为卫生起见,某些预防当然也是必要的,只要一当儿童们懂得,就应该向他们说明,做这些预防的原因只是为了卫生,而不是这种生物上的功能本身有什么令人憎恶的地方。

在这一章里,我不是在讨论性行为应该是什么样子,而是讨论我们对于性知识这一问题的态度应该如何。上面所阐述的关于把性知识传授给青年的道理,我相信,并且能够获得所有开明的现代教育家们的同情。但我现在要讨论一个更具辩论性的话题,这恐怕就难以获得读者的同情了。这就是那个被称为淫秽文字的话题。

美国和美国一样,法律宣称,对于被认为是淫秽的文字,在某些情形下官吏们可以销毁之,并可处罚作者和出版商。在英国,能够这样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是1851年的堪伯尔法。该项法令上写道:

倘有人告发,有理由相信,在某个房屋或某个地方存放有任何淫秽的书刊等物,其目的在于出售或散发,且已证明有一册或一册以上的书刊在此类地方售出或散布,法官一经认定此类书刊含有淫秽的特征和描绘,属于不宜刊行的书刊,法官即可发拘票下令没收之,并且查明该书刊是法令所言的淫秽文字,并系为销售和散布之用,法官即可下令将该书刊销毁。

这法律上所引用的“淫秽”两个字,法律上并没有给予精确的界定。实际上,如果某个法官认为一种出版物是淫秽的,那它在法律上就是淫秽的,他不必听专家作证,表明在这种特殊情形下,这类出版物在一方面可被认为是猥亵的,另一方面却可达到某些有用的目的。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写小说的人,或作社会论文的人,或是建议对与性有关系的法律条文给予改进的人,要是年迈无知的人们碰巧发现他的读物令其不悦,那么他的作品就会被销毁。这种法律的后果是极其有害的。人所周知,蔼理斯所著的《性心理学》的第一卷,就是因为这部法律被没收了,即使美国在这类事件上幸而显示出较为自由。①我不相信有人会说蔼理斯著作本书怀有不道德的目的,并且对于这样一部卷秩浩繁而又渊博严谨的著作,那些仅仅希望获得一些不正当的性刺激的人,是不会去拜读的。自然,讨论这类问题不能不涉及官吏们平常不愿在他们的太太或小姐面前提及的事,但如果对这类书禁止出版,就是存心不让那些诚挚的学生们知道性方面的知识了。从传统习俗的角度来看,我觉得蔼理斯著作遭到最强烈反对的特征之一,是他收集了许多案件的历史,这些案件表明,那些旨在培养德行和健康心理的现行办法遭到了多么惨重的失败。这类案件提供了许多可供理性地评判现有性教育方法的资料。法律却声称不允许我们有这类资料,我们对性问题的评判,仍旧只能以无知为依据。

《孤独之泉》之被指控,显示出检查制度的别种威力,即在小说中任何对于同性恋的讨论都是不合法的。欧洲大陆国家的法律不像英国那样愚昧,学者们曾经收集了许多有关同性恋方面的知识,但是在英国,对于同性恋不管是以研究学问的方式加以探究。还是以小说的创作方式加以虚构,并传播出去,都是不能允许的。即使不是女子之间而是男子之间的同性恋,在英国都是违法的。要想提出变更这方面法律的意见而又本身不触犯法律中关于淫秽罪的规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每个曾经用心研究过这个问题的人都清楚,这个法律是野蛮、无知和迷信的结果,想不出任何理性的主张为之辩护。至于乱伦,也有类似的顾虑,若干年以前,通过了一项新法律,确认了一些属于乱伦的罪行,但是不论以前和现在,要在堪伯尔法下提出任何拥护或反对这种法律的建议都算是违法,除非这些建议说得非常抽象非常小心,甚至到苍白无力、丧失了一切力量才行。

堪伯尔法的另一个饶有兴趣的后果是,它的许多条文是用冗长的术语式的词句来表述的,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能懂得这些词句并加以讨论,在讨论时也不允许以普通人懂得的词句来进行。印刷物必须小心谨慎,说交情是可以的,使用与这个词同义的通俗易懂的词则不可。这是最近在《无袖的差事》那本书的案子里所规定的。有时,禁止使用通俗易懂的词句则会引起严重的后果。譬如,桑格夫人对工作中的妇女演讲的、要求她们节制生育的小册子,为了便于为做工的妇女理解使用了通俗易懂的词句而被宣布犯有淫秽罪。另一方面,斯托泼司博士的著作不为违法,因为他所使用的文字只有受过很多教育的人才能懂得。这样做的结果是,教富人节制生育是允许的,而教工人和他们的妻子节育则为犯罪。我推出这些事实是为了引起优生学会的注意,他们一面木断地为工人比中产阶级的生育要快而伤感,另一面却又胆小怕事,不敢试图改变造成这种情况的法律。

许多人会有同感,法律反对淫秽出版物的结果是令人惋惜的,但是他们无论如何都主张此类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我自己决不信,人们创设反对淫秽的法律就可以避免这种后果。鉴于这样的事实,我个人赞同对这种问题不予立法。我的这种主张有两个理由:其一,没有这样的法律,它在禁止坏的方面的同时木禁止好的;其二,只要性教育是理性的,确凿无疑而又坦率的色情出版物并无什么大的妨害。

关于第一个理由,很久以来,英国援用堪伯尔法所造成的事实的历史,已经充分地给予了证实。任何人读了这项法律的辩论记录,可以发现,堪伯尔法是专为抑制色情文学的,当时大家都认为它是不能被援引去反对其它体裁的文学作品的。但这种信念是根据一种不充分的估计,即认为警察聪明,而官员们愚蠢。检查制度的整个问题,曾在恩斯特和塞格尔二人合著的一本书内①,令人信服地讨论过。他们论过了英美两国的经历,并简要地论及在其它地方所经历的情形。过去的事实表明——尤其是英国对戏剧的检查,轻优的易于挑起性欲的戏剧容易通过检查,因为检查的官员不愿意别人把他看作是一个道德上的自负者,但是严肃正派的戏剧,如《瓦伦太太的职业》这一类的戏剧,要经过许多年才能通过检查。而像(陈姬》那一类具有高超诗意优点的戏剧,即使其中没有一句可以激起甚至像圣安东尼那种人的性欲的话,也得有100年才能消除它在那些襟怀磊落如同张伯伦爵士的人心中所引起的恶感。因此根据历史上的许多事实,可以断定检查制度是用来反对许多具有重大艺术或科学价值的作品的,而那些目的纯粹在于色欲的人,总是能够想出溜出法网的办法。

但是,反对检查还有一个更进一步的原因,就是直露的淫秽文学,假使它是公开的,即使是恬不知耻的,也总比国神秘而偷欢而生出的问题为害为少。无论法律如何,几乎每一个时间充足的人,当他年轻时,总看过不正当的照片,并且由于这类照片难以弄到,如果能得到这样的照片,都显出自得的样子。传统的男子们总是认为这类照片于人是非常有害的,但却不愿承认那些东西对自己也有害。毫无疑问,这些东西会在顷刻之间引起人们的性欲,木过对于性欲很强的男子,性欲即使木因这些东西而引起,也会因为别的东西而引起。一个男子性欲的强度,要看他的身体状况如何,而能引起他性欲的事物,又要看他生于其中的社会风俗是怎样的。对于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男子,妇女的脚踝,就足够作刺激物了,在现在看来,虽上至股部,也不能使人动情了。这只是衣着上的习俗问题。如果时尚是裸体,那么裸体也会失去兴奋我们的作用,妇女就将和某些野蛮民族一样,不得不用衣服作为她们引起男人性冲动的手段了。文学和绘画可以同样的道理加以研究:维多利亚时期令人兴奋的东西,在暴露更多的年代,男人们就不会动情。故作矜持的人们愈是限制性的吸引力的程度,那么只要稍微有点东西,就可以愈加激发这种吸引力。十分之九的淫秽文学,全都与性有关的不正当情感有关,这种情感是道德家们谆谆教导年轻人造成的;此外的十分之一是由于生理的需要,不论法律如何规定,它总是会这样或那样表现出来。正因为如此,虽然可能很少有人会同意我的观点,我自己却坚信,对干淫秽出版物,不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

禁止裸体,是人们对性问题有正确态度的一个障碍。这对于年幼的儿童而言,已经获得了很多人的承认。凡是裸体是出于自然而发生的,儿童最好是看看他们自己和父母的裸体。在大约三岁的时候,有一个短暂的时期,J[童热衷于区分他们的父母亲究竟有什么不同,并且喜欢拿他和姨妹的不同与父亲和母亲的木同相比较。不过这个时期很快就过去了,这时期之后,他对于裸体,不会比穿着衣服产生更浓厚的兴趣。如果父母亲不愿意给他们的孩子看见他们的裸体,那儿童一定会存着一种念头,认为这里面一定有一种神秘的东西,他们既有了这种念头,也就会急于想知道这个秘密,并会趋向不正常。我们只有一个可以避免不正常的办法,这就是设法避免神秘性。

而且,为了健康这一重要的理由,支持在适当的情况下不要穿衣服,比如在阳光很好时的户外活动。日光晒在皮肤上,可大大增进人的健康。并且,凡是目睹过儿童在空旷地带裸体跑来跑去的人,一定会看到这样的事实,即儿童在不穿衣服的时候,他们的姿态要格外舒展、格外自由和优美。正常情况下,在需要裸体的地方,是阳光下和水里头的户外运动,如果习俗能够容许这样做,那么裸体将不会诱导人们进行性的追求,我们的行为举止会更得体。由于皮肤接受日光的沐浴,我们会显得更为健康些,我们的所称之为“美丽”的标准,就能够和健康的标准更为一致。因为这样一来,美丽的标准要与身体和举止有关系,不仅仅与人的面孔有关系。在这一点上,古希腊人是值得称颂的。

第十一章 爱在人生中的地位

很奇怪,大多数社会对爱通行的态度是两方面的:一方面,爱是诗歌、小说、戏剧的主要题旨;另一方面,它又为大多数态度认真的社会学家所完全忽视,他们认为对于经济或政治改良计划来说,爱不是必须的。我个人认为这种态度是木正确的。我把爱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事物之一,任何制度,只要它不必要地干涉爱的自由发展,我就认为它是坏的制度。

当爱这个字用得适当的时候,它并不一定指两性间的关系。爱是含有充分的情感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不单是身体上的,而且是心理上的。爱可以达到任何热烈的程度。像崔斯坦与易沙德这一戏剧里所表现出的那种情绪,是与无数男女的经验相符合的。要将爱的情绪艺术地表达出来,这种能力是不多见的,但是爱这种情感本身,至少在欧洲是很多的。在有些社会里,爱的情绪要比其他社会更普遍些,我想这并不是因为各处人民性情两样,而是因为各地的制度和风俗不同的缘故。在中国,爱的情感很少见,并且在中国历史上,爱仿佛成了那些受不良妃子蛊惑的昏君的一种标征:中国传统文化反对一切强烈的情绪,认为一个男子无论在什么宕形之下都应该保持理性的主权。这一点类似于欧洲18世纪的早期。我们经历过浪漫主义运动,法国革命和欧洲大战,因而感悟到人生理智的部分并不如英国安皇后在位时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占主导地位。而且理性在创造心理分析学说的同时,就已经背叛了它的本职。现代生活中有三大理智之外的活动,即宗教、战争和爱情;三者都是理智之外的,但爱情并不是反理智的,换言之,即一个有理性的人能够合理地享受爱情的存在。由于前几章中我们研究过的那些原因,现代世界里宗教和爱情之间存在着一种敌对。我不以为这种敌对是不可避免的,它是由于基督教和其它宗教木同:基督教是根深蒂固地建立在禁欲主义基础之上的,只是因为这个事实,宗教和爱情才有一种敌对关系。

然而在现代世界里,爱情还有一个比宗教更为危险的敌人,那就是人们工作和经济上的成功原则。一般都主张——尤其在美国——一个人不应该让爱情妨碍他的事业,假如他为爱情而牺牲事业,那他就是一个傻子。但是此事和一切的人事一样,需要一种平衡。为爱情而牺牲了整个的事业,虽然有时也许是一种悲壮之举,然而总的来说是愚蠢的;为事业而完全牺牲爱情,同样也是愚蠢的,而且丝毫没有悲剧意义上的英雄气概。但是在一个人尽争利的社会里,这种事还是会发生,而且木可避免地要发生。我们试注意一下今日一个典型商人的生活,尤其是美国的:从他成人的最初时候起,所有他的最优秀的思想,所有他的最旺盛的精力,都通通用在发财的事务上,其余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无关紧要的消遣罢了。他年轻的时候不时以嫖娼押妓来满足肉体上的需要,不久他结婚了,但是他的兴趣完全和他太太的兴趣不同,他从未曾和她真正亲密过。他每天又晚又倦地由公事房回来,第二天早L在他太太未醒之前就起来了。礼拜天呢,他会去打高尔夫球,因为他需要运动以保持健康的身体来为继续赚钱而奋斗。在他看来,他太太的兴趣大部分是属于女人的,他虽然赞成却不想去分享。他既没有时间谈婚内的爱情,也没有工夫搞婚外恋情,不过当他因公外出的时候,也可能偶尔去寻花问柳。他的太太在性方面对他多半是冷淡的,这是用不着奇怪的,因为他从来就没工夫去向她求爱。在下意识里他是感到不满足的,但他不知道是出干什么原因。他把不满大部分排遣在他的工作中,有时也排遣在其他不甚合意的方法中,如参观拳击比赛或惩治急进党人之类,以此获得一种淫虐狂的快乐。他的太太和他一样地不满足,她通过消磨岁月于次等文化之中找到一个出路,她还通过磨难那班生活自由的人以维持自己的德行。这样一来,夫妻双方在性生活上的不满就转而变成为憎恶戴着公德心和崇高道德标准的假面具的人类。这种不幸事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我们对性的需要这一观念的错误理解。圣保罗显然地主张,我们之所以需要结婚,只是因为有机会做爱的缘故,这个观点曾一致地受到了基督教道德家们的鼓励。这些道德先生因为厌恶性的缘故,遂对性中优美的方面都蒙蔽不见;结果,幼时受了他们这种教育的人们,活了一世,竟对自己最优良的潜能都不认识。爱情绝不只是性交的愿望,爱情是逃避寂寞的主要方法,这种寂寞使大多数男人和女人在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上感受着痛苦。大多数人对于冷淡的人世和人类可以达到的残酷程度,都怀有一种深沉的恐惧之心。因而他们都渴求人之情爱,而这种渴求的心理又常常被男人的粗暴、鄙陋或鲁莽的态度以及妇女的蝶唤不休所理没掉了。只要男女彼此有热烈的情爱,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爱情可以把自我的坚壁攻破,产生出一个合二为一的新生命。大自然造人,并不是叫他们各自孤立着的,因为除了凭藉异性的帮助,人就不能完成生物学上的目的;并且文明人若没有爱情就不能充分满足他们性的本能。倘若一个人的整个生命——肉体的和精神的——不一致地参加性的关系,性的本能是不能完全满足的。那些从未曾经历过相互愉悦的爱情中沉酣的亲密和真挚的情谊的人,实在是失却了生命所能给予的最美好的东西,他们会无意识地——倘若不是有意识地,感到了这种损失;结果,他们因为失望的心理,每每发生妒嫉、欺压与残酷的行为。给热烈的爱情一个适当的地位,于是成为社会学家应该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假如人们失掉了这种经验,他们的发展就不能达到充分的高度,对其余的人们就不能发生一种仁爱的热情;而要是没有这种热情的话,他们的社会活动一定会是有害的。

大多数的人,只要具备适当的条件,在他们生命中的某个时期里,会发生热烈的恋爱。但是没有经验的人很难把热烈的爱情和一时的诱惑区分清楚,尤其是大家闺阁中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们领受过父母师长这样的教育:要是一个女子不爱一个男子,她是不会和他接吻的。这样的女子对于上述的区别,尤其难以清晰了解。假如我们希望一个女子到结婚的时候仍是处女,那末她平常受的教育和得的经验会使她很容易坠入别人临时设置的性诱惑的圈套里;要是一个有性经验的妇人,则很容易把这种诱惑和真正的爱情分开。这无疑是造成不幸婚姻的一个常见的原因。即使是彼此都有爱情的时候,只要一方或另一方觉得爱情是罪恶的话,他们的爱情也是会受到伤害的。这种心理也许是很有根据的。譬如巴涅尔①的通好无疑地是犯罪,因为他这样一来使爱尔兰希望的实现延迟了好些年。纵使罪过的心理是没有理由的,爱情也一样地会受损坏。倘若爱情要产出它所能达到的一切好处,它必须是自由的,慷慨的,不受拘束的,倾心尽力的。

习俗的教育觉得爱情中有罪恶的成份,这种心理在下意识中,不但女人有,男人也有;不但拘泥礼教的人有,自命思想解放的人也有。这种态度的影响很多。它常常使男子作爱的时候是兽性的、笨拙的,并且不会体贴和同情,因为他们不能够温文尔雅地把他们的爱情表达出来,以确定女人的感情。性的最后一幕应该渐渐地推进,这样才能使女人感到快乐,对于这里面的价值,他们也不是十分明了。事实上,他们每每不知道妇人也应该有快乐的经验;假如她木能感到快乐,那就是她的情人的过失。受过习俗教育的妇女常常有一种冷淡的骄态,她们在身体方面非常矜持,不愿意轻易让人亲近。手段高妙的求爱者或者能征服这类怯懦行为而达到目的;但假如他以女子的谨小慎微为贞操的表示,欣赏并且夸奖这类行为,则他多半不能成功,结果就是婚后多年夫妻的关系仍然是勉强的,多少有些形式的成份。在我们祖父那代人的时候,做丈夫的从来不希望看见他们妻子的裸体,而他们的妻子若听到这样的提议,也会为之惊恐。这种态度在今比比我们所想像的还要普遍些,即使在那些不守这类束缚、思想比较进步的人当中,许多旧习惯的约束仍然是免不了的。

现代社会里关于爱情的充分发展,还有一个心理上的障碍,那就是许多人害怕不能保持他们的个性。这是一种愚蠢的恐惧心理,然而又是比较现代化的恐惧。个体本身并不是一个目的,它必须和外面的世界发生多结果实的接触。既然要和世界发生接触,那它肯定不能保持孤零独立。一个在玻璃箱子里藏着的个体会萎谢,而一个在与人类接触中自由发展的个体则变得更加充实。爱情、子女与工作是繁荣个人与世界上其余的人发生接触的源泉。在时间上,三者之中,以爱情为最先。并且男女的爱情对于父母子女之爱是很必须的,因为小孩子容易模仿父母双方的特征;假若父母彼此不相爱恋,当双方的特征在孩子身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各人就只欣赏自己的特征,对于对方的特征总觉得苦恼。工作不见得总是能使人与外界作有益的接触,工作能否发生这种效力,要看我们用什么样的精神去工作;以金钱为唯一动机的工作,不会有这种效用;唯有体现某类奉献的工作,或是对于人的,或是对于事的,或是对于某个理想的,才会有这种价值。爱情若只是占有性的,它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与目的只在于金钱的工作是一样的。要想爱情发生刚才所说的那种价值,我们的心中必须敬重爱人的人格,有如我们对待自己一样,并且我们需要知道对方的情感和愿望,犹如是自己的一般。换言之,我们不单要有意地、而且要出自天性地把我们自己的情感扩而充之,以包涵对方在内。部分源于基督新教、部分源于浪漫主义运动的愚蠢的个性崇拜,兼之以我们的竞争好胜的社会,遂使上述那种爱情是很难得了。

现代思想解放的人们使适才说的那种真正的爱情遭受着一种新的危险。当人们在每个甚为微小的冲动下就倾向于性交而不再有任何道德上的防范时,他们会养成一种习惯,把性和真挚的情绪割裂开来,并把它和爱情割裂开来。他们甚至于会把性交和厌恶的情感混为一谈。关于这一点,阿尔都斯·赫肯黎的小说有极好的例子。他小说中的人物,和圣保罗一样,以为性交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性交所能联结的那种更高的价值,他们似乎都不知道。从这样的态度到禁欲主义的复兴,中间只隔一步罢了。爱情有它自己理想的模式和它本身道德上的标准,这些理想和标准给两件事弄得糊涂了,一是基督教的说教,一是在现在许多青年中对一切性道德不分皂白的反抗。离开爱情的性交不能使我们的本能有深刻的满足。我并不是说,离开爱情的性交应该永不发生,因为要保证它木发生,我们就不得不设计一套很严格的障碍,这将使爱情也不容易发生了。我所说的是,离开爱情的性交没有什么价值,最多只能视作为爱情而做的~种实验而已。

所以,爱情在人生中需有一个被承认的地位的要求,在我们看起来的确很重大;但是爱情是一种不听支配的力量,倘若任它自由,它就会跳出法律和习俗的范围之外。只要不牵涉到小孩的问题,这也许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一有了小孩,情势就不同了,爱情就不复是自管自的了,而是为了种族生物学上的用处服务。我们应该有一种与儿童有关系的社会伦理道德,遇有冲突的时候,这种道德就可遏止热烈爱情的要求。不过,一个聪明的伦理会减少这种冲突到极小的限度,这木单是因为爱情本身是美好的,而且,假如父母彼此相爱,对他们的子女也是有益的。聪明的性伦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在孩子幸福的范围之内,极力减少干涉爱情的东西。但是这个问题要等我们研究过家庭问题之后才能探讨。

第十二章 婚姻

在这一章内,我所谈论的婚姻只是男女间的关系,并不涉及子女在里面。婚姻是一个合法的制度,这自然是它和别的性关系的不同之处。在大多数社会里,婚姻也是一种宗教的制度,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它法律的方面。把婚姻当作~种法律的制度仅仅体现了一个惯例,它不但在原始人类当中存有,在无尾猿和其他别的动物当中也存有。养育后嗣这件事,凡是需要雄性合作的动物,即实行实际上的结婚。通常来说,动物的婚姻是一夫一妻的,而且根据某些权威学者的言论,在类人猿类当中,其情形尤其如此。假使那些权威学者的言论可信,则这些幸运的动物似乎不至于遇着那么多使人类社会苦恼的问题,因为雄的一经结婚,即再不为别的雌的所诱惑,而雌的一经结婚,也不能再勾引别的雄的。所以类人猿虽没有宗教的帮助,他们可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因为他们的本能即足以产生德行了。有证据表明,在最低的野蛮人种当中,现仍存在类似的情形。布须曼人据说就是严格地一夫一妻的;塔斯马尼亚人(现已绝种)对于妻子是永矢忠贞的。甚至在文明人类中,有时也可以依稀觉察到一夫一妻制的痕迹。就习惯影响人的行为而论,本能上一夫一妻的主张,依现在的情形看来,却并没有它应有的那么坚决,这实在有些奇怪。然而这却是人类心智的一个奇特的例子;人们的罪恶与他们的智慧都由这种心智的特点生出,所谓罪恶与智慧即是打破旧习惯创造新行为的想象力。

原始的一夫一妻制初次的破坏,大概是因为经济动机的侵入。这种动机只要在性的行为上发生了影响,就总是有害的,因为它以奴隶或买卖的方式代替了建筑在本能天性上的关系。在早期的农业和畜牧社会里,妻子和儿女都是男人经济上的资产。妻子替他作工,儿女们到了五六岁,就在田间出力或者看放畜类。于是最有势力的男子以拥有尽可能多的妻子为目的。然而一夫多妻制很少能成为社会的通例,因为通常妇女不见得会比男子过剩许多;因此,一夫多委只是酋长和有钱人的特权。拥有许多的妻子和儿女,是一种可贵的资产,可以使原本已经居于特殊地位的主人的地位更加尊贵。因此,妻子的首要目的,一变而与生利的家畜相同,她的性作用反居其次了。在这样一种文明的阶段上,男子要作掉他的妻子,是很容易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男子必须退还他的妻子从娘家陪嫁过来的一切东西。但是,做妻子的要想和她丈夫离婚,通常总是办不到的。

大多数半文明社会对私通的态度就与此相同。在很低级的文明程度里,私通有时候是可以容忍的。据说,萨摩亚岛人木得不外出远行的时候,很希望他们的妻子在他们木在的时候去寻找安慰。①但是在文明程度稍微高点的时候,妇女通好是要被处死刑的,至少也要受严厉的惩罚。在我小的时候,帕克②所写的蛮波赞波那篇记事是很著名的,但是近些年来,我发现聪颖的美国人认为蛮波赞波③是刚果地方黑种人的一个神,不由地为之叹息不已。事实上,他既不是神,与刚果河也没有任何关系。他不过是奈遮河上游的人们杜撰的一个恶魔,用他来吓唬那些犯淫罪的妇女的。帕克对这怪物的记载,很像弗特尔④对宗教起源的意见;因此,近代的人类学家因为见不得野蛮人的行为里面杂有合理性伎俩,每每谨慎小心地将这种记载扣压着。那时男子与别人的妻子性交,不但女的有罪,那男子自然也有罪;但是男子若与未婚的女子性交,除非他减低了她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他可不受任何责难。

自从有了基督教,情况就改变了。婚姻中宗教的意义大为增加,违犯了婚姻法律的,就以有违宗教上的禁令为理由加以谴责,而不以所有权为理由加以谴责。和别人的妻子性交,当然仍旧得罪了那个男人;但是在婚外进行任何性交,都是得罪了上帝,而在教会看起来,得罪上帝是一件更严重的事。同样的理由,以前男子离婚很容易,现在也宣布不能许可了。婚姻变成了圣礼,因此是一辈子不能改的。

这对于人类的利益是增加呢,抑或是损失?很难说清楚。在农民当中,已婚妇女的生活向来是很困苦的,大概说起来,在最低文明的农民当中,她们的生活是最困苦的,在大多数的野蛮民族里,妇女一到了25岁就现出了老相,她不能希望在那个年龄还能保存一点青春美的痕迹。把妇女看成是一种家畜的观点,自然是为男人所喜欢的;但是在女人方面,这种观点注定了他们一辈子辛苦劳作的命运。基督教虽然在有些地方使妇女的地位更加恶劣,尤其是富裕阶级的妇女,但它至少承认了女人在宗教上是与男子平等的,否认了妇女绝对是丈夫的所有物。一个已婚的妇女自然没有权利离开丈夫另嫁他人,但是她可以抛弃她的丈夫去过一种宗教的生活。大体说来,大部分妇女地位的改善,从基督教的观点出发,比从基督教以前的观点出发,进展要更为顺利些。

我们环顾现在这个世界,问问自己,到底什么条件促进婚姻的幸福,什么条件造成婚姻的痛苦的时候,我们不能不得到一个奇怪的结论:愈文明的人,似乎愈不能和一个伴侣有永久的幸福。爱尔兰的农民,虽然到了现在他们的婚姻还是由父母作主,但是据那些应该了解他们的人说,他们夫妇之间的生活大都是快乐而贞洁的。通常来说,人们彼此区别最少的地方,婚姻最为容易。假如一个男子和别的男子相差无几,一个女子和其他的女子也区别不多的时候,那就没有理由去悔恨未曾和另外一个人结婚。但是,假如人们的嗜好。事业与兴趣都各不相同,则他们总希望一个与自己性情相同、情投意合的伴侣;当他们发觉所得到的没有他们本可以得到的那么多的时候,他们就会感觉木满。教会每每只从性的观点去看待婚姻,因此他们不了解为什么婚姻的伴侣有合适与不合适的区别,也因此会主张婚姻不可解散,而不知道这种婚姻所常常包含的许多痛苦。

还有另一个可以增进婚姻幸福的条件,那就是社会上要很少有未婚的女子,并且做丈夫的会见体面妇女的社交场合很少。假如男人除了自己的妻子以外,没有与别的女子发生性关系的机会,那么除了太坏的婚姻以外,大多数的男子都将尽量利用现状,并且会觉得也还过得去。妻子方面也是如此,尤其是假如她们没有幻想过婚姻应该有很多幸福,她们尤其会如此。换言之,倘若夫妻双方都没有希望从婚姻中获得多少快乐,则他们的婚姻很容易成为所谓快乐的婚姻。

因为同样的理由,社会习惯的固定,也容易避免所谓不幸的婚姻。假如婚姻的缔约被认为是最终的,不可反悔的,则社会上也就不会有什么刺激想象力的东西,使得男女越出婚姻门限之外想入非非,以为可以获得更多欢乐和幸福。要想保持家庭的平和,夫妻的和睦,只需要夫妻的行为都不能太无所顾忌地堕落于一般社会公认的正当行为标准之下,而不管这种行为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在现代世界文明的人民当中,这些所谓幸福婚姻的条件没有一个存在着,因此,一般婚姻在最初几年以后,很少是幸福的。有些不幸的原因,是与文明本身相联系的;但是其他的原因,倘若男女都能比他们现在更开明点,是会自行消除的。我们先讨论后面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良的性教育,这种不良的性教育常常发生于富裕的家庭,在农民家里倒非常之少。这些农家的子女很早就与所谓人生的事实习惯了,这些事实,他们木但能在人群中见到,而且在牲畜中也可观察到。因此他们不至于蒙昧木知和煤煤不休。反之,富裕家庭的子弟受过小心的教育,大人对举凡性的实际知识都遮掩着不让他们知道,即使是最现代化的父母,能在书本之外教育子女,也不会给他们农家孩子很早就得到的那种实际上熟知的常识。基督教的教育所自鸣得意的是,男女结婚的时候没有任何一方在以前曾有过性经验。这种婚姻结果十有八九都是木幸的。人类的性行为并不是本能的,所以没有经验的新娘和新郎或许完全不知道这事实,他们会觉得自己不胜羞怯和腼腆不安。假若只是女人天真无知,而男子从嫖妓中得到了这种知识,也木见得会更好些。大多数男子不知道求爱的手续在婚后仍是需要的,而许多教养很好的妇女也不知道她们继续抱着矜持态度和拒绝让人亲近身体,在婚姻上有着多大的害处。所有这类事,都能通过良好的性教育加以改正,而且在事实上,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比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要好多了。过去妇女中常有一种传播甚广的信念:因为她们在性关系上得到的快乐要少些,所以她们的道德要比男子更高尚些。这种态度使夫妻之间不能有坦白直率的交流。自然,这种态度本身就很木合理,因为不能享受性的快乐木过是生理上或心理上的一种缺陷,与贞操相去甚远,就和不能享受食物一样,而在百年以前,优雅的女性也是被期望不享受食物的。

现代婚姻不幸的其他的原因,却没有这样容易处理。我想,不受拘束的文明人,无论是男子或妇女,他们的本能通常常都是要求多妻或多夫的。他们可以深堕情网,可以若干年完全醉心钟情于一个人,但是迟早性关系上的惯熟会使热情降低,于是他们开始在别的地方寻求复活从前曾有过的兴奋情感。自然,凭藉道德的力量是可以控制这种冲动的,但是,要想使这种冲动根本不至发生,却是很困难的,随着妇女自由的增加,夫妻木忠贞的机会比起以前的时代来增加了许多。机会产生念头,念头产生欲望,而当没有宗教上的顾忌的时候,欲望就产生行动了。

妇女的解放在很多地方都使得婚姻更加困难。以前做妻子的要使自己适合丈夫的意志,而丈夫不必使自己适合妻子的意志。如今许多做妻子的,以妇女有她自己的个性与事业的权利为理由、过了某个程度就不肯再去将就丈夫了;而男子仍旧企求以前传统的男性统治,不能了解为什么他们应当适合妻子的意志。遇到木忠贞的事情时,这种困难尤其容易发生。从前丈夫对他的妻子偶尔有木忠贞的行为,照例他的妻子是不会知道的;即使她知道了,丈夫只要承认他做错了,使她相信他悔过就够了。在妻子方面呢,通常她们都是贞洁的。假若她不贞洁并且事情又让她丈夫知道了,婚姻就得破裂。即使相互的忠贞不在要求之列,就如同许多现在的婚姻的情形,然而妒嫉的本能总是存在着,并且常常会使那种根深蒂固的亲密之情不能再继续维持下去,纵使夫妻表面上没有什么口角。

此外,现在的婚姻还有另外一个困难,那些最明白爱情价值的人尤其会感觉得到。爱情只在自由和出于自愿的时候才能滋长浓密,要是有义务的意思包含在内,爱情就会很容易被毁掉。假如对你说,爱某某人是你的职责所在,那肯定会使你讨厌他或她。所以,凡是联合爱情与法律的约束而成的婚姻,是站木住脚的。雪莱说:

我从不附和于那有名的学派,

它的主义是,

每个人应该从入山人海中挑选出一个女郎或朋友,其余一切虽然是聪明而善良的人,都应冷淡地忘却,

纵使这是现代道德的规律,

纵使这是可怜的奴隶们用疲惫的步履践踏的恒径,

他们在入世的大道呻吟,

步步走向那死人堆里的家庭,

同着一位链锁着的朋友,或许是一个炉嫉的仇人,走着那凄惨悠久的路程。

毫无疑问他,我们心中要是只有婚姻而拒绝别处爱情上的接近,实在是自己减少了包容性、同情心和与人类接触的宝贵机会。它侮辱了从最理想的观点来看本来是好的东西。而且像各种含有限制作用的道德一样,它会鼓励一种整个人生上的警察式的监视——即随时都在寻找机会禁止事体。

因为这种种缘故——其中有许多是与确实好的东西相关连的——婚姻就困难了;假如要婚姻木妨碍幸福,我们就必须改变对它的观念。有一个办法常常被提出,而且在美国也有大规模的实行,那就是使离婚容易。我当然主张——每个有人类情感的人也一定会主张——应该用比现在英国法律所允许的更多的理由准许离婚,但是我不认为使离婚容易是解决婚姻烦恼的一种办法。假如婚姻中没生子女,则纵使双方都尽量循规守礼,离婚也常常成为正当的解决办法。但是,要是已经生有儿女,婚姻的安定在我看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个问题等讲家庭的时候还要讨论)在我看来,假如婚姻已经产生了结晶,而且夫妻双方对它的态度是讲理的、正派的,那么,所期望的事应该是婚姻能白头偕老,而不是它能排斥别的性关系。凡婚姻是以热烈的爱情开始,并生了可爱的子女,则夫妻之间应当发生一种离不开的感情,纵使在性的热情衰退以后,纵使一方或双方对于别人产生了性的热情,他们还是觉得,在他们伴侣的情谊里,仍旧有一种无限珍贵的东西存在。这种婚姻上的醇美情感,由于妒嫉的原因而不能得到表现;不过,妒嫉心虽然是一种本能的情感,只要我们不把它当作正当的道德的忿恨而认为它是不良的东西,则妒嫉心也是可以加以控制的。伴侣的交情经历了多少岁月,同甘苦,共患难,自然有其丰富的内容,不论初恋的日子多么愉快,也是赶不上的。时间能增加许多事物的价值,凡是能明白这道理的人,谁愿意将那般的交情,为了新欢就轻轻地抛弃?

所以,就是在文明的社会里,婚姻中的快乐也是可能的,只不过需要满足许多条件才行。男女双方都必须有平等的心理;彼此不干涉对方的自由;一定要有身体上和心灵上的完全的亲密;并且对于尊重的事物,一定要有彼此相同的标准。(譬如若一方只重视金钱,而另一方则只重视工作,这是很危险的。)假如这些条件都具备了,我相信婚姻是两人之间所能存有的最好最重要的关系。假如人们从前不曾认识这个事实,那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夫妻双方都把自己当作是对方的监视人。倘若我们要婚姻尽量地成功,丈夫和妻子都必须了解,不管法律怎样说,在他们的私人生活方面,他们必须得是自由的。

第十三章 卖淫

只要人们把有体面的妇女的德行当作一件极重要的事看待,那么,婚姻的制度必得用另一种制度去补充,这种制度其实可以算是婚姻的一部分,即卖淫的制度。人人都熟知勒基的那一段有名的文字,在那里面,勒基说娟妓是保护家庭洁净和我们的妻子女儿清白的工具。他文字中的情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他描写的方式是旧式的,但是他所说的事实是不能否认的。他的文字激怒了道德家们,因而遭到他们的贬斥,但是他们并木知其所以然,他们对勒基所说的也没法证明是不正确的。道德家们断言——当然是十分正确地——假如男子都遵从他们的教训,世上就不会有卖淫那回事;但是他们自己知道,人们是不会听他们的;因此,假如人们听他们的话又会怎样,这些后文我们就用不着讨论了。

卖淫的需要,是从一种事实而产生的:许多男子或者没有结婚,或者远离妻子出外旅行,这类男子既不甘心节欲,而在习俗上讲究德行、贞操的社会里,他们又找不着良家妇女可以受用,所以卖淫的需要就产生了。因此社会把某种妇女分离出来,以满足那些男性的需要。社会承认这种需要固然可耻,但又不敢让这种需要完全得到满足。捐妓的好处不但在于随要随有,而且在于她除了她的职业以外没有其它的生活,因而不难隐藏面目;而嫖妓的男人也仍然可以堂堂皇皇地去见他的妻子、他的家庭和他的礼拜堂。但是,她,可怜的女子,虽然她尽了义务,虽然她保护了人们妻子女儿的贞洁以及教会执事的表面的德行,仍然到处为人们所贱视、被人们认为是社会的败类,除了营业以外,不许和常人有任何来往。这种明显的木公平,从基督教胜利的那一天开始,一直持续到今日。娼妓真正有罪的地方,是她完全暴露了道德家们说教的空洞无力。像佛洛伊德的检查员所发表的意见一样,娼妓必须被放逐到无意识者之列。因此,像这类被逐者必然会做的那样,她无意中会向社会复仇泄愤。

但是最重要的,午夜街头我听着

年轻妓女的诅咒

裂碎新生婴孩的啼泪

并用瘟疫伤害婚姻的枢车

但是卖淫并木是自来就受人轻视或见不得人的。事实上,它的来源实在是最崇高不过了。起初,妓女是用来献给男神或女神的一种女祭司,她给过往的陌生人服务的时候,是在做一种礼拜上的动作。在那时,她受着尊敬的待遇,男子们虽然用她,但也敬重她。古代基督教的著作家们在许多篇幅内写满了痛斥这种制度的文字,他们说这种制度表示了异教的荒淫,并指出了它起源于撒旦的诡计。因此,基督徒封闭了她们的庙宇,卖淫就在各处成为以前许多地方已经成立的那种事情,即是为利益起见而成立的一种商业化的制度——当然不是为娟妓的利益,而是为奴役她们的主人的利益,因为不到最近的时代,私人营业的娼妓——这是现今的惯例——还是稀罕的例外,大多数是在妓院、浴室,或其它不名誉的地方。在印度,从宗教的卖淫到商业的卖淫的过渡,还未完全完成。梅约女士即“我的第二祖国印度”的作者,她就把宗教的卖淫的存在援引为她反对印度的原因之一。

除了某些地方之外,现在卖淫的制度似乎渐渐衰微,无疑地,这一部分是因为现在妇女的职业比以前增多,另一部分是因为现在妇女愿意和男子发生婚外关系的也比从前增多——这种关系的动机并不是商业的,而是出于自愿的。然而,我不以为卖淫的制度可以完全废除。譬如,以水手为例,他们在经历远航之后登岸的时候,不能期望他们有足够的耐性,慢慢地向只是出于爱情才和他们亲近的妇女求爱。或再拿大批婚姻不幸而又惧内的男人为例:当他们离开家庭的时候,他们就要去找舒适与解放,并且希望心理上一点顾忌都没有才痛快。然而,确有重大的理由要把卖淫减少到最小的限度。卖淫有三个最受人攻击的地方:第一,社会公共卫生上的危害;第二,妇女心理上的损害;第三,男子心理上的损害。

健康上的危险,是三个理由中最重要的。自然,花柳病的传染,大部分是由娟妓而来的。用娼妓登记和政府检验来对付这个问题的企图,在纯粹的医学观点上,未曾发生很好的效果,而且因为这种办法容易使警察滥用职权,欺压娼妓,甚至有时无心卖淫的妇女也会因为一不留意而堕入法律上娼妓的定义里。假如人们不把花柳病看作是罪恶的正当处罚,则抵抗花柳病的办法可以比现在更有效力。事先的预防可以大大减少这种病的可能性,但是人们以这种知识会鼓励作恶为理由,竟觉得普及宣传这种预防的具体办法是木合适的。那些患有花柳病的人,又每每因为怕羞而拖延不治,因为这类疾病总是被认为可耻的。现在社会上对于这种病的态度已经比从前好了许多,如果能再进一步加以改进,花柳病还可减少许多。不过,只要卖淫的制度存在一天,它总是一个传播比别的疾病都要危险的花柳病的途径,这是很显然的。

就目前所存在的卖淫制度而言,它当然是一种很不好的生活方式。本身生病的危险就使卖淫成为像在白铅内工作一样危险的行业。再则它的确是一种败坏德性的生活,娼妓的制度容易使人懒惰而过份地纵欲。此外它还有一个严重的缺点:娼妓每每被人所轻视,就连她的主顾也许会认为她是卑污的。卖淫的制度是一种违返人类天性的生活——完全和尼姑的生活违悻天性相类似。因为这种种的理由,基督教国家中现存的卖淫制度,实在是一种非常不好的事业。

在日本,事情就显然完全不同了。卖淫是被承认而且被尊敬的一种事业,甚至于有父母要求女儿当娼妓的。通过当娼妓来赚取嫁资的,比比皆是。据有的权威说,日本人对于梅毒有半免疫性的特征。因此,日本娼妓的职业不如别处道德更为严格的地方那样卑贱。显然,如果一定要有卖淫,那么,它的存在与其采用我们在欧洲所熟识的方式,还不如采用日本的方式。一个国家的道德标准愈严格,则那个国家里娼妓的生活愈卑下,这是很明显的。

要是一个男子嫖妓成为习惯,那会对他的心理产生不良的影响。他渐渐就会觉得,一个人要性交时,用不着去求对方的欢心。假如他尊崇通常道德上的典则,则他对与他发生过性关系的妇女,就会有轻视之心。这种心境在婚姻上的反应,可以是非常不幸的:对婚姻和卖淫持有类似的见解,固属不幸;反之,把婚姻和卖淫截然分开,也属不幸。有些人要是对一个女子深深爱慕并尊崇,就不能产生与她性交的欲望。依弗洛依德派学者的意见,这是因为俄底浦斯情结的作用,但我想这多半是因为他们心中想把娼妓和这类妇女截然分开的缘故。许多男子、尤其是旧式的男子,虽然不至于这样极端,却过分地尊敬他们的妻子,这种态度使得她们心理上有如贞女,不能去享受性的乐趣。反之,假若男子猜想他的妻子和娼妓相类似,结果就会产生相反的坏处。他会忘却性交需要两方面都情愿才能发生,并且事前应当先经历一番求爱的手续。于是他粗鲁地野蛮地对待他的妻子,从而引起她一种很难消除的憎恶心理。

经济的动机要是闯进了性的范围,其结果多少总是有害的。性的关系应当是一种双方的愉快,只有双方出自自愿的行动才能实现。如果不是这样,则其中一切可贵的地方都没有了。在这样亲密的关系上,若只是使用别人,实在是不把人看成人;对他人人格的尊重才是一切真道德的基础。对于一个有情感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是没有任何诱惑力的。假如我们单凭肉体冲动的力量去强行性的关系,事后我们多半要后悔的;一个人悔恨懊恼的时候,对于价值的评判就会紊乱。这道理自然不单是对卖淫而言,对婚姻也是如此。结婚在妇女来说是最为普通的生活方式,而在婚姻中妇女所受的木如意的性交的总量,恐怕比娼妓遭受的还更多。性关系中的道德,要是没有迷信的成份搀杂在内,其要素应该是尊敬对方的人格,不忍利用对方作为满足自己个人欲望的工具,而不考虑到他或她的愿望。纵使娼妓被人尊敬,花柳病的危险消除了,卖淫仍然是不好的,就是因为它犯了违背这个原则的罪。

蔼里斯在他的很有趣的卖淫研究中,提出赞成卖淫的理论,我不相信他的理由是充分的。他以研究狂欢会为出发点,这种狂欢会通行于古时大多数文明国家里,来给人们肆无忌惮的行动一个出路,这些行动在平时是被节制着的。根据他的意见,卖淫的制度是从狂欢会演变来的,现在娼妓的作用有些地方还像那种狂欢会的作用。他说,许多男子在循规蹈距之中,在习俗婚姻的礼教限制之下,不能得到充分的满足,这些男子在间或嫖妓的过程中寻着一条出路,认为这倒是他能得着的比较不受社会反对的发泄性欲的方法。不过在根本上,这个理论和勒基的理论是一样的,只不过形式上比较现代些罢了。性生活不受拘束的妇女,容易像男子一般地表现出蔼里斯说的那种冲动;如果妇女的性生活解放了,那么男子就可得到这种冲动的满足,而无须去结交纯粹以金钱为目的的专营此业的妇女。这实在是从妇女的性解放上可望得到的一个大好处。就我所能观察的而知,对性的见解和情感不服从旧时禁令的妇女,在婚姻方面,比起维多利亚时代,能够得到更充分的满足,也能给予对方更充分的满足。凡是旧式道德衰落了的地方,卖淫的制度也就同时衰落。从前不得木偶涉娼门的青年,现在能和他同类的女子发生自由自愿的关系,这种关系不纯粹是肉体上的,与肉体同样重要的心理成份也包含在内,而且每每双方都有很热烈的爱情。从真正的道德观点来看,这实在是比以前的制度进步了许多。道德家们都觉得可惜,因为这种制度更不容易掩藏,不过德行的堕落不应该传到道德家的耳朵里这件事,归根到底,不是第一条道德原则。青年之间的自由,在我看来,完全是一件可喜的事,它会产生出一代无兽性的男子和不吹毛求疵的妇女。那班反对新自由的人,应该老老实实地明白这个事实:他们实际上是在拥护卖淫的制度,把这种制度当作一种泄压阀,想用它去抵消那严厉得不近人情的礼教的高压。

第十四章 试婚制

在符合理性的伦理中,只要设生子女,婚姻就不算什么。没有生育的婚姻应该容易解除,因为只是由于子女的缘故,性关系对于社会才显得重要,才值得被法律承认为是合法的制度。当然这不是教会的观点,教会受圣保罗的影响,仍然把婚姻当作是免人私通的救济办法,而不把它当作是传宗接代的手段。但是近些年来,就是牧师也知道了,无论男女都不一定要等到结婚才有性交的经验。就男子说,倘若他们的失节是由于结交娼妓,并且能隐藏有方,则他们就比较容易地受人宽恕;但是,除了娼妓以外,传统的道德家们对于女人的所谓不道德的行为,就难以容忍多了。然而,在欧洲大战以后,美国、英国、德国、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情形都大有改变,很多体面人家的女子已经感觉不值得保持她们的“贞洁”,青年男子呢,不再向娼妓发泄他们的情欲,而去和另外一种女子发生关系,要是他们有钱的话,他们是愿意和那些女子结婚的。这种现象在美国似乎比英国要更多些,我想是由于美国的禁酒令和汽车的缘故。由于禁酒,美国人在欢乐的聚会中差不多都时兴要喝得带点儿醉意。由于大部分的女子都有自己的汽车,她们就容易逃离父母和邻人的视线,去和情人驾车出游。这种情形的结果,法官林德生的书里已有描述。老年人责备他言过其实,年轻人则不然。就一个临时旅行家所能做到的,我在美国时曾尽力询问了许多青年男子,藉以测验林德生的言论是否正确。他们对于林德生说的事实并不否认。美国全国的情形似乎是,大多数的女子嫁人后成了很体面的妇女,而她们在婚前大都有过性经验,并且大都和几个情人发生过关系。纵使不发生完全的关系,也有很多任意拥抱接吻的行为;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如此之多,假如不发生最后的关系,那倒是一种变态了。

目下这种情形,我并不认为是令人满意的。它有习俗的道德家们强行加入的某些特征,不等到习俗上的道德发生变化,我不知道这些不良的特征怎样才会消除。违法偷干的性关系,事实上与禁酒令下偷运的酒一样地卑劣。在富裕的美国,青年男子喝醉酒的人数与禁酒令颁步市以前相比较增加了许多,青年女子尤甚,这事实谁也不能否认。在欺瞒法律、战胜法律的时候,其中自然有相当的味道,显得相当的聪明;人们既然玩弄了禁酒令,则玩弄性的习俗也就是在所难免的了。这种敢作敢为的心理产生了一种增进色情的作用。结果是,青年的性关系中每每有极其愚蠢可笑的花样,因为他们的性关系不是由于爱情而发生的,而是发生于一种夸口的心理,有时是在酒醉的时候发生的。性就和饮酒一样,有时人们只好浓浓地不很可口地受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当局的注意。美国婚外的性关系,我想很少是尊严的有理智的,用全副精神去做的,全身心地投入合作的。这一层算是道德家们的成功。道德家们并未曾防止了私通;反之,假使有什么私通的话,也因为他们把它弄得特别香,反而使许多人都去实行。不过他们确已成功,使通好差不多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不好;正如他们确已成功,使许多消耗了的酒类像他们所断言的凡酒皆有毒的那样的有毒一样。他们强迫青年人的性行为要整洁,不要天天厮守着,要和普通工作区别开来,不要具有一切心理上的亲密。至于比较胆小旧了批办的时候_技种道德还有更得,比较起他们的长辈来,他们不至于那么残忍,那么兽性,那么凶暴。美国生活的特色就是把在性关系中找不到出路的冲动转移到凶暴的行为中加以发泄。我们还可以希望这批青年人长到中年的时候,不至于完全忘却他们自己年少时的行为,而能宽容那些性的试验,这种试验,目下因为需要秘密的关系,简直办不到。

英国的情形多少与美国相似,只不过发展的程度没有美国那样深,因为一来没有禁酒令,二来没有那么多的汽车。我以为在英国和欧洲大陆,有性的刺激而无最后满足的事情要少得多;除去有些可敬的例外,英国的体面人大概都没有美国的体面人那样有着窘迫年轻人的热心。不过,两国的区别也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林德生法官曾经在美国丹佛的少年法庭服务多年,因此对于观察上述事实,他有着绝无仅有的机会。他提出了一种新制度,将其称之为“伴侣式的婚姻”,不幸的是他竞丢掉了位置,因为在大家都知道他利用他的位置来增进青年的幸福而不去使青年明白他们的罪恶的时候,三K党和教会就联合起来把他驱逐了。伴侣式的婚姻是一个聪明的守旧的建议。它的目的在于使青年的性关系能够稍稍稳定,以免除现下一团糟的情形。林德生法官指出了那种明显的事实,青年之所以不结婚,是由于缺乏金钱的缘故,而婚姻之所以需要金钱,一半是因为子女的关系,一半是因为妻子不便负担自谋生活的责任。他的观点是,年轻人应该能够实现一种新的婚姻,这种婚姻有三个特征与普通的婚姻不同:第一,暂不应该有生育子女的愿望,因而社会应该把最好的有效节制生育的知识告诉年轻的伉俪。第二,只要没有生育子女,妻子又没有怀孕,经过双方的同意,应该能够离婚。第三,假如离婚,妻子不应该获得赡养费。他主张——我以为这主张是对的——如果这个制度被定为法律,许许多多的年轻人,譬如大学生之类,就会寻觅比较恒久些的伴侣,过着普通的生活,而又能解脱现在性关系上的那种狂醉的现象。他举出实例,证明已婚的青年学生比起未婚的学生的功课要更好些。在一种半永久性的关系中比在狂欢聚会时酿配大醉乱七八糟的情形之下,工作与性这两件事情更容易溶合,这是很明显的。要说两人同居比两个人分居的花费会更大些,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因此,现在使青年人拖延不敢结婚的经济上的理由将不复能成立。我一点也不怀疑,如果法律采纳了林德生的建议,一定会产生很有益的影响,并且大家都知道,这种影响在道德上是一种进步。

然而走遍美国,所有的中年人和大多数的报纸都对林德生法官的这个建议报以咆哮惊骇。他们说他侵犯了家庭的神圣庄严;他们说他宽容志不在立即生育子女的结婚,实际是等于在法律上大开淫荡之门;对于林德生所说的美国人婚外性关系的普遍性,他们认为未免言过其实,败坏了美国纯洁的妇女的人格;据他们自己的意思,大多数实业界的商人直到30或35岁都能节欲自爱。所有这些话都说过了,我用心想来,觉得说这些话的人当中有些的确相信他们所说的话。我注意听过许多痛骂林德生的言论,所得的印象是,他们认为确定的理由有两个:第一,林德生的建议不会得到基督的称许;第二,即使是美国教士中的那些自由主义者也不会赞同。第二个理由似乎更有力量,事实上也的确更有力量,因为第一个理由纯粹是假设的,不能得到证实。我却从未听到过有谁发表言论,可以勉强假装来证明林德生的建议会减少人类的幸福。我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果:在那班拥护传统道德的人看来,人类的幸福这类问题是完全无关重要的。

就我个人来说,我虽然很相信伴侣式的婚姻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的有益步骤,可以带来很多的好处,但是我认为这个制度还不很圆满。我以为一切不涉及儿女的性关系,都应认为是纯粹的私事;假如一男一女自愿同居而不生育子女,那纯粹是他们自己的事,旁人一点儿也管不着。假如一个男人或一个女子事前没有性的经验,就要进行以生儿育女为目的的结婚大事,我认为是没有什么好处的。有许多实例证明,第一次的性关系应该和已经有过性经验的人尝试,人类的性行为不是本能的,自从人类不复像一般动物那样从背上实行性交开始,它就已经不是本能的了。丢开这个道理不谈,叫一对事先丝毫不知彼此的性适合与否的人去发生一种终生的关系,这也似乎是荒谬的。这正和一个人想买一间房子,而在交易做成之前不许他观察这间房子的内容一样的荒谬。要是我们充分认识婚姻传代的目的,那么,正当的道理应该是,在妻子第一次有孕以前,任何婚姻在法律上都不应该受什么束缚。时下呢,只要有不能性交的事情发生,婚姻即多无效;但是婚姻的真正目的为的是儿女,而不是性交,所以不等到有子女的希望的时候,婚姻就不能算作是真正完成的。这种观点的成立依靠于——至少是部分地依靠于——把生育与利用避孕方法进行纯粹的性关系这两件事区分开来。避孕方法改变了整个的性关系与婚姻,并且使从前人们不加以理会的性关系和婚姻的区别一变而成为必需的了。人们可以只为性关系而交合,如嫖妓;或者可以结成含有性的成份的伴侣,如林德生法官所建议的伴侣婚姻;或者也可以为了生育子女而建设一个家庭。这几种情况都各不相同,没有一种道德能够适应现在的情形,这情形曾使它们紊乱在一个辩不清楚的总和之内。

第十五章 现代的家庭

读者这时候或许已忘却,我们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曾讨论过母系的和父系的家庭,以及它们对原始性道德的影响,家庭的关系是限制性自由的唯一合理的根据,这一点我们现在要继续讨论。关干性与罪恶,我们已附带讨论了很久,此刻可以告一段落了。性与罪恶相连的关系,虽然不是早年的基督徒发明的,但却被他们利用得淋漓尽致,以至于到了现在,仍然体现在我们大多数人出于自动的道德评判中。我不愿意再讨论那个神学上的观点,它总以为性关系中存在着坏的东西,只有把婚姻和生育子女的愿望联结起来,才可以消除那种坏处。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了儿女的福利,性关系必须要平稳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我们必须以家庭为平稳的婚姻的一个理由,这个问题并不简单。显然地,一个小孩身为家庭的一分子,究竟能够得到多少利益,要视下列的情形而定。有的孤儿院办理得非常好,甚至超过了大多数的家庭。我们又要讨论,究竟家庭生活中主要的职责是不是由父亲担当,因为只是由于父亲的缘故,女性贞操的思想在家庭中才必不可少。我们要检讨家庭对儿童个人心理上的影响——弗洛伊德常常用额不正当的心理来讨论这个问题,我们还要研究经济制度的影响。这种影响导致父亲的重要性增加或者减少。我们必须问问自己,究竟我们是否愿意让政府代行父亲的职权,或者甚至于如柏拉图所建议的那样,政府代行父母两人的职权。纵使我们决定了赞成父亲和母亲通常能给予儿童最好的环境,我们仍然得考虑许许多多的事例,譬如,有的父亲或母亲不足以尽父母之责;或者父母之间不太和睦,以至于从儿女的福利着想,他们应该分居,等等。

那些以神学为理由而反对性自由的人们,常常反对离婚,认为那有悻儿童的利益。但是这种议论,若出之于有神学头脑的人,并不是出于真心的,这儿有一件事实作证明,即使父母I。P有一人患了花柳病而儿童跟着有被传染的危险时,这类人仍然不肯让他们离婚或者使用避孕方法。这些事件表明,那些满嘴慈悲、Q口声声为儿童利益着想的说辞,充其量不过是掩饰残暴行为的遁词而已。对于婚姻和儿童利益关系的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不存偏见地去考虑,并且认识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从一开始就不是明显的。关于这一层,我们在这儿似乎有重提一二句的必要。

家庭的制度不是从人类开始的。在母亲怀孕及哺乳婴儿期间,需要父亲的帮助,婴儿才能生存下来,这是家庭在生物学上的理由。但就我们所知的屈里勒里安岛人的情形,以及我们可以推知的类人猿的情形而论,在原始社会里,这种帮助的给予的动机与文明社会里激励着父亲的动机不完全相同。原始社会里的父亲不知道他的孩子和他自己有什么生物学上的关系;他只知道那孩子是他所爱的妇人生的,因为他曾经亲眼看到孩子的诞生。也就因为这个事实,使他与那孩子之间产生一种天性上的亲结。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不明白保存他妻子的贞洁在生物学上是重要的;自然,假如他知道他的妻子有什么不忠贞的地方,他无疑地也会感到本能的妒嫉。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也不知道孩子是他的所有物。孩子只是他的妻子或者他的妻子的弟兄的所有物,他自己与这孩子的关系,只是一种亲爱的关系罢了。

但是随着智力的发达,男子迟早总会有好的和坏的知识。他知道了孩子是他的种子,因此他对他妻子的贞操必定要打听清楚。妻子和孩子成了他的所有物,并且在经济发展到某种程度之后,他们或许能成为他很宝贵的财产。他借助宗教的力量,使他的妻子和孩子对他具有一种义务心。这在孩子尤其重要。因为,虽然孩子们年幼的时候不如他强壮,但是总有一天他会衰老,那时他的孩子都长大成人,富于精力了。在这个阶段上,为了他的幸福,孩子们必须敬重他,这是至关重要的。摩西十诫内关于这个问题的措辞颇不透彻。这句话应该这样说:“须孝敬你的父母,使他们在世间的日子能够长久多福。”早期文明中找父的情形太可怕了,人们不得不设法对付这种举动;真的,我们不敢想象自己去干的那种罪行,如吃人之类,都不足以使我们产生那样的恐怖。

使家庭达到它最完全的效用的,是早期畜牧社会和农业社会的经济状况。那时大多数的人没有奴隶可供使用,因此得到工人的最容易的办法就是自己去生儿育女。为了使孩子的确能给他们的父亲工作,就得用全副宗教和道德的力量使家庭的制度神圣化。渐渐地,长子继承制使家庭的单位扩充到附属的支派,并且提高了家长的权力。那时的王位及贵族的位置都有赖于这种观念,甚至于神也是如此,因为宙斯就是众神和人类的父亲。

一直到这个时候,文明的进展都是增加了家庭的力量。但是从这以后,一种相反的运动发生了,一直到西方世界的家庭仅仅成为以前的家庭的影子为止。造成家庭没落的原因,一半是经济的,一半是文化的。当家庭充分发展的时候,它既不适宜于都市的居民,也不适宜于以航海为生的人民。除了我们现在这时代以外,在各个时期中商业都是文化的最大原因,因为它使本地方的人和别地的风俗接触,从而使人们不至于为部落的偏见所蔽,获得解放。所以,以航海为业的希腊人比起他们同时代的其他人,表现出更少的服从家庭的奴性。在威尼斯。荷兰和伊丽莎白时代的美国,我们都可以找到海洋解放人的这种影响的例子。不过,这并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要点,和我们有关的只是:当家庭中有一个人航海远行,而其余的人都留在家里,他当然脱离了家庭的控制,而家庭也相应地减少了力量。乡村的人民涌集到城市,这是文明正在兴起时期的特征,这种现象在导致家庭的衰败方面,和海上经商有着同样的影响。奴隶制度也是产生这种影响的一个原因,对于社会的下层而论,它的影响或许还更为重要。做主人的对于他的奴隶的家庭关系毫不重视;只要他高兴,随时都可以把人家夫妻拆散,并且只要他喜欢,他可以和他的女奴中的任何人性交。固然,这些影响不会使贵族的家庭衰败;贵族的家庭因为要体面尊严,并且想在孟德鸠(Montague)和加比勒(Cafulet)的纷争中获得胜利,曾经保持了团结。孟加两家的纷争不但是古代城市生活的特征,也是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城市生活的特征。但是,在罗马帝国最初100年间,贵族已经失掉了它的重要性,而最后胜利的基督教,最初曾经是一种奴隶和无产阶级的宗教。这些社会阶级的家庭首先衰败,无疑地证明了早期的基督教有点儿仇视家庭,并且基督教提出了一种伦理,在这种伦理内,家庭的地位远远比不上以前任何伦理中所处的地位——除了佛教的伦理以外。在基督教的伦理内,重要的是灵魂对上帝的关系,而不是人们对他的同类的关系。

佛教的实在情形,应当是警告我们不要过份看重那个纯粹经济上的宗教原因,我不十分明白当时印度的状况,在那时,佛教传播得能够举出它着重个人灵魂的经济原因,并且,我也怀疑是否有那样的原因存在着。佛教在印度盛行的时候,好像大部分都只是王室的宗教,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凡与家庭相联系的观念,其支配王室的力量肯定要比支配别的阶级的力量更强大些。然而,厌恶现世和求灵魂得救的心理渐渐普遍,结果,在佛教的伦理内,家庭就处在很低的位置上了。伟大的宗教领袖,除穆罕默德和孔子(假如孔子也算是宗教领袖)而外,通常都不太关心社会和政治上的事件,只努力以沉思、修炼和克己的方法来完善自己的灵魂。有史以后才兴起的宗教与有史实记载以前就存在的宗教相反,前者大概都是个人主义的,以为一个人可以在孤寂中尽他的全部职责。假如一个人与社会发生了关系的时候,他们当然坚决地主张这个人必须尽社会公认的那些职责;但是,他们通常并不以和社会发生关系这件事本身为一种职责。这在基督教中尤其正确,基督教对于家庭从来就抱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福音中说:“爱父母甚于爱我的人皆不配学我。”这句话的意思是:纵使父母认为是错了的事情,只要我们自己以为是对的,就应该去做。这种观点是古罗马或旧式的中国人所不愿赞同的。基督教中这种个人主义的酸素起的作用虽然缓慢,但是已经渐渐地使一切社会关系衰弱,尤以信教最为虔诚的那些人为甚。这种影响在新教中比在天主教中要大些,因为在新教内,更容易发现基督教的教条中应该服从上帝而不服从人类的原则所包涵的不受拘束的因素。所谓服从上帝的意思,实际上是服从个人的良心,而人们的良心又不见得会一样。因此,良心与法律之间,偶尔不免有冲突的时候。真正的基督徒对于不受法律的独裁而服从自己良心的人,总觉得是可尊敬的。在早期文明中,父亲是上帝;在基督教中,上帝是父亲,结果,只有人类的父亲的权威减弱了。

最近时代的家庭的没落,无疑地主要是由于工业革命,但在工业革命之前,家庭业已开始没落了,它的发端,是由个人主义的理论激起的。青年人主张,他们有权利依照自己的心愿而不是根据父母的命令结婚。已婚的儿子与父母同居的习惯已经消失。儿子的教育一经完成,就离家谋生这成为惯例。只要幼童能在工厂工作一天,他们即一天是父母赚钱的工具,一直到他们因为劳累过度而死去为止;不过,英国的工厂法不管藉此生活的人如何反对,终于把这种榨取儿童的行为废止了。因此,儿童从前是一种谋生的工具,现在却反而变成经济上的负担了。在这个时期,避孕方法发明,人口生殖率开始下降。有些人说,无论哪个时期,平均起来说,人们都是依照他of经济的利益或能力来生育子女的,既不能多,也不能少,这个观点颇有道理。无论如何,澳洲的土著,英国兰开夏郡的制棉工人和不列颠的贵族,似乎真是这样的。我并不作欺人语,说这个观点符合理论上的精确,但是,它离真理的确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么远。

国家的行政措施使得现代家庭的地位——甚至于它最后的防线——都已衰弱,家庭制度极盛的时候,一个家庭包括一位年高的家长,一大群成年的儿子、媳妇、孙子,或者还有曾孙——大家住在一个屋子里,合作成一个经济单位,联合抵御外侮,严格得就像现代军国主义国家的公民一样。现在的家庭则缩减到只有父亲母亲和他们年幼的孩子;甚至于因为国家的法令,年幼的孩子大部分的时间都消磨在学校里,学习国家认为对他们有益的东西,而不是学习父母想让他们学的东西(对于这件事,宗教的确是一个局部的例外)。古罗马的父亲对他的子女握有生死大权;现在英国的父亲的权力与此相比较,则相差太远了,假如他对待儿子的方法有如百年前大多数做父亲的认为给儿子道德教训所必需的那样,则他多半会被人控以虐待罪。现在国家照顾儿童的医药和牙齿,要是父母贫穷的话,国家还替他们喂养小孩。国家既然代行了父亲的许多职权,父亲的作用,于是减少到最小的限度。随着文明的进步,这种情形是不能避免的。在原始情形下,父亲就像鸟类和类人猿中的父鸟父猿一样,因为经济的理由,他们是很需要的;并且因为要保护小孩和母亲免遭凶暴的缘故,他们也是很重要的。现在,保护的作用早已由国家代做了。一个没父亲的孩子,并不见得比父亲还活着的孩子更容易被人暗杀。至于父亲的经济作用,在富裕阶级里,死了的比活着的更能做得有效些,因为他死后能遗留金钱给他的子女受用,而他生前自己还要花费一部分。对那些依靠赚钱度日的人来说,父亲在经济方面还是有用的,不过就赚工资的人而论,这种用处因为现在社会上人道主义的情感,正在连续不断地减少。这种人道主义情感坚持,纵使儿童失去了父亲,没人付钱,也应该受一种最低限度的照顾。现在最重要的一种父亲是中产阶级的,因为只要他活着并且有很好的收入,他能使他的孩子受昂贵的教育,这种教育又能使他们将来轮到自己的时候保持他们社会上和经济上的地位;但假如他在孩子年龄尚幼的时候就死了,则他的子女的社会地位颇有低落的危险。不过,这种不稳定的情形,因为有了人寿保险的办法,已经减少了许多;有了人寿保险的方法,一个精明的父亲,即使是处在职业阶级中的,也可以大大减少他生前的用处。

现代社会大多数的父亲工作都过于劳累,不能十分照顾他们的子女。早上他们急急忙忙地去上班,没时间和子女谈话;晚上他们回来的时候,子女已经或者应该睡了。我们常听说儿童的故事,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父亲是“那个回来过周末的人”。照料孩子的重大事务,父亲很少有能参预的;实际上,这种责任是由母亲和教育当局分担了。父亲虽然只有很少的时间和他的儿女在一起,但他对他们常常也有很深的爱意。这的确是真的。在伦敦任何较穷的社区里,无论哪个星期日,我们都可以看见许多父亲和他们的孩子在一起,显然地享受这个能够认识孩子的短促的机会。不过,无论父亲的心意如何,从儿童的观点来看,他此时和他父亲的关系只是一种游戏的关系,并没有什么重要的地方。

儿女在年幼的时候交给保姆看管,稍大后送到寄宿学校,这是上等阶级和职业阶级的习惯。母亲替孩子选择保姆,父亲替孩子选择学校,父母因此感觉保全了他们支配儿女的权力,这是劳工阶级的父母所办不到的。但就亲密的接触而论,富裕人家的母子通常比不上赚工资人家的母子。富裕人家的父亲在休息日和他的子女有一种游戏的关系,但是关于子女真正的教育,他尽的职责并不比劳工阶级的父亲多。他当然负有经济上的责任,并且具有决定儿女在何处受教育的权力,但是他与儿女个人间的接触,通常并不是真挚诚恳的。

孩子到了青春期后,很容易与父母发生冲突,因为孩子认为自己现在已经能够处理自己的事情了,而父母又满怀着做父母的关切之心,这种关切,常常是爱好权力的假饰。父母通常认为青春期中的各种道德问题,尤其是他们应该管的。但是他们发表的意见非常武断,使得青年人很少向他们诉说他们的衷情,而常常是私下里秘密地各行其是。所以,在这个时期中,不能说父母有多大的用处。

以上所说的都只是现代家庭的衰弱,现在我们要研究的是在哪些方面,家庭依然是牢固的。

家庭在今日之所以仍然重要,是由于因家庭而产生的父母的情感,这比任何别的原因都要重要些。父母的情绪——不管是父亲方面的,还是母亲方面的——在影响一般男女的行为上,比任何别的情绪都重要。有了子女的男女,在筹划他们的生活时,通常处处都考虑到他们的孩子,孩子能使极度平凡的男人女人在许多事情上不至于自私自利,其中最明确而最有可测度的,恐怕是人寿保险。百年前教科书中讨论经济人①,从没有把儿女算进去,自然,在经济学家的意想中,一个经济人是有子女的,但是这些经济学家径自认为父子之间并不存在他们假设的那种竞争。显然地,人寿保险的心理,完全超出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讨论的动机的范围。不过,财产的欲望既然和父母的情感是紧密相连的,那种经济学在心理上,就不是个人自主的。李沃尔斯甚至于说,一切的私有财产都是由家庭的情感蜕化出的。他举了几种身作例子,他说,在他们生产的时期中,他们有土地的私产,但是在别的时候,却没有这种现象。大多数的人有子女的时候比没有的时候要更贪多务得些,我想这是他们自己可以作证的,这种影响是一种本能的(依此词通俗的解释),换言之,就是自然的,由下意识产生的。我以为在这方面,家庭对于人类经济的发展非常重要,即使在今天,那些事业昌盛有机会储蓄的人,家庭对于他们仍然是一个支配一切的因素。

在这一点上,父子之间容易起一种奇怪的误会。一个劳心劳力经营事业的人,会告诉他的懒惰的儿子,说他做了一辈子的奴隶,只是为他儿女的利益。儿子呢,却恰恰与他相反,与其在父亲死后继承一大笔财产,还不如现在就得到一张小小的支票和一点小恩惠。并且,在儿子看来,父亲之所以进城去办事,只是出于一向的习惯,一点也不是因为爱儿女的缘故。因此,儿子就认定父亲是个骗子,正如父亲断定儿子是个败家子一样。然而儿女是不公平的。他在父亲中年的时候才看见父亲的行为,而父亲一切的习惯在这时早已养成了,他没有确实明了所以养成父亲那些习惯的隐秘的不知不觉的势力。父亲或许在年轻的时候受过贫穷的痛苦,在他的第一个孩子出世的时候,他的本能或许使他发誓,要使他的孩子不再受他曾经受过的那种痛苦。这样的决心是重要的,是生活上所必不可少的,所以在良心上用不着再三提醒;因为不必再三提醒,它此后自会支配行动。家庭之所以仍然是一个强有力的动力,这就是原因之一了。

从小孩的观点来看,父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父母对他有一种情感,除了他的兄弟姐妹外,别人得不着这种情感,这有一部分好处,也有一部分坏处。我将在下一章再讨论家庭在儿童心理上的影响。此时我只想说明,家庭对于儿童品性的养成显然是个很重要的因素,离开父母而长大的孩子,显然可以预料到会产生与平常孩子大相径庭的结果,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在一个贵族社会里,或者是在任何容许个人显露头角的社会里,就某些重要的人物而论,家庭是与历史的延绵有关的一种标记。观察的结果似乎表明,名字叫做达尔文的人在科学上的成绩似乎比较优良;假如他从小就改叫斯奴克斯等无声无臭的名字,他们的成绩似乎就要差些。我猜想,倘若人们的姓不从父亲而从母亲得来,这种影响也将仍和现在的一样。在这类事情内,想把遗传和环境的成份完全分开,那是完全做不到的,不过我完全相信,家庭的传统观念,在嘉尔顿和他的弟子所归为遗传的现象内,的确是扮演了一种很重要的角色。蒲特拉曾经发遗传明无意识的记忆的学说,并且主张新拉马克的遗传理论;我们可以拿人们说使他有这种成就的理由来做家庭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的一个例子。这个理由就是,因为家庭的关系,蒲特拉就不得不和达尔文主张不一致的意见。他的祖父(似乎是)和达尔文的祖父争辩过,他的父亲又曾和达尔文的父亲争辩过,所以他必须和达尔文争辩。因此萧伯纳著的马上撒拉之所以是那样的,就是因为事实上达尔文和蒲特拉都有坏脾气的祖父。

在这个避孕方法盛行的时代,家庭最大的重要性,恐怕是它保存着生儿育女的习惯。假如一个男子不能将他的孩子当作财产,又没有机会和孩子发生亲密的关系,则他对于生子的好处,肯定有些莫名其妙。自然,假如我们的经济制度略为改变,家庭可以只有母亲组成,但是我现在讨论的不是这种家庭,因为这种家庭中根中没有性道德的动因;和我们现在的讨论有关系的,是那种使婚姻稳定的家庭。也许——事实上,我并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不久做父亲的将完全取消,但是有钱的要除外(假如有钱人不至于给社会主义所废除)。在那种情形之下,妇女将与国家共有她们的孩子,而不是与单个的父亲共有。妇女将依照她们想要的数目生儿育女,做父亲的也不必承担什么责任。事实上,假如母亲乱交,则父亲的关系将没法断定。但是,假如这种事情果真发生,男人的心理上和行动上将会有深刻的变化,我相信这种变化比大多数的人猜想得到的还要强烈得多。究竟这种影响对于男子是好是坏,我不敢妄谈。这种影响是这样的:男子生活中唯一与性爱同等重要的情绪将会失去;性爱的本身将更不重要;人们对死后的事情将更难发生兴趣;男子将更不活动,或者从事业中退休的时间将更提早;他们将减少对历史的兴趣,和对历史上一切传统事物的连续性的感觉。同时,文明人为保护他们的妻室儿女免遭有色民族的攻击而发生的那种忿怒,那种最凶猛野蛮的热烈情绪,也将消失,我想它将使人们更不向往战争,或者更不贪多务得。想衡量一下这些影响的好处和坏处,是很难做到的,不过,这些影响强烈而且深远,那是很明显的。所以,父系的家庭现在仍然是重要的,不过,它的重要性还能够维持多久,则尚是一个问题。

十六章 个人·伦理上的家庭

本章中,我将讨论家庭的关系如何影响个人的品性。这问题可分三方面,即家庭的关系对儿女的影响,对于母亲的影响,对于父亲的影响。自然,这三者很难分开,因为家庭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单位,凡是影响父母的东西,就连带地会影响子女。尽管如此,我仍将试着把以上三方面分开来讨论,自然最好先讨论子女,因为人人都是先做小孩,然后才做父母。

假如我们相信弗洛伊德的学说,那么,年幼的孩子对于他家庭内的其它成员,有一种暴戾的情绪。男孩子憎恨他的父亲,认为他是他的情敌,对于他的母亲,他怀有传统的道德所最为憎恶的感情。他憎恶他的兄弟姐妹,因为他们分去了一部分父母的注意力,在他,巴不得父母所有的爱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这些不安分的情绪,在他长大的时候,会有种种不好的影响,最轻的就是同性恋,而最坏的则可以使他得癫狂病。

其实弗洛伊德的学说所造成的恐怖,并没有人们料想到的那么厉害。诚然,大学教授有因为相信这种学说而被革职的;不列颠的警察也曾经驱逐过在他同时代的人中最为优秀的一个人(指荷马隆),就因为他实行了弗洛伊德的学说。但是,由于基督教禁欲主义的影响,人们对于佛洛伊德的性的坚决主张,比他的描写幼儿的憎恶心理,其惊诧的程度要更深些。不过,弗洛伊德对于儿童的情绪的意见是否正确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抛弃偏见来估量一下。首先,我应该承认,近些年来和许多儿童接触的经验,曾使我倾向于一种观点,即认为弗洛伊德的理论比我以前猜想的,的确含有更多的真理成份。但我仍然觉得,这种理论只代表了真理的一个方面,并且只要父母处置得当些,很容易使这一方面变得无关重要。

我们先讨论俄底浦斯情结(恋母情结)。无疑地,幼儿性的作用比佛洛伊德以前任何人所想的都要强烈。我并且认为,儿童早年的异性爱比弗洛伊德著作中所说的还要强烈些。不聪明的母亲,在无意之间很容易把她幼子的对异性的性情感集中在她自己身上,倘若这件事真的做了,那末,佛洛伊德所指出的恶果,的确很可能发生。不过,如果母亲的性生活尚能使她满意,则这种恶果就比较不容易发生,因为在那种情形下,母亲不会拿她的孩子作为满足性情绪的表象,这种表象是只应该求之于成人的。纯洁的父母的冲动应该是照顾幼儿,而不是向子女要求爱情;假如一个妇女快乐地度着她的性生活,她自然会自制,不去向她的子女作不正当的要求,以希冀得到情绪上的安慰。因为这个原因,快乐的妇女比起不快乐的妇女,似乎更能做一个好母亲。但是,没有哪个妇女是能够时时快乐的,在不快乐的时候,她就必须有相当的自制力,以避免对她的子女作过分的要求。这种程度的自制,并不很难做到,但在以前的时代,人们并不认识自制的需要,于是做母亲的对她的孩子滥施宠爱,大家都认为她的行为是正当的。年幼儿童对异性的性情绪,可以向别的儿童找到一种自然的、健康的、天真的出路;在这种方式内,他们是游戏的一部分,并且和一切游戏一样,在为成人的活动作一种预备。儿童过了三、四岁之后,为了他或她的情绪的发展起见,需要有其他两性的儿童作伴侣,单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他们不是大些,就是小些)还不够,还要有别的同年龄的其他儿童。现代的小家庭,没有夹杂其他份子在内,对于儿童早期健康的发展未免过于闭塞,过于限制;但这并不是说,这样的家庭就不是合宜的儿童环境的一部分。

不单母亲容易激起幼童不适宜的情感,女仆、保姆以及稍后时期的学校教师都有同样的危险,甚至于还更危险些,因为通常她们都是有性饥荒的。教育当局以为不快乐的未婚女人常常最适宜教导小孩,这种观点表明他们绝对不懂得心理学,凡是曾经仔细观察年幼儿童情绪发展的人,绝对不会有这种意见。。

兄弟姐妹间的妒嫉,在家庭内是很普遍的,并且在以后的生活中,有时竟造成杀人的癫狂症或者严重程度轻一点的神经失常症。这种妒嫉心,除了程度很深的以外,只要父母及其他管教儿童的人肯费点心节制他们自己的行为,一点也不难预防。自然,父母不可有所偏爱,在玩具、待遇和关心上,一定要表现出极度精细的公正态度。在新添小弟弟或小妹妹的时候,父母必须留心,使别的孩子不至于认为他们对于父母已经没有以前那般重要了。凡是有严重的妒嫉事件发生的地方,我想肯定是因为大人不留心这些简单的教训的原故。

由此我们谈到了几个条件,要使家庭生活对于儿童心理的影响是良好的,就必须实现这些条件。父母,尤其是母亲,如果能够的话,他们的性生活必不可以不愉快。父母双方都要避免和儿童发生那种情绪上的关系,不能要求不适宜儿童心理正常发展的反应。兄弟姐妹之间,绝不可有任何偏爱,要用完全大公无私的态度对待他们。到三四岁以后,儿童的环境不应该仍然只限于家庭,而是应该有充分的时间和其他的儿童游戏。如果这些条件都实现了,则佛洛伊德所害怕发生的那些不良影响,我想是很不容易发生的。

反过来说,假如父母对子女的情感是正当的,那无疑地能够促进儿童的发展。不能得到母亲热爱的孩子,容易瘦弱和神经衰弱,有时竟然表现出盗窃癌那一类的缺陷。父母的热爱,能够使婴孩在这个危险的世界内感到安全,能够使他们勇敢地实验并且探索所处的环境。儿童精神上的生活,最重要的是觉得自己是热情关爱的对象,因为他本能地感到他的无助,感到他需要只有热情关爱才能提供的那种保护。假如我们要小孩长大后快乐、视野开阔和无畏,则他的环境里需有相当的热情;而这种热情,除了在父母的爱里得到外,是很难获得的。

聪明的父母还可以为他们的子女做件好事,这件事从前做父母的都没有去做,只是到了最近他们才开始渐渐实行。那就是,父母可以用最好的方法使儿女明白性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的事实。假如儿童知道性是他们父母之;司的那一种关系,而他们的存在就是由于这种关系,那么,这应该是性教育的最好的方法,而且能够使他们明白性的生物学上的目的。以前儿童对于性知识的获得,总是当作下流笑话的资料和可耻的快乐的来源。这种借助于偷偷摸摸的下流谈话的性的启蒙,通常构成一种不可磨灭的印象,以至于此后对任何与性有关的问题,都不能有正确的态度。

我们要想断定家庭生活大体上是好还是不好,自然必须看看是否还有别的办得到的代替现行家庭制度的方法。这样的方法似乎有两种,第一是母系家庭,第二是公共机构,如孤儿院之类。要想在这两者之中采用任何一种,我们的经济制度都必须大大改变才行。现在姑且假设这两者都已得到实行,并且考察它们对于儿童心理的影响。

先来讲母系家庭。在这种家庭内,假设儿童只知道母亲;妇女想要子女时就可以生一个,而需要父亲对此表示什么特殊的关切;该妇人也不一定认定由一个男子来生子女。假如经济方面不成问题,儿童在这种制度中是否将受很大的痛苦?在事实上,父亲对于儿女心理上的用处是什么?我想最重要的用处恐怕是曾经说过的最后那一点,即把性和婚后之爱与传宗接代连接起来。并且,过了婴孩的头几年之后,要是小孩不单和女性生活接触,同时也和男性生活接触,这对于小孩肯定会有好处。对于男孩子的智力方面,这尤其重要。但是我可不知道这种好处的程度有多么深,就我所知,还是在婴儿的时期父亲就已去世的儿童,一般来说,并不比其他的儿童变得更坏些。自然,理想的父亲比没有父亲好,但是许多父亲离理想的程度还相差太远,因此,没有他们,对于儿童也许倒有积极的好处。

要想使这些情形实现,必定要有一种与现在完全不同的习俗才行。凡是有一种习俗存在的地方,儿童每每因为违背了那种习俗而感到痛苦,因为,很少有别的事情能比儿童觉得自己的地位离奇古怪,更令他们感觉痛苦。现在社会上的离婚,也得顾虑到这一层。一个惯于有父母双亲并且依恋他们的儿童,要是父母一旦离异,则他所有的安全感都会毁灭。在这种情形之下,他实在是很容易产生恐怖症和别的神经失常的毛病。当一个儿童依恋惯了他的父母的时候,父母若是离异,他们的责任非常重大。因此我想,一个父亲没有地位的社会,比起虽把离婚看成例外而实际上屡见不鲜的社会,对于儿童来说,前者总是要好些。

柏拉图建议,将小孩不但同父亲分开,并且同母亲也分开;对于这个办法,我看不出其中有多大的道理。根据上面说过的理由,我认为父母的爱对于儿童的发展是必需的;纵使一个儿童只有父亲的爱,或者只有母亲的爱,也已经足够了。那么假若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他都不能得到,的确是一件很遗憾的事。从性道德的观点(这是和我们讨论的问题最有关的)来看,这件事情重要的地方在于父亲的用处。结论似乎是:在幸运的情形下,他有相当的用处;而在不幸的情形下,因为暴虐、坏脾气和好口角的性情,父亲常常是做的坏事比好事还要多。因此,在儿童的心理上,父亲的作用并不是很重要的。

在母亲的心理上,现在这种家庭制度的重要性如何,很难加以测算。我想一个妇女在怀孕和哺乳的时候,通常都希望得到男子的保护,这是她本能的趋使。无疑地,这种情感是从类人猿遗传下来的。或许在我们这个残暴无情的社会里,一个妇人要是不能得到男子的保护,多半容易变得过份地好斗和刚愎自用。不过这种心理状态只有部分是出于本能的。假如国家对于有孕的妇女和育婴的母亲及其小孩,都有完善的照顾管理,则妇女的这种心理状态就会大大减少,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完全消除。我想,家庭中取消了父亲的地位,对于妇女的最大害处恐怕是减少了她们与男性关系上的亲密和真挚。两性有很多东西可以互学互利,天生人类就是这样被构造的;但是,仅仅靠两性的关系,纵使很热烈,也不足以实现这种互学互利的功用。养育儿女的这种重大事业上的合作,以及夫妻多年的伴侣情谊,使得夫妻关系对他们双方面都变得更为重要,更为丰富。假如男子不负养育儿女的责任,则这种关系的重要性和丰富性就差得远了。我认为,做母亲若是纯粹在女性的空气中生活,或者与男人的接触非常平凡,无关重要,则从情绪教育的观点来看,她们对于儿女的好处,除了极少数的例外,比不上那些婚姻快乐、与丈夫在各时期都合作的母亲多。不过有许多地方,我们不能简单讨论这一点,同时还必须考虑别的方面。假如一个妇女的婚姻实在不快乐——毕竟这种情形并不少——则她对待子女时,很难有正常的情绪上的平衡。在这种情形之下,要是她能与丈夫解脱关系,无疑地能做一个更好的母亲。我们因此又归结到那个十分平凡的结论,即幸福的婚姻是好的,不幸的婚姻是坏的。

家庭问题在个人心理上,最重要的是对父亲的影响。我们早已屡次指出父系和因父系而产生的情绪的重要性,在早期历史中,父亲对于父系家庭的发展和妇女的服从所起的作用,我们也已知晓。因此,我们可以判断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如何强而有力。这种情感在高等文明的社会里,又不如在其他的社会中强烈,原因不易推测。罗马帝同时代的上层阶级似乎没有这种情感,我们这个时代许多知识化的男子,差不多也很缺乏或全然没有这种情感。虽然如此,即使是在最文明的社会里,大多数的男子还是有这种情感的。男子即使不结婚也并不难求得性的满足,所以男子的结婚,与其说为的是性,不如说是为了想得到父子的情感。有一种理论认为,生育儿女的欲望在女人方面比在男子方面要普遍些,但是我自己的印象则恰恰与此相反——姑不论我的印象的价值如何。在现代许许多多的婚姻中,之所以生育儿女,都是由于妇女对于男子的一种让步。毕竟,妇女生一个小孩要劳累辛苦,还有损害容颜的可能,而男子却没有这些使人焦虑的事。男子限制家庭的规模,通常都是经济的关系;妇女同样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是除此之外,她们还有特殊的理由。职业界中的男人不惜花费金钱、牺牲物质上的安逸,以使他们的子女受他们阶级中所认为必须的教育,这可以证明他们希望生育儿女的情绪多么热烈。

假如男子不能享受他们现在所享受的父亲的权利,他们还会愿意生育儿女吗?有的人说,假如他们将来不用负责任,他们将会毫无顾忌地生育儿女,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一个希望有孩子的父亲,同时也不回避因为有孩子而应负担的责任。在这个避孕药物盛行的时代,男子仅仅因为寻求欢乐而在无意中偶然产生孩子的情形很少。自然,无论法律是怎样的,一男一女总能生活在恒久的结合中,而在这种结合内,男子是能够享受类似现在制度中父亲的权利的;但是,假如法律与风俗顺应孩子只是属于母亲的那个观点,那么妇女将觉得像我们现在所知道的任何类似于婚姻的制度,都破坏了她们的独立,并且会觉得她们管辖儿女的主权将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这种管辖权她们在别的情形之下是可以享受的。我们由此能料到,男子想要说服妇女让出她们法律内的权利,十有八九是不会成功的。

这样一个制度对于男性心理上的影响,前面一章中已有叙述。我相信,这种制度将使男子对于妇女关系上的真挚性大为减少;将使他们的关系并非心灵和肉体的紧密结合,而只是出于纯粹的寻求快乐;它将使一切个人上的关系平淡无奇,于是男子的真挚情绪将发生在他的事业、他的国家或者某类完全非个人的问题上。但是这些都说得太笼统了,因为男子彼此之间的区别是很大的,同样的一件事情,在这一个人可能是一种重大的损失,而在另一个人也许是完全的满足。我的信念是——虽然我有点儿犹豫——要是父亲的关系不被社会承认而取消了,则男子情绪上的生活将平淡而薄弱,渐渐地感觉无聊与失望,生育也就因此渐渐衰歇,而人类的延续就要由那些保存着更古习俗的人们负责补充。我以为那种无聊和平淡的情形是不可避免的。自然,我们可以给妇女充分的金钱报酬,使她们执行母亲的职务,以此来防止人口的减少。假如军国主义继续像现在这样强烈,则不久这办法或许就可以实行了。不过这些意思是属于人口问题的范围,我们将在下章中加以讨论,这儿就不再作进一步的研究了。

第十七章 家庭与国家

家庭虽然有生物学上的起源,然而在文明社会里,它却是法律制定的产物。法律对子婚姻作了规定,对于父母管辖子女的权利,法律上也有详细规定。假若没有结婚而生下子女,则该子女完全属于母亲,父亲没有任何权利。法律的本旨虽然在于维持家庭,但现代的法律却越来越趋向于干涉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因此,法律变成了破坏家庭制度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实在是违背了立法者的初衷。这种情形的发生,是由于不良的父母对于子女的照顾不可靠,他们每每尽不到社会上通常认为的父母应尽的职责。不单是不良的父母,还有贫穷的父母,也必须靠国家的干预,他们的子女才不至于遭受不幸。19世纪初期,干涉儿童在工厂作工的提议受到了激烈的反对,反对的理由就是,这样就会削弱父母的责任。英国的法律虽然不像古罗马的法律那样允许父母用迅速而没有痛苦的办法将子女杀死,却允许父母用慢慢的劳作的痛苦使他们的子女劳累而死。父母、扉主和经济学者都拥护这种神圣的权利。但是,抽象的经济学上的道理终于激怒了社会的道德意识,工厂法也因而得以通过。第二步工作更为重要,就是开始实行强迫教育。这是对父母权利的一个严重的干涉。儿童除了节假日外,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得离家上学,去学习国家认为他们必须知道的东西,父母对此作何感想,在法律上是不发生丝毫效力的。因为学校的关系,国家控制儿童的权力渐渐扩充。纵使儿童的父母是基督教的科学家,国家也要管理儿童的健康,假如儿童的智力有什么缺陷,国家就把他们送到特别的学校去。要是儿童的营养不足,国家就补充他们的食物。假如父母无力给子女买鞋,国家也可以供应。要是儿童到学校时现出受父母虐待的迹象,父母多半要受刑事上的惩罚。从前,只要儿女还没成年,父母有权没收他们工作挣的钱,现在,虽然子女在实际上或许难以保存他们挣的钱,但是他们有保存这笔钱的权利,并且当遇到必须得保存的时候,他们就能够执行这种权利。在劳工阶级中,父母到今日仍然得以保留的少数权利中的一种权利,就是他们能灌输给他们的孩子邻近许多父母所共有的各种迷信。但在许多国家内,甚至于这种权利也取消了。

这种国家代替父亲职权的事实,其发展没有明显的止境。国家所代行的家庭职责,多半是父亲方面的,而不是母亲方面的,因为国家对于儿童的服务,本来都是父亲必须得花钱做的。在中上层阶级中,这种过程尚未发生,因此,中上层阶级的父亲比起劳工阶级的父亲来,地位要重要些,他们的家庭也比劳工阶级的更为稳固。在认真实行社会主义的地方,如苏俄,从前为富家子弟设立的教育制度,现在都要废除,或者完全改变,这是他们认为的很重要并且非常必须的工作。这种事情,在英国很难实行。我曾经见过英国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对于所有儿童都应该入初等小学的建议表示暴怒,他们惊叫道,“什么,我的孩子和贫民窟的孩子在一块儿吗?绝对不行!”真奇怪,他们竟不知道阶级的分化与教育制度的关系是多么密切。

现在各国的趋势,是国家继续不断地逐渐干涉劳工阶级的父亲的权力,同时,对于别的阶级却没有相同的干涉(苏俄除外),结果,弄得有钱人和穷人的情况大不相同。就穷的而论,家庭日见衰弱,而富人的家庭则没有发生类似的变化。我想,造成过去的国家干涉的那种对儿童的人道主义情感,将来肯定会继续下去,而且会造成逐渐加多的干涉,譬如,伦敦贫民区域的相当大比例的儿童,和美国北部工业城市中更多的儿童,都患有软骨病,这就是唤起公众行动的一个事实。不管这些儿童的父母怎样诚恳地想去做,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因为这病需要改良食品、新鲜空气和充分的阳光,而这些条件都是他们不能提供的。听任儿童在他们生命的最初几年内身体衰弱,这不单耗费太大,并且也太残忍;假如我们对于卫生学和饮食有了更多的了解,就会有逐步增加的要求,希望不使儿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自然,目前政治上对于一切这一类的提议,都有一种激烈的反对。伦敦各城区中富裕的家庭联合起来,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少做减轻穷人的疾病困苦的事。假如地方当局——如波布拉①——采用真正有效的方法来减少婴儿的死亡,则他们就不免有率狱之灾。不过,富人的反对,正在继续不断地被征服,穷人的健康,也正在继续不断地改进。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期望,在最近的将来,国家对于劳工阶级的子女的照顾,不至于削弱,而且将扩展其作用。同时,父亲的作用将相应地减少。父亲在生物学上的作用,是保护年幼无助的子女,当国家代行了这种生物上的作用时,父亲就失掉了他存在的理由。因此,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社会必定有变成两个阶级的趋势,有钱的人将保存家庭的旧制,贫穷的将愈加期待国家履行传统上属于父亲的那些经济上的职责。

更激烈的家庭的变化,曾在苏俄历史上实现。但是苏俄人口的80%是农民,这些农民的家庭仍旧像中世纪的西欧家庭一样稳固;由此看来,共产党人的理论似乎只能影响比较小些的城市的部分。结果,苏俄的情形与我们方才研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形恰恰相反,即上层阶级抛弃了家庭,下层阶级却仍然保留着家庭。

妇女渴求经济上的独立,这对于取消家庭中父亲的地位也是一种很大的力量。从前在政治上呐喊要求最为出力的妇女,都是未婚的,但这多半是暂时的现象。现在英国已婚的妇女所受的冤屈比未婚的更加严重。社会上对待结婚的女教师,完全和对待犯了公开的罪恶的教师一样。甚至于公家的妇科医生,如果是女的话,也必须是未婚的。这一切情形的动机,并不是因为已婚的妇女不适宜工作,也不是因为法律上有什么妨碍雇佣她们的规定;事实恰恰与此相反,不久以前英国曾通过一条法律,该法明白地规定,妇女不因结婚而丧失任何资格。已婚妇女不能就业的整个原因,是因为男性希望能保存经济上支配她们的地位。但妇女不见得就甘于永久屈服于这种暴虐之下。自然,要想找一个政党扶助她们,颇为困难,因为保守党人是爱家庭的,工党中人是爱做工的男子的。虽然如此,妇女既然占了选民的大多数,论理她们不会永远屈服,甘心居于落伍的地位。她们的要求若被承认,那在家庭方面,可以有很重大的影响。已婚妇女要想取得经济上的独立,有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是婚后继续作她fll婚前所从事的工作,要是这样做的话,她们就不得不把儿女委托给他人看管,因而育婴学校和公共托儿所将大大增加,逻辑上的结果是:母亲将和父亲一样,在儿童的心理上消失了她的一切重要性。第二种方法是:有小孩的妇女由国家给与相当的工资,使她们尽心尽力地抚养她们的子女。仅仅只是这样,当然还不够。还需要附带条件,使妇女在她们的子女稍为长大点的时候,能够回到她们原来的工作中去。这种方法有一种好处,它使妇女能够自己抚养自己的儿女,而不至于苦苦地依赖一个男子。并且这种办法可以使人们知道,从前生孩子仅仅是满足性欲的结果,现在却是存心去做的一种事业(这现象已经渐渐普遍),这种事业既然有利于国家,而不见得有利于父母,所以国家应该负担养育儿童的费用,而不应使父母承受严重的负担。最后这一点,在提倡家庭津贴的时候已经得到承认,不过,为儿童而设的报酬只应付给母亲一人,这道理却尚未得到一般人的承认。我想,我们可以推测,劳工阶级中妇女的势力会增加,将来会达到承认这个道理的程度,而且会规定在法律上的。

假使这样的法律得以通过,它在家庭道德上的影响如何,将视法律条文怎样起草而定。法律也许这样起草,假如儿童是私生的,则该儿童的母亲不能领抚养费;或者,法律也许规定,如果能证明她只要犯了一次通奸罪,则抚养费将发给她的丈夫而不发给她本人。假如法律是这样的话,那么,依门按户访问每个已婚的妇女,并且考察她的道德情况,将成为当地警察的职责。这种办法也许极有提高道德的效果,不过我怀疑那班被提高的妇女,是不是对此完全乐意。我想,不久人们就会要求当局停止警察的干涉。附带还将要求,即使是私生子的母亲也应当领受津贴。假如这事果真办到了,则劳动阶级中父亲的经济权力将完全消失,家庭的组织不久后或许将不再是双亲的,父亲不比猫狗中的父猫父狗更重要些。

但是现在妇女常常有一种畏惧家庭生活的心理,结果,我想大多数的妇女宁愿能够继续她们婚前所做的工作,而不愿领取抚育她们儿女的报酬。将会有许许多多的妇女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庭,跑到托儿所去替别人看管小孩,因为那是专门职业的工作。但是我不以为,假如妇女有选择的余地,大多数作工的妇女们,在家领受看护自己儿女的报酬,和出外作工赚婚前所做的那种工作的工资,能有同样的快乐。但是,这完全是我个人的意见,我也没有什么可作断论的根据,已婚妇女势力的发展,在不远的将来,甚至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里,似乎都将使劳工阶级中的父亲或母亲(假如不是两者一齐的话)失去抚养小孩的功用。

妇女反抗男子专权的运动,在纯粹的政治意义上,的确已经完成,但在它的更广的范围内,依然是处在幼稚的时期。这一运动的较远的影响将慢慢地发生。目前人们心目中妇女的情绪,仍然是男子的兴趣和情感的反射。你在男性小说家的作品中可读到,妇女哺乳她们的幼孩时,可以得到身体上的快感;但是你若问一下任何一位和你熟识的母亲,就会知道事实并不是如此;但是,在妇女得到选举权之前,男人从没有想到去探明这些道理。做母亲的情绪,男子觊觎已久,他们下意识地把这些情绪看作是他们统治的手段,结果,妇女在这方面真正的情感如何,必须花费大力气才能明了。不久以前,一般人都认为所有正派妇女的心中都是想要儿女而厌恶性的。就是现在,要是妇女坦白直说她们不想生子女,许多人仍会觉得惊骇。真的,自告奋勇愿意向这类女子大讲道理的,在男子中不能说是不普遍的。只要妇女居于臣服的地位,她们就不敢表露出真正的情绪,只能假装那种能讨得男子欢心的情绪。因此,从前人们认为是妇女对儿女的通常态度,我01不能就拿来作辩论的根据,因为假如妇女完全解放了,她们的情绪大概将与从前人们所想象的大为不同。我以为,至少就现在已有的文明而论,文明大有减少做母亲的情感的趋势。高等文明将来或许不能维持,除非给予妇女相当的生育孩子的报酬,使她们觉得那是一件赚钱的事业,不算枉费光阴。如果这个办法得到实行,自然妇女不需要全体、或者大多数都去执行这个职业,那时,生育子女也不过是很多职业中的一种,并且必须用彻底的专业知识去从事。不过,这些都是推想而已。其中唯一比较可靠的一点是,以后妇女势力的发展将产生很大的影响,打破父系的家庭,这种父系家庭是史前时期男子征服妇女的胜利的象征。

国家代行父职这件事,就西方社会已经实现的状况来看,总的来说是一大进步。它大大改良了社会的公共卫生和教育的普通水准,减少了虐待儿童的行为,而且使像大卫那一类倍受痛苦的事情不至于发生。尤其是因为家庭制度不良而产生的恶果可以得到预防,因而儿童身体的健康和智力的发展都将继续提高。但是,国家代替家庭,也有很严重的危险。父母通常都喜欢自己的孩子,不仅仅把他们当作是政治设计的要素;国家则不能有这种态度。在各种公共组织内实际和儿童接触的个人,譬如学校的教师,假如他们的工作不是太累,薪金不是很低,或许能够保留一些类似父母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但是教师没有什么实际权力,权力是属于行政长官的。行政长官从来看不见生命在他们支配之下的儿童,并且因为他们属于行政一派的人(否则他们就不会得到他们现在的位置),他们或许特别容易不把人当作目的本身,而是当作制造某项东西的材料。并且,行政长官总是喜欢一律,一律便于统计和进行摆布。假如那是一种“对的”一律,那就是说,有了他们认为是合宜的许许多多人存在着。所以,交给各种公共组织去管理的儿童,多半是刻板划一的,而少数不合典型规定的儿童,不但要受他们同伴的迫害,而且要受当局的迫害。这就意味着许多大有希望的人将受到摧残,忍受痛苦,直到他们的精神完全崩溃为止。能够顺从当局意思的大多数儿童则将过于自信,喜欢迫害他人,而且一点也没有耐心去注意听新的观念。只要世界依然分化成许多互相抗争的军国主义国家,则公共组织代替父母教育儿童,实际上是增加所谓的爱国心,即只要国家觉得必要的话,各国的人民都愿意互相残杀,而没有丝毫的犹豫。无疑地,这种所谓的爱国心是文明在目前容易遭受的最严重的危险,任何增加这种爱国心的毒性的东西,比瘟疫和饥荒更加可怕。在现在,青年的忠心一分为二,一方面忠于父母,另一方面忠于国家。万一他们完全为国家尽忠,则这个世界将比现在更加残忍嗜杀,这实在是很恐怖的。因此,我觉得只要国际主义一天不能实行,则国家在教育儿童照顾儿童方面逐渐增加责任,这件事所带来的危险要远远超过它确切的好处。

在另一方面,假如有个国际政府成立,能够以法律代替武力,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则情形将完全不同。国际政府将下命令,不许疯狂式的国家主义渗入任何国家的教育课程中。国际政府将坚持,无论什么地方都应教导人们忠于这个世界最高政府,并且国际主义应该教得成为一种情感,以代替现在人们对于国旗的忠诚。这样,虽然过于一律的危险和过于严厉地惩罚反常行为的危险仍然存在,但是提倡战争的危险却可以免除了。的确,最高国家管理教育,可以积极地防止战争。我们的结论似乎是:如果国家是世界的国家,那么以国家替代父亲的职权,是文明上的一种利益,但是,假如国家只是民族的。军国主义的,则人类的文明将有增加战争的危险。现在,家庭衰败的速度很快,而国际主义的发展很慢,所以这种情形很值得忧虑。但是,这也并非就是绝望的,因为将来国际主义也许比现在发展得更要快些,幸而未来的事我们不能预言,因此,我们纵使不能期盼,也有权希望:将来的情形或许比现在好些。

第十八章 离婚

在大多数年代内,在大多数国家里,因为某些原因,离婚都是允许的。人们从来没把离婚当作一夫一妻制家庭的替代物,只是因为特殊的理由,婚姻继续下去实在是不能再忍受的时候,人们才用离婚的办法来减轻痛苦。关于离婚的法律,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方表现得极为不同。现在美国一国之内,各州也各不相同,其差异可以从南卡罗来纳的极端不准离婚到内华达的相反的极端容易离婚。许多非基督教文明的地方,丈夫很容易离婚;有的地方,妻子也容易离婚。摩西的法律准许丈夫提出离婚请愿书;中国的法律,只要退还妻子结婚时带来的财产,就可以离婚;天主教因为婚姻是圣礼的缘故,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准许离婚,但是实际上因为婚姻无效的理由很多,这种严厉性就略有减轻,尤其是有关大人物的地方。在基督教的国家里,对于离婚的宽严,与人们奉行新教的程度成比例。人人都知道,密尔顿曾经写了赞成离婚的文章,因为他是一个极端的新教徒。英国的教会在它自命为基督新教的时候,承认通好可以离婚,不过别的理由却不行。如今大多数英国教会的牧师对于一切离婚都加以反对。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有容易离婚的法律,美国大多数奉行新教的地方也是如此。苏格兰比起美国来,离婚更容易些。在法国,因为反对教土的运动,使得离婚容易。在苏俄,只要有一方请求,就可以离婚;但是,因为俄国通奸或私生的事情既不受社会的非难,也不受法律的责罚,因此婚姻就失去了它在别的地方所具有的那种重他的痛苦也是物质上的。通过寻求与愉悦有关的东西,避开与痛苦有关的东西,行为习惯便产生了。孩子的哭有时是痛苦的反应,有时却是寻求愉快的表演性动作。当然,一开始是前者。但是只要有可能,孩子受的真实的痛苦都会得到解除,因此,孩子的哭不可避免地与愉快的结果相联系。不久孩子会因为要得到快乐而非感到痛苦而哭啼。这是孩子智力的最初胜利之一。但是不管他怎么努力,也不能哭得像真的痛苦一样。细心的母亲一听便知其中差别,如果她明智点,就该不去理会这并非表达身体痛苦的哭啼。抱着孩子摇晃或唱歌来哄孩子既简单又开心,但是孩子以惊人的速度学会了要求越来越多的这种娱乐,不久这种方式干扰了必要的睡眠——除了进食,孩子应当全天睡觉。这种教规似乎有些苛刻,但实验表明这有利于孩子的健康与幸福。

成人给予的娱乐应保持一定限度,而婴儿自娱活动应尽量鼓励。从一开始,婴儿应有机会踢踢腿,活动活动肌肉。我们的祖先怎么可以长期使用束缚婴儿的溺褓,这简直不可思议。它表明,甚至父母的爱心都难以克服懒怠,因为四肢自由的婴儿需要倾注更多的注意力。一旦婴儿能够集中视力,他看见活动着的物体就会开心,尤其是看见东西在风中摆动。但是,直到婴儿学会抓所看见的东西,他的娱乐活动才会多起来。此后,开心的事随即剧增。一段时间里,抓握练习足可以保证醒着的时光充满欢乐。对拨浪鼓类响声的乐趣也在此时发生。征服脚趾和手指要略早一些。首先脚趾运动纯粹是反射性的,随后婴儿发现脚趾可以随意活动。这使婴儿感到了帝国主义征服殖民地的全部快乐外:脚趾不再是异邦,而成了自我的一部分。从这往后,只要在婴儿够得着的地方有合适玩的东西,他就能找到许多娱乐。大部分婴儿的娱乐刚好是他教育所需要的相信如果离婚容易些,就能使通奸更容易减少些。因此,新教国家中婚姻既然容易解除,人们对干通好就抱着极度厌恶的心理;而在不承认离婚的国家中,纵然仍旧视通好为罪恶,但最低就男子通奸而论,大家对之都熟视无睹,装聋作哑。在帝俄时代,俄国离婚非常困难,不论人们对于高尔基的政见作何感想,他们对于他的私人生活,总不加以轻视。在美国则恰恰相反,虽然人们不反对他的政见,然而他在道德方面却被深加指责,他在美国时,没有一个旅馆肯容许他住宿一夜。

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对于离婚的观点,都没有理智上的根据。我们先讨论天主教徒的观点。要是丈夫或妻子婚后精神错乱,疯人就不适宜再生子女,要是已经生了儿女,孩子就不应该和发疯的人生活在一块儿。所以,即使那个精神错乱的人间或有长期或短期清醒的时候,然而为儿女的利益起见,父母最好也完全分开。假如在这种情况中,要禁止神志清明的那一方有任何法律上承认的性关系,那的确是无谓的残酷,对于公众也没有任何好处。神志清明的配偶,只得很痛苦地进行选择。他或她或许决心赞成禁欲,这是法律或公众道德所期望的;或许私下里与别人发生不生孩子的秘密的关系;或许实行生孩子的或不生孩子的所谓公开的罪恶。这几种办法都有可以严重反对的理由。完全节制性欲非常痛苦,尤其是对于一个已经结婚的习惯于性交的人。禁欲每每使男女未老先衰,又容易神经失常,而且在努力遏制的时候,容易使他的性格乖僻,妒嫉。男子方面还有一个严重的危险,他的自制力会突然消失,使他做出种种兽性的行为,因为倘使他真的相信一切婚外的性交都是邪恶的,而他仍旧要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他的心中就容易产生一种感觉,认为反正偷羊羔和偷大羊一样地都要受绞刑,那倒索性不如将一切道德上的束缚都抛开,为所欲为,还要痛快些。

在这种情形之下,第二种办法,即不生小孩的秘密的关系,实际上最为普遍,这个办法也有可以严重反对的理由。凡是偷偷摸摸做的事情,都是不好的,如果不生育儿女、不过普通的生活,真挚的性关系就不能发展它们最好的可能性。况且,如果一个男子或妇女年轻强壮,而对他们说“你不许再生孩子”,那是不利于社会的。若是像现行的法律,实际上等于对他们说:“除非你选择一个疯子作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否则你不许再生小孩”,这对公众的利益尤其不好。

第三种可采取的办法,即是过着“公开的罪恶”的生活,如果可以实行,对于社会和个人的坏处是最少的,但就经济方面考虑,在大多数情形内,这种办法是做不到的。医生或律师要是想过公开的罪恶的生活,必定将失去他们的一切主顾。一个从事于任何教育职业的男子,会立刻失去他的位置。纵使经济的状况无碍于犯公开的罪恶,大多数的人因为社会上责罚的关系,也将裹足不前。男子们喜欢加入交际团体,妇女们喜欢别的妇女尊敬她们、访问她们。要是被剥夺了这些乐趣,他们显然认为是个很大的苦恼。所以,除了有钱人、艺术家、作家以及其他容易过放浪不羁的生活的人而外,公开的罪恶是难以实行的。

所以,在拒绝以精神错乱为离婚理由的国家里(像英国现行的情形),妻子或丈夫已成疯子的男子或妇女,就处在一种不能忍受的地位,这种情形除了神学上的迷信而外,没有别的可以解释的理由。精神错乱的情形如此,花柳病、习惯性犯罪、习惯性酗酒,亦复如此。所有这些,在各种观点上,都是使婚姻根本不能存在的。它们使伴侣的情谊不能发生,使所生的子女不合人意,使儿童和有罪的父母的团聚成为一件要去避免的事。在这种情形之下,唯一可以反对离婚的理由是,婚姻是一个陷阱,不小心的人既然落网受骗,就得通过受苦来达到清心寡欲。

真正的抛弃自然应该算是离婚的一个理由,因为事实上婚姻已经终止,法律不过是承认这个事实而已。但是从法律的立场看来,却有困难的地方。假如抛弃成为离婚的理由,人们将设法利用它,于是比起不以它为离婚理由的时候,抛弃出现的次数将会更多。此外有许多离婚的理由,本来在法律上是完全充足的,也会发生同样的困难。许多已婚的夫妇非常热切地希望离婚,以至于只要法律上有什么便于达到他们的目的的方法,他们都将采用。假设男子犯了通奸罪以外,还得犯有虐待妻子的罪,法律才允许他离婚——英国从前就是这样的,则人们往往和妻子在事前商量,在仆人面前打他的妻子,将来上法庭时才可以拿出虐待的证据来。两个极其希望离婚的夫妇,因为法律的压力而不得不勉强忍受彼此的伴侣关系,这件事是不是完全好,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平心而论。我们必须知道,无论法律上有何种准许离婚的理由,人们都将尽量利用,许多人甚至会故意照着那些理由行事,以便达到他们的目的。现在姑且不管法律上的困难,我们继续研究实际上使婚姻维持下去是不好的那些情势。

在我看来,通奸本身不应是离婚的一个理由。除非人们受制于禁约和有力的道德上的顾忌,他们似乎很难活了一辈子而从来不偶尔产生激烈的通好的冲动。但是这种冲动绝不一定意味着他们的婚姻失去了效用。夫妻之间,也许仍然有强烈的感情,惟愿他们的婚姻天长地久。譬如,假设一个男子因事要离开他的家庭好几个月。倘若他身强力壮,则在这几个月之中,无论他心中怎样爱他的妻子,要始终节制性欲是很难办到的。要是她的妻子并不完全相信习俗的道德,当她身处同样情形的时候,也是一样的。这种情形之下的不忠贞,不应该在后来的幸福中构成任何障碍;事实上,凡是夫妻都能不介意,认为不必大惊小怪的,则他们以后的幸福并没有受到损伤。我们可以再进一步说,只要夫妻间根本的情感没有动摇,则任何一方都应该能容忍那些容易发生的暂时的念头。习俗的道德认为,在一夫一妻制的国家里,已经被一人吸引,不可能同时又和另外一个人发生真挚的感情——这种观念使得人们对于通奸的心理,不能明白其真相。人人都知道这种观点是假的,但是,因为妒嫉心理的作用,他们总喜欢依赖这个不正确的学说,作庸人自扰的行为,把小事闹成大事。因此,除了丈夫或妻子存心另爱别人,通奸并不是离婚的理由。

自然,我说这话的时候,是假设私通而不生小孩的。一有了私生子,问题就复杂得多了。如果孩子是妻子和别人生的,问题就尤为复杂,因为要是他们的婚姻仍然继续下去,丈夫就得把别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在一块儿抚养,并且,假如要避免丑闻的话,就得抚养得像自己的孩子一样。这违背了婚姻的生物学上的根据,并且有几乎不能忍受的本能上的紧张。所以,在避孕方法发明以前的时期,通奸也许还值得以前对待它的那样的重视。但是自从有了避孕方法,单纯地为性交而性交和为生育孩子而结婚这两件事,比以前更容易区分了。根据这个理由,现在我们对待通奸,可以不必像习俗的礼教对待它那般重视了。

适宜于离婚的理由可以分为两种。有一种是因为夫或妻一方面的缺陷,如精神错乱、嗜酒狂和法律上的犯罪;还有一种是根据夫妻两方面的关系的。或许已婚的夫妇双方都没有什么过失,然而却不能和谐地共同生活,或者要共同生活而不得不有某种重大的牺牲,或许双方各有各的重要工作,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得不分居异地。或许其中一人并不讨厌对方,但却与另外一个人发生很深的爱情,以至觉得以往的婚姻是一个不可忍受的结合。在这种情形下,要是没有法律上的救济,夫妻间很容易产生憎恶的心理。其实,大家都知道,这种情形很容易发生谋杀的惨案。婚姻破产如果是由于性情不相投合,或者是由于有一方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别人,那就不能够像现在这样加以责备了。因为这个缘故,遇上这种情形发生的时候,离婚的理由最好是双方的同意。只有因为一方面确实有缺陷,致使婚姻失败的时候,对于离婚才能用其他的理由。

制定关于离婚的法律,的确有很大的困难,因为无论法律是怎样的,法官和陪审员总被他们自己的情感所支配,而丈夫和妻子总能设法做出任何可以欺骗立法人的本意的事。英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了同意,就不准许离婚,然而大家都知道,在实际上,英国的离婚多半是夫妻同意过的。在纽约州,情形就更进了一步,那儿的人往往买通别人发伪誓作假证,以证明法定的通奸罪。虐待在理论上是十分充足的离婚理由,但是人们可以把它解释得非常荒谬。有一次一个最著名的电影明星,被他的妻子以虐待的理由向法庭请求与他离婚,其虐待证据中的条款之一,是他经常邀请朋友到家里谈论康德。丈夫有时在妻子面前作学理上的谈话,这就算是可以离婚的一种理由,我真不相信加里福尼亚州立法者的本意是这样的。为避免这种混乱,遁词诡辩和荒谬的笑话,凡是单方面想要离婚而又找不到确定的可证实的理由的,如精神错乱这一类,则只有经过双方的同意,才允许离婚。这样,离婚的夫妇间一切金钱上的交涉都将到法庭外面去办理;双方都不必扉佣聪明的人来证明对方如何如何地大逆不道。现在的法律规定不能性交的婚姻为无效,我觉得还应当再进一步,凡是本生子女的婚姻,一经请求离婚,都应该准许。换句话说,假如夫妻没有生育小孩,他们要想分手的话,只需要交出一张医生的证有,证明女的没.有怀孕,就可离婚。婚姻的目的在于子女,强迫人们厮守着没有子女的婚姻,那是一种残酷的欺骗。

关于离婚的法律方面,就讲到这儿;至于习俗,那又是另一个问题。上面已经讲过,法律虽然可以使离婚容易,然而习俗每每使离婚难以实现。美国人的离婚之所以那么频繁,我想一半是由于人们所希求于婚姻的,不是他们应该希求的,而他们有这种不应该的希求,部分地又是由于他们不能容忍通奸的缘故。婚姻应该是两方面的伴侣情谊,双方都意在持久,至少要支持到儿女长大的时候,任何一方都不能把它看作是一件单凭暂时的激情去支配的事。假如这种暂时的私情不被舆论或当事人的良心所容忍,则每个私情都将开出婚姻之花。这件事的影响所及,或许很容易把双亲制的家庭完全毁掉,因为,假如一个妇女每两年有一个新的丈夫,而每换一次丈夫,又生下一个新的孩子,则孩子在事实上被剥夺了他们的父亲,婚姻也将因此而失去它存在的理由。我们又回想到圣保罗了,一如第一次给加林多人的使徒书中所说的话,美国人的婚姻被认为是代替通好的一种办法;因此,当一个男子因不能离婚而做出通好行为的时候,一定要让他离婚。

如果想到婚姻是和儿童有关系的,那就得应用一种完全不同的伦理。夫妻要是有点爱子之心,他们就必定会留意自己的行为,务必使子女得到最好的机会,能快乐而健全地发展。这每每要求有很相当的自制,并且双方都必须知道,孩子的要求远胜于他们自己的浪漫情绪的要求。但是如果父母的爱子之心是真挚的,而虚伪的伦理不至于激起他们的妒嫉心,则上述种种有关儿女幸福的事情,都会自行发生,而且完全是出乎自然的。有些人说,假如丈夫与妻子不再热烈地相爱,对于婚外的性经验,彼此也不阻止,则他们就不能充分地合作,以教育他们的子女。因此,瓦脱李朴曼先生说:“不是爱人的配偶,在养育儿童方面,不会像罗素先生所想他们应该做到的那样真正地合作;他们的心将分散而不足,最坏的是,他们对待子女仅仅只有一种职责的关系。”首先应该指出的是,这句话有小小的或者是出于无心的错误。不能恩爱的夫妻自然不能够合作生产子女;但是,李朴曼先生似乎暗示说,若生了子女,他们就会把那个小生命处置了——这可不至于。至于抚育子女,即使是在夫妻间的热恋消失以后,只要具有天然情感的人,都能办到,并不是什么超人的事情。关于这一点,我可以用许许多多我个人知道的实例来证明。若说这种父母对于儿女“只有职责的心’,实在是没有想到父母对儿女的情绪——这种情绪,如果是真正的、强烈的,则即使夫妻之间肉体的情欲已经衰歇,他们的关系依旧能保持一种不可破裂的结合。人们一定会猜想,李朴曼难道没有听说过法国的情形吗?在法国,虽然通好非常自由,而法国的家庭仍然稳固,父母对待子女非常尽责。在美国,家庭的情感非常薄弱,而离婚的频繁就是这一事实的结果。家庭情感浓厚的地方,即使在法律上离婚容易,实际上离婚的事还是少有的。像美国现在这样容易离婚,我们一定要把它看作是从双亲制的家庭变到纯粹母亲的家庭的一种过渡现象。在这个过渡时期中,儿童必定要受很多痛苦,因为在如今这个世界上,儿童本希望有父母双亲;也许在父母离婚之前,儿童已经和父亲产生了很深的情感。假如双亲制的家庭依然是被承认的通例,那么,彼此离异的父母除开为了重大的原因,在我看来似乎都是未尽他们做父母的职责。我不以为法律强迫人们继续他们的婚姻,可以补救事实。我觉得,第一,双方应该有相当的自由,这能够使婚姻更为耐久。第二,应认识儿童的重要性;在以前,我们受了圣保罗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影响,过于强调性,而把它完全理没了。

我们的结论似乎是,当离婚在许多国家里——英国是其中的一个——过于困难的时候,容易离婚,不能真正解决婚姻的问题。假如我们要婚姻的制度继续下去,为了子女的幸福起见,婚姻的稳定非常重要。但最能达到这种稳定的方法,是要分清婚姻和仅仅的性关系的区别,是要强调与浪漫的结婚之爱相反的那种生物学上的结婚之爱。我并不假装,说婚姻可以免掉它繁重的职责。在我所推荐的那种制度里,男子的确能不负夫妻之间忠贞的义务,但是作为交换条件,他也应该负克制妒嫉的义务。人类不能没有自制力而过着良好的生活,不过克制像妒嫉那样的狭隘的仇视的情绪,比起克制像爱情那样的大方的开展的情绪,前者要更好些。习俗上的道德弄错了,不是因为它不应该要求自制,而是因为它要人自制的地方不得当。

第十九章 人口

婚姻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充世界上的人口,有些婚姻的制度没有充分地做到这个工作,有些又做得太过份了。就是因为这个观点,我想在本章内研究性道德。

在天然的条件中,比较大的哺乳类动物,每一个都需要相当的面积,方才足以养活自己,因此,任何种类的大的野生哺乳动物,其总数都很少。牛羊的总数虽然可观,但那是由于人力的关系。人类的总数与任何别的大哺乳动物相比,是不能成比例的。这当然是由于人类的技能的原故。弓箭的发明,鸟兽的豢养、农业的创始,以及工业的革命,所有这一切都使每平方英里上能够生存的人数增加。我们从统计可以知道,这些经济上进步的最末一项是利用来增加人口的;其余的几项多半也是如此。人类的智力用在增加人口上,比用在任何别的目的上都要多些。

桑德斯先生曾指出,按照通例,人口多半不增不减,像19世纪人口的增加,是非常例外的现象——我认为这是真的。我们可以猜想,埃及和巴比伦利用灌溉、精耕细作的时候,曾经有过类似这样的事。但在有史的时代内,似乎没有这种情形。所有19世纪以前的人口估计,推测的成份居多。但是那些估计一致地都说那时的人口颇为平稳。所以,人口的激增是个少有的、例外的现象,假如现在最文明国家的人口又有平稳的趋势(事实上似乎是这样的),那不过是表明那些国家刚由畸形的状态中走出,而进入人类的常态罢了。

人们从创世纪①可以知道,古时至少知道并实行过一种确切的节制生育的方法,不过那种方法不为犹太人所赞成,因为犹太人的宗教总是反对马尔萨斯主义的。人类用了这种种方法,得以免除因饥饿而大批地死亡;假使他们尽量使用他们的生殖能力,这种大批饿死的事是肯定会发生的。

然而饥莲在减少人口上,的确是一个重大的原因;大概在完全原始的状况下,比在不很进步的农业社会中,因饥饿而减少的人口要少一些。1846一47年中,爱尔兰的饥荒非常严重,结果,以后爱尔兰的人口从没有达到大饥荒以前的数目。俄国常闹饥荒,1921年的饥荒,许多人至今记忆犹新。我1920年在中国的时候,中国很多地方都闹饥荒,其严重的程度与次年俄国的不相上下。但是中国的灾民不如俄国的受到同情,因为他们的灾难不能说是共产主义造成的。这些事实表明,人口有时会增加到给养的上限,甚至超过给养的上限。当人口的涨落忽然间猛烈地减少了食物的总量时,这种现象尤其容易发生。

从前凡是信仰基督教的地方,除了节欲一项外,把所有制止人口增长的方法都取消了。杀死婴孩当然禁止;堕胎也禁止;所有的避孕方法都禁止。诚然,牧师僧侣们独身是真的,但是,我想他们占中世纪的欧洲人口的百分率,肯定没有现在英国未婚女子占英国人口的比例大。所以,他们对于减少妇女的生育,在统计上并不很重要。因此,在中世纪因贫穷和瘟疫而死的人数,与上古时期相比,大约要多些。中世纪的人口增加很缓慢。18世纪,人口增长率稍微高了一点;到了20世纪,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人口增长率达到了空前最高点。据估计,美国和威尔士在1066年每年方英里有26人;1801年增至153人;到1901年则达到561人。因此,19世纪人口的增加,差不多有从诺曼底人征服英国(接为1066年)时候起到19世纪开始时候止所增加的4倍之多。英格兰与威尔土的人口增加,并没有充分表示出事实,因为当时不列颠民族遍布了世界上的广大地方,以前这些地方都是由少数野蛮人居住的。

这种人口的增加,其原因不在于出生率的增加,而在于死亡率的降低。死亡率的降低,一部分是由于医学的进步,但是我想大部分是由于工业革命所造成的方兴未艾的繁荣导致的。从一八四一年——此时美国才开始有出生率的记载——一直到1871一75年,出生率差不多是稳定不变的,在该时期的后段中,达到35.5的最高度。这时期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1870年的教育法;第二件是1878年布拉夫因为宣传新马尔萨斯主义而被迫害。因此,从那时候起,出生率开始下降,起初是慢慢的,后来有急转直下之势。教育法最先使人们产生限制生育的动机,因为儿童不再是以前那样有利的投资;而布拉夫则把限制生育的方法供应给他们。1911一15年的5年中,出生率降低到23.6o 1929年最初三个月内,降低到16.5。因为医学和卫生的进步,英国的人口现在仍在慢慢地增加,但是很快就要达到那个不变的数字了①。众所周知,法国曾经在很久的时间里有过保持不变的人口。

在整个西欧,出生率的降低是很快的,而且差不多是普遍的。唯一的例外,是那些像葡萄牙一类的落后国家。城市出生率的降低,又比乡村的要明显些。最初只是富裕人家的出生率降低,但现在已经蔓延到市镇和工业区域内一切的阶级了。穷人的出生率仍然比富人的要高些,但现在伦敦最穷的城区里的出生率,比起十年前最富的城区的,已经要低了。大家都知道(虽然有些人不承认),这种降低是因为堕胎和使用避孕方法的原故。这种出生率的降低,到了人口平稳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它就会停止,不再落下去。也许出生率的降低会继续下去,弄到人口渐渐减少,最后世界最文明的人种化为乌有,这也说不定。

我们必须明确我们对于人口的希望或目的,然后才能便利地讨论这个问题,在任何经济技术状态中,都有桑德斯所谓的人口最佳密度,即每个人能得到最高限度收入的密度。如果人口降落在这个密度之下,或者升高到这个密度之上,则一般人的经济福利就将减少。概而言之,经济上的技术每进一步,人口最佳密度也将增加。在游猎时期,每平方英里一人,刚好合适,而在工业发达的国家,每平方英里有几百人,也不算太多。战后,我们要是以为英国的人口过多,这倒是有道理的;但是法国则不然,美国更不是这样的。法国或者西欧任何国家的人口增加,不见得他们的平均财富也就增加。既然如此,从经济的观点来看,我们就没有理由去希望人口应该增加了。那些感到这种希望的人,通常是基于国家主义的军国主义的动机,他们所希望的人口增加,并不是永久的增加,因为增加到他们能够从事他们目的所在的战争的时候,人口就得消失许多了。所以,对于人口的限制,这种人实际是主张宁愿用战死沙场的办法,也不用避孕的方法。凡是用心把这个问题想清楚的人,都不会有这种观点,而那些似乎是主张这种观点的人,都是由于头脑不清楚的缘故。除开有关战争的争论而外,我们有各种理由,欣然庆幸节制生育方法的知识,正在使文明国家的人口能够平稳不变。

但是如果人口果真减少,事情可就大不相同了。因为如果听任它继续下去,不加阻止,所谓的减少,就是最后的灭绝,我们不能心存那种愿望,目睹世界上最文明的人种消失。所以,如果能采取步骤,限制避孕药物应用的范围,使人口与现在的水准不相上下,那才可以欢迎避孕药物的应用。我想这并没有什么困难。限制家庭人口的动机,即使不完全是经济的,然而大部分确是经济的,因此,降低儿童的费用,或者——如果证明了是必要的话——使儿童成为父母收入的来源,则我们就可以增加我们的出生率了。但是,在目前国家主义的世界上,这样的办法是很危险的,因为人们会利用它来获取军事上的优势。我们可以想象得到,所有军事上居于领袖地位的国家,在那个“大炮必须要有喂炮眼的”口号之下,军备竞争之外要加上一个人口生殖的竞争。在这儿,我们又一次感到,如果人类的文明要得以保存,世界政府是必不可少的。假如要世界政府有效地维持和平,则它必须通过法令,限制任何军国主义的国家人口的增加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度。澳洲和日本互相敌视,即说明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日本的人口增加极快,而澳洲的人口(除掉移居的)增加很慢。这就造成一种非常难以解决的仇恨,因为在辩论时,双方都显然有可以申诉的正当的理由。除非政府采取一定的步骤增加人口,我想要不了多久,西欧和美国的出生率将使他们的人口停留在不增不减的状态,不过,我们不能希望军事上最有势力的国家会安坐不动,而其他各国只要用增加生育的办法就可以推翻国际上已成的均势。任何想正当尽职的国际的当局,因此不得不对人口的问题加以考虑,并且在具有反抗性的国家里进行节制生育的宣传。这件事如果不能办到,则世界就没有和平的希望。

所以人口问题是双重性的。我们一方面必须防止人口增加过快,另一方面又必须防止人口减少。增加过快的危险由来已久,现在许多国家仍然存在这种危险,如葡萄牙、西班牙、俄国和日本即是。人口减少的危险却是新近才有的,在目前,只有西欧有这种情形,如果单靠生育来增加她的人口,则美国也将有人口减少的危险;但是,直到现在,虽然土生的美国人出生率很低,移民到美国的人却使美国的人口至少增加到她所期望的程度。人口缩减这个新危险与我们祖先习惯的思想不相适应,他们用了道德上的劝诫和禁止宣传节制生育的法律去对付它。根据统计的显示,这些办法是完全无效的。避孕药物的应用,已成为一切文明国家的一种普通实践,不可能被根除。政府和重要的人物不理会与性有关系的事实的习惯牢不可破,忽然之间绝不会停止的。但是,这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我想,或许我们可以希望,在现在这班年轻人得了重要位置的时候,他们在这方面会胜过他们的父亲和祖父。可以希望他们坦率地承认,避孕药物的使用是必不可免的事情,并且,只要这些方法不至于使人口减少,还能够承认它们的好处。凡是人口有真正减少的危险的国家,正常的办法显然是实验逐步减少儿童经济上的负担,一直到出生率能够维持现有的人口为止。

关于这方面,有一种形势,在这种形势内,能有利地变更我们现有的道德条规。现在英国的妇女大约比男子多两百万,法律和习俗都责罚她们不能生育子女,这在她们大多数,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倘若习俗能宽容本结婚而已做母亲的妇女,并且使她们的经济状况还过得去,那么,大多数现在被罚独身的妇女,无疑地会有儿女。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是基于两性数目大约相等的假设。在两性数目不相等的地方,因为数目的关系而不得不抱独身主义将是很大的残酷,至于合理地希望出生率增加的地方,这种残酷不但妨碍个人的利益,对社会也是不好的。

人类的知识越增加,政府通过行动控制那些从来似乎是类似于自然力的一般力量的可能性也增加。人口的增加,就是这种力量中的一种,自从有基督教以来,人口的增加全靠人类的本能盲目进行。但是,不得不存心去控制人口的时候就要到了。不过,正如国家管理儿童的情形一样,要想国家对于人口的干涉有益无害,那就应该是世界国家的干涉,而不是现在这些互相竞争的军国主义国家的干涉。

第二十章 优生学

优生学是试图用人为的方法,去改良一个种类的生物学上的品性。它所根据的观念是达尔文的理论;现在英国优生学会的会长,就是达尔文的一个公子,这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不过优生观念的更直接的祖先,乃是葛尔顿,他非常看重人类成就中遗传的因素。如今,尤其是在美国,遗传已成为一个党派的问题。美国的守旧派主张,成人的那种成熟的品性,大部分是先天的特征,而美国的激进派则与此相反,他们主张教育万能,遗传毫无关系。这种走向极端的主张,无论哪种,我都不赞成。我也不能赞同他们所根据而藉以抒发彼此相反对的偏见的共同的前提,这前提以为,意大利人、南斯拉夫人和其它相类似的人,比美国土生的三K党人还要低劣。目前我们还没有材料足以判定人类心智的能量什么部分是由于遗传,什么部分是由于教育。假如要用科学方法判定此事,必须寻找干千万万同胞的双生子,生下来的时候,就把他们分开,用可能范围内最不同的方法教育他们。但是,这种实验现在还不能实行。我自己的信念是——我承认是不科学的,并且只是建立在印象的基础上——任何人既然都可以被不良的教育所毁坏,而且事实上人人差不多都被不良的教育毁坏了,那么,只有具有某些相当天资的人,才能在各方面取得非常优秀的成就。我不相信任何程度的教育,能把平常的孩子教成第一流的钢琴家;我不相信世界上最好的学校,能把我们都教成爱因斯坦;我不相信拿破仑天生的秉赋不比他宾勒地方的同学更高些,我也不相信

拿破仑只要看看他的母亲对付她的一群不受约束的孩子,就学到了盖世的韬略。我深信,这些例子都是先有天资,再施以教育,然后才能有那样好的结果,世间一切有关能力的事情都是这样,只不过程度低一点罢了。其实,有好多足以证明这个结论的明显的事实,比如看一个人头部的形状,就每每能说出他是聪明的或是愚蠢的,这很难认为是教育给他的特征。再研究一下相反的例子,即白痴、呆子、和低能的人。痴愚是生来的,至少大多数的愚人是生来的,这个事实就是反对优生学最疯狂的人,也不至于否认;反过来,对干任何懂得统计学上的对称性的人来说,这就意味着,在相反的那一端,也有相应数目的人,有着异常伟大的能力。因此,我可以不必多费笔墨,推断人类生来的智力是各不相同的。我还可以推断——这或许比较令人怀疑——聪明的人比不聪明的人要更可取些。这两点承认了,那就给优生学者打好基础了。所以,无论我们对于提倡优生学的人所主张的一些内容作何感想,我们决不可以随意反对他们整个的地位。讨论优生学问题的文学,荒谬的特别多。大多数提倡优生学的人,除了健全的生物学上的根据外,还加上一些不很可靠的社会学上的命题。譬如:德行是和收入成正比的;贫穷的继承(唉,太普遍了!)是生物学上的现象,不是法律上的现象;所以,假如我们能引诱有钱的人生育,而使穷人不生育,则人人都可以富裕了。关于穷人的生育比富人要多些的事实,人们实在是太大惊小怪了。我自己无论如何,不认为这个事实是值得惋惜的,因为我实在找不出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富人优越于;穷人的地方。纵使这事真的值得惋惜,也算不上是很严重的惋惜,因为事实上不过是落后几年罢了。现在穷人的人口出生率已经降低,与9年前富人的出生率差不多了。的确有一些因素,使社会中各阶级的出生率产生不良的差别。譬如,假使政府和警察设置障碍使人民不容易获得节制生育的部识的时候,结果那班智力在某种程度以下的人民就得不到这种知识,而对于其他的人民,当局的企图就失败了。于是一切反对传播避孕知识的措施,势必造成愚蠢的人比聪明的人有更大的家庭。不过,这似乎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因为过不了多久,就是最愚蠢的人,也可以得到节制生育的方法,或者——我怕是当局实行蒙蔽政策很普遍的结果——会发现人们情愿实行堕胎。

优生学分两种,一种是积极的,另一种是消极的。积极的是鼓励良种族的繁殖,消极的是禁止不良种族的生育。现在比较能够实行的,是消极的优生。美国有些州内,消极的优生有长足的进展。在英国,目前施行的政治也是禁止不适者的生育的。对于这样的办法,任何人出于自然地感到的反对,我相信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大家都知道,智力低的妇女容易有大批的私生子,所有这些孩子对于社会是毫无价值的。假如这些妇女失去生殖能力,她们自己肯定会快乐些,因为她们之所以怀孕,根本不是因为爱子的冲动。智力低弱的男人,当然也是一样的。诚然,这种制度也有很严重的危险,因为凡是异乎寻常的意见,或者与官吏本人相反的意见,都容易被当局认为是智力低弱的表现。但是,这些危险或许值得发生,因为白痴、呆子和低能者的数目,能藉这样的办法而大大减少,这是非常明显的。

禁止生育的办法,在我看来,应该有确切的限制,使它只施用于心智有缺陷的人。我不赞成爱达华州那样的法律,它允许禁止“心智有缺陷的、疯癫的、习惯性犯罪的、道德堕落的和性方面失常的”诸种人的生育。最后两种人的定义极为含糊,如何方算道德堕落,与如何方算性的失常,各地方的判定都将不同。若依照爱达华州的法律、则苏格拉底、柏拉图、凯撒与圣保罗,都在被禁止生育之列,况且,习惯性犯罪的人,很可能是某种功能性神经失常的牺牲者,这种失常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医治好的,而且绝对不会遗传。在英美两国,关于这类问题的法律制订都没有征求心理分析家的意见;因此,他们把完全不相同的各种病状硬归到一起,推其理由,不过是因为那些病状有些相似的症状而已。换句话说,这些法律与这个时代的知识比较,差不多落后了30年。这可以表明,凡是对这类事件制订法律,都是很危险的,除非等科学能得到准确的结论,至少历数十年都不能被人所驳倒,方才可以订成国家的法典,否则的话,谬误的观念将成为具体的条文,并被一般官吏奉为神明,结果反而使最好的观念的实施受到延阻。我的意思是,在这方面,目前只有心智的缺陷这一项可以充分地确定,足以将它编入法律而没有流弊。心智的缺陷可以用客观的方法判定、官吏一般都不会有异议,但是道德的堕落,举例来说,则随个人的意见而不一定。同样一个人,在甲以为是一个道德堕落的人,而在已可以看作是一个先知的哲人。我并不是说,将来我们不应该扩大法律的范围,我只是说,我们目前已有的科学知识尚不能充分达到这个目的,并且当一个社会容许道德的责备带着科学的假面具的时候,像美国各州中确曾发生过的那种情形,那实在是很危险的。

我现在来讨论积极的优生学,它有更有趣的可能的事件,虽然这些事件尚是属于未来的。积极的优生,是设法鼓励良好的父母生育许许多多的儿女。现在实际的情形,大概恰恰与此相反。譬如,现在在初等小学读书的一个非常聪明的学生,将来会升到职业的阶级,而且多半要到35岁或40岁才结婚,而他幼时同环境的那些不特别聪明的人,大约到了25岁就结婚了。职业界中,教育费用是个很大的负担,因此,职业界中人不得不严格限制他们家庭的人口。他们的平均智力”比起大多数其他阶级的平均智力,大概要略高些,所以,他们家庭人口的限制是很可惜的。处理这件事情的最简单的办法,是允许他们的儿女受免费教育一直到大学,而且连大学也是免费教育。概而言之,这就等于说,奖学金不依孩子的价值,而依他们父母的价值发给。这个办法还有一种附带的好处,即可以免除临时用功和过度用功的弊病,这种弊病现在常常使大多数最聪明的青年,在未到21岁之前,智力上体力上都受了过分紧张的损害。但是,无论在英国或是在美国,想要国家采取任何办法,真正能充分地使职业阶级多生子女,恐怕是不可能的。妨碍这件事的,就是民主。优生的观念是建筑在凡人皆不平等的假定上,而民主则建筑在凡人皆平等的假定上。所以,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很难在政治上实现优生的观念,要是这种观.念,不以为世上只有少数像愚痴那样的‘使劣等”’的人,而是承认世上只有少数“更优等”的人。前者可以讨好于多数。而后者,他们可不愿意听,所以,包含第一个意思的方法。自然能博得多数人的拥护,而包含第二个意思的方法则不行。

然而每个对这个问题曾经考虑过的人都知道,虽然现在难以确定谁是构成最好种族的人,但人们在这方面的确有许多差异,不久后科学也许能够测量出来。假如我们告诉一个农夫,他应该给他所有的牡牛同等的机会,你猜想一下这农夫会作何感想!事实上,用来做下一代的祖先的牡牛,总是依他母系的祖先的牛奶的质量仔细选择过的。(附带我们可以注意,牛类既然没有科学、艺术和战争,则它们显著的优点只是在雌的方面,雄的最多不过是雌的优点的传达者而已。)一切家畜都凭借科学的生育方法而大大地改良,人类能否藉同样的方法变成心中希望的任何结果,这可没有公开讨论过。当然,人类对于自己的人种,希望些什么,要想怎样改良,这比较难于确定。假如我们为体力强壮而生育子女,他们的脑力或许就要减低;假如我们为智力能量而生育子女,他们或许就容易受各种疾病的侵袭;假如我们想情绪平衡,或许我们又毁坏了艺术。关于这些事情的必要的知识,现在都很缺乏。所以,在现在的时代,想做许多促进积极的优生的事,不见得是好的,不过,此后百年之内,遗传学和生物化学将有长足的进展,人种因此而大加改良,比起现在的人类,也许任何人都将承认是好多了。

但是,要想应用这类科学的知识,则家庭的制度必须改革,比本书中以前所考虑的还要彻底才行。如果我们要彻底实行科学的生育,每代人中必须选出2一3%的男子,约25%的妇女,作为繁殖子孙的用途。儿童在青春发育期将进行一次检查,凡是不及格的,都禁止他们生育。那时,做父亲的和子女的关系,将与现在的公牛或雄马对于它的后嗣的关系一样。做母亲将变成一个专门的职业,她的生活方式表现出她和别的妇女不同。我并不是说,这种种事情即将实现,更不是说我希望它的出现,因为我承认我觉得这是非常讨厌的。但是,假如我们用客观的态度考查此事,那就可以看到,这样的计划能产生不同寻常的结果。为讨论便利起见,我们假设日本已经采纳了这个计划;三代以后,大多数的日本男人都和爱迪生一样聪明,与职业拳击家一般强壮,倘若同时世界上其他各国仍旧保持着凡事听其自然的态度,一旦打起仗来,他们当然不能抵抗日本。日本人达到这种能力的高峰之后,就会设法雇佣别国的男子充当士兵,并且凭借科学的技术以取得胜利,无疑地,这是他们很有把握做到的事。在这种制度下,对国家盲目尽忠的观念很容易灌输到青年的脑子里。谁能说将来这种发展是不可能的呢?

有些政客和宣传家很喜欢谈一种优生学,可以称之为种族优生学。这种优生学认为,某某种族或国家(自然是那个作者所属于的)比其余一切的种族或国家都优良,因而应该用它的军事力量,牺牲那些较劣的种族,来增加它自己的人口。关于这种学说最显著的例子,是美国境内北欧民族的宣传,这种宣传已经在美国的移民法律上得到立法当局的承认,这种优生学,可以援引达尔文适者生存的理由;但是再奇怪没有了,那些最热心主张这种学说的人,却是认为达尔文的教义为不合法的人。如果将政治上的宣传与种族的优生学联结起来,不用说是不适宜的;但是,我们尽可以忘却这种宣传的不好,单单就它的优点来研究这个问题。

在极端的情形之下,一个种族优于另一个种族,这是不用有多大怀疑的。北美洲、澳洲和新西兰对于世界的文明,比起它们假如仍然被土人居住的时候,的确有更多的贡献。大概说来,黑人平均劣于白人,这似乎是公道话,不过热带地方的工作也离不开黑人,所以,假如把黑人全体灭绝(先不考虑人道主义的问题),也是很不好的。但是,假如要在欧洲的民族里分高下,则不得不借助一大堆不良的科学,以拥护政治上的偏见。我并看不出有什么充足的理由,可以推想黄种人比起我们高贵的自身要低劣些。在这些地方,所谓种族的优生学,只是极端爱国主义的托词而已。

伍尔夫曾经将凡是有统计的各重要国家每千人中出生比死亡多的数目,列成一张表。①法国最低门.3),美国次之(4.0),再次是瑞典(5.8),英属印度(5.9),瑞士(6.2),英国(6.2),德国(7.8),意大利(10.9),日本(14.2),俄国(18.5),厄瓜多尔世界第一,是23.1。表中没有中国,因为不知道中国的实情。伍尔夫的结论是:西方世界将为东方世界所压倒,所谓东方,即俄国、中国与日本。我倒不想以厄瓜多尔为理由来反驳伍尔夫,②我注意的是他书中所引的伦敦富人和穷人比较出生率的数字(上面已经举出)。这些数字表示,伦敦穷人现在的出生率已经低于几年前富人的出生率了。东方的情形也是一样,虽然时间要隔得长久一些。东方已经渐渐西方化了,它的出生率必定要降低的。一个国家除非完全工业化,否则它在军事上是不至于可怕的,而工业化同时又会使人们想到限制家庭的人口。所以我们不得不推断,不但西方极端爱国主义者(德国废帝的信徒)所认为可怕的那个东方占优势的事实并没有什么可怕,而且也根本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这个事情会发生。不过,在有一个国际上的权威出来指定各国应该增加的人口的比例数目以前,做战争生意的人恐怕是要继续利用这种心理的。

于是像先前两件事一样,我们又遇到摆在人类面前的危险。假如科学进步了,而国际间的无政府状态继续下去,则人类的危险很多。科学能够使我们实现我们的目的,假使我们的目的是坏的,那结果就非常不幸了。倘若这个世界仍然充满着恶意和仇恨,那么,世界越科学化,就越恐怖。所以,减少人类情绪上的恶毒性,是人类进步一件要紧的事。这种仇恨恶毒的情绪的存在,大部分是错误的性伦理和不良的性教育造成的。为文明的将来起见,我们必须要有一种新的更好的性伦理。因为这个缘故,性道德的改良,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的需要。

在私人的道德立场上,假如性伦理是合乎科学而非迷信的,它首先必将考虑优生学。换句话说,无论现有的性交上的拘束能怎样解放,有意识的男子和妇女,绝不会不光认真考虑他们生育子女有何价值这一点,就贸然从事生育。避孕方法已经使人们对生育能够自主,而不再是性交的自然的结果。因为各种经济上的缘故(我们在前几章中已经讨论过),将来做父亲的对于儿女的教育和抚养,大概没有他们从前那么重要了。所以,没有什么很有力的理由可以证明,为什么一个妇女应该选择她所心爱的那个男子(如她的情人或伴侣)做她的孩子的父亲。将来妇女也许很容易从优生的立场出发,选择她们儿女的父亲,至于寻常的性的伴侣情谊,则纵容她们私人的情感任意进行,不至于有快乐上的任何重大的牺牲。在男子方面,更容易挑选他们儿女的母亲。许多人坚持(我也主张),性的行为只因为有子女的原故,才与社会发生联系;他们一定会从这个前提推论到与未来道德有关系的两个结论:一方面,没有儿女的爱情,应该是自由的;但是在另一方面,如果要生育子女,应该从道德上考虑,仔细规划,不能像现在这样随便。但是,这中间应该考虑的地方,却与人们以前所公认的略有不同。要使某种情形下的生育被认为是合乎道德的,将不再需要经过牧师宣读某些言语,经过登记官记录某种文书,因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些举动能够影响后裔的健康与智力。所需要考虑的是,男女本人和他们的遗传要能够生出好儿女来。等科学对这个问题能够比现在所做到的作出更有把握的判断时,社会上的公德心,在优生观点上,必将更为严厉。那时,人们将求遗传上最优的男子来当父亲,而其他虽然被欢迎做爱的男子,在他们想做父亲的时候,却发现他们会受到拒绝。从前到现在所有的婚姻制度,流弊所及,已经使人们觉得这种种设计有违人性。所以优生学实行的可能性,极为有限。但是没有理由去猜想,人类的本性将来仍然会横加类似的阻碍,因为避孕方法正在区分生育和无儿女的性关系这两件事,而父亲对于他们的儿女的个人关系,将来也似乎不至于有他们过去所有的那样密切。假如人类的道德观念更加科学化,那么,过去道德家们以为婚姻所具有的重要性和高尚的社会目的,只能在生育儿女上去求得了。

这种优生学的观念,虽然最初必须从某些非常科学化的人们的私人伦理上开始,然而一经开始之后,多半就会渐渐普及,一直到最后成为法律为止。这种法律的内容,大概是以金钱奖励良好的父母,而不良好的父母则将受金钱上的惩罚。

那种允许科学来干涉我们亲密的个人情感的想法,无疑地是讨人厌的,但这种干涉远远比不上许多时代所容忍的宗教方面的干涉。宗教因为传统习俗的关系,并且因为人们幼时受宗教的影响很深,因而它对于人们有一种很大的势力。科学在这个世界上尚是新的,所以它的势力也就还小;不过,科学将来一也能够具有和宗教同样的权威,人们对于它也能够像对宗教上的教义一般甘心顺从。诚然,普通人在情欲强烈的时候,绝不是后代的幸福这个动机所能控制的;不过,假如它变成一种公认的积极道德的一部分,不但受赞赏和谴责的制裁,而且还有金钱的奖罚,则凡是品行端正的人,对那种动机都会认真考虑,不敢疏忽它。在历史开始以前,宗教就已经存在了,而科.学的存在,最多不过有400年的历史;但是当科学先生年老德尊的时候,他也将支配我们的生活,就和宗教曾经支配我们的生活一样。我预料将来会有一个时期,凡是注重人类精神自由的人,都不得不反抗科学的专制。但假如果然有专制的事情发生,科学的专制总要好些。

第二十一章 性与个人的幸福

在这一章内,我想把以前各章所说的性与性道德影响个人的快乐和幸福这一件事简要地重提一下。关于这件事,我们不仅仅指人生中性的活动时期,也不仅仅指真正的性关系,儿童时期、青年时期、甚至老年时期,都要受到性的影响。影响的方法很多,视情形不同而有好坏之分。

习俗上的道德最初所做的工作,是要使儿童的脑海里印入许多的禁忌。小孩很小的时候,大人就教他,有大人看见的地方,不许用手摸身体上的某些部分。当他想大小便的时候,他应该低声地说出,大小便时,不要让人看见。因此,人们身体的某些部分和人们的某些举动,在小孩看来,就具有特殊的性质,而不容易了解;结果,他们对那些事情产生一种神秘的心理和特别的兴趣。对于有些知识上的问题,如婴孩是从哪里来的,小孩子只得暗中思索,因为大人给他们的解答不是有意躲闪,就是明明是假的。我知道好多男子(他们的年龄组不算老),当他们是小孩子的时候,如果被父母看见用手摸身体上的某些部分,就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教训:“我宁愿看见你死,也不愿看见你做出这种事情。”然而这种教训在此后一生中所发生的道德影响,每每不是习俗上的道德家所希望的,说来真是可惜。现在,恐吓的手段,不见得不常使用。从前他们喜欢拿闭割来吓孩子,这种情况或许现在比较少一点,但是现在要是拿疯癫来吓儿童,人们还是觉得很正当的。要是告诉儿童,除非他自己以为他会疯癫,他并不会有那种危险,这在美国纽约州是不合法的。这种教育的结果就是使大多数的儿童在很小的时候,对于性的事情就起了一种很深的罪恶和恐惧的意识。这种把性与罪恶和恐惧相连的心理,深深地印入他们心中,以至于差不多或者完全地成为不知不觉自然而然的了。我希望能够作一个统计的调查,看看那些自信已经解脱了那类童话的束缚的人们,在雷雨大作的时想,是否同在任何别的时候一样地容易犯通好的罪。我相信他们中有90%,在他们的内心深处都会以为,假如他们那时要是一样地犯了的话,肯定要遭雷打的。

性虐待狂和受虐狂这两者,在他们比较缓和的时候,是正常的,但是在他们做出有害的行为的时候,的确是知道犯了性方面的罪恶。受虐狂者,是敏锐地感觉他自己犯了与性有关系的罪恶的男子。虐待狂者,是更觉得受虐待的妇女犯了引诱人的罪恶的男子。由这些影响我们可以知道,儿童时期要是受的道德教训过于严厉,其所产生的影响具有何等深远的力量!关于这件事,那些负有教育儿童责任的人,尤其是那些负有照管很幼小儿童责任的人,现在已经逐渐开明多了。不过,不幸的是,法庭尚未能够开明。

童年和少年构成人生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恶作剧。顽皮、做大人不许做的事,是很自然的,只要不是太过份的话,是不足懊悔的。但是,儿童如果违背了性方面的禁忌,大人处置起来,却与别的犯规大不相同;因此,儿童会觉得,性的犯禁必定属于很不同的另一类。假如孩子从食物贮藏室里偷了一些水果,你或者会觉得懊恼,或者会严厉地责骂他一顿,但是你绝不会感到任何道德上的恐怖,也绝不会使儿童觉得他做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另一方面,假如你是一个旧式人物,而你又发觉你的孩子手淫,那你斥责他的口气之中就会有一种声调,是他做任何别的事情的时候所从未听过的。这种声调使小孩感觉一种沮丧的恐怖;假如引起你申斥的那种行为,小孩发觉是很难抑止的,则他的恐惧心将会更厉害。孩子心中有了你的严厉态度的印象,就会深深地相信,手淫必定真的是像你所说的那样坏。但是他仍旧继续犯这个毛病而不能自己。因此,一种病态就从此打下了根基,或许终身都不能根除。他从很年轻的时候起,就把自己当作一个道德上的罪人。他马上学到可以秘密地犯罪,因为事实上没人知道他的罪过,他内心就得到一半的安慰。他因为万分地不快乐,就设法想对世人发泄报复的心理,责备那些和他犯同样的罪恶而不如他会隐藏的人。他小的时候既然已经欺诈成性,大的时候做自欺欺人的勾当自然就毫不费力了。他的父母本来极想使他成为他们心中所谓有德行的人,但由于他们不聪明的企图,结果使他变成了一个病态的内心反动的伪君子和喜欢迫害别人的人。

儿童的生活中,不应该充满了罪恶、羞愧与恐惧的心理。他们应当快活、高兴、自然。他们不应该畏惧他们自己的冲动;他们不应该畏缩不前,不敢探讨自然的事实;他们不应该将一切本能的生活隐藏在黑暗的地方;他们不应该把情感的冲动理在他们潜意识的深处,这种冲动,即使他们极端努力,也是不能消除的。假如我们要他们长成正直的男女,在智力上诚实,社交上无畏,思想上坚忍,做事时有精神,那么,我们必须要及早开始,好好训练他们,将来才能够获得这些效果。教育一向都被想象得太与训练狗熊跳舞相类似了。大家都知道会跳舞的狗熊是怎样训练出来的:先把它们放在一个很烫的地板上,逼得它们非跳不可,因为假如它们的脚一挨着地,他们的脚趾就会被烧伤。当它们在这般跳着的时候,就对它们奏一种音乐。经过相当时期的训练之后,不需要烫的地板,只需要奏那种音乐,熊就会跳舞了。儿童也是一样的。当儿童知觉他有性器官的时候,大人就骂他。以后,小孩心中只要有性器官的意识存在,他就联想到大人骂他的话——这正是跟着大人的音乐而跳舞了;于是一切可以做得到的健康快乐的性生活,都完全毁了。

在下一个时期即青春期中,习俗操纵性时所酿成的祸害,比起儿童时期还要大些。许多男孩子完全不能正确知道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对于性的生理现象一点也没有正确的知识;当他们经历第一次遗精的时候,他们就被吓倒了。他们发现自己充满着许多冲动,但是大人曾经教过他们,这些冲动都是极端坏的。一方面,这些冲动却非常强烈,日夜都在围攻他们。有一种较好的男孩,同时还产生一种极端理想的情感,即关于美和诗的,还有关于理想的爱的。所谓理想的爱,在他们心中,是完全与性不相干的。由于基督教中摩尼教的成份①,青年时期精神上的情感与肉体的冲动,容易完全分离,甚至于彼此冲突。关于这一点,我可以引用一位聪明的朋友所自己承认的话来作证明,他说:“我相信,我自己的青春期并不是例外的;我那时期中这两种情感的分离,非常明显。白天里有好几个小时我会读着雪莱的诗,而为那句话所感动:‘飞蛾眷恋星辰,黑夜思念天明’,但是我突然之间会抛开这种高尚的诗词,而在女仆脱衣服的时候,想秘密地偷看她一眼。后者的冲动使我深感羞愧;前者自然含有愚蠢的成份在内,因为那种理想不过是一种对性的愚蠢的恐惧心的表现而已。”

大家都知道,青春期是最容易发生神经失常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就是平常很镇定而能够保持平衡的人,也容易颠倒过来。米德女士在她的(萨摩亚岛人的青春期》一书中说,那个岛内绝未听说过有青春期神经失常的事,她把这个事实归功于当地所流行的性的自由。自然,他们的性自由已经被传教士的活动削减了些。岛上有些女子住在教士的家中;她曾经问过她们,知道这些女子在青春期的时候,只进行手连和同性的性关系.而在别处居住的女子,则也进行异性的性关系。在这方面.我们的最著名的男学校、不见得和萨摩亚岛上教士的家里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不过,这种行为对青年心理的影响,在萨摩亚岛是无害的,而在英国的男学生身上,或许就有大害,因为美国的男学生或许衷心地尊崇习俗上的礼教,而萨摩亚岛人只把传教士当作有特殊风味的白种人,付诸幽默而已。

大多数的青年男子,在他们成人期的早年中,在性方面都经过一番大可不必的艰难和困苦。假如一个青年男子要保持贞洁。则他那种克制上均艰苦工夫,或许使他变得胆怯而拘束。所川到了最后结婚的时候,他不能打破从前的那种自制心理,要是能打破的话,也许是用一种兽性的、违然的方式,这样一来,他就在他的妻子面前失去做爱人的资格了。假如他常和娼妓相处,那么青年时代开始的那种肉体方面的爱情与精神方面的爱情这二者的分离.会永远继续下去,结果,从此以后,他和妇女的关系不是相拉图式的,就是根据他平素的信念为堕落构。并且,嫖妓还有花柳病的严重危险。要是他和他同阶级的女子发生关系,害处就会少得多;但是,纵然如此,如果一定要守秘密,也是有害的,对于男女间关系稳定的发展也有妨碍。现在男子结婚都很见一部分是因为庸俗的趋时,另一部分是因为相信婚姻应该立邵生育子女的原故。况且,离婚困难的地方,早婚有很大的危险、因为两个在20岁时情投意合的人,很可能到30岁的时候彼此不再投合。和一个伴侣有永久的结合,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很难的,除非他们有过种种的经验才可以。假如我fll对于性的观念是清晰健全的,我们IKW$望大学生结暂时的婚,不生子女。这样,他们可以避免为性所迷恋,性的迷恋目前大大妨碍了他们学问上的工作。他们可以得到一种适宜的异性的经验,这种经验对将来正式结婚生育子女,是一个很好的起步。并且,他们可以自由有爱的经验,而没有丝毫的遁词隐藏和性病的恐惧心掺杂其间,这些掺杂的东西,在今日正有害于许多青年的进取敢为的壮志。对于大批在事实上不得不永守独身的妇女们来说,习俗的道德实在是一种痛苦,而且在大多数情形内,是有害的。我知道——我们大家都知道——好多具有严厉习俗上的德行的妇女们,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值得我们万分的称赞。不过我觉得普通一般的情形不应该是这样的。一个没有过性的经验,而且以为保持她的贞操非常重要的妇女,必定产生一种消极的反感,带着恐惧的心理,因此多半会变得胆小,同时,她天性的不知不觉的妒嫉心使她对于普通的人,总不赞成,并且对于已经享受过她所抛弃的东西的人,总想指责。长久的贞洁尤其容易发生智力方面的胆小。真的,我颇觉得现在妇女的智力低下,主要是因为她们对于性的事情有种恐惧心理,因而抑制了她们的好奇心。找不到一个独归己有的丈夫的妇女们,终身度着处女生活所造成的不幸和浪费,的确是很不合理性的。在现在的情形之下,这种现象必然常常发生;然而在婚姻制度才开始的时候,人们并没有想到这一层,因为那时候两性的数目是大约相等的。无疑地,现在许多国家中妇女过剩,这实在是改变习俗道德条规的一个重大的理由。

婚姻是习俗所宽容的为性而设的一条出路,它的本身就受着道德条规严厉的痛苦。儿童时代所得到的种种情结,男子玩娼妓的种种经验,妇女厌恶性的态度——这是人们故意灌输在她们脑海中,以保持她们的贞操的——都使婚姻上的幸福减少。一个受了很好的教养而长大的女子,倘若她的性冲动是强烈的,那么当有人向她求爱的时候,每每不能分辨清楚这个男子是否真的和她情投意合,抑或只是一种性的诱惑。她也许随随便便地嫁给那个第一次唤起她的性欲的男子,等到她的性饥荒获得了满足的时候,才发觉他和她在各方面都没有彼此投合的地方,而悔之晚矣。他们俩一向所受的教育,都极尽能事地使两方面在性的接近的时候,女的过分地胆怯,男的过分地唐突。他们双方都没有各人应该有的性知识;因为这种知识的欠缺,他们往往遇到婚姻中最初的失败,使得从此以后双方都长久不能得到性的满足。并且,他们身体的和精神的伴侣关系都因此发生困难。妇女不惯于自由地谈论性的问题。男子除开和男子与娟妓之外,也不惯于自由地谈论性问题。于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最亲密最重要的关系上,他们竟然羞怯、笨拙,甚至彼此完全缄默。做妻子的或许醒着躺在床上,不能满足,却又不知道自己所需要的是什么。丈夫呢,心中想到,即使娼妓给他的好处,比起自己合法的妻子,也要慷慨些;这种念头起初不过是昙花一现,但是渐渐地越来越厉害。也许正当他的妻子因为他不会刺激她,而在感到痛苦的时候,同时他却因为妻子的冷淡而感到愤闷恼怒。这一切的不幸,都是我们缄默和守礼的政策酿成的。

因为这种种关系,人们从儿童期经过幼年期青春期一直到结婚,都让旧礼教把爱情毒害了,使爱情充满着凄惨、恐怖、互相误解、悔恨和神经紧张,性中肉体的冲动和理想爱情中的精神冲动被截成两段,肉体的变成兽性的,精神的成为没生育的。人生不应该如此度过。肉体的本性和精神的本性不应该冲突。两者并没有什么不相融合之处;除了两者彼此联合外,也没有一个能够获得充分的发展。男女的爱情最圆满的时候,是自由的,无所恐惧的,身心的成份相等的;不因为有肉体的成分而怕理想化,也不怕肉体的基础妨碍理想化。爱情应该像一棵树,它的根深入地下,而枝干则伸展在天空中。不过,爱情假如受到禁忌和迷信的畏惧的束缚,受到责难的言辞和恐怖的缄默的籍制,爱情是绝对不会生长滋荣的。男女之爱和父母子女之爱是我们人生情感上的两大中心事实。习俗的道德一方面贬抑男女之爱,另一方面假装抬高父母子女之爱;但是,实际上,因为贬损了父母彼此之间的爱情,父母对子女的爱也就遭殃。假如儿童是父母彼此满足和快乐的结晶,那么父母对所生子女的爱就更为健全、充实,而合乎自然之道;并且也比较单纯直爽,就像动物界的情况一样;而且也更没有自私自利的成份,容易收到效果;这是另外一些父母所难做到的,他们闹着饥荒,伸手去向年幼无助的I[女们讨些他们婚姻中得不到的养份,这样一来,就把幼稚的心灵引入歧途,而给下一代安排下同样的苦恼根子了。畏惧爱情,就是畏惧人生,而那些畏惧人生的人,本身已经死去一大半了。第二十章做在人类价值中的挺住

讨论性问题的作者,每每有一种危险,容易受到那些以为不应该提及这样问题的人的攻击,说他过分地迷恋于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除非他对于这个问题的兴趣完全超过了它的重要性,他犯不着受贪淫好色而假装贞洁的人的非难。不过,这个观点仅仅指那些主张改良习俗道德的人而言。至于那些鼓动别人去骚扰娼妓的;那些设法制定法律,名义上反对贩卖妇女为娼,而实际上反对自愿的正当的夫妻之外的关系的;同那些指责妇女穿短裙用唇膏的;以及那些在海滨徘徊窥伺,意图发现游泳衣穿得太露体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会被人猜想,说他是迷恋于性的牺牲者。但实际上,他们也许比主张扩大性自由的作者更有这方面的毛病。严厉的道德多半是淫欲的反映;发表严厉道德意见的人多半是满肚子猥亵思想的人,这种人的思想之所以不端正,不单是因为他们思想的内容有性的成份,并且是因为道德的观念把他们的头脑弄得糊里糊涂,使他们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作清晰而健全的思考。在主张迷恋于性是一件坏事这一点上,我是十分赞成教会的;但什么是避免这坏事的最好方法,我却不能与教会苟同。圣安唐里迷恋于性,比古今任何极端纵欲好色的人都要厉害些,那是臭名昭著的;我恐怕得罪近世的人,所以不举他们作例子。性好像饮食,都是本能的需要。我们之所以责备爱吃和贪杯的人,是因为饮食本来在人生中占有相当正当的位置,而他们却行之过份,为了口福的关系,耗费了他们过份的思虑与情感。只要一个人按照常规地有益健康地享受合理的食品,我们是不会责备他的。刻苦修行的人的确是这样做的,他们曾经考虑过,人们应当将他的营养削减到适于生存的最低限度;但是这种观点现在已经不普遍了,我们用不着理会它。清教徒在下定决心要避免性的乐趣的时候,比起以前的人,的确有几分更觉悟到饮食的乐趣。有一位17世纪的清教主义的批评家说道:

你想享受欢乐的良宵愉快的饭餐吗?那你一定要和圣人同餐而和罪人同袅。

由此观之,清教徒想要压制人性中纯肉体的部分,也不见得成功,因为他们失之于性方面的,却收之于饮食上面了。在天主教看来,贪吃是七大罪恶之一;依但丁的判决,贪吃无厌的人应该打到地狱的下层;但是贪吃的罪名有些模糊,因为我们很难说出什么才是正当的饮食,怎样才算犯了贪吃的罪。是不是吃不滋养的东西就算坏呢?假如是的,则我们每吃一颗盐杏仁,就有冒犯一次罪过的危险。自然,这种观点现在已经不时兴了。贪吃的人,大家一见都知道;他虽然有点儿叫人看不起,但是我们不能严厉地斥责他,虽然贪吃的人现在没有受人斥责的危险,然而对那些从未感受过缺少食物的人来说,过分迷恋于食物的事是稀罕的。大多数的人吃完了一顿饭,就去想别的事去了,一直要到吃第二顿饭的时候为止。反过来呢,那些遵守苦行哲学的人,除了最低限度的饮食外,剥夺了自身一切的享受,于是筵宴的幻影,珍暖的美梦,把他团团包围住了。困陷在南极的探险家,食物缺乏得要吃鲸鱼的脂肪,于是天天计划着将来回到家里,要如何如何地在加尔登大饭店里痛吃一顿。

这些事实都表明,假如性不是一件迷人的东西,那么道德家们即应该用对待食物的应有的态度去对待它,而不应该用希腊柏伊德一带的隐士对待食物的态度去对待它。性是一种天然的需要,和饮食是一样的。诚然,人离开了性也能生存,而离开了饮食就不能够;但是,从心理的立场看来,性的欲望和饮食的欲望是完全类似的。性欲如果遭到抑制,它就会大大地亢进;性欲假如得到满足,它就会慢慢地平静。当性的欲望紧张的时候,它使人类心中不会念及世界上其他一切的事情,所有的兴趣都会暂时消退;那时的人们可能做出异常的动作来,做过后自己也会觉得有些癫狂。并且,像饮食一样,欲望因受到阻抑而特别兴奋。我知道许多儿童不吃早餐预备好的苹果,而直接跑到花园里去偷一些苹果,纵使早餐预备的苹果是成熟的,偷来的苹果是未成熟的。我不以为光景富裕的美国人的饮酒欲,比起20年前要强烈得多的这件事实,是可以否认的。同样的道理,基督教的教义和基督教的权威的确大大刺激了人们对于性方面的兴趣。首先抛开习俗的礼教的那一代人,对于新得的性的自由,肯定不免过度地沉溺滥用,其程度超过了我们对于某些人所预料的,那些人的性的观点,不论是积极的或者消极的,都没有受过迷信教育的影响。除了自由,没有东西可以防止人们过分地迷恋于性;但仅仅是自由,还不能得到这种效果,除非这自由成为习惯性的,而且和完善的性教育相联系。在这里,我要十分郑重地再次申明一下,我认为对于这个问题过分存有偏见是一种罪恶,而且这种罪恶在今日传播甚广,尤其是在美国,在那里,比较严厉的道德先生们对于他们认为是反对他们的人,很容易相信是虚伪的、错误的——这实在是足以表现他们心中对于性问题的偏见之深。贪吃的人、纵欲的人与禁欲修行的人,都是专注于自我的人,他们的眼界,一为他们自己的欲望所限制,或者只图欲望的满足,或者放弃人生的权利。一个身心都健康的男子,其兴趣必定不只在他自己身上;他将放眼观察世界,去寻找他认为值得注意的对象。有的人以为,把心思集中在自己自上,是不再出世的人的自然状况,这可错了。那种现象,往往是人们自然的冲动受了挫折而发生的一种病态;好色的人,虎视眈眈地充满满足性欲的念头,通常是某种丧失的结果,正如储存食物的人通常是一个经过一次大饥荒或者一个时期的窘迫的人。人的天然冲动假如受到挫折,则男女的生活都不能健全而达观;只有平衡发展一个快乐人生所必须的一切冲动,然后才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我并不是建议,人们不应该有关于性的道德和自制,恰如我并不主张取消关于饮食的道德和自制一样。关于饮食,我们有三种限制,即法律的限制、礼节的限制和健康的限制。我们要是偷东西吃,或是与人共餐而吃了超过我们本应当有的份量的,或者是胡吃乱吃以致生病的,大家都认为是错了。就性而论,同样的限制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过性方面的限制复杂得多,而且需要更多的自制。况且,一个人既然不应该占有别人的所有物,那么在性方面,类似于偷窃的行为,不是私通,而是强奸,这显然要受到法律的禁止。卫生方面所发生的问题,差不多完全和花柳病有关系,这个问题,我们在讨论娼妓的时候已经提到过了。显然地,减少专门营业的娼妓,是医药之外对付这个社会恶疾的最好方法;近年来青年一天天地得到更大的自由,这种情形对于减少专业娼妓是最有效的。

一种完美的性道德,不能认为性只是一种自然的饥饿,只是一种或许会酿成危险的源泉。自然,这两种意见都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应该记得性和一些人类生活上最大的幸福是有关联的。似乎最重要的三种是:抒情的恋爱,婚姻中的幸福,和艺术。关于抒情的恋爱和婚姻,上面已经说过了。有的人以为,艺术与性没有关系;现在主张这种观点的入,已经没有从前那么多了。凡是一种艺术的创造,其情感在心理上都与求爱有关,这是很明显的;这种关系虽然不必一定是直接的。明显的,却是很深沉的。要使性的冲动达到艺术的表现,必须有许多条件。第一,那人必须要有艺术的才气;但是这种艺术的才气,就是在一个特定的民族里,似乎也是一个时期普遍。一个时期又少有的;所以,我们可以万无一失地断定:环境(和天生的才能相反的)对于艺术冲动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艺术冲动的发展,必定要有一种自由。这里所谓的自由并非奖酬艺术家的意思,乃是那种不逼迫或引诱艺术家变成没有高尚心志的俗人的自由。当裘力斯二世把米开朗基罗监禁起来的时候,他毫不干涉艺术家所需要的自由。裘力斯二世之所以监禁他,是因为他认为米氏是个重要的人物,凡是教皇以下阶层的人对米氏有丝毫的冒犯,他都不能容忍。但是,假如一个艺术家要向有钱的主顾或者都市的权贵叩头,不得不拿他的作品去将就他们的艺术格调,那他艺术的自由就丧失了。于是他假如怕社会上的责难或经济上的窘迫,而不得不过着一种事实上不能再忍受的婚姻生活,那他就丧失了艺术创造上所必需的精力了。凡是一个拘守着习俗上的德行的社会,都不能产生伟大的艺术。那些曾经产生过伟大艺术的社会,都是由那些在美国爱达华州被认为应该被阉割的人组织成的。美国现在所有艺术的天才,多半是由欧洲输入的;在欧洲,艺术的自由尚有保存的,然而欧洲现在渐渐已经美国化,结果,所谓艺术的天才,大有必须求助于黑人之势。艺术最后的田园,似乎不在西藏的高原,就在非洲刚果河的上游。但是艺术的最后灭绝,是不能迟延多久的,因为美国目前对外国艺术家预备滥施的那种奖酬,将不可避免地致艺术于死地。过去的艺术是建筑在通俗基础上的,而这体通俗基础,全靠人生的欢乐才成立。人生的欢乐,又全赖性方面的出乎自然。性受抑制的地方,人生中剩下的只是工作;而为工作而工作的宣传,永远产生不出任何值得去做的工作。我不希望有人告诉我,某人对于美国每天(或者应当说每夜吧?)进行的性交数目作了统计,发现平均每人所行的至少与任何别的国家里一样多。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实在的情形,我一点也不想否认这个说法。习俗的道德家们最危险的谬误之一,就是要把性的关系削减到仅仅的性动作,以便他们更好地加以攻击。凡是我所知道的文明人和野蛮人,从没有一个是仅仅凭着性动作而得到本能上的满足的。通常先有情感的冲动,然后才会引起性的动作;要想满足这种冲动,必定先要求爱,先要有爱情,先要有伴侣的情谊。没有这几样东西,肉体上的饥饿虽然可以暂时平息,精神上的饥饿却仍然不能减轻,这样是不能得到什么深长的满足的。艺术家所需要的自由,是自由去爱的自由,并不是去和不相识的妇女解决肉体需要的那种粗暴的自由;而自由去爱,尤其是习俗上的道德家所不承认的。假如世界已经美国化了之后,艺术还想复兴,则美国必须改变才行;美国的道德先生必须变得比较不道德,美国不道德的先生们必须变得比较道德些。总而言之,这两种人都应该认识:性关系中还有更高的价值,并且人生的愉快也许比一张银行存款单的价值更要高些。游历美国的人所最感痛苦的,无过于愉快的缺乏。美国的愉快是狂欢滥饮,只图一时的忘形,而非陶然的自我的表现。先前他们的祖父随着巴尔干或波兰乡村的管乐跳舞,现在他们整天地坐在办公桌旁边,坐在打字间和电话中间,重要是重要,却没有一点价值。一到晚上,他们就饮酒作乐,在喧嚣声中,自以为找着了快乐;其实,他们不过是藉卖身为奴的人的肉体,寻得一点疯狂的快感,聊以把以钱赚钱的生活作暂时的忘却而已。

我的意思并不是要说,凡是人生中最好的东西都与性有关系,这我自己也一点不相信。科学,无论是应用的或是理论的,我都不认为是与性相联系的;一些重要的社会上政治上的活动,与性也没有什么关连。有几种冲动,引起成人生活上复杂的欲望;这些冲动可以分成下列简单的几类,除了自图生存所必需的以外,权力、性和亲权这三件事,在我看来似乎是人类做大多数事情的原动力。三者之中,权力最先发生而最后完结。儿童既然没有什么权力,他就受着那个希望有更多的权力的欲望的支配。真的,他的大部分活动,是从这个欲望而发生的。儿童还有一个强烈的欲望是虚荣心,即愿意受别人的称赞而畏惧别人的责备或者排挤,虚荣心使他成为一个社会动物,并且给他在社会内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德行。在理论上,虚荣心虽然是与性分开的;实际上,它却是与性紧密联系的一个因子。就我所知道的而论,权力与性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对权力的爱——至少重要得和虚荣心一样——使儿童肯用功读书,使他们发达他们的肌肉。我认为,好奇的心理和知识的追求,应该是对权力的爱的一个分支。假如知识即权力,则喜欢知识也就是喜欢权力。所以,除了生物学和生理学那些学科外,科学必定是在性的情感区域以外的。因为胖烈特帝二世现在已不在人世,这个见解就不得不成为多少有几分是假定的。假使他仍活着,他必定会阉割一个著名的数学家和一个著名的作曲家,然后去观察个人工作所受的影响以断定上述的假设。在我看来,数学家必定不会因此而受任何影响,作曲家所受的影响却相当大。觉悟了知识的追求是人类本能中最有价值的成份之一,那么,很重要的活动范围,若是我们不错的话,是不受性的支配的。

权力也是大多数政治活动的动机。所谓政治活动,是指它的最广义的意义而言。我并不是说,一个大政治家不关心公众的福利;反之,我相信他是一个富有父母情感的人。但是,除非他也有极强烈的对权力的爱,他将不能支持下去作政治事业成功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我认识许多高尚的社会服务家;但是,除非他们有很大的个人的野心,否则他们所努力的公益事业很难完成。林肯在某次危急的时候,向两个反对派的参议员谈话,开始和收尾都用了下面一句话:“我是美国的大总统,赋有伟大的权力。”当时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肯定会感到几分的愉快,那是用不着怀疑的。一切的政治,无论为善为恶,都有两种重要的力量,即经济的动机和对权力的爱,若想用弗洛伊德主义来解释政治,在我看来,是一种错误。

假如我们以上说的话不错,则大多数的伟大人物,除了艺术家以外,其重要的活动都是与性无关的动机所促成的。一个人要想他的重要活动能够持久,次要活动能够普遍,则绝不可因为性而全不顾及他的情感和热情本性上的其余的事情。要想了解世界,并且想改造世界,这是进步的两大原动力;没有这两大原动力,人类社会就会停滞不前或者退步。人生的幸福太完美了,也许会使求知和改造的热情消退。当考伯登、约翰·布里特参加自由贸易竞争的时候,他的夫人新近去世,考伯登就以布里特曾经经历过这种悲伤为理由而作私人的请求。假如布里特没有这种悲伤,他也许就会减少他对别人的悲伤的同情心。许多人因为对这个真实的世界绝望了,就不得不作抽象的追求。对有充分魄力的人来说,痛苦可以是一种可贵的刺激,并且我也不否认,假如我们全体都十分快乐,我们就不会再努力去追求更多的快乐。但是我不能承认,因为痛苦也许产生良好的结果这个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我们就给别人预备下痛苦使他尝受,而且认为这是人类职责的一部分。100次的痛苦中,有99次只是含有毁坏性质的。至于那1%呢,最好还是听凭肉体应该有的那种自然的感觉去安排。人生只要有死,就会有悲伤,而只要人生已经有了悲伤,尽管有少数很难得的有志之土知道如何去转变它,但人类的职责,却不应该是再进一步去增加悲伤的份量了。第二十一章结论

由以上各章的讨论,我们得到了一些结论,有的是历史方面的,有的是道德方面的。从历史方面说,我们发现,性道德,就现在文明国家所存在的而论,是从两个完全不同的源泉而来的:一方面是希望确定父亲的资格,另一方面是禁欲主义者的信仰——他们相信,除了为传种所必须的而外,性总是不好的。基督教未产生以前时代的道德,以及远东各地一直到现在的道德,都只有第一个根源,印度和波斯算是例外,因为禁欲主义似乎是以这两个国家为中心而传播开来的。有些野蛮民族,男人连对于生育所负的责任都不知道,他们自然没有想到要确定父亲血统的关系。他们中男性的妒嫉心虽然使女性的放任受到相当的限制,但是比起古代早期的父系社会,他们的妇女大概要自由多了。在过渡时期中,显然经过激烈的冲突,而限制妇女的自由,在热心做自己儿女的父亲的男子看来,一定认为是必要的。在这个时期中,性道德只是为妇女而设。男子仅仅不可以与已婚的妇女通好,此外他是自由的。

自从有基督教以来,又增添了避免罪恶的新动机,于是道德的标准在理论上,男女是一致的)不过在实际上,因为有不能对男子实行的难处,而每每对于男子的不遵守要比对于女子的不遵守宽容得多。早期的性道德有明显的生物学上的目的,即要保证儿童幼年的时候应该受到双亲的保护,而不是只得到父亲或者一个人的保护,这个目的,在基督教的理论上是看不见了,虽然它在基督教的实践上仍然存在着。

在最近的现代,已经有了种种迹象,表明基督教和基督教以前两部分的性道德,都正在发生变化。基督教的部分,因为正教信奉的没落,以及甚至那些仍旧信仰基督教的人的热诚日见冷淡,于是不再坚持以前它所坚持的。本世纪出生的男女,纵使他们的潜意识容易保存旧态度,但就大多数而论,不会有意识地相信私通的本身是种罪恶。至于基督教以前的性道德中的要素,已经因为一个因素而有所改变,而且还有一个因素正在改变它。第一个因素是避孕方法;避孕方法正在使性交逐渐可能地不怀孕,因此使未婚女子能够完全避孕生儿女,使已婚妇女能够只生她丈夫的儿女;在这两种情形内,都找不出有保守贞操的必要。这个方法尚不完善,因为避孕方法尚不十分可靠;不过,人fll可以猜想,不久之后,避孕方法是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到那时,不必禁止妇女有婚外的性交,也可以确定父子血统的关系。有人会说,那时妇女将能在这一点上欺骗丈夫;但是,根本自古以来妇女就能欺骗丈夫的,并且这个欺骗的动机,在问题仅仅是谁做父亲的时候,比起在问题是能否和她热恋的男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其力量的确要薄弱得多了。因此,我们可以假定,那时候关于父子血统关系上的欺骗虽然偶尔也会发生,但比起从前通好上的欺骗,终究要少些。并且,丈夫的妒嫉心应该随着新的习俗而适应新的情形,他只应该在妻子提议要选择某一个别人做他们的儿女的父亲的时候,才产生妒嫉心理,这也绝不是不可能的事。在东方,男子常常宽容太监悻违礼法的自由,这是大多数欧洲的丈夫所愤怒的。东方人之所以能宽容这类自由,是因为太监并不能混淆父子的血统。以此类推,则关于用避孕方法连带发生的越轨行为,将来也可以博得人们对它同样的宽容。

所以,两亲制的家庭将来也许依旧可以存在,不必一定要像先前那样严格地要求妇女的贞操。至于性道德变化中的第二个因素,则容易发生更加深远的影响。第二个因素,就是国家逐渐干预儿童的抚养和教育。就目前而论,这个因素所影响的,主要是劳工阶级;不过,他们毕竟占人口的大多数,而且在劳工阶级里现在正在发生的那种国家替代父亲的现象,最后大概会普及到全人类。在动物的家庭和人类的家庭,父亲的职责自来是保护和抚育儿女;但是,在文明社会里,保护这一层已由警察负责,至于抚养,不论如何,就比较贫穷些的人而论,似乎将完全由国家承担。假如事实果然如此,则父亲将不再有什么明显的用处。关于母亲方面,有两种可能性。她也许把自己的儿女交给公共机构代管,自己继续做她平常的工作,或者她可以——如果法律如此决定——领取国家的报酬去照顾她的尚在幼稚时期的孩子。如果采取后一种办法,传统的道德或许可以籍以支持一时,因为国家对于无德行的妇女,可以取消她的报酬。不过,如果她被取消了她的报酬,除非她去工作,她将无力抚养她的儿女,因此,她又得把她的儿女托付给某一个公共机构看管。所以,经济力量的作用或许可以将贫穷父亲照管儿女的职权废除,甚至于可以将贫穷母亲的职权的一大部分也取消。假如事情果真如此,则传统道德的一切传统理由都将消除;人们将不得不寻找一些新的理由去成立一个新的道德。

家庭的打破如果实现,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件可喜的事。父亲母亲的爱,对于子女是很重要的;而照管儿童的公共机构如果大规模地存在,则它对待儿童必定是极端官样的,而且不免粗暴。当不同的家庭环境的不同影响全被铲除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可怕的划一现象。并且,除非预先成立一个国际的政府,各国都将以一种恶毒的爱国心教育儿童,这样一来,这些儿童长大的时候,多半会互相残杀。国际政府之所以需要,还有一层是关于人口的问题,因为要是没有国际的政府,国家主义者总想鼓励人口的增加,直至超过适当的数目;将来医药卫生越来越进步,则处置过剩人口唯一的办法就是战争了。

当社会学上的问题每每困难而复杂的时候,个人的问题,在我看来,却十分简单。那个性中有罪恶的成份的学说,对于个人的品格,为害不可胜言,从很早的婴孩时期到一生,无不受其影响。习俗的道德因为检借了性爱,于是连带地把所有其他各种善良的情感也监禁了,使得人类更不慷慨些,更不亲善些,更加困执些,更加残酷些。无论人们最后接受的是什么性道德,它总得解脱迷信,总得有能令大众承认的可以证明的赞成它的理由。性是不能废弃道德的,正如商业、运动、科学上的研究或者任何别的人类活动不能废弃道德一样。不过,假如那道德基于古代的禁忌,这种禁忌是完全和我们不同的社会里那些未曾受过教育的人民提出来的,那么,对于这种道德我们尽可以解脱。在性方面,与在经济和政治方面一样,我们的道德依然受着恐惧的支配,这类恐惧经过现代种种的发现,已证实其不合理性了;然而人们的心理仍旧不能适应那些发现,结果,从那么多发现而产生的利益也就大大地丧失了。

从旧制度过渡到新制度,的确有它本身的困难,正如一切的过渡都有难处一样。举凡主张改良一种道德的人,有如苏格拉底,总会被人诉以败坏青年的罪名,这个罪名并不见得常常都是全无根据的,即使在那个时期,假如完全采纳了他们宣传的新道德,实际上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远胜于他们要去设法补救的!日道德。凡是知道东方信奉回教的情形的人都说,那些不再以为每天褥告五次是必须的人,也不会尊重别的我们认为更重要的道德条规。建议改变性道德的人,尤其容易这样地被人误会;我自己也知道我说了许多有些读者或许会误解的话。

新道德区别于传统的清教徒主义的道德所根据的一大原则是:我fll相信,与其挫折本能,不如训练本能。这个观点用这种概括的字眼表示出来,是在现代的男女中能获得普遍接受的一个观点;但是,我们必须自小就依照这个原则实行,并且对于其中的含义必须完全了解,这个观点才能发生十足的效力。假如童年时的本能没有好好训练,反遭挫折,结局可以是,在此后一生中,本能都难免要受相当的挫折,因为早年挫折的影响,它将表现出极其不好的样子来。我所主张的道德,并不只是对成人或年轻人说:“依着你的冲动,做你喜欢的事。”人生必须有一贯性,必须向着最后的目的连续不断地努力,这目的也许现在并没有利益,并且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弓队入胜的;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别人的福利,并且必须有正义的标准。但我不以为自制本身是一个目的;我希望我们的制度和我们道德上的习俗,把自制的需要减到最低限度,而不要订到最高的限度。自制的用处,是和火车上制动器的用处相似的。当你发现你走上错误方向的时候,自制才有用处;但是当你走的路是对的时候,自制只有害处。没有人会主张火车应该常用制动器向前走的,而艰难的自制习惯对那些对于有用的活动、有利的精力,的确是给了很类似的有害影响。自制能使这些精力的大部分浪费在内心的冲突上而不应用在外部的活动上;因此它就常常令人可惜,纵使有时是必要的。

人生所必需的自制,究竟要到什么程度,这全看早年处置本能的方法而定。儿童所具有的本能,可以引导他做有用的活动,也可以做有害的活动,恰如火车头的蒸汽可以把火车带到目的地,也可以把它引入岔路,发生意外而撞碎了。教育的作用,是引导本能向发生有益的活动而不发生有害的活动的方向发展。假如幼年教育充分地做到了这个工作,则男女通常就能度着有用的生活,除了在少数罕有的危机的时候,通常都不需要严厉的自制。反之,假如早年的教育对于本能只是阻挫,那么,此后一生中由本能冲动而发生的行为,一部分必将有害于社会,于是不得不连续不断地用自制的方法来限制他了。

这些概括的讨论,对于性的冲动特别适用,因为性冲动的力量强大,并且因为传统的道德对于性冲动特别注意。大多数传统的道德家似乎以为,如果我们对性冲动不加以严厉的阻止,则它fll必将变得庸俗,越轨,而且粗暴。我相信这个观点是从观察好些人而得到的,他们早年受的禁忌很多,以后又想对这些禁忌置之不理。但对这类人来说,纵使早年的禁忌现在不能绝对地控制他们的行为,这些禁忌还是在他们内心发挥作用的。所谓良心,即幼时不加思索并且多少有几分无意识地接受的教训,这种接受使得人们已经长大了的时候,依然觉得任何只要习俗上所禁止的事都是错的,并且这种感觉可以经久不衰,纵使理智上的信念与之相反。结果,我们人格的本身发生了分裂,本能和理性不再携手前进,本能变得无关重要,理智变得软弱无力。人们在现代社会中能发现种种程度不同的对习俗上的教训的反叛,其中最普遍的是这种人的反抗:他在理智方面承认早年所学的那种道德的伦理学上的真理,但多少带有几分不真实的抱歉态度,自认他没有充分的毅力遵照这种道德行动。对于这样的人,实在无话可说。他最好能改变他的行为,或者改变他的信仰,使两者能够互相符合。次之就是那种人,他的自觉的理性否认许多他在孩提时代所学到的教训,但是他的潜意识中依旧整个地接受昔日所学到的东西。这种人要是感受到任何强烈的情绪,尤其是在恐怖情绪的压力之下,会陡然改变他的行为的方针。一场重病或一次地震会使得他进行忏悔,此时的信仰重新涌将上来,使得他放弃他理智上所坚信的东西。即使在平时,他的行为也受很多禁忌,这种顾虑的心理也许是不好的。禁忌不能使他不做传统道德所痛骂的行为,但会使他做这种行为的时候不是畅所欲为,于是就这样地消除了他行为中一些有价值的成份了。所以,用新道德的条规代替旧道德的条规,绝不能令人完全满意,除非用整个的身心去接受这新道德,而不是只用我们有意识的思想这一层面去接纳它。这在大多数的人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自小就受着旧道德的熏陶。所以,除非幼时就实行新道德的教育,要想对一种新道德作公平的判断,是做不到的。

性道德要从几种普遍的原则中产生出来,关于这几种普遍的原则,或许有很大范围的一致意见,纵使关于由这几种普遍原则而推论出来的结果,意见是不一致的。第一件必须做到的事是,男女间应该有充分的、深送的、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包涵着双方整个的人格,从而产生一种融洽的情景,使得双方的人生都更丰富,更充实。第二件重要的事是,儿童身体和心理两方面,都应该充分地照顾周到。这两个原则本身都没有什么惊人的地方,不过就是因为这两个原则,我才主张要改变习俗上的礼教。在目前的情况下,大多数的男女不能照着如果他们早年不曾为大人的禁令所包围的那种样子尽情地、慷慨地去谈婚姻上的恋爱。他们或者缺乏必需的经验,或者从密秘并且不好的方法中获得那种经验。况且,道德家们既然对于妒嫉心是认可的,他们就以为彼此互相处在监禁的地位是对的。夫妻彼此相爱,圆满得没有一方想做不忠实的事,那当然是很好的;不过不忠实的行为如果发生就认为非常可怕,这是不好的,做到不许和异性有一切的友谊,也是不好的。美好的人生不能建筑在恐惧、禁忌和彼此干涉自由上。没有恐惧、禁忌和互相干涉自由而做到行为忠贞,那是好的,但假如需要这一切才能达到忠贞的目的,那么代价未免太大了,倒不如彼此对于偶尔不检点的地方稍为宽容一点。毫无疑问,彼此存有妒嫉‘心,即使在肉体上保持忠贞,但它每每使得婚姻的结果,比起如果更能相信有最后深厚和永久爱情力量的婚姻的结果,有着更多的不幸。

许多自以为有德行的人,关于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都不能像我以为是对的那种样子去处理。在现行双亲制的家庭情形之下,一经有了儿女,缔结婚姻的双方的义务就是尽他们的力量做各种各样保存和谐关系的事,纵使需要相当的自制,也是应该的。但是,这里所谓的自制,并不仅仅指习俗上的道德家们骗人的抑制各种不忠贞的冲动;控制妒嫉心、坏碑气、专制等等的冲动,也是同等重要的。父母之间激烈的口角,无疑的是引起儿童神经失常的主要原因;所以,凡是能够防止这种口角的事,夫妻都应该做到。同时,假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缺乏自制工夫,不能使不和睦的事实不令子女知道,那么,解散婚姻或许更好些。从儿童的立场看来,婚姻的解散绝不一定是可能的最坏的事;真的,它的坏处,的确没有目睹大声吵闹、彼此狂骂、甚至互相动武的那般厉害,在不良的家庭内,许多儿童是处在这样的环境中的。

我们决不可以揣测,以为头脑清醒的提倡更多自由的人所希望的那种事,可以立即完成。那些在旧式严厉的道德格言下长大的成人甚至青少年,是不能无依无助地自己醒悟一切道德家丢下给他们去做的那些坏冲动的。这是一个必须经过的阶段,因为不然的话,他们又将依照他们从前受教育的坏办法,对他们的儿女如法炮制。不过这也只是一个阶段而已。明哲的自由必须从小就学起,否则以后能够学到的自由只是一种轻浮的表面的自由,不是整个人格的自由。在那种情形之下,随便一点冲动就可以使我们的行为已经过度,而精神依然处在检桔之中。从最初即受了正当训练的本能,比起加尔文①的人生来就是有罪的信念所激成的那种教育,能够产生更好的结果。不过假如早年训练本能的教育恶劣,则要想消除它在以后一生中所发生的影响,非常困难。心理分析所赐给这个世界的最大益处之一,就是它发现了儿童早年所受的禁忌和威吓的恶劣影响,要想解除这种影响,也许需要心理分析治疗上的一切时间和技术。这件事,不但在那些受了人人看得出的伤害的显然有神经病的人是真的,就在大多数外表平常的人也是真的。我相信,幼年曾受过习俗教育长大的人,十有八九对于婚姻和性,总有些不能抱端正清醒的态度。我所认为是最好的那种态度和行为,在那一类人已属不可能了;那么,所能做得到的最好的,是使他们认识到他们所遭受的伤害,并且劝说他们,使他们不再使用自己所受的那种同样的股害方法去找害他们的子女。

我所想要宣传的学说,不是一种纵欲的学说。我的学说中所需要的自制,和习俗的学说中所需要的自制差不多是相等的。但是自制的应用,在限制自己干涉他人自由上,比起在限制自己的自由上还要多些。假如是从小就有正当的教育,尊重他人的人格和自由,或许比较容易些,我想这是可以希望的事;但对已经教养成相信假借德行的名义有干涉他人的行动的权利的人来说,那就无疑地很难抛弃这种正中下怀的责难别人的习气,或者根本做不到。但是不可以就此推断,以为那些从最初就受了更少拘谏的道德教育的人也是不能做到的。良好婚姻的要点在于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加之以身体、心智、精神各方面深切的亲密,使男女间真正的爱情成为人类一切经验中最丰富的。这种爱情,有如世界上一切伟大的珍贵的东西一样,必须有它自己的道德,并且常常要为较重大的而牺牲较微小的;不过这种牺牲必须出干自愿,因为假如不是这样,那就毁了为爱情而建筑的那个真正的爱情基础


第三部分 论教育尤其是孩子教育

第三部分 论教育尤其是孩子教育

第一章 前言

世界上一定有许多类似本书作者的父母,渴望尽自己的所能去教育自己的孩子,而不愿意让孩子接受当前大多数教育机构的错误教导。仅就个人而言,他们遇到的问题是无论怎么努力也解决不了的。当然,在家里雇佣一个女家庭教师也能将孩子带大,但这样会使孩子失去与生俱来的渴望同伴的兴趣,没有它,教育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也就无从谈起。更重要的是,如果一个孩子让人感到“古怪”或者与其他的孩子不一样,那将是极其有害的。因为这种由于父母错误教育而引起的感觉,完全可以引起对父母的怨恨,并使孩子们热爱那些家长所不喜欢的东西。考虑到这一点,尽职尽责的家长会把孩子送到那些他们已经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学校去。没有别的学校让这些家长感到满意,或者即使有,也离他们很远。于是,不仅仅为了社会的利益,更为了孩子的利益,他们发出了教育改革的呼吁。对富有的家长来说,解决这个私人问题并不需要所有的学校都好,只要有一些好学校离之不远就行了。但工薪阶层的家长负担不起昂贵的学费。因此我们只有进行教育改革。而一些改革既会有一部分家长赞同,也必然会有一些家长反对,这就需要进行大量宣传,但所宣传的教育改革是否有效只有等赞成改革者的孩子们长大以后才能得以证明。这样,本来是基于对孩子的爱,但我们却一步一步地迈进了政治和哲学这些内容极广泛的领域。

在以下文章里,我希望尽可能远离上述领域。我所想说的大部分内容并不完全出自我的观点——它们被认为是当代争论的焦点,但也不是与之毫无关系。我们对孩子未来的期望以及对人类性格所抱的理想决定了我们希望自己的孩子所受的教育。例如,一个和平主义者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被教育成一个军事家,而共产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的教育观也会大不相同。再比如,在认为教育就是灌输某种信仰和认为它是使人具有独立判断力的人之间是不会有相同看法的。我们不能回避这些与教育有关的问题。现代大量的心理学知识和教学法知识与以上和政治、哲学相联的根本性问题并无关系,但与教育却密切相联。尽管这些知识成效卓著,但要想将其完全吸收、消化,仍需进行大量的、仔细的研究。它们在生命的头五年尤其重要,比原来认为的要大得多。这样,家长教育的重要性也得到相应提高。我在本文中将尽可能回避有争议的话题。辩论性文章在某些领域也许是必需的,但家长们却只有对后代的利益的关心和渴望,它们与现代教育理论相结合就足以解决许多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出现的问题。我将谈到的是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时面临的困惑,因他既不遥远也不会有很强的理论性。我希望或许能帮助一些家长解决所面临的困惑,不管是以赞成还是反对我的看法的方式。家长的意见尤其重要,尽管他们没有专家那么多的知识,但有时还是专家们的老师。我深信,如果家长强烈地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他们自己完全可以像教师一样教育他。在下面的文章里,我想首先谈谈教育的目的,即对未受任何训练的孩子进行教育所产生的符合我们希望的个人类型和社会类型。我没有涉及人类通过优生学或其他自然或人工过程在养育孩子上取得的进步,因为它基本上与教育问题无关。但我很重视现代心理学的一些新发现,它们表明:人的性格很大程度上由早期教育而不是由热心的学校教育家所决定。我将性格教育和知识教育区别开来,后者严格来说应称为传授。这种区分虽不很重要但很有用。学生在接受传授知识之前应具备某些品质,而要想成功地具备这些重要品质又需要很多知识。在这里,为了便于讨论,我将传授放在性格教育的范畴以外,我首先将谈到性格教育,它在早期教育中尤为重要,当然成年期教育也不应被忽视。接下来我将谈到性教育这个重要问题。最后,我将谈到智力教育,从读写第一课到大学最后一课的目标、课程、可能性等。当然,人们从生活和自然界中也会受到教育,这一点虽不在我所研究的范围之内,但我还是想提一下,那就是使人们从经验中学到东西也是早期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第一部教育理想第一章现代教育理论的基本原理

19世纪以前,有两个伟大的教育理论改革家,他们是洛克和卢梭。因为他们都摒弃了当时很流行的错误观点,所以名气很大。但他俩谁都不如现代教育家那样超越传统的束缚。例如,他们的思想都有民主和解放的倾向,但所谈到的却仅限于贵族教育,而这需要花费一个人毕生的精力才能完成。具有现代教育观点的人都会对这种教育不屑一顾,不管它能产生多么好的效果。因为为了一个孩子花费另一个成人的毕生精力是不合算也是不可能的。这种教育只适于特权阶级,在现代平等的社会里不可能存在。现代人可能在实践中总想为孩子找到一些有益的东西,但并没想到那些只有通过教育方法才能解决的理论性问题。这些教育方法适应所有的孩子,或者说,适应那些有一定理解力的孩子。我无意说富人不应再有在现代社会里应面向所有孩子的教育机会。这样做不过是牺牲文明来换取公平。我想说的是:未来的理想的教育系统应能够给予每一个孩子充分发展自己的机会。这种理想的教育系统尽管不能立即实现,但必须民主。我想大家对这一点都能认同。我自己则是一贯坚持民主教育的。尽管我认为教育应面向大众,但如果有人有更好的机会和能力接受更高的教育,那也无需让他再去接受大众教育。以上这种狭义的民主原则甚至在洛克和卢梭的文章里也没出现过。尽管后者并不赞成贵族教育,但他并没有意识到这种不赞成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民主和教育问题上,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一味强调水平相同是十分有害的。一些孩子比同龄人更聪明,就应从更好的教育中学到更多的东西,一些教师受过更好的训练或者天生具有更好的能力,就不能让他们去教所有的孩子。即使所有的人都希望受到最好的教育——我对此持怀疑态度——这在目前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而,民主原则如没运用好,就会得出以下结论:谁都不应受到最好的教育。这种观点如被采用,将对社会进步是一致命打击,并将使当前的大众教育水平没有必要地后退一百年。现在我们并不是要以牺牲进步来换取机械的平等,而应一步一步地向民主教育靠近,尽可能不去破坏那些与社会不平等有关的但是有价值的东西。

但是如果一种教育方法不能成为普遍的、面向大众的,我们就不能认为它是一种好的方法。富人的孩子除了母亲之外,还有保姆或者家庭教师的照顾,有时家中的仆人也来帮忙,这么多的关心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都不可能让所有的孩子都拥有。它会把孩子培养成为社会不需要的寄生虫,他们究竟能获得些什么知识呢!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如先天智力缺陷或者是天才,正直的人不会要求给少数富人特殊的照顾。目前,一些明智的家长可能会选择不太普及的教育孩子的方法,从实验的角度也该让家长们有尝试新教育方法的机会。一旦发现能产生良好的效果,就应加以推广。好的教育方法决不应该在本质上只限于少数特权阶级。值得庆幸的是,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中的精华都有着民主性的来源。例如蒙特梭利①女士是从贫民区的幼儿园开始起步的。较高层次的教育为特殊的孩子提供特殊的机会是必要的,此外没有任何理由让任何一个孩子失去大众教育的机会。

现在,在教育中有另外一种与民主相联系的倾向很值得讨论,那就是教育的目的到底是为了实用还是为了装饰。凡勃伦的《有闲阶级的理论晔一书尖锐地将装饰性与贵族统治相联系,但只有教育这方面的内容与我们相关。对男孩子的教育总是围绕着“古典”和“现代”的争论进行;对女孩子的教育也有将之培养成“淑女”型和“自食其力”型的争论。整个妇女教育系统已经被男女平等的渴望歪曲,有人希望女孩能接受与男孩一模~样的教育,即使这种教育没什么好处,一些人忙于把教给男孩的知识传授给同班的女孩而不管它是否对女孩有用,同时他们强烈反对为将来作母亲而进行的专门训练。尽管“淑女”的理想形象已明显衰落,这些不同意见仍使妇女教育变得很模糊,为不致引起混乱,我将只谈谈男性教育。

许多产生其他问题的争论,在某种程度上,都决定于我们当前谈到的问题。男孩子应主要学习古典学科还是现代科学?要想回答应考虑多种因素,其中一个就认为古典学科是装饰性的而现代科学是实用性的。教育是否应尽快地培养学生学会谋生?这又涉及实用性和装饰性的问题,尽管不十分明显。是应该教会孩子发育正确、举止优雅,还是应将这些仅看作贵族统治的遗物?艺术鉴赏是否只是艺术家的事?教学中拼字与发音是否应相似?这些问题和其它争论在~定程度上都产生于实用性和装饰性的争论。

然而,我认为整个争论只是在空谈而已。一旦确定具体的条件,争论便不复存在。如果我们广义地解释“实用性”而狭义地解释“装饰性”,那么有一边会胜利,反过来则另一边会失败。最广泛和正确的解释是:一项活动能产生好的结果便是“实用”。这些结果不仅仅是“有用”还含有“好”的意思。否则我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定义。我们不能说实用性的活动就是产生实用效果的活动。有的时候,在我们称之为“好”的最后结果出来之前,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结果。“犁”是有用的是因为它能耕地,能使种子得以播种;播种是有用的因为能生长出稻谷,稻谷有用因为能生产出面包,面包有用是因为它能维持人的生命。但生命必须有其内在价值,如果生命只是作为活着的~种手段,它将没有任何实用价值。根据环境不同,生命有好坏之分。只有当它成为过幸福生活的手段时,才具有实用性。我们必须超越一连串的事物,而发现最终与之相联的事物。否则的话,这一连串事物的任何一环都没有实用价值。如果我们这样给“实用性”下定义的话,就没有人会怀疑教育的实用性了。教育当然具有实用价值,因为教育过程是通往目的的手段,其本身并不是目的。但某些宣传教育事业的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极力主张教育的结果应是有用的。简单说,他们认为受过教育的人就是懂得如何制造机器的人。如果问机器有什么用处,他们会肯定地回答机器能产生生活必需品如农。食、住等等。这样我们会发现他们往往把教育的内在价值和人的生理需要相联系。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实用”对他来说只是满足身体的渴望和需要。身体的需要是首位的。在许多人忍饥挨饿的地方,持这种观点的人会和政治家一样正确。但如果把这种观点当作一门重要哲学加以宣扬那就大错特错了。

对争论的另一方也应进行同样的分析。将“实用性”的对立面称为“装饰性”也就为倡导实用的人的观点做了一点说明。因为“装饰性”往往或多或少地被认为不那么重要。表示性质的形容词“装饰性”修饰传统的概念“绅士”和“淑女”非常恰当。18世纪的绅士们语调优雅,衣着时髦,遵守礼节。他们在适当的场合不时引用古希腊的文学,也知道在维护自己的名声的时候不惜决斗。快门而切里有这么一个人:

拿着雕有摇滚的鼻烟盒,拄着刻有祥云的拐杖,举止高雅,气宇轩昂。

他所受的教育就属于狭义上的装饰性教育,现代没有人有那么多钱去享受。旧时的“装饰性”教育的理想是贵族化的。因为它的前提是有很多钱且无需工作。历史上的淑女和绅士们风度翩翩,有关他们的传说及其乡下别墅给我们带来愉快的感受。我们不可能给予我们的后代以同样的感觉。但这种优美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见得就是重要的。他们只是些令人难以置信的奢侈的产品。现在没有人会倡导这种狭隘意义上的装饰性教育。

但这些并不是真正问题的所在。真正的问题是:在教育过程中,我们是教给学生有实用价值的知识,还是教给学生具有内在价值的精神财富?“1英尺等于12英寸,1码等于3英尺”这些知识都有用,但并没有内在价值。对使用米制的人来说,懂得这些没有用。另一方面,欣赏《哈姆雷特》在现实生活中并无用处,除非是在某人要杀死亲叔叔的极少数情况下。但它却使人在精神上感到充实,没有这些他会感到遗憾。它还可使人在某种程度上更加优秀。主张实用性不是教育唯一目的的人赞成后一种知识。

在实用教育倡导者和他的对手的争论中似乎出现了三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贵族教育和民主教育的争论,前者认为:特权阶层的教育是愉快地享受闲暇,次等阶层的教育是用劳动为他们服务。民主教育与此相反的观点有点迷惑人:他们既反对贵族教育的那些没有用的知识,又认为劳动者的教育不应仅仅限于实用。在公共学校当中,我们会发现民主教育既反对旧式的古典教育,又要求劳动者应有机会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这种态度尽管在理论上不太清楚,但在实践中却切实可行。倡导民主教育的人并不希望社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实用性的,另一部分是装饰性的。他们只希望当前的有闲阶级知道更多的实用知识,而劳动者了解更多的精神财富。但是民主本身并不能决定究竟哪一种成分更多一点或更少一点。

第二个问题产生于致力于物质生产和热心于精神享受的人之间。如果有什么魔法把现代富裕的美国人或英国人带到伊丽莎白时代,他们可能都会希望能够回到现在。在莎士比亚、雷利、西德尼的时代,高雅的音乐和优美的健筑。并不能完全取代现代社会的浴室、香茶、咖啡、汽车及其他物质享受,除了一些受传统影响的人外,大多数人都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生产更多的、各种各样的产品,他们可能赞成医学和卫生学教育,但对文学、艺术、哲学等没有丝毫的热情。毫无疑问,这些人是反对设立文艺复兴时期古典课程的主要力量。

以精神食粮要比纯粹的物质食粮更有价值的观点与上述观点相抗衡是不够的。这个观点虽然正确但不足以说明全部,尽管物质产品没有太高的价值,但物质缺乏造成的不幸会远远大干精神上的愉悦。饥饿、疾病以及对它们的恐惧使很多人的生命如此卑微。因为人们深知它们的后果。大多数鸟儿死于饥饿,但只要有食物它们就会很高兴,因为它们不考虑未来。而刚刚熬过饥荒的农民的心头却总是蔡绕着回忆和恐惧。

人们宁愿为一点微薄的工资拼命苦干也不愿去死,动物愿意以死亡的代价来换取片刻的欢乐。过去人们能忍受没有欢乐的生活是因为不管怎么说生活都很简单。由于工业革命及其影响,终于可能在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一个每人都有机会享受欢乐的世界。生理上的不幸可以减少到最小程度;通过科学手段和组织机构可以让所有人有吃有住,尽管不是太好,但足以使人们不再有太大痛苦;人类战胜疾病已成为可能,慢性疾病也大大减少;食物的增长已经大于人口的增长;暴力、镇压、战争给人类的心灵投下恐怖的阴影,但现在也已大大减少……这些成果给人类带来不可估量的价值,我们也就不再反对产生这些价值的教育。其中,应用科学起着最主要的作用。没有物理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就无法形成这个崭新的世界。但没有拉丁文和希腊文、但丁和莎士比亚、巴赫和莫扎特,我们仍能拥有它。这就是赞成实用主义教育者的论据。我已多次强调过这些,因为我强烈地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如果人们不知道闲暇和健康的价值,拥有这些又有什么用?人类不断进行斗争,包括同物质上的灾难进行斗争,但并不能因此就不再爱好和平。在同各种灾难进行斗争的同时,人类不能丢掉精神文明的精华。

这就引出了争论中的第三个问题:只有不实用的知识才有内在价值吗?所有有内在价值的东西都不实用吗?拿我来说,青年时期我花了很多时间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现在我认为这些时间全被浪费了。在我以后生活中出现问题的时候,这些古典知识没有给我任何帮助。像99%的学习拉丁语的人~样,我从来没达到以读它为乐的熟练程度,我只知道像“Suppllex”的所有格等知识,这些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而它于我的实用价值,也就在于提供一个例子。另一方面,我所掌握的数学及科学知识,不仅有很大的实用性,也有很大的内在价值。如它能提供思考的课题,还可以充当真理的试金石。当然,这些只是个人的感受。但我敢肯定,现代人中能从古典科目中获益的也只是少数人而已,法国、德国也拥有有价值的文学,它们的语言容易学并且在很多方面很实用,因此与拉丁文、希腊文不同,它们的情况要好得多。我认为除了特殊教育外,教授这些知识无需在一些专门领域如语法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样并不是认为它们不重要。人类的知识在不断增长,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当需要某些革新时,每一代人都会调整自己的教育方法。我们应通过折衷以求得平衡。教育中的人文学科成分应该保留,但必须进行简化好为其他成分腾出空间。因为没有它们,也就不可能有由科学而产生的新世界。

我并不认为教育中的人文学科成分没有实用学科成分重要。要想充分发展想象力,了解一些关于文学、历史、音乐。绘画和建筑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而只有通过想象,人们才知道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没有想象力,“进步”只能是机械的和微不足道的。但是科学同样能促进想象。当我还是个男孩子的时候,天文学、地理学在这方面起的作用要比美国、法国和德国文学大。因为我对后者一点不感兴趣,只是被迫读了一些著作。当然这会因人而异。一个男孩或女孩会从一种知识中得到启发和刺激,也可能从另一种知识得到另一种刺激,我认为当掌握一门课程必须掌握很难的技术时,除非是需要训练一些专家,否则的话还是学实用性课程好。文艺复兴时期,没有什么现代语言的文学,现在却有大量的伟大文学。这样,古希腊传统的价值大多都可以传播给并不懂希腊文的人;至于拉丁大的传统,其价值并不怎么重要。因此,在教育中,对于一般的。没有什么特殊才能的孩子,我可以不通过大量的学习就可以传授~些人文学科的知识,以后几年的教育比较难,我就只教数学和科学知识。但对在某一方面有特殊的爱好和才能的孩子,我会另加对待。要避免形成僵化不变的规则。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谈到应传授给孩子的各类知识。我们所谈到的问题有的与教学方法有关,有的与道德教育有关,有的与性格培养有关。我们不再涉及到政治学,而涉及到心理学与伦理学的知识。。动理学直到不久以前还只是一门学术性的学科,实用价值很小。现在已经不同了。比如我们知道有工业心理学、医疗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所有这些都有很大的实用意义。我们希望并预计心理学对我们机构的影响在不远的将来还会大大增加,在任何情形下,它对教育的作用都是巨大的和有用的。

下面让我们首先来讨论“纪律”这个问题。传统的纪律很简单,往往就是命令孩子做他们不喜欢的事或不要做喜欢的事。如果孩子不从,就会受体罚甚至隔离拘禁,只给水和面包。例如,在《费尔柴德的家庭》中,有一章说到小亨利怎样学习丁文。他被告知只有掌握这门语言,他才能成为一名公务员。但这个小男孩没有像父亲所期望的那样全神贯注地钻进去,于是被关进了小阁楼,只给水和面包并不准和姐妹们说话。同时还告诉他的姐妹们说他不配受到尊重,大家都不要理他。然而有一个姐姐还是给拿了点吃的。男仆告发后,她也受到了惩罚。关了一段时间后,这个男孩开始喜欢拉丁文,从此勤奋学习。同样,契河夫有一个故事也谈到他叔叔怎样教小猫捉老鼠。他在小猫所在的屋里放了一只老鼠,而这时小猫的捕猎本能还未形成,因此对老鼠不感兴趣,结果挨了打。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第四天……房后,这位叔叔认定这是一只策猫且不可教也。但后来情况却不一样了。所有的老鼠一见这只猫就吓得冷汗直淌、落荒而逃。“如同这只猫一样,”契河夫最后说,“我很荣幸也由叔叔教我开始学拉丁文。”这两个故事向我们展示了旧时的纪律及现代人的反叛。

但是现代教育家并不是完全抛开纪律,而是通过新的教学方法来实行它。在这方面,如果不了解新的教学方法就很容易产生错误的想法。我曾一直以为蒙特梭利女士根本不需要纪律,同时也奇怪她是怎样把一屋子小孩组织起来的。读了她的有关教育方法的报告后,我才知道纪律仍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不可能没有纪律。每天上午我都把最小的儿子送到一所蒙台梭利办的学校去。我发现他很快成为一个纪律性很强的人,乖乖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则,并且他并没有感到外在压力。因为这些规则像游戏中的规则一样,遵守它们也就好像做游戏一样快乐。以前的观点认为:孩子不可能自己愿意去学,只因为害怕才被迫去学,现在我们才明白这完全是由于不懂教学法的原因。如果我们把要学的东西如读、写等划成合适的阶段,每个阶段对一般的孩子来说都是可以高高兴兴地接受的。当孩子们在高兴地干他们喜欢的事情时,当然不需要外在纪律了。有一些简单的规则,如不准打扰别的孩子,不准同时占有几件玩具等,合情合理,遵守起来也很容易。同时,孩子的自制力也有所提高,良好的自制力又可以形成良好的习惯并能使愿望变成现实。因此,在特定的情况下,自觉抵制某些冲动而获得一些重要的进步是完全值得的。每个人都知道在游戏中很容易形成这种自制力,但投入会想到在有兴趣的学习过程中也能做到这一点。现在我们知道这些已经成为可能。而且不仅在幼儿时期,在个人成长的每一阶段都将做到这一点。并不是我自以为是地认为这些很容易。教学方法的发现需要天才,但将它们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的老师共不见得一定是天才。他们只要掌握正确的训练方法,再加上很常见的同情心和耐心就足够了。基本概念很简单:好的纪律不是有外在压力,而是能使人养成一种心理习惯,这种习惯又可以产生人们愿意而非不愿意的行为。在教育过程中,为体现这一观点,人们不断地探寻专门的方法。蒙特梭利女士在这方面就是很了不起的人物。

原罪信仰的衰落大大影响了教育方法的变革。传统观念认为:人生来是暴怒之神的孩子,本质是邪恶的,只有用严惩才能使之早日改正邪恶,具有善的品德,成为美丽之神的孩子。这种观点现在已不复存在。大多数现代人几乎难以相信这种观点是怎样地影响了我们的前辈。斯坦利所写的阿诺德博士的传记里有两段话表明了他们的错误观点。斯坦利是阿诺德博士最得意的门生、《汤姆·布朗的学生时代》中的好孩子亚瑟的原型。他是上述那本书作者的堂兄,在作家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带他参观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阿诺德博士是大众学校的伟大的改革家。直到现在,英国人引以为荣的公立学校主要还是按照他制定的原则来办的。因此,说到阿诺德,我们要谈的就不再是遥远的过去的东西,而是对今天培养上等英国人仍然有效的东西,他主张只对小孩子进行鞭打,并且只限于“不讲道德,如撒谎、酗酒以及习惯的懒惰”问怕他的传记)。但当一家自由党派的刊物认为应该一并取消鞭打的惩罚时,阿诺德非常气愤,他回答说:

我非常清楚他们这种想法,它源于人们引以为豪的个人独立的观点。但这种观点既不符合情理,也不符合基督教,而是极其野蛮的,它伴着对骑士时代的诅咒传到欧洲,现在又以激进主义的观点恐吓我们……

在几乎不可能发现有罪恶或过失的时代中,哪儿会有明智的人来支持修正人格的奇怪想法?朴实、冷静和谦虚是年轻人的最好财富,也是高尚的成人的显著特征,但与这些相比,哪些又是错误的,哪些又是相反的呢?

因此,他的门徒的学生主张鞭打不够“谦虚”的印度人是很自然的。

阿诺德还有一段话很能说明他的观点,斯特雷奇在滩多利亚时代名人传》中曾部分引用这段话,这里我也再次提到它。阿诺德出去度假时欣赏到科莫湖(Lae of Como)美丽的风光,他在一封给妻子的信中记下了心中的感受。他写道: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看着身外极其优美的景色,同时想到了道德上的邪恶;天堂和地狱似乎不是由一条鸿沟完全隔开,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且离我们每一个人都很近。我强烈地感觉到自己道德上的邪恶,就好像强烈地感受到美景带给自己的欢乐一样。也许在深层的邪恶感中还存在着上帝要换救我们的福音。它并不是要求我们像平常所做的那样崇敬好的品德,也不是要我们去适应道德;但如果我们真的憎恶那些邪恶,我们所憎恶的不是被邪恶所困扰的人,而是困扰人的邪恶的东西。这种憎恶极其明显、极其坚定——这样,我们就与上帝和耶稣相通,我们的精神与上帝同在。这一点看起来和说起来都挺容易,但做起来却又是那样难!谁能够完全做到这一点呢?除了那些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深感遗憾的人。上帝保佑你,我亲爱的妻子和孩子,从现在直至永远。

我们悲哀地看到这位本性善良的绅士把自己推到一种虐待狂的情绪里。正因如此,他才能使劲鞭打孩子而没有任何良心上的不安,反而以为这是符合博爱的信仰。我们也悲哀地想到那些被欺骗了的个人。但是正是他们创造了一种憎恶“道德上的邪恶”的风气,如果大家还记得的话,“道德上的邪恶”还包括孩子们习惯性的懒惰,这风气使几代人都变得残忍,这实在是~个悲剧!每当我想到战争、酷刑、镇压,每当我想到那些正直的人以为自己在惩罚“道德邪恶”但事实上却是在犯罪,我都忍不住地战栗。幸运的是,教育者们不再认为小孩子们都是顽童。当然,人们往往还以上面的观点看待成人,尤其是惩罚罪犯这方面,但在幼儿园和学校里,是不会再有这种现象的了。

还有一种错误与阿诺德的正好相反,它尽管伤害性不大,但足以称为错误。它认为孩子天生都是善良的,只是被他们的长辈的不好行为带坏了。卢梭曾赞成这个观点。也许他的认识比较抽象,但如果我们读过《爱弥儿》就会发现:学生在成为他所属机构设计、培养的完美人物之前,必须要受到大量的道德训练。事实上,孩子不是生来就是好的或坏的。人们生来只有一些反射行为和一些本能。除此之外,在环境的作用下,他们才养成一些或好或坏的习惯。他们将来会怎么样主要取决于母亲或保姆的智慧。孩子最初的自然本质是很容易受训练的。在许许多多的孩子当中,有的将来可能成为好公民,有的就有可能成为罪犯。科学的心理学表明,工作日的鞭打以及星期天的说教并不是使孩子养成美德的理想方法。但也不能因此就认为没有方法。山姆·勃特勒认为以往的教育者以折磨孩子为乐人们很难不同意这一点。但让一个健康的孩子快乐却并不困难。而且只要孩子的身心得到正确的呵护,大多数孩子都会很健康。如果孩子感到教育就是教给他们一些值得学的东西,那么阿诺德博士认为是一种“道德邪恶”的习惯性懒惰就不会存在。但如果所教的知识没有什么价值,教的人又像个暴君,孩子自然就像契河夫的小猫一样不可教也。只有自发产生学的愿望,才能成为教育的推动力。而这就如同学习走路和说话一样,是每一个孩子都能做到的。以教育的这种推动力取代了教鞭是我们时代的伟大进步。

最后我想谈谈自己对现代教育发展倾向的最初看法中的最后一点——给予幼儿更多的注意。这与我们对性格培养的观点的变化密切相关。传统看法是:美德主要取决于意愿,它认为人的心中充满了各种坏的愿望,由一种抽象的意志力所控制。很明显,要想完全根除它们是不可能的,因此只能是加以控制,就好像警察和罪犯一样。没有人会认为一个社会没有潜在的罪犯,人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建立有效的警察机构使得大多数人不敢犯罪,而把少数犯了罪的人抓起来并加以惩罚。现代心理犯罪学家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们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合适的教育会阻止犯罪冲动的形成。同样,适用于社会的东西也能适应于个人。小孩子特别希望能得到长辈和同伴们的喜爱。他们都有~种冲动,能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而且,他们所处的年龄阶段很容易形成好的习惯,好的习惯又容易形成好的品德。另一方面、传统的美德任不好的愿望蔓延,只是用意志力不让它们表现出来,这样控制不好行为的方法远远不够理想。不好的愿望就像被阻塞了的河水。一定会找到意志忽视了的出口涌出。年轻时想谋杀父亲的人会在以后鞭打儿子的过程中得到满足,他认为自己是在惩罚“道德邪恶”。一些为残忍的鞭打行为辩护的理论几乎都源于某些愿望,人的意志使它们改变了原来的航道,但一直潜在发展,后来却以憎恨罪恶或其他值得尊敬的东西的面貌出现。因此,由意志控制不好的愿望虽然有时是必要的,却不是一种好的培养品德的方法。

这些看法把我们又带到了心理分析领域。有很多具体的心理分析我都认为是荒谬的,而且证据不足,但总的方法我却认为很重要,在寻找好的道德培养方法方面更是如此。有些心理分析家特别强调幼儿期的重要性,我认为有些夸张,他们有时候甚至认为性格在孩子三岁的时候就永远地固定形成了。我敢肯定情况不是这样。但这个错误中也包含正确的成分。幼儿心理学在过去一直没有受到重视。智力学家们的方法风行一时,人们几乎根本没注意到它。以睡觉为例,所有的母亲都希望孩子能好好睡觉,这样既能说明孩子健康也能给母亲带来方便。她们找到了很多方法:摇摇篮或唱催眠曲。结果是男人仔细研究了整个事情并发现这些方法全错了。因为它尽管在某一天可能奏效,但却使孩子养成了坏习惯。每一个孩子都希望得到过多的注意,这样使他获得重视的愿望得到满足。如果他发现不睡觉能得到更多的重视,就会很快采用这个方法。结果对孩子的健康和性格培养都有害处。这时重要的是要形成一个习惯:即将婴儿床和睡觉联系起来。经常出现这种联系,孩子就不会不睡了,除非是病了或感到疼痛,但是建立这种联系需要一些纪律。只靠溺爱是不能形成的,那样只会和不睡联系起来。培养其它好的或者坏的习惯也是如此。整个研究只是在幼儿期进行,但意义却很大而且将来肯定会更大。很明显,性格教育应该从孩子一出生就开始,并且需要很多与不懂这些的保姆和母亲的行为相反的做法。同样,一些教育可以开始得比以前认为的早,因为这样可使孩子高兴并且不需要更多的注意力。近些年来,教育理论在上述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带来了很好的效果,它们在将来会越来越明显。因此,下面我将首先具体地谈到幼儿的性格培养,然后再谈谈后期的教育。

教育的目的

在讨论怎样进行教育之前,应首先弄明白我们希望达到的教育目的。阿诺德博士认为教育就是培养人“谦逊”的品质。这种品质是亚里土多德所说的“慷慨大度”的人不具备的。尼采的理想与基督教义正好相反。康德(Kant)更独特,他认为虽然耶酥让人爱别人,但所有以爱为动机的行为都不是真正的高尚。即使对良好性格的不同成分看法一致的人对其各自的重要性也有分歧。有人更强调勇气,有人强调知识,有人强调善良,还有人强调正直忠实;有一些人,如老布鲁图斯,把对国家的责任感置于亲情之上;有些人,如孔夫子,把亲情放在首位。所有这些不同看法都会对教育产生影响。在我们给认为是最好的教育下定义之前,必须对希望教育出来的人有些了解。

当然,如果一个教育者教育的结果与他原来的打算不一致,那他的确是很愚蠢。尤那依·希普是一个慈善学校的学生,学校本来想培养学生具有谦恭的品质,结果却是另一番样子。但是大多数有能力的教育者还是相当成功的。如中国的文人、现代的日本人、耶稣会会员、阿诺德博士以及那些制定美国公立学校的政策的人,上述人都以不同的方式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不同情况的目的可能完全不同,但总的来说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在决定我们自己的教育目标之前,很有必要花些时间来研究一下上述这些不同的教育系统。

传统的中国教育在某些方面与雅典教育的黄金时代有些相似。雅典的孩子要从头到尾的熟记《荷马史诗》;中国孩子同样要背会孔子的《论语》。雅典孩子要敬奉上帝,但这只是表现于一种外在的宗教仪式上,至于他们自由地思考并没有什么限制;中国孩子经常要参加一些祭奉祖先的仪式,但也决不会被强迫完全相信这些仪式含义。有知识的人应该对事物经常采取怀疑的态度,因此,什么事情都可以讨论,但并不见得一定要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不同的意见都可以边吃晚饭边愉快地讨论,没有谁会为此剑拔署张;卡莱尔称相·拉图是“一个高贵的雅典绅士,就是在天国里也会自得”。这种品性在中国的哲人身上也能找到,但由基督教文明所产生的圣人身上却一般没有。除了他们能完全吸收希腊文化的精髓,如歌德那样。雅典人和中国人有着相似的享受人生的愿望,对快乐的看法也一致,而且这些看法因他们极细致的审美观也变得高雅起来。

然而,这两种文明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其原因在于希腊人精力充沛而中国人比较懒散。希腊人致力于艺术、科学以及消除对上帝的信仰,所有这一切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政治和爱国主义为希腊人的过多精力提供了发泄的机会。如果一个政治家被驱逐出境,他会领导着一群流放者对他的祖国发起攻击。而如果一个中国官员失宠子皇上,他会退隐到乡间并且写些田园诗歌。因此,正是希腊文明本身毁了它自己,而中国文化却没有受到打击。上述不同好象不能完全归结于教育。比如日本的孔夫子式教育就不会产生那种只有中国文人才具有的闲散、高雅的怀疑主义情绪。当然,京都的贵族可以除夕。

中国式教育带来的是稳定和艺术,却没能带来进步和科学。也许这就说明了为什么中国人爱产生怀疑。热情的信仰可能会带来进步也会带来灾难,但不会带来稳定。而科学虽然冲击了传统的信仰,但它有自己的信仰,不过也只能在自由怀疑主义的环境中得以发展。在一个为现代发明统一了的动荡的世界里,要想保存自己的文化,需要的是活力。没有科学就不会有民主;中国文化只限于很少一部分受过教育的人,希腊文化也只能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正因如此,中国传统的教育已不适应现代世界而被中国人自己抛弃;也正因如此,在某些方面与中国文人相似的18世纪的绅士们也不可能存在。

现代日本教育清楚地说明了当前在所有大国中都很突出的倾向——认为教育的最主要目的是使国家强大。日本的教育目的是通过培养公民的爱国热情使之愿意为国家献身,同时通过传授知识使公民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尽管这两项目的都达到了,我对其方法却并不是很赞赏。自从可蒙德·佩里的军队进入日本,它就处在一种很难保存自己的文化的状况。如果我们认为没有必要保留自己的文化,那么日本人的成功便证明了它们的教育方法是正确的。但只有这种极其危险的状况才能证明某种教育方法的正确,除此之外这种教育方法在任何一个没有面临危险的国家都会受到责备。甚至连大学教授也不能表示异议的神道教,其历史与《创世纪》一样可疑;代顿案件在日本的神学专制面前也自愧不如。还有其他伦理上的专制如对民族主义、孝道、尊奉天皇等决不可怀疑。因此就很难取得各方面的进步。这种体制的最大危险是可能引起革命成为进步的唯一途径。它虽不会立即发生,却实际存在,而且主要由于教育制度所造成。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发现现代日本教育有一个与古代中国教育正好相反的缺点。中国文人容易产生怀疑并且比较懒散,而日本教育出的人往往又太死板并且工作特别卖力。而真正的教育应既不赞成怀疑主义也不赞成教条主义。它相信知识是能够掌握的,虽然有一些困难,也认为某个时间的知识可能或多或少有一些错误,但可以通过细心和刻苦加以纠正。在信仰方面,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因为任何一个哪怕很小的差错都会意味着灾难性的毁灭。然而我们又是根据我们的信仰行事。做到这二者兼顾就很难了,它要求掌握高度的文化知识同时又没有一点道德上的沦丧。但尽管存在困难却不是没有可能。死板。顽固的人认为容易,容易怀疑一切的人认为没有可能。二者都是错误的,当它们的错误广为传播时就带来社会性的灾难。

同现代日本人一样,耶稣会会员也犯了将教育放在某机构利益之下的错误。对他们来说,就是放在整个基督教教徒利益之下。他们并不怎么关心某个学生的利益,只是将他作为实现整个教徒利益的手段。如果我们相信他们的学说我们就不会再责备他们。因为他们认为把人的灵魂从地狱里挽救出来是现世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而且只有天主教会才能做到。但不赞同这种教条的人只有根据结果来评价耶稣学会式教育。其结果有时的确如希普一样不理想。伏尔泰就是一个例子。但从长时间来看,这种教育最初的目的还是达到了。反对改革、一成不变以及法国新教的崩溃都可归功于耶稣会式教育。最终只有靠法国人革命来扫除他们的恶劣影响。在教育方面他们带来的坏处是并非根据对学生的爱而是凭见不得人的目的来进行教育。

到现在英国的公立学校实施的还是阿诺德博士的教育体系,但它也有一个缺陷,我们称之为贵族化,其目的是培养人们成为高层人物或权力支配者,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边远地区。贵族阶级如果还想存在的话,必需具备一定的美德,这些美德往往由学校教育培养,教育出来的人应该是精力充沛、坚韧不拔、体格健壮、信仰坚定、正直忠实,并且相信自己身负重要使命。他们不需要思辨,因为思辨可能会产生怀疑,也不需要同情,因为同情会干扰他们统治“次等”种族和阶级,为了粗暴,他们舍弃了善良;为了意志坚定,他们舍弃了想象。如果在一个永恒不变的世界里,这种教育的结果永远是一个贵族,有苦行僧的优点和缺点。但是贵族政治不存在了,哪怕是最聪明、最完美的人也统治不了人们,以往统治者实行的往往是残暴统治,而暴政又会激起人民的反抗。复杂的现代社会越来越需要智力,但阿诺德博士却舍弃智力以求“美德”。滑铁卢战役或许在伊顿游艺场获得了胜利,但大英帝国在这儿已逐渐消失。现代社会的要求不同了,它要求更多的想象力,同情心,要求更多的知识与灵活性,要求少一些蛮勇而多一些思考。未来社会的管理者只能是自由公民的仆人,而不是臣民仁慈的统治者。英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贵族传统的影响是有害的。也许这种传统会逐渐消失,也许传统的教育机构会发现已经不能适应自己的要求。对于这些我并不敢贸然得出结论的。

美国的公立学校相当成功地完成了一项以前从未尝试过的任务:把聚集在一起的不同种族的人转变成同一个民族,这项工作完成得既快又好,实在应该给完成任务的人以极高的赞赏。但美国和日本一样有其特殊的情况,而且由特殊环境证明是正确的东西也不需要随时随地地加以仿效。美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困难,其优点在于:人民生活比较富裕,没有卷入战争,没有中世纪遗留下来的禁钢人的思想的传统。移民们发现美国有~种很普遍的民主气息和先进的工业技术。我认为这是他们更羡慕美国的两个最主要的原因。但当他们一旦移入美国之后,一般都保存着双重爱国情绪,在欧洲战争中,他们依然站在自己原来的国家一边,而他们的孩子与此相反,对他们父母原来的祖国没有任何感情,成为纯粹的美国人。这些家长们的态度应归因于美国的上述优点,而孩子的态度则由学校所决定,只有学校的贡献方是和我们相关的问题。

就学校依赖于美国的优点而言,我们没有必要把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同错误观点的反复灌输联系起来。但在旧世界的影响仍大于新社会的地方,有必要为了真正的优点灌输一种轻视思想。总的来说,西欧的智力水平和东欧的艺术文化水平比美国都要高。整个西欧除西班牙和葡萄牙之外,对神学的迷信比美国要少,在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里,个人受群众统治的程度要轻,即使他的政治自由要少一些,但内在自由会更大,在这些方面,美国公立学校有它不好的影响,这种不良影响对培养排他的美国爱国主义更为重要。和日本式教育和耶稣学会式教育一样,这种不良影响也源于把学生当作通往目的的手段,而不是把培养学生本身作为目的。和爱祖国相比,教师应更爱他的学生,否则的话他就不是一个理想的老师。

我认为应该把学生作为目的,而不是手段,有人也许会反驳说:毕竟把学生看作是手段比只作为目的更重要一些。一个人死了,如果只作为目的,那他就永远消失了,但他所作的一切作为手段、方法可以持续到永远。我们不能否认这些,但我们能否认由此推论出的结果。一个作为手段的意义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而人类行为的深远影响是很不确定的,聪明的人在教育中往往将它抹去。总的来说,好人有好的影响,坏人有坏的影响。当然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规律。一个坏人犯了罪受到暴君的惩罚,他因此杀死这个暴君,这样他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好的影响,尽管其行为本身是有害的。然而,普遍规律是:一个由优秀的人组成的社会比由无知且充满怨恨的人组成的社会有更好的结果。抛开这些不说,就是小孩和年青人自己内心也能感到真心为他们好和把他们当作某个目标的手段的人之间的区别。如果教师不全心全意地爱学生,那么学生无论在性格还在智力方面都不会全面、自由地发展,而如果把学生当作手段,就不会有全心的爱。我们自己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当我们渴望某种好的事物时,并不是因为得到它之后就能达到某个伟大的目的。每一个普通的有感情的家长对他的孩子也会有同样的感受。家长们希望孩子快点长大、健康而强壮、在学校表现很好等等,就好像他们自己的事情一样。这类事情不需要自我否定什么,也没什么抽象的正义原则在里面。这样家长的本能并不总是限于对自己的孩子,它可以延伸到任何一个将来会成为好教师的人身上,随着学生的成长,这种天生的愿望会不如先前重要。但只有那些拥有它的人才足以托付起草教学计划的重任。那些将培养人为某个不重要的目的去杀人或被人杀看作是教育目的的人不会具有这种天生的愿望,但是除了丹麦和中国以外,所有文明国家的教育都是由这些人所控制。

教育者仅仅有对年青人的爱是不够的,他还必须对优秀的人才有一个正确的理解。猫教小猫捉老鼠共和它们一起玩耍;军事家对其下一代同样如此。这里猫爱的是小猫而不是老鼠,军事家爱的是自己的儿子而不是敌人的儿子。即使热爱整个人类的人也可能因不懂什么是真正美好的人生而犯错误。因此在说到别的问题之前,我将尽力解释一下所认为的优秀人才。我不是从实用角度出发,也没有考虑产生这些优秀人才的教育方法。当我们开始讨论教育的细节时,这些看法会给我们以帮助。我觉得我们应该清楚地了解自己前进的方向。

我们首先应该明白:有些素质和品质是一部分人希望具有的,而另外一些则可能是普遍应该具有的。我们需要艺术家,也需要科学家;我们需要管理者,也需要农民、工人和面包师,在某一领域极其优秀的人的品质对于常人来说可能就不那么好了。雪莱曾这样描述一个诗人一天的工作:

他总在观察,从清晨到晚上,湖边的太阳将万物照亮,茂盛的常春藤上蜜蜂在飞翔。

而他还没注意到它们究竟是什么模样。这种习惯对一个诗人来说是值得赞扬的,但如果对邮递员来讲就不应如此了。我们也不能以使每个人都具有诗人气质为目标来建立我们的教育系统。但有些性格品质是整个社会要求必需的,这些我将在这部分谈到。

我并没有将男性和女性的优点区分开来。对一个将来要照料婴儿的女性来说,一定的职业性的训练是必要的,如果说这是与男性教育的一个不同之处的话,那么它就同农民和工人之间的不同一样。因此并不是基础性的,我们在目前也需要特别谈到。

我认为以下四个特点组成理想性格类型的基础:活力、勇气、敏感性、理解力。我并不认为这种看法很全面,但的确能使我们趋于完善。而且我坚信,通过对身体、感情、智力各方面精心照料,每一个孩子都会具备上述品质,下面我将依次谈到它们。

活力是生理学而不是心理学上的性格特征。通常人们认为只要有健康的身体就会有活力,但它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衰退,到老年就几乎没有了,在活蹦乱跳的小孩子上学之前,这种活力会很快增长到最大限度,随后因为教育慢慢减少。除了在一些特殊的环境下,只要有生命力,就会感觉到活着的喜悦。它会增加我们的快乐同时减少痛苦,它使人们容易对外界事物产生兴趣,从而提高人的观察力,而观察力又是判断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很容易对自己感兴趣,而对所看到的、听到的以及身外的事物却无动于衷。这是一个很大的不幸,因为它会引起最大程度的厌烦和最糟的忧郁症,而且阻碍人们成为有用的人(当然特殊情况除外)。而生命力能引起人们对外面世界的兴趣,也使人有精力从事艰苦的工作。而且它还使我们不嫉妒别人,因为它使人感到自己的存在是多么美好。由于嫉妒是人类痛苦的根源之一,所以这是生命力很重要的一个优点。当然,很多不好的品质也与有活力相关,如一只健壮的老虎有活力就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有的好的品质与没有活力也相关,如牛顿和洛克就没有什么活力。但他们都有狂躁和嫉妒的毛病,只有健康才能使他们改正。牛顿和莱布尼茨之间发生过一场一百多年来一直给英国数学界带来损害的争论,但如果牛顿身体健康、能享受正常人的快乐的话,这场争论或许能够避免,因此,尽管有些不足,但我仍然认为活力是很重要的,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它。

我们要说的第二个品质——勇气有好几种形式,并且每一种形式都很复杂。无所畏惧是一方面,控制畏惧又是另一方面,当畏惧是情有可原时,无所畏惧是一种勇气,而当不应该产生畏惧时没有畏惧又是一种情况。无所畏惧当然很好,控制畏惧当然也很好,对应该产生畏惧却并不畏惧的情况可能会有些争论,但是我想把它放在勇气的另外几种形式之后再讲。

大多数人生活中天生就有一些很奇怪的害怕。它们如果严重到成为一种疾病的话,常常是烦恼、躁狂、焦急混合在一起,这时就只有请精神病医生来看病了。其实在正常人当中这种现象也很普遍,不过程度稍轻而已。它往往让人感觉到周围有一种危险的东西,更确切地说是“让人感到忧虑”,或者让人对一些并不危险的东西如老鼠、蜘蛛①等产生恐惧,人们常常以为很多恐惧都是天生的,但现在很多人都对此提出疑问。当然,有一些恐惧是天生的,如害怕巨大的噪音,但大部分恐惧不是来自以往经验就是来自联想。我们有理由认为;脊椎动物对它们的天敌本来并不是天生就害怕,只是从前辈那里接受了这种情绪。如果由人类用奶瓶喂大的话,它们身上的很多恐惧都消失了。但恐惧的确有很大的感染性。有时大人自己都没觉察,但孩子已经感染上了,通过联想,孩子会很快从妈妈或保姆那里学到胆怯。一直到现在,男人还认为女性有一些奇怪的害怕是很有吸引力的,因为这样可以让男人不冒多大风险就可以充当保护人的角色。但他们的儿子从母亲那里感染了这种恐惧,如果不是他们希望自己的妻子胆小,那他们的儿子也就不会失去胆量和勇气,也就不必再受训练以重新拥有它们。征服女性所产生的害处是不可估量的。当然,这种恐惧只是提供了一个很偶然的例子。

现在我并不想讨论怎样将恐惧和焦虑减少到最小程度,待会儿再谈到它。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是满足于通过压制来解决恐惧呢,还是应该找到一些更基本的方法?传统的贵族要求不能表露出恐惧,而被统治的民族、阶级、性别则要保持怯懦的性格。对勇气的测验往往根据行为断定:男人不应该从战场上逃跑,他必须精通各项体育运动,在大火、地震、轮船失事等灾难面前必须保持镇定等等。他不仅应该做到上述这些,而且不能表现出脸色苍白、颤抖、屏住呼吸或其他表示恐惧的迹象。这些我认为都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我希望所有的民族、阶级和性别都有培养勇气的机会。但如果采用的方法具有压制性,必然会在实践中带来害处。羞愧和屈辱是产生勇气的两个强大障碍,但事实上,它们只是引起各种恐惧相互斗争,在斗争中,害怕受到大众的责备的成分可能更大一些。“要讲真话,除非遇到可怕的事情”是我小时候学到的箴言。其他的孩子可能也是如此。恐惧不仅应该在行为上更应该在感觉上,不仅应该在有意识的感觉中还应该在无意识的感觉中都应得以克服。能够表面上克服恐惧只是符合贵族型教育的要求,但这种冲动仍然潜伏着,而且它将产生不能视之为恐惧后果的有害的扭曲反应。我不是指“弹震症”现象,因为它与恐惧的关系很明显。我指的是粗暴压制的整个机构,统治阶级就是凭它来维护自己的体面的。最近在上海有一件事情:一个英国军官命令从背后朝一群没有武装的学生开枪射击。这时他的行为如同战场上的逃兵一样,是因为恐惧才产生的。但是贵族的军事家却不够聪明,没有想到从心理角度探寻产生这种行为的根源,反而认为是一种坚强的表现,是一种高尚的精神。

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来看,恐惧和暴怒是一对很相似的情感,因为感到愤怒的人往往具备很大的勇气,在镇压黑人起义、社会主义运动以及其他对贵族政治构成威胁的运动过程中表现的残暴实际上也是一种胆小,并且与那些更不道德的行为一样应该受到谴责。我相信,对常人进行教育,使之无畏地生活是完全有可能的。迄今为止,只有少数英雄人物和圣人能无所畏惧地生活,但如果有人引导,其他人也能做到这一点。

要获得非抑制性的勇气往往需具备下列因素。首先最简单的是健康和活力,这二者尽管不是必不可少的,但对形成勇气有很大的帮助。其次,在危险情形下的经历和体验也是必要的,但我们所讨论的勇气不是具体的哪方面的勇气,而是较普遍的广义的勇气,因此要形成这种勇气还需要一些最基本的东西,这就是将自尊和对生活的冷静观察结合起来。首先说说自尊。有的人是为自己活着,而有的人则只是为邻居或他人活着。一种人永远不会具备真正的勇气,因为他们必须感觉到别人的赞美,并且总是担心失去它。以前认为是必需的教人“谦卑”的教导同样也只会培养出这样一类人。“谦卑”压制自尊,但也没有教人真正尊重他人,它仅仅是将通常的自贬作为获得声誉的一种手段。这样就必然会产生虚伪和欺骗。小孩子从小就受到要求绝对服从的教育,而他们长大后又对下一代继续这种教育。据说只有那些知道该如何服从的人才知道如何下命令。我认为没有人应该知道如何服从,也没有人应该知道怎样下令。当然,我并不是说在一个共同的事业中连一个领导也不该有。但我认为他们的权威应同一个足球队队长的一样,别人只是为了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自愿接受其领导。目的应该是我们自己确立而不是外在压力产生的。同样我们的目的也不能强加于别人。这就是我所说不应该有人命令也不应有服从的意思。

要想获得最高程度的勇气,必须具备另一种能力,即我刚才所说的对生命的客观的看法。所有的希望和恐惧是针对自个人不可能平静地面对死亡。因为死亡就意味着他的情感世界的消失。对此,传统的看法认为最简单的办法仍然是压抑。它认为圣人必须完全抛弃自我,抑制自己的情欲和放弃本能的快乐。这些能够做到,但后果却是极其有害的。因为苦行僧们自己放弃了快乐,也就要求其他人也这样。由于心底潜藏着对他人的嫉妒,他们很容易认为既然痛苦是高尚的,那么狠狠打击别人就是合法的、正当的。这样就产生了完全颠倒的价值观:好的被认为是坏的,坏的被认为是好的。所有害处的根源在于将美好的生活看作是消极的压制,而不是看作开拓、发展人的本能和原望。人性中有些东西能不费什么力气就把我们带到自我之外。最普通的就是爱,尤其是父母的爱,它是那样博大,简直可以包容整个人类。另外一种是知识,我们不能认为伽利略比别人更仁慈,但他死后他的生命并没有因此终结。还有一种就是艺术。但事实上对人体以外任何事情的兴趣都可以使人的生命超出个人的感情之外。也许显得有点矛盾,但正是这个原因,兴趣广泛而强烈的人比只关心自己的不适的痛苦的思疑虑病症的人更勇于面对死亡。因此,兴趣广泛的人往往有着极大的勇气。他们认为自己的生命不过是世界的一小部分,当然这不是通过轻视自己,而是认识到自己以外的事物的价值而得出的结论。只有那些本性自由、思维活跃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他们才能全面地综合地看待人生,这是那些酒色之徒和苦行僧们都无法做到的。在这种态度面前,个人的死亡简直微不足道,这种勇气是积极而且本能的,不是消极且受压抑的。我认为这种积极的勇气是完美性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要说的第三种品质是敏感,在某种程度上,它是单纯勇气的补充。如果一个人不了解所面临的危险,那他很容易做出勇敢行为,但这种勇气是很愚蠢的。我们不能认为这种源于无知和健忘的行为是令人满意的。那种在完全意识和了解到自己的危险而产生勇敢行为的人才是我们想培养的。如果给敏感性下一个纯粹的理论上的定义,就可能是这样:当外界刺激在某人身上产生情感反应时,这个人就具有这种特征。但这样泛泛而谈地话,它就不见得是一种好的品质。要想使它成为一种好的品质,这种情感反应在某种程度上就应该是适当而不仅仅是强烈。我心中所认为的这种品质应该是对许多事物和现象能正常产生快乐的或相反的情绪。到底什么是正常的情绪,我将尽力解释,第一个阶段是从单纯的感官舒适如吃饱、穿暖过渡到得到别人赞许的喜悦,这时孩子一般在五个月左右。这种喜悦一旦产生,就会发展很快,几乎每一个孩子都喜欢被赞扬不喜欢受责备。一般来说,这种希望被赞扬的愿望在人的一生都是一个占支配地位的动机。它的作用很大,可以刺激人产生好的行为,也可以阻止贪婪的愿望,如果我们对所赞美的对象能更巧妙地引导,其作用可能更大。但是如果最受赞扬的英雄是杀人最多的人,那么光爱听赞扬对美好的人生是没有益处的。

理想的敏感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同情心,有一种同情完全是生理上的,如一个小孩听到他的哥哥或姐姐哭,他也有可能哭起来,我认为这为将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其发展的两个步骤为:首先,即使当受害者并不是关系很亲近的客体时,也能产生同情。其次,当痛苦不见得存在,但只要想到它可能会发生也能产生同情,这一步主要与智力有关系。人们可以对小说里展现的活生生的、可能感觉得到的痛苦产生同情,另一方面,甚至可以被一些统计数字所感动。这种抽象的感受力很有意义但也很少见。几乎所有的人在他所爱的人得了癌症时都会受到很深的影响。当人们看到医院不认识的人的痛苦时也会产生同情,但是当他们从报纸上看到癌症的死亡率是这么多或那么多时,一般只会产生片刻的同情,而且是因为害怕某个亲近的人得了这种疾病;对待战争也是如此:人们认为战争是可怕的是因为他们的儿子或弟兄因战争而残废,但千百万人因战争残废时他们并没有认为战争就变得干百倍的可怕;一个人在平常与人交往中可能亲切善良,但却可能通过煽动战争或者虐待“落后”国家的儿童获得利益。产生这些相似现象的原因在于:仅仅是抽象的刺激并不能激起大多数人的同情,如果能纠正这一点,那么现代社会的很多灾难都会停止。科学大大提高了我们对遥远地方的人的生活的影响,但却没有相应提高我们对他们的同情。假设你是上海棉纺公司的一个股东。由于成天考虑的是各种投资方案,你很忙。你对上海和棉花都不感兴趣,关心的只是红利。为此你可能是屠杀无辜群众力量的一部分,同样,你只有对童工进行非人的残酷剥削才能获得红利。你不会内疚,因为你从没见过那些孩子,抽象的刺激不能使你感动。这也是大规模的工业革命如此残暴、也是对被统治阶级的镇压存在的原因,如果能培养人们对抽象刺激产生敏感的话,这一切将不会发生。

认识的敏感性同样应该包含在敏感性里面,它与观察的习惯几乎是一回事,而且往往被认为与理解力有很大的关系。这里我不打算谈到对美的感受以及由此产生的一些问题,而是接着谈到我们所需求的第四种品质,我们称之为理解力。

传统道德的一个很大缺陷就是过低地估计了理解力。古希腊人在这方面倒没有错,但基督教徒却教导人们相信只有美德才最重要。而所谓美德也就是戒除一系列他们任意称之为“原罪”的行为。只要这种态度存在,就不可能使人们认识到智力比人为制定的传统的“美德”对人更有用处。我所说的才智包括实际的知识和获得知识的能力,无知的成年人是无法教育的。对于卫生学和饮食学这类东西,他们根本不可能相信科学所说的。如果一个人没有受过古板的教条主义教育的话,那么他学的越多就越容易多学。无知的人从来就是拘泥于顽固僵化的态度,不可能强迫他们改变其心理习惯。他们往往在应产生怀疑的时候笃信不疑,但在应该接受新思想、事物的时候又疑神疑鬼。无疑,“智力”这个词的意义可能更偏重于获得知识的能力。但我认为只有通过大量练习才能掌握它,就好像杂技演员和钢琴家一样。当然,不通过培养智力也能传授知识,而且这样更容易,也正是人们经常所做的。但想不通过传授知识就培养智力是不可能的。没有智力我们这个复杂的现代社会就不可能存在,更不用说取得进步了。因此,我把开发智力看作是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这看起来很普通,实际却并非如此。灌输被认为是正确的观点的愿望使得教育家们不怎么重视智力的培养。为了把这个道理说的更清楚,就有必要把智力解释得更细致一些。因此,我将谈谈获得知识的能力的问题,尽管实际已掌握的知识也是智力定义中的一部分。

思维的基础是好奇心,其简单形式动物也具有,智力所要求的只是一定形式的好奇,那种使得村民在黑暗中窥探别人的好奇没有什么价值;对闲言碎语的兴趣不是因为热爱知识,而是因为心存怨恨。因为没有人说到某人好的品德,全是议论他人个人的不是。大多数闲话都不是真实的,也就没有必要费心去纠正它。邻居的罪过就像宗教的慰藉一样使某些人感到愉悦,不由得他们不津津乐道了。与此相反,所谓好奇,就是对知识的一种天生的热爱。如果把一只小猫放在一间陌生的房子里,它会对每一件家具、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都细细闻闻,这时你就可以发现好奇心的最原始、简单的形式。当一个小孩发现平常都是关着的抽屉或柜子突然开着时,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这也是一种好奇。动物、机器、雷雨以及各种形式的手工制品,都会引起孩子的好奇心。他们对知识的渴望会使最有理智的成年人都感到惭愧。这种冲动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退,到最后不熟悉的事物只会引起人的厌恶而不会产生任何进一步了解的愿望了。这时人们经常说国家大不如前,或者说“一切都跟我们年轻的时候不一样了”。其实与遥远的从前并不一样的是他们的好奇心,我们认为没有了好奇心也就没有了活跃的智力。

尽管童年以后的好奇心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所减退,但在质量上可长期得到提高。对概括性命题的兴趣比对特定事实的兴趣更能体现出较高的智力水平,大致说来,某则概论的层次越高,所需要的才智也就越多。(当然,也不见得就应严格遵循这条规则)。超越个人利益的好奇心与和食物联系在一起的相比,又是更高的一个发展阶段。在一间新房子里四处闻的小猫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公正无私的调查者,因为它只是可能想发现附近是否有老鼠。或许认为公正无私的好奇是其最高形式并不完全正确,但可以认为那种与并不直接明显而需要一定才智才能发现的兴趣联系起来的好奇是最高级的表现。不过这一点我们并不需要那么肯定。

好奇要想产生某种结果,就必须同时掌握一定获得知识的技能。应该养成观察习惯,相信知识,还要具备耐心、勤奋等品质。如果有好奇心和正确的智力教育作基础,上述习惯和品质就会很好地形成。但由于我们的才智只是平常活动的一部分,好奇心又总是会与其它的感觉发生冲突,就需要我们具备某些好的品质,如心胸宽阔。我们逐渐从心理上和习惯上都不客受到新的真理的影响,我们发现很难改变自己多年来深信不疑的看法以及部长们应该自尊或者其他一些很重要的感情,因此,心胸宽阔应该是教育的目标之一。目前,这~点做得还很不够,摘自1925年7月31日《每日先锋报》中的一段文字说明了这一点:

因为有人指责布特尔市学校的教师毒害孩子的心灵,特成立专门委员会调查此事。其向布特尔市市政参议会呈报的调查结果认为,上述指责情况属实。而市政参议会将“属实”一词删掉,同时认为“上述指责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查”。由该委员会提出并经市政参议会认可的建议认为,今后教师应该培养学生对上帝和宗教的崇敬以及对公民和宗教机构的尊重。

这样看来,不管其他地方情况怎么样,但在布特尔市的学生身上可能会缺少虚怀若谷的品质。希望布特尔市政参议会尽快派代表团去美国田纳西州代顿市学习经验,取得实行这项议案的最佳办法。不过也可能没有这个必要。从这份决议的措词上看,布特尔市似乎没有必要再接受反启蒙主义的教导了。

勇气对培养正直、诚实的思维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同它对培养人的健壮、勇敢的作用一样,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不为我们所了解。从世界产生的头一天起,我们就在不确定地进行演绎推理,但也还是没有分清自己的思维习惯和外界的自然规律。各式各样的思维体系——基督教、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都希望像孤儿的避难所一样,给我们艰难的生活以安全感的回报。自由思考的人不会像封闭在某个信条中的人那样感到温暖、舒适并获得社会的认同。因为教条给予人的温暖感受就像风雪交加时坐在炉火旁一样安逸。

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到底美满幸福的人生应当自由到何种程度?我犹豫该不该使用“约束的本能”这个词,因为对于它的正确性有些争论,但不管怎么解释,它所描述的现象都是相似的,我们往往都站在愿与之合作的、感觉是同一类的人一边,如家庭、邻居、同事、政党、还有国家等。这很自然,因为没有这种组合,我们不会感到任何生命的乐趣。此外,情感是易于感染的,特别是当很多人都产生同样的感受时,在一个令人激动的会议上几乎没有人不同样感到激动,即使反对的人,他们的反对情绪也变得激动起来。而且只有在得到另一群人的支持和赞许的情况下,这种反对情绪才可能存在,这就是“圣者相通”所以给被迫害者以安慰的原因,我们是赞许这种附和大众的愿望呢,还是通过教育来削弱它?不同的意见很多,正确的答案是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比例,而不是简单地认同某一方。

我个人认为希望获得愉悦和愿意和人合作的愿望应该是正常而且强烈的,但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也应该能够由其它愿望压倒。希望获得愉悦的愿望通常被认为与敏感性有关。没有它,我们都会是一些行为粗鲁的人,家庭以上的社会组织也将不会存在,如果孩子不愿意听取家长的意见,那么对他们的教育也就无从说起。情绪感染性也有其作用,特别是从一个有头脑的人传到~个愚策的人的时候。但在没有理由的恐惧和愤怒的情况下,感染的确是无益的。因此说容易受到情绪感染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即使在纯粹的智力问题上,这个问题也很含糊,伟大的发觉者不得不抗拒众人的不同看法,承受因他们的与众不同而招致的敌意。但众人的意见比一般人的意见又要聪明一些,比如在科学上,至少人们对权威的尊敬总是有益的。

我认为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当中,应该有一大部分空间是由“约束的天性”来支配,另外一小部分则应包括他自己的看法、能力,对于只有每人都喜欢某个女性自己才会去喜欢的男人,我们往往看不起。因为我们认为在选择妻子这个问题上,男人应根据自己独立的情感,而不是根据他周围人的意见。他对别人的看法与其他人大体一致并不要紧,但一旦他开始恋爱,就必须相信自己的感觉。其他事情也是如此,一个农民对自己土地的产量有自己的估计,虽然是在了解~定的农业科学知识以后形成的。经济学家对于通货问题应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但普通人最好是尊重权威的意见。在有特殊才能的地方就应该有独立性。但人也不能像刺渭那样,总是虎视既敢,与一切都保持距离,我们日常的活动应该是互助协作的,而互助协作又必须有一个共同的基础。然而,我们都应该学会对自己非常了解的事物独立地思考,也都应该具备发表我们认为是重要的但与众不同的意见的勇气。当然,在有些情况下应用这些内容广泛的原则是很困难的。但如果人们都具备我们在这一章里谈到的品质,应用起来就会容易一些,在这样的社会里,将不再有受迫害的圣徒。正常的人将不会暴跳如雷或者神经兮兮。他的优点往往来源于他的冲动,并且与自然的欢乐结合为一体。周围的人不会怨恨他,因为他们不会害怕他。人们之所以痛恨一些先驱者的缘故在于他们鼓动恐惧,但勇敢的人不应产生这种恐惧,只有充满恐惧的人才会加入三K党或法西斯党。在勇敢者的社会里这种压迫性的组织将不会存在,美好的人生与本能的抵触也会比现在少得多。美好幸福的世界只有靠无所畏惧的人才能创立和维持。不过他们创造的世界越美好,需要表现勇气的机会也就越少。

最好的教育可以使人具备活力、勇气、敏感以及才智,一个由具备这些品质的男人和女人构成的社会,其各方面都会与现在大不相同。没有人会感到不幸福。当前人们并不幸福的主要根源有:疾病、贫穷、不和谐的性生活,但这些在上述社会中会很少,健康几乎是普遍的,甚至老年阶段也会推迟到来。自工业革命以来,贫穷的根源只在于社会的愚笨,敏感会使人们愿意消除它,才智会使人找到消除方法,勇气会使人们适应这些。(胆小怯懦的人宁愿痛苦也不愿做一些不平常的事情)现在大多数人的性生活都不是很令人满意,其中部分原因在于世界的钥匙。

教育的基本原则就谈到这里,下面我们将讨论能体现我们教育理想的具体细节。

第二章 出生后第一年

出生后第一年过去看成在教育范围之外。至少到婴儿会说话这一段不太长的时间里,婴儿是完全由母亲和保姆护理的,她们确信自己本能地清楚什么对宝宝好,但事实并非如此。婴儿出生头一年的死亡率相当大,幸存者中多数婴儿的健康也受到损害,由于护理不当,使之成为婴儿的恶劣的思维习惯的根源。而这一切最近才认识到。科学“侵犯”婴儿室常常使人不满,因为它影响母亲和孩子间的柔情蜜意。但是情和爱不能同时存在,热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定会希望他(她)生活得好,为此当然就有必要借助于科学智慧了。因而我们发现,这种情感在无儿无女或像卢梭那样要把孩子送进育婴堂的人们身上表现得最为强烈,许多受过教育的父母都渴望懂得科学育儿,未受过教育的父母也求教于孕妇学校。结果表明婴儿死亡明显减少。原因在于,只要护理得好,并有足够的技巧,婴儿期死广的孩子就一定很少。不仅死亡少,而且生存下来的孩子身心都更为健康。

严格地说,身体健康的问题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应由医务人员探讨。我应只涉及其中有关心理的重要内容。但是,婴儿一周岁里肉体和精神很难区分。而且,护理婴儿犯下纯生理性的错误会影响数年后的教育工作。因此,我们就避免不了要涉及本不属我们的讨论范围。

新生儿有反射和本能,但无习惯。不管新生儿在子宫里有什么习惯,在新的环境中毫无用处,甚至有时连呼吸也得教,有的新生儿因为没有很快学会呼吸而死亡。他们发展得很完备的本能是吮吸本能,孩子吮吸时就能适应新的环境。新生儿一天二十四小时大都在睡觉,其它醒着的时候也是在恍炼迷惑中度过。两星期后,这一切就改变了,婴儿在定期重视的经历中学会了期待,他们已经学会了保守——可能比以后的任何时候更为保守,任何新奇的东西都遭致他们的不满。假如能说话,他们会说:“你以为我会改变我这一生的习惯吗?”令人惊奇的是婴儿养成习惯的速度非常之快。每个坏习惯总是影响以后好习惯的培养。因此,婴儿期首先养成的习惯非常重要。如果开始养成的是个好习惯,以后就可以免除无穷的麻烦。而且,首先养成的习惯以后会有本能之感,并且和本能一样牢固。后来养成的与之相反的新习惯就没有这样的力量了。因此,早期习惯的培养应得到极大重视。

探讨婴儿期的习惯培养时,有两点我们要考虑;首要的一点是健康;第二点是品格。我们希望孩子将来成为受人们热爱、能成功地对待生活的人。幸运的是,健康和品格是同一方向发展:一方有利对另一方也有益。本书特别探讨的是品格,但健康也需要相同的实践。因此,我们不至于有这种困难的选择:要么是健康的流氓,要么是病弱的圣人。

现在,每个受过教育的母亲都明白,喂饱婴儿的关键在于定时,而不是一哭就喂。这样更有利于婴儿的消化,而且从道德教育的角度出发,这也是可取的。婴儿的机灵狡猾已远出成人意料之外(并非在美国人的观念里);如果发现哭能产生愉快的结果,他们就会哭。长大后,当埋怨的习惯使他们招人厌恶,而不是把人宠爱时,他们会感到惊讶和木满,继而认为世界冷酷无情。如果长成迷人的姑娘,她们发牢骚时仍受到宠爱,则儿时养成的坏习惯必定有增无减了。富人的情形也是如此。除非婴儿期采用正确的培养方式,否则长大后他们将视自己能力的大小,要么怨气冲天,要么巧取豪夺。必要的道义教育应从婴儿出生时就开始。因为那时方可避免令人沮丧的期望。在以后的任何时候,道德教育都会与相反的习惯发生冲突,结果引起极大的不满。

因此,对待婴儿,需要在冷淡和娇惯中求得微妙的平衡。所有健康需要的事都该做,孩子应保持干燥而温暖,受风时,我们就要把他轻轻抱起。但是,如若木是重要的物质上的原因,他要哭就让他哭。要不然他就会成为一个蛮横的暴君。护理孩子时,不要太婆婆妈妈:该做的必须去做,没有过多的同情可言。任何时候都别把孩子看成比叭儿狗更有趣的宠物。很早开始就应把孩子当作潜在的大人认真对待。在成人身上不可容忍的习惯在孩子身上也许很好玩。当然,孩子不会真的具有成人的这些坏习惯,但我们应该尽量设法避免他们养成坏习惯。首要一点是,我们不能让孩子产生自负的感觉,这种感觉会与以后的经历相冲突,而且无论怎样也与事实不符。

教育婴儿的难处主要在于父母获得一种巧妙的平衡。不断观察并投入大量劳动,才能保证婴儿的健康。如果父母没有强烈的爱心,这两项指标就难以达到所需的程度,而且可能导致将来孩子不够聪明。对于充满爱心的父母,孩子是最为重要的,稍不经意,孩子就会感受到这点,认为自己确如父母所感觉的那么重要。以后的生活中,他的社会环境如果没有这么宠爱他,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就会使他大失所望。因此,不仅在出生头一年,而且以后也一样:父母对于孩子的一般小病,有必要采取更加实在的轻松坦然的态度。过去,婴儿既受约束又受娇惯,四肢不能自由,穿得过于暖和,妨碍了他们的自由活动,而且极受溺爱,给他唱唱、摇摇、晃晃,这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会把他变成无能的娇养的寄生虫。正确的做法是:鼓励自由活动,限制依赖他人。不要让孩子看出你为他做了多少事承受了多少麻烦。只要可能,就让他享受自己努力获得成功的乐趣,而不是霸道地向父母索取。现代教育的目标是把外在约束减少到最低限度,这需要内在的自制力,这种自制力在出生一周岁里较其他时候更易获得。例如:你想让孩子入睡时,不要摇去摇来,或抱在怀里,或呆在他能看见你的地方。一旦你做了一次,孩子就会要求下次再这么做。这样在不可置信的短短的时间里,哄孩子入睡成为一件极困难的事。让孩子暖暖地、干干地、舒舒服服,然后很坚决地放下孩子,轻声哄他几句,让他单独入睡。孩子可能会哭上几分钟,但除非生病,他很快就会停止哭。然后你再去看,他一定已经进入梦乡。比起抚摸与娇惯,这种方法使孩子睡得更沉。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新生儿没有习惯,只有反射和本能。因而他的世界不是由“物体”组成的,认识需要重复的经历,而只有认识,才会产生“物体”的概念。床的感觉、母乳(或奶瓶)的触觉、气味及母亲或保姆的声音婴儿不久就熟悉起来。母亲或床的的外观以后才能看清,因为新生儿不知道怎样集中视力,以便看清形状。只有逐渐通过接触形成习惯,触。看、闻、听才会一起结合,形成对物体的一般概念,这种概念显现一次就会导致下一次的期待。甚至那段时间,婴儿难以感觉人与物之间的差异,部分母亲哺乳同时奶瓶哺乳的婴儿一度对母亲和奶瓶有相似的感觉。这一段时间内的教育,应用纯物质上的方式。婴儿的愉悦是物质上的——主要是食物和温暖,他的痛苦也是物质上的。通过寻求与愉悦有关的东西,避开与痛苦有关的东西,行为习惯使产生了。孩子的哭有时是痛苦的反应,有时却是寻求愉快的表演性动作。当然,一开始是前者。但是只要有可能,孩子受的真实的痛苦都会得到解除,因此,孩子的哭木可避免地与愉快的结果相联系。不久孩子会因为要得到快乐而非感到痛苦而哭啼。这是孩子智力的最初胜利之一。但是不管他怎么努力,也不能哭得像真的痛苦一样。细心的母亲一听便知其中差别,如果她明智点,就该不去理会这并非表达身体痛苦的哭啼。抱着孩子摇晃或唱歌来哄孩子既简单又开心,但是孩子以惊人的速度学会了要求越来越多的这种娱乐,木久这种方式干扰了必要的睡眠——除了进食,孩子应当全天睡觉。这种教规似乎有些苛刻,但实验表明这有利于孩子的健康与幸福。

成人给予的娱乐应保持一定限度,而婴儿自娱活动应尽量鼓励。从一开始,婴儿应有机会踢踢腿,活动活动肌肉。我们的祖先怎么可以长期使用束缚婴儿的涟褓,这简直不可思议。它表明,甚至父母的爱心都难以克服懒怠,因为四肢自由的婴儿需要倾注更多的注意力。一旦婴儿能够集中视力,他看见活动着的物体就会开心,尤其是看见东西在风中摆动。但是,直到婴儿学会抓所看见的东西,他的娱乐活动才会多起来。此后,开心的事随即剧增。一段时间里,抓握练习足可以保证醒着的时光充满欢乐。对拨浪鼓类响声的乐趣也在此时发生。征服脚趾和手指要略早一些。首先脚趾运动纯粹是反射性的,随后婴儿发现脚趾可以随意活动。这使婴儿感到了帝国主义征服殖民地的全部快乐外:脚趾不再是异邦,而成了自我的一部分。从这往后,只要在婴儿够得着的地方有合适玩的东西,他就能找到许多娱乐。大部分婴儿的娱乐刚好是他教育所需要的——当然,不能让他摔着,或吞下针,或者其他伤害自己的行为。

总的来说,婴儿除了进食有些快乐,他出生的头三个月里的生活还是有些沉闷。舒服的时候,他就睡觉,醒着的时候,常常有些不舒服。人的幸福由精神能力决定,但是三个月以内的婴儿,由于缺乏经验和肌肉控制,他的精神能力很难得到发挥。幼小动物享受生活要早得多,因为他们更多的靠本能,很少靠经验,但是婴儿依靠本能所做的事太少,无法给予他快乐和兴趣。总之,出生头三个月是很厌烦无聊的,但这对充足的睡眠来说是必要的。如果做许多事来逗孩子玩,那他就睡眠不够了。

大约在两三个月的时候,孩子学会了微笑,有了把人和物区分开的感觉。在这个年龄段,母亲和孩子间的社会关系开始成为可能:孩子一看见母亲就会、并确实表现高兴,且发出并非纯粹动物的反应,很快就有了要人表扬和赞许的愿望。在我的儿子身上,这种愿望首次无误地表现出来是在他五个月的时候,当时他经过数次尝试,成功地从桌上举起了一个有一定份量的铃挡并摇动,同时环顾周围的人,露出自豪的微笑。从这时起,教育者有了新的武器:赞扬与斥责。这个武器在整个儿童期间都非常有力,但一定要非常小心地使用。一周岁期间绝不能斥责孩子,以后也尽量别斥责他。赞扬的危害性很小,但也不能用得太多,否则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也木能以此过分激励孩子。孩子第一次走路、第一次说出明白的话的时候,没有哪个父母不去赞美他的。一般来说,在孩子经过木断努力战胜困难时,表扬是给予他最恰当的奖励。此外,让孩子感到你在赞美他学习的愿望,也是个好主意。

但是总的来说,婴儿想学会东西的愿望极为强烈。父母只需提供机会就可以了。给孩子一个发展的机会,剩下的事就由他努力去做好了。没有必要教孩子爬、走或学习其他肌肉的运动要素。当然,我们通过和孩子说话来教他说话,但我怀疑费尽心机苦教孩子学话是否有效,孩子们学东西都有自己的进展,强迫他们学是不对的。克服最初困难而获得成功的经历是终身努力奋斗的诱因。困难木能太大,太大会丧失信心;也木能太小,太小会不愿努力。从生到死,这是一条基本规则。我们只有通过亲自动手去做才能学会东西。成人所做的是演示一下孩子想学的简单动作,如摇拨浪鼓,然后让孩子学会如何去做。他人所做只是激起孩子的热情,决不是教育本身。

正规和常规训练在儿童早期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一岁期间。一开始睡觉、吃饭、排泄都要养成按时的习惯。另外,熟悉环境在智力上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孩子认知、避免过度紧张、产生安全感。我有时觉得,自然统一的信念(有人认为是科学的假设,是完全源于对安全的期望。我们能处理意料之中的事,但如果自然法则突变,我们就会无法生存下去。婴儿因为弱小,需要安全的保证,可以预料,如果所发生的事似乎都按没有变化的法则来进行,孩子会感到更愉快一些。在儿童后期,冒险欲得到开发,但是出生第一年的孩子对每个异常的事都感到恐慌。如果能帮助孩子,就不要让他感到害怕。假如孩子生病了,你又很焦急,你一定要小心地隐瞒好这种焦虑感,否则会经过联想而传给孩子。要避免一切可能产生刺激的事。让孩子看出你担心他是否睡觉吃饭排泄的问题,这会助长他妄自尊大的习惯。这点不仅适用于出生第一年,而且对以后更适用。像吃饭这类应该很愉快的必需做的一般行为,千万别让孩子认为是你渴望他做,而他这样做是使你高兴,如果这样,孩子很快就认为自己得到了一个权力的新来源,本该自觉去做的事也要哄着去做。别以为孩子没有这类行为的智力。他的权力不大,知识也有限,但除这两点以外,他的智力决不在成人之下。孩子在出生头12个月所学的东西比以后相同的时间里所学的东西要多得多,说明他如果没有很活跃的智力,是不可能做到的。

总之,对待最小的婴儿,也要像对待立足世界的人一样给予尊重,不要因你目前的便利或你高兴怎么待他就怎么待他而牺牲了他的将来:二者都一样有害。无论在哪里,如果要让孩子走正道,必须把爱心和知识结合起来。

第三章 恐惧

在下面几章里,我准备讨论道德教育的不同方面,尤其是。2~6岁的道德教育。到孩子六岁时,道德教育差不多就该教完了。也就是说,以后生活的美德应由孩子们自觉地开发出来,这是孩子已形成的良好习惯和激励起来的进取热望的作用的结果。只有那些忽视了早期道德教育或教不得法的孩子,才需要在以后进行大量的道德教育。

我认为,按照上一章所讨论的方法奠定了品性训练的基础,孩子到了一周岁应该是健康而快乐的。当然,尽管有的父母采取各种目前科学已知的预防措施,仍有一些孩子不太健康。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孩子的数目可望大大减少,如果现有的知识得到充分的利用,到现在,更应少得微不足道了。我不准备讨论对那些早期教育不良的孩子怎么办的问题,这是给教师的而不是给父母的问题。这本书是专门为父母写的。

两岁孩子的生活应该是非常愉快的。走路和说话刚学会,带来了一种自由和有能力的感觉。孩子的这两项活动每天都有进展。①孩子已能独自玩耍,并有了一种比环球旅行者更强烈的“看世界”的感觉,鸟儿、花儿、河流、大海、汽车、火车、汽船都会带来无穷的欢乐和强烈的兴趣。好奇心是没有底的:“我要看看”是这个年龄通常说得最多的话。脱离婴儿床和童车的约束后,自由自在地奔跑在花园里、田野间和海滩上,孩子会产生一种解放后欣喜若狂的感觉。消化能力通常比一岁时强,食物更加丰富多彩,咀嚼东西成了一种新的乐趣。由于以上原因,孩子照料得好而且健健康康,那么,他的生活就会成为美妙的探险乐园。

但是,随着跑和走更加独立自在,孩子容易产生新的胆怯感。新生儿很容易受到惊吓,沃森博士和夫人发现最易惊吓婴儿的是响声和掉下来的感觉①。然而,婴儿受到很完全的保护,以至很少有机会进行心理的恐惧训练;就算真处于危险中,他也无能为力,因此,恐惧对新生儿没有什么作用。婴儿两岁到三岁之间,又产生了新的恐惧。这种恐惧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想象作用还是由于本能作用还有待争论。婴儿一岁时不存在恐惧,不能归结为违背本能特征”因为本能在任何年龄都可能成熟。就连极端弗洛伊德信徒也不坚持性本能生下来就有。显然,能自己到处跑的孩子比不能走路的婴儿需要的恐惧更多,因此,恐惧本能因需要而产生就并木惊奇了。这个问题对研究教育意义重大。如果所有恐惧源于想象,那么很简单,只要不在孩子面前表露出恐惧和反感就可以排除。另一方面,如果一些恐惧出自本能,就该采取更详尽的办法了。

查尔穆斯·米切尔博士在他《动物的幼年时期》一书中,举出大量的观察和实验表明,在幼小动物身上常常没有遗传的恐惧本能②。除了猴子和一些岛外,幼小动物看见他们的天敌,如蛇之类,没有丝毫恐惧感,除非是父母已告诉他们要害怕这些动物。一岁以下的孩子根本就不怕动物。沃森博士通过每次让孩子看老鼠就在孩子脑后反复敲一下锣,来教不满周岁的孩子怕老鼠。敲锣声令人害怕,然后老鼠通过孩子联想也变得可怕起来,出生后最初几个月的婴儿似乎根本没有恐惧本能,从没有受“黑暗可怕”暗示的孩子似乎也不害怕黑暗。许多我们认为属于本能的恐惧都是后天养成的。成人不大惊小怪,恐惧也就不能产生,这个观点无疑是很有根据的。

为了得到关于这一问题新的利于理解的事实,我对我的孩子们进行了仔细的观察;但是我无法知道护土和保姆对孩子说的所有的话,对事实的解释就不那么可信了。就我所判断的事实证实了沃森博士的关于一岁孩子的恐惧观点。孩子两岁时,没有表现出对动物的恐惧,除了我的一个孩子曾经一度害怕马外。然而,这显然是由于一匹马曾经突然大声吼叫从她身边正奔而去的缘故。她还不到两岁,因此以后的观察主要以我的儿子为对象。他接近两岁时,来了一个胆小而又特别怕黑暗的新保姆。她的恐惧感很快就传染给了他(一开始我们没有注意);他一见猫和狗就吓得逃开;看见黑暗中大碗橱就抖缩成一团;天一黑他就要求每间房子都亮灯,甚至第一次看见小妹妹都害怕,认为她貌似不明种类的奇怪动物。①

所有这些恐惧都可能从胆怯的保姆身上传过来的,事实上,自她走后,恐惧感就渐渐消失了。然而,还有其它恐惧不能以这种方式作出解释,因为在保姆来之前就有了,并且怕的是成人不害怕的东西。他们害怕的是那些以奇怪的方式运动的东西,尤以影子和机械玩具最为明显。经过观察后,我发现这种恐惧在儿童期是正常的,认为他们出自本能有充足的理由,威廉·斯特恩在他写的焊期儿童心理学》第494页中,在标题“对神秘的恐衡’~章里作出了论述。他说:

尤其是儿童早期的这种恐惧的特殊重要性,没有引起老一派儿童心理学家的注意。它最近才由格鲁斯和我们确立。“害怕奇怪的东西似乎比害怕已知的危险更有原始的天性”(格鲁斯,第284页)。如果孩子遇见了任何与他所熟悉的认识过程不符的事,有三种可能会发生。一是感到不相容,简单地作为异体加以拒绝,并有意不注意它;二是中断正常的认识过程,以至引起他的注意,但不太强,没有造成混乱,有点儿类似惊奇、求知和思考的开始、判断和查询;三是新东西突然以强大力量冲击旧的东西,将熟悉的概念挪到未曾意料的混乱中,而没有可能马上理清,然后引起强烈的不安的震动,即对神秘物(怪模怪样的可怕物)的恐惧。格鲁斯非常深刻地指出,这种对神秘物的恐惧很明显是基于恐惧本能;它与一代接一代的生物需要一致。

斯特恩举出许多恐惧的例子,其中有对突然张开的伞的恐惧和对“机械玩具的习惯性恐惧”。顺便说一下,牛和马对伞的恐惧表现非常强烈:一大群牛会被突然张开的伞吓得猛奔,这我已亲眼目睹。我儿子头脑中的恐惧正如斯特恩描叙的一样。我儿子感到恐惧的影子,是路过街道而未能看清的物体(如公共汽车)投影在房间里的模糊而急速移动的影子。我用手指在墙上和地板上弄了影子,然后让他模仿,这样消除了他的恐惧。不久,他明白了影子的原理并开始喜欢玩影子。相同的原理也适应消除对机械玩具的恐惧,当他看清里面的机械装置后他就不再害怕了。但内部机械装置看不见时,这个过程就要缓慢些。有人送给他一个垫子,一坐上去或按压就发出忧郁的鸣鸣声,这使他惊吓了好长时间。我们决不把这令人恐惧的垫子收走:先是放在远点的地方,只有轻微的恐惧感;然后使他渐渐习惯;最后坚持到他完全消除恐惧。一般来说,在他消除恐惧之后,最初使他产生恐惧的神秘感给他带来了愉悦。我想,对不合理的恐惧决不能简单放任,而应通过熟悉它不清楚的结构来逐渐消除。

至于孩子完全缺乏的两种合理的恐惧——我们采用正好相反的程序——可能是不对的。现在有半年我们住在四季悬崖林立、布满礁石的海滨上。我儿子全然木知高处有危险,如果我们木管他,他会径直跑过悬崖掉入海中。有一天我们坐在一个100英尺陡峭的悬崖的斜面时,我们语气平静地向他解释一个纯科学的事实,说他如果跨越悬崖的边缘就会掉下去并像盘子一样破碎。(他最近已观察到一个盘子掉在地板上摔得粉碎。)他静静地坐了一会,自言自语说:“掉下去,碎了。”然后就要求离悬崖边线远一点,当时他两岁半。自那以后,我们只要留心点他,他对高处的恐惧足可以确保他的安全。但如果由着他自己,他仍很急躁鲁莽。现在(三岁零九个月)他可以毫不犹豫地从6英尺高地跳下去,如果我们不管他,20英尺高他也会跳。这样,领悟后的启发教育当然不会产生过分的后果。我把它归因为启发教育,而木是暗示作用。我们进行启发教育时没有谁会感到恐惧。我认为这点在教育方面极为重要。合理地担忧危险是必要的,但恐惧危险就没有必要。孩子没有一定的恐惧成分,是不会理解危险的含义的,但如果教育者没有恐惧感,孩子的恐惧成分会大大减少。照管孩子的大人绝不能有恐惧感,这就是为什么女子要和男子一样培养勇气的原因。

第二个例子不太恰当。有一天,我和儿子(当时三岁零四个月)散步时,发现路上有条蝗蛇(一种小毒蛇)。他只在画片上见过蛇,从未见过真蛇,且不知道蛇会咬人,他看见煌蛇非常高兴。蛇要溜走时,他跟在后追,我知道他追木上,就没有阻挡,也没有告诉他蛇的危险。然而,他的保姆自那以后,不许他在草丛里跑,担心里面有蛇。结果,他产生了轻微的恐惧,但仍是我们感到合理的。

迄今为此,最难克服的是对海的恐惧。我们第一次尝试把孩子带到海里是他两岁半时,一开始简直没法进行。他讨厌寒冷的海水,海浪声也吓坏了他,在他看来海浪只来不走。如果海浪声太大,他甚至不敢走近海。这是一段正常的胆怯阶段:动物、奇怪的声音及各种不同的其他东西都能引起恐慌。我们分步骤来消除他对海的恐惧。先把他带到离海较远的浅水塘,直到他不再畏惧寒冷的水;到夏季温暖的四个月决结束时,他已能喜欢在离海浪有一段距离的浅水湾玩水拍打了,但是如果把他带到齐腰深的深水塘里,他仍会吓得喊叫。为了训练他熟悉海浪的声音,我们先带他到看不见海浪的地方一次玩一小时;然后带他到能看见海浪的地方,并使他注意海浪来了之后又走了。这些办法加上父母和其他孩子示范,才终于使他能靠近海浪而不感到恐惧。我相信这种恐惧是本能的,我确信这种恐惧本能并非源于内心的想象。第二年夏天,他有了三岁半,我们再次来训练他,他一遇真实的浪浪仍感到恐惧。哄他并和他一起观看别人洗澡都无进展,我们只好采用老一套方式。他表现出胆怯时,我们让他感到害臊,他一旦表现出勇敢来,我们就热烈地称赞他。一连两个星期,不管他挣扎和哭喊,我们天天都把他换到齐脖子深的海水里。①他的挣扎和哭喊一天天减弱,等到他不闹时,他就开始要求把他放进水里,两星期后,令人满意的结果达到了:他不再害怕海。从那以后,我们让他完全自由,只要天气合适,他就自愿地洗起澡来——很明显是带着极大的乐趣。其实恐惧感并未完全消除,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自豪感的抵制,然而熟悉以后,恐惧感迅速消退,到现在已完全没有了。现在他那才20个月的妹妹,已不表现出对海的恐惧,并没有丝毫犹豫地径直跑向海。

我把这件事描叙得非常详细,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它与我非常尊重的现代理论相对立。教育应该很少使用强迫。但是为了战胜恐惧,我想有时强迫一下还是有用的。当恐惧强烈而不合理时,如果不对孩子进行恐惧方面的训练,他就没有经验以至不知恐惧是没有根据的。而某一情形重复出现而没造成伤害时,习惯就消除了恐惧。只进行一次对可怕的恐惧的训练可能不起作用,必须要频繁训练方能消除恐惧。如果必要的经历不强迫也能得到,当然再好不过;但如果不能得到,比起总是不能战胜恐惧来,当然还是强迫要更好些。

还有更深刻的~点需指出。在我的儿子的事例中(大概其他孩子也一样),他们克服恐惧的经历是极其愉快的。它很容易唤起男孩子的自毫感:当他因勇敢而赢得称赞时,他一整天都会兴高采烈。到后来的阶段,胆怯的孩子因受其他孩子的轻视而苦恼不堪,这时再让他养成新的习惯要困难得多。因此我想,为了对付恐惧,早点获得自我控制力和早点培养天然自发的胆识非常重要,这点足以证明值得采取一定的果断措施。

父母通过犯错误才学会教育,也只有在孩子长大以后才发现他们应该如何教育孩子。因此,我讲一事例来表明过于迁就孩子的错误。我的儿子两岁半时能独自一人在房间里睡觉。当时他从婴儿寝室里搬出来,感到非常自豪,而且从一开始就整夜睡得很安稳。但是一天晚上刮起了狂风,篱笆吹倒发出震耳欲聋的劈啪声。他在恐怖中惊醒过来,大声哭叫,我马上走过去,他似乎从梦庵中惊醒过来,紧紧地抱住我,心跳得很剧烈。不久他的恐惧停止了,但老是抱怨屋子里太黑——过去他经常在黑屋子中一夜睡到天亮。我一离开他,恐惧似乎又回来了,只是恐惧有所减轻,于是我给他亮起了夜灯。自这以后,他差不多每晚都要哭闹,直到最后才弄清他只不过为了享受大人过来陪他的乐趣。因此,我们仔细给他解释黑暗中并不危险,并告诉他如果醒来了只管翻过身再睡,然后没有严重的事情发生,我们就不过来了。他听得很仔细,之后除了极少的大事故外,他再也木哭闹了。当然那盏夜灯也没有继续点下去,如果我们过多地迁就他,可能会使他很长一段时间、有可能是终生睡不好觉。

以上是我的个人经验。现在我们来探讨消除恐惧的~般方法。

婴儿一岁以后,培养体力上的勇敢的最适当的指导者是其他孩子。如果一个孩子有哥哥姐姐,他们会作示范或训导来激发他的勇敢,而且只要他们能做的事,他也会试一试。在学校,体力上的胆怯让人看不起,这点无需老师强调。至少男生的情形是加此,对女生也应要求有同样的勇敢水平,其情形也该平等一致。幸运的是,在体质方面,学校女生木再被教成“娇娇小姐”,那些使她们具有英姿豪爽之气的自然冲动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然而,在这方面,男女生仍有一定差别。我确信这种差别是不应该有的。①

当我论及希望孩子达到的勇敢时,我下的是纯粹行为主义定义:一个人如果做了其他人因恐惧而没有做的事,他就是勇敢的。如果他毫不感到恐惧,那就再好不过。我认为靠意志控制恐惧不是唯一真正的勇敢,也不是最佳勇敢形式。现代道德教育的秘密是通过良好的习惯来产生成效,而以前是通过自我控制力和意志控制产生(或试图产生)成效的,来自意志力的勇敢会产生神经混乱,其中“炮弹体克(弹震症)”就可以提供大量的事例。被压抑的恐惧会以内省不起作用的方式强行表现出来,但这并非意谓着自我控制完全无用。相反,没有自我控制,任何人都休想始终如一地活下去。我的意思是,在意外的情况下,且勇敢方面的教育还没有提前准备时,才需要使用自我控制。把所有的人训练成不需努力就成为战争所需的勇敢者,就算是有可能,也是非常愚蠢的。那只是异常的和暂时的需要,是一种特殊情形,如果年轻时就逐渐灌输这种战争所需的习惯,那将阻碍所有其它的教育的发展。

已故的里弗斯博士在他所著的《本能与无意识》这本书中,作出了我所知的关于恐惧的最好的心理分析。他指出,应付危险情况的态度之一是把它视为一种可操纵的行动,而充分利用这种方法的人至少在意识上木会有恐惧感。这是一个有价值的经历,能激励人的自尊和努力,并把恐惧逐渐过渡为技能。甚至像学骑自行车这类简单的事情,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一点。在现代化世界,由于机械的增多,这种技能变得越来越重要。我认为,训练体力上的勇敢应尽可能进行在操纵和控制方面的技能培养,而不是通过与其他人体质上的竞争。在我看来,登山、驾驶飞机或在狂风中驾驭轮船所需要的勇气,似乎比打仗所需的勇敢要可敬得多。因此,我尽可能对学校儿童或多或少地进行对危险技巧的训练,而不是只做像踢足球之类的活动。如果有敌人要去战胜,那么这个敌人应是困难和麻烦,而不是其他东西。我并不是说这个原则只能死板地应用,而是说在体育运动中它比当前情况更为重要。

当然,体格上的勇敢也有更消极的方面。如在忍受伤害时没有大惊小怪,孩子有了小小的灾祸时不表示过分的同情,便可以教会孩子有这种勇敢。以后大量的歇斯底里主要因为过分希望得到同情。人们假装有轻微病痛,以期得到爱抚和优待通过鼓励孩子不因每次抓伤和碰破而哭啼,可以防止这种倾向的发展。在这方面托儿所对女孩的教育比对男孩更糟糕,软弱对女孩的危害性和对男孩~样大,如果女子要与男子平等,她们在更为严格的品格上绝不可甘于落后。

现在我来谈一下不是纯体格上的勇敢形式,这种勇敢更加重要,但如果没有建立起更根本的基础,是很难充分启发的。

对神秘物的恐惧在关于儿童期的恐惧中已经讨论过了。我认为这种恐惧是本能的,且在历史上起重大作用。大部分迷信都由于它而产生。日食、月食、地震和瘟役及这一类其它事件,都引起不懂科学的人们的高度恐惧。从个人和社会的角度看,这是非常危险的恐惧,因此年轻时就彻底根除是很必要的。最恰当的根除方法是给予科学的解释。但没有必要把最初一眼看见的神秘事物都作出解释。解释几种现象以后,孩子便会假定在其它情况下也能作出解释,而且有可能推出没有说明的事物。重要的是尽快产生这种感觉,即神秘感只是由于无知,通过耐心和智慧的努力就可以消除。令人奇怪的是,恐惧消除后,正是那些使孩子感到恐惧的神秘物给孩子带来了乐趣,这样只要神秘不再引起迷信,它就激发人们去研究。我那三岁半的小儿子曾花了好几个小时,来独自研究花园里的喷水器,终于掌握了水如何进来、空气怎样出去及相反程序的发生。日食和月食的道理也能解释得甚至很小的小孩也能理解。只要有可能,就要向孩子解释任何使他恐惧或感兴趣的一切,这样可以把恐惧转变成科学探索的兴趣,这个过程完全顺应人本能的发展方向和历史前进的步伐。

这方面的一些问题非常困难,需要更老练一些,最困难的是如何回答死亡问题。孩子木久发现动物和植物会死亡。在他六岁以前所认识的人中也有死亡的。如果他的思维非常活跃,他就会想像父母将会死亡,甚至连他自己也一样。(这点想像起来更加困难。)这些思考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必须谨慎地作出回答。具有正统信仰的人回答这个问题的困难比相信人死后没有灵魂的人少。如果你持后者的观点,不要说出与你的观点相反的话,父母对孩子撒谎,本身是木应该的行为。最好的解释是,死亡是人睡着了永不再醒来,这话说出来不要太严肃,就好像在说可以想像的最普通的事情一样。如果孩子担心自己将要死去,你就告诉他在许多、许多年这件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在儿童早期,企图灌输斯多葛派的蔑视死亡的观点,是没有用的,木要提死亡话题,但孩子提出来后就不要回避。尽你所能使孩子感到死亡没有什么神秘感。只要他是个正常而健康的孩子,这些方法就是可以避免他胡思乱想了。对所有年龄段的孩子都要乐于充分而坦率地交谈,告之你所相信的一切,并使他产生这个话题相当无趣的印象。无论老少,花许多时间考虑死亡是没有好处的。

除了特殊的恐惧之外,孩子们普遍容易忧虑。这常常是由于长辈束缚太多,因此现在比过去普遍少多了。没完没了的呼叨责骂、禁止弄出响声、不停地教导他们守规矩——过去这一切使得儿童期成为一段苦难的时光,我还记得在我五岁时,有人告诉我说童年是一生中最愉快的时期(当时纯属苍白的谎言)。我极度沮丧地痛哭了一场,巴不得自己死了才好,也不知怎样才能熬过将来烦闷的岁月。现在看来,一个孩子竟说出这样的话,任何人都认为不可思议。孩子的生活原本就是对未来充满期望的生活:目标总是朝向将来的可能。这点能激励孩子去努力。而让孩子追溯往事且主张将来比过去还差,无异于从根本上毁灭孩子的天性。然而过去无情的感伤主义者所作所为,是通过向孩子讲述童年的快乐来进行的,幸好他们的言词给人的印象并不深刻。有好多次我都相信,成年人一定非常快乐,因为他们没有功课并能吃想吃的东西。这种信念是健康而有激励作用的。

害羞是一种令人苦恼的胆怯,在英国和中国报常见,其他地方却很少。害羞一半由于与陌生人打交道太少,一半由于执意遵守的客套虚礼。只要方便,孩子一岁以后就应该习惯于看见生人并接受抚爱。至于礼节,开始只教孩子不至于把人讨厌所需的最低的基本礼节。让孩子毫无拘束地与生人见面几分钟再走开,要比希望孩子安静地呆在房间里好得多。当然,孩子两岁以后,最好的计划是教他们玩图片、泥土、蒙特梭利教具或其他什么东西,让他安安静静、自得其乐地玩上大半天。要儿童安静的理由是便于他们理解。礼节木应抽象地教育,除非是当作开心的游戏来作。但是只要孩子能够理解,他就会意识到父母也有他们的权利。孩子的自由必须和他人一致,才能在最大可能的限度内获得自己的自由。孩子容易正确理解公正,并且别人给予他的东西他也乐意给予别人。这是良好举止的核心。

如果你希望消除孩子的恐惧,首要一点的是你自己没有恐惧,如果你害怕打雷下雨,则孩子第一次在你面前听见打雷就接受了你在恐惧;如果你表示害怕社会革命,孩子会更加惊恐,因为他不明白你在谈论些什么;如果你为生病担忧,你的孩子也会如此。生活充满了危险,但明智的人会不去理会无法避免的危险,而对于可避免的灾难则会谨慎而不动声色地对待。你无法避免死亡,但你可以避免不留遗嘱而死,因此立下你的遗嘱,并忘记你将会死亡。理智地防备不幸是完全与恐惧不同的,它是~种智慧,而任何恐惧都是可鄙的。如果你避免不了感到恐惧,就尽量别让你孩子对你产生不信任。为了避免孩子在以后的生活中,盘算、忧虑可能发生的个人木幸,重要的一点是培养他视野广阔,兴趣热烈而广泛,只有这样,才能使他成为宇宙的自由公民。

第四章 玩耍和想象

喜欢玩是幼小动物——不管是人还是其他动物明显而突出的特征。孩子们通过假扮、玩可以获得无穷的乐趣。玩和假扮是儿童时期不可缺少的需要,如果要使孩子愉快而健康,就一定要给他们提供玩耍和假份的机会,至于这些活动更深层次的作用另当别论。关于这点有两个问题与教育有关:第一,学校和家长在提供机会的方面应该做些什么?第二,为了增加游戏的教育作用,他们还应做更多的事情吗?

让我们从讨论游戏的心理开始。格鲁斯对此已有彻底的论述,前面章节提到的威廉·斯特恩的书上也有简短的介绍。关于游戏时的心理有两个互不相干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产生玩耍的冲动;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玩耍的生物作用。第二个问题比较容易。在玩耍中任何种类的幼小动物预演和练习的行为都可能是他们今后必须进行的活动,这个理论已经被广泛接受,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来怀疑。小狗玩耍起来正像大狗打架,只是他们不真咬而已。小猫的玩耍很像大猫抓老鼠的行为。儿童喜欢模仿他们所观察到的动作,如搭房子或挖沟。在他们看来越重要的工作,他们就越喜欢模仿着做。而且他们乐于做一切增进肌肉灵敏度的事,如跳跃、攀登和在窄木板上走——总是不觉得事情太难。然而这尽管能大体上说明玩耍冲动的效果,但决没有包容所有的表现,因此暂且木应将之看作是心理分析。

一些精神分析家们试图从儿童的玩耍中看出性的象征。我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主要的儿童期的本能冲动不是性,而是成为大人的愿望,或者可能更正确地说,是支配别人的欲望①和大一点的人相比,孩子深感自己的软弱,并希望自己能成为和大人同样的人。我记得我儿子意识到他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大男子汉,并且我从前也是个小男孩时,他开心极了。意识到有可能成功会激发人更加努力。孩子从很小时候起,就希望做大人所做的事,就像模仿大人的活动所表现的一样。哥哥和姐姐是有帮助的,因为他们的目的容易理解,他们的能力也不像成人那样难以达到。儿童身上的自卑感非常强,一个正常儿童如果教育得当,则自卑可以激励他们努力;如果儿童受到压抑,则自卑成为他们烦恼的根源。

在玩耍中,支配别人的欲望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学习做事;另一种则是想像力的产物。就像受了挫折的成人可能会沉迷于带噗性意义的白日梦幻想一样,正常的孩子也会醉心于带点权力象征的假扮。他们喜欢做巨人、狮子或火车,在假扮中他们制造出恐惧样子来。我给儿子讲巨人杀手杰克的故事时,我试着让他装成杰克,但他坚决选择做巨人。当他母亲给他讲黑胡子②的故事以后,他坚持要扮成黑胡子,并认为黑胡子的妻子不服从命令,杀死她是应得的惩罚。在他的玩耍中,出现过假扮的砍下女子的头的血淋淋的情景。弗洛伊德学派准会说这是虐待狂,而他也喜欢扮巨人吃小孩或火车拖重货。在他的这些假扮中,共同的成分是权力而不是性欲。一天,在我们散步回家的路上,我告诉他,很明显是在开玩笑,说可能我们会发现一个叫蒂德利温克斯的先生占有我们的房子并木难我们进屋。自这以后一段时间里,他站在门口假扮成蒂德利温克斯先生,命令我到另外的房间里去。这个游戏给他带来无尽的欢乐,显然令他快意的是权力欲的满足。

然而,把权力支配欲看成是孩子玩耍的唯一根源,这种认识未免过于简单化。他们喜欢假份的恐惧——可能因为知道它是假的而增加了他们的安全感。有时候我假扮成鳄鱼来吃我的儿子,他尖叫得极为真切,以至于我停了下来,以为他真的害怕了,但是我一停下来他就说:“爸爸,再份鳄鱼/假扮的乐趣许多都是纯粹戏剧表演的欢乐——成人喜欢小说和电影也是如此。我认为假扮中还有一种好奇感:投狗熊时,孩子觉得他好像正逐渐了解熊。孩子生活中每一个强烈的冲动都在玩耍中体现出来。因而权力在孩子的玩耍中占优势只不过与权力在愿望中占优势成比例。

关于玩耍的教育价值,每个人都赞同通过玩耍能得到新的才能的观点。但许多现代派怀疑假扮的作用。成人生活中的白日梦或多或少带点病态,用以代替在现实中的努力。然而把一些属于白日梦的耻辱牵连到孩子的假扮上,我认为是非常不对的。蒙特梭利的老师并木喜欢孩子们把教具搭成火车、轮船或其它什么东西:这就叫“混乱的想象”。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孩子们所做的并不是真的在玩耍,哪怕是他们自己也看不出拼的是什么玩意。这种教具使孩子感到快乐,但其目的在于教育,娱乐只不过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在真正的玩耍中,娱乐是主要目的。如果反对“混乱的想象”的同时也反对真正的玩耍,我认为就太过份了。同样这也适用于反对给孩子讲仙女。巨人、巫婆和魔术毯等故事。我木赞同只求真实性的顽固派,也木赞同其他方面的顽固派。人们常常以为孩子分不清假粉和现实。但我看没有理由可以认同。我们不相信曾经真出现过哈姆雷特,但在我们欣赏这部戏剧时,一定非常讨厌有人不断提醒我们别忘这一点,孩子也~样会对笨拙地提醒真实性感到厌烦,因为他们根本不会为自己假装的东西所欺骗。

真实是重要的,想象也是重要的,但想象在个人历史中开发早一些,就像人类历史的开发一样。只要孩子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他就会发现游戏比现实有趣得多。在游戏中他是一位国王:的确,他以超过任何尘世的君主的权力来统治他的疆域。而在现实中,他不得不按时上床睡觉,不得不遵守一大堆一讨厌的戒律。当想象不丰富的大人粗心地打扰他的“社会环境”时,他会非常恼怒。当他筑起一座连最大的巨人也跨不过去的城墙,而你却粗心地迈过去时,他会愤怒得象罗姆路斯对雷姆斯一样。①既然孩子弱于大人是属正常而不是病态的,那么孩子拿想象的东西来弥补也是正常不是病态的了。孩子做游戏并没有占用可能会来做更有益事情的时间:如果他所有的时间都用于严肃的追求,他不久就会精神崩溃。可以告诫喜欢做梦的成年人努力实现他们的梦想,但孩子却不能实现他自己做的梦。孩子没有把他想象的东西当作现实的永久代替物,相反,当时机来临他会热切地希望将幻想变成现实。

将真理和事实混淆起来是非常危险的错误。我们的生活不仅受事实支配,而且也受希望支配。那种只重视事实的真理是人类精神的牢笼,以懒惰代替改变现实的努力的幻想应受谴责;当幻想有激励作用时,它们就在人类理想的化身中实现了至关重要的目标。温灭儿童期的幻想就等于把现存的一切变成束缚,成为挂在地上的生物,因此就不能创造天堂。

你可能会说,这一切都很好,但是这一切与巨人吃小孩或黑胡子杀死他的几个妻子有什么关系呢?而这类事出现在你的天堂三国里了吗?想象只有收到有效的结果方能得到净化与提高吗?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你怎么可以允许你那幼稚的儿子有杀人的念头而得意洋洋呢?你怎么去公正的评价人类必须断绝的源于野蛮性本能的快乐呢?我想读者一定想到了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也非常重要,因而我将尽量解释我为什么持不同观点的理由。

教育主要在于本能的培养,而不是压抑本能。人类本能非常模糊不清,并在各种各样的方式中得到满足。许多本能的满足需要某些技能。板球和棒球可以满足同一种本能,但孩子总是玩他所学会的任何一种技能。因此,就品格个性的教育来说,其教育的秘诀在于给孩子提供一些益于他充分利用本能的技能。在孩提时代通过装扮黑胡子得到粗略满足的权力本能,在以后的生活中可以发现得到了更高级的满足,比如科学研究发现、艺术创作、优秀儿童的教育或培养以及任何大量的有益的活动。如果孩子所知的唯一的事就是打仗,那么他的权力支配欲会使他以战争为乐。但是如果他还有其他技能,他就会以其他方式感到满意。然而,如果把他的权力支配欲在儿童时期就消灭在萌芽状态,他就会冷淡且懒洋洋的,不做好事也不伤害他人;这种善良的懦夫不是世界需要的人,也不是我们要努力培养出的孩子。在孩子还小木能造成破坏时,应该顺应他自然的天性,在想象的王国里过着远古野蛮祖先的生活。不要害怕孩子将总是保持在这一水平上,因为你会给他提供获得更多高尚的满足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我是个小孩子时,特别喜欢翻跟斗。但是现在我从不翻了,尽管我认为这么做没有什么邪恶之处。同样的,喜欢扮演黑胡子的孩子也将会改变口味,而学习以其他方式寻求权力。如果在孩提时代孩子的想象力通过适合各个年龄的刺激保持得很活跃,那么当它以适合大人的方式发挥作用时,则以后想象力会更加活跃。在孩子对道德没有任何反应的时期,在他们还不需要进行行为控制的年龄段,强迫孩子们接受道德观念是没有用的。唯一的效果是引起孩子厌烦,到以后那些道德观念可能发挥作用时,孩子们却滴水不进,灌不进道德观了。因此研究儿童心理对于教育是如此至关重要,这是其中一个原因。

从游戏中不断增加竞争的事实来看,儿童后期的游戏与早期不同。刚开始,孩子的玩耍是独立的,婴儿就很难加入哥哥姐姐们的游戏中去。但是集体玩耍比单个人玩耍开心得多,只要集体玩耍成为可能,很快单个人玩的活动就停止了。英国上层社会的教育总是认为重大道德教育内容来自学校的游戏活动。我认为英国的这种传统观念有些夸张,尽管我也同意这种游戏有某些重要的优点。游戏对健康有利,只是不能过于精深,如果太重视特别的技能,那就只有最好的选手能胜任,而其他人只能退作旁观者了。男孩和女孩通过游戏学会默默地忍受伤痛,并愉快地经受疲乏。但是人们认为游戏的其他优点,在我看来木过起欺骗作用罢了。说游戏会教人共同合作,但事实上只教人竞争性合作。战争需要这种合作,但工厂或良好的社会关系并不需要。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国际政治上,科学有可能从技术上取代竞争性合作,同时科学也使竞争(战争的竞争)比以前危险得多。基于这些原因,和过去比,现在培养合作的事业心的观念更为重要,他们的“敌人”是物质的自然界,而不是培养竞争来征服和战胜人类。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想强调太多,因为对人类来说,竞争是自然的,应该有它发展的机会,但除了游戏和体育比赛,其它竞争几乎都有害。这是游戏活动保留下来的充足理由,但如果把游戏提高到学校课程的首要位置,这个理由就不充分了。让孩子们玩是因为他们喜欢玩,而不是因为权威人士认为游戏能预防日本人所谓的’党险想法。”

在前面章节,我已经论述了许多关于克服恐惧和培养勇气的重要内容,但勇敢决不能与残暴混淆起来。残暴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来寻开心,而勇敢是把个人的不幸置之度外。如果有机会,我要教孩子在狂风暴雨的大海中驾驭小船,教他们从高处跳水,驾驶汽车甚至开飞机。我会教孩子制造机器,进行有危险的科学实验。在可能的情况下,我要把无生命自然界作为游戏的对手。权力支配欲也能通过这些活动得到满足,就像在其它形式的人类竞争活动中那样。这种方法所需要的技能比板球或足球运动的技能要有用得多,而且发展的个性与社会道德更一致了。离开道德品质的讨论,狂热追崇体育运动容易低估智力的作用。大不列颠正在丧失它的工业地位,也许还将丧失它的帝国地位,这是因为愚昧,因为政府当局不重视智力或不把智力抬高到它应有的地位。所有这一切都与盲目迷信体育运动有关。还应更深入一层的是:认为年轻人的体育成绩越高,其价值就越高,这种标准将证明,我们没有利用知识和思想的力量来掌握复杂的现代世界。然而关于这个问题,现在我不想多说了,因为以后我们还会详细地讨论。

学校游戏还有另一方面,通常认为这点是好的,但我认为整体上是糟糕的,我是指游戏有助于集体精神的作用。政府是喜欢集体精神的,因为集体精神使他们利用坏的动机来进行人们看来是好的活动。如果要人们付出努力,只要轻松地激起人们产生超越某个团体的愿望就有好的结果。困难在于不能给没有竞争的努力提供动机。令人吃惊的是,竞争性动机竟然深入渗透到我们的各种活动之中。如果你希望劝说一个市政府改善护理儿童的公共设施,你就不得不指出某个邻近的市区的婴儿死亡率较低。如果你想劝告一个制造商采用一种明显很先进的新工序,你就得强调竞争的危险性。如果想劝说战争办公室里的高级指挥员应该懂点军事知识——那是没法办到的,即使到处充满了失败的恐惧也无济于事,因为“绅士派头”的传统太强了。①即使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也不会为建设起见,来加强建设,或者使人们把兴趣投入到有效率的工作中。我们的经济制度与学校的游戏更有关系,但是现存的学校游戏都体现着竞争精神。如果以合作精神来取代,则学校的游戏有必要更换了。然而更深入这个问题,会使我们脱离主题太远。我不是讨论美好国家的建设,而是就现行国家可能的情况下,讨论美好个人的建设,改善个人和改善社会应该同头并进,但是在这里,笔者特别关注的是教育的问题中的个人教育。

第五章 建设

本章的题目在与玩耍有关的讨论中已附带论述过,现在抽出来作专题讨论。

我们所知的孩子的本能愿望是很模糊的,而教育和机遇把本能愿望分成许多不同的系统。不论是生而有罪的旧式信念,还是卢梭的生而有德的信念,都与事实不一致。没有引导的本能愿望在伦理上是中性的,由于环境的影响,既可以变成善良也可以变成邪恶。事实上从冷静的乐观主义出发点来看,抛开病态的本能不算,许多人的本能一开始都能够开发成好的本能,而在儿童早期,只要适当地注意孩子的身心健康,病态的本能就会很少。适当的教育使人有可能与本能一致地生活,但这种本能应是受过训练和培养的,而不是粗野的不定形的冲动。技能最能开发本能:提供某些令人满意的技能,而不是其他。教给人正当的技能,他就具有美德;而学会不正当的技能或根本不具有任何技能的人必将邪恶。

这些普通的讨论特别适合获得能力的愿望。我们都喜欢实现某些事,但是就对能力的喜爱而言,我们并不在意我们所实现的事。广义上说,成就越难获得,我们就越感到快乐。人们喜欢用假蝇钓鱼,因为那很困难,不愿射击正在孵卵的鸟,因为那很容易。我举这两个例子,是要说明人们在这类事情中,除了活动本身的快乐,并没有别有用心的动机。不过相同的这个原则哪里都适用。我喜欢算术直到我学会欧几里得定理,又由喜欢欧几里得到我学会解析几何等等。孩子一开始以能走感到欢乐,然后是跑再往后是跳和攀高。我们很容易做到的事不再使我们有能力感,只要新近获得的技能,或令人难以置信的技能,才使我们为成功雀跃,这就是获得能力的愿望为什么总是能适应所学的技能的原因。

建设与破坏同样都能使能力的愿望得到满足,但是通常建设更困难一些,因此建设成就大的人能获得更大的满足。我不愿意给建设和破坏下一个确切的学究式的定义。粗略地说,我认为,当我们增加我们感兴趣的体系的潜在能量时,我们就是在建设;而我们减少它的潜在能量就是在破坏。或者用心理学术语,当我们产生预先设计的结构时,我们是在建设;而当我们释放自然力来改变现存结构,却对导致新的结构毫无兴趣时,我们就在破坏。无论人们对这些定义怎么看,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哪种活动能看作建设,除非我们遇上某人在破坏时声称是为了重建,而我们又不好确定这是否确乎其事。

破坏较为容易,因而儿童的游戏通常从破坏开始,到后来才过渡到建设。在沙地上拎着小桶的孩子喜欢让大人堆沙布丁,然后用小铲弄倒它。但是只要他自己能独立堆沙布丁时,他做起来觉得极其开心,且不许别人把它弄倒了。孩子最初有几块砖头时,他喜欢毁掉大一点孩子搭的城楼,但当他自己学会建造时,他就为他的成果感到异常的自豪,且不可容忍他的建造成果被毁坏成一堆废墟。在孩子破坏和建设的两个阶段,使孩子喜爱这种游戏的冲动刚好都是一样的。但是新的技能改变了属于同一冲动的活动。

许多美德最初产生于建设的乐趣。当孩子恳求你留下他的建筑物且不要毁坏它时,你就很容易让他明白不能毁坏他人的东西了。这样你就能激发孩子对劳动成果的尊重,这是私人财产在社会上的唯一无害的来源。你也要激励孩子的耐心、毅力和观察力,没有这些品质,他是不能把他的城楼建到他决意要达到的高度的。在和孩子玩时,你自己动手达到激起他动手的热情后,只需讲明该如何做,剩下的事就该他自己努力了。

如果孩子能进入花园,则很容易培养更精心的建设形式了。孩子在花园里的第一个冲动是摘下每朵漂亮的花。通过禁止很容易阻挡这种行为,但对教育来说,仅有禁止是不够的。如果想在孩子身上培养他对花园的珍惜,成人就不能随意地摘花。成人珍惜花园是因为他们认识到恰人的花园需要付出劳动和心血。到了孩子三岁时,可以给他花园的一个角落,并鼓励他种下花籽,当花儿盛开时,他觉得自己的花朵格外珍贵可爱,然后他就能体会到他妈妈的花也应爱护。

消除无头脑的残忍的最容易奏效的办法,是激发孩子建设和成长的兴趣。几乎每个孩子只要到一定岁数,就想杀死苍蝇和其它昆虫,然后杀死较大点的动物,以至最后想杀人。在英国上层社会的普通家庭里,打死鸟可以受到高度称赞,而在战场中杀敌人则是最崇高的效忠表白。这种态度与未受培养的本能是一致的,这种本能属于没有任何建设性技能的人,因而他们能力的愿望不能找到良好的体现形式。他们会弄死野鸡和欺压佃户。只要有机会,他们就向犀牛或德国人射击。但是他们完全缺乏更善良有用的才能,因为他们的父母和老师认为足够可以把他们培养成英国绅士。我不相信他们一生下来就比其他孩子笨,他们的不足完全是后天教育不当所致。如果在很小的时候,通过用爱心来观察生命的发展,并引导他们感受生命的价值;如果培养他们建设性技能;如果使他们从心底认识到破坏一件用尽心血缓慢取得的成果,是多么快速而容易——如果所有这一切都构成他们早期道德培养的一部分,那么他们就不会这样随心所欲地破坏他人所创造所管理的一切了。在这一方面,父母是他们以后生活的伟大教育家,并要充分唤起人的本能。但在富人身上就很少发生,因为他们要把孩子托付给雇用的专人照看。因此,我们不要坐等到这些人成了父母之后,才开始面对他们的破坏性倾向。

每个雇用未受教育的家庭女仆的作者都知道,禁止女仆不用他的手稿点火是件困难的事(公众但愿此事没有可能)。同时代的作家即使有极嫉妒的对手,也不会想到做这种事,因为写作的经历使他明白手稿的价值。同样,有了自己小花园的孩子绝不会践踏他人的苗圃,而有了宠物的孩子能学会尊重动物的生命。付出心血哺育自己孩子的人大都会尊重人的生命。正是因我们为孩子辛苦操劳才激起强烈的父母的爱心,而那些逃避操劳的人,他们父母的本能或多或少有些发育不全,并且只剩下一点责任感了。但是,父母的建设冲动发展得越充分,他们就越有可能为自己孩子付出心血,因而注意这个方面的教育也是非常可取的。

我提到建设的时候,并非只抬物质建设,也指表演和合唱这类合作性的非物质建设。这些很受许多儿童和年轻人的喜爱,应得到鼓励。即使纯粹智力上的事也有可能存在建设或破坏的倾向。古典的教育几乎全部是吹毛求疵的:孩子学会不出错,而出了错的人受到轻视。这容易产生一种冷漠的不出错,在不出错中创造性被权威所取代。正确的拉丁文是永远不变的:就是维吉尔和西塞罗的拉丁文。真正的科学总是变化的,而有能耐的年轻人也许希望有助于这一过程的实现。因此,科学教育所激发的态度可能比学习毫无变化的语言的态度更有建设性。如果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无论在哪都别出错,那么教育就会导致智力上的不足。应该支持所有的青年男女用知识来做一些带冒险意味的事。人们常常认为高等教育能传授某种类似于@对头脑有条理的组织者看来似乎毫无价值。这样就导致组织者回到模型体,以便引起人们喜欢他认为好的东西。所有这一切都依次导致革命。

把社会制度想象成树木的人有不同的政治观点。坏的机器可以拆毁,并用另一部来取代。但如果一颗树砍倒了,新树长成和原来一样的强度和粗细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机器或模子是其制造者可以选择的,但树木有它特殊的自然性,只能变成好的种型或坏的种型。适合生物的建设与适合机器的建设完全不同,生物建设有更加低级的职责,需要同情。由于这个原因,在给年轻人进行建设的教育时,他们不仅只建设砖块和机器,而且更应该有机会练习植物和动物的建设。自牛顿时代以来,物理学在思想上占统治地位,而自工业革命以来,物理学又在实践中占支配地位,然后产生了社会机械化概念。生物进化论又介绍了一个新的思想,但是自然淘汰论却给生物进化论投下了阴影,而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优生、人口控制和教育来把自然淘汰从人类事务中排除。树木体的社会观比模型体或机械体的社会现好一些,但仍有缺陷。我们必须依赖心理学来弥补不足,心理上的建设是新颖而特殊的建设,至今仍很少有人理解。它对于教育、政治和纯人类事务的正确理论的制定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人们没有被错误的理论误导,则心理建设应支配人们的想像。有些人害怕在人类事务上的建设,因为他们担心成为机械式的建设,因而推崇无政府主义和“回归自然。我将尽力用具体的事例,以便在本书上说明心理建设和机械建设是怎样的不同。应使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熟悉这种思想富于想像的一面,假使能办到,我相信我们的政治将不再僵硬、尖刻和具有破坏性,而变得轻快且真正科学化,并以便利优秀男女的充分发展为目的。

赛女卑自私和财产

我现在来探讨一个类似于恐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里我们也要牵涉到一种强烈的、部分来自本能的和非常令人讨厌的冲动。在所有这些事情中,我们得很小心,别挫伤孩子的天性。无视孩子的天性或幻想他的天性与众不同,是没有用的,我们应该接受提供给我们的未经培养的孩子天性,而不是试图用仅仅适合某些与众不同的天性的方法来处理。

自私木是最终的伦理概念,分析越多,概念就越模糊。但是在托儿所自私表现得很明确,所出现的问题很有必要来研究。如果由着孩子的性子,大孩子就会抢小孩子的玩具,还要求享有成人更多的关注,且总是要满足自己的愿望而木顾更小的孩子的失望感。人的自我就像气体一样,只要没有外在压力的约束,就会膨胀起来。在这方面,教育的目标就是让外在压力在孩子的头脑中,形成习惯、观念和同情心,而不是让外在压力成为黄打和惩罚。所需要的是公平的观念,而不是自我牺牲的观念。每个人在世界上占一席之地就有一定的权利,维护自己应得的一切,不应该视为罪恶。在教人作出自我牺牲时,自我牺牲作为目标似乎从未完全实现过,但实际结果却有些奏效。而在事实上,人们或者忘记自我牺牲的教导,或者只求公平却没有作出自我牺牲而感到内疚,或者实行荒谬至极的自我牺牲。在最后一种情形中,他们会对自己作出牺牲的人产生一种说不清的怨恨感,并可能心底里要求以感激作为回报。无论怎样,自我牺牲不能作为真正的教义,因为它不会是万能的,以传授错误的教义作为求取美德的方法最不可取,因为谬误一旦认清,美德也就消失了。相反,公平却是可以影响全体的。因此,公平才是我们应该努力灌输到孩子的思想和习惯中的概念。

给某一个孩子进行公平教育,即使并非不可能,也是很困难的。成人与小孩之间的权利和愿望很不相同,因而他们不能对追求形成共识,且成人和孩子几乎不直接竞争同一种乐趣。而且,成年人处在孩子服从他们意愿的位置,就按自己的情况来判断孩子,结果给孩子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成人能制定明确的训诫对孩子反复灌输这样或那样适合某种情况需要的举止行为:母亲清洗东西时不要干扰;父亲忙碌时不要大嚷;客人来时不要影响他们的谈论。对大人来说,这些要求很正确,但都是些令孩子费解的要求。当然如果待孩子亲切,孩子也会愿意服从,但他们心里并不承认这个要求是合理的。要求孩子遵守这些规矩是正确的,因为他不能霸道,且应该明白他人的事他人的追求也是很重要的,尽管对孩子来说,那些事多么奇怪。然而这类方法只能形成孩子外表的好举止。真正的公平教育只能在有许多孩子的情况下才能实行。这就是孩子不能长期独处的原因之一。木幸只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应当尽力为孩子找个伴以获得友情。如果没有别的可能的办法。即使要经常离开家也值得。独处的孩子一定会是压抑的或自私的——也许两者都有。有良好举止的独生子更是哀婉动人的,而举止恶劣的独生子是令人讨厌的。现在的小家庭中,这种情况比以前更加严重。这是提倡孩子上托儿所到幼儿园的根据之一,这点我将在以后章节详细讨论。现在我暂且假定一个家庭至少有两个孩子,且年龄相差不远,则他们的喜好大体相同。

如果对某种乐趣的竞争,~次只能有一个孩子享有,如骑独轮小车,则会发现孩子很容易理解公平。当然,他们的内在冲动是排除他人自己独享这种快乐,但是,只要大人制定每人轮流享有的规则,则孩子们很快就克服了这种独享的冲动,速度之快令人吃惊。我木相信公平心理是生来就有,但我惊讶它很快就产生了。当然必须是真正的公平,而不带有隐秘的偏向。如果你特别厚爱某几个孩子,你就要警觉一些,防止你的感情影响对孩子们的公平分配。自然,一视同仁、平等享有是公认的原则。

试图以道德教育来处理公平要求,是没有效果的。不要超越公平原则给孩子更多的东西,也不能指望孩子木公平地接受较少的东西。《费尔柴德的家庭》一书中有一章“心中隐秘的罪恶”里,说明了避免不公平的方法。露营坚持说她已经做得很好了,而她妈妈说即使露蓄的举止行为很正确,但她的思想是错的,并引用“人心欺骗一切事物,是极端的邪恶”以耶利米书》,第17章第9节)。因此,费尔柴耳德夫人给她一个小本,让她在她表面上做得很好时,记下她心底里的、极端的邪恶”。早餐时,她父母给妹妹一根丝带,给弟弟一个樱桃,却什么也不给她。她在小本上写她有一个非常邪恶的想法,即她父母弱爱她的弟弟妹妹超过了爱她。大人教育她,她自己也相信:应用道德纪律来处理这种思想。但道德纪律只能把这种邪恶的想法隐藏起来,在以后会产生一种心灵扭曲的结果。恰当的办法是让她说出自己的感受,父母或者也给她一个礼物,或者以她能够理解的方式来解释一时没有现成的礼物给她,她只有等下一次了,这样,父母就除了她“邪恶的想法”。真实和坦率能够解决困难,而试图以道德纪律来压抑只能使“邪恶的想法”更加恶化。

与公平联系最紧的是所有权意识。这是件棘手的事,必须灵活机智地处理,而木能生硬地规定。事实上,有一些相冲突的问题很难理清条理。一方面,所有欲在以后会产生许多可怕的罪恶,害怕丧失珍贵物质所有权是政治上和经济上相互残杀的主要根源之一。男人和女人应尽可能以不受个人所有权的支配的方式来获得幸福,也就是说,从事创造性活动而不是因循守旧的活动。基于这个原因,可知尽力培养孩子所有权意识是木明智的。然而,另一方面,在建立这个论点以前,还有许多充足的论据,忽视这点是非常危险的。首要的情况是孩子的所有权意识极为强烈,他刚一抓住他所看见(手眼井用)的东西,这种意识就有了。他抓住了什么,什么就是他的了,要是拿走了他会非常愤怒。我们仍说起所有权就是“握住”,而“保持”就是“握在手中”的意思。这些字眼表明所有权与攫取之间的自然联系。故“贪婪的”一词也是如此。没有任何玩具的孩子会尽自己的可能将捡到的木棍、碎砖或其它奇怪的小东西,视为自己的财产而珍藏起来。所有权的愿望是根深蒂固的,挫伤这种愿望就有危险。而且,所有权意识能培养细心并控制破坏性冲动。孩子有自己制作的东西对所有权特别有益,如果这点也木允许的话,那么他建设的冲动也受到了阻止。

在论据如此相冲突的问题上,我们不能采取清晰果断的政策,但是必须通过环境和孩子的天性引导到一定限度。不过,在实践中调和这些对立物还是可以的。

对于玩具,有些应该是个人玩而有些就该是大家玩:比如说,摇木马就当然是大家玩。这应该有个原则:共同用的玩具,一次只能一个人享用时,如果玩具太大或太昂贵不能买两份,则必须平等地共同享有。另外,如果玩具给一个孩子玩更合适些(例如,由于年龄的不同),且这~个孩子能享有更充分的乐趣,则玩具的所有权就属于他。如果大一些的孩子学会了玩需要仔细操作的玩具,则不让小一些的孩子拿或毁坏是公平的。但是,小一点的孩子可以个人拥有特别适合他自己年龄玩的玩具而得到补偿。孩子两岁以后,如果孩子木小心弄坏了玩具,不要马上给他换上另一玩具,这种损失感应在孩子身上持续一段时间。不要让孩子总是拒绝别的孩子来玩他自己的玩具。当孩子的玩具太多他玩不过来,如果别的孩子来玩那些闲置的玩具,则不允许孩子表示反对。当然应该排除特别容易弄坏的玩具,和玩具的主人已建设成大厦并引以自豪的玩具。如果可能的话,玩具大厦应当作为孩子智力的奖励而保留下来,直到被遗忘。除了这些限制以外,不要让孩子有占着毛坑木拉屎的态度,也不许孩子肆意阻止别的孩子开心。在这方面,教孩子一点优雅的举止并不困难,必要的严格是很值得的。不要让孩子夺取别的孩子的东西,哪怕是他这么做是在合法权利内。如果大孩子对小孩子不友好,就要以相同的不友好对待大孩子,并马上解释这么做的理由。通过这些方法是不难建立起孩子间的友情,而友情是避免相互间不断吵架和哭啼所必需的。有时候,对孩子有必要严肃一些,就相当于一个小小的惩罚。但绝无理由使孩子养成欺负弱者的习惯。

允许孩子有一些珍爱物,同时也要鼓励他有把碎砖之类的东西当作玩具的习惯,玩具只在他玩时他才拥有专用权。蒙特梭利教具是孩子们共用的;但只要有孩子正在用,其他孩子就木能干涉。这能培养源出于工作中的有限租用权利意识,这种意识木会与以后的生活背道而驰。这种方法对很小的孩子几乎还木适用,因为他们还没有充分的建设性能力。但他们一旦掌握了这个技巧,他们就会对这个建设过程越来越感兴趣。只要他们知道他们可以随时用那些建设材料,也就不介意别的孩子也使用了,开始他木愿与人共享的感受很快就因习惯而消除了。然而,孩子很大了,我想应该允许他拥有自己的书,这会激发他爱书和读书的热情。他拥有的书应尽可能是有益的书,如刘易斯·卡罗尔的书①和《坦勒沃德童话(TanglawoodTales)》,而不是单纯拙劣的书籍。如果孩子想要,就应让拙劣书成为他们共用的书。

广泛适用的原则是:首先,不要让孩子因没有足够的所有物而产生一种受挫感,这会使他恋财。第二,允许孩子拥有能鼓励他积极活动的个人所有物,并教育他仔细保管,但前提是尽可能把孩子的注意引到不涉及个人财产的乐趣中去。当别的孩子希望用他的个人财产时,不允许他小气或各啬。不过,这方面的目标是引导孩子自愿借出来,一旦强迫他,目的就达不到了。激励一个快乐的孩子慷慨大方是不困难的,但对一个缺乏快乐的孩子来说,他当然会固守他获得的一切而不放了。孩子获得美德不是通过遭受痛苦,而是通过快乐和健康的方式。

第六章 诚实

培养诚实的习惯应该是道德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我认为诚实不仅表现在言语上,而且表现在思想上。事实上,在我看来,思想上的诚实更为重要。我宁愿一个人有意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撒谎,也不愿这个人先下意识地欺骗自己,然后想像自己正做一件具有美德和诚实的事。事实上,思想上诚实的人相信语言上不诚实的人总是不会出错的。坚持说谎就是错的人,木得不通过大量的诡辩和颇能迷惑人的行为来补充这一观点,他们以此为欺骗手段,又不承认自己在撒谎。然而,我认为证明是正当的说谎的情况很少——比所谓德行高的人说谎的情况少得多。几乎所有应当说谎的情况都是横行霸道使然或是在从事有害的活动,例如战争。因而,说谎在良好的社会制度里将比现在少得多。

实际中,不诚实几乎总是恐惧的结果。在毫无恐惧中成长的孩子会是诚实的,其原因不是由于道德教育,而是由于他还不知道不诚实这种做法。受到智慧和友善护理的孩子的眼中充满坦诚的光,甚至对陌生人都有无畏的举止。而遭受严厉管辖和不停教i)l的孩子总是处于担心出现责骂的恐惧中,哪怕是他的举止正常也有越轨之忧。很小的孩子最初是不会撒谎的。撒谎可能是一种发现,源于对父母恐惧的迅速反应。孩子发现大人对他撒谎,且告知真情是很危险的,这种环境下他也学会了撒谎。这些情况要能避免,孩子就不会想到撒谎了。

然而,判断孩子是否诚实必须非常小心。儿童们的记忆很不完善,他们常常不知道回答大人认为他们能回答的问题。他们的时间观念也很模糊,四岁以下的孩子几乎不能分清昨天和一星期以前,或昨天和六小时以前的区别。在他不知道回答某一问题时就根据大人的表情和语调来决定是“Yes”还是“比”。他们还以假扮的戏剧性特征来说话,当他郑重其事地告诉你说花园后有一头狮子,那显然是在假扮。在许多情况下由于假扮太投入,孩子很容易把玩耍当真事。由于以上原因,小孩的表达客观上常常不真实,但丝毫没有欺骗的倾向。的确,孩子起初把大人当作无所不知的人,且不会受骗,我的儿子(三岁零九个月)总是要我告诉他(为了讲故事的快乐),在我不在场的有趣的场合里他在干什么。我发现几乎很难使他相信我并不知道所发生的事。孩子并不清楚大人怎样理解事物的方式,因而他们认为大人的能力是无限的。去年复活节我给了我儿子许多巧克力复活节彩蛋。我们告诉他吃得太多就会生病,但告诉他之后,我们就没管他了。结果他真吃得太多而生病了。病一好他就满脸喜悦地来看我,用几乎是胜利的语调说:“我病了,爸爸,爸爸告诉我是会生病的。”他那证实了科学事实的快乐感让我吃惊。自那以后,一有可能就很信任地给他巧克力,尽管事实上他吃得很少,而且,他绝对相信我们告诉他那种食物对他有益。达到这个效果,并不需要道德告诫。实行惩罚或施以恫吓。孩子很小时,就需要给他耐心和严格。我儿子已接近通常孩子偷吃甜食并撒谎的年龄。我敢肯定他有时也偷吃,但他撒谎我就意外了。当孩子的确撒谎时,父母应该比孩子承担更多的责任,我们应该通过消除撒谎根源的办法来处理,要柔和而理由充足地解释木撒谎为什么会更好。父母不要靠惩罚来处理撒谎,这样只会增加孩子的恐惧,因而也增加了他撒谎的动机。

孩子不说谎,当然是与父母绝对诚实必木可分的。父母教育孩子撒谎是有罪的,孩子却知道父母撒过谎,自然父母的道德权威就失去了。对孩子说真话是非常新颖的观念。这一代之前,几乎没有人做过。我非常怀疑夏娃是否把苹果的实情告诉了该隐和亚伯①,我确信她会告诉她的儿子们,说她从未吃过任何对她不利的东西。父母们过去总是把自己比作奥林匹斯山神,排除了人间亲情,并总是受纯粹的理性的驱使。他们指责孩子时,总是伤心多于愤怒。他们会责备孩子,但会告诉孩子,说他们不是“十字架”,而是为孩子好。父母并没有意识到孩子有令人吃惊的敏锐眼光:他们不明白用来骗人的冠冕堂皇的政治理由,却简单而直截地不加理睬。我没有意识到的猜疑和嫉妒,孩子却看得很明显,他会怀疑你那些关于邪恶事物的漂亮的道德说教。你千万别装出从来就正确和超出常人,孩子会不相信你,就算相信也不会因此更喜欢你。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就明显地看透了我周围维多利亚式的欺骗和虚伪,并发誓我若有孩子,我决木重复他们在我身上犯的过错。我现在一直尽最大努力遵守这个誓约。

对孩子极为不利的另一种撒谎形式,是威胁孩子要惩罚他,却不真地施行。巴拉德博士在他那本非常有趣的书(变化中的学校》②中,着重阐述了这个原则:“不要威胁孩子,如果你威胁了,就必须实施你的惩罚。如果你对孩子说:‘再这样我就杀了你。’如果他真的再这样了,你就必须杀了他;否则,你将失去对他的威信。”(页122)保姆和不明事的父母对婴儿威胁的惩罚的程度要轻得多,但这条原则仍然适用。没有极好的理由就木要坚持威胁。若已经坚持,就要继续下去,然而你会后悔陷入这种对抗中。如果你威胁说要惩罚,就要做好惩罚的准备。不要侥幸地认为你的吓唬被人遗忘。奇怪的是未受过教育的人们很难理解这个原则。以令人恐惧的事进行威胁是首先要禁止的,例如让警察锁起来或让怪物抓走。这一开始会让孩子产生危险的精神恐惧,然后完全不相信大人的一切声明和威胁。如果从来就是坚持说话算数,则孩子不久就会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抵抗是没有用的,他要是不愿招麻烦就乖乖地听话,这种方法成功的要点在于,除非有某个真正充足的理由,否则就不要执意威胁惩罚孩子。

另外一种不可取的欺骗的方法是把无生命的物体当作活着的东西来对待。孩子自己在椅子或桌子上碰痛了,保姆就教孩子拍打碰痛他的地方,并说“讨厌的椅子”或“讨厌的桌子”。这种方法使孩子偏离了自然法则有用的根本。碰痛了不管孩子,他不久就会意识到对付无生命的东西只靠熟练的技巧,而生气或哄骗无济于事。这样有利于孩子获得技巧,同时也有助于孩子认识到人的权力是有限的。

在性方面撒谎,很早就约定俗成。我相信撒谎是完全彻底的错误,但现在我木多谈,关于性教育,我将专作一章来论述。

没受到压抑的孩子总有无数个问题,有些是智力问题,有些则相反。这些问题常常令人厌烦,有时回答起来很木妥。但必须尽最大努力诚实地作出回答。如果孩子问及有关宗教的问题,尽管你的观点与其他大人不同的观点相抵触,也要确切地说出你的看法;如果问到死亡要作出回答,如果他问的问题是有意表明你的邪恶或愚蠢,要作出回答;如果他问战争或死刑,也要作出回答。除了很难的科技问题,如电灯是怎么亮的之外,不要告诉孩子说“你现在还不懂”。一旦他新学了比他当时所知的更多的东西,那些明确告诉他的问题的答案成了他快乐的宝藏,尽量告诉他更多的能理解的东西,而不是相反,他不理解的部分会激起他的好奇心和获得知识的热望。

对孩子始终保持诚实将使他对你越来越信任。孩子有一种天然倾向相信大人的话,除非大人的话与他强烈的愿望相冲突,比如我前边提到的复活节彩蛋就是个例子。在这种情形中孩子会证实你的话是正确的,这样一个小小的细节,就可以使你轻易地赢得孩子的信任。但是如果你养成了威胁之后并木实施惩罚的习惯,那么你就不得不越发坚持恐吓,最后的结果木过是你造成孩子精神不稳定。有一天我儿子要在小溪流中岛水,我想里面有破瓦片会划破他的脚,就告诉他别去及其原因。他的愿望非常强烈,因而怀疑是否有瓦片。后来我找到里面一块小碎片并让他看锋利的边缘,他心里完全相信了。如果我为图个方便假称有瓦片,我就会失去他的信任。如果我没有找到碎片,我就该让他去定水。随后相同的经历,使他几乎完全相信我的话了。

我们生活在充满欺骗的世界里,在没有欺骗中成长的孩子会蔑视普通认为值得尊敬的事。这是令人遗憾的事,因为轻视是一种不好的情感。我不必把他的注意力引到这类事上,但只要他遇到了,我会解释、满足他的好奇心。诚实在这个伪善的世界里是有些不利,但是大胆无畏的优势要高于这种不利,没有这点,人间就不存在诚实。我们都希望孩子们正直、公正。坦率和自重。就我自己来看,我宁愿看到人们因这种品质而遭失败,也不愿看到人们因屈服于这种欺诈的习惯而用欺骗的手段来获胜利。对一个优秀的人来说,内在的自重和正直是必不可少的,有了这种品德是不可能撒谎的,除非是出于某种宽怀善良的动机。我要努力使我的孩子在思想上和言语上诚实,即使他要承受社会上的不幸遭遇,也在所木惜。因为,在世界的存亡攸关中比财富和声望更重要的东西,就是诚实。

第七章 惩罚

过去,直到不久前,惩罚孩子被视为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教育上,人们普遍认为这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看到阿诺德博士对于鞭打的意见,在当时,他的观点是特别人道的。卢梭是赞成任其自然的观点。但在其《爱弥地》中他有时也主张严厉的惩罚。一百年前,在《告诫篇)一书中便提出了这一传统观点,书中描写一位小女孩想要一条粉红色的饰带而他们却给她系白饰带,因而她大吵大闹。

爸爸在客厅里听到了

卡罗琳在大声吵闹,

于是立刻奔到她面前,

毫不犹豫地鞭打她。

当费尔柴德先生看到他的孩子在吵架时,他一边念着“让狗儿欢快地叫和咬”的诗句,一边用答杖打他们。然后带他们去看一串用锁链挂在绞刑架上的尸体。锁链在风中嘎嘎作响,小男孩害怕了,央求带他回家。但费尔柴德先生却强迫他看了很久,说这种景像表明了那些心怀不轨的人的下场。这孩子注定要当牧师,所以必须教他生动形象地描述被罚太地狱者的种种恐怖。

现在,即使在田纳西州也很少有人主张采取这种方式。一谈到取代它的方法却众说纷法莫衷一是。一些人仍然主张一定数量的惩罚,而另一些人却认为可以完全废除惩罚。在这两种极端之间,还有许多不同看法。

对我来说,我认为惩罚在教育中的作用不大,我甚至怀疑是否需要严厉的惩罚。我把训斥或责骂也算在惩罚之列。所必需的最严厉的惩罚是愤怒的自然表现。有几次当我儿子对他妹妹粗暴时,他母亲便以冲动的惊叫表示她的愤怒,效果非常好。儿子开始哭起来,直到他母亲来哄他,跟他说好话,他才安宁下来。这一印象十分深刻,以后他对他妹妹的态度便好多了。有几次当他坚持要我们拒绝给他的东西或阻挠他妹妹玩耍时,我们便对他施以轻微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当说理和规劝无效时,我们把他单独带进一间房里,让门敞开,告诉他一旦他改好,他就可以回来。在痛哭了几分钟之后,他回来了,确实改好了:他完全明白,回来就表明他改好了。时至今日,我们从未感到需要使用更严厉的惩罚。从旧式教育者的书来看,用旧方式所教育的儿童比现在的儿童更淘气。如果我儿子有《费尔柴德的家庭》里的孩子的一半不规矩,我一定会感到震惊;但我认为父母的责任比孩子的责任更大。我相信明理的父母能调教出明理的孩子。孩子必须感受到父母之爱——不是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孩子不会为此而感激他们,而是感受到父母的热烈爱心。除非不可能,一条禁律必须得认真而诚恳地说明。一些微小意外,如碰伤或轻微割伤,有时应当允许发生而不应干涉莽撞的游戏;有一点这方面的经验后,孩子们自然会相信禁律的确必要。若开始就是这样,我相信孩子nJ 会很少做一些需要严加惩罚的事情。

当一个孩子老是干扰其他孩子或破坏他们的快乐时,有效的“惩罚”便是驱逐。必须采取这种措施,因为让其他孩子遭受痛苦是最不公平的。但是让倔强的孩子感到有过错是无用的;使他感到失去了其他孩子正在享受的快乐更为有效。蒙特梭利女士介绍她的方法如下:

至如惩罚,我们多次碰到干扰别人又不听劝告的孩子,这样的孩子被立刻送到医生那里去检查。如果诊断正常,我们就在教室的一角摆一张小桌,这样便将他隔离起来,让他坐在很舒适的小扶手椅上,其位置必须得使他能看到正在上课的伙伴,同时给他几件他最喜爱的玩具。这种隔离准能使孩子安静下来;从他的位置,他能看到所有的伙伴,伙伴们的上课方式对他而言简直是一堂比老师所说的任何话都有效的直观教学课。渐渐地,他明白和那些在他面前忙于学习的伙伴们在一起的好处,所以他的确希望回到伙伴中间并像他们那样学习。我们用这种方式引导那些起初违反纪律的孩子转而使他们遵守纪律,被隔离的孩子总是被当作特殊照顾的对象,好像他生病了。我走进教室时,我首先走到他跟前,好像他是一个婴儿。接着将我的注意力转到其他孩子身上,检查他们的作业,并提一些与作业有关的问题,仿佛他们都是些小大人。我不知那些违反纪律的孩子心里怎么想,但他们的转变总是完全而持久的。学会上课和守纪使他们感到骄傲,同时他们对教师和我也充满亲切的感情。

这种方法的成功取决干几种旧式学校所不具备的因素。首先得排除那些因生理缺陷而行为不良的孩子。其次运用这种方法需要策略和技巧。但是真正的关键在于班上的绝大多数孩子都遵守纪律:不守纪律的孩子感到自己违背了理应受到尊重的公意。当然如果全班学生都存心“吵闹”,情况就截然不同。我不想讨论老师处理这类孩子的方法,因为如果一开始教育得当,这类方法是不需要的。只要教学内容有用而且教学方法得当,孩子是乐意学习的。在传授知识方面所犯的错误与在孩子婴儿时期在孩子饮食和睡眠上所犯的错误是一样的:对孩子真正有益的事情似乎成了对大人的恩赐。孩子们总以为吃饭和睡觉的准一原因是大人们要求他们这样做;这使他们因失眠而患消化木良的病①。除非孩子有病,随他不吃饭而挨饿。我儿子过去总是由他保姆哄着吃饭,并且越来越固执。一天我们和他一起吃中饭可他拒绝吃布丁,所以我们叫人把布丁送回去。一会儿,他想要人把布丁取回来,但结果布丁却被厨师吃了。他感到惊讶,以后再也不在我们面前装模作样了。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于教育。那些不想学习的人随他们的便好了,但我们务必使他们感到不上课是无聊乏味的。如果他们看到别人学习,他们会立刻嚷着要去学习:这时教师可以以援助者的身份出现,于是事情就好办了。我们每所学校都应有一间大空房,不愿上课的孩子都可以进去,但是他们进去后,那一天我们便不许他们回来上课。如果他们上课时表现不好,作为一种惩罚将他们送到那儿去。惩罚应当是你希望犯错者不喜欢而非他喜欢的事情,这似乎是一个简单的原则。可是那些希望孩子喜爱古典文学的人以令他们抄写古文作为惩罚。

对轻微的过失施以轻微的惩罚是有用的,特别对礼貌方面的过失有用。表扬和批评对小孩是一种重要的奖惩形式,对于较大的孩子,如果由有威信的人给予,表扬和批评也是一种重要的奖惩形式。我不相信教育能离开表扬和批评,但在使用表扬和批评时必须小心谨慎。首先,两者不应相互比较。不应告诉孩子说他比某某孩子做得好或某某孩子从不淘气:前者导致蔑视,后者导致怨恨。其次,要尽量少批评多表扬,批评应当是一种明确的惩罚,只有遇到意外的过失才可给以批评,一旦

①见HG.卡姆作博士的(神经质的儿童)第四、五章。批评产生效果后,就不宜再使用。第三,对任何理所当然的事情木应给予表扬。对勇气或技术方面的新进步,对经过道德努力在财产方面所作出的无私行为方可提出表扬。整个学习期间任何相当好的成绩都应提出表扬。因难得的成绩而受到表扬这是青少年时期最愉快的体验之一,对这种快乐的渴望虽不应是主要动机,但作为一种次要动机是完全合理的。主要的动机永远应当是对事物本身的兴趣,而不论事物是什么。

性格上的重大缺点,如残忍,很少能通过惩罚来克服。或更准确地说,惩罚应尽量少使用。对动物残忍或多或少是男孩子的天性。若想防止,则需特殊的教育。一直等到你发现孩子虐待动物,你就虐待孩子,这是很不好的方法。这只会使他希望在虐待动物时不被你撞见。你应当谨防他以后可能发展为残忍的萌芽。要教育孩子尊重生命,不要让他看见你杀死动物,即使杀死黄蜂或蛇也不应让他看见。如果你无法不让孩子看到,你必须向他解释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原因。如果他对比他小的孩子稍有虐待,你就马上同样对待他。他抗议,你便向他解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通过这种方式,别人也有他一样的情感这一事实能直观地引起他的注意。

对轻微的虐待极早采取这种方式明显是很重要的。仅仅是轻微的虐待,你才能同样对待他。当你采用这种方法时,不要显得你是在惩罚他,而是在开导教育他:“看,这就是你对你妹妹的所作所为。”当他抗议时,你便对他说:“既然这不好,你就不该这样对待她。”只要事情简单,孩子会马上明白,并懂得必须尊重他人的情感。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绝木会发展成极度残忍。

所有的道德教育必须及时又具体:必须来自于自然形成的情形,且不能超过在这种特殊事例上所应该做的事情。孩子在其它类似情况下自己也会运用这一道德。懂得某一具体事例并对类似事例进行类似思考比理解某一普遍规律并对之进行推演要容易得多。不要泛泛地说:“要勇敢,要仁慈”,而要鼓励他去做某件需要特别勇敢的事情,然后对他说:“不错,你是勇敢的孩子”;要让他允许他妹妹玩他的玩具,当他看到他妹妹非常高兴时,便对他说:“不错,你是一个好心肠的孩子。”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对待残忍:防微杜渐。

如果不顾你的一切努力,孩子以后发展到很残忍,那就必须像对待疾病一样严肃地对待这件事情。这样的孩子必须受到惩罚,使他感到将来他也会遇到木愉快的事,就像他出麻疹时的感觉一样。但不要使他产生负罪感。应当将他和其他孩子和动物隔离一阵子,并向他解释他和他们在一起是不安全的。应尽可能地使他认识到,如果别人残酷地对待他,他会何等痛苦;还应使他认识到,如果他有残忍的冲动,他必定会大祸临头,他的长辈正在设法使他将来免遭这种不幸。我相信,除一些病理学情形之外,这种方法是完全成功的。

我相信体罚是不对的,轻微的体罚尽管无益却也没有多少坏处;我深信,严厉的惩罚会产生残忍和暴行。诚然,孩子们对给他严厉惩罚的人往往并不怨恨;如果滥用这种惩罚,孩子们会习以为常,并将它视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久而久之,孩子们会以为为了保持权威,使用体罚是对的——这种教训对将来有可能掌权的孩子是特别危险的。它也破坏了父母与子女之间及老师与学生之间应有的开诚布公的关系。现代的父母们希望自己的子女无论他在不在场都无拘无束;希望子女看到他们来时就高兴;不希望他们一看孩子们时,孩子们便装作安息日般的安静,而他一转身,孩子们就无法无天。获得孩子的衷心爱戴是人生的一大乐事。我们的祖辈们木知道这种快乐,因此也不知道他们失去了这种快乐。他们教育孩子爱父母是他们的“义务”,但随后却使得这种义务无法履行。在这一章开头所援引的那几句诗中。卡罗琳是木会对她父亲奔到她跟前“毫木犹豫地鞭打她”感到快乐的。只要人们坚持爱可以被责令为一种义务的观点,他们无论如何也木会获得这一真正的感情。因此人类关系是生硬、严厉和残酷的。惩罚是这整个观念的一部分。很奇怪,那些做梦都不想动手打女人的男人们竟会随意对毫无自卫能力的孩子施以体罚。的确,近一百年来,人们对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观念不断更新,并且惩罚的全部理论也随之改变。我希望在教育方面所盛行的开明观念,也能逐渐扩展到人类其它关系中去:在人类其它关系方面,和对待我们的孩子一样,同样需要开明观念

第八章 伙伴的重要性

迄今为止,我们一直在讨论父母和教师如何尽力培养孩子良好的品性的问题。但许多品性的培养只有得到其他孩子的配合才可能实现。孩子越大,这方面要求就越强。因而,在大学里有同龄朋友是非常重要的。婴儿出生后的头几个月,同伴并不重要,但在九个月后,就表现出同伴的轻微好处了。这个年龄段里有用的是稍大点的孩子,家里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学习走路和说话通常比后几个孩子晚,因为成人这方面极为完美,他们很难模仿。三岁的孩子是一岁的孩子较好的模仿对象,一是因为大孩子比小孩子的能力大得多;二是因为大孩子并没有达到成人的水平,因而和大人相比,孩子认为其他孩子和他更相近,且更能激起他们学习的热望。只有家庭能给大一些的孩子提供教育小孩子的机会。许多孩子都希望有机会和比他大的孩子“玩”,这样就觉得“升了一级”,但大一点的孩子又希望能和比他更大的孩子玩。结果,无论在学校,贫民区街道,还是任何可以选择的地方,孩子们几乎只好和同龄孩子玩,因为大孩子不愿和小孩子玩。这样小孩向大孩学习多半就只能在家里进行。而每个家庭都有最大的孩子,他就无法在这种方法中获益,这就有了缺点,随着小家庭的比例越来越增多,最大的孩子也随之增多,这种缺点越来越明显,小家庭如果不送孩子上幼儿园,在某种程度上是很不利孩子成长的。当然幼儿园教育问题会在下面章节有专门论述。

大孩子、小孩子和同龄人在教育中都有各自的作用,而大孩子和小孩子的作用基于以上原因,大部分只能局限在家庭中进行。大孩子的最大作用是激发起小孩子努力效仿的热情。小孩子总是尽最大努力来求得参与大孩子玩的游戏的资格,较大孩子的举止行为完全是自然放松的,没有大人和小孩玩耍时大人的体谅和假装。同样,大人不作出体谅是令孩子伤心的,原因有二;一是大人本身有能力有权威;二是大人和小孩玩是为了让孩子高兴,而不是取悦自己。小孩总是欣然顺从哥哥姐姐的意志,对大人则不同,当然受过严格纪律训练的孩子例外。通过充当配角,小孩子能更好地从其他孩子那儿学到共同合作的经验,而大人与孩子共同合作,则会面临两种截然相反的危险——如果要真正合作,大人就会对孩子不体谅;如果大人表面上承认孩子的合作,就显得虚假。我认为,大人和小孩真正的和假装的合作并不是要完全避免,而是缺乏大小孩子之间合作的自发性,因而双方木能得到持久的快乐。

在整个青少年阶段,稍大点的孩子在教育上总能保持一种特殊的作用——木是正式的教育,而是功课之外的教育。稍大一点的孩子总是激起小家伙学习的热望,如果教育得好,他会比大人更会分析困难,且他的分析直接来源于他最近克服困难的切身体会。甚至在我的大学时代,我还从高年级那里学到了许多从严肃而威严的先生那里学不到的东西。只要大学里社会生活不过分生硬地按“年级”来分层次,我想这种大学经历普遍都是。当然,如果高年级学生认为与低年级学生交往有失身份,这种经历也就不可能了。

小一点的孩子在教育中也起到了他们应起的作用,尤其是3~6岁的孩子,主要在关于道德教育方面有作用,只要小孩与大人相处,小孩就没有机会培养一种重要的道德,即强者对弱者所要求的道德。应该教育孩子不要强行从弟弟妹妹那里抢东西;小~点的孩子木小心碰倒他的城楼时,他不要过分发怒;其他孩子想玩他闲置的玩具时,他不要各啬。应该教育孩子,比他小的孩子很容易被粗暴的行为所伤害,如果他毫不讲理地弄哭了他们,他应感到懊悔。为了保护更小的孩子,大人可以对大孩子突然历声呵斥,只有在他们意料之外,才可以产生深刻的印象。所有这些都是有效的教育方法,其它方式很难自然地进行教育。对孩子进行抽象的道德训导是愚蠢的,不过是在浪费时间,每个事物都应是具体的,由实际情况决定。在成人的眼光来看,许多东西都是在进行道德教育,而对于小孩来说,成人不过是教他们如何用锯之类具体的事。小孩觉得大人是在教他如何做事,这是示范所以重要的一个原因。看见木匠干活,孩子也跟着模仿,见父母总是和善而体谅周到地待人,他们也会在这方面效仿。威望总与孩子的模仿有关。如果你想郑重其事地教孩子如何用锯子,你自己却总是把锯子当成斧子使,你当然就无法使他成为木匠了。如果你要求他对小妹妹和善,你自己却对她不好,那你所有的教育都是白费。因此,如果你不得不使小孩哭,如擦鼻涕,你就要给大点的孩子细心解释必须这么做的理由,否则他会起来保护婴儿,坚决制止你的行为。如果你不消除他心底里认为你太残忍的印象,你就无法抑制他内在的残暴性冲动。

尽管大孩子和小孩子在教育中作用很大,但同龄人的作用更为重大,尤其是在儿童四岁以后。待人平等的举止行为是他们最需学习的内容。现存世界中许多不平等都是人为的,我们如果不受影响就好了。有钱人总以为他们比厨师高贵,因而对厨师比对他自己阶层的人不同;但觉得自己地位比公爵低,因而在公爵面前缺乏自尊。

这两种情形都是错误的:厨师和公爵都应该平等对等。在少年时期,年龄的木同造成一种自然的等级概念,但正是这个原因,以后养成社会习惯的最佳方法是同龄人中的相互交往。各种游戏在同等人中进行最好,学校比赛也是一样,学校里的孩子的影响力程度依赖他的同学来判断,是受尊敬还是受轻视,取决于他自己的品性和才能。慈悲的父母造成过于娇惯的环境,而缺乏爱心的父母又造成压抑孩子天性的环境,只有同龄人才能创造自由竞争和平等合作的发挥本能的机会。自尊而不横蛮,体贴周到而不卑躬屈膝,也只有在同等人中方能培养。因此,木管父母付出多少努力,也无法使孩子在家中获得的好处同孩子在一所好学校中获得一样多。

除了上述理由外,关于同伴的作用,还有一点更为重要。孩子的身心健康需要大量的玩耍,一岁以后的孩子如果没有其他孩子合作,将很难满足自己玩耍的需要。没有玩耍,孩子会变得呆板和神经质;失去生活的乐趣,孩子会焦虑不安。当然,培养出像约翰·斯图亚特·密尔那样的人,也是有可能的,他三岁开始学希腊文,从未享受过普通孩子的乐趣,这种方法仅从获得知识人出发点来看,效果还不错,但综观全局,我并不赞同。密尔在他的帕传》中说,他十几岁时,因突然想到所有音符的排列组合终有穷尽的一天,而不再出现新的乐曲,他险些自杀了,显然,这种无法摆脱的想法是精神衰竭的症状。以后只要密尔遇见一个论据表明他父亲的哲学观有错,他会像惊马一样避开,因而大大减退了他的判断推理能力,如果他有一个更为正常的童年,他的智力也许具有更大的活力,使他的思考中有更多的创作冲动。无论怎样,他一定能够享受生活的乐趣。我个人16岁以前一直实行单独教育——程度可能比密尔轻,但却使我失去了正常少年的快乐。我少年时期也有过自杀的倾向,和密尔描述的情形一样——我的理由是当时我想到,力学定律能控制我身体的各种运动,则也会把我的愿望变成纯粹的空想,我和同龄人开始交往时,我才发现我是个锋芒毕露,自命不凡的人,现在我改掉了多少,自己还很难说。

我认为,有一部分孩子不适直到普通的学校进行教育,其中有一些是非常重要的优秀人材。如果某个男孩在某方面有非正常的智力,同时体质差和神经极度过敏,他也许不能加入正常的男孩们的行列,木然他会受虐待而发疯。异常能力常常与智力发展不平衡有关,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与正常孩子不相同的方法。应细心护理这些孩子,并找出异常敏感是否有某种确切的原因,且要耐心照料,努力治愈某些病态的东西。但这些努力不要使孩子感到痛苦。我认为这种过度敏感源于婴儿期护理不当,造成婴儿消化木良和神经紊乱。只要护理婴儿的时候多动动脑筋,我想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可以成长为正常的儿童,能与其他孩子共享同伴的快乐。然而,也总有些例外,而某些特殊天才的孩子常出现在这种例外中,在这种罕见的情况下,学校教育是不合适的,孩子应选择受到更多保护的少年生活。

第九章 爱与同情

许多读者可能认为迄今为止我一直忽略了爱,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爱是良好品格的本质。我认为爱和知识是使行为正确的两个必备因素,但在谈到道德教育时,我却一直未谈到爱。这是因为正确意义上的爱应是正确对待成长中的孩子的自然结果,而不是在各个年龄阶段有意追求的目标。我们应清楚孩子们所渴望的爱的种类,以及符合不同年龄阶段的性情。从10或12岁到青春期,男孩通常显得缺乏爱心。如果你想强迫他们的这种天性,那将毫无用处。青少年比成年人表现出的同情要少,一是因为他们缺乏表示有效同情的力量;二是他们不得木更多地关注于自身的成才,而无暇顾及他人的利益。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应更注重培养富有同情心和爱心的成人,而不是强迫青少年过早地发展这些情感。我们正讨论的问题同所有有关品质教育的问题~样,是一个属于可称之为心理动力学方面的科学问题。爱不是一种义务,告诉孩子们应当爱他们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如果没有更坏的结果的话,也绝对起不到丝毫效果。希望得到爱的父母必须作出引发爱的行动,并努力培养孩子们具备产生博爱的身心特性。

不仅不能命令孩子们爱他们的父母,而且任何导致此类结果的事也不要做。最佳的父母的爱不同于性爱。性爱的本质是寻求反应。如果没有反应便实现不了性爱的生理功能,这是很自然的。但父母之爱的本质不在于寻求反应。就父母的自然而单纯的本能而言,它对孩子的感觉跟对自己身体的感觉是一样的。如果你的大脚趾出了毛病,出于自身的利益你会仔细照顾它,并且木会指望它充满感激之情。我认为再野蛮的妇女对其孩子也有这种类似的感觉。她希望孩子们幸福就跟希望自己幸福一样,特别是孩子还小的时候。她在照顾自己的孩子时也不会有自我牺牲的感觉,就跟照顾自己一样。也正因为此,她不会寻求感激。当孩子不能自理时,孩子们对她的需要本身就是对她足够的反应。后来,当孩子逐渐长大时,她的爱便会减弱但要求可能会增加。在动物当中,一旦它们的孩子长大,父母的爱便停止了,也没有任何需要。但对人类来说,即便是最原始的人,也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当父母年老体衰时,即使是强壮的勇士,也应赡养和保护他们。埃汉阿斯和安喀塞斯的故事以一种更文明的方式表明了这种情感。随着人类预见能力的增加,人类养儿防老的趋向也日趋增加,由此产生了流行于全世界的孝道原则,并被列入犹太教的第五戒。随着私人财产和法治政府的发展,孝道的重要性会逐渐减少。若干世纪之后,当人们意识到这一点,孝道思想将不再流行,在现代社会,一个五十岁的人可能对其八十岁的父母仍然具有经济依赖性。所以重要的依然是父母对子女的爱,而不是相反。当然,这主要适用于有产阶级。对雇佣劳动者来说,那种旧的关系依然存在。但即使是在雇佣劳动阶层,由于养老金和类似措施的实行,那种传统的关系也在逐渐被取代。这样一来,孩子对父母的爱便逐渐失去其在社会基本道德中的地位,而父母对孩子的爱却依然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精神分析学家们提出了另一类危险,尽管我对他们对事实所作的解释存有疑问。我正考虑的危险与子女对父母一方的过度偏爱有关。一个成年人或甚至是青年人,不应受到父亲或母亲的过度影响以至于不能独立感觉或思考。如果父母的个性强于孩子的个性,便很容易发生这种情况。除去极少数病态的事例外,我木相信存在“俄狄浦斯情结”,即儿子特别亲近母亲而女儿特别亲近父亲。那些对孩子有过多影响的就是与孩子接触太多的一方——通常是母亲,而与性别无关。当然,也有可能某位女儿由于讨厌其母亲而又很少看见其父亲,她就会把她的父亲理想化。但这种影响是由假想产生的,并非真由其父亲施加的。理想化就是悬在钉子上的希望:这个钉子只是个中介,它与希望的本质毫无关系。父母的过度的影响与这种“理想化”木同,它是由实际的人产生的,而非假想的人物。

一个与孩子经常接触的成人很容易支配孩子们的生活,以至于成为孩子现在或成年后的精神上的束缚。这种束缚可能是智力上的或者情感上的,或二者兼而有之。一个典型的智力束缚的例子便是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他决不认为他的父亲有什么错。在孩子的早期阶段,某种程度的智力束缚普遍存在;很少有成年人不受到老师或父母的知识的影响,除非有某种大众化的潮流引导了他们。然而,有人坚持认为智力束缚是普遍的自然的。我倾向于这种观点,即智力束缚仅能通过某种特别的教育来避免。应当小心避免这种父母或学校的影响,因为这个急剧变化的时代,保留前人的观点是十分危险的。现在我将仅仅谈一下意志和情感的束缚问题,因为它与我们的主题有更直接的关系。

被心理分析学家称为“俄狄浦斯情结”的罪恶来源于父母对孩子情绪反应的过分的期望。我刚才讲过,纯粹的父母之爱并不期待情感反应。小孩的依赖以及他对父母的保护和哺育的期望就足以使父母满足。当这种依赖性停止,父母之爱便结束了,这是动物中的事,因为它们已能获得完全满足。但这种简单的本能不可能在人类身上出现。我已谈到过在宣扬孝道方面就有经济和军事方面的影响。我现在想谈的是父母本能中两个纯心理上的错误。

一个错误是理智的观察认为快乐源于本能。概括地说,本能促成了具有普遍后果的愉快的行为,但后果本身不一定是愉快的。吃是令人愉快的,但消化不是,特别是当消化不良的时候。性交是令人愉快的,但分娩却不是。婴儿的依赖是愉快的,但长大了的孩子的独立却不愉快。原始的母爱源于对婴儿的哺乳,当孩子逐渐自立时,这种愉快感便逐渐减少。因此为了愉快起见,就有了一种延长孩子的依赖期及延迟孩子脱离父母指导的时期的趋向。这被反映在诸如“系在母亲的围裙上”之类的俗语中。对男孩子来说,脱离这种罪恶的唯一方法就是把他们送进学校。而对女孩子来说,这不被认为是罪恶,因为正是要使她们具有依赖心理(如果她们是富家干金的话)。并且她们被希望在婚后也依赖她们的丈夫,正如以前依赖她们的母亲一样。这种事情很少发生,并且其失败导致了一些关于婆媳笑话的产生。这些笑话的目的之一便是阻止产生前面所述那种想法——并且成功地达到了目的。好像没有人意识到,一个被培养得具有依赖思想的女孩将会自然地对其母亲很依赖,这样便无法与其丈夫全心全意地保持夫妻关系。而这种夫妻关系恰恰是幸福婚姻的本质。

第二种错误接近了正统的弗洛依德学说。它是由于性爱的成分加入到父母之爱而产生的。我的意思并不是任何东西都一定取决于性别差异,而只是对某种情感反应的期望而言的。性心理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这部分使一夫一妻制成为可能——就是渴望在某人心中占首要地位,并觉得对于促成世上至少一个人的幸福而言,他或她比其他人更重要。当这种渴望促成了婚姻关系时,只有其他条件都满足时才能产生幸福。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文明国家的大多数已婚妇女享受不到满意的性生活。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她们倾向于从孩子身上寻求对不适当的欲望的满足,而这种欲望只有成年男子才能自然而充分地给予满足。我指的不是那些显而易见的事,而仅仅指诸如情绪紧张,感情激动,过分接吻和爱抚时的欢愉等等。这些发生在慈母身上的事过去常被认为是正当的。实际上,正当的和有害的行为之间的区别是很微妙的。像弗洛依德学派所说的那样,认为父母不应亲吻和爱抚孩子,这是十分荒唐的,孩子们有权享受父母热情的爱,这会使孩子们幸福,并养成开朗的人生观,它还是促使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根本。但是父母的爱在孩子眼里应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就像他们呼吸的空气一样,而不应期望他们有什么反应。这个反应的问题正是事情的本质。可能会引起某种自然的反应,这当然不错。但这与孩子们在同伴中主动寻求友谊不同。从心理意义上看,父母应该是一个背景,而不应当使孩子们的行动成为以使父母快乐为目的。父母的快乐应是孩子的进步和发展。孩子们对父母的任何反应都应被父母视为纯属额外的东西加以接受,就好像是春天里的好天气一样,而不应看作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

如果一位妇女得不到性满足,那么她将很难成为一个好母亲或成为小孩的好教师。无论精神分析学家怎么说,父母的本能与性本能都有本质上的不同。并且父母的本能会被性情感的加入所破坏。社会上雇佣独身女教师的习惯,从心理学上看是十分错误的。最适合与孩子相处的女人应是那种木向孩子们寻求本不应由他们提供的满足的人。婚姻生活幸福的妇女毫不费力便能做到这点,而其他人则需要一种极难获得的自制力。当然,处于相同处境的男人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但男人却很少处于类似处境,一是因为男人的那种父母本能通常木甚强烈,二是因为男人很少感到性饥渴。

我们同样应清楚孩子对待父母的态度。如果父母对孩子的爱正确、那么孩子们的反应也会是父母所期望的。父母来的时候,孩子们感到高兴;父母走的时候,孩子们感到伤心,除非他们正沉浸于某种有趣的活动。当陷入任何麻烦,无论体力上的或精神上的,他们会向父母寻求帮助。他们敢于冒险,因为有父母作后盾——但除非遇到危险,否则这种感情很难被意识到。他们期望父母回答他们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困难,帮助他们完成比较棘手的任务。他们不会意识到父母为他们做的大多数事情。他们喜爱父母,不是因为父母为他们提供了食宿,而是因为父母同他们顽要,教他们怎样做新东西,并跟他们讲世界上的各种事情。他们将逐渐意识到父母爱他们,但这应当被看成是一种自然的事情。他们对父母的感情完全不同于他们对其他孩子的感情。父母的行为应考虑到孩子,但孩子们的行为必须考虑到自己和外在的世界。孩子们对父母不负有重要的义务。他们的职责便是长身体和长智慧。只要他们这样做了,就是对健康的父母本能的满足。

我将非常抱歉,如果我给人的是~种想要减少家庭中的爱或爱的自然表现的印象的话,这并非我的本意。我的原意是说爱有许多种类。夫妻之间的爱是一回事,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一回事,而子女对父母的爱则又是另一回事。把这些不同的自然的爱混为一谈是有害的。我认为弗洛依德学派没有看到事情的真相,因为他们不承认这些本能的爱之间的差别。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使他们在父母与孩子们的关系上持禁欲主义的态度,因为他们把二者之间的任何爱都视为不适当的性爱。假如没有特别不幸的情形的话,我不相信人类需要任何基本的自我克制。彼此相爱并且也爱孩子的夫妻应该能够按照心灵的指引自然行动。他们需要许多思想和知识,但他们能从父母之爱中获得。他们不能从孩子们那儿要求他们彼此之间才能得到的东西。如果他们彼此幸福,他们也不会这么做。如果孩子被照顾得当,他们也会对父母产生一种不妨碍独立的自然的感情。我们所需要的木是禁欲主义的自我克制,而是被知识和智慧正确引导的自我本能的自由和开放。

当我的儿子两岁零四个月时,我去了美国,并在那儿呆了三个月。我不在的时候他非常高兴,但我回来时他也高兴得不得了。我发觉他在花园门旁等得不耐烦了。他抓住我的手,开始告诉我每一件他特别感兴趣的事情。我想听,他也想讲;我当时不想说话,他也没准备要听。这两种情绪不同,但非常和谐。但当讲故事时,他只想听而我也想讲,所以仍是很和谐。仅仅只有一次事情颠倒过来了。那次他只有三岁零六个月。那天是我生日,他妈妈告诉他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令我高兴。讲故事是最令他高兴的事。但令我们吃惊的是,到了讲故事的时间时,他居然宣布要给我讲故事,因为是我的生日。他讲了接近一打,然后打住了,说:“今天的故事到此结束”。这是三个月前的事,但从此他再也没讲过故事。

我现在谈谈关于爱和同情的更广泛的普遍性的问题。由于父母有滥用权力的可能而导致父母和孩子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在涉及到普遍性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解决这些矛盾。

没有方法强迫孩子们感到爱和同情。唯一可能的方法是观察这些感情自然产生的条件,然后努力去创造这些条件。毋庸置疑,同情部分属于本能。当他们的兄弟姐妹们哭的时候,他们会感到担心,所以通常会跟着一起哭。当成年人对他们做了什么他们不喜欢的事,他们会一起强烈反对。当我的儿子肘部受了伤必须包扎时,他的妹妹(当时才18个月)在另一间房能听见他的哭声并非常难过。她不停地说“约翰在哭,约翰在哭”,直到事情结束。当我儿子看见他妈妈用针挑脚上的刺时,他焦急地说:“木疼,妈妈。”她说疼,希望借此教育他不要大惊小怪。但他坚持不疼,她又坚持说疼。然后他开始哭,就好像伤在自己脚上一样。这种情况源于身体上的本能的同情,它是更复杂的同情赖以建立的基础。显而易见,除了让孩子知道人和动物都有疼痛感,并在某种情况下确实会感到疼痛外,任何进一步的正面教育都是不必要的。然而,还有一个消极的条件:即不能让孩子看到他所尊敬的人做不友善或残酷的事情。如果他父亲打猎杀生,或他母亲对女仆说话很不礼貌,孩子将会起而效仿之,养成同样的恶习。

如何以及何时使孩子意识到世上的罪恶,这是一个难题。孩子们以后不可能木知道战争、屠杀、贫穷以及能防止而没被防止的疾病等。到一定的年龄阶段,孩子们肯定会知道这些事情,必定会坚信施加甚或仅仅允许这些可避免的痛苦的存在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儿,我们面临一个类似于人们希望女子保持贞操的问题。那些希望女子保持贞操的人以前坚持认为婚前应是无知的,但现在人们对之采取更积极的态度。

我也知道一些和平主义者希望教历史时不提战争,他们认为应尽可能使孩子们对世上的残暴一无所知。但我并不赞成这种以无知为基础的“隐匿的美德”。教历史必须实事求是。如果真实的历史与我们所希望培养的道德相抵触,那我们的道德就是不正确的,我们最好是抛充它。我完全承认,许多人,甚至包括一些道德极其高尚的人,认为有些事实会带来麻烦。但那是由于他们的道德存在缺陷。只有在充分了解世界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真正健康的道德。那些被我们所蒙蔽而对世上的罪恶一无所知的年轻人,他们一旦发现这世上还有罪恶这类东西,他们将会高兴地动手实施这些罪恶。我们不能冒这种危险。如果我们不教他们反对残酷,他们则不会杜绝残酷。但如果他们不知道世上有残酷,他们怎么反对残酷呢?

然而,找到一条让孩子们了解世上罪恶的正确的途径又是一个难题。当然,在大城市贫民窟中生活的人很早便了解那些酗酒、吵架、打老婆之类的事情。如果有其它影响抵消了这些影响的话,这也许没多少害处。但是没有哪位谨慎的父母会故意让小孩子看到这类景象。我认为其重要原因是这类景象会引起孩子们的极度恐惧,乃至影响他们今后的一生。当一个没有自卫能力的孩子起初意识到他们可能也遭到暴力时,他会不由自主地感到恐怖,我首次阅读《雾都孤儿》时,我大约14岁,它使我感到非常恐惧。如果我再小一点,恐怕我经受不住这种恐惧。在孩子们还无法镇静地面对这些事情之前,不应该让他们知道这些事情。这一阶段对不同的孩子而言有早有迟:那些富于想像力或胆怯的孩子与那些痴呆或天生胆大的孩子相比,必需更长的保护期。在孩子们懂得有残忍事情存在之前,应当使他们坚定地树立无所畏惧的思想。选择时机和方法需要策略和悟性,这不是规则所能决定的事情。

然而,还是有些格言需要遵循。首先,像蓝胡子与巨人杀手杰克这类故事与任何残暴无关,也不会引起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类问题。孩子们认为这类故事纯粹是幻想,他们绝不会把这类故事与现实世界联系起来。无疑,孩子从这些故事中获得的快乐与野蛮的本能无关,但在软弱的孩子身上,这类故事只不过是一种无害的玩耍冲动,并随着孩子年龄增长而逐渐消失。但是,当首次向孩子介绍世界上的暴行时,应该认真选择那些能够使孩子站在被害者而不是施害者一边的事件上。孩子身上的野蛮性使他喜爱听能使他成为暴君的故事,这种故事很可能导致帝国主义者的产生,但是亚伯拉罕准备牺牲以撒,或母熊吃掉伊莉莎所诅咒的孩子的故事,自然会引起孩子们对别的孩子的同情。若讲这类故事,应当告诉他们人类很早以前遗传下来的凶残达到了何种程度。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曾听过一小时的布道,它专门证明伊莉莎诅咒孩子是正确的。而幸运的是,我当时已有了足够的辩别力,知道那牧师是个笨蛋;要木然,我肯定会被吓疯。亚伯拉罕和以撒的故事则更为可怕,因为残忍地对待孩子的正是孩子的父亲。如果讲这类故事时认为亚伯拉罕和伊莉莎是有道德的话,那么要么撇开这类故事,要么它们就会极大地降低孩子们的道德水准。但如果以介绍人类的罪恶为目的,那么此类故事还是有益处的,因为它们生动而又遥远,并且是虚构的。在《约翰王》中休伯特挖掉小阿瑟的眼睛的故事也可用作同样用途。教历史时应该讲述所有的战争。但在讲述战争时,首先得对战败者表示同情。应该从那些能使听众自然地站在战败者一方的战役讲起——例如,对美国儿童讲述哈斯廷斯战役。应时刻强调战争所带来的创伤和灾难。应逐渐引导孩子在阅读战争史时不带任何党派偏见,并使他们认为交战双方都是闹脾气的傻瓜,应该让阿姨把他们抱到床上直到他们好了为止。应把战争比作幼儿园里的孩子打架,我相信这样能使孩子们看清战争的实质,并且意识到战争的愚蠢。

如果孩子看见了任何不友好的或残酷的事情,那应就这件事进行认真的讨论,讨论成年人关于这件事的各种道德取向,并经常告诉他们干这些事情的人都是傻瓜,他们之所以做坏事是因为他们缺乏良好的教育。但如果孩子没有自觉地观察这些事情,就不要唤起他们对这些事情的注意,直到他们从历史和故事中了解到这些,然后再逐渐地向他们介绍周围世界的罪恶。但同时要努力让他们明白这些罪恶是可以努力消除的,因为它们只是无知、缺少自制和教育不良的结果。不应该鼓励他们对作恶者表示愤慨,而应把他们视为不知幸福为何物的傻瓜。

培养源于本能的广泛的同情心的问题主要是智力问题:它取决于注意力的正确投向以及对军国主义者和独裁主义者所隐瞒的事实的了解。例如,我们可以托尔斯泰对拿破仑在取胜后视察奥斯特利兹战场的描写为例。大多数史书只记载到战争结束;而托尔斯泰仅通过描写战争结束后的十二小时的事情的简单手段,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战争场面。这不是通过隐瞒事实,而是增加事实的方法实现的。这样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其他残酷行为。在所有这些场合,指出道德问题完全没有必要,完整地讲述这个故事就足够了。不要进行道德教化,应让事实在孩子们心理自然地形成道德。

我还想谈几点关于爱的事情。爱不同于同情在于它本质上必然有选择性。我已谈了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的问题。现在我要谈~谈平等的人之间的爱。爱不能被创造,只能任其发展。有种爱部分地源于恐惧:孩子对父母的爱就具有这种因素,因为父母能提供保护。儿童时期有这种爱是自然的,但以后就不再需要了。甚至儿童之间的爱也不属这种类型。我的小女儿非常喜爱他的哥哥,尽管他是唯——一个曾对她不好的人。平等的爱是最好的爱,它大多产生了那些幸福而又没有恐惧感的人当中。自觉或不自觉的恐惧都容易产生仇恨,因为人们认为别人有实施伤害的可能。照目前的情形,大多数人由于忌妒不能产生广泛的爱。我认为除了幸福能防止忌妒的产生外,再没有办法能阻止它了。道德纪律对潜意识的忌妒也无能为力。而恐惧又是幸福的拦路石。能获得幸福机会的年轻人往往由于父母或“朋友”的劝阻而无法幸福。这名义上是出于道德,实际上是出于忌妒。只要年轻人有足够的勇气,他们就会毫不理会这些无事生非者;否则就只能自寻烦恼,并加入那些心怀忌妒者的行列。我们讨论的品质教育的目的在于带来幸福和勇气,这样我们就有解放产生爱的源泉的可能。我们也木用做更多的事了。如果你告诉孩子他们应当具备爱心,那就有了产生虚假小人的危险。如果你对他们仁慈,如果你带给他们自由和幸福,你会发现他们会自觉地对他人友爱,而他人也会对他们回报以友好。爱心只有是真诚的才是合理了。因为它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并产生所期望的反应。这正是从正确的品质教育中可望获得的最重要的效果之~。

第十章 性教育

由于“性”这一主题处于禁忌和图腾的包围之中,我是在忐忑不安中探究这一问题的。我很担心那些接受我前面各项原则的读者会因处于这一种包围中而怀疑这些原则。他们也许很容易地承认,无畏和自由对儿童有利,却希望一遇到性问题就施束缚和恐惧。我不能这样限制那些我认为合理的原则,我在论述性的问题上,也将与造就人们品性的其他冲动一样对待。

性禁忌独立的一方面是,性很特别,这种本能成熟得很晚。的确如精神分析学家指出的一样(尽客极大地夸张了些),这种本能儿童期并非缺乏。但是儿童期性本能的表现与成人不同,力量也小得多,而且男孩子以成人方式放纵,体质上也是不可能的。青春期是重要的情感危机时期,是智力教育的中间阶段,且要引起少年骚动不安,给教育者提出了难题。我将不讨论这些青春期问题,这里我主要探讨青春期之前,我们所应该做的事。在这方面进行教育改革非常必要,尤其是儿童早期。尽管我在许多细节上并不同意弗洛伊德的观点,但是我认为,他指出以后生活的精神紊乱,是由于儿童早期在与性有关的方面处理不当所造成,他的这一观点是很有价值的。在这方面,弗洛伊德的工作已经收到了普遍有效的结果,但是仍需要克服一些偏见。而且,我们把一岁以内的婴儿,大部分交给完全未受教育的妇女照料就极大地增加了克服偏见的困难,有知识的人为避淫秽猥亵之嫌而发出的冗长的论调,是不能指望未受教育的妇女知道的,更谈不上相信了。

我们按先后发生的顺序来探讨问题,母亲和保姆最开始遇到的是手淫问题。权威机关指出,这种行为在两三岁的男孩和女孩中都普遍发生,通常随后自行消失。有时候手淫是由某种确定的可以排除的肉体刺激所致。(我并不作医学方面的论证。)但即使没有这类特殊原因手淫也常常能发生。人们习惯把手淫看得很可怕,并用吓人的威胁手段来制止。通常这些威胁是不起作用的,可人们总确信能奏效,结果使孩子生活在忧虑的痛苦之中,这种痛苦很快就脱离了最初痛苦的原因(现在已压抑成潜意识),变成了恶梦、神经质、妄想和癫狂的恐怖。对婴幼儿要任其自然,这个时期的手淫对健康没有明显的坏影响,也没有发现对品性培养有不良作用,而在这两方面所观察到的所谓坏影响,似乎应完全归咎于制止手淫所作的努力。就算是手淫有害,发出无法执行的禁令也是不明智的。从事物的自然发展情况看,你禁止孩子做某事,就确信孩子不再做某事是不可能的。如果你不加禁止,手淫行为可能不久就会消失;如果你横加干涉,这种自行消失的可能性少得多,而且你为恐怖性神经紊乱种下了病因。因此,尽管有困难,也应让孩子任其自然。①我并木是说,不采取禁止的方法,也就不能采取其它有效的戒除的方法。如,孩子困倦了才让他上床,这样他不至于久久没有入睡;在他床上放某个他最喜爱的玩具,以便分散他的注意力。这些方法都是十分可取的。但是如果这些方法都不起作用,你不能求助于禁止之法,更不能使他意识到自己已沉溺于这一行为的事实。以后手连可能会自行消失。

对性的好奇一般始于孩子三岁间,他们的兴趣在于男人和女人、大人和小孩身体上的差异。从本质上看,早期儿童的这种好奇心没有什么特别内容,仅仅是孩子一般好奇心的一部分。然而,传统方法培养大的孩子,由于他们的父母制造神秘感,孩子的好奇心里就有了特别内容。如果没有神秘感,孩子的好奇心一满足就消失了。只要自然而然地进行,孩子一开始就应看见父母兄弟姐妹的裸体,且没有任何大惊小怪,则他根本不知道人们对裸体有什么感觉。(当然,他以后一定会知道。)孩子很快就会注意到父亲和母亲身体上的不同,然后与兄弟姐妹身体的不同联系了起来。然而,这种不同一旦暴露到这个程度,它就像经常打开的橱柜一样失去了吸引力。当然,孩子在此期间提出的任何问题都要作出回答,就像回答其他问题一样。

回答问题是性教育的重要内容。需要遵守两条规则:第一,永远真实地回答问题;第二,把性知识看成任何其他知识一样。如果孩子问你一些智力方面的问题,如太阳、月亮、云彩、汽车和蒸汽机是怎么回事,你一定会尽孩子所能理解的程度,很高兴地作出回答,回答这些问题是早期教育的一部分。但他要是问及有关性的问题,你会试图使他停住:“嘘!安静点!”即使你不这么做,你的回答也会是简短而干巴巴的,也许你的举止还有一些窘迫不安。孩子很快就注意到这种细微的差异,从而就为他对淫秽之事特别感兴趣打下了基础。你应该就好像回答其他问题一样,也作出充分而自然的回答。木要让你自己感到,甚至是下意识地感到性是丑恶而肮脏的,如果你这样做,就会把你的感觉传给孩子。孩子必然会认为父母的关系是下流的,以后他会断定他的出世也是令人作呕的行为的结果。幼年的这种感觉使得令人愉快的本能情感几乎不可能愉快,不仅年轻时如此,成年人生活也一样。

如果孩子有弟弟或妹妹出生,而他也大到能问这方面问题时,比如三岁以后,可以告诉他说孩子是在母亲的肚子里长大的,而他也是同样的方式长大的。让他看见母亲给孩子喂奶,并告诉他,他自己也同样这么吃过奶。所有这些,像其他与性有关的知识一样,以纯粹科学的态度轻轻松松地告诉他。不能使孩子对这些“母亲的生育功能神秘化和神圣化”,整个教育必须完全实事求是。

在孩子大到能提有关出生问题时,如果家里还没有增加新成员,你对他讲“某事在你出生之前就发生了”,这让他不可能理解。我发现我儿子仍然几乎不能弄明白有他不存在的一段时间,如果我给他谈论金字塔的建造或其他这类话题,他总是想知道那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当他得知那时他还没有出生时,他感到迷惑不解。迟早他会要求知道“出生”是怎么回事,那时我们将告诉他。

在生育问题上父亲承担的任务不多,因而不容易涉及回答的内容,除非孩子生活在农场里。但是孩子首先获得生育知识应该是来自父母或老师,而不是来自肮脏下流教育不当的孩子口里,这点是非常重要的,我记得在我12岁时,有个男孩绘声绘色给我讲叙整个经过,他以下流淫秽的语调把它描绘成肮脏的趣闻。那是我们那一代男孩子普遍经历。因此,绝大多数人继而认为性是滑稽下流之举。结果,他们不尊重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人,虽然她是他们孩子的母亲。虽然父母记得他们初次获得性知识的体验,但是,他们总是追从这种怯懦的政策:相信吧,将来的命运总会给他安排的。我无法想像,这种方法怎么可能有助于心智健全和道德完美。性应一开始就视为自然的、快乐的和合乎礼仪的,不然就会不利于男人和女人、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性的最好形式是处于彼此相爱并爱他们的子女的父母关系中。孩子首先知道父母间的性关系远比从下流脏活中获得的最初印象要好得多,如果孩子发现父母间的性关系是向他们隐瞒的一种罪恶下流的秘密,那是极其糟糕的事。

如果没有其他孩子对性进行下流的解释,那么听任孩子对性的好奇心自然发展,父母只需回答他们的问题——在青春期之前当然要让孩子了解一切,这自然是绝对必要的。一旦青春期来临,让男孩和女孩毫无准备地承受青春期身体上和情感上各种变化,是件残酷的事情,因为他们可能会感觉自己得了某种可怕的疾病。此外,青春期到来之后,整个性方面的变化让他感到震惊,使得孩子无法以科学的态度接受性教育,而这一切在孩子青春期之前是完全可能避免的。因此,除了要尽量避免下流肮脏的交谈,还应让孩子在青春期之前就了解性行为的本质。

孩子多大就开始接受性知识,应视孩子各自的情况而定。好奇心强和智力活跃的孩子应早于反应迟钝的孩子。任何时候都不要让好奇心得不到满足。无论孩子多小,只要他问就可以告诉他,父母的态度必须是孩子想知道就随时可以问的态度。当然,如果孩子不主动提问,无论如何在他十岁以前就该告诉他,以避免其他孩子用糟糕的方式首先告诉他。通过讲解动物和植物的繁殖来激发孩子的好奇心,这种方法是可取的。但是绝不能过于严肃,清清喉咙之后开始发话:“嗯!我的孩子,我就要告诉你一些你应知道的事情了!”而是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进行性教育,这就是为什么最好采取问答式的原因。

男孩和女孩在性问题上都应同样接受教育,我想这点现在已无争辩的必要。我小时候,“教养良好”的女孩在出嫁前,对婚姻的实质一无所知,结婚之后才从丈夫那里获得,这种情况是十分普遍的,但是近些年来,我很少听说此类事情。我想大多数人都承认当今社会,崇尚无知的美德是毫无价值的,女孩应该有男孩同等的权利获得性知识。如果还有谁不承认这点,他就没必要看此书,也就不值得与他争辩了。

我不想在狭义的范围内讨论性道德的教育问题,这是个争议很大,众说纷法的问题,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徒、天主教徒和容忍离婚的新教徒及理性主义者和中世纪文化爱好者,他们的性道德观都木相同。父母都希望拿自己信奉的那套性道德来教育孩子,我也不希望政府来干涉此事。只要不涉及令人恼火的问题,也许仍有许多共同之处。

首先是性健康和卫生问题。青年人在冒险之前,必须了解有关性病知识,必须真实地向他们讲解,不要为道德起见而过于夸张。青年人应该懂得如何避免和如何治疗性病。只进行完美的性道德教育,而把其他人遭受的木幸视为罪恶的惩罚,是错误的。就等于我们拒绝帮助一个车祸中受伤的无辜,理由是开车木小心是个罪恶。而且,在性病和车祸两种情形中,惩罚都可能会落在无辜者身上。正如没有人坚持无辜者受粗心的司机撞伤有罪一样,也没有人认为生下来就染上梅毒的孩子有罪。

应该引导年轻人认识到生儿育女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如果不能给予孩子一个健康幸福的明朗前程,就不要承担生育的重任。传统的观点认为结婚后生育多少个孩子总没有错,木管孩子年龄间隔太短是否破坏母亲的健康;不管是否生出一个疾病缠身的呆傻儿童;也不管将来能否填饱孩子的肚子。这种观点现在只有冷酷的顽固分子持有,他们认为每一件对人类不光彩的事,都为上帝增加荣誉。凡是关心孩子的人,或木以伤害无助的人为快乐的人,都会奋起反对这种视残酷为合理的无情教条。关心孩子的权利和价值,应是道德教育的必不可少的部分。

应该教育女孩懂得将来某一天她们也会成为母亲,因而她们应了解对做母亲有益的初步知识。当然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应该学一些生理卫生知识。很显然没有父母爱心的人是不能做好父母的,但有了爱心还需大量的有关生儿育女的知识。没有知识的父母本能就如没有父母本能的知识一样,都是不够的。对生育知识的必要性懂得越多,有知识的女性就越觉出做母亲的检力。目前,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轻视做母亲的行为,认为它影响她知识才能的充分发挥。这是个极大的悲哀,因为如果她们立意做母亲,是满有能力成为最好的母亲的。

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性爱教育。木应该把嫉妒看成是一种正当的应坚持的权利,而应看作嫉妒者的不幸和被嫉妒的人的冤屈。让完全占有对方的意识入侵爱情,则爱情会失去她的生机活力和个性扭力。没有嫉妒的爱情,才会使个性更加完美,并使生活更加热烈。过去的父母宣扬爱情是一种义务而破坏了与孩子的关系,丈夫和妻子由于这种尽义务的错误而经常破坏彼此间的关系。爱情决不能是一种义务,因为她从木屈服于个人的意志。她是来自天堂的礼物,是上帝馈增的佳品。把爱情囚禁在充满嫉妒的小天地里,只会破坏她的美丽和快乐,而只有自由自在地放飞爱情,才会充分展示她的一切。这里,恐惧再度成为敌人,害怕失去生活的幸福之源的人,实际上就已经失去了幸福。这一点和其它事情一样,大胆无畏才是智慧的要素。

第十一章 幼儿园

在前面几章,我已经概述了如何培养孩子在以后生活中对幸福和价值有益的习惯。但是,我还没有讨论到底该由父母还是某个教育机构来培养孩子的问题。我想,赞同幼儿园的观点占绝大多数——不仅适合贫穷、无知识、过度操劳的家庭的孩子,而且适合所有的孩子,至少是城里所有的孩子。我相信玛格丽特·麦克米伦小组在德福特开的幼儿园里,孩子所受的教育要优于任何富裕人家的孩子目前所得到的教育。我希望给所有的孩子都建立幼儿园,无论贫富都一样,但是,在讨论实际的幼儿园教育以前,我们先看看建立这种机构的理由。

首先,无论在医学上还是生理上,早期儿童的教育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这两方面都是密切联系的。例如:恐惧使孩子呼吸不畅,而呼吸不畅又易感染各种疾病。这种相互联系的情况很多,因而没有医学知识,很难成功地培养孩子的品性;没有生理知识,也很难使孩子健康。在这两个方面,许多知识都很新,其中一些与历史悠久的传统相对抗。比如说管教问题。与孩子较劲的最大原则是:不要屈服,也不加惩罚。普通父母有时为了息事宁人而作出让步,有时因为过份恼怒而施加惩罚。要想获得成功,正确的方法是,努力地把耐心和暗示作用结合起来,这是个心理学例子,而清新的空气是个医学的例子,如果孩子得到细心和科学的照顾,则他们总能受益于清新的空气和适量的衣服;不然的话,孩子会有伤风感冒的危险。①

并非所有的父母都期望掌握照料孩子的较新颖而有一定难度的技术。就未爱教育的父母在而论,这是很明显的。他们不知道正确的培养孩子的方法,即使教给了他们,他们也不相信。我住在近海农业区,那里不太冷也不太热,很容易买到新鲜的食品。我选择这里是因为它是益于孩子健康的理想场所。然而,几乎所有农民、商人及其他人的孩子都脸色苍白、没精打采的,因为孩子们吃东西不加限制,而玩耍却受到束缚。他们从不到海滩上去,因为大人认为海水沾湿了脚是很危险的,孩子们出门总要穿匕厚厚的毛外套,甚至在炎热的夏天也会如此。如果他们玩耍时大声喧嚷,大人就采取行动使他们的举止行为“有上流社会的斯文状”。且允许孩子睡得很晚,允许吃各种有碍卫生、不利成长的零食。他们的父母无法理解为什么我的孩子未死于冷风吹和在外面裸露那么长时间。但是客观情况并不能使他们相信他们培养孩子的方法需要改进。他们既不贫穷,也不缺乏父母爱心,而是由于不良教育而导致难以克服的无知。而在城镇中贫穷而终日操劳的父母,他们造成的危害程度自然更大。

但是,即使父母受过高等教育,时间也不太忙,且能全心全意照管孩子,孩子在家里学的东西并不比幼儿园多。首先最重要的是,孩子们没有同龄伙伴。如果是普通的小家庭,孩子很容易得到长辈过多的关照,随后会变得神经质和少年老成。而且,父母也没有很有把握抚养众多孩子的经验,只有富人能够提供最适合孩子的地方和环境,而这些条件如果只供一个家庭的孩子享用,便会使孩子因富有而产生高傲和优越感,这对孩子的道德培养极为有害。由于以上原因,我认为,在孩子两岁以后,即使是最好的父母也应把他们的孩子送往合适的幼儿园,至少孩子白天要有一部分时间在那里——只要附近能提供这样的幼儿园。

目前,根据父母的地位有两种幼儿园,一种是为富人孩子设的弗禄培尔①式幼儿园和蒙特梭利式幼儿园,另一种是为很贫穷家庭的子女设的数量不多的幼儿园。后者中,最著名的是麦克米伦小姐开办的幼儿园,前面提到的书有详细的幼儿园内容的叙述,值得每个热爱儿童的人阅读。我认为没有哪一所富人幼儿园赶得上她办的幼儿园。原因有二:一是她的幼儿园孩子人数多;二是她木受势利的中产阶级强加给老师的琐事的打搅。尽管教育权威倾向于孩子五岁后应上普通的初等小学,但是她的目标是照料好孩子,只要有可能,1~7岁均可。孩子f[1早上8点来,晚上6点走,一日见餐都在幼儿园吃。他们尽可能安排室外活动,而室内活动也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孩子入园前,必须通过体检,如有问题,就要在诊所或医院治愈。孩子们入园后,一直保持健康的状况,很少有例外情况发生。幼儿园里有一个很大的可爱的花园,孩子们大量的时间都在那里玩耍。教学主要以蒙特梭利式为主。午饭后孩子们都要进行午睡。事实上,尽管晚上和星期天,孩子们不得不回到贫困不堪的家里,也许在地下室和烂醉如泥的父母呆在一起,但是他们的体力和智力与中产阶级孩子的最高水平是不相上下的。下面引用麦克米伦小姐关于幼儿园七岁孩子的描叙:

他们几乎都是身材高大而挺直的孩子,确实,即使不太高也全都是挺立的。平均块头大、健壮;他们皮肤洁净,眼睛明亮,头发光亮如丝。他们略优于上层和中层阶层富人子女的平均水平。好了,关于他们的身体状况就到这里。精神上,他们机灵、友爱、渴望生活和新的经历。他们能阅读和正确地拼写,或者差不多是正确地拼写。他们的字写得很好,并能轻松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他们英语说得很好,还能说法语。他们不仅能自立,而且好几年里帮助过小同学;他们学会了数数、测量、设计,并为学科学做好了准备,他们入园后头几年是在友爱、安宁和游戏的氛围中度过的,而后几年则充满了有趣的经历和实验。他们懂得护理花园,种植、浇水、像照顾动物一样爱护植物。七岁的孩子能跳舞、唱歌、做各种游戏,这样下来,孩子们不久就可以数以千计地跨入小学的大门。下一步该为他们做什么?我想首先指出的是,小学教师的工作计划应为突增的来自下层的清新而强壮的年轻生命而改变。幼儿园工作有人认为是微不足道的,也就是说是一种新的失败;有人认为它不仅马上影响到初级教育,而且会影响到中级教育。幼儿园给孩子们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教育,这必定迟早会起作用,不仅影响到所有学校教育,而且影响到我们整个社会生活、政策和法律框架以及国家与国家间的关系。我认为这些言论并非夸大其词。如果幼儿园在这一代能得到普及,它能消除目前由于阶级等级而存在教育中的深层差别;能够让所有人都能享受现在认为是最幸运的精神上和体质上的发展;能够排除严重阻碍社会进步的疾病的重负、愚昧无知和残忍恶毒之举。根据1918年颁布的教育法令,幼儿园经费由政府支出,但是,当格迪斯议案通过以后,政府决定更重要是的是建造巡洋舰和新加坡船坞,以便与日本作战。目前,政府每年花费65万英镑来诱导人们食用英联邦自治领内带防腐剂有毒的咸肉和黄油,而不让人食用丹麦优质纯黄油。结果是使我们的儿童遭受疾病、痛苦和愚昧,如果能将这一笔巨款省出的话,则足可以支付所有幼儿园一年的开支。现在的母亲们拥有了表决权,将来某一天她们会为了孩子的利益来行使这个权利吗?

抛开这些泛泛的言论不谈,人们应认识到,正确地照管孩子是一项高技能的工作,而父母的所作所为并不十分令人满意,并且它与以后学校的教学工作有很大的差别。下面再引用麦克米伦小姐的一段话:

幼儿园的孩子们都有极棒的体质。不仅贫民窟没

上幼儿园的孩子远不及他们,而且,连中产阶级“更

高一等”社区的孩子们中的优秀者也远不及他们。很

显然,对孩子来说,仅仅有所需的父母的爱和“父母

责任”是不够的。单凭经验的抚养法已经失败,没有

科学知识的“父母之爱”也已经失败,只有孩子营养

学没有失败,这是一项技能很高的工作。

关于资金问题,她说:

一百个孩子的幼儿园,观在人均每年花费是12

英镑,这个数目连最贫穷的父母也能支付三分之一。

聘学生当代课老师的花费太一些,但增加的部分主要

是用来作未来老师的酬金和生活费。容纳100名儿童

和30名学生的露天幼儿园和培训中心,每年的花费

平均在2200英镑左右。

再引用一段:

幼儿园的最好的效果是,孩子们能很快领会观在

的课程。在他们小学学到一半或三分之二的时候,他

们就可以提前学习更深的课程,简而言之,如果幼儿

园成了一个真正培养孩子的地方,则她不仅仅把孩子

“照看”到五岁,而且会非常迅速而有力地影响我们

整个教育制度。很快就会从小学开始,所有学校的文

化水平和成就都得到提高。它将证明,我们所在的这

个充满疾病和痛苦的世界,这个更需要医生而不是教

师的世界,是可以铲除的。它将使学校厚实的围墙。

可怕的大门、坚硬的操场和大而暗的教室,显得异乎

寻常的怪异。它还将给教师们提供机遇。

幼儿园的作用介于早期品性教育和随后的文化教育之间。在幼儿园里,这两种教育同时进行,互相促进,并随着孩子的成长而逐渐增加文化教育的内容。蒙特梭利女士正是在这种相同作用的机构中来完善她的教学法的。在罗马的一些大型住房中,大房子专为3岁至7岁的儿童准备,蒙特梭利女土被请来管理这些“儿童家园”①。像在德福特一样,这些孩子也来自很贫穷的家庭;像在德福特一样,其结果也表明,早期护理可以克服恶劣的家境所造成的肉体和精神的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自塞甘②的时代以来,幼儿教育法的进步来自对白痴和弱智的研究,白痴和弱智在某方面还处于婴儿状态的智力阶段,我认为这种研究所以必要的原因是,精神病人的愚蠢行为不能认为该受责备,也不能通过惩罚来治愈,没有人认为阿诺德博士的鞭打诀窍能治愈他们的“懒惰”。因而,精神病人能受到科学的而不是粗鲁的对待,如果他们不能理解事情,也没有恼怒的教书匠对他们大发雷霆,或骂他们应感到羞耻。如果人们能以科学的态度,而不是说教训诫的态度对待孩子,则人们可能已经懂得了如何教育孩子,而勿须将对“智力缺陷”的研究放在首位了。“道德责任”的概念是指为许多罪恶“尽责任”。假设有这么两个儿童,一个幸运地进了幼儿园,而另一个呆在贫困不堪的家中,如果后者长大后远不及前者,他应负“道德责任”吗?他的父母因为没有知识和.粗心大意而没能教育他,他们应负“道德责任”吗?富人在公立学校训练成自私而愚蠢的人,使得他宁愿要他们自己愚蠢的奢侈生活,也不愿创造一个幸福的社会,他们也应负“道德责任”吗?所有这些人都是环境的受害者。他们的性格在婴儿期就受到扭曲,而他们的智力在学校里受到阻挠。认为他们应负“道德责任”,并坚持要谴责他们,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自己本身更不幸。

教育和其它的人类事务一样,只有一条进步的道路:被爱

①参见蒙特梭利著(蒙特梭利教学法)(赫勒曼,1912年)第42页。——原注②寒甘(812-1880),美国精神病医生。一译注所驱动的科学。没有科学的爱是无能为力的;没有爱的科学是破坏性的。所有在幼儿教育方面做出成绩的人,都是热爱孩子的人,同时也是懂得用科学教育孩子的人。这是我们从妇女进行高等教育所得到的利益之一:在过去,科学与对孩子的爱很少有可能同时并存。科学正占据着的控制孩子思想的力量,是唯一可以滥用的极为可怕的力量,它如果落入滥用人之手,它就会使一个杂乱无章的世界更加残酷无情。他们也许会假借宗教、爱国主义、勇敢精神、革命热情等方面的教育,把孩子训练成偏激、好斗和冷酷的人。必须把爱作为教学的动力,教学目的是培养孩子的爱。不然的话,科学技术越是发展,教学效果就越有害。婴儿死亡率的降低,教育的改善,表明对孩子的爱在社会上已形成一种有效的力量。只是这种力量仍然还很微弱,否则,我们的政治家们就不敢牺牲无数儿童的生命和幸福,以实现他们屠杀和压迫的罪恶计划,不过这种力量毕竟存在着,而且正在增长。然而其它形式的爱也缺乏,正是那些对孩子极为慷慨的人,才强烈希望这些孩子将来愿意为纯属集体发疯的战争而死。将爱心从孩子身上逐渐扩展到他将成为的大人身上,是不是期望过高?爱孩子的人会随着孩子的成长还继续给予同样的父母般的关怀吗?在使孩子获得强壮的体魄和朝气蓬勃的精神之后,我们是否会让他们利用他们的力量和生机来创造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或者,当他们正着手这个事业时,我们是否会吓得反悔起来而迫使他们重新回到受束缚和训诫的状态中来?科学随时准备让人作出两者挑一的选择:选择爱还是选择恨。但是,恨总是被人用冠冕堂皇的漂亮言词伪装起来,而职业道德家fll总是对这些言词表示极大的敬意并为之效忠。

第十二章 普遍原则

迄今为至,我们一直在谈论性格的形成这一话题。性格的形成,应该说主要是青年时代的事情。如果引导得当,性格在六岁前就应该基本形成了。我并不认为六岁后某种性格就不会变坏了,无论何时,环境都会对性格产生不良影响。我认为,如果考虑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一个正确地接受过早期训练的孩子应具有对今后的正当行为起主导作用的习惯和要求。只要学校当局还有点理智,一所由在六岁前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组成的学校就是一个理想的环境。在道德问题上花太多时间或考虑过多毫无必要,因为人们所要求的其它美德应自然来源于纯智力教育。但我还没有迂腐到硬要将这一点说成是一项绝对原则。我相信,如果孩子在六岁前受过良好教育,学校当局就最好把重点放到纯智力发展上,并因而使所需性格得到进一步完釜。

让道德问题影响教育,对智力,并且最后对性格来说都是有害的。不要认为某些知识有害或某种无知有益。传播知识的目的是为了开发智力,而不是要证实某个道德传统或政治结论。就学生来说,教学的目的一方面是要满足学生的好奇心,另一方面是传授给学生一种自我满足好奇心的技巧。就老师来说,也是为了激励各种各样的好奇心。但即使好奇心完全突破了学校课程的围限,也绝不要感到沮丧。我的意思不是要中断学校课程,而是要鼓励好奇心,并且告诉学生如何在课后通过诸如阅读图书馆的书籍的办法来满足好奇心。

但在这一点上,有人一开始便会向我提出质问。如果一个男孩的好奇心是病态的或扭曲变形的该怎么办?如果他对嚼亵之举或暴虐的描述兴致勃勃该怎么办?如果他仅对窥探他人所作所为感兴趣该怎么办?是否要鼓励这样的好奇心?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作个区分。最主要的是,我们不会让孩子的好奇心始终围于这些方面。但这并不是说我们要使他感到了解这种事情不道德,或我们要力争使他接触不到这方面的信息。这类信息的诱惑力几乎总是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受到禁止,有时它与某种需要医治的病态精神状态有关,但禁止传播和道德恐吓绝非正确的处理方法。让我们看一下淫亵行为这一最常见而又最重要的事例。我认为,淫亵这样的事不会出现在一个认为性知识与其它任何知识没什么差别的孩子身上,一个男孩因具有获得淫秽图片的手段而沾沾自喜,并由于知道他较少魄力的同伴没有搞到某种图片而幸灾乐祸。如果一本正经地当面告诉他有关性的知识,他就不会对这些图片感兴趣了。然而,如果发现一个男孩仍有这方面的兴趣,我会让一个善于处理此类事情的医生对他进行治疗。治疗一开始,就要鼓励他自由说出那些最令人吃惊的想法,接着给他提供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并逐渐学术化和科学化,直至整个事情使他厌烦透顶。当他觉得没什么要知道得了,而且自己知道的东西多么令人乏味,他就康复了。糟糕的并不是知识本身,而是沉疲于某一特定问题的习惯,这才是问题的关键。首先,消除迷念不是靠处心积虑地转移注意力,而是靠无休无止地谈论某一话题。这样可以使兴趣科学化而不是病态。做到了这一点,兴趣就不再是一种迷念,而取得了在其它各种兴趣中的合法位置。我相信,这是处理狭溢而鄙俗的好奇心的正确方法。禁止和道德恐吓只能使情况恶化。

尽管完善性格不应是教育的目的,但某些优秀品质对知识的成功获得仍然不可缺少,我们可以称之为智力优势。他们应来自于智力教育;但它们应根据需要运用于学习当中,而木应像美德那样只是为了拥有其自身。在我看来,这些品质中重要的有:好奇心、谦虚、有志者事竟成的信念、耐心、勤奋、精神集中和精确。在这些品质中,好奇心是根本;只要有强烈的,目标正确的好奇心,所有其它品质都会随之出现。但好奇心可能并未积极到足以成为整个智力生活的基础的地步。还得时刻有“做”难事的愿望;获得的知识应作为一种技巧存在于学生的头脑中,就像比赛或体育中表现出的那样。我认为,有些技巧只是为了完成人为的学校课程,这一点不可避免。但如果我们使其成为实现某些非教育目的的必要因素,那就是一个不小的成就。尽管在读书期间,知识脱离生活不能完全避免,但它仍令人疑憾。在这种现象最难克服的地方,就应在广义上随时论及知识在处理问题时的用途。尽管如此,我还是要给纯粹的好奇心留有充分的余地,没有十足的好奇心,许多最宝贵的知识(如理论数学)就永远不会为人揭示。在我看来,许多知识本身就很有价值,更别说它还具有实用性,我并不想鼓励年轻人专心致志地探求知识的将来用途;年轻人置身事外的好奇心是自然的,而且这是一种很宝贵的品质。只有当这种好奇心缺乏时,才能有获得实用技巧的愿望。动机各得其位,一种都不能排斥另外一种。

只要真想学到知识,就需要有谦虚的品质,只有那种怀有其他愿望并相信自己已知道真理的人,才不会谦虚。这就是为什么青年时虚心的品质较之晚年要普遍得多。一个人的行为几乎必然与某种对理念上的疑难问题的判定密切相关。教士不会对神学漠不关心,士兵也不会对战争视若无睹。律师总是坚持让罪犯受到惩罚——除非他们能拿得出一笔头等律师费。一名通过锻炼和自身阅历适应了某种教育体系的校长会偏爱这种教育体系。政治家会不由自主地相信最可能给他提供职位的政党的原则。一旦一个人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就不要指望他会不断思考这样的问题:其他选择是否会更好些。因此,在以后的生活中谦虚就受到了限制,尽管这种限制应当越少越好。但年轻时,威廉·詹姆斯所谓的“强迫选择”现象要少得多,因此也很少有“相信的愿望”。要鼓励年轻人将每个问题都看作是没有定论的,因而要敢于抛弃任何观点。这种思想上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有完全的行动自由。我们绝不能允许一个受南美北岸某个冒险故事影响的男孩随意跑到大海上去。但只要不停止对他的教育,就可以允许他认为作海盗比作教授强。

注意力是一种很宝贵的素养,除非通过教育,很少有人具备这种素养。注意力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形成的,就像年轻人变老一样,这是事实。婴儿很小的时候想一件事顶多不过几分钟,但年复一年,他们的注意力越来越集中,直到长大成人。然而,没有长期的智力教育,要将注意力充分集中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完美的注意集中有三个特点:它应该是深入的、长久的和自愿的,阿基米德的故事可以作为深入的例子。据说当罗马人占领了叙拉古城来杀阿基米德时,他竟毫无觉察,因为他正醉心于一个数学问题。要取得一项不易取得的成就,甚至要了解某个复杂或抽象的问题,首要之举就是要长期集中注意力于同一件事情上。对事物自发而浓厚的兴趣自然会产生这一后果。大多数人可以长期注意一道机械的智力题,但这本身并无多大意义。真正宝贵的注意集中还必须有意志的控制。我的意思是说,即使某种知识本身索然无味,但只要一个人有获取这种知识的充分动机,他就可以迫使自己获得它。我认为高等教育传授的首先正是意志对注意的控制。在这一点上,旧式教育值得称道;我不知道现代方法是否能够同样成功地教会一个人去自愿忍受无聊。但是,即使现代教育实践中果真有这种缺陷,那也不是不可弥补的。这一点我一会儿还会谈到。

耐心和勤奋应该产生于良好的教育。以前人们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耐心和勤奋的品质只有靠实践外部权威强迫我们养成的良好习惯才能获得。这种方法无疑有点成效,就像训马时看到的那样。但我认为更好的方法是通过将困难分成不同的等级去激发人们战胜困难的勇气。将困难分级对待,可以使我们一开始就很容易地体会到成功的喜悦。这会让我们体验到坚持不懈带来的甜头,从而逐渐增加所需的恒心。上述说法完全适用于这样一个信条:知识虽难以掌握,但却并非不可掌握。要证实这一点,可以引导学生解答一组精心分类的问题。

正像对注意的自觉控制一样,教育改革者也很少注意精确性这种品质。巴兰德博士明确指出,在这方面,我们的小学不如以前那样好了,尽管在大多数方面小学得到了不少的改善。他说:“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年度考试中,学生们要经历许许多多的测试,而且测试成绩是领先作为颁发助学金的标准的。今天,如果让同龄的孩子们进行同样的测试,其成绩显然会逊于从前。不论如何辩解,这一事实都无可置疑。总之,我们的学校工作——至少是在小学——比25年前更加缺乏精确性了。”巴兰德博士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精彩极了,我没有什么更多的话要补充。但是,我还要引用一下他的结束语:“在作了所有这些推论后,它的精确仍是一个高尚而令人鼓舞的理想。它是理智者所具有的德操:为了实现自己的特定目标,它规定了所应遵循的东西。因为我们在思想、言词、行为方面的精确性程度是对我们是否忠于真理的初步检验。

现代方法的提倡者感到困难的是精确性包含着无聊,就像迄今谈论的那样。如果能使教育具有趣味性,那就是个巨大的成就。这里,我们要区分一下。单纯由老师强加的无聊是糟糕的;而学生为了实现某个雄心壮志自愿忍受的无聊则是宝贵的,只要这种无聊还不算过头。激发学生各种木易满足的愿望应该是教育的一个部分——知道如何运算,阅读荷马的著作,精彩地演奏小提琴,等等。所有这些都各有各的精确性。有才能的学生能够忍受无尽的单调乏味,而且为了获得某种渴求的知识或技巧去自觉接受严格的训练。如果用激励的方法去教导那些天资较差的孩子,他们的热情也往往可以用类似的抱负激发起来。教育的动力是学生的求知欲,而不是教师的权威;但不能因此说教育在每一阶段都应该是宽容的、散慢的和令人愉快的。这尤其可以适用于精确性这一问题。追求精确的知识容易使人厌倦,但要事事优秀,这一点又不可缺少。这一事实可通过适当的方法让孩子清楚地意识到。一旦现代方法在这方面做得不利,就肯定会出差错。在这一问题上,正像在许多其它问题上一样,对教育的那些陈旧而拙劣的的形式的反感导致了过分的松散,于是不得不用一种新的、比旧式外部权威更强调主观作用和心理作用的教育方式代替它。就智能方面而言,这种新的教育方式可表述为“精确性”。

精确性的种类很多,而且每一种都各有其重要性,举几个主要例子来说,有肌体精确性,审美精确性,事实精确性和逻辑精确性。每一个孩子都能在许多方面体会到肌体精确的重要性;肌体精确性首先为控制身体所需要,这是一个健康孩子在其所有空余时间都想学到的,而且以后又为建立声望的比赛所需要。但还有其他形式的精确性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诸如口齿清楚,书法漂亮,能正确演奏乐器。一个孩子会根据周围环境来判断这些方面是否重要。很难给审美精确性下个定义;它与产生情感的知觉刺激是否适当这~点有关。培养这种重要的精确性的一个方法就是让孩子们背诵诗歌——例如为了表演背诵莎士比亚的诗——并且在他们背错时使他们感到为什么原著更好些。有这样一种现象:在审美感受性普及的地方,人们就会教孩子们一些他们喜爱的、而且因为习惯必须做得~丝不差的确定节目,比如跳舞和唱歌。这使孩子们易于注意到细小的差别,而这一点是精确性所必需的。我认为,演戏、唱歌和跳舞是教授审美精确性的最好方法。绘画次之,因为它往往以是否与模特一般无二为标准进行判断,而不是以审美标准来判断。无庸讳言,确定的节目也需要再现原型,但这种原型是为审美的需要创作的;人们模仿它是因为它自身的完美,而不是因为模仿有什么好处。

光去追求事实的精确性会无聊地让人受不了。记住英国国王的在位年代或是记忆各郡及其治所的名称,一直是童年的一件头疼事。靠兴趣和重复达到精确就要好一些。我始终记不住那一串海角的名称,但八岁时我几乎知道所有的地铁站。如果让孩子们看一部展现船只绕海岸航行的影片,他们不久就记住这些海角了。我并不认为这些东西值得记忆,但如果确有必要,那就要采取这种教授方法。所有的地理知识都应该从电影上学到;历史知识尤其如此。最初的费用会很高,但政府尚能承受。而且教学上的便利将会导致以后的节约。

逻辑精确是以后才能争取的事情,不应将它强加于孩子。正确记忆乘法表自然是事实上的精确;它只是很久以后才成为逻辑精确。数学是逻辑精确这种教育的天然工具,但如果听凭数学表现为一组具有任意性的法则,它就失去了这种作用。法则要学,但有时还要搞清这些法则的原理;如果做木到这一点,数学就没什么教育价值了。

现在,我要谈一个论述精确性时涉及到的问题,这就是,要使教育具有趣味性究意有多少可能性或合理性。老观念认为许多说教都难免枯燥乏味,只有严厉的权威才能使一般男孩子坚持到底。现代观点认为完全可以使说教变得趣味盎然。与旧观点相比,我对现代观点要赞成得多;尽管如此,我认为它也有某些局限,尤其是在高等教育中。我先来谈一谈现代观念中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

写幼儿心理学的现代作家一致强调不强迫幼儿吃饭或睡觉的重要性;这些事情应该由孩子自愿去做,而不要靠哄劝或强迫。我自己的经历完全证实了这种说法。起先,我们不知道这种新的说法,就去试着用老办法。老办法很不成功,而新办法却取得了圆满成功。然而,绝不要认为现代的家长对吃饭、睡觉这样的事不闻不问;相反,为了使孩子养成好习惯,能做的都做了。定时用餐,不管孩子吃不吃饭,他都必须坚持到用餐结束,而且不能做游戏。定时睡觉,而且孩子必须躺在床上。他可以搂一个动物玩具,但不能是那种会叫、会跑或会使人兴奋的玩具。如果孩子喜欢动物,就可以做这样的游戏:动物累了,孩子得让它睡觉。然后将孩子单独留下,孩子通常会很快人睡。但绝木要让孩子认为你急于让他睡觉或吃饭。那会立刻使他觉得你在求他,这会使他有一种权力感,并由此导致他越来越需要诱哄或惩罚。他去吃饭或睡觉应该是因为他想这样做,而不是要取悦于你。

这种心理学显然大半可以用于教育。如果你坚持去教导一个孩子,他会得出结论说,他在被迫做一件不愉快的事以讨你欢心,同时他还会产生一种抵触心理。如果一开始就存在这种情况,那就会一直持续下去;年龄大了,通过考试的愿望可能变得明确起来,而且也会为此目的去学习,但没有一种学习是完全因为对知识感兴趣。相反,如果你能首先激发起孩子的求知欲,然后作为鼓励,告诉他想知道的知识,整个情况就会大木相同。所需的外部纪律约束要少得多,注意力也能毫不费力地集中起来。这种方法要取得成功,就要具备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已由蒙特梭利夫人在幼儿中成功地创造出来了。学习必须既有趣又不太困难。起初,必须有其他年龄尚大的孩子的示范。同时不能有其他明显令人愉快的事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孩子可能有许多事情可做,那就要让他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单独完成。几乎所有的孩子对这种方法都感到满意,并且无须强迫就可以在五岁前学会读书写字。

类似的方法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应用于年龄较大的孩子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对远期动机变得敏感起来,要每个细节都有意思已不再重要。我认为,教育的动力来自学生这个一般原则,任何时候都要坚持。环境要有助于激发这种动力,并使无聊和孤独成为学习的替代物。但应该让任何一个宁愿无聊和孤独的孩子作出这种选择。自学的原则可以推广,虽然在幼儿期过后,一定的班级学习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如果必须运用外部权威引导孩子学习,那么除非孩子有病,错误很可能出在教师身上,或是由于先前的道德教育不当。如果孩子在五六岁前受过适当的训练,那么任何一位好老师都应该能够在这之后引起他的兴趣。

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好处会很大。老师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学生面前,而不是敌人。因为孩子持合作态度,所以他学得要快些。由于不用时刻收回某种勉强的、无聊的注意,因而他就少了些紧张感,学习起来也不怎么疲倦了。他个人的主动性没有减弱,相反却得到了加强。因此,认为学生的自我愿望可以使他投入学习而无需老师施加压力,似乎就合情合理了。

如果这些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失灵了,就要单独研究,区别对待。但我认为,如果所用方法与孩子智力相符,就很少会失败。

因为一些在论述精确性问题时讲过的原因,我认为要使~种真正完全的教育毫不显枯躁是不可能的。不论一个人想就某~问题作怎样深入的了解,他肯定会发现其中的某些部分令人乏味。但我相信,通过适当的引导,可以使一个孩子感受到学习那些枯躁部分的重要性,并且也是在没有强制的情况下将这些部分学完。根据学习成绩的优劣,我还要运用赞扬和责备这两种激励方法。我们要明确一个学生是否掌握了必要的技巧,就像在体育比赛或体操中那样看得清楚。老师还要讲清楚某个问题的枯躁部分的重要性。如果这些方法都失败了,就要将孩子归入愚钝之列,并且对他进行单独教育,尽管必须注意不要让这一切看上去像一种惩罚。

除去极少数例外,甚至在幼儿期(例如说四岁以后),老师也不应扮演家长的角色。教育是一项需要特殊技巧的工作,这种技巧虽然可以学会,但大多数父母没有这样的机会。学生越小,就越需要教育技巧。此外,由于家长在孩子接受正规教育前与之接触频繁,孩子会形成一些针对家长的习性和期望,而这些习性和期望对老师不太适合。而且,家长可能对孩子的成长期望过切和过重。他会因孩子的聪明而喜出望外,也会因孩子的愚笨而恼怒不已。父母之所以不适合教导自己的孩子,其原因正像医生不适合给自己的家人治病一样。然而,这当然不是说父母不该教导自己的孩子,我只是认为,一般来说,即使他们完全有资格去教导他人的孩子,他们也不是教授正规学校课程的最佳人选。在整个教育过程中,从第一天直至最后一天,都要有一种智力探险的感受。世界充满了令人迷惑不解的事情,通过充分努力,就能揭示其中奥秘。理解了一直让人迷惑的事情,实在令人振奋,令人欣喜;每一位优秀教师都要让学生产生这种感受。蒙特梭利夫人描述了当她的孩子们学会写字时的喜悦之态;我还记得,当第一次读到牛顿由引力定律推论出的开普勒第二定律时,我几乎要陶醉了。很少有如此纯粹或有益的喜悦。主动性和自学给学生提供了发现奥妙的机会,也使他们产生了思想探险的感受,与在课堂上传授一切知识的情况相比,这种感受要常见得多,深刻得多。只要可能,就要让学生变被动为主动。这是使教育变苦事为乐事的秘诀之一。

第十三章 十四岁前的学校课程

“教什么”和“如何教”这两个问题密切相关,因为如果制定出更好的学习方法,就可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尤其是,如果学生有学习的愿望就可以学到比将学习当作无聊事情时更多的东西。我已谈了些有关方法的话题,而且还要在后面的章节中讲到。现在,假设我们采用了可能出现的最好方法,我要考虑的是该教什么的问题。

当我们思考成年人该知道什么这一问题时,会很快发现有些东西人人都得知道,而有些东西有些人应该知道,另一些人却不必知道。有些人必须懂医学,但对大多数人来说,知道生理学和卫生学的基本知识就够了。有些人必须懂高等数学,但对讨厌数学的人来说,仅知道原理就行了。有些人需要知道如何演奏长号,但好在不是每个学生都有练习这种乐器的必要。大体说来,十四岁前学校应教授那些人人都该知道的知识;除一些例外,专门化教育应迟些进行。然而,在十四岁前去发现孩子们身上的特殊才能应是教育的一个目标,这样,这种才能就可以在今后的日子里得到精心发展。因此,每个人只学习某一学科的基础知识就行了,木擅长这些学科的人可以木进行深入研究。

一旦确定了每个成人应知道的东西,就得确定所教科目的先后顺序了;这里,我们自然会以相对难易程度为标准进行判断,先去教那些最容易的科目。这两项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刚上学时的科目设置。

假设一个孩子五岁时就能读会写了。这是蒙特梭利教学法,或是今后也许更为先进的教学法应该做到的。这里,孩子们还学会了一定程度的准确感知,准确地掌握绘画、唱歌和跳舞的基本知识,并在若干其他孩子当中准确地将注意力集中到教育科目上来。当然,一个五岁的孩子在这些方面不会做得很完美,他还需要在以后的日子里在所有这些方面得到进一步的教育。我认为七岁前的孩子不该去做任何伤脑筋的事情,虽然充分的技巧可以使困难大大减少。数学是童年的一件头疼事——我还记得因为记不住乘法表而大哭了一场——但如果利用蒙特梭利教具逐渐地、细心地去解决数学问题,就无须体验因数学的深奥而导致的灰心失望了。但是,要对数学达到十分精通的地步,就必须去大量掌握那些令人极其厌烦的法则。在适应课程趣味化方面,这是小学课程中最棘手之处;尽管如此,为了能实际应用理论,一定程度的精熟还是必要的。而且,数学是对精确性的天然说明:一道数学运算的答案非对即错,而且绝不会“有趣”或“有所暗示。”这就使得数学重要起来而成为早期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更不用说它还可以实际应用。但我们应当将数学难题细致划分成不同的等级,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在数学难题上不要一下子花太多的时间。

我小的时候,地理和历史是教得最糟的两门课。我害怕地理课,如果说我还能忍受历史课的话,那仅仅是因为我对历史总有一种热爱之情。我们可以使幼儿对这两门课着迷。尽管我的小孩儿从未上过一节课,但他知道的地理知识已远远超过了他的保育员。像所有男孩一样,他热爱火车和轮船,因而获得了这些知识。他想知道想象中的轮船要做的航行,当我给他讲去中国旅行所经各站时,他全神贯注地听着。然后,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就给他看沿途的各个国家。有时,他坚持抽出那个大地图册,在地图上察看航线。每年两次从伦敦到康沃尔(Cornwall)的火车旅行使他兴致盎然,他知道所有的火车停靠站和车厢滑脱的地方。他对北极和南极颇感兴趣,而且因为没有东权和西极感到费解。在海上,他知道法国、西班牙和美国的方位,并能讲出许多在那些国家会看到的东西。所有这一切不是来自教育,而是来自强烈的好奇心。一旦将地理和旅游联系起来,几乎每一个孩子都会对地理产生兴趣。一方面,我要用旅行照片和故事教授地理,但主要还是借助于影片,让孩子了解旅行者在途中看到的东西。知道地理事实非常有用,但并无内在的思想价值;一旦地理借助于图像变得生动起来,它就具有了提供想象素材的优点。知道既有炎热的国家又有寒冷的国家,既有平坦的国家又有山地国家,既有黑色人种、黄色人种、棕色人种、红色人种又有白色人种,有百利而无一害。这些知识减少了熟悉的环境对想象力的束缚,并可能使人以后“感到”那些遥远的国家确实存在,否则获得这种感受会非常困难,除非是去旅行。因此,在幼儿教育中,地理课应占有重要位置,如果孩子们不喜欢这门课程,那就会令人惊奇了。之后,应当给他们一些带有照片、地图和世界不同地方基本资料的书,并让他们将那些介绍各国特色的小文章整理在一处。

地理课上运用的那些方法甚至在更大程度上适用于历史课,尽管孩子年龄要稍大些,这首先是因为时间感起初会很写自。

我认为在大约五岁时上历史课比较合适,首先要讲一些配有大量图解说明的名人故事。我本人五岁时就有一本英国历史的图画书。玛蒂尔德王后在阿宾顿穿越泰晤士河的事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在我18岁那年穿过冰面时仍感激动,好像斯蒂芬国工真的就在身后。我相信,亚历山大的一生可以使几乎任何一个五岁的孩子感兴趣。哥伦布主要是一个地理人物。可以证实,在两岁时,至少那些知道大海的孩子已对他有兴趣了。到孩子六岁时,就应该借助于必要的简写本、图片或者如果可能的话,借助于影片学习世界史概要,而且是用类似瓦尔先生的笔法写的。如果住在伦敦,他就可以看到自然历史博物馆中的奇特动物;但我不会带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去大英博物馆。在教授历史时,千万注意不要将我们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强加于孩子,除非他们完全能够理解这些东西。

~开始就能引起孩子兴趣的东西有两种:一种是从地质学到人,从野蛮人到文明人等等的总演习和总进化过程;另一种是包括一个充满同情心的主人公的戏剧性故事。我认为,作为一个主导思想,我们脑海中应该形成发展是变化无常和渐进的这样一个概念。发展永远会受到我们从野蛮人那里继承下来的野蛮行径的阻碍,但是依靠知识,我们还是会成为自己和环境的主人。人类从整体来说要与外在的混乱与内在的愚昧作斗争,微弱的理性之灯逐渐变成驱散黑夜的冲天大火。那些在我们与混乱和旧的黑暗势力作斗争这一真正人的行为中将我们引上歧途的种族差别、民族差别和信仰差别应该作为愚蠢之举看待。

我会首先将这一主题描述一番,而后提出主题本身。我会谈到野人大嚼着地上结出的生果,在寒冷中瑟瑟发抖。我会谈到火的发现及其用途;这里,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的故事就显得恰到好处了。我会谈到尼罗河谷农业的开端以及羊。牛、狗的家庭驯养。我会谈到船只由独木舟演化为最大的定期航船的过程和城市如何由穴居人聚居地演化成了伦敦和纽约。我会谈到书写和数字的逐渐发展。我会谈到希腊的昙花一现,罗马辉煌的扩展,随后的黑暗和科学的到来。所有这一切的每个细节甚至对幼儿来说都会变得有趣起来。我们不应对战争。迫害和残忍避而木谈,但也不应去赞美军事胜利者。在历史教学中,真正的胜利者是那些有助于驱走内外黑暗的人——释迎牟尼和苏格拉底,阿基米德,迪利略和牛顿,以及所有那些帮助我{II征服自我或征服自然的人。于是,我们应树立人类的前途高尚而美好的观念,一旦我们将注意转向战争和其他愚蠢之举,就反其道而行之了,只有当我们对增强人类的支配能力有所助益时,才是顺应了人类的这一美好前途。

在学校教育的头几年中,应该留出时间学习跳舞,这对身体和美感的训练有益,更何况对孩子来说,跳舞是一大乐事。在学了基础理论后,就要教孩子跳集体舞;这是一种小孩子容易接受的合作形式。唱歌也是如此,尽管它应该比跳舞迟点开始,这一方面是因为唱歌不会像跳舞那样产生肌体运动的乐趣,另一方面是因为唱歌人门难一些。大多数孩子喜欢唱歌,尽管不是全部;在学了儿歌之后,就该学些真正优美的歌曲了。人们总是先去破坏他们的兴趣而后再去净化。这又何必呢?像大人一样,孩子们的音乐才能也大木相同,因此必须保留一些难度较大的歌唱班让大点儿的孩子选择。应该让他们自愿地唱歌,而不要强迫。

教授文学是一件容易出错的事。对文学了如指掌,知道诗人的生活年代,他们的作品名称等等对青年和老人来说都毫无意义。能记到本子上的东西没有丝毫价值。有价值的是对优秀文学作品某些范例的精熟一一精熟到不仅影响人的写作风格,而且还影响人的思想风格。过去,《圣经》对英国的孩子产生过这样的作用,自然包括对散文风格的有益影响,但现在的孩子很少有熟悉任经》的。我认为不通过背诵就不可能充分发挥文学作品的好作用。背诵过去是作为一种对记忆力的锻炼得到提倡的,但心理学家已经证实背诵在这方面的作用有得话也微乎其微。现代教育家对它的评价越来越低。但我想他们错了,这不是因为背诵可能会提高记忆力,而是因为它对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美化作用。作为思想的自发表述,语言应随口而出,毫不费力。但是要在一个失去原始审美冲动的社会里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形成一种思维习惯,我认为这种习惯只有通过熟悉优秀文学作品才能形成。这就是为什么背诵对我来说似乎很重要的原因。

但是光学习诸如“仁慈的素养”和“整个世界是个舞台”这些确定的词句对大多数孩子来说似乎既无聊又做作,因而也达不到背诵的目的。将背诵与表演结合起来就好多了,因为它是完成孩子所学之事的必要方法。从三岁起,孩子就乐于扮演角色,他们是自发去做的,而当教给他们扮演角色更巧妙的办法时,他们就喜出望外了。我记得曾经非常愉快地演过布鲁特和卡士尔斯争吵的一幕,并且朗诵道:

我‘宁愿做一条狗’向月亮狂吠,也不愿做这样的罗马人。

参加演出《朱丽叶·凯撒》和《威尼斯商人》或者其他合适的戏剧的孩子不仅会记住他们各自的角色,而且也会记住其他大部分角色。这种表演会完全作为一件乐事长期存在于他们的脑海中。毕竟,优秀文学需要给人带来乐趣。如果不能使孩子从文学中获得乐趣,也就很难使他们得到文学的助益。因此在幼儿期,文学教学应限定在计划进行表演的那些部分上。另外就是让孩子到校图书馆自选一些写得木错的小说进行阅读。今天,人们给孩子们写一些荒诞而伤感的书,由于这些书不去认真考虑孩子的需要而遭到他们的反感。与恨宾逊漂流记》这本书的高度认真态度作个比较吧。对待孩子和对待其他事情一样,表现出多愁善感就意味着强烈同情心的丧失。没有一个孩子认为孩子脾气受人欢迎;他们想尽快学会像成年人那样立身处事。因此,一本给孩子写的书绝不能对孩子气的行为表现出屈尊俯就的兴趣。许多现代的儿童书籍的矫揉造作和无聊令人作呕。这必然会使孩子感到厌烦,或者扰乱他发展智力的激情。因此,孩子们的最好书籍是那些恰好适合他们的读物,即便这种读物是为成人写的。唯一的例外是大人们对那些给孩子写的书也感兴趣,像李尔和路易斯·卡罗的著作。

现代语言问题是一个不太容易解决的问题。童年时期有可能学会熟练地讲一门现代语言,但以后就绝对办不到了;因此在幼儿期教授语言理所当然。有人似乎担心过早地学习其他语言会影响母语知识的掌握。我不赞成这种说法。托尔斯泰和图赞涅夫精通俄语,但他们在幼年时还学了英语、法语和德语。吉本用法语写作就像用英语写作一样轻松自如,但这并没有破坏他的英语风格。整个18世纪,所有的英国贵族都理所当然地在幼年学习法语,而且许多人还学了意大利语;但他们的英语还是要远胜于现代的英国人。只要一个孩子将几种语言讲给不同的人听,其强烈的本能就不会使他将一种语言与另一种语言混淆起来。我在学英语时同时学了德语,而且直到十岁还在用德语与保育员及家庭教师讲话;之后我学了法语,并用它与家庭教师和学校老师交谈。因为每种语言各有各的应用对象,所以还没有哪种语言与英语混淆过。我认为要教一种现代语言,就要让把它当作母语的人来教,这不仅因为他们教得好一些,而且因为孩子们对一个外国人讲外语会比对一个母语与他们相同的人讲外语少一些造作感。因此我认为每一所儿童学校都要有一名法国教师,而且可能的话还要有一名德国教师,除非是在最初时期,教师不应用她自己的语言一本正经地教训学生,而应该与他们做游戏,跟他们谈心,并将他们的理解和回应作为游戏成功的标准。她可以先从简单游戏开始,然后逐渐过渡到那些复杂的游戏。这样学生就能丝毫不感到疲劳地学会一种语言,同时充分感受游戏带来的乐趣。而且学习效果远远胜过以后任何时期,并能节省宝贵的教育时间。

数学和自然科学的教学只能在将近12岁时开始。当然,假设我们已经讲授过数学了,并且还通俗地讲过宇航学和地质学,以及史前动物,著名的勘探者和其他本身很有趣的事情。我现在要讲的是正式的教授——几何学和代数,物理和化学。有些孩子喜欢几何和代数,但大多数不喜欢。我怀疑这是不是完全因为错误的教学方法。数学感受就像音乐才能一样,主要是一种天赋,我相信有这种天赋的人很少,即使是才能一般的人也不很多。尽管如此,每一个孩子都应尝试一下数学的滋味,以便去发现那些具有数学天赋的孩子。而且,即使是那些没学到什么东西的孩子也会受益于对这门课程的了解。只要方法得当,几乎每个人都能理解几何的基本原理,关于代数,我就不能这样说了;它比几何更抽象,而且对那些思维摆脱不掉具体物体的人来说代数简直令人难以理解。如果有正确的教授方法,爱好物理和化学的人可能要比爱好数学的人多,尽管仍然只有小部分年轻人喜欢这两门课程。在12岁到14岁这几年间,数学和自然科学的教学目的仅在于弄清楚一个孩子是否具有这方面的天赋。当然,这一点不是一下子就能弄明白的。最初我讨厌代数,但后来对代数表现出一定的能力。在有些情况下,14岁是否有某种能力还值得怀疑,那么就得再进行一段时间的试验。但一般来说,14岁时就可以下结论了。有些人明显喜欢这些科目而且擅长这些科目,有些人不喜欢这些科目而且也学不好。那种聪明的学生木喜欢这些科目或愚策的学生喜欢这些科目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就数学和自然科学所作的这些论述完全适用于古典文学。在12岁到14岁这几年间,拉丁文只要教到足以表明哪些孩子喜欢而且擅长这一科目的程度就行了。我认为,14岁时的教育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才能开始转向专业化。14岁前的几年中应当搞清楚今后要学的最佳科目。

在整个学校教育期间,不要停止户外教育。就富裕人家的孩子来说,这可以留给父母去做,但对其他孩子来说,就得部分地成为学校的工作。在谈到户外教育时,我不是指做游戏。游戏自然有它自身的重要性,这一点我们已充分认识到了;我这里指的是某些不同于此的东西:有关农业过程的知识,对动植物的熟悉,园艺业,农村中的观察习惯等等。我惊奇地发现城里人很少知道指南针的指向,从不知道太阳的走向,弄不清房子的哪一面避风,并常常不了解连牛羊都知道的知识。这就是光在城市中生活的结果。如果我说这是工党木能赢得农村选民的一个原因,可能有人认为我荒唐。但这确实是城里人如此彻底地脱离自然而根本的东西的原因。这使他们对生活的态度变得浅薄和浮浅——当然不总是这样,但却非常普遍。季节和天气,播种和收获,庄稼和牛羊,这些东西对人类来说有一定的重要性,如果人们不能与大地母亲完全分离,就应该熟悉这些东西,孩子们可以在对健康极为有益的活动中获得所有这些知识,而且仅凭有益于健康这一点,也值得从事这些活动。城市孩子在农村表现出的兴高采烈表明一种发自内心的需要正在得到满足。如果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就证明我们的教育制度还不完善。

第十四章 最后几年的学校教育

我想,第15学年的暑期过后,就可以允许孩子进行专门学习了,而且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办到。但如果没有明显的偏好,最好还是继续接受全面的教育。在某些情况下,专业学习可以早点开始。教育中的一切原则都应在特殊情况下作相应的变通。但我认为,作为普遍原则,智力超常的学生应在大约14岁时开始专业学习,而那些智力低下的学生通常根本不应在学校进行专业学习,除非是职业培训。在本书中我不准备谈论这个话题。但我认为它不应在14岁前开始,而且即使是14岁时开始,它也不应占据学生的全部上课时间。我不想讨论它应该占多少时间或应该让所有学生进行这种学习还是只让一部分学生进行这种学习这样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会引出一些只与教育有间接关系而且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讨论清楚的经济和政治问题。所以,我只谈14岁以后的学校教育。

学校课程可分为三大类:(1)古典文学;(2)数学和自然科学;(3)现代人文科学。最后一类包括现代语言、历史和文学。离校前各类中的任何一种学科都可以进一步专修,假设离校是在18岁以后。显然,所有选择古典文学的学生必须同时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但有些学生侧重于这种语言,而有些学生侧重于那种语言。数学和自然科学起初应该同时学习,但是对于某些自然科学来说,不需要太多的数学知识也可能取得卓越成就,实际上,许多杰出的科学家数学并不好。因此,应当允许16岁的孩子专修自然科学或数学,同时不能完全忽视那种没有被选中的学科。现代人文科学也是这样。

某些很重要的、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程必须人人都学。其中包括解剖学、生理学和卫生学,对它们的学习要以满足成人日常生活需要为限。但是,这些课程也许应早点开始,因为它们很自然地与性教育联系在一起,而性教育则应在青春期以前尽早进行。如果教育太早,可能会产生未及利用、便已遗忘的后果。唯~的解决办法是分作两次教授——第一次是在青春期以前,要简单扼要,以后再结合健康与疾病的基础知识讲授一遍。我认为每个学生还应该知道点关于社会和宪法的知识,但要注意避免对这一课题的讲授变为政治宣传。

比课程更重要的是教学方法问题和教学所本着的精神。就这一点而言,主要问题是使课程有趣而又木显得过于容易。精确而详细的学习应代之以对学科一般知识的掌握。在着手研究希腊戏剧之前,应该让学生读一读吉尔伯特·玛锐或其他有诗人天赋的翻译家的译作。我们应该临时讲授数学的发现史以及这部分或那部分数学对自然科学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并暗示高等数学所具有的乐趣。这样,数学学习就有了多种形式。与此相似,对历史细节的学习应代之以对鲜明的主要原则的学习,即使这些原则包含有有争议的结论。要告诉学生这些结论莫衷一是,并引导他们深入探讨,得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在学习自然科学时,要谈一些简单介绍新近研究成果的普及读物,这样就可以了解一些特定事实和法则的一般科学意义。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准确而详细的研究,但如果把它们当作研究本身,那就有害了。千万不要使学生认为有求知的捷径。由于对严格的旧式教育的反感,这种想法在现代教育中确有危险。旧式教育中的脑力训练没什么不好,不好的是对求知兴趣的扼杀。我们必须努力完成艰苦的学习,但采用的方法要有别于旧式严格训练者所用的方法。我认为这不是不可能的。在美国,那些懒惰的大学生在法学校或医学校显得特别勤奋,因为他们所学知识最终会使他们成为重要的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使学生感到知识的重要性。这样,他们就会努力学习了。但是,如果把学习弄得太容易了,他们几乎会本能地认为你教给他们的知识实在不值得去学。聪明的孩子喜欢用困难的事情检验自己的能力。运用好的教学方法并且消除他们的畏难心理,可以使许许多多现在似乎愚笨而懒惰的学生聪明起来。

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应尽可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蒙特梭利夫人已说明了应该如何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但对于大孩子来说,就需要运用不同的方法了。我想,进步教育家已普遍认识到,自学应该比现在多得多,课堂教学应该比现在少得多,尽管自学仍然是在一间挤满了几乎一样忙碌的孩子的教室里进行。要具备足够而宽敞的图书馆和实验室。要留出很大一部分时间去自习。学生要写一份所学东西的报告书以及所掌握知识的摘要。这有助于学生牢记这些知识,有助于使阅读目标明确而不显茫无头绪,有助于老师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监督。学生越聪明,就越不需要约束。对那些不太聪明的学生来说,有必要作大量的指导;但即便是对他们,也应该运用建议、要求和鼓励的方法,而不是发号施令。但是,还要有规定的题目,让学生练习证实一些规定课题的论据,并有条理地对它们加以阐述。

除正规学习外,还要鼓励孩子们培养对目前有争议的重要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乃至神学问题的兴趣。应鼓励他们了解这些有争议的问题的各种不同见解,而不仅仅限于正统说法。如果有任何一个孩子强烈地赞成这种或那种观点,就要告诉他如何寻找论据来证实这种观点,并让他与那些持相反观点的孩子进行辩论。为了证实真理而进行的认真讨论是非常有益的。在这些讨论中,即使老师对某一方的观点深信不疑,也不要去偏袒这一方。如果几乎有所的学生都赞同某一观点,老师就要赞成另一种观点,并说明这只是为了讨论。此外,老师只能修正事实上的错误。这样,学生们就会将讨论看作是一种证实真理的方法,而不是为了满足虚荣。

如果我是一所学生年龄较大的学校的校长,我会认为逃避现实问题和宣传现实问题同样不可取。正确的做法是让学生感到教育正在指导他们解决那些世界注目的问题。这会使他们觉得学校教育没有与现实世界脱节。但我不会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学生。我要做的是在他们面前树立和起用科学方法处理现实问题的理想。我期望他们进行真正的讨论,提出真正的论据。在政治中,这种习惯尤为宝贵,但却极为少见。每一个激扬澎湃的政党都酿造一个神话的茧,在这个茧里思想平静地睡去了。激情通常扼杀理智;相反,在知识分子中,理智常常扼杀激情。我要避免这两种不幸。激情只要不具有破坏性,就是可取的;在同样的条件下,理智也是可取的。我希望基本的政治热情能起到积极作用,而且理智能为这种激情服务。但理智必须在客观上真正为热情服务,而不仅仅是一种幻想。当现实世界不能令人欢欣时,我们往往到想象的世界中寻求庇护,在这个世界中,我们的愿望能够轻易得到满足。这是歇斯底里症的根源所在。它还是民族的、神学的以及阶级的荒诞说法的根源。它表明一种普遍的性格弱点。与这种性格弱点作斗争应该是后期学校教育的目标之一。与性格弱点作斗争有两种尽管在某种意义上相反但却不可缺少的方法。一个方法是增强我们判断在现实世界中能得到些什么的能力;另一个方法是弄清什么样的现实才能消除我们的迷梦。这两方面在客观上而非主观上存在于生活原则中。

主观主义的最好例子是唐·吉河德。他第一次做了头盔的时候,检验了头盔抵御拳头的能力,结果把头盔打得走了样;第二次他没有进行检验,却“相信”它是一个很不错的头盔。这种“相信”的习惯统治着他的生活。但每次拒绝面对冷酷的现实,其结果都没有什么两样;我们多少都有点像唐·吉河德。如果堂·吉河德在学校学过制作真正的头盔,而且如果他周围的伙伴拒绝“相信”任何他希望相信的东西,它就不会那样行事了。生活在幻想中的习惯在刚步入童年时是正常而恰当的事,因为小孩子有一种并非病态的能力不足。但随着他们逐渐步入成人生活,就必须有一种越来越清醒的认识,梦只有在迟早能够变为现实的情况下才有价值。男孩子能纠正彼此间纯属个人的主张值得称羡;在学校中,要同学们对某人的能力产生错觉并不容易。但是制造神话的能力在其他方面依然活跃着,而且经常得到教师的帮助。某人的学校是世界上最好的;某人的国家总是正确而且无往不胜;某人所属的社会阶层(如果他富有的活)比其他任何阶层都好。所有这些都是让人讨厌的无稽之谈。这使我们相信自己有一个好的头盔,而实际上某人的利剑可以将它一劈两半。这样就助长了懒惰并最终导致灾难。

要纠正这种思维习惯,就要像在许多其他情况下一样,用对不幸的理智预见代替恐惧。恐惧使人不愿面对真正的危险。一个犯有主观主义的人如果在半夜被“救火”的喊声惊醒,可能认为那一定是邻居家的房子着火了,因为这一事实太令人恐怖了,他可能因此失去逃走的机会。这当然只能发生在病态者的身上;但政治中的类似行为却很普遍。在一切只要动动脑筋就能发现正确方法的情况下,恐惧,作为一种情感,就是不幸的了;因此,我们要毫无畏惧地预见不幸的可能,并运用我们的才智去避免那些并非不可避免的不幸。那些真正不可避免的不幸只能待之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但我不准备谈论这一点。

我不想重复在前一章谈到的有关恐惧的话题;现在我只关注思维领域中阻碍真实想法的恐惧这种情感。在这一领域,年轻时征服这种情感比在今后的生活中征服它要容易得多,因为观念的变化给孩子带来严重灾难的可能性与将生活建立在某些假设上的成年人相比要小些。因此,要在大孩子中鼓励思想论战的习惯,即使他们对我们认为的重要事实提出疑问,也不要给他们设置障碍。我们要将教授思维方法作为目标,不是正统观念,甚至也不是异端学说。而且绝不要去维护那种想像的道德利益。人们普遍认为美德的教导需要假像的不断灌输。在政治中,我们把本党杰出政治家的丑行掩盖起来。在神学中,天主教徒掩盖了教皇们的罪行;新教徒则对路德和加尔文的不义之举避而木谈。在性问题上,我们在年轻人面前谎称美德比目前看到的要多得多。在世界各国,即使成年人也不允许知道某些警察认为不体面的事实;英国的检察官不允许戏剧反映生活,因为他认为只有靠欺骗才能诱使公众行善。整个观点暗示了某种软弱。不论事实怎样,都要让我们知道,然后才能合理地行动。掌握权力的人希望对他们的奴隶隐瞒事实真相,这样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将奴隶带上歧途,这是可以理解的。不可理解的是老百姓情愿让别人制定法律以免自己知道真相。这是集体的唐哈河德式行为:他们决定不让人们告诉他们头盔不如他们希望的那样好。这种可怜的胆小鬼式态度是自由人不应有的。在我的学校中不会存在任何求知的障碍。我要靠得当的情感训练和本能训练寻求美德,而不是靠撒谎和斯骗。在我要求的美德中,对知识无畏而不懈的追求是基本部分,没有这一部分,其余美德就没什么价值了。

一言以蔽之,我的意思是:培养科学精神。许多卓越的科学工作者在池们的专业外缺乏这种精神;应该努力使这种精神普及开来。科学精神首先需要一种发现真理的渴望,这种渴望越迫切越好。此外,它还包括某些智力品质。一开始会半信半疑,然后根据论据作出判断。千万不能预先设想我们已经知道了论据将会证明的东西。绝不要满足干懒惰的、认为客观真理不可知和所有论据都没有说服力的怀疑态度。应当承认即使是那些最有根据的信念可能也有某些修正的必要;但就真理可以靠人力获得这一点来说,它只是一个程度问题。现在的物理学与迎例略以前相比,谬误肯定要少。我们的儿童心理学也肯定比阿诺尔德博士的更切合实际。在每一种情况中,科学的进步都经历了用观察所得知识代替偏见和激情的过程。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最初的半信半疑才如此重要。因此,必需让学生学会这一点以及整理论据的技巧。在这个世界上相互对抗的宣传者不断散布谬误以引诱人们用药丸自杀或用毒气自相残杀。这种批判的思维习惯也就显得极为重要。轻信不断重复的主张是现代世界的祸根之一,因而学校要尽力防止它。

在整个读书过程中,要有一种智力探险的感受。在学生完成指定的任务后,就要给机会让他们自己去寻找感兴趣的事情,因此指定的任务不能太重。只要应该表扬就一定要表扬,尽管必须指出错误,但绝不要指责。绝不要让学生为自己的愚蠢感到羞愧。让学生感到取得成就的可能性是对教育的巨大激励。那种让学生感到无聊的知识毫无用处,而学生迫切掌握的知识却能成为他们长期的财富。要让你的学生非常清楚地认识知识与实际生活的关系,并让他们明白知识可以改变世界。让老师永远成为学生的盟友,而不是他的敌人。如果受过良好的早期教育,这些训诫就足以使大部分学生感到求知的乐趣。

第十五章 走读学校和寄宿学校

在我看来,一个孩子究竟应该上寄宿学校还是走读学校是一个在各种情况下都必须根据环境和性格作出决定的问题。每一种制度都有自己的优点;在有些情况下,这种制度优点多些;在另外一些情况下,那种制度优点多些。在这一章中,我打算阐述在为我自己的孩子作出选择时会考虑的几点理由,而且我想它们可能也为其他认真的家长密切关注。

首先要考虑健康问题。现存的学校不论实际上怎样,显然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使它们比大多数家庭更合乎科学而且更加周全,因为它们可以聘用拥有最新知识的职业医生、牙医和护理人员,而相比之下忙碌的父母可能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于住在大城市的人来说,仅此一点就足以使他对寄宿学校持大力支持的态度。显然,年轻人在农村度过大部分时间要好些,因此如果他们的父母不得不住在城市,让孩子到其他地方去接受学校教育可能会令人感到满意。这种说法也许不久就会变得欠妥当了:比如,伦敦的健康状况在不断改善,而且通过人工使用超紫外线,可能会达到农村水平。但即便疾病真正降低到农村水平,仍然会存在大量的精神紧张。持续的噪音对孩子和大人都没好处;农村的风光、泥土的潮湿气味、风和星星应该留在每个人的记忆中。因此我认为,不论城市的健康状况可能得到怎样的改善,年轻人一年中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农村仍然重要。

另一个赞成寄宿学校的论点,尽管它要次要得多,是它们能节省花在来回路上的时间。大多数人家门口并没有真正优秀的走读学校,可能要走好长的一段路程去上学。这种理由在农村最具说服力,就像另一种理由在城市最具说服力一样。

当需要试行教育方法的时候,几乎总是首先在寄宿学校进行,因为赞成寄宿学校的家长不可能都住在附近。这一点不适合于婴儿,因为他还不完全受教育当局的支配;因此,蒙特梭利夫人和麦克米伦小姐能够利用穷人家的孩子进行她们的试验。相反,在人们认可的学校教育时期,只有那些富裕人家才得到允许对他们的孩子进行教育试验。自然,他们大多数都喜欢旧式传统教育;少数主张其他教育方式的人一般住得很远,几乎很难坚持上走读学校。巴达拉斯那样的试验只可能在寄宿学校进行。

然而,另一方面的论述也非常重要。在学校中,生活中的许多方面不会出现;学校是一个其问题不同于一般外部世界的人为世界。对一个只在假期回家的男孩来说,当大家都对他大加吹捧时,他所取得的生活知识可能比一个早晚都在家的男孩少得多。现在,这一点对女孩子略有不同,因为许多家庭对她们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但随着女孩子受教育逐渐达到男孩子的程度,她们的家庭生活也会变得与男孩子相似,而且她们会丧失现在掌握的较多家务知识。孩子在十五六岁后分担家长的一部分工作和忧愁是有益的——木能太多,因为那样会影响教育,但还是要分担一些,这样他们就不至于认识不到老人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兴趣和自己的价值了。在学校中,只有年轻人才重要,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在假期中,家庭气氛容易受年轻人控制。结果他们逐渐变得骄傲和冷漠起来,不知道成年人生活的问题,而且对他们的父母也敬而远之。

这种情况容易使年轻人的情感受到不良影响。他们对父母的爱萎缩了,他们从来用不着学着适应那些兴趣和追求与他们不同的人。我认为这会导致极端的自私,一种自己的个性就是一切的情感。家庭是这种倾向最自然的矫正物,因为它是一个由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和职责各不相同的人组成的有机体,这与一个相同个体的组合完全不同。父母爱孩子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孩子身上花费了太多的心血;如果父母不这样做的话,孩子就不会重视他们。但他们付出的心血必须合情合理;它只能是那种在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尊重别人的权利是年轻人应当学会的一件事,这在家里比在其他地方更容易学到。孩子父亲会为麻烦事情烦恼,母亲会因许许多多的琐事疲惫不堪,了解这些对孩子是有益的。让孩子的孝心在青春期内有所表现也是值得称道的。一个没有家庭之爱的世界会变得恶劣而粗俗,它的每个成员都作威作福,而一旦受到挫折,又畏缩不前。这些坏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恐怕是由于让孩子上寄宿学校造成的,并且我认为其严重性已足以抵消寄宿学校的巨大优点了。

正像现代的心理学家坚决主张的那样,父亲或母亲的过多影响是一件很有害的事情,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我认为如果让孩子从两、三岁起就上学,正像我建议他们应该做的那样,这种现象就不可能出现了。在我看来,孩子很小就进入走读学校恰当地调和了家长操纵一切和家长无所作为的倾向,就我们刚刚提到的这些理由来看,显然,如果再有一个好的家庭,这似乎是最可行的办法。

对那些敏感的男孩来说,将他们丢给一个由清一色的其他男孩组成的排外团体是有一定危险的。12岁左右的男孩多半处于一个相当粗野而又感情迟钝的阶段。就在最近,一所主要的公学发生了~起一个男孩因为同情工党而严重受伤的事情。与一般人的观点和兴趣不同的男孩可能会受到严重伤害。即使是在现存最现代化和最进步的寄宿学校,支持布尔人的男孩在美布战争时期也处境维艰。任何一个喜欢读书或不厌求学的男孩毫无疑问会受到不公正待遇。在法国,最聪明的男孩上了一所专门开办的学校,而不再与一般孩子待在~起。这个办法当然有其优点。它使高智商的孩子的神经不至崩溃,不至像这个国家的许多人那样成为一般市侩的奉迎者。它避免了一个不合潮流的男孩必然遭受的紧张和不幸。它使对聪明男孩进行的那种适合他们的教育大大快于对那些愚笨孩子的教育。另一方面,它使这些知识分子在今后的生活中脱离了团体的其他成员,而且可能使他们对一般人难以理解。尽管可能有这种缺陷,但我认为从总体来说,它还是优于英国上层社会折磨所有具有特殊头脑和特殊道德品质的男孩的做法,除非这些孩子恰好也擅长玩游戏。

然而,男孩的野蛮行径并非不可纠正,而且现在实际上比以前少多了。《汤姆·布朗的学生时代》描述了一幅野蛮的画面,将我们时代的公学与这幅画面相比,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更加不适合于那些接受过我们在前几章提到的那种早期教育的男孩。我还认为男女同校——这在寄宿学校是可能的,像贝达拉斯让我们看到的那样——可能对男孩子起到教化的作用。我不想轻易承认两性间的天生差别,但我认为女孩子不至像男孩子那样总是殴打行为异于他人的孩子。但是,现在如果有一个男孩在智力、道德或敏感性上超出一般水平,或者他在政治上不保守、在神学上也不困于正统,我就很难找到可以放心地将他送进去的寄宿学校。我相信,对于这些男孩来说,现存的公立学校制度是糟糕的,而且几乎所有具有特殊才能的人都包括在他们之中。

在所有上面这些赞成寄宿学校和反对寄宿学校的观点中,只有两点是根本的和不变的,而且这两点还是相互对立的。一方面是农村、空气和空间的好处;另一方面是家庭之爱以及来自于对家庭责任的认识这种教育。对于农村父母来说,还有另外一种赞成寄宿学校的理由,也就是,在他们附近不可能找到一所真正优秀的走读学校。我认为就这些相互对立的观点来说,不可能取得任何一般结论。如果孩子强壮而精力充沛,不需要很认真地考虑健康问题,那么赞成寄宿学校的~个理由就不成立了。一旦孩子对父母言听计从,赞成走读学校的理由就少了一个,因为假期足以使家庭之爱延续下去,学期只是要让它不至走向极端罢了。有特殊才能的敏感孩子最好不要上寄宿学校,甚至在特殊情况下,根本不去上学。当然,一所好学校胜过一个坏家,一个好家胜过一所坏学校。但是,如果家跟学校都不错,那就要权衡利弊再做决定了。

直到现在,我一直是站在那些可能进行个人选择的富裕父母的立场上讲这一切的。如果从团体的角度出发去做政治上的考虑,就要联系到其他因素了,一方面,我们要考虑寄宿学校的花费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孩子木在家,住房问题就简单化了。我坚决主张,除少数情况外,人人都要在18岁以前接受学校教育,而职业培市![又能在is岁以后进行。尽管就目前这个话题来说,以上两个方面都可能受到重视,但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的子女来说,资金因素在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起着主导作用,这样他们就会赞成走读学校。尽管这种决定没有从教育方面考虑,但由于没有明确的理由予以否定,我们还是可以接受它。

第十六章 大学

在前几章里,我们谈到了性格教育和知识教育。在美好的社会中,这些教育应该是面向每个人的也是应该为每一个人服务的,除了一些特殊的理由如音乐天才。(如果强迫莫扎特一直到18岁都得学习普通学校的科目,那将对他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是即使是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我认为也还有一些人不愿意接受大学教育。我还相信,目前能从持续到二十一。二岁的学校教育中获益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当然,当前老牌大学中的很多有钱人并没有从大学教育中获益,而只是养成懒散的恶习。因此,我们必须弄清楚选择上大学的人的原则。目前首先是父母能够担负得起学费,而这个选择原则正因奖学金制度的设立而不断得以完善,但很明显,选择的原则应该是有利于教育的,而不应是经济上的。一个18岁的、受过良好学校教育的男孩或女孩是能够做许多有用的事情的。如果他们还需要三年或四年时间才能加以工作,社会就完全有权力希望他们能有效地利用这段时间。在决定什么样的人该上大学以前,我们先来看看大学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美国的大学经历了三个阶段。然而其中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完全被第三个阶段所取代。起初,大学只是为了培养教师。中世纪时代,上学的只有教师。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人们开始认为所有的富人都应接受教育,当然,那时还认为妇女不需要受到同男人一样多的教育。17~19世纪的教育全是“绅士教育”,到现在牛津大学仍然实行这种教育,这种理想在以前是很有用的,但因为我们在第一章里谈到过的原因,现在已经过时了。它依靠的是贵族统治,在民主政治和工业财阀政治中很难存在。如果还需要贵族政治,那么只有由受过教育的绅士们去执政,但最好还是不要贵族政治。我们无须争论这个问题,因为英国《改革方案》的制定、《谷物法》的废除、美国的独立战争都决定了这一点,在这个国家中的确存在着某些贵族政治形式,但其精神已经是财阀政治的,这与以前是完全不同的。附庸风雅的心理使得一些成功的商人将孩子送到牛津大学,希望能够成为“绅士”,但结果是使他们厌恶经商,因而又变得相对贫穷,又需要设法谋生,这样‘绅士教育”不再在国家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以后的讨论中也就可以被忽视。

现在的大学正恢复其在中世纪的位置。它们已经成为专门培养某种职业的学院。律师、牧师和医生往往都受过大学教育,高级文职人员也一样。各行各业需要的工程和技术人员越来越多,他们往往也都是大学生。世界变得越来越复杂,工业也需要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这一切都需要更多的专家,他们主要来自大学。旧式的人们对技术学校入侵纯学校领域感到悲哀,但这种情况仍在继续,因为这是财阀政治所需要的,他们可不管什么“文化”。与虚伪的民主政治相比,他们才是纯学术最大的敌人。“无用的”学术,如“为了艺术而艺术,”是贵族政治而不是财阀政治的理想。如果说在某些领域这种学术依然存在,那是因为文艺复兴的传统还没有完全消失。我为这种理想的衰败深深感到遗憾,因为纯学术是与贵族政治相联系的最好的产物之~。但贵族政治的弊端太多了,完全超过了它的优点,不管我们希望与否,工业主义最终会使贵族政治更加没落。因此我们不如下定决心,将贵族政治的这个优点与新的更有活力的东西相联系以保护它。如果我们一味抱住传统不放,我们就终将会失败。

要想使纯学术仍然成为大学的目标之一,就要使它与社会整体生活发生关系,而不仅仅是与少数悠闲绅士所谓高雅情趣有关。我认为无偏见的学术非常重要,并且希望它在学术界的作用是在增加而不是减少。不管是在美国还是美国,它的地位下降的原因都在于人们总是想从一些无知的富翁那里得到捐助。因此纠正办法就在于创建一个教育的民主机构,这个机构会把公共资金用于那些工业巨头所不了解的项目上。这种想法决不是不可能的,不过它需要一种普遍较高的智力水平。自从富翁们成为学者生计的来源,学者们就开始完全依赖、巴结他们。如果学者能从这种态度中解放出来,建立民主教育机构就好办的多。当然,人们很容易把学者和学术混为一谈。举一个纯属想像的例子:一位学者不教有机化学而是教酿酒的技术可以提高他们经济地位,这时他挣了钱,但学术却受到损害。如果这位学者对学术有一种天生的热爱,他就不会在政治上支持给酿酒课捐款的酿酒商;而且如果他支持民主机构,民主机构就会更愿意看到他的学术的价值。基于以上原因,我希望学术机构依靠公共资金而不是富人的恩惠。这种弊端在美国更甚于英国,但在英国确实存在,并且有可能增长。

撇开政治上的考虑,我认为大学的存在有两个目的:一方面是为某种职业培养人才,另一方面是探讨没有直接效果的学术研究,因此我们希望在大学上学的都是想获得某种职业技能的人和对某个学术研究有特殊才能的人。但这个愿望本身并不能解决我们如何为某种职业挑选人材。

目前,除非学生的家长很有钱,否则他很难成为一名律师或医生,因为培养他们的费用昂贵而且不能立即开始挣钱。结果选择标准就成为社会的和世袭的,而不是根据才能。以医学为例:如果一个社会想更有效地发展医学事业,它会选择那些对这项工作有极大的爱好和才能的人。但目前这项原则只能部分得以实现,因为只能在上得起医学专业的人中进行挑选。而很多可能成为最好的医生的人却极有可能因为太穷付不起学费。这种人才的浪费极其令人痛惜,让我们还举一个与此不大相同的例子:英国人口众多,大部分食品靠进口,从各方面考虑,特别是从战时的安全考虑,如果我们能自己生产更多的粮食,那将是对我们很有益处的。但政府并没有采取措施以使我们有限的耕地得到充分地开发。农民主要是沿袭父辈的职业:一般说来,他们都是农民的儿子,另一部分农民是那些买到土地的人,他们拥有资本但不见得掌握农业技术。众所周知,丹麦的农业技术比我们要先进,但政府也没有采取措施使我国的农民对此有所了解。我们应要求凡是获准耕种较多土地的人应该有~个科学种田的证书,就好像我们坚持认为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一样,政府机构中的世袭原则已被取消,但其影响在生活中的其他部门仍然存在。只要它存在的地方,事物的发展就会像以前一样受到阻碍。我们必须用两个彼此相关的原则取代它:首先,不允许不具备必需技能的人从事重要的工作;其次,这种技能应能传授给有能力并且热切希望掌握它的人,不应该考虑家长们的财产。很显然,这两条原则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大学教育应该是有才能的人才享有的权利,那些有能力却上不起学的人可以靠公共资金来完成学业。只有通过能力测试的人才能入学,校方认为不能有效利用时间的人不得再继续上学。那种把大学当作富家子弟混三四年的地方的观念逐渐在消失。但是像查理二世一样,人们对大学教育的作用认识还不是太清楚。

当我谈到年轻人不应在大学中懒散时,我同时还补充一点,就是检验学校的情况不应总是与大纲机械地保持一致。在英国一些新建成的大学里,总是要求学生去听那些数不清的演讲,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倾向。要求自习的观点对蒙特梭利幼儿园的小孩子来说就被认为是合理的,对20来岁的年轻人来说,理由就更充足了,尤其是人们认为他们既有才能又热情的时候。当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都认为讲课纯粹是浪费时间。开设这些演讲的真正原因是表明学校的工作,这样商人就可以同意捐款,如果大学的老师采用了最好的教学方法,商人们会认为老师很悠闲,于是就要求裁减人员,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由于有一定的声望,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还能采用正确的教学方法。但是新建成的大学却无法与商人们对抗,美国的一些大学也是如此。在每一学期的开始,教师就应列出一份需要仔细阅读的书目以及少量的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看的书。他还应该出些试题,它们只有完全理解书本的要点之后才能回答。当学生做完全试题后,老师应逐个会见学生。每隔一周或两周,老师就应该抽出一个晚上会见学生,和他们或多或少地谈谈他们的学习。所有这些与一些老牌学校相差并不太远。如果学生自己愿意出题,尽管与老师出题有所不同,但只要难度相当,也可以如此,通过试题就可以判断出学生的勤奋程度。

然而,还一点很重要。每个大学教师自己应从事研究,并且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各国在他从事的项目上的研究情况。在大学教育中,教学法的技巧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老师熟话自己的学科并对其动态有极大的热情。这对一个工作过度、疲惫不堪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学科已经变得索然无味,而他的知识可能也仅仅局限于青年时所学的东西。每一个大学教师都应有一个休假年(每七年一次),以便去国外或通过其他的方式了解国外的研究情况。这在美国很普遍,但欧洲国家对自己的学术过于自信,从来不认为有这个必要。在这一点上,他们真是大错特错了。我在剑桥上学时的数学老师对欧洲大陆近二三十年来的数学研究一无所知。在我整个的大学生活中,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维尔斯特拉斯①的名字。只是在以后的旅行中,我才与现代数学有所接触。这种情况既不罕见也不特殊。很多时期很多学校都可能有类似的事情。

大学中,在注重教学的人和注重研究的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对立。这完全由于两个原因:一是对教学的错误理解,二是一些学生没有能力或不够勤奋,不应继续留校。旧式教师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于大学之中,持这种观点的老师希望对学生产生好的道德影响,并希望向学生灌输一些旧式的没有价值的东西。虽然大家都认为这些很虚假,但又以为会带来道德上的升华。不应强迫学生学习,但如发现他们在浪费时间,不管是因为懒散还是能力不够,都不允许继续留校。我们唯一所需要的并能从中得到好处的道德就是学习的道德,其他的都属于幼儿期的事。只有送走那些不具有学习的道德的人才能获得这种道德。因为很明显,他们干别的事情会更好。教师不应在教学上花过多的时间,而应有充足的闲暇从事研究,而且应该能够合理地利用它们。

当我们谈到大学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时,研究的重要性至少与教育相等。新的知识是人类进步的主要源泉,没有它社会就会止步不前,通过传播和广泛利用现有知识可以在一段时间里不断取得进步,但这个过程本身并不能持续很长时间,即使所追求的知识是实用性的,也不能持久。实用性知识必须通过毫无偏见的研究才能得到发展。而这种调查研究除了更好地了解世界外再没有其他的动机。所有伟大的进步在最初都是纯理论上的,只是以后才发现具有实用价值。即使有些辉煌的理论没有任何实用价值,但也有其本身的内在价值。因为对世界的理解本身就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科学和社会机构能完全满足人类的生理需要并彻底消除了残忍和战争,对知识和美的追求就会激发我们进行努力创造的愿望。因此,我并不希望诗人。画家、作曲家以及数学家总是关注自己的活动在应用领域的间接影响。我认为他们不如去追求一种幻象,去捕捉和永久地留住他们在最初隐约看见的东西,正是这些使得他们爱得如痴如狂,人世间的一切快乐与它相比都黯然失色。所有伟大的艺术和科学都源于一种热望,即渴望表现那些最初是虚幻的景象,它是一种使人们宁愿舍弃安全和舒适而去光荣献身的美。具有这种热情的人决不会受到实用哲学的束缚,因为正是这种热情,才能显示出人类的伟大。

第十七章 结论

在旅程的尽头,让我们再回顾一下所走过的路,鸟瞰我们所经历过的地方。

为爱所使用的知识是教育者所需要的,也是学生应该掌握的。在幼儿期,对学生的爱至关重要;此后,越来越需要对所授知识的爱。最初重要的知识有生理学、卫生学和心理学,其中心理学知识对教师尤为重要,由于环境的影响,儿童先天具备的本能和反射可以发展成为完全不同的习惯,进而形成完全不同的性格。这些大多发生在婴儿期,因此在这一时期培养性格最为理想。喜欢已经具备的恶行的人往往宣称本性难移。如果他们指的是六岁以后的本性难移的话,还有几分道理;如果他们指的是儿童先天的本能和反射行为不可改变,也多少有几分正确。虽然优生学或许在这方面能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如果他们指的是无法造就出与目前人们的行为大不相同的一代新人,那他们就是在向所有的现代心理学知识宣战。假定有两个天性相同的婴儿,但不同的环境可以把他们造就成性情完全不同的人。早期教育的任务是训练人的本能,以产生合谐的性格。其特点应该是建设性的而不是破坏性的,是热情的而不是冷漠的,是勇敢、坦诚和聪颖的。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具备这种潜能。事实上,已经有人在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孩子。如果现有的知识和试验过的方法都能得以运用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在一代人内培养出健康、正直、聪颖的人来。但我们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们选择了压迫和战争。

儿童天生的各种本能既可以产生好的行为,也可产生不好的行为。过去人们不懂得训练本能的方法,因此被迫求助于压制。惩罚和恐吓是培养所谓美德的主要方法。现在我们知道,压制是不可取的,不仅在于它从来没有获得真正的成功,还在于它会引起精神错乱。对本能的训练是一种全然不同的方法,需要全然不同的技术。习惯和技巧可以为本能导航,引导它通向木同的方向。通过使孩子形成正确的习惯和技巧,孩子的本能可以产生可取的行动。并没有紧张感,因为无须抵制诱惑;也不存在恐吓,孩子就会感到自然轻松。我并不认为情况一定会这样,相反一定会有一些没有想到的意外情况,这时说不定还会需要传统的教育方法,但是只要儿童心理学越完善,我们对幼儿园的教学经验掌握的越丰富,新的教学方法也就会更加完善。

我尽力向读者描绘一下展现在我们面前的美妙前景。想一想吧:健康、自由、幸福、和谐、智慧全都会成为普遍的现实。如果我们愿意,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我们就会创造出理想的太平盛世。

但如果没有爱,这~切都将不会发生。知识是存在的,但因为爱的缺乏而得不到应用。有时,缺少对孩子的爱的现状几乎使我感到绝望——例如,当我发现很多公认有道德的领导人却不愿采取措施来防止孩子一出生就带有性病的时候。然而,人们对孩子的爱正在逐渐增长,因为它是来源于我们的一种自然冲动。数世纪的残忍压抑了正常男女天性中的善良。只是在最近教会才不再教导人们诅咒未受洗礼的婴儿,民族主义是使得人性温灭的另一种学说。在战争期间,如果一种学说要求我们对儿童施加痛苦的话,无论它是多么重要,我们也必须抛弃。残忍的学说的心理根源几乎全部是恐惧,这正是我不断强调消除儿童恐惧心理的一个原因。让我们彻底清除潜伏在我们心灵阴暗角落的恐惧。现代教育为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提供了可能,它很值得我们冒些个人风险,即使比他想象中的要大。

当我们使年青人摆脱了恐惧、约束、任性、受压抑的天性,我们就可以向他们自由、全面地展现一个知识的世界。如果教育得当的话,学习知识的人会把学习当作~个快乐的事而不是当作一件任务。对现在职业阶层的子女来说,增加所学的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由的和冒险的精神,勇于探索、研究的意识。如果通常正式的教育能按这种精神进行,那些聪明一些的学生就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适应和取得进步,而我们要做的只是为他们提供机会。知识可以使人类摆脱自然界以及自身的破坏欲的束缚。没有知识,就不可能建成我们理想的社会。如果我们能教育出无畏的新一代人,那么他们必定拥有比我们更宽广、更勇敢的希望。而我们还需要同潜伏在下意识中的迷信的恐惧作斗争。不是我们,而是我们所造就的自由的新人,一定会看到一个崭新的世界,先是在希望中,以后会是在光辉灿烂的现实中。

道路是明确的,对孩子的爱足以让我们选择它吗?还是让他们和我们一样忍受痛苦?还是让他们在年轻时性格受扭曲。发展受阻碍、精神受恐吓,然后在无谓的因无知而无法阻止的战争中丧生?上千种自古相传的恐惧阻挡了通往自由和幸福的道路,但爱能战胜恐惧,如果我们爱自己的孩子,无论什么都阻挡不了我们将这份珍贵的礼物送给他们。

Table of Contents

第一部分 不幸之源 第一章 什么使人不幸

第二章 拜伦式的不幸

第三章 竞争

第四章 厌烦与兴奋

第五章 疲劳

第六章 嫉妒

第七章 负罪感

第八章 虐待狂

第九章 舆论恐惧症

第十章 幸福是可能的吗

第十一章 热情

第十二章 爱

第十三章 家庭

第十四章 工作

第十五章 非个人兴趣

第十六章 努力与放弃

第十七章 幸福的人

第二部分 悠闲颂 第一章 序言

第二章 怎样才能自由和幸福

第三章 导言

第四章 母权的社会

第五章 父系的社会

第六章 生殖器崇拜,禁欲主义与罪恶

第七章 基督教伦理

第八章 浪漫的爱

第九章 妇女的解放

第十章 性知识的禁忌

第十一章 爱在人生中的地位

第十二章 婚姻

第十三章 卖淫

第十四章 试婚制

第十五章 现代的家庭

第十七章 家庭与国家

第十八章 离婚

第十九章 人口

第二十章 优生学

第二十一章 性与个人的幸福

第三部分 论教育尤其是孩子教育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出生后第一年

第三章 恐惧

第四章 玩耍和想象

第五章 建设

第六章 诚实

第七章 惩罚

第八章 伙伴的重要性

第九章 爱与同情

第十章 性教育

第十一章 幼儿园

第十二章 普遍原则

第十三章 十四岁前的学校课程

第十四章 最后几年的学校教育

第十五章 走读学校和寄宿学校

第十六章 大学

第十七章 结论